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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作者:沉默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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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1 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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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收到那个邮包之前,我跟大多数年满三十的男人一样,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有一份不算稳定但收入尚可的工作和一个固定的女友,白天忙忙碌碌,夜里空虚得要死,如果我们在街上擦肩而过,你也不大会记得我的摸样。我甚至一度以为,未来就象我在即将靠岸的船头所见的陆地那样真实可信,但是,生活却跟我开了个玩笑,将那只船偏离航线,驶往一个不可预料的地方。



  第一章

  我步出经理室时,杀人的心都有了。这个季度公司的销售业绩很糟糕,但无论如何不是我一个人的过错。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本就如过江之鲫,而国外大公司的强势介入更使得这场春季绞杀战格外惨烈,我们公司的失利也就在所难免了。我四处奔波,几个月没睡趟好觉,客户还是如秋风摧残下的落叶,一片片从手边滑走。在这个以成败论英雄的年代,可没人体谅你“没功劳也有苦劳”,我累死累活的努力,到头来只换回老总的一顿泼头臭骂。

  我记起不知从哪里看过一则报道,说国外某公司在员工休息室专门摆放着老板的塑胶模型,供员工拳打脚踢地撒气发泄,心想如果天宇公司也有这样一个房间,我一定会在王总那颗头发打理得油光可鉴的胖头上,狠狠砍上几刀。

  路经影印室时,秘书程婴正好捧着一叠文件出来,我们撞了个满怀,她手里的纸象雪花一样飘落下来。我忙说声对不起,弯腰去拣碰落在地的文件,她看见是我,嫣然一笑说,“没关系。”也蹲下身去,我们的脑袋几乎挨到了一起。

  她身上散发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非常好闻。

  “你的脸色不大好。”她注意到了我的表情。刚挨了顿臭骂,能好吗?我勉强一笑,说:“经理室的茶,真难喝。”

  “怎么,老头子的更年期症状又发作了?”她向经理室方向瞟了一眼,用同情的口吻说。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毕竟这儿不是谈论上司的合适场所。“我还有事,改天聊。”说着我把文件夹递给她,匆匆走了过去。

  今天是女友苏小文的生日,虽然情绪不佳,我还是跑到附近的花店,买了束香水百合。把花扔进车子后座,我突然想起口袋里还放着一张邮局寄来的包裹通知单,那是我送给小文的生日礼物。忙起来,真是什么都忘了个精光。我调转车头,直奔邮局。

  快到下班时间了,邮局大厅里空荡荡的,没几个人。我取出上衣口袋里那张揉得皱巴巴的通知单,递给包裹处的小姐。她走进旁边的房间,不一会就出来了,把一个四四方方的纸盒交给我。

  盒子里是一个化妆镜,几星期前我在网上商城见到的,式样十分精美。不过当我接过纸盒的时候却怔了一下,因为盒子有点沉,按说一个小小的化妆镜,不至于有这么重的份量。但我当时并未在意,也压根没想到拆开盒子看个究竟。

  有时候,一个微小的错误会引发连锁反应,有点象核裂变。我在那个下午,就犯了这样一个错误。

  回到家,已近晚饭时分,我把纸盒往桌上一放,正想冲个热水澡松弛一下神经,电话铃已经响了起来。不用说,是小文打来的。”Happy birthday!”我对着话筒,尽量使语调显得欢快些,“小家伙,再不来收你的生日礼物,我可独吞了噢。”苏小文的话音从话筒另一头传来,“嘻嘻,大家伙,原来你没忘啊。”

  “忘记你我做不到……”和小文调侃了几句,我问晚餐哪里吃。她告诉我已经在黎明路一家新开的法式餐厅订了位子,据说那儿的鹅肝味道好得很,而且两个人一顿下来花费不到三百块,物超所值。听她那付垂涎欲滴的口吻,倒有点象《西游记》中白骨精见到唐三藏的架势。

  吃的方面小文向来比我有经验,我是不管什么东西,能填饱肚子就行,难怪她老说我“食色性也,对吃这么不讲究,你的人生实在乏味得可以。”我只好反驳,“我不过是把吃东西的精力,集中发挥在另一处领域而已”。

  餐厅环境很幽雅,从我们的座位一抬眼,对面女钢琴师的演奏看得一清二楚。音乐很舒缓,象静静流淌的溪水,蟹肉冻和烟熏三文鱼味道也不赖。瓶子里的红酒所剩无几的时候,我拿出了装着礼物的盒子。

  小文的眼睛一亮,笑咪咪地问:“什么东西呀?”我伸出三个手指,示意她猜三次。

  “一件衣服?不是……鞋子?也不对?如果是钻戒,这盒子未免大了点,该不会是一只小松鼠或猫咪吧?”我见她越猜越离谱,便笑着撕掉了包装纸。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瞠目结舌。

  盒子里的确是一面镜子,不过并非我意料中的化妆镜,而是一块一尺见方的铜镜,镜框边篆刻着精细的花纹,那古旧的式样,绝不象这个年代的产物。我的第一反应是:邮局把东西寄错了!

  小文先是一愣,随即伸手夺过镜子,在烛光下端详起来。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已经啧啧赞叹:“好漂亮!挺象古代文物的,你从哪儿弄来的?”我见她欢喜的成份多于惊讶,便将错就错吧地说,“是从一家专门出售复古商品的店里买的,这面铜镜,据说和貂蝉当年使用的是同一个型号。”

  小文把铜镜放回盒子,笑着说,礼物还行,本姑娘笑纳了。我腆着脸说,那我的奖赏呢?小文环顾四周,见无人注意我们,便飞快地在我脸颊上印了个吻,然后做贼似地吃吃笑起来。我盯着她说,就这么完了?我是说今晚上……

  “去你的!”她故作嗔怒,眼里却春意盎然,“咱们回去吧。”她拿起放在椅背上的外衣。我心领神会地站起身来。

  认识小文之前,我有过几段恋情,露水姻缘也不少,但那些女孩就象便利商店出售的水果,虽然好看好吃,保质期却短得可怜。

  我们的初次见面颇富戏剧性。

  那是半年前的一天,下着大雨,我步行回家,路上看见一个女孩没有带伞,顶着雨慢吞吞地走着,浑身上下都被淋得精湿。我动了恻隐之心,大步赶上去,把雨伞遮在她的头顶。女孩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很凄迷,不知怎的,让我的心底隐隐一阵刺痛。

  她依旧一言不发,脚步也没有慢下来。我忍住了一句话没问,心想你走累了总会停下来。她的耐力不错,两小时后才停住脚步,这时我们的头发早已湿得象挂汤面条。接下来,她出其不意地扑到我身上,嘤嘤哭了起来。

  那天对小文来说是个不寻常的日子,她父亲外遇漏馅,让其母亲炒了鱿鱼,她却在极度伤心中,邂逅了我。

  我们认识一个月后,小文和原来的男朋友分手,跟了我。

  后来聊起那天的情形,她说:“你当时为什么一直不说话?我差一点当你是哑巴。”我说,“那是因为我想,你八成是失恋了,那个时候,你一定对全世界的男人都看不顺眼。我不想自讨没趣。”她笑了,“你才失恋呢,不过要不是你那么识趣,我才懒得搭理你。”

  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小文提了个大背包过来,里面装满衣服和日常用品。这样一来,我就不必为下馆子犯愁了。小文的厨艺在我眼里,绝对是一流的。

  我照常上班,但感觉王总对我的态度冷淡了许多,以前他小方小方的叫得亲热,现在见了我却板着个脸,好象我是只光吃饭不下蛋的母鸡。这一点,相信有些同事看出来了,也许他们已经在暗暗猜测,我这销售部经理的位子,怕要保不住了。

  公司在闹市区租了一层写字楼,我的办公室在十五楼,从窗口望出去,大厦底下的行人象许多小蚂蚁。我坐在办公桌前,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飘落的蒙蒙细雨,脑子里一片混乱。

  正胡思乱想间,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到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看见程婴那张淡抹细画,五官精致的脸。

  “想什么呢?”她一侧身,坐到我前面的椅子上,双腿并拢,又用手整理一下裙摆。

  “你的所有动作,都符合一位职业白领的标准。有时我真佩服你,这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刻意培养的?”

  她笑了起来,“你很想看到我失态的样子吗?”

  我说,的确有点想。

  “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子?讲话不敢大声,脸上永远挂着塑料花一样的假笑,象个机械人,别提有多别扭了。”她话题一转,“这几天,刘明整天跟着王总转悠,他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刘明是我的助理,我一手带出来的,别人称我何经理,只有他亲热地管我叫师傅,他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当初来公司的时候,他除了学历高一点,几乎什么都不会,但我觉得他脑袋灵光,人又勤快,所以业务上总是不遗余力地帮助他。没想到在我事业受挫的时候,他非但没一点表示,反而象只鼻子灵敏的猎犬嗅到了肉骨头的味道,一个劲追着王总屁股跑。尽管在我面前依旧摆出付谦逊的面孔,但我可以捕捉到他平静外表下隐藏的那缕狂热。

  “机会均等,能者居之。他要是有这个能力,自然会得到属于他的位置。”我冷冷一笑,端起程婴泡的咖啡喝了一口,“很香浓,谢谢你。”

  “你倒是超脱,我就是看不惯,知道他在王总前头怎么说你吗?说你刚愎自用,好象什么事都是坏在你手里……”

  “我想不超脱,行吗?”我摆摆手,心底苦笑了一下,商场如战场,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什么人情冷暖都薄得象张纸,一撕就破。程婴不说话了,她看着我的眼神透出一丝同情和怜惜,仿佛在她面前的,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兔子。我的心里突然很感动,感动得想伸出手,抚一下她瀑布般散落的黑发。但这个念头就象划过夜空的闪电,在我心头一闪即逝。

  我找了个借口,心慌意乱地离开了办公室。

  在街头漫无边际地转了几圈后,我开车上了高速公路,车速提到了一百一十码,这已经是行驶允许的极限了。雨不知何时已经歇住,鱼肚白的苍穹毫无层次感,令人郁闷地罩在城市上空。我把车窗完全摇落,任由冷风在身遭穿梭,让它驱走内心的不快。

  小文打电话过来,说晚上单位组织了个舞会,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想以自己目前的心情,去了也是强颜欢笑,便不假思索地回绝了。小文不甘心,又追问了一句,“你有什么事吗?”我烦躁起来,恶声恶气地说,“没什么事,就是不想去。”话出口就觉得语气太重了,但我实在懒得多做解释。话筒那边的小文沉默了几秒钟,说句随你便,挂断了电话。

  回到家已是掌灯时分,我懒得出去吃饭,便下了碗面条,然后打开客厅的音响。DVD机里放着的唱片传出了莫文蔚的歌声“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这首歌只放到一半就停掉了,象被一只无形的手生生掐断,与此同时,客厅、厨房的灯全熄灭了,房间内刹时黑不见指,只剩下那只煤气炉兀自跳动着忧伤的蓝色火焰。

  该死,又停电了。

  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住宅区陷入一团乌黑,偶尔有几声汽车喇叭传来,仿佛来自遥远的国度。周遭的一切,静得有点不寻常。

  费了番周折,我终于在一个抽屉的最里头找到了一截拇指长的蜡烛,看来再文明的社会,也不能忘掉老传统啊!过于依赖现代文明的成果,人类有一天是否也会变成废物?

  我就着煤气炉点燃蜡烛,执着那一点微末的光晕,走进卧室。

  我把身上的西服卸下来,换上舒适的睡袍,在我掉头准备出去的时候,瞥见了一道光。这道光在幽暗的房间内,显得非同凡响,将我的视力线完全吸引过去。

  光源来自床头柜上放着的镜子,那正是我送给小文的生日礼物,它折射了蜡烛的光辉。我自失地一笑,心里却有点奇怪,因为刚才那道光在我印象中是如此辉煌,不可方物,它似乎照亮了整个卧室。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着蜡烛,走到那块铜镜前面。镜子映出了我的形象:皱着眉头,郁郁寡欢,有点象锁在深闺的怨妇。我为自己的想象弄得不满意起来,不就是事业受了点挫折吗?打不了拍屁股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搞得这么了无生趣的,何苦来着?我松弛脸上肌肉,对着镜子露出笑容。

  不可思忆的事情发生了。

  镜子里的我,依旧保持着原来那付表情!

  一股寒意由我脚底升起,我眨巴了几下眼睛,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在我错谔不已的时刻,镜子里的我却突然笑起来,并把手举起来,轻轻晃了晃,象在跟我打招呼。而实际上,我的两只手臂一直规规矩矩地垂在腰际!

  我以为自己会当场晕倒,因为本质上,我不是个胆大如斗的人,那样做是最合理的肌体反应。可是没有,那天晚上我的身体防卫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或者说,我的心脏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承受力。恐惧感切割着我的神经中枢,那感觉有点象数九寒天洗冷水浴,在尖锐的痛楚中夹带着一丝说不清的快意。

  这时,镜子里的“我”张口说话了,“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活见鬼了,我心里蹦出的唯一念头就是抓起什么东西,把这面可怕的镜子砸破!但镜中的“我”似乎预知了我的动机,急切地说,“别这样,听我把话说完。”我迟疑了一下,终于放下手,在大腿上狠狠拧了一把。疼痛感是真实的,我不是在做梦。

  “我”看着这一切,笑了起来,“你很清醒。其实,我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你。”

  小时候,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不少,即使在那个幼小的年纪,我也压根不相信那些故事是真实的,没想到长大成人的我,居然碰到这神话一般匪夷所思的事!

  我勉强压抑住内心的惊恐,死死盯着镜子里这个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人。他的样子看起来倒是挺友善,不象要加害于我。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支支吾吾地说,发觉连咽唾沫这样的动作都变得异常艰难。

  “你相信影子有生命吗?”

  “影子有生命?”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相信,但我还是睁大双眼,等待他的下文。

  “没错,世间万物都有对应的反物质,它们存在于不同的空间。我就象你的影子,平时你看不见我,只有在某个特定的时刻,特定的地点,比如今天,就是一个很特殊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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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得云里雾里,不过反物质一说,我在哪本科普读物中读到过。

  “我”继续说,“这并非普通的镜子,它是你和我所在的两个空间的通道,这个镜面是一道门,开启它需要能量,这能量就是烛光。”

  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我还是很疑惑,这镜子是怎么来的呢?

  “至于这镜子的来历,说来话长,你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吗?”

  他的故事还没有开讲,就被外面传来的一阵门铃声打断。我竦然一惊,意识到小文回来了。她看见我坐在黑不溜秋的房间内对着镜子自言自语,不以为我神经错乱才怪。

  我拿起床头的蜡烛,快步行出了卧室。

  客厅里灯火通明,原来不知何时,电力已经恢复。我把蜡烛随手放下,扭开了门锁。

  门外进来的小文穿着驼色外套,里面是一件薄薄的黑色低领毛衣,脸上还描了蓝色眼影,活象黑夜中窜出的精灵。我站在门口,呆呆看着她,印象中,她很少化这么浓的妆。

  “喂,你傻了吗,这样子看我?”

  “咳,没事。你今晚有点特别。”

  “我漂不漂亮?”她夸张地原地转了个圈,略带挑衅地看我一眼,弯腰脱脚上的靴子。

  “你该不是去赴情人的约会吧?”我半开玩笑地说。

  “是啊,就是去赴情人约会了。谁叫你不陪我?”她头也不抬地说。虽然明知她说气话,但我还是忍不住有些生气。难道你一点也体会不到我的心情?

  在小文面前,我总是一副什么事也难不倒的样子。实际上我更象只莽苍丛林中的野兽,受了伤用舌头把伤口舔一舔,从不肯让她知道我受伤了,伤在哪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点偏执狂倾向,但一时半刻怕是改不掉了。其实潜意识里,我多么渴望得到她的抚慰啊!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程婴,她总是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

  小文踱进厨房,瞥见煤气炉上搁着的面条,“你没吃饭?看看,面条糊成什么样了?”我猛然想起镜子的事,心里一跳,忙说,“刚才停电,光顾着找蜡烛,忘了。”小文信手抄起那锅面条,一古脑倒进了垃圾桶,接着翻开冰箱,拿出一包新的。这场景原本很温馨的,但我一门心思放在那闹事的镜子上,也来不及感动,趁她不注意,偷偷溜进了卧室。

  我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铜镜与往常毫无二致,找不出一丁点异样。好象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但我很清楚,那不是幻觉。也许那个人说的话都是真的,这面镜子只有在烛光前才会变得神奇。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有点害怕,于是将镜面调整了个角度,指向窗外。

  夜里我失眠了。躺在床上,我老是条件反射般把目光转向那面镜子,怕里面跳出什么东西,或许那个人并没有害我之心,但他生活的空间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人们对于不可知的东西总是心存敬畏。我想把镜子拿到别的房间,又怕小文起疑心,但放在床头,我无论如何睡不安稳。

  小文背对着我,身子刺猬般蜷缩成一团。黑暗中我想伸手触摸她的头发,但她香沉的鼾声阻止了我的动作。其实上床前我们有机会重归于好的,平日呕气的时候,我只要把她搂在怀里,说上几句好话,她的一腔怒气就会消散得无影无踪。但今天我让那面镜子弄得心神不定,居然忘了去调解。我心想,等明日一早,跟她认个错就是了。

  天将破晓的时候,我顶不住困倦,眼皮搭拉下来。等我再次醒来,阳光已经从窗口射进来了,我掀开盖住大半个脸的被子,长长透了口气。闹钟显示,前后只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小文不在身旁,她大概余怒未消,竟然没唤我一声就顾自上班去了。

  睡眠不足让我头疼欲裂,浑身软得象滩煮糊了的面条。我给公司挂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程婴。

  “您好,天宇公司。您找哪位?”她的声音总是那么甜美,似乎有一种令人情绪宁静的魔力。我发觉自己很想跟她说说话,把心里的烦恼一古脑儿告诉她。但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是请她转告王总,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能去公司。她关切地问,“你没事吧?要觉得不行,别硬撑,早点去看医生。”我谢了她,说没事,可能是累的,休息一下就过去了。打完电话,我的视线又落在那面镜子上,一下子睡意全消。

  好奇心终究还是战胜了恐惧,我拿起那面镜子,翻来覆去地看。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观察它,我发现镜框上的花纹并不连贯,它们断断续续,很象……我的脑子里蹦出两个字——咒语,不错,它们象用某种我所看不懂的文字刻下的符咒。我再次正视镜面,里面印着我的影子,毫无反常的迹象。可是如果点上蜡烛……我的心跳加快了。

  正如你们所料,我点燃了蜡烛。换了你们是我,大概也会那么做的。难道让我象个胆小鬼一样,把镜子偷偷扔到垃圾堆里去?不,我当然不会那么做,当你被平凡的生活日复一日折磨,磨光了你所有的棱角,你的心底深处会渴望某种奇迹的出现,它支撑着我们的信仰,让我们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当我拉上了房间内所有的窗帘,拿着蜡烛来到镜子前面时,心里是多么害怕,多么不安啊!我用抖抖索索的手指按下打火机,火苗沾到蜡烛芯儿的时候,我在心里可笑地念了一句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的台词:“芝麻,开门吧!”

