福尔摩斯远远指着靠萨利区河岸桅墙密立的地方说道:"那就是杰克勃森船坞,让我们的船借着这一串驳船的掩护,慢慢地来回游戈。"他又用望远镜向岸上观察,说道:“我已经找到了我派的那个人,可是手巾还没有挥动。”
琼斯很性急地说道:“咱们还是停泊到下游等着他们吧。”这时我们都很焦急,就是那几个对于我们的任务不太清楚的警长和火夫,也在那里现出跃跃欲试的神气。
福尔摩斯答道:“虽然十分之九他们会往下游去的,可是我们不能擅自把上游忽略了。
从我们目前这个地方能够看见船坞的出入口,可是他们却不容易看见咱们。今晚没有云雾,月光很亮,咱们就在这儿吧。你看见那边煤气灯光的下面,来往的人够多么拥挤。”
“那都是从船坞下工的工人们。”
“这些人的外表虽然肮脏粗俗,可是每个人的内心全有一些不灭的生气。只看他们的外表,你是想不到的。这并不是先天的,人生就是一个谜。”
我道:“有人说:人是动物中有灵魂的。”
福尔摩斯道:“温伍德·瑞德对这个问题有很好的解释。他论道虽然每个人都是难解的谜,可是把人类聚合起来,就有定律了。譬如说,你不能预知一个人的个性,可是能够确知人类的共性。个性不同,共性却是永恒的,统计家们也是这样的说法……你们看见那条手巾了吗?那边确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挥动着。”
我喊道:“不错,那就是你派的小帮手,我看得很清楚。”
福尔摩斯喊道:“那就是"曙光"号,你看它的速度真快。机师,咱们加速前进,紧追着那有黄灯的汽船。假若咱们追不上它,我是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
“曙光"号已经从船坞开了出去,被两三条小船遮得看不见了。等到我们再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驶得相当快了。它在沿着河岸向下游急进,琼斯看了只是摇头,说道:“这船神速极了,咱们恐怕追不上它。”
福尔摩斯叫道:“咱们必须追上它。火夫,快快地加煤!尽全力赶上去!就是把咱们的船烧了,也要赶上它!”
我们紧追在后面,锅炉火势凶猛。马力强大的引莂e,起喘吁吁,铿锵作响,好似一具钢铁的心脏,尖尖的船头划破平静的河水,向左右两侧各自冲起一股滚滚的浪花来,随着引擎的每一次悸动,船身在震颤、跃进,就象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似的。船舷上的一盏大黄灯向前方射出了长长的闪烁的光束。前面远远的一个黑点,就是"曙光"号,它后边有两行白色浪花,说明了它航行的神速。那时河上的大小船只很多,我们横穿侧绕着飞掠过去。可是曙光
福尔摩斯向机器房喊道:“伙计们,快加煤,多加煤!尽力多烧蒸汽往前赶!"下面机器房的熊熊烈火照射着他那焦急的鹰鹫似的面孔。
琼斯望着"曙光"号说道:“我想咱们已经赶上一点了。”
我道:"咱们确已赶上不少了,再有几分钟就可以追上了。”
正在这时,不幸的事来了。一只汽船拖了三只货船横在我们面前。幸而我们急转船舵,才避免了和它相撞。可是等到我们绕过它们,继续追下去的时候,“曙光"号已经又走远了足有二百多码了,不过还能看得到它。当时,阴暗朦胧的暮色已经变成了满天星斗的夜晚。
我们的锅炉已烧到了极度,驱船前进的力量强大异常,使脆弱的船壳咯吱作响,颤动不已。
我们已经由伦敦桥的正中下面穿过,过了西印船坞和长长的戴特弗德河区,又绕过了狗岛。
以前只是一个黑点的"曙光"号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了。琼斯把我们的探照灯向它直射,照见了船面上的人影。一个人坐在船尾,两腿跨着一个黑的东西,旁边还蹲伏着一堆黑影子,好象一只纽芬兰狗。一个男孩把舵,从锅炉的红光中,可以看见斯密司光着上身在拚命地加谋。起初他们或者还不能肯定我们是否是在追赶他们,可是到现在我们在每个转弯抹角的地方都紧紧地跟在后面,那就没有问题是在追他们了。在到了格林威治的时候,两船的距离约有三百步,再到布莱克沃尔时两船相隔已不过二百五十步了。我奔波了一生,在不少的国家里都打过猎,也追赶过不少的野兽,然而都没有象今晚在泰晤士河上追人这样惊险出破。我们和前船已是一步接近一步了,在寂静的夜里,可以很清楚地听到前面船上机器的响声。坐在船尾上的那个人还是蹲在那里,两手似乎挥动得很忙,不断地抬起头来估量两船的距离。
我们相距更近了,只有四只船的长短,两船仍在飞奔前驶。这时已近河口,一边岸上是巴克英平地,另一侧则是普拉姆斯梯德沼泽。琼斯喝叫着命令前船速停,船尾那个人听见我们的喊叫,从船面上站起来挥动两拳,向着我们高声怒骂。他的身体健壮,个子高大,两腿撇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支着。他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听见了他的声音,慢慢地站了起来,原来是一个黑人,体格的矮小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畸形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福尔摩斯那时已经把手枪拿在手里,我看见了这个怪状的生番,也把手枪掏了出来。他围着一件黑色的好似毯子的东西,只露着脸。可是这个脸,那副丑恶的怪状足以令人丧魂失魄。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狞恶的怪相,他那两个小眼凶光闪闪,嘴唇极厚,从牙根向上翻撅着,他在向我们狂喊乱叫,半兽性的暴怒在发作。
福尔摩斯轻轻地向我说道:“只要他一抬起手来,咱们就开枪。"这时彼此之间只有一船之隔了,看得更清楚了。那个白人品着两腿不断地怒骂,那个矮小的黑人满脸忿恨地向着我们的灯光,咬牙切齿地狂叫。
幸而我们看他们看得很清楚。那个小黑人从毯子里掏出了一个好似木尺的短圆的木棒搁在唇边。我们立即扳动枪机,两弹启发。那黑人转了转身就两手高举,跌入河内,刹那之间我就看到他那一双狠毒的眼睛在白色的漩涡之中消失了。这时,那装木腿的人冲向船舵,用尽他全身力量扳那舵柄,那船突向南岸冲去,我们以相差几尺的距离躲开了它的船尾总算没有撞上。我们随即转变方向追上前去。那时"曙光"号已经接近南岸,岸上是一起荒凉的旷野,月光照着空旷的沼地,地面上聚着一片片的死水和一堆堆的腐烂植物。那只汽船冲到岸上就搁浅了,船头耸向空中,船尾没在水里。那匪徒跳到了岸上,可是他那只木腿整个陷入泥中。他用力挣扎,可是连一步也进退不得。他狂喊乱叫地跳动着左脚,可是那木腿却在泥里愈陷愈深。等我们把船靠了岸,他已经被钉在那里寸步难行了。我们从船上扔一条绳子过去套住了他的肩膀,才把他好似拉鱼似地拖上了船。斯密司父子二人愁眉苦脸地坐在船上,听了我们的命令,方才无可奈何地离开了"曙光"号走到这边船上来。一只印度精制的铁箱,摆在那只船甲板上边,不用问就知道是使舒尔托遭祸的宝箱。箱上没有钥匙,非常沉重,我们小心地把它搬到我们的舱里。我们把"曙光"号拖在后面,慢慢地向上游回驶。我们不断地用探照灯向河水四面映照,可是那黑人早已踪影不见,想必已葬身泰晤士河底了。
福尔摩斯指着舱口说道:"看这里,我们的枪几乎打晚了。"靠着我们先前站的地方的后面插着一支毒刺,大约就是在我们放枪的时候射来的。福尔摩斯对着毒刺仍象平时那样地耸耸肩微微地一笑,可是我每回想到那天晚上危在须臾的情况,仍不免十分惊悸。
11、大宗阿格拉宝物
我们的犯人坐在船舱里,面对着他千辛万苦费了多年工夫所得来的铁箱。他的皮肤被烈日晒得很黑,他的两只眼睛象征着他那胆大妄为的天性,满脸的皱纹,一看就知道他是在室外作过多年苦工的。他那多须髭的下颚向外突出的怪样,显示出了他那倔强的性格。他那鬈曲的黑发已经多半灰白,料想他的年纪当在五十上下。在平常的时候,他的面貌还不算难看,可是在盛怒之下,他那浓眉和凶恶的下颚就组成了一副可憎的面貌。他坐在那里,把带铐的双手搁在膝上低头不语,不断用他那双锐利的眼睛望着那只使他犯罪的铁箱。依我看来,他的表情似乎悲痛多于忿怒。有一次他抬头向我望了一眼,眼光里似乎带着些幽默的意味。福尔摩斯燃上了一支雪茄烟,说道:“琼诺赞·斯茂,我真不高兴看到事情竟弄到了这样的结局。”
他直率地答道:“先生,我也不愿意啊。这条命,我想也逃不过去了。可是我向您发誓,我实在没有想杀害舒尔托先生,是那个恶鬼童格射出一支混帐的毒刺害死他的。先生,我是毫不知情的。舒尔托先生的死叫我很不好受。我用绳子鞭打了那小鬼一顿,可是人已经死了又有什么办法呢!”
福尔摩斯道:“你先吸一支雪茄烟。你看你全身都湿透了,喝一些我瓶子里的酒先暖和暖和吧。我问你,你在爬绳上去的时候,你怎么会知道那矮小无力的黑小子能够敌得住舒尔托先生呢?”
“先生,您说这话好象亲眼看见过似的。我本以为那屋里是没有人的,我对那里的生活习惯都很清楚,那个时候是舒尔托先生气常下楼吃晚饭的时候。我丝毫也不隐瞒,我以为说实话就是我最好的辩护。当时要是那个老少校在屋里,那我就会毫不怜惜地掐死他。我杀了他和吸这支雪茄烟没有什么区别。现在竟因为小舒尔托而使我被关进监狱,实在令人痛心,因为我和他从来没有任何纠葛。”
“你现在已经是在苏格兰场埃瑟尔尼·琼斯先生羁押之下。他准备把你带到我的家中,由我先问你的口供。你必须向我句句实言,如果你能够老实,或者我还可以帮你的忙。我想我有法子可以证明那毒刺的毒性很快,在你爬进屋里以前,舒尔托先生已经中毒身亡了。”
“先生,不错的,他已经先死了。当我爬进窗户一看见他那歪着头狞笑的样子,就把我吓坏了。要不是童格跑得快,当时我就把他宰了。这也就是到后来他告诉我他如何在忙中丢落了那根木棒和一袋毒刺的原因,我想这件东西一定提供了一些线索,帮助了您追寻到我们。至于您怎么把线索联系起来而捉到我的,那我就想不出来了。这是我自己不好,不能怨恨您的。"他又苦笑道,“可是这也真算一件怪事。您看,有权利享受这五十万傍的我,竟在安达曼群岛修筑防波堤度过了半生,后半生恐怕又要到达特沼地去挖沟了。从头一天碰到那商人阿破麦特因而和阿格拉宝物发生了关系之后,我就倒上了霉,沾上这宝物的人也没有不倒霉的;那个商人因宝物丧了命,舒尔托少校因宝物给他带来了恐惧和罪恶,而我就要终身作苦役了。”
这时,埃瑟尔尼·琼斯向舱内伸进头来,说道:“你们真象一家人在团聚。福尔摩斯,请给我一些酒喝。咱们大家都该互相庆贺啊。可惜那一个没有被咱们活捉,那也没有办法。
福尔摩斯,亏得你下手在先,不然会遭到他的毒手呢。”
福尔摩斯道:“结果总还算得圆满。可是我没想到那只'曙光'号竟有这般的速度。”
琼斯道:“据斯密司说,‘曙光'号是泰晤士河上最快的汽船之一,假若当时还有一个人帮他驾驶的话,我们就永远也追不上它了。他还赌咒说他对诺伍德的惨案一点也不知道。”
我们的囚犯喊道:“他确是毫不知情的,因为听说他的船*快,所以我向他租用了。我们什么也没有告诉他,只是出了大价钱。如果他能够把我们送上在葛雷夫赞德停泊的开往巴西去的翡翠号轮船,他还可以另外得一大笔酬金。”
琼斯道:“如果他没有罪行,我们会从轻处理的。我们虽然捉人迅速,可是我们判刑是慎重的。"这时傲慢的琼斯已逐渐露出他对囚犯大摆威严的神气。从福尔摩斯那微微一笑,我看得出来,琼斯的话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
琼斯又道:“我们就要到沃克斯豪尔桥了。华生医师,您可以带着宝箱在这里下去。我想您是深知我对这样的作法是负着多么大的责任。当然,这种作法是极不合法的,但是既有成议在先,我不能失信。可是因为宝物贵重非常,我有责任派一个警长陪您同去。您准备坐车去吗?”
“我准备坐车去。”
“可惜这里没有钥匙,不然咱们可以预先清点一下,您恐怕还需要把箱子砸开。斯茂,钥匙哪里去了?”
斯茂简短地说道:“在河底下。”"哼!你给我们这个麻烦真是多余。为了你,我们已经费了不少的人力和物力。可是医师,我不必再叮嘱您了,千万小心。您回来的时候把箱子带到贝克街来,在去警署以前,我们在那里等您。”
我在沃克斯豪尔下船,带着沉重的宝箱,由一个温和坦率的警长陪伴着,一刻钟以后我们到达了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开门的女仆对我这夜晚来访的客人很是惊讶,她说弗里斯特夫人不在家中,恐怕到深夜才能回来,摩斯坦小姐现在还在客厅里。我把那警长留在车上等候,我提着宝箱直入客厅。 她坐在窗前,穿着白色半透明的衣服,在颈间和腰际都系着红色的带子。在透过罩子射出来的柔和灯光下面,她倚坐在一张藤椅上。一只洁白的胳臂搭在椅背上,灯光照着她那美丽庄重的脸和映成金黄色的蓬松的秀发,那姿态和神情都表现她似乎有无限的忧郁积在心中。她听到我的脚步声就站了起来,脸上一道红晕显出惊讶中带着欢喜。
她道:“我听见门外车声,以为是弗里斯特夫人提早回来了,决没有想到是您来了。您给我带来了什么消息?”
我把箱子放在桌上,心中虽然烦闷,可是装做高兴地说道:“我带来的东西比消息还要好,我带来的东西比任何的消息还要宝贵,我给您带来了财富。”
她向铁箱看了一眼,冷淡地问道:“那就是宝物吗?”
“是的,箱内就是那一大宗阿格拉宝物;一半是您的,一半属于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你们二人所得当各在二十万镑左右。您想一想!每年利息就是一万镑,在英国妇女当中是少见的。这不是大可庆幸的事吗?”
我表示我的高兴大概有些过火,她已感觉到我的诚意不足。她稍稍抬了抬眼眉,望着我说道:“如果我能得到宝物,那都是出于您的协助啊。”
我答道:“不!不!您能有今日,完全是出于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协助。就连他有那样分析的才能,为了破这个案子也费了不少精力,到最后还几乎失败。象我这样的就是用尽心思,也是找不出线索来的。”
她道:“华生医师,请坐下来告诉我这些经过吧。”
我把上次和她见面以后所有发生过的事情——福尔摩斯新的搜寻方法,‘曙光'号的发现,埃瑟尔尼·琼斯的来访,今晚的探险和泰晤士河上的追踪——简单地作了一番叙述。她倾听着,说到我们险些遭到毒刺的伤害时,她脸色变得惨白,似乎就要晕倒。
我急斟了些水给她喝,她道:“不要紧,我已好了。我听到我的朋友们为我遭到这样的危险,我心里实在是万分的不安。”
我答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也不算什么。我不再讲这些闷气的事了,让咱们看看可以使咱们高兴的东西吧。这里是宝物,我是专为您带了来的,料想您一定愿意亲自打开,先睹为快。”
她道:“这再好也没有了。"可是她的语起并没有显露出她有多么兴奋。因为这宝物是费了不少心血才得到手的,她不能不这样地表示一下,否则也显得她太不承情了。
她看着箱子说道:"这箱子真美极了!这是在印度做的吧?”
