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所有公司都应按照适当的法律程序和流程政策文件使用会计记录进行会计交易。《会计法》不仅规范了所有公司的会计实务,还授权会计和审计标准委员会(AASC)审查和验证官方翻译,并提出相关解释和建议。这些建议随后将提交财政部进行最终审查和批准。该法授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小型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
2015年修订的《会计法》为所有公司制定了会计准则,并授权AASC审查和确认官方翻译,并提供适用的解释和建议,然后提交财政部审查和批准。该法规定IFRS和IFRS for SMEs为适用的会计准则。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提供准则的翻译来支持准则的制定过程。蒙古没有自己的国家会计准则,因此不需要进行 "准则差异 "分析。虽然所有实体都必须采用IFRS,但实际遵守情况并不一致。许多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不符合IFRS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