  一道柔和的亮光从镜子里散发出来,如花香一样萦绕在我的身旁。我感觉到全副身心都宁静下来。是的,奇迹出现了。

  镜子中的“我”对我眨了眨左眼,说,“很高兴再见到你。”

  “我也是。”虽然一切尽在意料之中,但刹那间我的脑子还是一片空白,我几乎是机械式地说出了这句话,事实上,我并未觉得高兴,反而有一丝怯惧。

  “你想听那个故事,对吗?”他说出了我的心声,没错,我就是要弄清楚,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把烛光移近一点好吗,这样我觉得更舒服。”他指了指我手里的蜡烛。我照办了。

  “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以前,大约是你们的公元前六千多年,地点在太平洋中央的一块陆地,它的名字叫穆。

  那里孕育了伟大的文明,甚至比你们更早。当世界的绝大部分还是一片荒凉时,那块陆地上却生活着上千万人,他们建造了金碧辉煌的宫殿庙宇,还有雄伟的金字塔,这些建筑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相当壮丽的。除了女王凯,大祭司图卡就是穆最有权势的人了,他统领着数以万计的僧侣,他们是穆最具智慧的人。”

  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既然穆拥有如此伟大的文明,为什么我们的历史教科书里压根没有提到过它?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说,“因为这块陆地,早已长眠于大平洋的深处。”

  “什么,它沉没了?”我吃了一惊。

  “是的,没有什么力量能摧毁穆这样强大的文明,除了上天。”他继续说道,“图卡是位英俊的男子,他的体内流淌着贵族的血液,如果他的志向不是成为一个祭司,那他早已是女王的入幕之宾了。但他放弃了数不尽的安逸享乐,选择了苦行僧的生活。在三十岁时,他已经是一个修为高深的祭司,和王国为数不多的同行一样,可以让火山安静,海啸停止,将一种矿石炼制成另一种,所谓的点石成金术也许指的就是这种本领。等到步入中年,他终于穿上了至高无上的大祭司服。

  对图卡来说,他唯一感到缺憾的,是无法享受女王的爱情。作为僧侣,是不能有男女之欢的。可是女王实在太爱他了,在一次夜宴中,往他的酒里加入了迷药。图卡饮下那杯美酒,就浑身无力,连动一下都不能了。凯跪倒在他身旁,亲吻着他的眼睛,说出了压抑多年的心声:‘亲爱的,我是多么爱你,虽然拥有普天下的财富和男子,可是没有你,那一切对我毫无意义。请原谅我的冒失,我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这样做,只是因为我痛苦得不能自已,我必须把这些话说出来,否则,我将郁闷至死!’在繁花似锦的后花园里,她泪光莹莹的眸子,令满天的星辰都失去了光彩。图卡被感动得热血沸腾,他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位女子才是他毕生的追求,放弃她的爱情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为何人总要在错过以后,才翻然悔悟?

  凯在他身边说了一夜的情话,太平洋上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王宫水晶瓦上时,她给他服下了解药,说:‘亲爱的,既然上天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就让我们期待来世吧!’图卡翻身而起,将她拥入了怀中,‘不,离开你是我今生做的唯一一件错事,也是最大的一件错事!幸好我们还可以挽回,从今往后,我会永远在你身边!’那一瞬间,他下定决心舍弃一切,包括那个大祭司的称号,也是弃之如敝履。

  整整三天三夜,图卡和凯沐浴在爱河中,仿佛要补偿失去的几十年光阴。但第四天,凯的弟弟——亲王阿撒拉,便带着大队士兵冲进了寝宫,他指责凯违背了神戒,‘我的姐姐,你可知道,你们的行为将给穆带来怎样的灾难?你把图卡交出来,他玷污了神的旨意,不配活在这个世上,只有让他污秽的躯体下地狱,才能平息神的怒火!’凯知道,阿撒拉对她的王位觊觎已久,只是迫于图卡的忠心耿耿,才不敢轻举妄动,只要找个理由把图卡除掉,他就没什么顾忌了。

  图卡从凯身后走出来,面对如霜的刀剑,他步履从容,脸上没有丝毫的怯意,‘是的,我触犯了神戒,但这与女王陛下无关,你们要对付我,就请上来吧。’众武士畏惧他的威名,面面相觑,竟无人敢踏上一步!阿撒拉气急败坏地训斥部下,‘你们这些没用的奴才,他不过是个手无寸铁的人,为什么害怕他?’可是他的喊话得不到一句回应。他回头一看,惊呆了。只见士兵们不停地打着呵欠,手中的兵器无力地垂落下来,接着便象一排排被伐倒的树木,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图卡面带讥讽的笑意,一双黑不见底的眸子盯视着他的对手,‘可怜的阿撒拉,你的部下好象并不相信你的鬼话,他们宁可睡觉,也不愿听你胡说八道。’

  阿撒拉气得浑身发抖,他拔出利剑,叫道,‘你这个魔鬼,有种过来跟我决一死战!’凯望着她的弟弟,幽幽叹了口气,‘阿撒拉,别再胡闹了,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放下你手中的剑,我不会为难你。’阿撒拉怒不可遏地吼道,‘收起你一文不值的怜悯,我阿撒拉是不怕死的勇士,绝不会在敌人的同情下苟且偷生!’图卡轻蔑地一笑,‘阿撒拉,你自命是穆最强的战士,那就让我们在你最擅长的剑术中,一决高下吧。’说着他脱去了金色祭司服,从地上捡起一把长剑。阿撒拉被他羞辱得满面通红,却又兴奋无比,只要图卡不施展他的巫术,又有什么可怕?可是两人一交手,阿撒拉就知道自己错了,图卡的剑术之高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他勉力支撑了几十回合,终于被对方的剑削断了手指。

  阿撒拉以难以置信的目光盯着他的对手,心中满是绝望。图卡屹立在夕阳中的身影,如一尊天神般高大,他指着手下败将的喉咙说,‘为了你的姐姐,我饶恕你的性命,从这儿滚出去,永远别再回来!’阿撒拉充满怨毒地望了他一眼,爬起身,跌跌撞撞地跑出王宫。

  叛乱暂时平息了,图卡当然知道阿撒拉绝不肯善罢甘休的,他会在全国各地散播仇恨的火种,不久的将来,他们还会在一起拼个你死我活。其实图卡完全可以杀死他,那样就万事皆休,可是当着爱人的面杀她的亲弟弟,他做不到。

  当然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穆的末日到了。

  几天后的深夜,图卡做了个梦,梦见火焰从天而降,将广袤无边的森林烧成了白地,大地坍陷,海水以摧枯拉朽之势从四面八方涌来,形成一堵遮天蔽日的水墙,它的高度超出了穆最高的山峰……他猛然惊醒,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这是多么可怕的梦啊!他知道,这一切将真实地发生,他看见了未来,令人绝望的未来。

  凯被他的喘息声惊醒,坐起身,抚摸着他的脊背问道:‘亲爱的,你怎么了?’图卡把梦境告诉了她,凯也惊呆了,但她还是安慰他,‘那只是一个恶梦而已……’图卡沉重地说,‘不,这不是梦。是神要惩罚我们。’一想到穆的千万生灵面临灭顶之灾,他心如刀绞,‘犯罪的人是我,为什么要让穆的人民跟我一起受难?神啊,请宽恕您无辜的子民吧,我愿意承受所有人的痛苦!’凯也在一旁跪下,望着苍穹摹拜:‘还有我,让我和他一起分担。’图卡回过头,凯坚定的眼神,让他浑身充满了力量。但是天空漠然无声,只有他们的话声回荡在宫殿里。图卡知道,神的旨意已无法挽回。

  图卡用一昼夜的时间,在一面铜镜上施了魔法,使它成为沟通时空之门。他的本意,是想通过这面镜子,到另一个空间躲避迫在眉睫的灾难,但他没有想到,正反空间就象磁石的同极,是互相排斥的,他们在反空间只待了24小时,便被镜子送回了原地。而此时的穆,已成为一片汪洋……”

  听到这儿,答案已渐渐浮出水面。“那传说中的镜子,一定就是我眼前的这一面吧?”

  “不错。”他叹息了一声,语调不胜苍凉,“图卡不知道,其实并非神要惩罚他们,那不过是一次极剧烈的地壳运动,规模如此巨大的地壳运动,在地球史上也只有寥寥数次。”

  听完他的故事,我怔了半晌,仿佛看见在那神秘的大陆上,图卡和凯相拥在一起,面对越逼越近的巨涛,他们脚下的土地四分五裂,不停地下陷、下陷,曾经的辉煌文明,曾经催人泪下的爱情,都化作被历史遗忘的一缕烟尘……

  “为什么这面镜子,没有随着穆一起沉没?”

  他茫然一笑,“这个问题,我也无法回答,或许某个幸运的船队,从海底穆的遗骸中发掘到了它,或许图卡施展了魔法,使它逃过一劫,谁知道呢?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能找到答案的。”

  我还想说什么,眼前突然一暗,镜子散发的光芒消失了,那个侃侃而谈的“我”也闭上了嘴巴。我这才发现,那截蜡烛已经燃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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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呆坐了一阵子,我回过神来,饥饿感汹涌地冲击着胃部。我想起自己还没吃早饭,便打电话给附近一家快餐店,让他们送外卖过来。吃过饭后,我又累又困,一头栽到了床上。

  这一觉睡得很沉实,直到门铃声响起。我晕乎乎地爬起身,用手在脸上胡乱撸了一把,跑去开门。

  客厅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光线很暗,也不知什么时辰了,我睡眼惺松地望一眼墙壁上的挂钟,时针似乎指在五点左右。这个时候,小文应该下班了。

  我把门锁拧开,闪身猫在门边。我想等小文进来,给她一个出奇不意的拥抱。

  门被推开一半,一个脑袋探了进来。我象只见到猎物的大蜘蛛,扑上去一把将来人抱住。那个人影低低地惊呼一声,在我怀里挣扎起来。

  我马上发觉不对,小文的头发没这么长,而且我的鼻子还嗅到一股熏衣草的香味。这香味很熟悉,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程婴。

  我松开双臂,望着面前的程婴,窘得无地自容。她惊魂未定地用手拍着胸口,说:“吓死我了!”

  “对不起,我以为是……”我脸上发烧,象个做了错事的小孩子。

  “你以为是谁,你女朋友?”她嗔怪地举起拳头,轻轻砸在我胸膛上,“你们经常玩捉迷藏的游戏吗?”

  “呵呵,没想到你会来,快请进。”为掩饰尴尬,我打开吊灯,满地给她找拖鞋。当我抬起头时,发现程婴的脸上残留着一丝羞红。她不好意思地一笑,转过头去,四下打量我的房间。

  我的家即使在最挑剔的人看来,也算井井有条的,地板擦得光亮可鉴,家具一尘不染,杂物全都收进储藏室,一眼看去,几乎见不到多余的物品。这全是小文的功劳,跟大部分单身汉一样,我以前总把屋里弄得象个狗窝,小文一来,就责无旁贷地挑起了艰巨的战后重建工作。就算我不小心掉下一颗饭粒,她也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现并消灭掉。好一阵子,我都跟不上她的步伐。

  不过我很快发现,她的洁癖虽然有时候令人难以忍受,但我的袜子却从此没再丢失过。以前我老是怀疑附近住着一位恋袜癖者,她搬来的头一天,就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扫出一大堆来,够我穿几个星期的。

  同所有来访者一样,程婴赞美了我房间的整洁,我谦虚几句,请她在沙发上坐下。

  “上午接到你的电话,有点不放心,所以过来看看。”她端详着我的脸,“你看上去还不错。”

  “早就跟你说没事了,只是昨晚睡不好,没精神。”虽然我和程婴几乎每天碰面,但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并不多,象这样在家里见面更是绝无仅有。狭小的空间容易让人紧张,面对程婴的注视,我突然感到不自然起来。她对我的关心程度,已远远超出了普通的同事,这让我开心,然而更多的却是……害怕。

  房间里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这沉默压迫着人的神经,使我的四肢都僵硬了。我向对面望去,只见程婴用细白的牙齿咬着下唇,表情同样的局促不安。

  小文随时可能回来,让她撞见的话,怎么办?真好笑,我们没做见不得光的事,怕个鸟?但是,真的没什么的话,我干嘛心虚成这样?我心乱如麻,有些沉不住气。程婴大约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异样,低头看了下手表,拿起挎包说:“时候不早,我也该走了。”我巴不得她这句话,心头一松,顺坡下驴说:“那好,我送你。”

  话音刚落,钥匙孔一声轻响,我和程婴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望向门口。

  小文回来了。

  这世道真奇怪,你越害怕的事情,越是躲不过去。尽管我一再对自己说,和程婴的会面,不过是同事间的探望,再平常不过的事,但小文开门时,我的表情一定泄漏了什么天机,以至于程婴离去后,小文对我不依不饶,严词逼供。

  “她就是你说的程婴?长得蛮漂亮嘛。”

  我搜肠刮肚,啥时候跟小文提起过她?好象没有。我领悟到这是小文的狡猾之处,如果否认,接下来她就会问我为何不告诉她,难道我们俩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所以我只好含糊嗯了一声。

  “你们关系不错啊,大老远地跑来看你,你又没病。”

  “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没去公司,她可能以为我生病了。”

  “不舒服?看你活蹦乱跳的,不象。”她不打算轻易放过我,“她在你们公司做什么的?”

  “王总的秘书。”我已经很不耐烦了,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要不她更要以为我心里有鬼了。

  “王总的秘书,又不是你的秘书,怎么不去看王总,跑来看你?”她的嘴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让我看了很不爽。“喂,你有完没完?人家来串串门怎么了?再怎么说,也只是同事!”

  “哼,你觉得同事还不够?还想怎么着?”

  这一下我也火了,“我压根没想怎么着!你不要没事找事!”

  “我没事找事?一回来看见个陌生女人在屋里,还不许问个明白?”她走到窗边,一把拉开窗帘,“大白天的,拉窗帘干嘛?”

  我一时语塞。小文的伶牙利齿我是早就领教过的,这样吵下去只会两败俱伤,我气得咣当一甩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每逢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小文都会疯狂的吃东西。她父母离异后,我陪着她逛遍了大街小巷的食肆。她的体质挺特别,不管怎样暴饮暴食都不会发胖。短短三个月,我的体重增加了八斤,而她依旧体态妖娆。

  我们初次约会的地点在沙帽河一家小吃店,说是小吃店也不确切,因为那里只出售两样东西:煎饺和豆腐脑。

  小店只有二十几平米,摆着六七张桌子,我们过去的时候,里面已坐满了人。我看着人头蹿动的情形,打起了退堂鼓,“这么挤,不如换别家吧?”小文不依,“不要,等一会吧。”我心里直纳闷:豆腐脑哪里没得卖,干嘛非得大老远跑这来?看看老板娘,围着粗布裙,干瘦的脸,打破了我有关“豆腐西施”的假想。好容易熬到两个位子空出来,我说,两碗豆腐脑。老板娘瞟了我一眼,煎饺几个?我一怔,说,不了,只要豆腐脑。她冷冷说,不吃煎饺,凳子不能坐,豆腐脑你打包吧。口气决绝,说得毫无回旋余地。

  我走南闯北,也没见过这样做生意的,俗话说店大欺客,没想到在这么丁点大的店子,也会遇上这种事。依我的性子,当然是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小文却一点脾气没有,笑呵呵说,十只煎饺,豆腐脑加糖。一拉我,率先挤进店里。没奈何,我只好忍气吞声地跟着。

  端上来的豆腐脑冒着热气,上头星星点点漂着些黑芝麻,可能加了薄荷,闻起来有股清香。它白嫩的色泽,让我联想起女人腿上的皮肤。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小文时,她差点没笑翻掉。“亏你想的出来,难怪鲁迅先生说,看见短袖衫就想到白胳膊,就想到裸体和性交,中国人的想象唯有在性上面才得以如此的飞越。这么多年过去,敢情你们男人一点也没进步,还是停留在封建社会啊!”我板着脸,故作严肃地说,“你这样讲就不对了。第一,性是艺术的原动力,这恰恰证明,中国人是一个具有丰富艺术创造力的民族。第二,我只是男人中的一员,不能代表男人的全部,所以你的话有一杆子打翻整船人的嫌疑。”小文哼了一声,“强词夺理。第一点我不反对,因为中国古代的色情文化确实比西方发达,第二点不敢苟同,对男人我多少了解一点,你们男人,都是一路货色。”她斩钉截铁的语气让我觉得,任何想证实自己与众不同的言辞,都是苍白无力的。

  鬼使神差的,我再一次来到了这条被暮色溢满的小巷。可能在我心中,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吧。卖豆腐脑的小店里冷冷清清,老板娘在收拾锅碗瓢盆,准备打烊。我在门口驻足观望,想起半年前同样的地方,我埋头猛吃,小文在接听手机,她说,“现在不行,我有事……对,是要紧事,以后再说。”我看她一眼,笑问:“谁啊,这么糊弄人?”她说,“我男朋友。”我差点被嘴里的食物噎着,睁大了眼睛。“你有男朋友?”她漫不经心地说,“我就不能有男朋友?”

  这问题其实我早已想过,认识她的那天,伤心成那样,身边也没个安慰她的男人,我由此推断,她仍然单身。

  事实证明,我错了,错得很彻底。

  我装作满不在乎,说,干嘛不请他过来,大家认识一下。说这话时,我虚伪的笑容背后,藏着一张沮丧、痛苦得不成样子的脸。她奇怪地扫了我一眼,“你有没有搞错?我可不想脚踩两条船!”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顿时跟吞下一大罐蜂蜜似的,甜到了骨子里。

  那些往事回想起来,还是那么甜蜜。我摇摇头,对自己说,也许我们的缘分会有走到尽头的一天,但绝不是今天。我知道再细微的裂痕不加以弥补,也可能动摇整座大厦,当务之急是赶回家去,修补我的爱情。

  当我回到楼下时,看见三楼自家窗户里黑洞洞的,这使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似乎感觉到,小文要离我而去了。这没来由的预感让我打了个寒颤,迈开大步,往楼梯上冲去。

  家里没人。

  我呆呆地望着饭桌上摆着的一大袋生鱼蔬菜,这些是小文下班后从农贸市场买来的,还没动过。我拨叫她的手机,没开。

  电话从手中滑落,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懊悔极了。

  孤独是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热闹时,它退避三舍,当你孤身一人,它就悄然而至。我将脑袋埋进双掌,听见那个幽灵在身边东跳西蹿,发出尖尖的嘲笑,它甚至伏下身来,从我十指的缝隙间贼头贼脑地窥探。“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话不对,我只觉得孤独的人是可怜的,相信那些夜夜笙歌,沉迷于酒色的人,那些宁可在人群中堕落也不愿独守空房的人,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逃避孤独。

  曾经交往过的那些女孩的脸在我眼前晃动,象一张张没有表情的灰色面具。我们在一起亲吻,上床,我甚至记得她们身上不同的体征,却想不起她们的脸庞长什么样。她们现在何处,在干什么?或许在某个纸醉金迷的酒吧优雅地品着红酒,或许正倒在某个男人身下,放纵地扭动屁股……那冰冷的液体灼烧喉咙时,在欲望的高峰乘风前进时,她们脑海里,会否掠过一个支离破碎的我?

  我想下楼随便找个人,让他听我说说话,哪怕在车流滚滚的街头,哪怕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譬如网友。可是我没力气,连挪动一下脚步都觉得力不从心。

  我想起了卧室里的那面镜子。

  也许……

  我挑了两根没用过的蜡烛,摸黑进了卧室,另一只手心攥着枚打火机。烛光照亮了很小一块空间,让我产生某种错觉,似乎置身于钻木取火时代的一个山洞中。我把蜡烛移近镜子。

  他来了。

  “你看上去不大开心。” 我望着对面的人,他好象呆在一扇窗户后面,而不是另一个世界。

  “是的,我觉得没劲,没劲透了。”

  “告诉我,是什么事让你如此忧郁。” 他盯着我,眼神中流露出关怀和同情。这让我心头一热。

  我滔滔不绝地讲了半个钟头,象个爱唠叨的老太婆。末了,我闭上嘴,看他的反应。

  他静静听着,一直面带微笑,象个神父在听罪孽深重的教徒忏悔。“这些事,谁都可能碰到,是吗?你以前是一帆风顺吗?有没有遇到过同样的困难?不,这不是第一次,人生就象太阳,每天沿着不变的路线从东到西,周而复始,我们从出生回到死亡,死亡并不是结束,它只是生命的开始。不管我们走出多远,最终都将绕回起点,没有人能摆脱这个法则,与它相比,任何规则都显得黯然失色,荒唐可笑。你应该明白,你遇到的这些困难不过是风尘仆仆的外衣上沾染的灰尘,难道你会因此而停下脚步?不会的,永远不会。你停下来只是因为太疲惫,如果你乐意听从我的建议,我认为你需要个假期,好好调整一下,然后重新出发。”

  的确,他的话刺中了我的要害,我也很想抛开一切,好好休息休息,可以的话,我愿意去夏威夷享受那里的阳光和沙滩,或者朴素一点,去一趟海南也行。可是,我如何从那些琐碎的事情中脱身,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时刻?