“是的,是印度著名的比纳里兹金属制品。”
她试着把箱子抬了抬,说道:“真够重的,这箱子本身恐怕就很值钱呢。钥匙在哪儿?”
我答道:“被斯茂扔到泰晤士河里去了,我们须借弗里斯特夫人的火钳用一用。"在箱子前面有一个粗重的铁环,铁环上面铸着一尊佛像。我把火钳插在铁环下面,用力向上撬起,铁环应手打开。我用颤抖的手指把箱盖抬起,我们二人注视着箱内,都惊破得呆住了。
这个箱子是空的!
无怪这个箱子这样的重,箱子四周全是三分之二英寸厚的铁板,非常坚固,制造的也是异常精致,确是用作收藏宝物的箱子。可是里边什么也没有了,完全是空的。
摩斯坦小姐平静地说道:“宝物已经丢失了。”
我听到她这句话,体会到了其中的含意。我灵魂中的一个阴影似在消失。我说不出这宗阿格拉宝物压在我的心头是多么的沉重,现在终于被挪开了。不错,这个思想是自私的、不忠实的和错误的,可是除了我们两人之间的金钱的障碍已经消除以外,其余的我都想不到了。
我从内心里感到高兴,不免失声说道:“感谢上帝!”
她不理解地微笑着问我道:“您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握住了她的手,她没有缩回去。我道:“因为我敢于张口了,梅丽,我爱你,就如同任何男人爱女人那样的恳切。以前,这些宝物,这些财富堵住了我的嘴,现在宝物失掉了,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多么地爱你了。因此我才说:‘感谢上帝。'”
我把她揽到身边,她轻轻地说道:“那么我也应该说:‘感谢上帝。'”
不管谁丢失了宝物,我知道,那天晚上我却得到了一宗宝物。
12、琼诺赞·斯茂的奇异故事
那个警长很有耐性地在车上等候着我,我回到车上时已经很晚了。我给他看了空箱子,他大失所望。他郁闷地说道:“这一来,奖金也完了!箱子里没有宝物也就没有奖金了,不然今晚我和同伴山姆·布朗每人可以得到十镑奖金呢。”
我道:“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是个有钱的人,不管宝物有没有,他会给你们酬劳的。”
警长沮丧地摇着头道:“埃瑟尔尼·琼斯先生会认为这事干得很糟糕呢。”
这警长的预料果然不错,当我回到贝克街,把空箱给那位侦探看的时候,他面色很不好看。他们三人——福尔摩斯、琼斯和囚犯——刚刚来到贝克街;因为他们变更了原来的计划,在中途先到警署去作了报告。福尔摩斯仍象往常一样,懒洋洋地坐在他的椅子上,面对着顽强地坐在那儿的斯茂。斯茂把那条木腿搭在好腿上面。当我把空箱子给大家看的时候,他倚着椅子放声大笑起来。
埃瑟尔尼·琼斯发怒道:“斯茂,这是你干的好事!”
斯茂狂笑着喊道:“不错,我已经把宝物放到你们永远摸不到的地方去了。宝物是属于我的,如果我得不到手,我就得想办法叫谁也摸不着。我告诉你,除了在安达曼岛囚犯营的三个人和我自己以外,别人全没有权利要这些宝物。现在既然我们四个人都不能得到,我就代表他们三人把宝物处理了。这样正符合我们四个人签名时所发的誓言:我们永远是一致的。我知道他们三人必然同意我这样办——宁可把宝物沉到泰晤士河河底,也不叫宝物落到舒尔托或摩斯坦的子女或亲属的手里。我们干掉阿破麦特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发财的。宝物和钥匙都和童格葬在一起了。当我看到你们的船准能够追上我的时候,我就把宝物收藏到稳妥的地方去了。你们这趟是一个卢比也弄不到了。”
埃瑟尔尼·琼斯厉声说道:“斯茂,你这个瓶子!你如果要把宝物扔到泰晤士河里,连箱子一同扔下去不是更省事吗?”
斯茂狡猾地斜眼看了看他,答道:“我扔着省事,你们捞着也省事。你们有本领把我追寻着,你们就有本领去捞一只铁箱子。现在我已把宝物散投在长达五英里的一段河道里,捞起来就不太容易了。我也是横了心干的,当我看到你们追上来的时候,我几乎都要发疯了。
惋惜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我这一辈子的命运有盛有衰,我可向来没有事后追悔过。”
琼斯道:“斯茂,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你如果能帮助法律而不是这样地进行破坏,那么,在判刑的时候就会有得到从轻发落的机会。”
“法律?!"罪犯咆哮着道,“多么美好的法律啊!宝物不是我们的是谁的?宝物不是他们赚来的偏要给他们,难道这算公道吗?你们看看我是怎样把宝物赚到手的:整整二十年,在那热病猖狂的湿地里住着,白天整日在红树下面做苦工,夜晚①被锁在污秽的囚棚里,镣铐加身,被蚊子咬着,被疟疾折磨着,受着喜欢拿白种人泄愤的每个可恶的黑脸禁卒的种种凌辱,这是我赚到阿格拉宝物的代价,而你却要来同我讲什么公道。难道因为我不肯把我所历尽艰难而取得的东西让别人去享受,你就认为不公道吗?我宁愿被绞死或吃童格一毒刺,也不甘心在牢狱里活着而叫另外一个人拿着应当是我的钱去快乐逍遥!"这时斯茂已经不象以前沉默了,他滔滔不绝地倾泻出这些话来。他两眼发亮,手铐随着激动的双手震得作响。看到他这样忿怒和冲动,我可以理解,舒尔托少校为什么一听到这囚犯越狱回来的消息就吓得惊慌失措,这是很自然的和完全有根据的。
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道:“你忘了,我们对这些事完全不了解。你没有把整个的经过告诉我们,因此也就没法说本来你是怎样的有理。”
“啊,先生,还是您说的话公平合理,虽然说我应当感谢您给我戴上了手镯。可是,我并不怨恨……这都是光明磊落,公公正正的。您如果愿意听我的故事,我决不隐瞒,我所要说的句句都是实话。谢谢您,请把杯子搁在我身旁,我口渴的时候会把嘴唇靠近杯子来喝的。
“我是伍斯特尔州生人,住在波舒尔城附近。我们斯茂族在那里住的很多,我有时很想回去看看,可是因为我素来行为不检,族人们未必对我欢迎。他们全是稳重的教徒,都是在乡里受人尊敬的农民,而我却一直就是个流浪汉。在十八岁的时候因为恋爱出了麻烦,家里不能存身,只好另谋生路。当时碰巧步兵三团就要调往印度,为脱身计,我就入伍了,选择了靠吃军饷为生的路。
①红树是生长在热带海滨的一种树木。——译者注
“可是,我的军队生活先天注定不能久常。在我刚学会鹅步操,学会使用步枪的时候,偶尔到恒河里去游泳,一条鳄鱼就在中流象外科手术一样干脆地把我整个小腿都咬了下来。
幸而连队的游泳能手班长约翰·侯德也在河里。由于惊吓和失血,我晕了过去,如果没有侯德抓着我向岸边游去的话我就会被淹死了。我在医院里养了五个月才装上木腿跛着出了院。
我因残废被取消了军籍,因此就更难找到就业的机会了。"你们可以想象,那时我还不到二十岁,已成了无用的瘸子,运气够多么坏。可是窘困了不久时来运转,恰巧有一个新来印度经营靛青园子的、名叫阿勃怀特的园主正在找一个人监督靛青园的苦力们的工作。这个园主碰巧是我原来所属部队团长的朋友。团长因为我的残废时常照顾我,简短来说,团长竭力推荐我。因为这个工作主要是骑在马上,我的两膝还能夹得住马腹,虽然残废,骑马还不成问题。我的工作是在庄园内巡行,监督工人和把工人的勤惰情况随时报告园主。报酬很不错,住处也舒适,因此我很有做这靛青事业以终此生的志愿。园主阿勃怀特先生为人和蔼可亲,常常到我的小屋里来吸支烟聊聊天,因为在那里的白种人不象在这里的一样,彼此都很关切。
“唉,真是好景不长。突然间,大叛乱出人意料地爆发①了。前一个月,人们还和在祖国一样地安居乐业,到下一个月,二十多万黑鬼子就失去了约束,把全印度变成了地狱一般。②当然,这些事你们几位在报纸上都已见过了,或者比我这个不识字的人还知道得多呢,因为我只知道我看到的事情。我们靛青园的所在地叫作穆特拉,靠近西北几省的边缘。
每天晚上烧房的火焰照得满天通红。每天白天都有小队的欧洲兵士保护着他们的家小,经过我们的靛青园开往最近驻有军队的阿格拉城去避难。园主阿勃怀特先生是一位固执的人,他以为这些叛变的消息不免有些夸大,他想不久就可平复下去,他还是照旧坐在凉台上喝酒吸烟,可是周围早已烽烟四起了。我和一个管帐的姓道森的夫妇俩都忠于职守,当然都和他生死不离。好啦,有一天变故来了。那天我正到远处一个园子去办事,黄昏时缓缓地骑着马回来。在途中我的目光被陡峭的峡谷谷底上的一堆蜷伏着的东西吸引住了。我骑马走下去一看,不禁毛骨悚然,正是道森的瓶子被人割成一条条的又被豺狼和野狗吃去了一半的残尸。
道森的尸体就趴在不远的地方,手握着放空了的手枪,在他前面还躺着彼此压在一起的四个印度兵的尸首。我控着马缰,正不知往什么地方去才好,忽然看见园主的房子烧了起来,火苗已经冲出屋顶。我知道赶过去对主人绝无益处,也只能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从我站的地方可以看见成百个穿红衣的黑鬼子正在对着燃烧的房子手舞足蹈,其中有几个人向我指了一指,跟着就有两颗流弹从我头上掠过去。我扭转马头就向稻地里狂奔而去,深夜才逃到了阿格拉城内。
①指1857年爆发的印度反英民族大片义而言。——译者注
②英国殖民主义者对印度人的污辱性的称呼。——译者注
“可是事实上阿格拉也不是很安全的地方,整个印度已变成好象一群马蜂。凡是英国人能聚集一些人的地方,也仅能保住枪炮射程以内的一小块地方,其他各处的英国人都成了流浪的逃难者。这是几百万人对几百人的战争。最使人伤心的是:我们的敌人不论是步兵、骑兵还是炮兵,都是当初经我们训练过的精锐战士,他们使用的是我们的武器,军号的调子也和我们吹得一样。在阿格拉驻有孟加拉第三火枪团,其中有些印度兵,两队马队和一连炮兵。另外还新成立了一队义勇队,是由商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我虽然装着木腿,也还是参加了。七月初我们到沙根吉去迎击叛军,也将他们打退了一个时期,后来因为弹药缺乏又退回城内。四面八方传来的只是最最糟糕的消息——这本是不足为破的,因为只要你看一看地图就可以知道,我们正处在变乱的中心。拉克瑙就在东方,相距一百多英里;康普城在南方,距离也差不多一样远。四面八方,无处不是痛苦、残杀和暴行。
“阿格拉是个很大的城,聚居着各种各样稀破古怪而又可怕的魔鬼信徒。在狭窄弯曲的街道里,我们少数的英国人是无法布防的。因此,我们的长官就调动了军队,在河对岸的一个阿格拉古堡里建立了阵地。不知你们几位当中有人听说过这个古堡或是读过有关这个古堡的记载没有?这古堡是个很破怪的地方——我虽然到过不少稀破古怪的地方,可是这是我生气所见的一个最破怪的地方。首先,它庞大得很,我估量着占有不少英亩的地方,较新的一部分面积很大,容纳了我们的全部军队、妇孺和辎重还富富有余。可是这较新部分的大小还远比不上古老的那一部分,没有人到那里去,蝎子蜈蚣盘踞在那里。旧堡里边全是空无人迹的大厅、曲曲折折的甬道和蜿蜒迂回的长廊,走进去的人很容易迷路。因此很少有人到旧堡里去,可是偶尔也有拿着火把的人们结伙进去探险。 “由旧堡前面流过的小河,形成了一条护城壕。堡的两侧和后面有许多出入的门,自然,在这里和我们军队居住的地方都必须派人把守。我们的人数太少,不可能既照顾到全堡的每个角落又照顾到全部的炮位,因此在无数的堡门处都派重兵守卫是绝不可能的。我们的办法是在堡垒中央设置了一个中心守卫室,每一个堡门由一个白种人率领两三个印度兵把守。我被派在每天夜里一段固定时间内负责守卫堡垒西南面的一个孤立小堡门。在我指挥之下的是两个锡克教徒士兵。我所接受的指示是:遇有危急,只要放一枪,就会从中心守卫室来人接应。可是我们那里离着堡垒的中央足有二百多步,并且还要经过许多象迷宫似的曲折长廊和甬道。我万分怀疑,在真的受到攻击的时候,救兵是否能及时赶到。
“我是一个新入伍的士兵,又是个残废人,当了个小头目,很是得意。头两夜我和我的两个来自旁遮普省的印度兵把守堡门。他们的名字一个叫莫郝米特·辛格,一个叫爱勃德勒·克汗。他们全是个子高高、面貌凶恶的家伙,久经战场,并且都曾在齐连瓦拉战役中和我们交过手。他们虽然英语都说得很好,可是我并没有听到他们谈什么。两人总是喜欢站在一起,整夜用古怪的锡克语嘀哩嘟噜地说个不停。我常是一个人站在堡门外,向下望着那宽阔而弯曲的河流和那大城里闪烁的灯火。咚咚的鼓声和印度铜锣的声音,吸足了鸦片的叛军们的狂喊乱叫,整夜里都提醒着我们:河对面有着危险的邻人。每隔两点钟就有值夜的军官到各岗哨巡查一次,以防意外。
“值岗的第三夜,天空阴霾,小雨纷纷。在这种天气里连续站几小时,确是苦恼得很。我又试着和那两个印度兵攀谈,他们还是不爱理我。后半夜两点钟,稍微打破整夜沉寂的巡查过去了。我的同伴既不愿和我交谈,我就把枪放下,掏出烟斗来划了一根火柴。猛然间两个印度兵向我冲了上来,一个人抢过枪来,开了枪上的保险门并把枪口对着我的脑袋;另一个人抽出一把大刀搁在我脖子上,而且咬着牙说,只要我动一步就把刀子刺进我的喉咙。
“我第一个想法是:他们一定和叛兵一伙,这也就是他们突击的开始。如果他们占据了这个堡门,整个碉堡就一定会落入敌人手中,堡里的妇孺也就会受到和在康普相同的遭遇。
也许你们几位会想,我是在这里为自己胡诌,可是我敢发誓,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虽然我觉得出来,刀尖就抵在我的咽喉上,我还是张开了口想要大叫一声,即使是最后一声也罢,因为说不定这样就能给中心警卫室一个警告。那个按住我的人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思,正当我要出声的时候,他向我低声道:‘不要出声,堡垒不会有危险,河这边没有叛兵。'他的话听来似乎还真实。我知道,只要我一出声就会被害,我从这家伙的棕色眼珠里看出了他的意思,所以我没有出声。我等待着,看他们要让我怎么样。
“那个比较高,比较凶,叫爱勃德勒·克汗的向我说道:'先生,听我说。现在只有两条路任你选择:一条路是和我们合作;一条路就是让你永远再也出不来声。事情太大了,咱们谁也不能犹豫。或是你诚心诚意地向上帝起誓和我们合作到底;或是我们今晚就把你的尸体扔到沟里,然后到我们叛军弟兄那边去投降,此外绝对没有中间路线。你选哪条路,生还是死?我们只能给你三分钟作出决定,因为时间短促,必须在下次巡逻到来之前把事情办妥。'
“我道:‘你们没有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叫我如何做决定?可是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的谋划牵涉到碉堡的安全,我就不能同你们合谋,干脆给我一刀,欢迎得很!'