  “算了,不谈这些。可以告诉我,镜子那边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吗?”

  “这个……恐怕很难用语言描述,想知道的话,何不亲自过来看看?”我呆了一下,去他的世界?一个完全未知的空间?不不,我才不会干那样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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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避开他的目光,“我并不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他的脸上似乎掠过一丝失望,但我怀疑那只是自己的错觉。

  “哦,当然,主场作战的球队总是胜算较大。”他友善地笑了。我发觉尽管我俩的相貌如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但气质上仍有许多细微的差异,这些差异反而让我更喜欢他了。

  “我有个提议,你干嘛不过来呢?”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一个从镜子里出来的人?想一想都觉得毛骨悚然,这个家伙,谁知道他是人是鬼!如果这镜子是阿拉丁神灯倒也罢了,万一它是那个沉在海底的魔瓶呢?

  “我可以把这句话看作你的邀请吗?”他的眼睛发出了欣喜的光芒,死死盯着我。我嘴唇蠕动了几下,却说不出话。见我久久不答,他眼中的光芒暗淡下去。“我知道,你依然很害怕。其实,我真希望做你的朋友……”

  “不,谁说的?”不知从哪里涌起一股勇气,我大声说道。是的,我很害怕,但那不代表我是个懦夫。“来吧,我的朋友。”我凝视着他,诚挚地说。

  这句话象在平静的湖面扔了块石头,镜子表面突然产生一个逆时针方向的小旋涡,四周漾出层层迭迭的波纹,并迅速扩大,我看见那人的身体在镜子里扭曲,散开,被水波搅成无数碎片。接着,镜子边缘开始淌出水银状的液体,液体越流越多,漫过柜子,在烛光照射下闪耀着白亮的光泽。

  我没敢用手触摸,它看上去很粘稠,如变形虫一样不停地变幻形状,我顿时醒悟,这就是那个人!他出来了!我既兴奋又紧张,目不转睛地盯着它。

  它最终呈现出一个赤裸的人形,轮廓跟我相似,但却是半透明的,光线从他身体内穿过,象穿过一扇不甚干净的玻璃,落在后面的家具上。

  “谢谢你。”他伸出了手,半透明的手,没有血管,看不见皱纹。他要谢我什么?难道我那句话具有一种魔力,将他从镜子里召唤了出来?我迷惑地伸手,和他相握。手掌里空空的,象握住了空气,没有任何质感。我倒吸了一口冷气。

  “不好意思,我忘了,你看得到我,却摸不到我。”他抽了抽鼻子,惬意地吸了口气,“太棒了,空气中充满了芳香,真是妙不可言!”他转过身,在房间里四下游走,喃喃道,“我回来了,终于回来了!”他透明的手指抚过电视,床沿……他所能触及的一切物体。我怀疑地想:他能感觉到它们吗?

  过了好一阵,他好象突然意识到我的存在,回过头,略带歉意地说:“我太激动了,有点忘乎所以。”我看看他,又看看那面镜子,镜子已恢复原状,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但我清楚地感觉到,它完成了使命,就象一具失去灵魂的尸体,再也不可能创造奇迹。

  “你以前……来过这里?”我试探性地问。“哦,对。我来过。很久以前。”我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他的五官是透明的,你可以找到他的眼睛、鼻子……但无法分辨他透明的表情。他似乎不愿谈论这个话题,转而问我,“你爱她,是吗?”他所说的“她”当然是指苏小文。我无言地点了点头。“那为什么不给她家里打个电话?”我拍了下脑袋,对啊,她很可能回家去了,我怎么没有想到?

  我拿起电话,忐忑不安地拨了小文家的号码。心里打定主意,无论她怎样发火,都照单全收。接电话的果然是她,这让我松了口气,我最怕她搬出母亲挡驾,不过看样子,她并不想让母亲知道。

  听到我的声音,她冷冷说句“什么事?”就没了下文。我说:“小文,对不起。”电话那头依旧保持沉默,不说话,也不挂机。我咽了口唾沫,把语气放得更柔软,“小家伙,别生气了,回家好吗?”我知道,她这人向来嘴硬心软。

  过了几秒钟,对我来说,这几秒钟格外漫长,我听到了话筒里小文呼吸的声音,似乎刚才她一直憋着气。“你过来接我。”

  我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下来,“好,十五分钟到达。”搁下电话,我眼睛一扫,见那个人站在窗口,正向外面眺望。我告诉他准备去接小文,他笑着说:“你不会赶我走吧?”我摇头说,“当然不是,但我必须离开一下。”其实我是怕他被小文发现。他说,“那咱们一起出去吧。”

  我的担忧很快被证明是多余的,当我们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时,我的一个邻居迎面行来。我顿时心跳加速,笑容僵硬地跟他打着招呼,一边留意自己身后。结果他向我点点头,视若无睹地走了过去。他看不见那个人!我转过头去,见他狡谲地一笑。

  我的想法被证实了。

  几粒星子嵌在浮云边上,夜风挠着皮肤,凉凉的。那人的身子在露天下如一团飘忽不定的黑雾,似乎随时会被风吹散。我把车子开出来,经过他身边时,那人摇了摇头,说:“你去吧,我想四处逛逛。”我当然求之不得,虽然明知别人看不见他,但我仍免不了担心。

  “那就再见了。”我一踩油门,车子向前冲去。后视镜中,他的身影一下子被夜色吞没。这真是让人不可思议,我目视前方,感觉象做了一个荒诞不经的梦。

  十分钟后,车子到达小文楼下。我熄了火,给她打电话说到了。不一会儿,楼道里的灯依次亮起来,七楼、六楼……我可以想象小文从楼梯下来的情景,她总是一跳一跳地下楼,象只小兔子,剪得干净利落的短发刚及肩头,耳环在发丝间划出不规则的银色弧光。

  我看着她走近,打开车门。小文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坐上来,表情显得很冷淡。但她的故作矜持骗不了我。我把脑袋绕到她面前,几乎贴到她鼻子上。这下她无处躲避了,只好闭上眼,说声“讨厌”。我在她嘴角找到了一缕不易察觉的笑痕,心里一下子踏实起来,就象饥饿已久的胃猛然填进好多食物,变得异常充盈。我搂住她的肩膀,她软弱无力地挣了一下,停住了。

  “我爱你。”我脱口而出。小文紧闭的双眼骤然张开,定定地凝视着我。我的心底也不禁一颤。相识至今,这是我第一次说爱她,这个字眼对我而言,始终包涵着某种沉重的意义,似乎讲出来,我们的关系就会变得不那么纯粹,它象一根梗在喉咙里多年的刺,常常折磨着我,如今,我终于解脱了。

  有人说每个女人都喜欢男人说爱她,这一点至少在小文身上得到了印证。我可以感觉到那几个字对她的撼动,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神的亮度也比平时提高了几分,不大相信似的,又追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我看着她的眼睛,把那三个字拖长了,重复一遍。“你知道下午这段时间,我有多难熬吗?感觉象过了半年那么漫长!真的,不骗你。”其实后面的话纯属多余,因为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对我的话深信不疑。

  “傻瓜……”她把头靠在我胸前,再次合上了眼,不过这回脸上浮现的,却是幸福的笑。我闻着她发稍的清香,又想起回家前那可怕的预感,皮肤上不觉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我绝不能失去她!我把小文抱得更紧了。

  车子停在树荫底下,风掠过头顶上的树叶沙沙作响,我们在车厢的黑暗中,忘情地搂抱,亲吻,吻得透不过气来。我似乎回到了初恋,那时我只有十四五岁,献上初吻的那个女孩子上课坐在我后排,我老是故意向她借一些橡皮铅笔之类的东西,这时我的同桌就会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然后用意义更深的眼神看那个女孩,她可能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我身后那个叫陈沫的女孩往往会在我和同桌共同的注视中低下头,脸微微泛红。我觉得她那个样子真是可爱。

  放学后,陈沫跑来对我说,何方,你别老向我借东西好吗?我反问她,你舍不得?同学间不是要友爱互助吗?她嚅嚅说,可是,你可以问你的同桌借嘛。我说,我觉得你比较大方,所以乐意跟你借。她摇摇头,大概觉得我不可理喻。我又笑着问,你怕什么呀,不就借一下东西吗?又没别的。她的脸又红了,用细微得听不见的声音说,反正,你以后别老忘带东西了。说完,快步越过我,走了。

  后来我吻她的时候,其实很慌乱,她的嘴巴闭得死紧,怎么也撬不开。我从地摊小说中学来的接吻技巧一点也派不上用场,我们俩将对方的嘴唇弄得满是口水,她身体抖得很厉害,那尚未发育完全的胸脯很柔软地撞在我心口,把我的心都荡飞了。

  那些陈年旧事潮水般在我脑海里冲刷着,发出哗哗的响声。依偎在我怀里的小文星眸微张,脖颈上的皮肤在漆黑中显得愈加洁白,如一段美丽的象牙。一股麻酥酥的电流从四肢末端传来,使我的身躯如导体一样发热,我轻声说,天哪,我快要疯了!小文的双臂紧箍住我,梦呓般说,我们回去吧。我噙住她耳垂上的小银环,轻轻吮吸着,含糊地说,不,我等不及。她的眼睛紧张地四下观望,仍在犹豫不决。我不由分说,将座垫放下去,放到了最低的位置,这样我们的躯体便能躺下来。车灯没开,无须顾忌车外的人看到,何况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许多了。

  空间太局促了,我们的四肢不时碰到车厢上,咚咚作响。陈沫的肤色很白,同小文差不多,我记得有一次自己一时冲动,把手掌按到她胸上,结果挨了一耳光,她说,你流氓!哭着跑了。她的出手真快,有点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味道,我的半边脸都麻了,想不到她小小的身体会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那只是脑子和手之间的联络发生了故障,可是没来得及说,我被打蒙了。后来她老躲着我,过了几个月我才求得她的原谅。接下来直到初中毕业,我再也没有碰她的胸部,尽管我心里一直很想那么做。我想,如果当时我们的年纪大一点,结局可能有所不同,因为这些年交往过的女孩,当我抚摸她们的胸部时,谁也没有扇我的耳光。

  这场搏杀只持续了十几分钟,难以遏制的快感如一道烟花,越升越高,最后砰的一声,在身体内部绽开。陈沫张大了眼,在身下看着我,说,你流氓。我的左脸,十几年前挨到她耳光的部位又在隐隐作痛。颤栗渐渐平息,我吁了口气,把手从小文的裙子下抽出来,她腿上的皮肤有点凉。小文坐起来,脸上依然带着迷醉的神情,我发现她的五官跟陈沫有点像,我多看了几眼,那并非错觉。

  小文低头整理好凌乱的裙子,对我说,背上有点痛,不知道擦破了没有。我让她转身,掀起她的衣服,在她疼痛的部位摸了摸,手指触到的皮肤很光滑,没有破损的迹象。我打开车厢里的灯,又看了一下,那个部位有一点红,可能是咯着了。我说,没有破。小文说,下次别这样了,怕死了。我笑着说,那就等下下次吧。她狠狠捏了我大腿一下,说,色狼。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小文就觉得亲切,原来她跟陈沫长得像。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就是陈沫呢?虽然陈沫的眼睛比小文大,脸圆圆的,而小文是瓜子脸。但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容颜上的改变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就算名字,也可以改的,世上又没什么永恒的东西。这样想着,我几乎要脱口问小文,你以前的名字是不是叫陈沫。但幸好我的理智还没有丧失,我知道,那都是些荒谬的想象,因为陈沫早已经死了。

  初中毕业后,我们就读于两个不同的学校,这并没有割断我们的联系。几乎每天放学,我都会去她的学校门口等她,这样的关系持续了几个月,直到高一上学期的第一次郊游。陈沫乘坐的那辆巴士翻入了江中,二十几个豆蔻年华的男女学生无一生还。打捞上来十几具尸体,其中没有陈沫,这也许让她的父母残留着一丝希望,但十几年来,这点希望应该早已破灭。我和她的父母始终未曾谋面,原因是陈沫不敢让他们见我。不过他们想必是和蔼可亲的,我多次想象他们并肩站在岸堤上,望着滔滔江水,两鬓都白了。而我总是想,要是自己当时也在那辆车上该有多好,那我就可以打碎车窗,把陈沫救出来,即便救不出来,只要能紧紧握住她的小手,她一定不会那么害怕,那么无助……一想到留她一个人孤零零呆在那黑暗冰冷的水底,我的心就一阵阵揪痛,车祸过后的那几年,我的大部分梦境是这样的:陈沫静静地躺在河床上,一团光晕笼罩着她,如同探灯照着舞台上一个孤独的演员,她容颜苍白,象熟睡着的白雪公主,只要我游过去吻一吻她,就能醒来似的。但我的身体从来没在梦里出现过,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永远接近不了她。

  车子返家时,我偷偷地用眼睛在住宅区的道路上扫描,不过没发现那人的踪影。该不该把这事告诉小文呢?我左思右想,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开门时由于紧张,我几次插错了钥匙,惹得小文奇怪地看着我。我故作镇定地一笑,推开门,感觉手心满是汗水。

  那个人不在房子里。

  我找遍了所有房间也没看见他。也许他不会回来了,我如释重负。

  但愿他别再回来了。

  我们都饿着肚子,小文笑说,为下午的事气都气饱了。说归说,她还是下了厨,不多时便端出两菜一汤。我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说,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啐了一口,少贫嘴,谁是你妻子了?

  吃完饭,我躺在床上,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生活似乎又恢复了正常。

  我伸出手,在那面镜子上轻轻触摸了几下,心中充满了疑虑:那个人上哪去了?就这样如空气般蒸发了?

  “想什么呢?”我闻声抬头,刚洗完澡的小文站在面前,身上披着睡袍。她从我手边捡起遥控器,对着电视摁一下,屏幕黑掉了。

  “想你。”我微笑着伸出手,揽住她的细腰。“想我什么?”她倒在我臂弯里,仰起了头。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给了她一个深长的吻。“你还行吗?”她用脚背碰了碰我的大腿,眯缝着眼说。“你说呢?”我轻轻一钩她的衣带,睡袍蜕落下来,她光溜着身子,象条蛇一样钻进了被窝。

  虽然刚经过一场肉体的狂欢,但在她的引导下,我还是迅速恢复了活力。这次我们的动作和缓了许多,互相试探着将敏感的触角深入对方的生命内部。我感觉象在一条潮湿幽长的隧道中摸索行进,手里的火把噼噼啪啪燃烧着,直至耗尽了最后一点能量。我眼前一黑,然后象一个重见光明的盲人,浑身上下都笼罩在虚脱般的幸福感中。

  “我已经尽力了。”我倒在小文身边,发出一声叹息。“真好,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好。”她把湿淋淋的头发拢到耳朵后面,爱怜地凝视着我,“不可能更好了,对吗?”

  “不可能了。”我温柔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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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第二天醒来,我感觉自己象一节刚充完电的电池一样,浑身又恢复了活力。我坐起身子,第一眼就看到柜子上的闹钟。每天早晨起来看闹钟已成为我的一个职业习惯。

  时针刚过九点,不用说,上班迟到了。不过作为一个部门经理,迟到一两个钟头或者临时开点小差,都是很正常的事。

  只有一件事叫我觉得奇怪,昨晚临睡前明明调好了闹钟,也就是说,理论上,它应该在八点半响起来。可是我没听见响铃声。难道是睡得太沉的缘故?不大可能,小文早就埋怨这闹钟响起来震天动地,死人都能吵醒,平常没要紧事,我也不敢轻易动用它。

  我转头一看,她睡得正香,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好象梦到了什么开心事。我回想起昨夜的缠绵,心中暗暗一笑,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亲她的嘴唇。这下把小文给弄醒了,她抬手揉了揉眼睛,动作极似一只睡眼惺松的猫。

  “你醒了?现在几点?”我说,九点十分。“这么早起来干嘛,再睡一会吧。”我拍了拍她的脑袋,说,我要去上班了。她忽闪了一下眼睛,说,上班?星期天上什么班?我看着她,一时没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星期天?怎么会是星期天?今天明明是星期六嘛!我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昨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不可能把日子记错。

  “今天好象是星期六吧?”

  “星期六?瞧你这记性!你忘啦?昨天还跟我说,今天去我妈那吃饭呢。”

  我以为小文在跟我开玩笑,不过看她的样子,一点也不象开玩笑。哼,装得挺象!我笑起来,想说,你应该去参加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评选。一边从抽屉里翻出手机,心想手机上的日期立马可以戳穿你的小把戏。

  手机上显示的日期是2003年5月25日,星期日!

  我的笑容一点点僵在脸上,如一条搁浅的鱼儿。这不可能,难道我记错了?我怯怯地问了一句,“那咱俩吵架是在昨天吗?”小文盯着我,脸上的表情怪怪的,“不,那是前天的事。”

  仿佛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我浑身都凉透了。那我昨天干了些什么?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看了小文一眼,又把刚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我一下子失去了提问的勇气。

  出门的时候,我仍在冥思苦想,希望找回那段丢失的记忆。报纸、电视上每一条有关日期的信息我都极其仔细地浏览过,事实证明,今天是5月25日,这是雷打不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算小文想捉弄我,她也没本事串通全世界的人一起来骗我。我甚至偷偷给程婴打了个电话,问了她相同的问题,她的回答简单明了,“星期天啊。”说完她反问道,“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忙得连这个也忘了?”我本想问她,昨天我在公司做了什么?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旁敲侧击的方式,“谢谢你前天来看望我。”我希望她纠正我语句中的错误:是昨天,不是前天。她在电话那头笑起来,笑声跟一串银铃似的,“你要真想谢我,改天请我吃饭吧。我要出去了,挂了啊?”我握着话筒愣在那里,感觉自己象个十足的白痴。

  昨天我到底做了什么?整整二十四小时啊,合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就算现在有人告诉我故宫消失了,也不可能使我如此震惊。我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星期五了!虽然头顶艳阳高照,可我还是感到一阵阵不寒而栗。

  小文的父母离婚后,房子留给了她的母亲,那幢一百五十多平米的单层别墅位于市郊,内部装磺考究。我从小文那里了解到,她父亲每个月都将一笔钱划到她户头上,足以维持她和母亲的生活费用。他不让小文告诉母亲,因为他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的钱,于是小文就对母亲谎称那些钱是自己赚的,其实她那点可怜的薪水,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幸好小文母亲对钱的概念淡薄得很,没起什么疑心。

  单从这一点看来,她父亲不算个无情无义的人。小时候他对小文好得没话说,即便后来开了公司,生意忙得不可开交,但每逢小文的生日,不管多忙,他还是会赶回来陪她的。

  从小文的言语中,我隐隐察觉出她对母亲的一丝不满,旁观者清,我想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因为表面上,她还是站在母亲这一边的。其实我对她母亲的决定一直不以为然,如今这个年代,还有多少人一生只同一个异性发生关系?既然一个人无法避免要与伴侣以外的异性发生关系,那么她父亲也就并非罪不容恕,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没经过国家安全局的特殊训练,保密工作做不到家。而他的妻子在男女关系上恰巧是位严厉的法官,于是一个本来只需关几年监禁的罪犯,最终给判了死刑。

  我见过小文的父亲,一米八的个头,总是穿一身名牌休闲服,连袜子都是PLAYBOY的。我想,换了自己到他的岁数,未必有那份潇洒。离婚前,他曾多次对妻子说,他跟那个女人不过逢场作戏而已,他真正喜欢的人是她,甚至不惜下跪去求她原谅。我想他那样做,很大程度是为了小文。可是小文的母亲很决绝,她所有的回答总结下来,只有一个字——离。

  小文父亲不久前结婚了,听说娶了个局长的女儿,不但人长得年轻漂亮,还很能干。而小文母亲却抱定了单身生活的宗旨,很多人替她不值,认为她原本可以更策略地对待这件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何至于弄得如此惨淡收场?