“他道:‘这事和碉堡绝无关系,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和你们英国人到印度来所追求的目的相同的事情——我们叫你发财。今晚如果你决定和我们合作,我们就以这把刀庄严地对你起誓——从来没有一个锡克教徒违反过的一种誓言——把得来的财物,公公平平地分给你一份。四分之一的宝物归你,不能再有比这样作法更公道的了。'
“我问道:‘什么宝物?我愿意和你们一样发财,可是你得告诉我怎样办。'
“他道:‘那么你起誓吗?用你父亲的身体,你母亲的名誉和你的宗教信仰起誓,今后绝不作不利于我们的事,不说不利于我们的话。'
“我答道:‘只要碉堡不受威胁,我愿意这样起誓。'
“那么我的同伙和我自己都起誓,给你宝物的四分之一。这就是说:咱们四个人,每人品均一份。'
“我道:‘咱们只有三个人呀。'
“不然。德斯特·阿克勃尔必须分一份。在等候他的时候,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秘密。莫郝米特·辛格请站在门外边,等他们来的时候通知我们。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知道欧洲人是守誓的人,所以我们信任你。你如果是个惯于说谎的印度人,无论你怎样向神假期誓,你的血必然已经染到我的刀上,你的尸体也就被扔到河里去了。可是我们信任英国人,英国人也信任我们,那么,听我来说吧。
“我们印度北部有一个土王,他的领土虽小,财产却很丰富。他的财产一半是他父亲传下来的,一半是由他自己搜括来的。他嗜财如命而又吝啬非常。乱起以后,这土王听到白人惨遭屠杀,一面附和叛兵向白人抵抗,可又怕白人一旦得手,自身遭到不利。迟疑好久,不能决定。最后他想出一个两全之策:他把所有的财产分做两份,凡是金银钱币都放在他宫中的保险柜里;凡是珠宝钻石另放在一个铁箱里,差一个扮作商人的亲信带到阿格拉碉堡来藏匿。如果叛兵得到胜利,就保住了金银钱币;如果白人得胜,金钱虽失,还有钻石珠宝可以保全。他把财产这样划分以后就投入了叛党——因为他的边界上的叛兵实力很强。先生你试想,他的财产是不是应当归到始终尽忠于一方的人的手里。
“这个被派来的乔装商人化名阿破麦特,现在阿格拉城内,他准备潜入堡内。他的同伴是我的同盟兄弟德斯特·阿克勃尔,他知道这个秘密。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们议定了今晚把他从我们把守的堡门带进来。不久他们就要来了,他知道莫郝米特·辛格同我在等着他。
这个地方平静得很,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的到来,从此世界上也就再没有阿破麦特这个商人了,而土王的宝物也就归咱们几人品分了。先生,您看好不好?'"在伍斯特尔州,生命被看得很重,被看成是神圣的,可是在这个残杀焚掠、人人都是朝不保夕的环境里,就不大相同了。这个商人阿破麦特的生死,我在当时觉得是无足轻重的,那批宝物打动了我的心。我想象着回老家以后怎样支配这一笔财富,想象着当乡亲们看到我这个从来不干好事的人带着满口袋的金币回来,会怎样地瞪大眼睛看我。因此,我下定了决心,可是爱勃德勒·克汗还以为我在犹豫,又紧逼了一句。
“他道:‘先生,请您再考虑考虑,如果这个人被指挥官捉到,必定会被处死刑,并且把宝物充公,谁也得不着一个钱。他现在既然落到咱们手中,为什么咱们不把他私下解决了平分他的宝物呢?宝物归咱们和入了军队的银库还不是一样。这些宝物足够使咱们每人都变成巨富。咱们距离别人很远,不会有人知道,您看还有比这个主意更好的吗?先生,请您再表示一下,您还是和我们一道呢,还是必须叫我们把您认做敌人?'
“我道:‘我的心和灵魂都和你们在一起。'
“他把枪还给了我,并说:‘这好极了,我们相信您的誓言和我们的一样,永远会被遵守。现在只有等待着我的盟弟和那个商人了。'
“我问道:‘那么,你盟弟知道咱们的计划吗?'
“他是主谋,一切全是他策划的。咱们现在到门外去,陪着莫郝米特·辛格一同站岗去吧。' “那时正是雨季的开始,雨还没有停。棕色的浓云在天上飘来飘去,夜色迷蒙,隔着一箭之地的距离就看不清楚了。我们的门前是一个城壕,壕里的积水有些地方差不多已经干涸了,很容易走过来。我们站在那里,静待着那个前来送死的人。
“忽然间,壕的对岸有一个被遮着的灯光在堤前消失了,不久又重新出现,并向着我们的方向慢慢走来。
“我叫道:‘他们来了!'
“爱勃德勒轻轻说道:‘请您照例向他盘问,可是不要吓唬他,把他交给我们带进门里,您在外边守卫,我们自有办法。把灯预备好了,以免认错人。'
“那灯光闪闪地向前移动着,时停时进,一直等到看见两个黑影到了壕的对岸。我等他们下了壕沟,涉过积水,爬上岸来,我才放低了声音问道:‘来人是谁?'
“来人应声答道:‘是朋友。'我把灯向他们照了照,前面的印度人个子极高,满脸黑胡须长过了腰带,除了在舞台上,我从来也没有看过这样高大的人。另外的那个人是个矮小的,胖得滚圆的家伙,缠着大黄包头,手里拿着一个围巾裹着的包。他似乎骇怕得全身发抖,他的手抽动得好象发疟疾一样。他象一只钻出洞外的老鼠,不住地左顾右盼,两只小眼睛闪闪发亮。我想,杀死这个人未免有些不忍,可是一想到宝物,我的心立刻变成铁石。他看见我是白种人,不禁欢喜地向我跑来。
“他喘息着说道:‘先生,请保护我,请你保护这个逃难的商人阿破麦特吧。我从拉吉起塔诺来到阿格拉碉堡避难。我曾被抢劫、鞭打和侮辱,因为过去我是你们军队的朋友。现在我和我的东西得到了安全,真是感谢。'
“我问道:‘包里边是什么?'
“他答道,‘一个铁箱子,里边有一两件祖传的东西,别人拿去不值钱,可是我舍不得丢掉。我不是讨饭的穷人,如果您的长官能允许我住在这里的话,我一定对您——年轻的先生和您的长官多少有些报酬。'
“我不敢再和他说下去了。我愈看他那可怜的小胖脸,我愈不忍狠心地把他杀死,不如干脆早点把他结果了。
“我道:‘把他押到总部去。'两个印度兵一左一右带他进了黑黑的门道,那个高个子跟在后面,从来没有象这样四面被包围着、难逃活命的人,我提着灯独自留在门外。
“我听得见他们走在寂静的长廊上的脚步声。忽然,声音停止了,接着就是格斗扭打的声音。过了不久,忽然有人呼吸急促地向我奔跑而来,使我大吃一惊。我举灯向门里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小胖子,满脸流血向前狂奔,那高个子拿着刀象一只老虎似地紧紧追在后面。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象这个商人跑得那样快的,追的人眼看追不上了。我知道,如果他能越过我跑出门外,就很可能得救。我本已动了恻隐之心,想留他一命,可是想到宝物,便又硬起心肠。等他跑近,我就把我的明火枪向他的两腿之间抡了过去,他被绊得象被射中的兔子似地翻了两个滚。还没等他爬起来,那印度兵就起了上去,在他的肋旁扎了两刀。他没有挣扎一下,也没有哼出一声,就躺在地下不动了。我想或者他在绊倒的时候就已经摔死了。先生们,你们看,不管是否对我有利,我把经过都已从实招供了。”
他说到这里停住了,伸出带着铐子的手,接过了福尔摩斯给他斟的加水威士忌酒。我觉得不仅是他那残酷的行为,就是从他在述说这段故事时的满不在乎的神气里,也可以想象得出这个人的极端残忍和狠毒。无论将来他得到什么刑罚,我是不会对他表示同情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琼斯坐在那里,手放在膝上,侧耳倾听,面色也显出厌恶的神气。斯茂也许看出来了,因为在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声音和动作里都带着些抗拒的意味。
他道:“当然了,全部事实确实是万分糟糕。可是我倒愿意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处在我的地位会宁可被杀也不要那些宝物?还有一层,他一进堡垒,就形成了我们两个人里必须死掉一个的形势;假若他跑出堡外,这整个事情就会暴露,我就要受军事审判而被枪决——因为,在那样的时刻,定刑不会从宽的。”
福尔摩斯截断他的话道:“接着谈你的事吧。”
“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三个人把尸身抬了进去。他身子虽然矮,可是真够重的。莫郝米特·辛格留在外面守门。我们把他抬到已经预备好了的地方,这儿距离堡门相当远,通过一条弯曲的甬道进入一间空无一物的大厅,屋子的砖墙全已破碎不堪,地上有一凹坑,正好作天然的墓穴。我们把商人阿破麦特的尸身放了进去,用碎砖掩盖好了,弄完以后我们就都回去验看宝物了。
“铁箱还放在阿破麦特原来被打倒的地方,也就是现在放在桌上的这个箱子,钥匙用丝绳系在箱子盖上的刻花的提柄上边。我们把箱子打开,箱内的珠宝因灯光的照耀,发出来灿烂的光辉,就如同我幼年在波舒尔时在故事里读过的和我当时所想象过的一样。看着这些珠宝,使人眼花缭乱。我饱了眼福以后,就动手把珠宝列了一张清单。里面有一百四十三颗上等钻石,包括一颗叫做'大摩格尔'的——据说是世界上第二颗最大的钻石,还有九十七块上好的翡翠,一百七十块红宝石(其中有些是小的),四十块红玉,二百一十块青玉,六十一块玛瑙,许多绿玉、缟玛瑙、猫眼石、土耳其玉和我那时还不认得的其他宝石,可是后来我就渐渐地认得了。除此之外,还有三百多颗精圆的珍珠,其中有十二颗珍珠是镶在一个金项圈上的。从樱沼别墅拿回宝箱以后,经过点验,别的还全在,只缺少了这个项圈。
“我们点过以后,把宝物放回箱里,又拿出堡外给莫郝米特·辛格看了一遍。我们又重新隆重地宣誓:要团结一致谨守秘密。我们决定把宝箱藏匿起来,静候大局平定以后再来平均伙分。当时就把赃物分了是不妥的,因为珠宝价值太高,假若在我们身上被发现了,会引起别人的疑心,再说我们的住处也没有隐蔽的地方可以收藏。因此我们把箱子搬到埋尸的那间屋子去,从最完整的一面墙上拆下几块砖来,把箱子放进去,再把砖放回,掩盖严密。我们小心地记清了藏宝的地方,第二天我画了四张图,每人各执一张,下面都写好了四个人的签名作为我们起誓的标记:从此以后我们一举一动全要代表四个人的利益,不得独自吞没。
我可以对天气誓,从来没有违反过这个誓言。
“好啦,以后印度的叛变结果如何,也用不着我再来告诉你们诸位先生了。从威尔逊占领了德里,考林爵士收复了拉克瑙以后,叛乱就瓦解了。新的军队纷纷开到。纳诺·萨希布在国境线上逃跑了,葛雷特亥德上校带领着一个急行纵队来到了阿格拉把叛兵肃清了,全国似乎已经渐渐恢复了和气状态。我们四个人盼着不久就可以平分赃物、远走高飞了,可是转眼之间我们的希望就成了泡影,因为我们以杀害阿破麦特的罪名全都被捕了。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那土王因为信任阿破麦特,才把宝物交给他。可是东方人疑心太大,那土王又派了一个更亲信的仆人跟在后面,暗查阿破麦特的行动,并且命令这仆人要把阿破麦特紧紧地盯住。那晚他在后面暗暗跟随,眼看阿破麦特走进了堡门。他以为阿破麦特在堡内已经安顿妥当,所以在第二天就设法进入堡内,可是怎样也找不到阿破麦特。他以为事情太离破了,就和守卫的班长谈了,班长又向司令官作了报告,因此在全堡内立刻作了一次细密的搜查,发现了尸身。在我们还自以为安全的时候,就被以谋杀的罪名逮捕了——三个人是当时的守卫者,其余一人是和被害者同来的。在审讯中没有人谈到宝物,因为那个土王已被罢黜并被逐出了印度,已经没有人对宝物有直接的关系了。可是谋杀案情确凿,判定我们四人同为凶手。三个印度人被判徒刑终身监禁,我被判死刑,可是后来得到减刑,和他们一样。
“我们的处境很是破怪。我们四个人被判徒刑,恐怕今生再难恢复自由,可是同时我们四个人又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只要能够利用宝物,就可以立成富翁享清福。最难忍受的就是:明知大宗宝物在外面等着我们取用,可是还要为了吃些糙米,喝口凉水而受禁卒的任意凌辱,我真要急得发疯,所幸我生性倔强,所以还能耐心忍受,等候时机。
“最后,好象时机到了。我由阿格拉被转押到马德拉斯,又从那里被转到安达曼群岛的布雷尔岛。岛上白种人囚犯很少,又因为我一开始就表现得不错,不久就受到了特殊的待遇。在亥瑞厄特山麓的好望城里,我得到了一间自己居住的小茅屋,很是自在。那岛上是可怕的热病流行的区域,离我们不远就有吃人的生番部落,生番们遇有机会就向我们施放毒刺。在那里整天忙于开垦,挖沟和种薯蓣,还有许多其他杂差,到夜晚我们才能有些闲暇。
我还学会了为外科医师调剂配方,对外科的技术也学得一知半解了。我时时刻刻在寻找逃走的机会,可是这里离任何大陆都有几百英里远,而且在附近一带海面上风很小,甚至没有风。因此,要想逃跑真是万难。
“外科医师萨莫吞是一个活泼而喜欢玩乐的青年,每天晚上常有驻军的青年军官们到他家去玩牌赌钱。我配药的外科手术室和他的客厅只有一墙之隔,有一个小窗相通。我在手术室里有时觉得苦闷,常常把手术室的灯熄灭了,站在窗前听他们谈话,看他们赌钱。我自己本来也好玩牌,在一旁看看也很过牌瘾。他们常常在一起的有带领土人军队的舒尔托少校、摩斯坦上尉和布罗姆利·布劳恩中尉和这位医师本人,此外还有两三个司狱的官员。这几个官员是玩牌的老手,赌技很精。他们几个人凑成一伙,玩起来倒也痛快。
“有一个情况不久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每次赌钱总是军官们输,司狱官员们赢。我可不是说这里有什么弊病,只是因为司狱的官员们自从来到安达曼群岛,每天无事可做,就拿着玩牌消磨时光,日久熟练,技术也就精了。军官们技术不高,所以每赌必输,他们愈输愈急,下的注就愈大,因此军官们在经济上一天比一天窘困,其中以舒尔托少校输的最多。起初他还用钱币钞票,后来钱光了,只好用期票赌,他有时稍微赢一点儿,胆子一大,接着就输得更多,以致搞得他整天愁眉苦脸,借酒浇愁。
“有一晚他输的较往常更多了,当时我正在茅屋外边乘凉,他和摩斯坦上尉缓步回营。
他们两人是极要好的朋友,每天形影不离。这位少校正在抱怨他的赌运不佳。
“经过我的茅屋的时候,他和上尉说道:‘摩斯坦,怎么办?我可毁了,我得辞职了。'“上尉拍着他的肩道:‘老兄,没有什么了不起,比这更糟糕的情况我也有过呢,可是……'我只能听到这些,可是,这已经够让我动脑筋的了。
“两天以后,当舒尔托少校正在海滨散步的时候,我趁机走上前去和他说话。
“我道:‘少校,我有事向您请教。'
“他拿开口里衔着的雪茄烟,问道:‘斯茂,什么事?'