  从小文家出发,到最近的菜市场步行也要二十分钟,这往返四十分钟的路程,对于不喜运动的小文母亲来说,是一项并不轻松的体力活。所以买菜的任务就落在了我们身上。

  我们十点半出门,到菜市场转了一圈,买了足够三个人吃的食物,来到她家门口已是十一点多。小文掏出随身携带的钥匙,我问她为何不敲门,她说,这个时候,妈妈一定在作画,她不想打扰她。我们推开门,偌大的客厅静悄悄的,一个人没有。小文轻手轻脚地脱掉鞋子,换上一双绒毛拖鞋。我也学她的样子,把装着食品的袋子轻轻放下,动作轻巧得象个入室行窃的盗贼。

  客厅到卧室须经过一条小走廊,走廊左手边的房间就是小文母亲的画室。小文猜得没错,我们一进去就闻到浓郁的油彩味道,她母亲背对门口,全神贯注地盯着面前的一幅画布。小文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巴上,示意我别出声。我屏住了呼吸,免得破坏这小房间内庄严肃穆的气氛。小文母亲穿着奶黄色的棉布睡裙,外面套了件羊毛背心,她的肩膀似乎比上次见到的更瘦弱了,头发很随意地挽了个结,搭拉在肩上,象一丛生命力不够旺盛的草本植物。

  我的视线越过她的肩膀,落在那幅完成了一大半的画布上,画上是一位半裸的女子,腰身纤细,一双不完全对称的乳房从衣服间滑出来。我注意到那个女子的眼睛酷似猫眼,有种勾魂夺魄的力量。和她近期的风格一脉相承,画面运用了很浓烈的色彩,背景深蓝,女子裸露的肌肤呈棕褐色,嘴唇和十指指尖却红得象要往下滴血。我虽然对美术一窍不通,但还是被这幅画吸引住了,画中女子的神态,饱含着震撼人心的美感,疯狂又绝望。

  小文母亲毕业于美术学院,学生时代的梦想自然是当一名画家,但由于种种原因,她没能当上画家,却成了一名平凡的中学美术教师。理想与现实相差如此悬殊,让她一下子对画画失去了兴趣,虽然闲得无聊时偶尔还会动动画笔,但业已属于信手涂鸦的性质。直到离婚之后,她突然对画画重新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便将小文父亲的书房改成了画室,每天下了班就钻进去埋头作画。我第一次去小文家时,曾经绞尽脑汁跟她交谈,但我说的每一句话好象一吐出嘴巴就蒸发掉了,根本来不及到达她的耳朵,从头到尾,她只是睁着一双茫然的眼睛看着我,看得我如坐针毡。我呆了十五分钟就起身告辞,这时她脸上流露出的表情,只能用“幸福”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见面对我们两人来说,都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煎熬。送我出来的时候小文告诉我,她母亲现在除了画画,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电视、录像机形同虚设,邮局送来的报纸几乎把信箱撑爆。最后,她不无担忧地摇了摇头说,唉,要是我不在身边,不知她会怎么样。

  为了不重蹈覆辙,我特地跑到图书馆,花去一个下午的时间恶补西方美术史。第二次去小文家作客时,我咋着胆子谈论起文艺复兴时期一些画家的作品,其实我对那些历史都一知半解,以小文母亲这样的专业人士,不难看穿我的底细,但幸许是为了给她女儿留点面子,又或者我的良苦用心打动了她,她居然破天荒跟我聊了半个钟头,并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印象派和表现主义的区别在哪里。我当然虚心得象个小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她的指教。最高兴的当属小文,她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一边不停地按着电视遥控器,一边对我挤眉弄眼,很是幸灾乐祸的样子。

  小文把胳膊绕到母亲胸前,搂住她的脖子,很亲热地叫了声妈。她母亲转过身来,脸上漾开了笑意,“你们来啦?”她戴着一付细边黑框眼睛,加上娇小玲珑的身躯,越发显得文弱。我仔细端详了一下那幅画,说,阿姨,画得真好。她看了我一眼,不怎么在意地说,好在哪里?我说,我是个外行,究竟好在哪里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看上去很美。她对我的回答比较满意,笑着说,你们随便玩,我去煮饭。小文挽着她的胳膊说,妈,我帮你。

  她们出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画室里,我终于又有时间思考自己遇到的问题了。

  很显然,我的脑子出了点问题,至于这问题有多大,目前我心里还没底。失去的记忆也许不只那一天,但一个月以前的事情,即使想不起来也很正常,而我依然记得十几年前发生的一些印象深刻的人和事,比如陈沫。这至少表明,情况还不是太糟。但我并没有因此觉得轻松一些,毕竟丢失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我的一部分记忆,并且是最不应该丢失的一部分,照此发展下去,我不知道明天醒来,还会不会记得今天发生的事。一想到这可怕的前景,我就打心眼里害怕。我不清楚医学上有没有这样的实例,也许只是暂时性的失忆,过几天我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回想起来。

  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况下,我只好转移注意力,欣赏起小文母亲的那些作品。

  在画室的四壁和角落挂满了画纸,绝大部分是人像画,而且都是女人,我发觉那些人像有个共同的特点,她们虽然个个美艳绝伦,但表情都很空洞,望着那一双双眼睛,就象对着一口口枯井,让人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我看见一个女子头朝下浸在水中,她的长发在身下散开,象海藻一样;另一个女子左手握着柄小刀,刀尖和右手腕都在滴血,血滴在地上,形成一个红红的小水潭。我突然想起小文的母亲是左撇子,心里不禁一动。一个人对着这些妖里妖气的画像,我渐渐感到有点压抑,甚至连情绪也更加低落了。

  饭桌上的气氛很不错,小文兴高采烈地说着话,语速很快。她母亲也显得很高兴,不断询问我们的近况,甚至拿出一瓶藏了好几年的葡萄酒,几杯酒喝下去,她苍白的脸上开始泛起红晕。这让我很惊讶,因为我从未见她如此开心过,似乎生活的阴影已经完全消失了。席间小文向我透露了一个小秘密,她母亲的画作得到了本地一位名家的肯定,将在下月中旬被推荐参加一个全市新人画展。这个消息让我也感到由衷的高兴,便举起酒杯说,阿姨,这真是件值得庆贺的事,祝贺您!小文母亲虽然不胜酒力,还是含笑举起了杯子,把剩余的半杯酒一饮而尽。

  那个梦又来拜访我了。

  阳光透过水面,从头顶照下来,使周围的水显得异常明亮。看样子水不是很深,否则光线不可能如此强烈。我感觉自己象站在一个泳池的底部,不过陈沫是在江中遇难的,怎么会到了这儿呢?那条江有几百米宽,水流湍急,它汇入东海是无庸置疑的,任何稍有地理常识的人都知道。所以这个地方就充满了不真实感和不合理性。但我没有在这上面纠缠不清,这毕竟只是个梦境,它不需要合乎逻辑。

  在离我数米远的地方,躺着陈沫的身体。也许用“尸体”形容更确切,但我不愿意。我一直不相信她死了,而且已经死了很长时间。我愿意相信,她在另一个地方活着,这个地方,我找不到,对我来说,她只是失踪了。

  这个梦我以前做过很多次,所以一切场景都不陌生,但时隔多年,它又一次闯入我的生活,还是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唯一的不同,就是我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的人知道自己做梦,这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知道。

  我向陈沫走去,包围着我身体的水对皮肤产生了阻力,但阻力不是很大,只不过让我前进的步伐减缓了一些。这时我发现了与以往经历最大的不同点,我的目光落下来,看见了自己的四肢,它们健全完好,修长有力。在从前的梦里,我是没有形体的,似乎只剩下一双眼睛可以发挥功能。也就是说,情况发生了变化。

  我大步向前,跨越那几米的空间,迫不及待地站在了陈沫身边。她依旧保持着我记忆中的模样,双眼紧闭,穿着洗得褪色的蓝色校服。十几年过去了,我手脚的皮肤开始变得粗糙,而她身上裸露出的部分,还是那么光滑,一丝皱纹也没有。接下来该做的事,就是俯下身子,吻她的嘴唇了。她会苏醒过来吗?我心里有一点紧张。

  我们嘴唇接触的瞬间,我合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我感觉液体从鼻腔冲进去,咕咕作响。

  她的嘴唇非常柔软。

  我张开眼睛,看见陈沫的脸上,圆睁着一对绿荧荧的猫眼。“喵——”,她咧开嘴,说出了猫的语言。

  有人轻拍我的脸颊,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映入眼帘的是小文的脸。我很庆幸不是陈沫。“电饭锅里有粥,咸蛋和花生酱在桌上。”小文照例提醒我,好象怕我找不到吃的东西。她脸上散发着洗面乳的气味,是早晨的味道。

  “我走了。”她走到门口,回头又说了句。我在床上举起一只手臂,挥动了几下,然后她象得到确认一样,微微一笑,带上了房门。

  我洗脸刷牙,吃了两大碗粥,其间昨晚的那个梦境一再出现在脑海里。我怎么会把陈沫跟那个猫眼女人联系在一起?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定是小文母亲的画影响了我。我从衣柜中翻出一件浅灰色衬衫,穿上,将袖口卷到肘弯处。装束停当,我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那面铜镜。二十四小时早已经过去,那个人呢?我摇了摇头,管他呢,我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哪有空理会他?

  天气是一天比一天热了,我到达公司楼下时,头上已经在往外冒汗,我开始后悔出门前该穿件短袖的衬衣。走出停车场,就看见那幢三十几层高的大厦直刺青天,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射出了利剑样的光芒,倒是颇具气势。

  在涌入大楼的人流中,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刘明。他头发蓬乱,眼皮肿胀,一付没睡够的样子。看见我,他的眼中掠过一丝惊慌,飞快地转过头,钻进了电梯。我有点奇怪,为什么他见了我,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前几天在我面前,这家伙还是装得满不在乎的样子,以为我对他背地里的道道一无所知。我也乐意被当成傻瓜,看着这个阴险的家伙一点点露出真面目,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莫非他已经知道了程婴对我说的话?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别的解释。

  电梯在十五楼停下,我步出电梯,立即感到扑面而来的凉意。中央空调把冷风送到这层楼的各个角落,与外边相比,这里如同另一个世界,一个阴凉的世界。门对面站着的保安,正用目光扫视着电梯里出来的人。看见我,他脸上堆起笑容,说:“您好。”他善于依据对象不同而调节自己的表情,在脸上展示出从不动声色到笑得象朵向日葵那样不同类型的表情,不去作电影演员真是委屈了他。此时他的笑容应该属于比较级的,仅次于面对王总。我对他点点头,径直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走廊呈T字形,两边布满了房间,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很繁忙的样子。我在办公室门口被程婴叫住,她从走廊尽头的总经理室探出头,向我扬手示意。我走过去,只见她往房间里头呶呶嘴,说,王总找你。她脸上的表情很耐人寻味,我想从中找出点暗示,但没有成功。

  总经理室有两个房间,外面的供秘书办公,里面才是老板王中则的。程婴帮我推开门,一侧身,让我进去。

  王总坐在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象只缩在壳里的乌龟。他的身体发福得厉害,头顶微秃,双眼暗淡无光,乍一看很难让人相信,他是这家年销售额数千万的机电公司的老板。不过你可别让他这付半死不活的外表所迷惑,这家伙精着呢。

  他指了指桌前的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我弄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一言不发地坐下来,等他发话。

  “小方,这两个客户对我们非常重要,你一定要抓住他们,争取让他们成为我们的长期伙伴。”他的话让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哪两个客户?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说,“条件还可以再优惠一些,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在这样的非常时期,市场份额对我们实在太重要了!”他显得颇为动情地站起身,从办公桌后面绕过来,很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方,你干得很好,我知道我不会看错人!”我一时啼笑皆非,我都干了什么了?简直莫名其妙!我打断他的话,“对不起,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闭上嘴,盯着我的眼睛,停顿了几秒钟,才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你还在为上次的事生气吗?年轻人哪。”他肥厚的手掌又移过来,放在我肩上捏了捏,“你上月扣掉的奖金,我已经叫财务部补回去了。你知道,我向来是个奖罚分明的人。”

  外面的房间,程婴低着头,十指弹钢琴一样在电脑键盘上飞速运行。我经过她面前时,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她抬起头,看着我。“有空到我那里来一下。”我低声说道。她略一点头,表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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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回到办公室,仍然一头雾水。公司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我却懵然不知,也许就在我失去记忆的星期六。那个该死的星期六!我拼命回忆,想得头都痛了,但那个部分还是一片空白,气得我忍不住用拳头狠狠敲了几下自己的脑袋。

  “你找我,有什么事?”这时,程婴推门进来了。

  我深吸了口气,在心里思索如何对她开口。过了一会儿,我直视着她的眼睛,说:“我失忆了。”

  程婴的脸上变幻了几种表情,先是错谔,接下来是怀疑,最后是惊异。“你说什么?”

  “我可能患了失忆症,真的。我忘记了一些事情。”我尽量平静地说。

  她眨巴着眼睛,“比如说……”

  “比如说,王总今天讲了一些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把王总的话复述了一遍,“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做过些什么!”

  程婴皱起了眉头,“你真的不知道?可是,那些都是你亲口告诉我的!”我怔了怔,“我真的忘得一干二净了。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有两个客户,刚刚和公司签了三百多万的合同,而这两桩交易,都是你一手操作的。”

  我垂下脑袋,陷入沉思。我把上周五直至昨天的经历事无巨细地在脑子里过了一番,就象放映一部影片,特别是周五晚间的那一段,不断地暂停,倒带重播,作为那天的结束,小文和我做爱的片段便显得格外清晰,我不断地记起她的喘息,我们什么时候到达高潮……到了最后,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了这个,它一遍遍地自行播放,如一部唯美的情色电影。

  我抬起头,看见程婴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但我的神情让她失望了。“想不起来?”我无言地点头。“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又问。

  “还记得昨天的那个电话吗?我问你几号,你当时还笑我记不住日期。就在昨天早上,一睡醒,关于上周六的事,我就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程婴的目光凝固住了,长时间地注视着我。如果换了平日,我一定会被这样的目光盯得心猿意马,浑身不自在,但这次没有,这种目光只可能表示,她有了超乎寻常的发现。“你肯定,是在昨天给我打的电话?”

  “是啊,有什么不妥吗?”我突然害怕起来,一片阴云悄然袭来。

  “可是,我记得,那应该是在前天。”

  仿佛有人用棒球棍狠狠砸在我后脑勺上,我眼前一黑,要靠扶住椅子的把手才不至于跌倒。程婴及时发现了我的异常,一把抓住我的手,问,“你怎么了?”她掌心的热度并不足以驱散我内心的寒冷,我强笑着说,“我没事。”可是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这句话是真的。

  “可是,你脸色这么差……”

  “不,我真的没事,你回去吧。”她意识到已经在我这里呆了很长时间,只好不情愿地站起来,“别担心,事情可能没那么糟。”她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可我明白,情况的严重性已远远超出了预计,这个病,它正在蚕食我的记忆。但我还是用力回握她的手,说,“小婴,谢谢你。我感觉好多了。”她无声地笑了笑,慢慢抽出手掌,转身走了出去。

  现在办公室内只剩下我了,不,不是那样的,我感觉到,还有什么东西在那里。我游目四顾,眼睛从天花板、墙壁,还有柜子里堆积如山的文件上一一扫过,天花板上有几道裂痕,象藤蔓一样蜿蜒到墙角,它们引导着我的视线。除了窗台上一盆仙人球,我看不到任何其他生物的踪迹。不过看不见不代表没有,空气中漂浮的很多微生物,都是肉眼看不到的。我走向窗口,那种异物存在的感觉更强烈了,我的视线落在那盆仙人球——这房间里唯一的活物上,它是小文送给我的,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房间要多通风,不然对健康不利,摆一盆仙人球可以有效调节室内空气。

  有个声音从我背后发出,“我让你感到紧张了。”我猛地回过头,身后空空如也。不过我记得这个声音。“是你!”我叫起来。

  “你想把整幢大楼的人都引来吗?”那个声音不无揶揄地说。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忙压低了声音说,“见鬼,你在哪里?我为什么看不到你?”

  “因为我已经改变了。”

  “改变了?我不明白……”

  那个声音阻止了我,“算了,我会慢慢告诉你一切的,现在有个人来了,你最好别跟我说话。”我果然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接着有人推开门,我的一个下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我根本没心思听他冗长的报告,他只开了个头,我就在那份无关紧要的文件上签下名字,把他打发走了。

  “你到楼下的车子里等我。”那个声音近在咫尺,我克制住伸手去触摸的冲动,我知道那样做是徒劳的。“好的。”我乖乖站起来,带上房门,尽量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出去。大家都忙于手头的工作,没人注意我,这让我感到一丝欣慰。我加快脚步,迈进电梯的一刹那似乎听到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但我佯装不知。

  我走进地下停车场,在两辆外壳锃亮的奔驰车之间找到了自己的那部老帕萨特。刚刚坐进车子,就听见旁边的座位上有人说,“找个僻静点的地方。”对那个人的神出鬼没,我已经习以为常,于是发动汽车,向出口驶去。

  途中,我还是忍不住发问了,“我的失忆和你有关吗?”那个声音说,“可以这么说,我会告诉你一切的。”我说,“我想现在就知道,马上。”那个声音说,“还是等一会儿吧,我不想分散你的注意力,出了车祸怎么办?”我只好抑制住内心的冲动,使劲踩下油门。

  和一个隐形人同坐一辆车的感觉真是奇特,这种体验恐怕全世界也只有我一个人有过,我是不是该为此自豪?要是换了几天前,你就是拿一枝枪顶着我,我也不会承认那是真的,但经历过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还有什么能让我深信不疑呢?

  我把车开到离市中心不远的海棠山上,那儿是人们早晨锻炼身体的好去处,但这个时候,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山上显得很幽静。我把目光转向身旁的座位,尽管那里看上去空无一人,但我知道他还在。“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那个声音轻笑了一下,“别这么凶巴巴地瞪着我,放松点好吗?这儿空气不错。”

  我不耐烦地说,“我不是来欣赏风景的,别扯皮了,我失去了两天的记忆,告诉我,你对我做了什么?”

  那个声音说,“别着急,有句谚语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好象还没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吧?称呼我缪塞斯好了。”

  “行了,缪塞斯。”我强行压抑着胸中涌动的怒气,说,“还是言归正传吧。”

  “很久没人叫我名字了,听上去真是亲切。”缪塞斯说,“还记得我说过,我只能在这个空间呆二十四小时吗?”

  “是的。”

  “现在距我来到这里,已经超过八十个小时了,你不觉得奇怪吧?”