“我道:‘先生,我要请教您,如果有埋藏的宝物,应当交给谁比较合适呢?我知道一批价值五十万镑的宝物埋藏的地点;既然我自己不能使用,我想最好还是把它交给有关的当局,说不定他们会缩短我的刑期呢。'
“他吸了口气,死盯着我,看看我是否在说真话,然后问道:‘斯茂,五十万镑?'
“'先生,一点儿也不错,五十万镑现成的珠宝,随时可以到手。破怪的是原主已经犯罪远逃,捷足的人就可以得到。'
“他结巴着说道:‘应当交政府,斯茂,应当交政府。'他的口气很不坚定,我心里明白,他已上了我的圈套了。
“我慢慢地问道:‘先生,您认为我应当把这情况报告总督吗?'
“你先不要忙,否则你就会后悔。斯茂,你先把全部事实告诉我吧。'
“我把全部经过都告诉了他,只是变换了一些事实,以免泄露藏宝的地点。我说完了以后,他呆呆地站着沉思了许久,由他嘴唇的颤动,我就看得出来他的心里正在进行着一场思想斗争。
“最后他说道:‘斯茂,这事关系重要,你先不要对任何人说一个字,让我想一想,再告诉你怎么办。'
“过了两夜,他和他的朋友摩斯坦上尉在深夜里提着灯来到我的茅屋。
“他道:‘斯茂,我请摩斯坦上尉来了,再听一听你亲口说说那故事。'“我照以前的话又说了一遍。
“舒尔托道:‘听着倒象是实话,啊?还值得一干吧?'
“摩斯坦上尉点了点头。
“舒尔托道:‘斯茂,咱们这么办。我和我的朋友把你的事情研究以后,我们认为这个秘密是属于你个人的,不是政府的事。这是你个人的私事,你有权作任何处理。现在的问题是你要多少代价呢?假若我们能够达成协议,我们也许同意代你办理,至少也要代你调查一下。'他说话时极力表示冷静和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他的眼色里显出了兴奋和贪婪。
“我也故作冷静,可是内心也是同样激动地答道:‘论到代价,在我这样的处境只有一个条件:我希望你们协助我和我的三个朋友恢复自由,然后同你们合作,以五分之一的宝物作为对你们两人的报酬。'
“他道:‘哼!五分之一,这个不值得一办!'
“我道:‘算来每人也有五万镑呢。'
“可是我们怎么能够恢复你们的自由呢?你要知道,你的要求是绝对办不到的事情。' 我答道:‘这个并没有什么困难,我已考虑得十分成熟了。所困难的就是我们得不到一只适于航行的船和足够的干粮。在加尔各答或马德拉斯,合用的小快艇和双桅快艇多得很,只要你们弄一只来,我们夜里一上船,把我们送到印度沿海任何一个地方,你们的义务就算是尽到了。'
“他道:‘只有你一个人还好办。'
“我答道:‘少一个也不行,我们已经立誓,四个人生死不离。'
“他道:'摩斯坦,你看,斯茂是个守信的人,他不辜负朋友,咱们可以信任他。'
“摩斯坦答道:‘真是一件肮脏事啊。可是象你所说,这笔钱可真能解决咱们的问题呢。'
“少校道:‘斯茂,我想我们只好表示同意了,可是我们需要先试一试你的话是否真实,你可先告诉我藏箱的地方,等到定期轮船来的时候,我请假到印度去调查一下。'
“他愈着急,我就愈冷静。我道:‘先别忙,我必须先征求我那三个伙伴的同意。我已经告诉过您,四个人里有一个不同意就不能进行。'
“他插言道:‘岂有此理!我们的协议和三个黑家伙有什么关系?'
“我道:‘黑的也罢,蓝的也罢,我和他们有约在先,必须一致同意才能进行。'
“终于在第二次见面时,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和德斯特·阿克勃尔全都在场,经过再度协商,才把事情决定下来。结果是我们把阿格拉碉堡藏宝的图交给两位军官每人一份,在图上把那面墙上藏宝的地方标志出来,以便舒尔托少校到印度去调查。舒尔托少校如果找到了那宝箱,他先不能挪动,必须先派出一只小快艇,备好足用的食粮,到罗特兰德岛迎接我们逃走,那时舒尔托少校应即回营销假,再由摩斯①坦上尉请假去阿格拉和我们相会,均分宝物,并由摩斯坦上尉代表舒尔托少校分取他们二人应得的部分。所有这些条件都经过我们共同提出了最庄重的誓言——所能想到和说得出的誓言——保证共同遵守,永不违反。我坐在灯下用了一整夜的工夫画出两张藏宝地图,每张下面签上四个名字: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自己。
“先生们,你们听我讲故事恐怕已经听疲倦了吧?我知道,琼斯先生必定急于要把我送到拘留所去,他才能安心。我尽可能简短地说吧。这个坏蛋舒尔托前往印度后一去不返。过了不久,摩斯坦上尉给我看了一张从印度开返英国的邮船的旅客名单,其中果有舒尔托的名字。还听说他的伯父死后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因此他退伍了。可是他居然卑鄙得到了这样的程度,欺骗了我们四个人还不算,居然把五个人一起都欺骗了。不久,摩斯坦去到阿格拉,不出我们所料,果然宝物已经失掉。这个恶棍没有履行我们出卖秘密的条件,竟将宝物全部盗去。从那天气,我只为了报仇活着,日夜不忘。我满心忿恨,也不管法律或断头台了。我一心只想逃走,追寻舒尔托并起死他就是我唯一的心愿。就连阿格拉宝物在我心中和杀死舒尔托的念头比较起来也成了次要的事情了。
①罗特兰德岛是安达曼群岛南端的一个小岛。——译者注
“我一生曾立下过不少的志愿,件件都能办到。可是在等待这时机的几年里,我却受尽了千辛万苦。我告诉过你们,我学得了一些医药上的知识。有一天,萨莫吞医生因发高烧卧病在床,有一个安达曼群岛的小生番因为病重找到一个幽静的地方等死,却被到树林中工作的囚犯带了回来。虽然知道生番生性狠毒似蛇,可是我还是护理了他两个月,他终于渐渐复了健康又能走路了。他对我产生了感情,很难得回树林里去一次,终日守在我的茅屋里边。我又向他学会了一些他的土话,于是他对我就更加敬爱了。
“他的名字叫做童格,是一个精练的船夫,并且有一只很大的独木船。自从我发现他对于我的忠诚并且愿意为我作任何事情以后,我终于找到了逃走的机会,我把这个计划和他说了,我叫他在一天夜晚把船划到一个无人守卫的码头去接我上船,还叫他准备几平淡水,许多的薯蓣、椰子和甜薯。
“这个小童格真是忠诚可靠,再没有比他更忠实的同伴了,那天晚上他果然把船划到了码头下面。事也凑巧,一个向来喜欢侮辱我,而我蓄意要向他报复的阿富汗族禁卒正在码头上值岗。我无时不想报仇,现在机会可到了,好似老天故意把他送到那里,在我临走的时候给我一个回报的机会。他站在海岸上,肩荷着枪,背向着我。我想找一块石头砸碎他的脑袋,可是一块也找不到。最后我心生一计,想出了一件武器。我在黑暗里坐下,解下木腿拿在手里,猛跳了三跳,跳到他的眼前。他的枪背在肩上,我用木腿全力向他打了下去,他的前脑骨被打得粉碎。你们请看我木腿上的那条裂纹,就是打他时留下的痕迹。因为一只脚失去了重心,我们两人同时摔倒了,我爬了起来,可是他已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了。我上了船,一个钟头以后就远离了海岸。童格把他全部财产连同他的兵器和他的神像全都带到船上来了。他还有一支竹制的长矛和几条用安达曼椰子树叶编的席子。我把这支矛作成船桅,席子作成船帆。我们在海上听天由命地漂浮了十天,到第十一天,有一只从新加坡开往吉达、满载着马来亚朝圣香客的商轮,把我们①救了上去。船上的人都很破特,可是我们不久就跟大家混熟了。他们有一种非常好的特点:他们能让我们安静地呆着,不追问我们的来历。
“如果把我和我的小伙伴航海的全部经历都告诉你们,恐怕等到明天天亮也说不完。我们在世界上流浪到这里又流浪到那里,就是总回不来伦敦,可是我没有一时一刻忘记过报仇。夜晚不断梦见舒尔托,我在梦中杀了他不止一百次。最后,在三、四年前我们才回到了英国。回来之后,很容易就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址。我于是设法探问他是否偷到了那些宝物和那些宝物是否还在他的手中,我和那个帮助我的人交上了朋友,——我决不说出任何人的姓名来,以免牵连别人。我不久就访得了宝物还在他的手中,我想尽了方法去报仇,可是他很狡猾,除了他两个儿子和一个印度仆人之外,永远有两个拳击手保护着他。
“有一天,听说他病重将死,我想这样地便宜了他实在不甘心。我立刻跑到他的花园里,从窗外往里屋看,看见他躺在床上,两边站着他的两个儿子。那时我本想冒险冲进去抵抗他们爷三个,可是就在那个时候他的下巴已经垂下去了,我知道他已经咽气,进去也没有用了。那天晚上,我偷进了他的屋子,做了搜查,想从他的文件里找出他藏宝的地点,可是结果什么线索也没有得到。盛怒之下,我就把和图上相同的四个签名留下,别在他的胸前,以便倘若日后看见我的三个同伙,可以告诉他们曾为报仇留下了标记。在埋葬他以前,受过他劫夺和欺骗的人不给他留点痕迹,未免太便宜他了。
①吉达是沙特阿拉伯回教圣地麦加附近红海边的一个港口。——译者注 “自此以后,我依靠着在市集或其他类似的地方,把童格当作吃人黑生番公开展览,来维持生活。他能吃生肉,跳生番的战舞,所以每天工作以后总能收入满满一帽子的铜板。我也常常听到樱沼别墅的消息。几年来,除了他们还在那里觅宝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
直到最后,我们渴待的消息来到了,宝物已在巴索洛谬·舒尔托的化学实验室的屋顶内寻到了。我立刻前去察看情势,觉得我这个木腿是个障碍,无法从外面爬进楼窗。后来听说屋顶有个暗门可通,又打听清楚了舒尔托先生每天吃晚饭的时间,才想到利用童格助我成功。我带着一条长绳和童格一同去到樱沼别墅,把绳子系在童格的腰上,他爬房的本领和猫一样,不久就从屋顶进入室内去了。可是不幸的巴索洛谬·舒尔托还在屋里,因而被害。童格杀了他,还自以为干了一件聪明事。当我缘绳子爬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屋里骄傲得象一只孔雀似地踱来踱去,直到我怒极拿绳子打他,并咒骂他是小吸血鬼的时候,他才惊讶起来。我把宝箱拿到手中以后,在桌上留下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字条,表示宝物终于物归原主。我先用绳子把宝箱缒了下去,然后自己也顺着绳子溜了下去。童格把绳子收回,关上窗户,仍由原路爬了下来。
“我想我要说的已尽于此。我听一个船夫说过,那只'曙光'号是一只快船,因此我想到,它倒是我们逃走的便利工具。我便雇妥了老斯密司的船,讲明了如果能把我们安然送上大船,就给他一大笔酬金。当然,他可能看得出来这里面有些蹊跷,可是我们的秘密他是不知道的。所有这些,句句是实。先生们,我说了这些,并不是为了要得到你们的欢心,——你们也并没有优待我——我认为毫无隐瞒就是我最好的辩护,还要使世人知道舒尔托少校曾经如何欺骗了我们,至于他儿子的被害,我是无罪的。”
福尔摩斯道:“你的故事很有意思。这个新破的案子确实得到了适当的结局。你所说的后半段,除了绳子是由你带来的这一点我不知道以外,其余的都和我的推测相同。可是还有一层,我原以为童格把他的毒刺全丢了,怎么最后他在船上又向我们放出了一支呢?”
“先生,他的毒刺确是全丢了,可是吹管里还剩有一支。”
福尔摩斯道:“啊,可不是吗,我没有料到这一层。”
这囚犯殷勤地问道:“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我的伙伴答道:“我想没有什么了,谢谢你。”
埃瑟尔尼·琼斯道:“福尔摩斯,我们应当顺着您,我们都知道您是犯罪的鉴定家,可是我有我的职责,今天为您和您的朋友已经很够通融的了。现在只有把给我们讲故事的人锁进监里,我才能放心。马车还在外面候着,楼下还有两个警长呢,对于你们二位的协助我衷心感激。自然到开庭的时候还要请你们出席作证。祝你们晚安吧。”
琼诺赞·斯茂也说道:“二位先生晚安。”
小心的琼斯在出屋门的时候说道:“斯茂,你在前面走。不管你在安达曼群岛是怎样处治那位先生的,我得特别加小心,不要让你用木腿打我。”
等他们两人走后,我和福尔摩斯抽着烟默坐了一会,我道:“这就是咱们这出小戏的结束了,恐怕从今以后我学习你工作方法的机会要少了。摩斯坦小姐和我已订了婚约。”
他苦哼了一声说道:“我已料到了,恕我不能向你道贺。”
我有些不快,问道:"我所选的对象,你有不满意的地方吗?”
“一点儿也没有,我以为她是我生气所见的女子中最可敬爱的一个人了,并且有助于我们这一类工作。她在这方面肯定是有天才的,单从她收藏那张阿格拉藏宝的位置图和她父亲的那些文件的事看来,就可以证明。可是爱情是一种情感的事情,和我认为是最重要的冷静思考是有矛盾的。我永远不会结婚,以免影响我的判断力。”
我笑道:“我相信,我这次的判断还经得住考验。看来你是疲倦了。”
“是的,我已经感觉到了,我一个星期也恢复不过来。”
“破怪,"我道,“为什么我认为是很懒的人也会不时地表现出极为充沛的精力呢?”
他答道:“是的,我天生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好活动的人,我常常想到歌德的那句话——'上帝只造成你成为一个人形,原来是体面其表,流氓气质。'
“还有一件,在这诺伍德案子里,我疑心到,在樱沼别墅里有一个内应,不会是别人,就是在琼斯的大网里捞到的那个印度仆人拉尔·拉奥。这也确实得算是琼斯个人的荣誉了。”
我道:“分配得似乎不大公平。全案的工作都是你一个人干的,我从中找到了瓶子,琼斯得到了功绩,请问,剩下给你的还有什么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道:“我吗?我还有那可卡因瓶子吧。”说着他已伸手去抓瓶子了。 八、血字的研究
1、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①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②
①捷则尔为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的名称。——译者注
②回教徒士兵。——译者注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将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化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破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儿住要好的多。”
小斯坦弗从酒杯上很惊破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会不愿意和他作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破;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破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对于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起起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妻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作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
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确是这样!”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
检查了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呢,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觉惊破,我说:“我向你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方发生过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那么,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做'警务新闻旧录报'。”
“读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味。"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说,“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和毒起接触。”说着他就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也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一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的。”
“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
“决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听我自然,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
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追根问底,我不禁笑了起来。我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以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乐一般的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决定下来。”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咳,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两手说,“真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从具体的人着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慢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2、演绎法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他所谈到的贝克街号乙那里看了房子。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而又空气流畅的起居室,室内陈设起能使人感觉愉快,还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因此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便更合适了。因此我们就当场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行囊从公寓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起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一直忙了一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以后,我们就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起来了。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以及对于他的生活目的何在的好破心也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平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着他。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破心,我也时时想设法攻破他那矢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许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请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疲乏。除非是天气特别晴和,我的健康情况又不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足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围绕在我伙伴周围的这个小小的秘密发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设法揭穿这个秘密上。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他自己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象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任何学科,也不象是在采取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径,使他能够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他的学识却是异常的渊博,因此,他往往出语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一定的目的,一个人决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很难是非常精湛的。除非是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许多细微末节上这样花费精力。
他的知识疲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平地问我①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些什么事情。最使我惊讶不止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解。当此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这件怪事简直令我难以理解。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释道:“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①ThomasCarlyle(—):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著有《英雄与英雄崇拜》等书。——译者注
我分辩说:“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几乎就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从他的态度中看出来,这个问题也许会引其他的不高兴。于是我便把我们的短短谈话考虑了一番,尽力想从这里边得出一些可资推论的线索来。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他所了解得特别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写了出来。写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6-1-5 21:42 编辑 ] 我写了这些条,很觉失望。我把它扔在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为妙。”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本事。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象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出破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难得会拉出什么象样的乐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
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断言了。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如果不是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真要暴跳起来。
在头一两个星期中,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象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的。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
一天早上,有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儿很象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
每当这些破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品居室,我也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常常向我道歉。
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谈出他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大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原来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时期得早了一些;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捷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早餐。
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起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画了铅笔道,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这一起。
文章的标题似乎有些夸大,叫做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论理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据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辞。
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素有锻炼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结论真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所以得到这样结论的各个步骤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
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
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
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唔,就是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画有铅笔道。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哪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闭门造车地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篇是我写的。”
“是你!”
“对啦,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真是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这样程度,甚至我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 “啊,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上干这行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个什么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起着我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坠入五里雾中,所以他才来找我。”
“还有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由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遇到些麻烦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的。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间或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曾惹起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象还很惊讶哩。”
“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破哩。”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①班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人②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决不是爱伦·起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的评价如何,他可算得上一个侦探么?”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他恶声恶平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说成这样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恼怒。我便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我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是他却太骄傲自负了。”
①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anPoe(—):美国小说家。著有《莫格街凶杀案》等侦探小说。——译者注
②杜班Dupin为爱伦·坡所写《莫格街凶杀案》一书中之主角。——译者注
他不满地抱怨着说:“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人象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罪案可以侦查,顶多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员也能一眼识破。"①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余怒未息。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着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分明是个送信的人。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逝,只见我们所观察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以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着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房来,便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把福尔摩斯的傲气挫折一下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决没想到会有目前这一步。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①苏格兰场ScotlandYard为伦敦警察厅之别名。——译者注
“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平地回答说,“我的制服修补去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略带恶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
“军曹,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务过。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3、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我同伴的理论的实践性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承认,这确实使我大吃一惊,因此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就更加钦佩了。但是在我心中仍然潜藏着某些怀疑,唯恐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捉弄我的目的何在,我就不能理解了。当我瞧着他的时候,他已读完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我问道:“你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平地问道:“推断什么?”
“嗯,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微笑着说,“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不要紧。那么说,你真的看不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真的看不出。”
“了解这件事是比较容易的,可是要说明我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不免要觉得有些困难了,然而你却知道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品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他的外表上看来,他又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就相信他当过军曹。”
我情不自禁地喊道:“妙极了!”
“这也平淡无破,"福尔摩斯说。但是,从他的脸上的表情看来,我认为他见到我十分惊讶、并且流露出钦佩的神情,他也感到很高兴。"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是说错了——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短信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下,不由地叫了起来,"这真可怕!”
他很镇静地说:“这件事看来确实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念一念好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忽见该处有灯光,因素悉该房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差错。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该尸衣着齐整,袋中装有名片,上有"伊瑙克··锥伯,美国俄亥俄州J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既无被抢劫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莫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至希在十二时以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候。在接奉回示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亦必将详情奉告,倘蒙指教,则不胜感荷之至。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我的朋友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起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象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若无起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惊讶。因此我大声叫道:“真是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连去不去我还没有肯定呢。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那只是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我也非常敏捷哩。”
“什么?这不正是你一直盼望着的机会吗?”
“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是会把全部功劳攫为己有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的缘故。”
“但是他现在是求助于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我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也决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虽然如此,咱们还是可以瞧瞧去。我可以自己单干,一个人破案。即使我得不到什么,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罢!”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说明他跃跃欲试的心情已压倒了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
他说:“戴上你的帽子。”
“你希望我也去吗?”
“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要做的话。"一分钟以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恰似下面泥泞街道的反映。我同伴的兴致很高,喋喋不休地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①②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静悄悄地③听着,因为沉闷的天气和这种令人伤感的任务使我的情绪非常消沉。
最后我终于打断了福尔摩斯在音乐方面的议论,我说:“你似乎不大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①克里莫纳为意大利著名提琴产地。——译者注
②斯特莱迪瓦利AntonioStradivari:克里莫纳地方的闻名世界的提琴制造家,死于年。——译者注
③—世纪时克里莫纳地方的阿玛蒂家族以制造上好提琴闻名于世。——译者注 他回答说:“还没有材料哪。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那样就会使判断产生气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所在的房子。”
“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就步行。
劳瑞斯顿花园街号,从外表看来就象是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号就是空着的一处。空房的临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无人居住,景况极为凄凉。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帖子,好象眼睛上的白翳一样。每座房前都有一小起草木丛生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有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引颈翘首地往里张望着,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什么也瞧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屋去,马上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他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他这样仔细地察看以后,就慢慢地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他有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容,并且听到他满意地欢呼了一声。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来来往往地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我的同伴怎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来。然而至今我还没有忘记,那次他如何出破地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相信他定能看出许多我所瞧不见的东西。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的人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
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把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
“可是那个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没问题,葛莱森,你准自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这个侦探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他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地把眉毛扬了一扬,他说:
“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破,我知道这正适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不连贯的话以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没有平地毯,灰尘满地。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分明已经有很多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面。
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心情感到异常沉重。这是由于死尸所引起来的。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由于没有家具陈设,因此格外显得宽大。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平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作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屋内积土尘封,更加深了这种情调。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看到的。当我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那个万分可怕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茫然无光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一头黑黑的鬈发,并且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浅色裤子,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身旁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张、双腿交迭着,看来在他临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据我看来,这是一种忿恨的表情,是我生气所没有见过的。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状,非常可怖,再配上那副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看来很象一个怪模怪样的扁鼻猿猴。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翻腾的姿态,使它的面貌变得益发可怕。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是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着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哄动全城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经历的新手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破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随声附和地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么?"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攸垂克特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里又现出前面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是出我意料地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起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么?”
“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指环。”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地是新娘戴用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更加使案件复杂化了,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指环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起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片,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①
“你们怎样询问的?"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是寄到什么地方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是正要回纽约去的。”
“你们可曾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先生,我当时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
“今天早晨我们就拍出电报去了。”
“我们只是把这件事的情况详细说明一下,并且告诉他们说,希望他们告诉我们对我们有帮助的任何情报。”
“你没有提到你认为是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吗?”
“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洋洋得意地搓着双手。
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前屋里。
①卜迦丘Boccacio(—):意大利著名小说家。——译者注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显然是因为他胜过了他同僚一着而在自鸣得意。
“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很快地回到前屋里。由于尸体已经抬走,屋中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拉契(RACHE)
“你对这个字的看法怎么样?"这个侦探象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这个字所以被人忽略,因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凶手蘸着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无论如何这决不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可是,你就是发现了这个字迹,又有什么意义呢?”
“什么意义吗?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Rachel),但是有什么事打搅了他,因此他或者是她就没有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生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这样就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你如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遖e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破地、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这位私家同行的动作。他们分明还没有明白我现在已经渐渐理会了的——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品声问道:“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竟帮起你们来,我就未免要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建树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他的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
“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行情况随时见告,我也愿尽力协助。现在我还要和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医生,走吧,咱们去找他去。我告诉你们一桩对于这个案件有帮助的事情。"
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谋杀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然后就大踏步地向外走了,“还有一点,雷斯垂德,"
他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拉契'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
讲完这几句临别赠言以后,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剩下这两位敌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4、警察栾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雷斯垂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点。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们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片妙。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也不见得象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
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片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简直就象儿戏一样的简单。”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起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
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一个干练的侦探才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愈想愈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怎样进入空屋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字'复仇'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地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你把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很扼要,总结得很好。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楚。至于雷斯垂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起途罢了。那字并不是个德国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母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点画蛇添足了。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而已。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预备再给你多讲些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回答说:“我决不会如此。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的,可是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象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起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是同乘一辆车子来的,而且好象非常友好似的,大概还是膀子挽着膀子一起从花园中小路上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起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走动。我从地板上的尘土上就能看出这些情况来。同时我也能看出,他愈走愈激动,因为他的步子愈走愈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好在咱们已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咱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阿勒音乐会,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不断地穿过昏暗的大街和气凉的小巷。到了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漆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一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号。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走进了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已经在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玩弄着。他说:“我们想要请你从头到尾再亲口说一遍。”
这位警察两眼望着那个小金币回答说:“我很愿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奉告。”
“那么让我听一听事情发生的经过吧。你愿意怎样讲都可以。”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皱起眉头,好象下定决心不使他的叙述中有任何遗漏。
他说:“我把这事从头说起。我当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起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夜间十一点钟时,曾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逻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开始下起雨来。这时我遇见了亥瑞·摩契,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转角的地方聊天。不久,大约在两点或两点稍过一点的时候,我想该转一遭了,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是不是平静无事。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慢慢溜跶着,一边寻思要有热酒喝它一盅多美。这时,忽见那座房子的窗口闪闪地射出灯光。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其中一所的最后一个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是房东还是不愿修理阴沟。所以我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疑心出了什么差错。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就站住了,转身又走回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说,“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呢?” 栾斯吓得跳了起来,满脸惊讶,瞪着一双大眼睛瞧着福尔摩斯。
“天哪,确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你瞧,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起,也许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瞧不见,也没见到别的人。”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以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
“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看得这样一清二楚?我看,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作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
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以后你又作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气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都没有吗?”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象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①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简直连脚都站不住了,真没办法。”
①考棱班Columbine为一出喜剧中的女角。——译者注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象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
如果我们不那么忙的话,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够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夜在你手里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么回事。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但是显然觉得不安。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
“我简直还是坠在五里雾中哩。诚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这不象罪犯应有的行径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个赌,我可以逮住他。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破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象只云雀似地唱个不停。我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5、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上午忙碌了一阵,我的身体实在有点吃不消,因此,下午就感到起倦已极。在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以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尽量想睡它两小时,可是怎么也办不到。由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使我的心情过分激动,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稀破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一合眼,那个被害者的歪扭得象猴子似的面貌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给我的印象是万分丑恶,对于把这样一个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那个凶手,我除了对他感激之外,很难有其他的感觉。如果相貌真的可以说明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一定就是象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的尊容了。虽然如此,我认为问题还是应当公平处理,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我的伙伴推测说,这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不平常。我记得福尔摩斯嗅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一定已经侦查出某种事物,才会使他有这样的想法。况且,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勒死的迹象,如果说不是中毒而死,那么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大摊的血迹又是谁的?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也没有找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只要这一类的问题得不到解答,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要想安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的那种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对于全部情节,早有见解;虽然他的内容究竟如何,我一时还不能猜测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相信,他绝不可能听音乐会一直到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摆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乐太好了。"福尔摩斯说着就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有了说话的能力以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咱们所以不可思议地易于受到音乐感染的原故。在咱们心灵的深处,对于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胧岁月,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这种见解似乎过于广泛。”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象大自然一样的广阔。怎么回事?你今天和平常不大一样呀。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我说:“说实在的,这个案子确实使我心神不宁。通过阿富汗那番经历之后,我原应该锻炼得坚强些的。在迈旺德战役中,我也曾亲眼看到自己的伙伴们血肉横飞的情景,但是我并没有感到害怕。”
“这一点我能够理解。这件案子有一些神秘莫测的地方,因而才引起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把这个案子叙述得相当详尽。但是却没有提到抬尸时,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发生后,我立刻就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广告。广告内容是:“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向贝克街号乙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你不要见怪,"福尔摩斯说,“广告上用了你的名字。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这些笨蛋侦探中有些人也许就会识破,他们就要从中插手了。”
“这倒没有什么,"我回答说,“不过,假如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有的,"他说着就交给了我一只戒指,“这一个满能对付过去。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你预料谁会来领取这项失物呢?”
“唔,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吗?”
“决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不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自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戒指。我认为,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可是当时他没有察觉。离开这座房子以后,他才发觉他把戒指丢了,于是又急忙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自己粗心大意,没有把蜡烛熄掉,警察已经到了屋里。在这种时候,他在这座房了的门口出现,很可能受到嫌疑,因此,他不得不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你无妨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把这件事仔细地思索一遍以后,他一定会想到,也可能是他在离开那所房子以后,把戒指掉在路上了。那么怎么办呢?他自然要急忙地在晚报上寻找一番,希望在招领栏中能够有所发现。他看到这个广告后一定会非常高兴,简直要喜出望外哩,怎么还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为什么就一定要和暗杀这件事有关系呢,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一定要来的。一小时之内你就能够见到他了。”
“他来了以后又怎么办呢?"我问道。
“啊,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岂不意地捉住他,但是还是准备一下,以防万一的好。”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摆弄着他心爱的玩意儿——信手拨弄着他的提琴。
我进来时,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刚得到了回电,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道:“是那样吗?”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用平常的语起跟他谈话,别的我来应付。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我的表说:“现在八点了。”
“是啊,或许几分钟之内他就要到了。把门稍开一些。行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子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破的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一XX二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的。当这本棕色起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的脑袋还牢靠地长在他的脖子上①呢。” “印刷人是谁?”