  “很奇怪。”我冷冰冰地说,“不是你鬼话连篇,就是另有原因。”

  “我可能忘了告诉你两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我不能作为单独的个体在这里连续停留二十四小时以上。”说到“单独”和“连续”两个词时他加重了语气,“否则,我们的能量场就会产生排斥,后果你知道了,要么我回到镜子里去,要么……灰飞烟灭。”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伸出援手的话,那又另当别论了。”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窥视我的反应。如他所料,我心里在想,谁帮了他?他接下来说的话出乎我的意料,“我该对你说声谢谢,因为帮助我的人,就是你。”

  我怔住了。

  “你失去了两天的记忆,一定觉得迷惑,其实很简单,那两天,你的身体不属于你,它属于我。”

  我勃然大怒,“你是说,你上了我的身?”

  “不能这么说,我只不过在你睡觉的时候,借用了一下你的身体而已。”

  “可是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大吼了一声,把山路上一个穿红色运动服的女孩惊得回首望过来,她一定以为遇见了疯子,很惊慌地转过身,一路小跑着逃掉了。

  “我们是朋友,帮这点忙是理所应当的,不是吗?”他不紧不慢地说。

  “你他妈的……”我在车厢里挥舞着拳头,气急败坏。

  “别生气,我正式向你道歉,我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他说,“你不想知道这两天,我,不,应该是你自己,做了什么吗?”

  我好容易平静下来,确实,那是我最担心的事,但愿他没利用我的身体去杀人放火。

  “放心,我没干坏事,相反,我帮了你不少忙。”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给你拉了两个大客户,它们是方达和日昇公司。这你应该已经知道了。除此之外,我还小小地教训了一下那个叫刘明的小子。”

  方达和日昇?我知道这两个公司一个是某国际品牌的忠实拥趸,另一个早已跟我们撕破了脸,他们怎么可能买我们公司的产品?缪塞斯笑起来,“没什么事是不可能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孙子的这句话很有道理。”他见我仍不明白,便说,“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日昇的老板这两年投资房地产捞了不少,其中一部分钱作为好处费流入了市政府某个大人物的腰包,只要他还想这棵摇钱树继续给他赚钱,就不得不跟你们化干戈为玉帛。而方达的老总,嘿嘿,他大概不希望我打电话给他老婆,把他的那些风流韵事抖出来。”

  我有点明白了,可是,他从什么渠道得到这些秘密?我突然想起,和他对话的时候,常常我还没开口,他就猜到我要说什么了,难道他有某种特异功能,可以洞察别人内心的想法?

  “完全正确。”他说,“现在你在公司又得到重用了,老板和同事们对你刮目相看,你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哈哈哈,你看,你一根头发没少,我呢,也不会违反二十四小时法则。用你们的话来说,这应该叫做双赢。”

  他爽朗的笑声在车厢内回荡,我的心却沉了下去,天下无免费的午餐,他这么做,自然有他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占有我的身体!

  “你应该不会吝惜你的友情吧,其实你的身体不值得留恋,一付臭皮囊罢了,你不懂得自由的灵魂有多快乐,你尝试过凌驾于万物之上的感受吗?不过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了。”我正在咀嚼这句话的意思,他说,“我走了,朋友,晚些时候,我再来拜访你。”我大声叫道,“等一下!”但是没有人回答,他已经离开了。

  一整夜,我恶梦不断。

  先是双脚变得越来越沉重,象踩进泥淖里。紧接着,僵硬的感觉开始蔓延到腰部、胸部,我只好把脑袋仰得高高的,想尽可能保持清醒。我需要新鲜空气。

  我大口大口地吸气,一些杂物随气体侵入鼻腔,刺激着我的鼻粘膜。来自胸部的压迫感增强了,呼吸变得异常困难。我吃惊地睁开眼,一缕锐利的阳光刺在我眼帘上,我看到了几只粗大的脚。

  视野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我抬起头,有几个人影在眼前晃动,他们穿着破烂的衣衫,不,那不能叫衣服,充其量只是几块破布,刚够裹住身体的重要部位。越过那些人,我看到无边的沙漠和零星的灌木丛,远方有几块巨石沐浴在斜阳的余辉中,景象极其荒凉。一个肤色黝黑的男人对着我喊了句什么,我听不懂他的话,但看他的神情,一定不是什么好话。他挥动铲子,把满满一铲沙子浇到我脸上,我的眼睛被沙子迷住了,额角还让铲子锋利的边缘碰了一下,火辣辣的疼。

  但在这短短的瞬间,我还是看清楚了,我的视线几乎是和地面平行的,也就是说,我只有一个脑袋露出地面。我正在被活埋!

  实在太恐怖了,我张嘴呼救,可是更多的沙粒争先恐后掉进嘴巴里,把我的喉咙塞得满满当当,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听到那几个人的大笑,悲哀地想,这回是死定了。

  这时地面传来一阵颤抖,好象发生了地震,而后是那几个人的惊呼声。我不顾痛楚,努力把眼皮撑开一道缝,只见那几个男人正在四散奔逃,象受了惊的鹿。远处尘土飞扬,一队骑着马的人迅速逼近。转眼功夫,那队骑士已经掠过我所在的地方,向那些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跑在队伍最后面的骑士突然咦了一声,勒住了马。我想他一定是看到我了,看见一个光溜溜的脑袋长在地上,肯定是件奇怪的事。他跳下马背,向我走过来。这是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穿着修道士一样的黑色斗篷,把脚上的靴子都盖住了。他俯下身子,看着我。那对眸子黑极了,是我见过最黑的颜色。“你是谁?”他问道。我呜呜了几声,说不出话。黑衣男子伸出手,将我脖子旁的沙土刨开了一些,然后抓住我的肩膀,把我从地底下象萝卜一样拔了起来。我低下眼睛,看见自己的双脚离地面有一米多高,我的身子小小的,跟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子差不多。

  梦境并不连续,也可能中间的部分遗忘掉了。第二个印象深刻的情景是我从一条河里边爬起来,浑身湿淋淋的。我在河水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像:一个身体修长的少年,年纪只有十七八岁,稍微卷曲的头发长及肩头。不过那不是熟悉的我,是另一个人。微风吹过水面,影像象玻璃一样破碎了。

  我看见很多人聚拢在距离不远的大街上,兴高采烈地跺着脚,大声叫喊。我从岸边的石头上拾起衣服,边穿边向人群走去。现在我知道吸引我上岸的原因了,几十头大象排成一队,安静地从街道中央慢慢行过,人群中有人喊着“大祭司图卡!大祭司图卡!”当中的一头大象响应号召般仰起长鼻,低吼了一声。那头大象的背上,坐着一位英俊的男子,他身上的金色长袍闪耀出太阳般的光辉,让我睁不开眼。尽管很多年过去了,可我还是毫不费劲地认出了他,时间在他身上好象失去了威力,他看上去还是很年轻,和当初在沙漠中救我时没什么两样,只是变得更沉稳凝重,更有力量了。

  他走过去了,没有注意到我,也许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一粒微尘。“女王陛下,女王陛下到了!”更暴烈的欢呼声随着人墙潮水般涌来,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一根圆柱粗细的象腿从我头顶迈过,差一点把我碾成肉泥。

  我打了个滚爬起来,抬头一看,惊呆了。

  那座象背铺满了鲜花和草叶,一个少女晃荡着双腿坐在上面,淡黄色的长发象一匹绸缎披落下来,缠住了她的足腂。也许是我的狼狈样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垂下脑袋,对我笑了一下,那翡翠般的眼珠子在太阳底下熠熠闪光。这就是女王吗?哦,万能的神啊!她实在太美了!我屏住了呼吸,如果不是距离太远,我一定会控制不住自己,去亲吻她那娇嫩如玫瑰花瓣的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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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起床后我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历。不出所料,又跳过了一天,已经是星期四了。我永远失去了昨天,还有明天。

  我神思恍惚地把车驶进了公司楼下的停车场,开门出来时,一个人影蹿到我面前,把我吓了一跳。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刘明。“师傅……”他瞪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形容憔悴。“别再叫我师傅了,你不配!”我嫌恶地推开他,向停车场出口走去。他突然向前一步,死死扯住我胳膊说,“求……求你了,不要让公司开除我。”我愣了一愣,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我昨天跟王中则说了,有他没我,嘿嘿。”我回头看了一眼刘明,他还在用怯生生的眼神觑着我,似乎没听见什么异常声响。这个声音来自我的脑子。

  “我的事用不着你管!”我冷冷地说道,刘明以为我在跟他说话,支吾着说,“什……什么?”我瞪了他一眼,“我不想在销售部看到你了,要是其他部门也不需要你,那就怨不得我了。”说完一甩膀子,把呆若木鸡的他留在原地,大踏步走了。

  公司附近的麦当劳生意总是很好,偶尔我会在那里遇见来吃中饭的同事,但今天人不是太多,还有很多空的座位。我买了一个巨无霸汉堡,一杯可乐,刚坐定,就看见程婴推门进来了,我犹豫着是否跟她打招呼,因为我并非独自一人。但她已经看见了我,并向我点头微笑。我只好举起了手。

  “这女孩不错。”他在身边说,“她喜欢你。”

  我头也不回,“那又怎样?”

  “干嘛让她失望?”

  “你少管闲事。”我狠狠咬了口汉堡包。

  缪塞斯笑起来,“为了爱情,对吗?多么高尚啊,亲爱的何方。你不想跟她上床吗?”

  如果能看见他,我一定会把手里的可乐泼到他脸上。

  程婴端着盘子走到我对面,我忙把桌子稍稍清理一下,让她把盘子放下来。我在心里说,“你可以走开吗?”缪塞斯笑着说,“你真不客气,不过我还是不打搅你们了。我昨天告诉她,你的失忆症已经好了。”我偏过头,确认他已经离开,才回头对程婴说,“怎么,你也来吃垃圾食物?”

  “天太热,吃什么都没胃口。”程婴伸手拈起一只小面包,咬了一口。“昨天我做了个恶梦,梦见自己在公共浴室洗澡,洗完后发现自己的衣服找不到了。我吓坏了,找啊找啊,几乎把整个浴室都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找不到。我央求旁边的人把衣服借给我,哪怕遮遮羞也好,可是没有人理会我,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后来,我就蹲到地上,哭了。”她说着笑起来,“这个梦是不是很好笑?”

  “可能是因为你缺乏安全感。”我替她分析,其实我的那些梦才叫稀奇古怪。她点点头,认同我的观点,“是啊,有时候真的是这样,知道我为什么没男朋友吗?”我哦了一声,没有直接回答。“其实追我的男人挺多,也有条件不错的,但我就是没办法投入,跟他们在一起,我没有安全感。”

  “呵呵,我不是心理医生,爱莫能助。” 我低下头,啜着可乐说,“其实这几天,我也做了不少奇怪的梦。”

  “说来听听。”她显得饶有兴趣。于是我将自己的梦告诉了她,不可避免的,我们谈到了陈沫。她的事,连小文也不知道,那是太久远的记忆,我觉得没有提起的必要。

  “真是可惜,多好的女孩子啊!”程婴欷嘘不已,“如果她没有发生意外,你们现在不知道会怎样?”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会结婚,也许还是免不了分手,世事难料。”我又喝了口可乐,发现杯子空了。“其实再可怕的梦,醒来也就没事了,对自己的生活失去控制,才让我真正感到恐惧,因为那是现实,你无法逃避。”

  “你对自己的生活失去控制了吗?”

  “有一点。”何止是一点,我几乎已处于全盘失控的状态,只是没法对她讲。

  “不会吧,我觉得你做得很好啊。”她不解地说。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了,我低头看了看表。这个动作马上被她敏感地注意到了。“该走了吧?”

  我问她,吃完了吗?她回答说,好了。我说,那咱们走吧。

  到了麦当劳门口,她说想去时代广场买点东西,问我可不可以陪她。我答应了,心想总比枯坐在办公室里强。

  在太阳底下晒了半个多钟头,车厢内已经有些发烫,虽然路途并不远,我还是把空调打开了。程婴拿出一块丝质手帕,轻轻吸着额头的汗,说,真热。我的目光掠过她隆起的胸脯,说,一会儿就凉快了。

  十分钟后,我们到达那座全市最大的商场。

  我以前也常陪小文逛二楼的女装商场,所以并没有觉得不自然。程婴身材高挑,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当她在试衣镜前面搔首弄姿时,我的目光也情不自禁地随着她的身体转动,心想她平时若不是热衷于健身,恐怕很难保持这样完美的体型。

  不过当她在一个内衣专柜前停下脚步时,我开始有些局促不安了。她把刚买的几件衣服往我手里一塞,便钻进五彩缤纷的内衣丛中了。我赶紧抬脚踱到不远处的耐克专卖店,脑袋里响起了警报。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在买内衣的时候,身边跟着个关系并不亲密的男人,她的这个举动中包涵的暗示,连傻瓜也看得出来。我想,如果再不采取一点冷却措施,就有引火烧身的危险了。

  “今天真是满载而归。”程婴从内衣店出来,脸上带着明朗的笑容。“你觉得无聊吗?”

  “不会,反正也没事可干。”

  我提着四五个包装袋,站在商场电梯上徐徐下降,一想到袋子里装着程婴的内衣,我感觉怪怪的。

  “出去散散步吗?外面很凉快。”小文斜靠在厨房门口问我。月光透过百叶窗,射到她身上,形成一道道明暗相间的图纹。

  “不想去。”我躺在沙发上,没精打采地说。

  她走到身旁,“你有心事?”

  “没有。”我避开她的视线,心里一团糟。

  “你一定有事瞒着我。”小文柔声道,“告诉我好吗?”

  告诉她我害怕黑夜,害怕睡眠?告诉她,晚上睡在她身旁的是另一个男人?不,我不能。

  “我真的没事。”我在她脸上看到了生气的表情。“骗人!我不是小孩子,何方,你也不是个撒谎的高手。”她转过头去,望着窗外的某个地方。我挺起身子,把手放在她的背上,“小文,你听我说……”

  她猛地站起身,任由我的手掌从她背部滑落,“你说过爱我,对吗?可是你爱我什么,因为我每天陪你吃饭,和你上床?这就是你表达爱情的方式?难道我连分享一点你真实内心的权利都没有吗?”

  我被她一连串的诘问弄得哑口无言,也许,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我叹了口气,“我只是不想你担心……”

  “我知道我没用,帮不上你什么忙。”她眼中露出失落的神色,“我的爸爸妈妈以前也这样,他们各自为政,有时候,一整天也不说一句话,就象两颗在不同轨道上运行的星球。他们的夫妻生活是这样空洞乏味,换了是我,可能连一个月也忍受不了。”她低下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好怕我们的将来也象他们一样,我真的好害怕。”

  我一阵心痛,伸手将她揽入怀中,“不会的,我们怎么会那样呢?”我几乎忍不住要将镜子的秘密告诉她了,但脑子里一个声音在对我说,“你说了也没用,她不会相信你的!”是啊,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相信这种事情的,没有任何看得见的证据,来证明我的话是令人信服的。我退缩了,骗她说自己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小文轻信了我的话,满意地依偎在我胸前睡着了。我抱着她的身体,感觉自己象个坦白不彻底的罪犯,心里阵阵内疚。

  说不清什么时候睡着的,当我睁开眼时,已经置身于那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金灿灿的地面坚硬而冰冷,我怀疑那是用真正的黄金砌成的,不过这并没有使我太过惊奇,我感到惊奇的是对面的那个人,她是我在梦境中见到的女孩,那个年轻的女王。

  “缪塞斯,你不是说有能力召来一只最会歌唱的夜莺吗?你可不要食言啊。”女王含笑看着我,眼神如水晶般清澈。这愈发使我相信眼前的一切是梦境的延续。

  “当然,亲爱的女王,我说到做到。”我从放在双膝前的玉钵里抓起一把金色粉末,向空中撒去,与此同时,一串我自己也听不懂的咒语脱口而出,它们根本没经过我的大脑。我惴惴不安地望着那些粉末在半空纷纷扬扬地飘舞,直到凝聚成一只金色的夜莺,我的心才平静下来。

  那只夜莺振翅在我们头顶绕了一圈,然后歇在房顶的一根横梁上,开始歌唱。那是我听到过的最优美的鸟鸣,甚至连很多乐器也发不出如此悦耳的声音。我看见女王的眼睛亮起来,“哦,缪塞斯,这是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美的音乐。你真让人吃惊!”

  “不,这没什么。”我打了个响指,夜莺从横梁上飞下来,尾巴后象喷气式飞机一样,拖着一道金光闪闪的轨迹。女王伸出手臂,让那只鸟儿落在肩头,她好奇地用手指逗弄着夜莺,后者则把尖尖的鸟探到她腋下,弄得她格格直笑。这一刻,我突然很想变成那只鸟。

  有人过来了,脚步声很轻,但非常坚定。有权不经通报就擅自进宫的人,除了大祭司图卡,没有第二个了。我转过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顿时,满腔的喜悦都化为乌有。

  “你来啦!”女王迎上前去,给他看掌上的夜莺,“你看,多漂亮的羽毛啊!这是缪塞斯送给我的礼物。”

  图卡不置可否,目光在我身上只停留了半秒钟,好象我这个人压根不存在一样。“凯,我有要紧的事情和你商量。”

  “什么事?”女王见他神色凝重,忙收起了笑容。

  “阿撒拉已经提前叛变,他的军队正在向王城进犯。”图卡猛然转过头,用严厉的语气对我说,“你,出去。”我愣了一下,只好站起来。女王把手放进图卡的臂弯里,笑着说,“别这么凶,他还只是个孩子。”我只觉一股酸热的液体涌上眼眶,几乎落下泪来。我好容易克制住自己,头也不回走了出去,在我身后,那只金色的夜莺化作了粉末,随风飘散。

  2003年5月31日 8:35

  睁开双眼,我发现自己的脸上满是泪水。我用手背擦了擦眼眶,然后在天花板上看到了一张脸,我自己的脸。起初我以为仍在做梦,但发现周围的环境如此真实时,我明白了,那不是梦。

  那张悬浮着的脸正在一点点消失,像融化的积雪。先是耳朵,接着是额头、下巴……最后消失的是嘴巴,两片嘴唇张开了,似乎在做无声的呼唤。

  天花板又恢复了原状。

  我直瞪瞪地望着这一幕,心脏扑扑狂跳。缪塞斯的声音传到我脑子里,“早安,我的朋友。”我感觉他从墙上溜下来,站在窗口。“那个梦是怎么回事?”我踢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知道瞒不过你,没错,我就是梦中的那个人。”

  “这么说,你以前所说的故事,全是一派胡言?”

  “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里面的人物,都曾经存在过。”

  “那他们现在呢?”

  “现在?”他笑起来,笑声中带着嘲讽,“八千年前的人,还可能活着吗?”