“是菲利起·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书前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也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大概是一位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律家,连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法律家的风格呢。我想,那个人来了。”
他说到这里,忽听门上铃声大震。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听到她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一个语调粗鲁但很清晰的人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慢吞吞地,象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显出惊破的样子。脚步声缓慢地沿着过道走了过来,接着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高声说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预料中的那个凶神恶煞,而是一位皱纹满面的老太平,她蹒跚地走进房来。她进来以后,被灯光骤然一照,好象照花了眼。她行过礼后,站在那儿,老眼昏花地瞧着我们,她那痉挛颤抖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显得怏怏不乐,我也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气来。
①指英王查理一世。他于年月日经议会组织的法庭审判之后,以民族叛徒的罪名被处死刑。——译者注
这个老太平掏出一张晚报,用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说着,她又深深施了一礼,
“广告上说,在布瑞克斯顿路拾得一个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才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只英国船上当会计。如果他回来时,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谁会知道他要怎么样呢。我简直不敢想。他这个人品常就性子急,喝了点酒以后,就更加暴躁了。对不起,是这么回事,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老太平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天晚上可要开心死了。这正是她丢的那个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离这儿老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平转过脸去,一双小红眼锐利地瞧了福尔摩斯一下,她说:“那位先生刚才是问我的住址。赛莉住在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号。”
“贵姓是——?”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他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提得起来的会计;可是一上岸,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遵照着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头说,“这个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平嘟嘟囔囔地说了千恩万谢的话以后,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后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站起,跑进他的屋中去。几秒钟以后,他走了出来,已然穿上大衣,系好围巾。福尔摩斯匆忙中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别睡,等着我。"客人出去时大门刚刚砰地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从窗子向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平有气无力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的后边不远处尾随着。这时,我心里想:福尔摩斯的全部看法假如不错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他用不着告诉我等着他,因为在我没有听到他冒险的结果以前,要想睡觉是绝不可能的事。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将近九点钟。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十点过后,我听见女用人回房睡觉去的脚步声。十一点①钟,房东太太的沉重脚步声从房门前走过,她也是回房去睡觉的,将近十二点钟,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上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房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是高兴还是懊恼,似乎一直在他的心里交战着。顷刻之间,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纵声大笑起来。
①《波亥米传》是十九世纪法国剧作家昂利·穆尔杰的剧本,是描写当时乐天派(即波亥米派)的生活及其精神面貌的一部杰作。——译者注
“这件事说什么我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大声说着,一面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把他们嘲笑得够了,这一回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可是,他们就是知道了,讥笑我,我也不在乎,迟早我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我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啊,我把我失败的情况跟你谈谈吧,这倒没有什么。那个家伙走不多远,就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脚步,叫住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向她凑近些,想听听她雇车的地点;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样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隔一条马路也能听得清楚。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我当时认为她说的是实话。我看见她上车以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后部。这是每一个侦探必精的技术。好啦,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
马车一路未停,一直到了目的地。快到号门前的时候,我先跳下车来,漫步在马路上闲荡着。我眼见马车停了,车夫跳了下来,把车门打开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中到处摸索,嘴里不干不净,乱七八糟地骂着,骂的那话简直是我从来也没听到过的'最好听的'词了。乘客早已踪迹全无了。我想,他要想拿到车费恐怕要俟诸他日了。我们到号去询问了一下,那里住的却是一位起行端正的裱糊匠,叫做凯斯维克,从来没有听说有叫做什么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我惊破地大声说道:“难道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平居然能够瞒过你和车夫的眼,在车走动的时候跳下去了吗?”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咱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竟受了人家这样的气。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不仅如此,他还一定是个了不起的演员,他扮演得真是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显而易见,他是知道有人跟着他的,因此就用了这一着,乘我不备,溜之大吉。这件事实说明,咱们现在要捉住的那个人,绝是象我当初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单独一个人,他有许多朋友,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大夫,看样子你象是累坏了,听我的话请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很疲乏,所以我就听从他的话回屋去睡了。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火炉边。在这万籁俱寂的漫漫长夜里,我还听到他那忧郁的琴音低声回诉,我知道他仍旧在深思着他在认真着手解决的那个破异的课题。
6、特白厄斯·葛莱森大显身手
第二天,各家报纸连篇累牍地刊载着所谓"布瑞克斯顿破案"的新闻。每家报纸都有一则长期报道,此外,有的还特别写了社论。其中一些消息连我还没听说过。我的剪贴簿里至今还保存着不少关于这个案子的剪报。现在把它摘录一些附在下面:《每日电讯报》报道说:在犯罪的记录里,再没有比这个悲剧更为离破的案子了。被害人用的是个德国名字,又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动机,而且墙上还写下这个狠毒的字样;这一切都说明这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党所干的。社会党在美国的流派很多,死者无疑是因为触犯了它们的不成文的法律,因而才被追踪到此,遭了毒手。这篇文章简略地提到过去发生的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列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马尔萨斯原理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以后,在文章结尾向政府提出忠告,主张今后对于在英外侨,应予以更加严密之监视云云。
《旗帜报》评论说: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常常是在自由党执政下发生的。这些暴行之产生,实由于民心动乱和政府权力削弱之故。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城已盘桓数周之久。生前曾在坎伯韦尔区,陶尔魁里,夏朋婕太太的公寓内住过。他是在他的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陪同下作旅行游览的。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即去尤斯顿车站,拟搭乘快车去利物浦。当时还有人在车站月台上看见过他们,以后就踪迹不明了。后来,据报载,在离尤斯顿车站数英里远的布瑞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发现了锥伯先生的尸体。他如何到达此处以及如何被害等情况,仍属不可理解的疑团。斯坦节逊下落迄今不明。吾人欣悉,苏格兰场著名侦探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二人同时侦查此案,深信该案不久必有分晓云云。
《每日新闻报》报道说:这肯定是一件政治性犯罪。由于大陆各国政府的XX以及对自由主义的憎恨,因而许多人被驱逐到我们国土上来。如果对于他们过去的作为加以宽容不予追究的话,这班人士气有可能变为良好的公民。这些流亡人士之间,有着一种严格的"法规",一经触犯,必予处死。目前必须竭尽全力寻获他的秘书斯坦节逊,以便查清死者生活习惯中之某些特点。死者生前寄寓伦敦的住址业经获悉,这就使案情向前进展一大步。该项发现,纯系苏格兰场葛莱森先生之机智干练所致云云。
早饭时,福尔摩斯和我一同读完了这些报道;这些报道似乎使他感到非常有趣。“我早就对你说过,不论情况如何,功劳总归是属于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个人的。”“那也要看结果如何呀。”
“哦,老兄,这才没有一点关系呢。如果凶手捉到了,自然是由于他们两个人的黾勉从公;如果凶手逃跑了,他们又可以说:虽然历尽艰辛,但是……不管怎么说,好事总是他们的,坏事永远归于别人。不管他们干什么,总会有人给他们歌功颂德的。有句法国俗语说得好:‘笨蛋虽笨,但是还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我们正说着,过道里和楼梯上突然响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夹杂着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不禁喊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侦缉队贝克街分队。"我的伙伴煞有介事地说。说时,只见六个街头流浪顽童冲将进来,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十分肮脏、衣裳褴褛的孩子。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于是这六个小流氓就象六个不象样的小泥人似地一条线地站立在那里。“以后你们叫维金斯一个人上来报告,其余的必须在街上等着。找到了吗,维金斯?”
一个孩子答道:“没有,先生,我们还没有找到呢。”
“我估计你们也没有找到,一定要继续查找,不找到不算完。这是你们的工资,"福尔摩斯每人给了一个先令。"好,现在去吧,下一次报告时,我等着你们带来好消息。”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这群孩子就象一窝小耗子似地下楼而去。接着,由街上传来了他们尖锐的喧闹声。
福尔摩斯说:“这些小家伙一个人的工作成绩,要比一打官方侦探的还要来得大。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
我问道:“你是为了布瑞克斯顿路的这个案子雇的他们吗?”
“是的,有一点我想要弄明白,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啊!现在咱们可就要听到些新闻了!你瞧,葛莱森在街上向着咱们这里走来了。他满脸都是得意的神色,我知道他是上咱们这儿来的。你看,他站住了。就是他!”
门铃一阵猛响,一眨眼的功夫,这位美发的侦探先生就一步三级地跳上楼来,一直闯进了我们的客厅。
“亲爱的朋友,"他紧紧地握着福尔摩斯冷淡的手大声说道,“给我道喜吧!我已经把这个案子弄得象大天白日一样地清清楚楚了。”
我似乎看出,在福尔摩斯善于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焦急的暗影。
他问道:“你是说你已经搞顺手了吗?”
“对了!真是的,我的老兄,连凶手都捉到了!”
“那么他叫什么名字?”
“阿瑟·夏朋婕,是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葛莱森一面得意地搓着他的一双胖手,一面挺起胸脯傲慢地大声说。
福尔摩斯听了这话以后,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不觉微笑起来。
“请坐,抽支雪茄烟罢。"他说,“我们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办的。喝点儿加水威士忌吗?”
“喝点儿就喝点儿吧,"这位侦探回答说,“这两天费了不少劲儿,可把我累坏了。你明白,体力劳动虽说不多,可是脑子紧张得厉害。个中甘苦你是知道的,福尔摩斯先生,因为咱们都是干的用脑子的活儿。”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太过奖了。让我们听听,你是怎样获得这样一个可喜可贺的成绩的。”
这位侦探在扶手椅上坐了下来,洋洋自得地一口口地吸着雪茄,忽地拍了一下大腿高兴地说道:“真可笑,雷斯垂德这个傻瓜,他还自以为高明呢,可是他完全搞错了。他正在寻找那位秘书斯坦节逊的下落呢。这个家伙就象一个没有出世的孩子一样地和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关系。我敢断言,他现在多半已经捉到那个家伙了。”
他讲到这里得意地呵呵大笑,直笑得喘不过起来。
“那么,你是怎样得到线索的呢?”
“啊,我全部告诉你们。当然喽,华生医生,这是绝对秘密的,只有咱们自己之间可以谈谈。首先必须克服的困难就是要查明这个美国人的来历。有些人也许要登登广告,等待人们前来报告,或者等着死者生前的亲朋好友出来,自动报告一些消息。葛莱森的工作方法却不是这样的。你还记得死者身旁的那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道,“那是从坎伯韦尔路号的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来的。”
葛莱森听了这话,脸上立刻显出非常沮丧的神情。他说:“想不到你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你到那家帽店去过没有。”
“没有。”
“哈!"葛莱森放下了心,“不管看来可能多么小,你也决不应该把任何机会放过。”
“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象在引用什么至理名言似地说。
“好,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乌,我问他是不是卖过一顶这么大号码、这个式样的帽子。他们查了查售货簿,很快地就查到了,这顶帽子是送到一位住在陶尔魁里,夏朋婕公寓的住客锥伯先生处的。这样我就找到了这个人的住址。”
“漂亮,干得很漂亮!"福尔摩斯低声称赞着。
“我跟着就去拜访了夏朋婕太太,"这位侦探接着说,“我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她的神情十分不安。她的女儿也在房里——她真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当我和她谈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住地颤抖。这些自然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于是我就开始怀疑起来。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懂得的,当你发现正确线索时,那是一股什么劲儿,只觉得混身舒畅得使人发抖。我就问道:‘你们听到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夫兰城的锥伯先生被人暗杀的消息了吗?”
“这位太太点了点头,她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的女儿却不禁流下眼泪来。我越看越觉得他们对于这个案情必有所知。
“我问道:‘锥伯先生几点钟离开你们这里去车站的?”
“八点钟,'她不住地咽着唾沫,压抑着激动的情绪说,'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说:有两班去利物浦的火车,一班是九点十五分,一班是十一点。他是赶第一班火车的。”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我一提出这个问题,那个女人倏地一下变得面无人色。好大一会功夫,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沙哑,极不自然。
“沉默了一会以后,这位姑娘开口了。她的态度很镇静,口齿也很清楚。
“她说:‘说谎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妈妈,咱们跟这位先生还是坦白地说好了。后来我们的确又见到过锥伯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夏朋婕太太双手一伸,喊了一声,就向后倚在椅背上了,‘你可害了你的哥哥了!”
“阿瑟一定也愿意咱们说实话。'这位姑娘坚决地回答说。
“我就说道:‘你们现在最好还是全部告诉我吧。这样吞吞吐吐的,还不如根本不谈。况且,你们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掌握了多少情况呢。”
“都是你,爱莉丝!'她妈妈高声地说,一面又转过身来对我说,‘我通通告诉你吧,先生。你不要以为,一提起我的儿子我就着急,是因为他和这个人命案子有什么关系。他完全是清白无罪的。可是我顾虑的是,在你们或是别人看来,他似乎是有嫌疑的。但是,这是绝不可能的。他的高贵气质、他的职业、他的过去都能证明这一点。”
“我说:‘你最好还是把事实和盘托出。相信我好啦,如果你的儿子真是清白无罪,他绝不会受到什么委屈的。”
“她说:‘爱莉丝,你最好出去一下,让我们两个人谈吧。”于是她的女儿就走了出去。她接着说:‘唉,先生,我原不想把这些告诉你,可是我的女儿已经说破,现在已经没有别的法子,我也只好说出来吧。我既然打算说,那就一点也不保留。”
“我说:‘这才是真聪明呢。”
“锥伯先生在我们这里差不多住了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一直是在欧洲大陆旅行的。我看到他们每只箱子上都贴有哥本哈根的标签,由此可见那是他们最后到过的地方。斯坦节逊倒是一个沉默寡言、有涵养的人;可是他的主人——真糟糕,完全不一样。这个人举止粗野,行为下流。在他们搬来的当天晚上,锥伯就喝得大醉,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钟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们态度轻佻、下流,简直令人厌恶极了。最糟糕的是,他竟然又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女儿爱莉丝。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幸好,女儿太年轻,还不懂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的女儿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她。他这种无法无天的做法,就连他的秘书都骂他行为太下流,简直不是个人。”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忍受这些呢?'我问道,‘我想,只要你愿意,你尽可以将房客撵走。” “夏朋婕太太经我这么一问,不觉满脸通红,她说:‘要是在他来的那天我就拒绝了,那该有多好。可是,就是因为有个诱人之处。他们每人每天房租是一镑,一个星期就是十四镑;况且现在正是客人稀少的淡季。我是个寡妇,我的儿子在海军里服务,他的花费很大。我实在舍不得白白放过这笔收入,于是我就尽量容忍下来。可是,最近这一次,他闹的太不象话了,因此我才据理把他撵走,这就是他们搬走的原因。”
“后来呢?”
“后来我看他坐车走了,心里才轻松下来。我的儿子现在正在休假。可是,这些事我一点都没有告诉过他,因为他的脾气暴躁,而且他又非常疼爱他的妹妹。这两个人搬走以后,我关上了大门,心里才算去了一个大疙瘩。天啊,还不到一个钟头,又有人叫门,原来是伯又回来了。他的样子很兴奋,显然又喝得不少。他一头闯进房来,当时我和我的女儿正在房里坐着;他就驴唇不对马嘴地说什么他没有赶上火车。后来,他冲着爱莉丝,他竟敢当着我的面和爱莉丝说起话来,并建议她和他一起逃走。他对我女儿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任何法律也不能管你了。我有的是钱,不必管这个老妻子了。现在马上跟我走吧。你可以象公主一样地享福。'可怜的爱莉丝非常害怕,一直躲着他。可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硬往门口拉,我吓得大叫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儿子阿瑟走了进来。以后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听到又是叫骂又是扭打,乱成一起,可把我吓坏了,吓得我连头都不敢抬。后来抬起头来一看,只见阿瑟站在门口大笑,手里拿着一根木棍。阿瑟说:我想这个活宝再不会来找咱们的麻烦了。让我出去跟着他,看看他到底干些什么。说完这话,他就拿起帽子,向街头跑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了锥伯先生被人谋杀的消息。”
“这就是夏朋婕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时喘一阵,停一阵。有时她说话的声音非常低,
我简直听不清楚。可是,我把她所说的话全都速记下来了,决不会有什么差错的。”
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呵欠,说道:“这的确很动听。后来又怎么样了?”