  我盯着窗口,感觉他伸手在脸上摸了摸,真奇怪,既然我的眼睛看不见他,又怎能感觉到他的动作?唯一的解释就是,我的脑子感应到了。

  “根本没有什么反空间,对不对?你也是那个时代的人,我在梦里见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看着他,发觉他身体的轮廓逐渐浮现出来,但是很朦胧,像一个影子。

  “你看到我了,对吗?”他也在注视着我,虽然看不见表情,但可以发觉他很惊讶。“你的变化很快,超出了我的预计。”

  “什么变化?说清楚点。”我走近一步,现在他的形象越发清晰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身材很高,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深黑的眸子极具穿透力。他抬起一只手,放在我肩膀上,我感到了一种重压。

  “你正在变得和我一样。”他张开五指,抚摸着我的脸庞,他手指上的皮肤干燥温暖。“人的灵魂是一种存在,它不会随着肉体的死亡而消亡。有没有听说过,人死亡的一瞬间,躯体的重量会减轻21克?这消失的21克,就是灵魂的重量。

  佛教所谓的解脱,其实是死亡的另一种表述,因为只有摆脱七情六欲,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解脱,然而那些原始欲望的发源地,就是我们的身体。于是佛教徒常常要过苦行僧的生活,这是以人为的痛苦,来抑制肉体的欲望。这样做,需要极强韧的意志力,其实他们不知道,有一个简单和直接得多的办法,那就是毁灭肉体。人类害怕死亡,是因为对死后的世界一无所知,但作为祭司,我们几千年前就已经知道,精神是不死的,它只会通过肉体的死而到达另一个世界,一个更加光明的世界。”

  “肉体是个低级的东西,虽然它偶尔能给你一些快乐,但更多的时候,是带给你无穷无尽的痛苦。”他的眼神黯淡下来,“我也经历过爱情,我爱的人,你已经在梦中见到了,她是不是很美?”的确,那个女人比我见过的所有明星都更漂亮,小文和她一比,就显得很平庸了。

  他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她爱的是图卡,你感觉到了我的痛苦,是吗?”是的,梦里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我记忆犹新。“所以你嫉妒图卡,恨他,尽管他救了你的命。”

  “是的,为了凯,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包括杀了他。”缪塞斯的眼神很阴沉,让我感到一丝寒意。“但我更希望他跪倒在我脚下,乞求我的怜悯,让凯看看他那付可怜相。”他深吸了口气,“为了得到凯,我甚至不惜做一个叛徒,我投靠了阿撒拉,想借这家伙的手除掉图卡。他得到他的王位,我只要我的爱人。”

  “可惜我还是失败了,可悲的失败。我的身份泄露了,按照穆的法律,我遭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的灵魂被禁锢在诅咒之牢里,永世不得翻身。想像一下,在那面镜子里度过几千年的漫长岁月,是什么样的滋味?天哪,那真是太可怕了,我无法形容。就算让我粉身碎骨,我也不愿再回到那个地方呆一分钟!”

  “在那些黑暗的日子里,我曾几度见到了光明。一千多年前,一帮盗墓者拿蜡烛靠近这面镜子,我向他们打招呼,结果他们扔掉蜡烛逃跑了。十七世纪,欧洲的一个贵夫人拥有了这面镜子,她对着镜子梳妆时,我为了不重蹈覆辙,尽量对她露出友善的笑容,可是她的心脏太脆弱,居然当场被吓死了,哈哈。这以后,我几乎绝望,直到遇上了你。”他微笑起来,“我多么害怕你也像那些人一样,吓得落荒而逃!但是,你没有令我失望,你的召唤破除了镜子的魔咒,让我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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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我他妈的中了千载难逢的大奖!我真是哭笑不得,要是我的胆子小一点点,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会发生了。

  “为什么我会梦见你经历的事?”

  “我们的灵魂共用一个大脑,它们之间产生了错位,你看到的梦境是我的一些记忆片断,同样,我也看到了你的。这几天夜里,你的脑电波很紊乱。”

  “该死,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其他的人?”

  “很抱歉,只有召唤者的身体可以容纳我。”

  “既然你并不留恋尘世,为什么还要呆在这里?你可以去找你灵魂的归宿呀!那个地方在你眼里,不是像天堂一样美好吗?”

  “我去不了。”他握起了拳头,“只有在肉体死亡的一瞬间,通往天堂的大门才会开启,这个时间很短暂,我已经错过了时机。现在我们必须同舟共济,直到你的躯体死亡,我才能重新获得那个机会。”

  我突然害怕起来,如果他占据我的身体时选择自杀,岂不是很危险?缪塞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道,“你完全没必要担心,我不会那样做的,因为这个世界很有趣,比我生活的时代要有意思得多,所以我暂时还不想死。”

  他轻轻一跃,跳到了窗台上,“好好过你的今天吧。”他对我挤了挤眼睛,从窗口跳了下去。这可是在三楼!我赶紧扑到窗子旁边,向底下望去,只见一个近乎透明的身影落在地上,然后灵活地钻进人群里,像大海中的一朵浪花,消失不见了。

  我的状态一整天都很糟糕,脑袋阵阵疼痛,身体软绵绵的。我想用埋头工作来忘掉烦恼,但效果并不好。我看见办公桌上的备忘录里写着昨天的一系列工作记录,那显然是缪塞斯留下的,这样我就不至于找不到头绪。不过这点小恩小惠无法打消我对他的憎恨,一想到自己的后半生只能与他分享,我简直要发疯了。

  2003年5月31日 12:10

  我从楼下叫了盒饭,但只吃了一半就把它扔进了垃圾箱,食不甘味。我拿起毛巾,向洗手间走去。走廊里静悄悄的,职员们基本上都离开了,还有一些可能在午休,大部分房间房门紧闭。我穿过走廊时意外地看见程婴迎面走来。

  “你没回去?”我问她。

  “对,你不也没走吗?”她停下脚步。

  “你知道,我三分之二的中午都耗在办公室里。”

  “我今天不想回去,喏,不请我去你房间坐一下?”

  我扬了扬手里的毛巾,“我去一趟洗手间,你先过去,门没锁。”她点点头,与我擦肩而过,寂静的走廊里,回荡着她的鞋跟与地面的敲击声。

  我回到办公室时,看见程婴半躺在墙角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份当天的报纸,不过她的视线并没有集中在报纸上,而是越过报纸上端望着我。我对着她笑了笑,感觉她的这个姿势太随意了,因为从我站立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裙子下露出的半截大腿。我连忙把目光转向别处。

  “坐这里吧。”她把手放在旁边,示意我坐下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她把报纸放下,大胆地凝视着我,眼睛里有种热切的东西。“抱着我。”她说。

  我张口结舌,以为自己的听觉器官出了毛病。没等我反应过来,程婴已经倒在我的怀里,一股恰到好处的香水味包围了我。几乎是出于本能,我伸开双臂抱住了她。她把脑袋靠在我肩上,后颈光滑的皮肤摩挲着我的脸颊,隔着薄薄的衬衣,我感觉她的身体异常柔软。

  她把我抱得很紧,我挣不开,或许,我根本就没打算推开她。我的心跳很快,四肢也有点发僵。窗外的天空中,一架客机拖着白烟缓慢地飞过。时间似乎停滞不前了。

  “我好想你!”她抬起头,贴住了我的嘴唇。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很温情地用舌尖舔着我的嘴唇,小心翼翼地打着圈,我不受控制地张开了嘴,把她的舌头吸进去。

  等我的神智稍稍恢复清醒,我们的亲吻已接近尾声。“我的天。”我推开她,感到惊慌失措,“呃,我们都做了些什么!”她惊讶地望着我,我烦躁地踱到窗口,不住摇头,“不,不应该这样!”

  “你怎么了?”程婴向我走过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鼓起勇气盯着她的眼睛,“刚才我们有点不冷静,小婴,我们不能这样,这是个错误!”

  “错误?”她眼里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好象受到了伤害,“你昨天跟我上床的时候,为什么不说这是个错误?”

  2003年5月31日 5:30

  我坐在上岛咖啡厅里,一杯接一杯喝着咖啡,是不加糖的黑咖啡,象中药一样苦。中午在公司的时候,我一度以为程婴会扇我个大耳刮子,但她没有。这让我更加难受。

  毫无疑问,是缪塞斯干的好事!这样下去,他迟早会毁了我的生活。

  腰间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拿出来放在耳边,“喂,哥们,在哪?”我马上辩认出来,是林渝的声音。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也是我如今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

  “好久不见。”接到他的电话,我还是高兴的,但语调却无论如何也热情不起来。

  “有几个讨厌的老家伙在我这里,他们说想你了,过来吧?”林渝说。我略一思索,答应了。

  敲开林渝的家门,一股浓得令人窒息的烟味扑鼻而来,令人仿佛置身于硝烟弥漫的战场。林渝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衣,懒洋洋站在门口,“嘿,怎么这么久才来?你那辆乌龟帕萨特,也该退休了。”

  “我要象你这么有钱,就换直升机了。”我在他胸口擂了一拳,走进房里,“牵挂我的人是谁?”围坐着桌子的几个朋友哄然大笑,“迟到了,罚酒罚酒。”

  “接到电话我就用最快速度赶来了,路上连闯了十几个红灯,简直称得上现实版的生死时速,这样还罚我,你们有没有人性啊?”我打定主意绝不喝酒,坐下来对林渝说,“小二上茶,越浓越好。”

  田建歪着脑袋看我,脸上的粉刺在灯光下泛着亮光,“我操,烟戒了,酒也不喝,有种啥时再把女人戒了,你就立地成佛了。”田建以前说话老喜欢用“我操”打头,这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我们为了不被他占便宜,跟他说话也总是加上“我操” 两个字,他在挨个操我们的同时,也被大伙轮流操了个遍。如今他在旁人面前是绝不会那样讲话了,但碰上我们这帮老朋友,还是忍不住故态复萌。

  几个朋友当然不依,一定要我喝酒,我说,“我操,你们想我早点死就灌我吧,上周喝了个胃出血,医生说了,半年之内滴酒不能沾。”林渝用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过来打圆场,“既然这样,咱们就别逼他了,让这小子多活几天。”我感激地向他抛了个眼色。

  喝到晚上九点多,除了我越来越精神,其他人都有了七八分醉意,田建嚷嚷道,“我操,大伙喝够了没,够了就找点别的节目,一帮和尚老在一起喝酒,没劲。”孙军笑起来,“去跳舞呗,正好活络活络筋骨。”他转向林渝,“阿渝,叫几个妞来。”林渝淡淡一笑,“行,这就走吧。”

  我们开了两辆车,林渝一辆,我一辆,把几个喝的醉熏熏的家伙载到“零点”酒吧。酒吧里几乎已坐满了,震耳欲聋的音乐让人感觉地面都在颤抖,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孩在灯光下扭动着身体,吸引着无数色迷迷的男人目光。

  我们刚刚坐下来,田建和孙军就又叫来一箱啤酒,喝上了。林渝的手机响起来,他向我们打了个手势,独自走出去。孙军脸上露出暧昧的笑容,对我说,“阿渝这家伙,路子是越来越野了。”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在我们这帮朋友中,林渝是混得最好的一个,他经营的家居公司在本市已小有名气。当然,这部分得归功于他的老子,八十年代后期,他老爸利用改革开放的有利契机,淘到了下海的第一桶金,林渝所要做的就是把雪球滚大,这点他干得非常成功,让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料。

  几分钟后,林渝回来了,身后跟着五个如花似玉的女孩。

  孙军忙招呼大家散开,把位置挪出来。女孩们心有灵犀,插秧似地在我们中间坐下,坐我旁边的女孩穿果绿色露背装,有一双林心如式的大眼睛。田建乘着酒兴,开始在身边女孩的大腿、胸脯上乱摸,我们几个对他的德性早已见怪不怪,一笑置之。

  “我叫小玲,你呢?”大眼睛女孩拿出一支烟,我把桌上的红蜡烛举到她嘴边,为她点燃香烟。“我叫何方。”

  “何方?嗯,有意思的名字。”她端起我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旋即皱起了眉头,“苦死了!怎么,是咖啡?”

  我说,“是的,我不喝酒。”她瞟了我一眼,说,“我才不信,到这种地方找不喝酒的男人,就象到妓院找尼姑一样难。”

  田建在一旁大笑起来,“说得好,这话我爱听。我告诉你,他不是男人,是同性恋。”

  女孩看看他,又看看我,马上明白这不过是句玩笑话。“是吗,同性恋?我也是同性恋呢,呵呵。”她吐出一口烟雾,眼睛略带挑逗地望着我。

  几个女孩说要跳舞,把田建孙军他们拉走了,小玲见我没起身,便也坐着没动。林渝对她说,“你也去吧。”她这才站起来,摆动着腰肢向舞池走去。

  “你在饭桌上说的话,是真的吗?”林渝问我。

  “假的。”我苦笑了一下。

  “你有什么事?”

  我望着他认真的眼睛,迟疑了片刻,终于投降了。“你相信鬼吗?”我说。

  “鬼?”他疑惑地看着我,咧嘴笑道,“呵呵,我是信佛的,既然有佛,当然免不了有鬼。”

  “要是你觉得我在开玩笑,那我一个字也不会说!”他见我神色凝重,忙收敛起笑容,“出什么事了?”

  我把事情的经过全部告诉了他。

  听完我的话,林渝愣了半晌,说,“哥们,你不会在编故事吧。”我摇摇头,“我知道,这事说出去没人会信。”

  “不,我信。”他的话让我很意外,“因为从小到大,你都没有骗过我。”

  我感动地握住他的手,正想说什么,他笑道,“让小玲看见我们这样子,真要当我们是玻璃了。”

  我把目光投向舞池,那里人头躜动,忽明忽暗的灯光照着一个个鬼魅般的影子,尖叫、拍掌声不绝于耳。

  “你想怎么办?”

  “他只能在这里待二十四小时,如果这段时间内不让他上我的身,他就会回到镜子里去。”我说,“所以,我不能睡。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喝酒了。”

  林渝有点兴奋地说,“是个好办法,奶奶的,我简直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他用古龙小说的语气说道。在学校时,我们都很喜欢武侠小说,经常把小说藏在课本底下埋头苦读,以度过一节节无聊的四十五分钟。

  孙军他们回来了,田建搂着两个女孩的腰,粗声大气地笑着,我看着他,心想,社会真是个大染缸。读书时,田建除了好打架和学习差,基本上没别的缺点,见了女生说不上三句话就脸红,为人憨厚得像靖哥哥。如今的他,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

  田建一屁股坐下,拿起桌上的啤酒灌了一大口,“你们两个今晚上就陪哥哥吧,何方老婆管得严,早已退出江湖了。”小玲呸了一声,打落他放在她臀部的手掌,一闪身坐到我身旁,甜丝丝地说,“你想得美,我陪方哥。”我对这些风尘女子的逢场作戏早已司空见惯,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并不搭腔。

  2003年5月31日 23:50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孙军率先起身说,“我先走了,再喝也要胃出血了。”田建也急不可耐地站起来,“哥几个一起撤吧?”林渝看了看我,说,“你们先走吧,我和何方再坐一会。”田建大笑道,“死玻璃,你们慢慢泡吧,拜拜。”三个人各自带一个女孩离开了。

  剩下小玲和一个高个子女孩,百无聊赖地坐在我们对面。高个子女孩打了个哈欠,说,“好困哪。”林渝拿出两张百元钞票,压在她酒杯下,“你走吧。”高个子女孩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林哥,我不是这意思。”林渝不耐烦地挥挥手,“快走!”话音不高,却很严厉。那个女孩不敢再说什么,飞快地抽出那两张钞票,转身离开了。

  林渝瞟着小玲,小玲却拿起酒杯,若无其事地说,“别撵我走,我还没喝够呢。”林渝的眼神柔和了一些,高声招呼侍应生,“再来一打啤酒。”

  2003年6月1日 2:00

  满肚子的咖啡和浓茶让我的神经兴奋异常,我一边狂抽香烟,一边不停地看表。酒吧里早已换成了舒缓的轻音乐,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客人还赖着不走,等待让时间变得格外漫长。

  林渝伸了个懒腰说,“换个地方吧,这样坐着太累。”

  我说,“要不,你先回去?我一点也不困。”

  他摇摇头,“再过几小时就不一定了,我得看着你。”小玲用右臂支着脑袋,嘴里轻轻哼着歌,眼珠子在黑暗中转动着,她一定在猜测面前的这两个男人内心在想些什么,可惜她无论如何也猜不到。

  “我去一下洗手间。”我站起身来,穿过空荡荡的大厅,拐进角落一条不引人注目的小走廊。在走廊的尽头,有个洗手间的标志挂在墙上,明亮的灯光从侧面透出来。我推开洗手间的门,站到一个小便池前面,随着膀胱内的液体排出体外,我浑身轻松了许多。这时我听到背后传来门被推开的声音,我转过身,看见缪塞斯站在门口,脸上带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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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亲爱的朋友,你做了个愚蠢透顶的决定。”他向我走过来,挖苦地说道。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将它付诸实施了。

  我象离膛的炮弹一样撞在缪塞斯身上,把他高大的身躯撞得向后仰倒,我冲过门口,往外跑去。

  林渝枕在桌子上,已经睡着了。小玲望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眼中露出惊奇的神色。我顾不上跟他们打招呼,径直向酒吧的大门飞奔而去。

  夜幕依然浓重,惨白的月亮挂在头顶,象死人的脸。

  我跑到自己的车子旁边,以最快速度掏出车钥匙,插进门里。这时我的身后响起一串脚步声,我已经来不及打开车门,只好停止手上的动作,转过头去。

  “喂,跑这么快干嘛?你去哪里?”小玲气喘吁吁地说。

  我向她身后望去,没发现缪塞斯追上来,稍稍松了口气,一低头,钻进了车子。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小玲用手拍着另一侧的车门,不满地大声说道。她挡住了我转弯的方向,我迟疑了半秒钟,推开右侧的车门,命令她,“上来。”

  “这还差不多。你是不是被人追杀啊?或者警察在追你?”她睁大眼睛看着我,一脸的好奇。

  “我没功夫跟你解释,你去哪里?”我说。

  她报了个地址,然后问我,“你呢?”是啊,我去哪里?回家是绝对不行的,那等于自投罗网,在马路上乱转也不是个办法。我叹了口气,心想一定要坚持住,再过五六个钟头,就满二十四小时了。但我对这个方法能否成功开始产生怀疑,因为刚才在缪塞斯的脸上并没有显出紧张的神色,这动摇了我的信心。也许他在故作镇定?

  我只能祈求他在这件事情上没有欺骗我。

  2003年6月1日 2:40

  车子在几座灰色的建筑物旁停下,小玲住的地方远离市区,很偏僻,我看见附近有一个采石场,几辆卡车停在山脚下,山体被炸药弄得面目全非,裸露出的岩石象大面积烫伤的皮肤。

  “你怎么住这种地方?”我皱起眉头问她。

  “因为租金便宜。”她说,“这么晚了,你不会赶着回去吧?”我本想拒绝她的邀请,但转念一想,改变了主意,“当然不。”

  就算缪塞斯知道我所有朋友的住址,也不可能找到这里来。

  楼房很旧了,墙体原来的颜色已经辨不出来,看上去很肮脏。小玲的房间面积很小,厨房和洗手间差不多大,剩下就只有一个卧室兼客厅了。一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茶几,上面的烟灰缸里盛满了烟蒂,床上的毛毯没有叠好,乱七八糟地丢着好几件衣服,其脏乱差程度与我单身时完全有一拼。

  小玲察觉到我的目光,脸上微微一红,“出来得匆忙,没来得及整理。”说着走到床边,一边收拾一边对我说,“你随便坐吧。”我打趣说,“我找不到坐的地方。”

  她回过头瞪了我一眼,但马上发现我说的是实话。因为门口的沙发上放着她的一对胸罩。她嘴里低低咒骂了一句,快步走了过来。我看着她捡起那玩意儿,打开衣柜的一个门,随手扔了进去,不禁微微笑了起来。这女孩子很对我脾味。

  “你笑什么?”她睁大眼看我。

  我忍住笑,说,“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一个笑话。”

  “什么笑话,说呀。”

  “你真的想听?”

  “你爱说不说,卖什么关子?”