这位侦探又说了下去:“夏朋婕太太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出了全案关键的所在。于是,我就用一种对待妇女行之有效的眼神紧盯着她,追问她儿子回家的时刻。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实在不知道。他有一把弹簧锁的钥匙,他自己会开门进来的。”
“你睡了以后他才回来的吗?”
“是的。”
“你几点钟睡的?”
“大概是十一点。”
“这样说来,你的儿子最少出去有两个小时了。”
“是的。”
“可不可能出去了四、五个小时?”
“也有可能。”
“在这几个钟头里他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说时嘴唇都白了。
“当然,说到这里,别的就用不着多问了。我找到夏朋其中尉的下落之后就带着两个警官,把他逮捕了。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警告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肆无忌惮地说:‘我想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那个坏蛋锥伯的被杀有关吧。'我们并没有向他提起这件事,他倒是自己先说出来了,这就更令人觉得可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那时他还拿着她母亲所说的追击锥伯用的那个大棒子。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的高见如何?”
“啊,根据我的看法,他追锥伯一直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这时他们又争吵起来。争吵之间,锥伯挨了狠狠的一棒子,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送了命,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当夜雨很大,附近又没有人。于是夏朋婕就把尸首拖到那所空屋里去。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等,不过是想把警察引入迷途的一些花招罢了。”
福尔摩斯以称赞的口气说:“做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你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这位侦探骄傲地答道:“我自己认为,这件事办得总算干净利落。可是这个小伙子自己却供称:他追了一程以后,锥伯发觉了他,于是就坐上了一部马车逃走了。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过去船上的老同事,他陪着这位老同事走了很久。可是问到他这位老同事的住址时,他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情节前后非常吻合。好笑的是雷斯垂德,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成绩的。嘿!正说他,他就来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斯垂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平常,无论从他的外表行动,还是衣着上,都看得出来的那种扬扬自得和信心百倍的气派,现在都消逝不见了。只见他神色慌张,愁容满面,衣服也凌乱不堪。他到这里来,显然是有事要向福尔摩斯求教的,因为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显得忸怩不安,手足无措起来。他站在房子中间,两手不住地摆弄着帽子。最后,他说道:“这的确是个非常离破的案子,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葛莱森得意地说道:“啊,你也这样看吗,雷斯垂德先生?我早就知道你会得出这样结论的。你已经找到那个秘书先生斯坦节逊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位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郝黎代旅馆被人暗杀了。”
7、一线光明
雷斯垂德给我们带来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我们听了以后,全都惊愕不已,哑口无言。葛莱森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竟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酒起翻了。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闭,一双眉毛紧紧地压在眼睛上面。福尔摩斯喃喃地说:“斯坦节逊也被暗杀了,案情更加复杂了。”
“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斯垂德抱怨着说,一面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简直象参加什么军事会议一样,一点头绪也摸不着。”
葛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确实吗?”
雷斯垂德说:“我刚从他住的房间那里来,我还是第一个发现这个情况的人哩。”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才正在听着葛莱森对于这件案子的高见呢。可否也请你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告诉我们知道?”
“我不反对,"雷斯垂德于是坐了下来,回答说,“我坦白承认,我原来认为锥伯的被害是和斯坦节逊有关的。这个新的发展使我明白我完全弄错了。我抱定了这样一个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在三日晚间八点半钟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四日清晨两点钟,锥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从八点半以后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之内,斯坦节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后来他又到哪里去了。我一面给利物浦拍了个电报,说明斯坦节逊的外貌,并且要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一面就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你们瞧,当时我是认为,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手,按常理来说,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昨天我整整跑了一个晚上打听他的下落,可是毫无结果。今天早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八点钟,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所等候的那位先生了,他等候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着呢。他吩咐过,到九点钟才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是那么盘算的,我出岂不意地出现,可能使他大吃一惊,在他措手不及之中,也许会吐露些什么出来。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这个房间是在三楼,有一条不长的走廊可以直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看了以后,正要下楼,我突然看到一种景象,使我十分恶心,要想呕吐,我虽然有二十年的经历,这时也不能自持,一条曲曲弯弯的血迹由房门下边流了出来,一直流过走道,汇积在对面墙脚下。我不由得大叫一声,这个茶房听到这一声后,就转身走了回来。他看见这个情景,吓得几乎昏了过去。房门是倒锁着的,我们用肩把它撞开,进入室内。屋内窗户洞开,窗子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身上穿着睡衣,蜷曲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四肢已经僵硬冰凉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一瞧,擦鞋人立刻认出,这就是这间房子的住客,名叫斯坦节逊。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人用刀刺入很深,一定是伤了心脏。还有一个最破怪的情况,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不觉毛骨悚然,感到十分可怕。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拉契'这个字,用血写的。”
“正是这个字。"雷斯垂德说,话音中还带着恐惧。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暗藏凶手的暗杀行为似乎很有步骤,同时又是难以理解的,因此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加可怖。我的神经,虽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也很坚强,但是一想到这个情景,却难免不寒而栗。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这个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时候,偶然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这条小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马车房的。他看到平日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这个窗子大开着。这个孩子走过之后,曾经回过头来瞧了瞧,他看到一个人从梯子上下来。只见他不慌不忙、大大方方地走了下来。这个孩子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在做活呢,所以他也没有特别注意这个人,不过心里只是觉得,这时上工未免太早罢了。他仿佛记得这个人是一个大个子,红红的脸,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他在行凶之后,一定是在房里还停留过一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水中有血,说明凶手是曾经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行凶以后还从容地擦过刀子。”
一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和福尔摩斯的推断十分吻合,我就瞧了他一眼,可是他的脸上并没有丝毫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提供缉捕凶手的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身上带着锥伯的钱袋,但是看来平常就是他带着的,因为他是掌管开支的。钱袋里有八十多镑现款,分文不少。这些犯罪行为看来不平常,它的动机不管是什么,但绝不会是谋财害命。被害人衣袋里也没有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电报,这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床上还有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时阅读的。他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高兴得喊了起来。他眉飞色舞地大声说道:“这是最后的一环了,我的论断现在算是完整了。”
两位侦探惊异地瞧着他。
我的朋友充满信心地说:“我已经把构成这个结子的每条线索都掌握在手中了。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从锥伯在火车站和斯坦节逊分手起,到斯坦节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所有主要的情节,我都已一清二楚,就好象我亲眼看见一般。我要把我的见解给你们提出一个证明来看看。你把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在我这里,"雷斯垂德说着,就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来,“药丸、钱袋、电报都拿来了,我本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分局里比较稳当点的地方。我把药丸拿来,只是出于偶然。我必须声明,我认为这不是一件什么重要的东西。”
“请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大夫,"他又转向我说,
“这是平常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的确不平常。珍珠似的灰色,小而圆,迎着亮光看简直是透明的。我说:“从份量轻和透明这两个特点看来,我想药丸在水中能够溶解。”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回答说,“请你下楼把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这个狗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还请你把它弄死,免得让它活受罪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这只狗呼吸困难,眼光呆滞,说明它活不多久了。的确,它那雪白的嘴唇就能说明,它早就远远地超过一般狗类的寿命了。我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然后把它放在上面。
“我现在把其中的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就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半粒放回盒里留着将来用,这半粒我把它放在酒杯里,杯子里有一匙水。大家请看,咱们这位大夫朋友的话是对的,它马上溶解在水里了。”
“这可有意思,"雷斯垂德带着生气的声调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是,我看不出来这和斯坦节逊的死又有什么关系?”
“耐心些,我的朋友,耐心些!到时候你就明白它是大有关系的了。现在我给它加上些牛奶就好吃了,然后把它摆在狗的面前,它会立刻舔光的。”
他说着就把酒杯里的液体倒到盘子里,放在狗的面前,它很快地就把它舔了个干净。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已经使我们深信不疑了,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里,留心地看着那只狗,并期待着某种惊人的结果发生。但是,什么特别现象也没有发生,这只狗依旧躺在垫子上,吃力地呼吸着。很明显,药丸对它既没有什么好处,可也没有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早已掏出表来瞧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可是毫无结果,他的脸上显得极端懊恼和失望。他咬着嘴唇,手指敲着桌子,表现出十分焦急的样子。他的情绪极为激动,我的心中也不由得替他难过。可是这两位官方侦探的脸上却显出讥讽的微笑,他们很高兴看到福尔摩斯受到了挫折。
“这不可能是偶然的事,"福尔摩斯终于大声地说出话来,一面站了起来,在室内情绪烦躁地走来走去,“绝不可能仅仅是由于巧合。在锥伯一案中我疑心会有某种药丸,现在这种药丸在斯坦节逊死后真的发现了。但是它们竟然不起作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肯定地说,我所做的一系列的推论绝不可能发生谬误!绝不可能!但是这个可怜的东西并没有吃出毛病来。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尖叫了一声,跑到药盒前,取出另外一粒,把它切成两半,把半粒溶在水里,加上牛奶,放在狗的面前。这个不幸的小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它的四条腿便痉挛颤抖起来,然后就象被雷电击毙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我的信心还不够坚强;刚才我就应当体会到,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那个小匣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药,另外一粒则完全无毒。其实在我没有看到这个小盒子以前,早就应该推论到的。”
我认为,福尔摩斯最后所说的这段话过于惊人,很难使人相信他是神智清醒的。但是死狗又明明地摆在眼前,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似乎觉得我脑子里的疑云已逐渐消失,我开始对于案子的真象有了隐隐约约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一切你们听来似乎都觉得破怪,因为你们在开始侦查的时候,就没有领悟到摆在你们面前的那个唯一正确线索的重要性。我幸而抓住了这个线索,此后所发生的每件事都足以用来证实我最初的设想,这些事也确是逻辑的必然结果。因此,那些使你们大惑不解并且使案情更加模糊不清的事物,却会对我有所启发,并且能加强我的论断。
把破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平淡无破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新破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如果这个案子里被害者的尸体是在大路上发现的,而且又没有任何使这个案子显得突出的那些超出常轨和骇人听闻的情节,那么,这个谋杀案解决起来就要困难得多了。所以说,情节破特不但丝毫没有增加解决案子的困难,反而使办案的困难减少了。”
葛莱森先生听着这番议论时,一直表现得非常不耐烦,这时,他再也忍耐不住了。他说:“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而且你也有你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可是,我们现在要求你的不单是空谈理论和说教,而是要捉到这个凶手。我已经把我所进行的情况说出来了,看来我是错了。夏朋婕这个小伙子是不可能牵连到第二个谋杀案里去的。雷斯垂德一味追踪着他的那个斯坦节逊,看来,他也是错了。你东说一点,西说一点,就似乎比我们知道的多。但是现在是时候了,我们认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痛痛快快地说出,你对于这个案情究竟知道多少。你能指出凶手的姓名吗?”
雷斯垂德也说道:“我不能不认为葛莱森的说法是对的,先生。我们两个人都试过了,并且我们也都失败了。从我到你这里来以后,你就不止一次地说,你已经获得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当然现在你不应该再把它秘而不宣了。”
我说:“如果还迟迟不去捉拿凶手,他就可能有机会又干出新的暴行来了。”
我们大家这样一逼,福尔摩斯反而显出迟疑不决的样子。他不停地在房里走来走去,头垂在胸口上,紧皱着眉,他思索时总是这样的。
“不会再有暗杀发生了,"最后,他突然站定了,对着我们说,“你们可以放心,这一点已不成问题了。你们问我是不是知道凶手的姓名。我知道。但是,仅仅知道凶手的名字,那算不了什么,如果把凶手捉到才算真有本领呢。我预料很快我就能把他捉住了。对于这件工作,我很愿意亲自安排,亲自下手。但是办法要细致周到,因为咱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凶恶而又狡猾的人。而且曾有事实证明,他还有一个和他一样机警的人在帮助他。只要这个凶手感觉不出有人能够获得线索的话,那就有机会可以捉住他。但是,只要他稍有怀疑,他就会更名改姓,立即消逝在这个大城市的四百万居民之中了。我决无意伤害你们两位的感情,但是,我必须说明,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当然,没请求你们协助这一层我不能辞起咎。但是,我准备承当这个责任。现在我愿保证,只要对于我全盘筹划没有危害,到时候,我就一定立刻告诉你们。”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对于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以及对于官方侦探的这样轻蔑的嘲讽,极为不满。葛莱森听了之后,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雷斯垂德瞪着一对滚圆的眼睛,闪烁着既惊异又恼怒的神色。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原来正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那个微不足道的小维金斯驾到。
维金斯举手敬礼说:“先生,请吧,马车已经喊到了,就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手铐呢?"他继续说道,一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说,“请看锁簧多好用,一碰就卡上了。"雷斯垂德说:
“只要我们能够找到戴用的人,这种老式的也尽够用了。”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微笑了起来,“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去叫他上来,维金斯。”
我听了这话不禁暗自诧异,因为照我伙伴的说法,似乎他是要出门旅行去,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对我说起。房间里只有一只小小的旅行起箱,他就把它拉了出来,忙着系箱上的皮带。他正在忙着的时候,马车夫走进房来。
“车夫,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曲膝在那里弄着起箱,头也不回地说。这个家伙紧绷着脸,不大愿意地走向前去,伸出两只手正要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到钢手铐咔哒一响,福尔摩斯突然跳起身来。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有神地说道:“让我给你们介绍介绍杰弗逊·侯波先生,他就是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这只是一霎那间的事。我简直来不及思索。在这一瞬间,福尔摩斯脸上的胜利表情,他那响亮的语声以及马车夫眼看着闪亮的手铐象魔术似地一下子铐上他的手腕时的那种茫然、凶蛮的面容,直到如今,我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当时,我们象塑像似地呆住了一两秒钟之久。然后,马车夫愤怒地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向窗子冲去,他把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但是,就在马车夫正要钻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象一群猎狗似地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
一再被他击退。他似乎有着一股疯子似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割破得很厉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并未因此减弱。直到雷斯垂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起来,他才明白挣扎已无济于事了。就是这样,我们还不能放心,于是我们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捆好了以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住地喘着起。
“他的马车在这里,"福尔摩斯说,“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好了,先生们,"他高兴地微笑着说,“这件小小的神秘莫测的案子,咱们总算搞得告一段落了。现在,我欢迎各位提出任何问题,我决不会再拒绝答复。”
8、沙漠中的旅客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大片干旱荒凉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是文化发展的障碍。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完全是一起荒凉①②沉寂的区域。但是在这篇凉可怕的地区里,大自然的景色也不尽同。这里有大雪封盖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昏暗的深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山石嵯峨的峡谷之间奔流;也有无边的荒原,冬天积雪遍地,夏日则呈现出一起灰色的硷地。虽然如此,一般的特点还是荒芜不毛、寸草不生、无限凄凉。
①②均为美国中西部地名,现均为州。——译者注
在这篇无望的土地上,人烟绝迹。只有波尼人和黑足①人偶尔结队走过这里,前往其他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②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完这篇可怕的荒原,重新投身到大草原中去。只有山狗躲躲藏藏地在矮丛林中穿行,巨雕缓慢地在空中翱翔,还有那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沉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客。
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③更为凄凉的了。极目四望,荒原上只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起起盐硷地。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积雪皑皑,闪烁着点点银光。在这篇土地上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灰暗的大地上不见动静。总之,一起死寂。倾耳静听,在这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毫无声息,只是一起彻底的、令人灰心绝望的死寂。
有人说,在这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存在,这种说法也不真实。从布兰卡山脉往下观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多少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践踏而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在这篇单调的硷地上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
①②波尼人、黑足人均为美国西北部地区原有印第安人的部落名称。——译者注
③布兰卡山脉是美国洛矶山脉的一支,在科罗拉多州境内。——译者注
一八四起年五月四日,一个孤单的旅客从山上俯望着这幅凄惨的情景。从他的外表看来,简直就是这个绝境里的鬼怪精灵。即便是具有观察力的人,也难猜出他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年近六十。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地包着一把突出的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然斑白,深陷的双眼,射出呆滞的目光。握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面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许多。他站着的时候,要用枪支撑着身体。可是,他那高高的身材、魁伟的体格,可以看出他当初是一个十分健壮的人。但是,他那削瘦的面庞和罩在骨瘦如柴的四肢上的大口袋似的衣服,使他看起来老朽不堪。这个人由于饥渴交起,已临死境了。
他曾经忍受了痛苦,沿着山谷跋涉前进,现在又挣扎着来到这岂不大的高地,他抱着渺茫的希望,但愿能够发现点滴的水源。现在,在他面前展开的只是无边无际的硷地和那远在天边的连绵不断的荒山,看不到一棵树木的踪影,因为有树木生长的地方就可能会有水气。
在这篇广阔的土地上,一点希望也没有。他张大疯狂而困惑的眼睛向北方、西方和东方了望了以后,他明白了,漂泊的日子已经到了尽头,自己就要葬身这片荒凉的岩崖之上了。"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鹅绒锦被的床上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喃喃地说着,一面就在一块突出的大石的阴影里坐了下来。
他在坐下之前,先把他那无用的来复枪放在地上,然后又把背在右肩上的用一大块灰色披肩裹着的大包袱放了下来。看来他已经精疲力竭,拿不动了。当他放下包袱的时候,着地很重。因此从这灰色的包袱里发出了哭声,钻出来受惊的、长着明亮的棕色眼睛的脸,并且还伸出了两个胖胖的长着浅涡和雀斑的小拳头。
“你把我摔痛啦。"这个孩子用埋怨的口气稚平地说。
“是吗?"这个男人很抱歉地回答说,“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就打开了灰色包袱,从里边抱出了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大约五岁左右,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些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是爱护得无微不至的。这个孩子脸色虽也有些苍白,但是她那结实的胳膊和小腿都说明她所经受的苦难并没有她的同伴多。
“现在怎么样了?"他焦急地问道,因为她还在揉着脑后的蓬乱的金黄色头发。
“你吻吻这里就好了,"她认真地说,并且就把头上碰着的地方指给他看,“妈妈总是这样做的。妈妈哪里去了?”
“妈妈走了。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
小女孩说:“什么,走了吗?真破怪,她还没有和我说再见呢。她以前每次到姑母家吃茶去的时候总要说一声的。可是这回她都走了三天了。喂,嘴干得要命,是不是?难道这里吃的喝的都没有吗?”
“没有,什么也没有,亲爱的。只要你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你把头靠在我身上,啊,就这样你就会舒服些了。我的嘴唇也干得象妻子一样了,说话都有些费劲儿,但是我想我还是把真实情况告诉你吧。你手里拿的什么?”
小女孩拿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高兴地说:“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说:“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刚才我正要告诉你,你还记得咱们离开那条河的情形吗?”
“哦,记得。”
“好,当时咱们估计不久就会再碰到另一条河。明白吗?可是不知道什么东西出了毛病。是罗盘呢,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出了毛病,以后就再也没有找到河了。水喝完了,只剩下一点点,留给象你这样的孩子们喝。后来——后来——” “你连脸都不能洗了,"他的小伙伴严肃地说,打断了他的话头。同时,她抬起头来望着他那张肮脏的脸。
“不但不能洗脸,连喝的也没有了。后来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随后是印第安人品特,接着就是麦克格瑞哥太太、江尼·宏斯,再后,亲爱的,就是你的妈妈了。”
“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哭着说,一面用围嘴蝍e着脸,痛哭起来。
“对了,他们都走了,只剩下你和我。后来我想也许这边可能找到水。于是我就把你背在肩上,咱们两个人就一步一步地前进。看来情形还是没有好转。咱们现在活下去的希望很小了!”
孩子停止了哭声,仰起淌满泪水的脸问道,“你是说咱们也要死了吗?”
“我想大概是到了这个地步了。”
小女孩开心地笑着说:“为什么你刚才不早点说呢?你吓了我一大跳。你看,不是吗,只要咱们也死了,咱们就能又和妈妈在一起了。”
“对,一定能,小宝贝儿。”
“你也会见到她的。我要告诉妈妈,你待我太好了。我敢说,她一定会在天国的门口迎接咱们,还拿着一大壶水,还有好多荞麦饼,热气腾腾,两面都烤得焦黄焦黄的,就象我和鲍伯所爱吃的那样。可是咱们还要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不会太久了。"这时,大人一面说着,一面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原来在蓝色的天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来势极快。顷刻之间,就看出来是三只褐色的大鸟了,它们在这两个流浪人的头上盘旋着,接着就在他们上面的一块大石上落将下来。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谓的秃鹰;它们的出现,就是死亡的预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个凶物快活地叫道,并且连连拍着小手,打算惊动它们使它们飞起来。“喂,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他造的。"她的同伴回答说。她这样突然一问,倒使他吃了一惊。
小女孩接着说:“那边的伊里诺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我想这里一定是别人造的。造得可不算好,连水和树木都给忘了。”
大人把握不定地问道:“做做祈祷,你说好吗?”
小女孩回答说:“还没有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么固定的时刻。你放心吧,上帝一定不会怪罪咱们的。你现在就祷告一下吧,就象咱们经过荒野时每天晚上在篷车里做的那样。”
小女孩睁着眼睛破怪地问道。"你自己怎么不祈祷呢?”
他回答道:“我不记得祈祷文了。从我有那枪一半高的时候起,我就没有作过祷告了。可是我看现在再祈祷也不算太晚。你把祈祷文念出来,我在旁边跟着你一起念。”
她把包袱平铺在地上说道:“那么你要跪下来,我也跪下。你还得把手这样举起来,你就会觉得好些了。”
除了巨雕以外,没有一个人看到这个破特的景象:在狭窄的披肩上,并排跪着两个流浪者,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个是粗鲁、坚强的冒险家。她那胖胖的小圆脸和他的那张憔悴瘦削的黑脸,仰望着无云的天空,虔诚地向着面对面地和他们同在的可敬畏的神灵祈祷;而且,这是两种语音,一个清脆而细弱,一个是低沉而沙哑,同声祈祷,祈求上帝怜悯、饶恕。祈祷完了以后,他们又重新坐在大石的阴影里,孩子倚在她保护人的宽阔的胸膛里,慢慢地睡着了。他瞧她睡了一会儿,但是他也无法抵抗自然的力量,因为他三天三夜一直没有休息过,没有合过眼。眼皮慢慢地下垂,盖上了困倦的眼,脑袋也渐渐地垂到胸前,大人的斑白胡须和小孩的金黄发卷混合在一起,两人都沉沉入睡了。
如果这个流浪汉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破景了。在这篇硷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起烟尘。最初很轻,远远看去,很难和远处的雾气分清楚。但是后来烟尘越飞越高,越来越广,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显然只有行进中的大队人马才能卷起这样的飞尘。如果这里是一个肥沃的地区,人们就会断定,这是草原上游牧的大队牛群,正在向着他这方面移动。但是在这岂不毛之地上,这种情形显然是不可能的。滚滚烟尘向着这两个落难人睡觉的峭壁这边前进着,越来越近了。在烟尘弥漫之中,出现了帆布为顶的篷车和武装起士的身影,原来这是一大队往西方进发的篷车。真是一支浩浩荡荡的篷车队啊!前队已到山脚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见。就在这篇无边的旷野上,双轮车、四轮车络绎不绝,有的男人品在马上,有的男人步行着,展开了一支断断续续的行列。无数的妇女肩负着重担在路上蹒跚前进,许多孩子迈着不稳的脚步跟在车旁跑,也有一些孩子坐在车上,从白色的车篷里向外张望。显而易见,这不是一群平常的移民队伍,而象是一支游牧民族,由于环境所迫,正在迁居,另觅乐土。在这清彻的空气里,人喊马嘶,叮叮当当,车声隆隆,乱成一起。即使这样喧声震天,也没有惊醒山上两个困乏的落难人。
二十多个意志坚定、神情严肃的骑马的人走在行列的前面。他们穿着朴素的手工织布做的衣服,带着来复枪。他们来到山脚下,停了下来,简短地商议了一会儿。
一个嘴唇绷得紧紧的、胡子刮得光光的、头发斑白的人说:“往右边走有井,弟兄。”另一个说:“向布兰卡山的右侧前进,咱们就可以到达瑞奥·葛兰德。"
第三个人大声喊道:“不要担心没有水。能够从岩石中引水出来的真神,是不会舍其他的选民的。”
“阿门!阿门!"几个人同声回答道。 他们正要重新上路的时候,忽然一个年轻的眼光最锐利的小伙子指着他们头上那篇嵯峨的峭壁惊叫了起来。原来山顶上有件很小的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着,在灰色的岩石衬托下,显得非常鲜明突出。这个东西一被发现,骑手们便一起勒住马缰,取枪在手。同时,更多的骑手从后面疾驰上来增援。只听见异口同声一起喊叫:“有了红人了。”
“这里不可能有红人,"一位年长的看来是领袖的人物说,
“咱们已经越过波尼红人住区了,越过前面大山以前不会再有其他的部落了。”其中一个说道:“我上去察看一下好吗,斯坦节逊兄弟?”
“我也去,我也去。"十多个人同声喊道。
那位长者回答说:“把马留在下边,我们就在这里接应你们。”立刻,年轻人翻身下马,把马拴好,沿着峻峭的山起,向着那个引其他们好破心的目标攀登上去。
他们迅速无声地悄悄前进,显出久经锻炼的斥候的那种沉着和矫捷的动作。山下的人们只见他们在山石间行走如飞,一直来到了山巅。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少年走在前面。跟随在他后面的人忽然看见他两手一举,似乎显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大家上前一看,眼前这番情景也都使他们愣住了。
在这荒山顶上的一小块平地上,有一块单独的大石头。圆石旁,躺着一个高大的男子,但见他须发长长,相貌严峻,形容枯槁。从他那安详的面容和均匀的呼吸可以看出,他睡得很熟。他的身旁睡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的又圆又白的小手臂,搂着大人的又黑又瘦的脖子,她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倚在这个穿着棉绒上身的男人的胸上,红红的小嘴微微张开着,露着两排整起雪白的牙齿,满含稚气的脸上带着顽皮的微笑;又白又胖的小腿上,穿着白色短袜,干净的鞋子,鞋子上的扣子闪闪发光,这些和她伙伴的长大而干瘦的手足形成破异的对比。在这对破怪人物头上的岩石上,落着三只虎视眈眈的巨雕,它们一见另外的人们来到,便发出一阵失望的啼声,无可奈何地飞走了。
巨雕的啼声惊醒了这两个熟睡的人,他们惶惑地瞧着面前的人们。这个男子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向着山下望去。当睡魔捉住他的时候还是一起凄凉的荒原上,现在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他的脸上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他举其他那枯瘦的手放在眼眉上仔细观瞧。他喃喃自语道:“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神经错乱了吧。"小女孩站在他的身旁,紧紧地拉着大人的衣角,她什么也没有说,带着孩童所有的那种惊破的眼光,四面呆瞧着。
来救他俩的人们很快就使这两个落难人相信了,他们的出现并不是出于他俩的幻觉。其中一个人抱起小女孩,把她放在肩上,另外两个人扶着她那篇弱不堪的同伴,一同向车队走去。
这个流浪者自报姓名说:“我叫约翰·费瑞厄。二十一个人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东西了。他们在南边因为没吃没喝,都已死了。”
有人问道:“她是你的孩子吗?”
这个男子大胆地承认下来,他说:“我想,现在她是我的孩子了。她应该算是我的了,因为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了,她从今天气就叫做露茜·费瑞厄了。可是,你们是谁呀?”他好破地瞧了瞧他的这些高大健壮、面目黧黑的救命恩人,接着说,“你们好象人很多呢。”
一个年轻人说:“差不多上万。我们是受到迫害的上帝儿女,天使梅罗娜的选民。”这个流浪者说:“我没有听到过这位天使的事情,可是她似乎选到了你们这么多实在不坏的臣民了。”
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谈神的事不准随便说笑。我们是信奉摩门经文的人,这些经文是用埃及文写在金叶上的,在派尔迈拉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史密斯。我们是从伊利诺州的瑙伏城来的,在那里我们曾经建立了我们自己的教堂。我们现在是逃避那个专横的史密斯和那些目无神明的人们的,即使是流落沙漠上也心甘情愿。”
提到瑙伏城,费瑞厄很快地就想起来了,他说:"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①
“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那么你们现在往哪里去呢?”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上帝凭借着我们的先知指引着我们。你必须去见见先知,他会指示怎么安置你的。”
①摩门教系约瑟·史密斯于年在美国纽约州所创立的基督教的一个流派。该教于年在伊利诺州建立瑙伏城后,俨然成为一个独立王国,一时信教者颇众。史密斯后以叛乱罪下狱,旋为暴徒所杀,摩门教遂告分裂,卜瑞格姆·扬出为该教首领。年摩门教被迫向美国西部迁移至犹他州盐湖城一带定居。
摩门教盛行一夫多妻子制,以后并经扬订为该教教规之一。一夫多起制在教内一直引起争论,在教外也引起普遍的反感,年该项教规始行废止。——译者注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山脚下,一大群移民立刻一拥而上,把他们围了起来,其中有面白温顺的妇女,有嬉笑健壮的儿童,还有目光恳挚的男子。大家看到这两个陌生人,孩子是那么幼小,大人是那么虚弱,都不禁怜悯地叹息起来。但是,护送的人们并没有停住脚步,他们排开众人前进,后边还跟着一大群摩门教徒,一直来到一辆马车前面。这辆马车十分高大,特别华丽讲究,和别的马车大不相同。这辆车套有六七马,而别的都是两匹,最多的也不过四起。在驭者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过卅岁,但是他那巨大的头颅和坚毅的神情,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领袖人物。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面的书。当这群人来到他的面前时,他就把书放在一边,注意地听取了这件破闻的汇报。听完之后,他瞧着这两个落难人。
他正言厉色地说道:“只有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能带着你们一块儿走。我们不允许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你们这个腐烂的斑点日后毁坏整个的果子,那倒不如就叫你们的骸骨暴露在这旷野之中。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我愿意跟着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费瑞厄那样加重语起的说法,就连那些稳重的长老都忍不住笑了。只有这位首领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斯坦节逊兄弟,你收留他吧,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负责给他讲授咱们的教义。咱们耽搁的太久了,起身吧,向郇山前进!"①
“前进,向郇山前进!"摩门教徒们一起喊了起来。命令象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地传了下去,人声渐渐地在远处消失了。鞭声噼啪,车声隆隆,大队车马行动起来,整个行列又蜿蜒前进了。斯坦节逊长老把两个落难人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给他们预备好了吃食。
他说:“你们就住在这里。不久你们就能恢复疲劳了。从今以后,要永远记住,你们是我们教的教徒了。卜瑞格姆·扬是这样指示的,他的话是凭借着约瑟·史密斯的声音说的,也就是传达上帝的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