  “好,我说。某医生精于包皮手术,行医数十年,在退休前,他想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件纪念品,便将行医割下的包皮全部交给皮匠,让皮匠替他制作一样精巧的纪念品。数日后,皮匠把一个小皮包交给他。医生失望地说,没想到我辛勤劳作一辈子的成果,只有这么一个小皮包!皮匠神秘地笑了笑,说,如果你用手轻轻摩擦它,小皮包有可能变成大皮箱哦。”

  听完我的笑话,小玲干笑了几声,说,早听过了。说完当着我的面脱掉衣服,钻进了毛毯。“喂,你知道我做什么的,你到底要不要?”她打着哈欠问我。

  我坐在沙发上没动,自从和小文认识以后,我就没跟别的女人睡过觉。

  小玲翻了翻白眼,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脑袋。

  2003年6月1日 4:30

  凌晨即将来临。要命的是,我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紧张过后的倦意正在袭来,而且势不可挡。我从放在茶几上的烟盒中抽出一支三五,想用它刺激一下神经中枢,然而收效甚微。如果不找点事做,我恐怕撑不过最后的这几个小时。

  我走到床边,轻轻拍了拍小玲的身子,叫她名字。她一动不动,鼻子里发出均匀的鼾声。我有些失望,正准备走开,小玲翻了个身,盖在身上的毛毯滑到一边,露出一条光溜溜的长腿。我望着那条白得耀眼的腿,吸了口气,把手放在上面,慢慢摩挲着。过了一会儿,小玲突然格格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别再弄了,我怕痒。”她抓住我的手腕,喘着气。我笑了笑,说,“那怎么办?”她把我的手拉过去,放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让我适应一下,从这里开始。”我顺从地按她的意思做了。

  两小时后,小玲停止了呻吟,看着我说,“你和我遇到的男人不大一样。”我看出来,她的眼睛里有一丝感动。刚才,我故意把过程拖得很长,每个环节的动作都力求到位,象在做一件必须精雕细刻才能完成的艺术品,这艺术品就是使她体验到充分的愉悦。当然,她不知道我这么做只是为了消磨时间。

  2003年6月1日 7:45

  窗帘沐浴在清晨的阳光中,象着了火。小玲把脑袋倾靠在我怀里,睡得很沉,我心里既紧张又兴奋,仿佛一个谋杀案的被告在等待法庭的最终裁决。我清楚地记得,昨天睡醒时正好是八点钟,现在距离那个时刻还有十五分钟,这是最后的十五分钟。

  一阵狂风吹来,将窗帘刮得猎猎作响。没来由的,一股恐惧感猛然袭上心头。我向窗外望去,屏住了呼吸。

  一个人头隔着玻璃窗冷冷地盯着我,脑后的长发在风中飞扬。是他!我的心差点跳出了喉咙。

  缪塞斯单手在窗台上一撑,轻而易举地跳进了房间。我竭力想保持镇静,但全身却难以控制地颤抖起来。

  “我很遗憾,你背叛了我们的友谊。”他向我走来,手里高举着一块石头。

  蓝色的抛光砖地面向我猛扑过来,我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半边脸麻木不堪。我摸了摸前额,被石块砸中的地方丝毫不觉疼痛,甚至连细微的伤口也没留下。我迷惑不解地环顾周围,小房子里除了我,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洗手间里传来抽水马桶哗哗的放水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缪塞斯呢?我凑到洗手间门口,看见门半开着,小玲站在洗手盆前面,正在往脸上涂洗面乳。我松了口气,见自己身上赤条条的,便回去找衣服,但找遍了沙发和床上,也没找到。

  “小玲,我的衣服呢?”我把脑袋探进洗手间,问她。小玲对着镜子,专心致志地用手指把洗面乳的泡沫抹得满脸都是,好象没听见我说话。我只得提高声调,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她慢吞吞地低下头,开始用蘸了清水的毛巾擦脸,对我的问话充耳不闻。

  她怎么能如此无视我的存在?我心头火起,伸手去抓门上的把手,不料抓了个空。我定了定神,看见小玲终于扭过脖子,向我望过来。我一手遮住下身,难为情地说,“你把我的衣服放哪了?”她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眼神茫然,见不到任何情绪的波动。

  我突然害怕起来。事情有点不对劲!

  小玲把毛巾挂在墙上,径直向我走来。我站在原地不动,等待和她相撞。她没有做出躲避的动作,我们的脸碰到了一起,我本能地一眨眼,睁开时,她已经不见了。我掉过头去,不禁倒吸了口冷气。

  小玲在我的身后!

  我一个箭步蹿进洗手间,望着墙上的镜子,象跌进了冰窟,手脚冰凉。

  那面镜子里,什么也没有!

  我想起了缪塞斯的话——“你正在变得和我一样。”

  我眼前一阵发黑,伸手想扶住墙壁,但那堵墙如同没有实质的液体一样,从我手上滑了过去。

  是世界变得虚幻,还是我?

  我梦游般向外面走去,脑子里一片空白。从小玲身边经过时,她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我变成了一个影子,一个没有重量,没有感觉的游魂。

  楼下的车子不见了,就算在也没用,我开不了它。阳光刺眼,但我的皮肤丝毫感觉不到它的热度,地面如密度极大的液体,将我的双脚托了起来,仿佛踏在云端。

  事情的经过我完全能够猜到,缪塞斯用石块袭击了我,并趁我昏迷时占据了我的身体。

  现在的问题是,他去了哪里?不过我很快发现这个问题不难解答,因为我知道他在哪。

  他在我的家里。

  确切的说,应该是我的身体在家里。

  我终于明白他为何能找到小玲的住处了。我的身体虽然离开了我,但它去了哪里,我却一清二楚,就好象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一样。

  我只能步行回去,虽然不必躲避来往的车辆和红灯,这段路程还是用了将近两个钟头的时间。

  家里的防盗门锁住了,但这难不倒我,我先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结果很轻易穿了过去,象穿过一堵薄薄的水墙。这让我想起了崂山道士的穿墙术。

  我经过客厅,向卧室走去。在门口,我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是小文的声音,她好象被人用湿毛巾捂住了口鼻,艰难地喘息着,听上去很痛苦,但又带着一丝难以抑制的快意。

  这样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

  我站在门口,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卧室的床上,小文一丝不挂地仰躺着,头朝向我的方向,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从她的呻吟声可以想象,她正在欲仙欲死。“我”的两只手抓住小文胸前雪白的乳/房,肆意地揉捏着。看见我进来,他的嘴角露出一缕恶狠狠的狞笑。

  我的牙齿咬进了嘴唇里,但感觉不到疼痛。屈辱和愤怒象高浓度的酒精一样蹿过我的五脏六肺,迅猛燃烧起来。我向他猛扑过去,然而什么也没碰到,我撞在墙上,脑袋有一半陷了进去,视线似乎泡进水中,变得朦胧一片。我爬起来,耳边依然响着小文的呻吟声,那声音如此刺耳,让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从墙的另一边出来,穿过隔壁邻居的房门,飞一般跑出去。

  污浊的江水拍打着岸堤,各种垃圾在黄水中载浮载沉,有易拉罐、内衣、拖鞋、废纸,以及许多难以辨认形状的东西,这些东西在没有成为垃圾以前,都曾经与某些人发生过联系,可能是某个有权有势的名人,也可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这些人背后,或许隐藏着耐人寻味的故事。

  我以一个沉思者的姿势坐在岸边,居高临下俯瞰着这条几万年前就把城市一分为二的大江,心情象潮水一样无法平静。

  离家后,我在马路上晃悠了很长时间,直到太阳的高度被一座座高楼大厦超越。我成了一个异类,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就连悲伤和气愤的情绪也显得不那么真实了。这时候,我开始羡慕小文的母亲,可是我注定没有她那种从废墟中崛起的勇气。

  我在地上躺下来,合上了眼睛,连挪动一粒小石子的能力也没有,我跟死人有什么区别?直到此刻我才明白,那天的预感是多么准确,我犯下了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

  我是多么想念小文啊,这种情感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来得强烈,我不能相信在最爱一个人的时候,却失去了她,如果这是老天爷开的一个玩笑,未免也开得太大了。

  那辆熟悉的车子在不远处猛然煞住,轮胎和地面发出很响的摩擦声。我慌忙爬起来,木然面对着雪亮的前灯。缪塞斯打开车门走了出来,身上穿着我的衣服,手里提着个黑色公文包。

  他脸上挂着胜利者的微笑,漫步走来。我狠狠地盯着他,厉声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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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干什么?嗯,这是个好问题。希望我的回答不会让你失望。”他收起了笑容,“我把你当成朋友,尽我所能来帮助你,只要我愿意,可以让你拥有数不清的金钱和权势。可是你呢?你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

  “今天来找你,没别的,只想问你个问题。”他拉开公文包,拿出一个东西。我看得清楚,他手里拿着的正是那面有魔力的铜镜。我预感到大事不妙。

  “你和我分享一切,或者,把你的身体让给我。”他顿了一下,语气中含着沉甸甸的威胁意味,“你可以把这看做是最后通牒。”

  我感到喉咙发干,悬在我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有落下的可能。“我同意。”我有气无力地说。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笑了起来,把镜子装回包里,“记住,镜子的事别再满世界宣扬了,我不想老是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伤脑筋。再见。”

  我回到家时,除了洗手间,其余房间的灯光都已熄灭。我走进卧室,看见床上躺着两个人,小文双臂搂着我的身体,已经睡着了。我小心地移到自己身体的上方,慢慢躺了下来。与此同时,我感到了小文手臂的重量,我欣喜地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那鼻梁、眉毛,都是实实在在的,并非幻影。我长吁了一口气,感谢上帝,我回来了。

  我不得不接受和缪塞斯共同生活的现实,这让我充分体验到忍辱偷生的滋味。他对我的态度非常恶劣,好象我不过是一个低声下气的奴仆。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他使用我身体的间隙里,我象个遭放逐的幽灵,四处闲逛,足迹遍及城市的各个角落。我可以轻易进入别人的住宅、政府大楼,甚至银行的金库,偷窥成了我满足空虚心灵的唯一慰籍。我看到了许多丑恶的东西,它们让我对人类感到彻头彻尾地失望,包括我自己。

  我厌恶这个行尸走肉般的自己,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在小文身边保护她,这可能是我活下来的唯一理由。我乞求缪塞斯不要碰她,他不以为然地说,“我对她没什么兴趣,那一次,只是给你个教训。这城市有成千上万的美女,何方,你不能想开点吗?”他辞掉了天宇公司的职务,这对我也是种解脱,至少可以避开程婴了,上次的事情发生后,我实在缺乏面对她的勇气。

  麻烦事还是接踵而来,首先要应付的是小文,对于我突如其来的财富,她早已心生疑虑,我编了很多谎言欺骗她,然后为了圆谎,又不得不撒更多的谎,周而复始,我觉得她越来越不信任我。

  “我为什么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个女人身上?她没完没了的质问让我烦透了!”缪塞斯生气地说,“我要你跟她分手。”

  “你说什么?”我吃惊地瞪着他,“你疯了吗?”

  他眼中露出狼一样的光,“这个女人在束缚我的手脚,她真碍事!我想要绝对的自由,明白吗?我受够了镜子里那样的生活!”

  我叫起来,“不,我办不到!”

  “办不到也得办!”他的语气不容质疑,“你以为还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给你三天时间,甩了她。”

  他离开后,我接到林渝的电话。“哥们,有空吗?出来聊聊。”

  我把缪塞斯新买的宝马车停在王朝大酒店楼下,走进一楼的咖啡厅。林渝从座位上举起了手,他的身边坐着位长发披肩的女子,背影似曾相识。我大步走过去,那个女孩也回过头来,我一下认出了她,是小玲。

  “听说你最近混得不错,果然是真的。”林渝向窗外呶了呶嘴,“鸟枪换炮啦?”显然,他已经看见我那辆新车了。那个家伙真爱招摇。

  我忍住内心的不快,“最近做点生意,赚了一些。”

  “是吗?”林渝漫不经心地应道,看得出,他对我做什么生意并不关心。这让我松弛了一些,不必为如何跟他解释而伤脑筋。

  “小玲上次对你印象特好,知道我约你,要死要活非得跟过来。”他指着小玲对我说,“你对女孩子,就是比我有办法。”小玲伸出两根涂满了透明指甲油的手指,掐了他一下,“喂,别把人家说得这么不堪好吗?我也要面子的。”

  “那倒是,野百合也有春天嘛。”林渝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把小玲的脸都弄红了。我仔细观察小玲,今天她只化了淡妆,显得眉清目秀,比那天晚上看起来要清纯得多。“你不化妆比较好看。”我适时地称赞了她。她低下头,说了声谢谢。

  话题漫无边际地延伸开去,不期然谈到了五月三十号的晚上。“你小子真能编故事,我那天可能喝多了,居然真的信了你。”林渝脸上忿忿然,骂道,“你终于把从不对我说假话的不败金身打破了,奶奶的。”我差一点就要把事情的真相和盘托出,但脑海中随即掠过缪塞斯那冰冷的目光,我打了个寒颤,不禁回头向背后看了看,说,“开个玩笑嘛,只是想验证一下你对我的信任度而已。”

  “你老兄在我心目中的信任度,已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林渝嘿嘿笑道,“事实告诉我们,盲目地相信他人,是多么有害啊。”我心中有苦说不出,只得干笑了一下。

  “你们讲的什么事嘛?”小玲很感兴趣地问道。林渝把我的故事一五一十地转述出来,小玲听得睁大了眼睛,“喂,你还真是能编啊,干嘛不去写小说?”

  下午分手的时候,林渝把小玲托给了我,“带她好好玩玩吧,别辜负了人家一番情意。”我看向小玲,她把手插在牛仔裤兜里,眼睛望着虚无缥缈的某个地方。我和林渝道了再见,转而问她,去哪里玩?小玲抬起眼,视线从我脸上滑过,说,无所谓。我让她等在原地,然后走向酒店的住房登记处,要了个单人房。

  我们经过大厅,向电梯走去,她把散发着洗发液清香的脑袋靠在我肩上,我内心的第一反应是把她推开,以免让熟人撞见,实际却做了相反的动作,用手臂搂紧了她的身子。

  上周的某天,我很努力地趴在小文身上时,偶然睁开了眼,却意外地发现小文在盯着我,她的眼神如此冷静,让我的身子一下子凉了半截。

  我停止了动作,她疲倦地闭上眼说,“继续吧,不要停。”可是我冷却的身体就象淋湿了的木头,再也燃烧不起来。我从她身上下来,伸手去摸床头的烟盒。

  “你不是把烟戒了吗,怎么还抽?”

  我停下手,把烟盒塞回原处。

  “你不觉得我们之间有问题吗?”小文躺在床上,眼睛直视着天花板。

  “什么问题?”我明知故问。

  “告诉我,你最近到底在做什么?那些女人的电话是怎么回事?”

  “我对你说过多少次了,只是些客户。”我不耐烦地说,心里只想早点结束和她的谈话,这种交谈方式我越来越不喜欢。

  “客户?一些很亲密的客户对吧?”她挖苦道。

  我惊讶地看着她,难道缪塞斯露出了马脚?“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她叹了口气,转过身去不说话了。我想扳住她问个清楚,却又没那个勇气。

  那次不欢而散的对话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第二天小文回自己家去了。我打她手机,关机。电话打到她家里也一直没人接,我怀疑她把电话线拔了。

  我没去找她,因为我需要时间冷静一下,我相信过一阵子,等她消了气,会回到我身边的。我考虑跟缪塞斯好好谈谈,让他收敛一点,或者,把我们的事情告诉小文,也许那样会好些。可是,当我对缪塞斯提出自己的想法时,他却说出了那么蛮不讲理的话。

  我没有资格讨价还价,我只不过是一个出卖自己灵魂的人。

  我感觉小玲在亲吻着我的眼睛,她的嘴唇柔软,湿润,我忍不住想哭。

  “你那么漂亮,为什么做这种事?”我知道这个问题问得有点白痴,但还是忍不住想问,我觉得她这样很可惜。

  “因为漂亮,所以才吃香嘛,你以为长得丑有人要吗?”她叼着一根烟,吞云吐雾,房间里满是香烟的味道。

  “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吗?”

  “有些生活就象吸毒,染上了就戒不掉。”她的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半个脸,有股说不出的妩媚。“要是时不时碰上你这样的男人,日子也算没有白过。”

  “我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好?又能给你什么?”我从她手里接过吸了一半的香烟,放在嘴上。

  “至少可以给我钱,还有,让我快乐。”

  “那你就这样过一辈子?你有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一辈子是多久?一百年,还是十年?我的一辈子可能只有这么点。”她用手指比划了一下那根烟头,“将来,象不象天上飘着的云?风一吹,就什么都没了。”

  “你真是个悲观主义者。”

  “是啊,就你乐观。可我好象没见你怎么高兴过。”她俯卧在床上,以手支颐,问我,“你的生活是怎样子的?”

  “我有一个女朋友,我很爱她……”小玲打断了我的话,“那你跟我一起,有没有负罪感?”我笑起来,“这问题值得我认真思考一下。也许,过几年再告诉你。”

  “不嘛,我要你现在就告诉我。”她撒娇地拉着我胳膊,晃来晃去。

  “没有。”我说,“我跟你的关系,只是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不会影响到主旋律。”我以为我的话可能会刺激她,但小玲只是笑了笑,“你们男人,都这个德性。”她的话让我想起了小文,心里莫名的一酸,小文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有一次我们去爬山,最后的一百多米我是背着她上去的,到了山顶,我们脱掉鞋子,把脚伸进凉爽的溪水里泡。小文说,何方,你对我真好,你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吗?我说,那当然了,我会一直对你好的。她说,那我要是变丑了,变老了,你还会对我好吗?我说,你要是变老变丑了,我也好看不到哪去。小文笑了一下,突然止住了,轻声说,你要是哪天不想对我好了,一定要告诉我,不要让我猜疑,也不要骗我,好吗?我不明白她为何变得忧郁,便把她搂在怀里说,傻瓜,根本没那种事,你怎么会那样想呢?她说,不知道,反正什么事时间一长,我就没把握。她靠在我怀里,扬着头望天边的一抹云霞,你看,那片云真漂亮。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确实,那云的形状酷似一匹通体火红的独角兽,美极了。

  送走了小玲,我躺回床上,不一会就睡着了。缪塞斯是怎么进来的我不知道,当我醒来时,他已经躺在我身旁了。我看着自己的身体,觉得一阵难以抑制的悲伤。他睡得很香,一点也不介意我的存在,对他来说,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影子。

  我出了酒店,不由自主向小文家走去。已将近一周没见到她了,这又创造了我们交往的新纪录,我们冷战的持续时间从未超过三天。我记得两次比较大的磕碰,一次是我生了病不去看医生,她怎么劝也没用,很生气,我知道她为我好,但我一向不喜欢去医院,这可能跟我的父母有关,他们对医院非常反感,原因是一个亲戚因医生的误症送了命,那个官司打了很长时间。但我第二天就妥协了,我打电话给小文,表示愿意去医院检查。通完话半小时不到,她就出现在我面前,说已经跟单位请了假,要马上陪我去医院。这让我很惊讶,我说自己去就可以了,用不着劳师动众。她说不行,不陪着我,她不放心。直到我在医院做过检查,开了药,她才笑嘻嘻地说,这样才乖嘛。

  还有一次情况要严重些,一个跟我有过几夜情的女孩打电话来纠缠我,那是我和小文认识前保有肉体关系的最后一个女孩,网上结识的,她说自己有二十一岁,但我怀疑她不到二十。那个女孩有好多男朋友,大多是些和她一般大的男孩子,我可能是其中最老的一个。她说自己怀孕了,言下之意是我应该为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我不相信她的话,因为我每次都做安全措施的。我让她把医院的检查报告拿出来,结果她慌了神,只剩下哭了。我的道行还不够深,这表现在我面对女孩子的眼泪就会手足无措,硬不起心肠。

  后来我帮她把孩子弄掉了。为此,小文三天没跟我说话,但最后还是原谅了我,理由是在她之前发生的事,她管不了。

  那件事促使我下定决心同过去一刀两断,开始一心一意和小文交往。

  我走进小文家里,看到客厅那熟悉的布置,如果我还有心脏的话,它一定跳得很快。我穿过那道形同虚设的门,进了她的卧室。粉红色的墙壁,放满了玩具的书架,这一切都透出温馨的气氛,让我回忆起初次来到她房间的感觉。我在床前停住,低下头,痴痴地望着熟睡中的小文。她的眉毛微微蹙起,嘴巴的线条也不如往日柔和,让我感觉她入睡前一定满腹心事。窗帘间漏进的星光在她脸上漂浮,使她的容颜更加朦胧,美得令人心碎。

  我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庞,我的手指一遍遍在她皮肤上游走,即使这样虚无的触摸,似乎也能让我得到一点点心灵上的满足。

  突然间,小文额前的头发无风自动,而且动得相当夸张,这正是我手掌放着的地方。我看了一眼窗户,窗子紧闭,我注意到墙上的空调指示灯亮着,但出风口的叶子朝上,也就是说,房间里不可能平空生起这么大的风。我疑窦顿生,再次伸手摸了摸小文的头发,她的头发顺着我手的动作平伏下去,象风中的麦浪。接着,小文的身子动了动,从鼻腔内发出一声叹息。

  我紧张地瞧着她,等待局势的下一步发展。

  她张开了眼睛,目光掠过我的脸,我满怀期待,以为她会看到我,但这样的情形显然没有发生。她掀开被子,赤着脚走到窗前,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喝水一边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我看见她的喉咙一动一动,以及咽水时发出的咕咕声。我们间的距离不到一尺,可是却象隔着亿万光年。我定了定神,颤抖着伸出手,碰了碰她的手臂,小文恍若未觉。刚才我所看到的,是神迹,抑或仅仅是错觉?现在不管我怎么触碰她,小文都没有反应。

  我心底仅有的一点希望破灭了。

  她终于把空的杯子放下,回到床上,拉过被子盖住了身体。

  我没有离开房间,就算她感觉不到我的存在,但只要待在她身边,哪怕只是看着她,我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在她旁边躺下,充满爱意地注视着她睡觉的模样,直到自己也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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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有人交谈的声音,话声是从客厅传来的,断断续续,象空中飘忽不定的尘埃。我摇晃着身子爬起来,发现已是日上三竿,窗口悬挂的一串风铃缓慢地转动,从不同角度反射出白亮的光。我走进客厅,看见小文和她的母亲面对面坐在餐桌旁,正在边喝咖啡边聊天。小文的母亲比几个月前胖了,脸色红润,人也显得精神了。

  “画展的情况怎么样?”小文问。

  “很好啊,有人愿意出千元以上的价钱买我的两幅画,这个价格对于新人来说,可是相当高啰!我的那幅代表作更抢手,不过我没有卖,因为还要参加省里的一个美术大赛。柳老师说了,如果我的作品能在省里获奖,对提高我的知名度和自信心都会有帮助,他对我很有信心。”小文的母亲笑得象个小女孩。

  “妈妈,你真了不起。”说完这句,小文又低下头,默默喝着咖啡。看得出来,她情绪不佳。我想是因为我的缘故。

  “你和何方到底怎么啦?你们不是一直好好的吗?”

  小文表情黯然,“妈你别问了,我不想提那个人。”

  “有这么严重吗?小文,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何方是个好孩子。如果为一点小事弄成这样,不值得。”

  “妈,你以为我会为点小事闹脾气吗?我才没那么傻。”小文偏过头去,鼻子里哼了一声,“如果我遇到和你相同的处境,你叫我怎么办?”

  我吃了一惊,忽然想起几天前她问过我的问题。

  小文的母亲也觉得很意外,“你确定吗?”

  “当然,我亲眼看见的。”小文嘴角挂着一缕冷笑,“也许我不该跟踪他,否则,我现在还蒙在鼓里,也就不会这么痛苦!”

  我恨得直咬牙,她看到的那个人当然不是我。

  小文母亲皱起了眉头,默然不语。过了半晌,她终于开口了,“小文,你以为我和你爸爸离婚,是因为他有了另外的女人吗?”

  小文狐疑地看着她,“难道不是?”

  “不,不是的。其实我们的婚姻,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死了。他有别的女人我并不怪他,那是迟早的事,就算没有那件事,我们最终还是要离婚,那个女人只不过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帮我做出了决定。”小文母亲叹了口气,“我以前真是太傻了,明知这段婚姻就象一块坏死的烂肉,却总舍不得扔,以为忍一忍,一辈子就过去了,可我现在才知道,这个一辈子对任何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是不能将就的,因为我们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她盯着小文的眼睛,说,“如果当初还爱着你爸爸,我会给他改过的机会,你知道找一个真心相爱的人是多么不容易。告诉我,你还爱何方吗?”

  小文垂下眼帘,“我……我爱他。”语声低到几不可闻,但每一个字都象千斤重锤落在我的胸口,使我感动得几乎要跪下来。

  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小文跑过去拿起话筒,立刻,她握住话筒的一端,轻声对母亲说,是他!她的嘴边漾出笑意,然而与此同时,我的心里却升起一股寒意,他打电话来干什么?

  小文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表情异常冷峻,她一言不发地搁下电话,眼圈突然变得通红,似乎马上就要潸然泪下。“他怎么说?”小文母亲站起来,关切地问道。

  “我要出去一趟。”小文转身向门口走去。

  “去他那里?”

  “对。”

  “那不是很好吗?”

  小文回头看了母亲一眼,眼神很苦涩,“妈妈,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她到马路上拦了辆出租车,我只能眼睁睁看着车子绝尘而去。缪塞斯在电话里说了什么?这是我急切想要知道的,但从小文的表情判断,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动听的话。

  我赶到家里时,只看见缪塞斯斜靠在床上,他把双腿伸直了,很悠闲地抽着烟。

  “小文呢,她来过没有?”我劈头就问。

  “来过了,不凑巧,我刚刚把她打发走。”他正眼也不瞧我。

  我的视线转到放衣服的柜子上,呆住了。衣柜的门大开着,里面小文的衣服一件也找不到了!

  “你,你做了什么?”我的声音在颤抖,愤怒象天空的积雨云迅速堆积。

  “我不是让你甩掉她吗?你下不了决心,我只好帮你做了。”缪塞斯轻描淡写地说,“我们穆有一句古语,失去意味着得到……”话没说完,我已经象只愤怒的豹子扑上去,狠狠一拳砸中他的面部,把他从床上打翻在地。

  缪塞斯捂着被打破的嘴角爬起来,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我盯着自己的拳头,也愣住了。我怎么能够打到他的?我几乎不相信刚才的一幕是真实的。

  “觉得挺奇怪,是吗?”缪塞斯用手背擦了一下嘴上的血,重新坐下来,“一直以来,你都以为自己对外部世界无能为力,其实不是的。你也可以象我一样移动物体,感知别人的思想,精神的潜力是无限的,如果说它象大海般广阔,那么人类只发掘出了一个小湖泊。这是由人体的物质基础决定的,如果人的潜能大幅度发挥出来,其产生的能量之强肉体根本无法负荷,它足以杀死人类本身。天才和疯子的区别仅仅在于神经的耐受力不同,同等强度的脑电波,天才安之若素,疯子却会精神错乱。”

  “几百万年的进化,人的大脑容量只增加了可怜的一点,但我们已经比原始人聪明千百倍了,可是这种进化速度与电脑相比,还是太慢。用不了多久,人脑将会被电脑所取代,下个世纪,统治地球的将是更有效率,更优秀的种类——电脑人。呵呵,这就是优胜劣汰。”

  “人们总是不相信特异功能,不相信鬼神,其实那都是些精神力异常者,比如奥林匹斯众神,就如同穆的祭司一样,是一群能自如运用精神力的家伙,可笑的是,当时平庸的人们放大了他们的能力,把他们尊为神诋。而现在,大家更以为那不过是无稽之谈而已。”

  “在摆脱了肉体的限制后,你此刻的精神力应该是非常强大的,不过嘛,你还没学会如何运用它,所以你什么也做不了。”缪塞斯望着我,表情难以琢磨。

  我想起了昨晚,这么说,小文确实感到了我的触摸?有个隐蔽的念头在我心底蠢蠢欲动:既然我有这样的力量,为什么不用它来摆脱缪塞斯的控制呢?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中只闪过极其短暂的一瞬,我希望它没有被缪塞斯捕捉到。

  我转身面对着他,把注意力集中到其他地方,缪塞斯似乎没察觉我的心思,依然在侃侃而谈,不过他说了什么我已经不在意了。

  我向他猛扑过去,但这一次没有成功,我摸了个空,滚到地上。缪塞斯站在原地没动,嘲讽地望着我。我迅速从地上爬起,再次冲上前去,结果和上次相同,我掐住他脖子的手象握着空气,他的眸子甚至显出了怜悯之色,仿佛在看着一个大笑话。我不甘失败,怒吼着一次次向他进攻,却一次次地无功而返。

  终于,我放弃了努力,绝望地跪在地上。

  “可怜的孩子,刚才你只是误打误撞地碰到了开启宝库的机关,现在,宝库的大门已经对你关闭了。”缪塞斯伸手拿起床头的那面铜镜,冷冷说,“我已经给了你很多次机会,但最终,你还是选择了站在我的对立面。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忍耐并不是没有限度的。”

  他高高举起了镜子,口中念念有词。我感到有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我,将我拉向那面镜子,这力量非常之大,使我身体周围的空间都产生了扭曲。我想返身逃走,但为时已晚,那股力量完全控制了我的身体,使我的双脚离开地面,象一片被风席卷的树叶冲着镜子撞去。我看到镜子中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旋涡,旋涡的每一条波纹都明亮夺目。镜子在奇迹般长大,如同一扇光芒万丈的门。当看见镜子后面那个巨人般的缪塞斯时,我明白过来,原来不是镜子变大,是我自己变小了。

  我接触镜子的一刹那,眼前闪过一道光,仿佛氢弹爆炸发出的强光一样,亮到了极点。我的视觉随后跌入无边的黑暗,身上感觉很冷,好象掉进了太空。

  我在虚无中漂浮了很久,看不见也接触不到任何有实质的物体,似乎除了意识还在发挥功能,身体的其他部位已不复存在。我甚至以为自己会一直这么漂下去,直到永远。但是没有,我终于碰到了一个坚硬的物体,寒冷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

  我用手摸过去,那个坚硬的东西很光滑,象是地面,这意味着我的身体没有离我而去,然而那又是不可能的,我清楚地记得身体还在缪塞斯那里。

  虽然眼前仍然是彻头彻尾的黑暗,但起码有点存在感了。

  我不敢动弹,保持原来的姿势趴在地上侧耳倾听,周围死寂死寂,象到了坟墓。我的胆子稍稍大了一点,开始四肢贴地,慢慢地探索周围的空间,我害怕这块地面只是悬在虚空中的一个小立足点,一不小心就会再次跌入深渊,我可不喜欢那种无依无靠的感觉。

  我先向左边移动,不久便碰到和底下同样质地的物体,我顺着它往上摸去,它向上一直延伸,直到超过我的指尖所能触及的范围。显然,这是一面墙壁。同样的,我在另外的三个方向也找到了一模一样的墙壁。现在,我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已经有了初步认识,这个地方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象一个漆黑的牢房。

  诅咒之牢。

  我前面的墙壁突然亮了起来,象一幅闪动着天蓝色光辉的电影屏幕。接着我看到了自己家里的情景:缪塞斯站在我的卧房内,手里拿着一根蜡烛,幸灾乐祸地看着我。

  “这个地方还舒服吗?当然,可能黑了点,不过别担心,你会习惯的。”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沉闷,仿佛从遥远的海底传来。此时此刻,我反而冷静下来,现在我是个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玩偶,再怎么暴跳如雷也是没用的,我越恐惧,他只会越快乐。

  “这地方的确不错,不冷不热,而且没有讨厌的人来打扰,是个冥想的绝佳场所。我只是奇怪,经过几千年的沉思,你为什么没有变得聪明点?”我冷笑道。

  缪塞斯没想到我这么镇定,他怔了一怔,随即笑道,“你的冷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个优点?看来苦难真的可以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我想告诉你,诅咒之牢里的时间可能和这边有所不同,但不管怎么说,几千年都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如果到时你还没有发疯,那么希望你比所有的人都更聪明。”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开心地笑起来,“我有个好玩的主意,明天,我把这面镜子放在一个很多人经过的地方,毫无疑问,它会被某个不幸的倒霉蛋捡去,到时候,但愿你也有我的好运气。”

  我哑口无言,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亲爱的朋友,永别了。”他伸出两根指头,捏住蜡烛的火焰,立刻,我的世界重又陷入一片黑暗。

  你有幽闭恐惧症吗?你小时候有没有因为做了错事而被父母关进黑黑的小房子,然后拼命哭泣,害怕暗地里跳出个妖魔鬼怪把你吃掉?你有没有不小心掉进很深很深的枯井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如果你有过那样的经历,或许能理解一点我的处境。

  诅咒之牢里是绝对的沉寂,绝对的黑暗,睁眼和闭眼没有任何区别,除了触觉,我身上其余的器官完全失去了效用。我张开四肢躺在地上,脑子里胡思乱想,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几星期,我的时间观念已经混乱不清,我觉得已经把所有的记忆都梳理了一遍,甚至想起了许多早已遗忘的事情,当然想得最多的还是和小文在一起的日子。我突然发觉,除了某些童年的回忆,和小文共度的日子,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光。可是现在我已经永远失去了她,再也无法对她说“我爱你”,也没有机会在她的无名指上套上钻戒了。我多么希望看到我向她求婚时,她是怎样的表情?她一定会笑得两根眉毛弯成小月牙,脸上放出光来。这一切我只能依靠想象了,更可悲的是,她永远不可能知道我是多么的爱她,离开她是多么的迫不得已。而那个带给她无比伤害的人,却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到后来,我已经无力思想,也没什么可想的了。我感觉黑暗渗透进皮肤、身体,我已经跟黑暗融为一体,成了诅咒之牢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我不怕什么妖魔鬼怪,相反,我倒是希望出来个鬼怪陪我聊聊天,就算它长得青面獠牙也无所谓。

  地面和四壁都很光滑,不知用什么材料制成,我弄不明白,已经没有肉体的我怎么能感觉到它呢?也许这个地方本来就是虚幻的,虚幻的我在这虚幻的空间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东西。

  累了,我就躺着打个盹,然后接着胡思乱想,我感觉要不了多久,自己就会被这可怕的孤独和黑暗逼得神经错乱,因为我的思维已经非常混乱,经常看见各种各样的幻觉,有时候我看到光亮,那光亮如利剑一样飞来,刺穿我的眼睛,把我变成名副其实的瞎子。还有时我会见到小文,我满怀喜悦向她跑去,想拉住她的手,可是一碰到她,她就象薄冰一样裂开,落了一地的冰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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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不到自己的模样,如果还有形体的话,我也一定已经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剩下唯一的希望就是缪塞斯履行他的诺言,把那面镜子放在公共场所,那是我仅有的机会。可是我又害怕这机会来得太迟,要是几十年几百年后才有人发现我的存在,那我出去了又有什么意义?那个时候小文可能已不在人世。一想到这,我就悲伤得难以自拔。

  没想到,机会来得比我预想中快很多,但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想要的。

  我已习惯了黑暗,所以尽管那一点亮光微不足道,我还是像见到了太阳一般,惊讶得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墙壁上出现了一条裂缝,光线从裂缝外透进来,看上去象一条游动的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害怕那只是自己的幻觉,我的脑袋一直晕乎乎的,无法做出清醒的判断。

  裂缝越变越大,已经扩大到足以让一个人通过。不管是不是幻觉,都必须采取行动了。我拼命冲过去,从裂口跳了出去,一下子置身于久违的光亮之中。由于身体的惯性太大,我差点撞在外面的一个人身上。

  那是个小女孩,只有四五岁大的样子,身上穿着件形式奇特的白色服装,除了脑袋露出来,身体的其余部位都被裹得严严实实。她的瞳孔呈现奇异的银灰色,只比眼白的颜色浓一点点,乍看之下就跟没有瞳仁似的,煞是骇人。

  我稳定了一下激动的情绪,开始打量四周,我站在一条长长的甬道上,甬道长得望不到头,白色是这里唯一的色彩。我回头一看,身后的墙壁平整如镜,看不到任何曾经开裂的痕迹。我疑惑地盯着面前的那个小女孩,问,“这是什么地方?”小女孩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转过身,向甬道的一头行去。不知怎的,她的那一眼看得我身上发冷。我暗暗好笑,这只是个小女孩而已,她长得一点都不可怕,也许还比较可爱,除了那双眼睛。

  小女孩脚步迈得奇快,我跑得气喘吁吁,才勉强跟上她的步伐。我们走了一阵,拐进旁边的另一条甬道,我发觉这地方大得出奇,纵横交错的甬道密如蛛网,要不是她在前面领路,我可能永远无法在这迷宫里找到出路。

  我们终于从甬道出来,来到一个大殿里。这大殿的规模超出了我的想象,两侧耸立着无数根柱子,每根柱子都高达上百米,直径也不下十来米。我望着头上天穹般的殿顶,惊叹不已。我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建筑物。

  好容易回过神来,却发现小女孩不见了。我吃了一惊,心想还没好好感谢她呢。这时甬道出口的大门不知何时已经关闭,她一定回到迷宫里去了。

  按理说,一个人被孤零零地甩在这诡异的环境里,应该感到难受,但我不仅没那种感觉,反而轻松了许多。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不喜欢那个女孩,虽然找不到讨厌她的理由,但和她呆在一起,我感觉很不自在。

  我沿着大殿中央的过道向前走去,在前进的方向上,有一个闪亮的出口在等待着我。我心里很兴奋,等待我的将是什么呢?答案很快就要揭晓了。我觉得不管是什么,总比呆在那暗无天日的诅咒之牢里要好。

  我走出了殿门,沐浴在令人感到幸福的光明中。展现在眼前的是连绵不绝的森林,一直延伸到白茫茫的雾蔼中去,那层雾蔼如广袤无边的大海,阻断了我的视线。我回头看了一下,再次瞪大了眼睛。我出来的地方是一座无比宏伟的金字塔,它高耸入云,象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

  我离开金字塔,向树林的方向走去,那些树是我从未见过的品种,它们扭曲的躯干象蛇一样纠缠着,颜色五彩斑斓。我不敢进入密林,因为怕迷失方向。林子的边缘地带生长着许多奇异的植物,有的花比桌面还大,呈现出蓝紫色的光泽,还有些花朵象蝴蝶一样在枝头翩翩飞舞,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尽量避开那些植物,但一不小心还是踩到了一条裸露出地面的树根,那条树根忽拉一下盘过来,把我的足腂缠住了,我惊慌失措,正欲挣扎,它又突然放开了我,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我嘘了口气,蹑手蹑脚地绕过那株参天大树,然后看到树背后的草丛中,躺着两个人,两个浑身赤裸的女人。

  我没想到在这里竟能找到自己的同类,顿时喜出望外。但当我看清她们在做什么时,我停住了脚步,感觉脸上发烧。

  那两个女人抱成一团,她们显然在进行某种性行为。我觉得非常尴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但那两个女人已经发现了我。她们抬起头来,眼睛大胆地凝视着我,她们长得很漂亮,身材也极为诱人。我的身体不由自主产生了某种生理反应。这当然逃不过她们的眼睛,因为我的身上和她们一样,没有任何遮挡的衣物。

  “嗨,美男子,过来玩玩嘛。”那两个女人盯着我的下身,我在她们眼里窥见了强烈的欲望。

  我有点害怕,在没有丧失理智之前,拔脚逃了开去。

  那两个女人放肆的大笑声在身后渐不可闻,我抹了把汗,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进入密林深处,林子里除了那些奇形怪状的植物,没有动物的踪迹。好奇心盖过了恐惧,我被那些色彩鲜艳的植物吸引住了,不时地停下来,东瞧瞧西看看。在一株高大的树上长着许多人头大的果实,我路过时,一枝果实俯下来,象一个人在低头瞅着我。这颗果实很肥厚,形状也酷似人脸,我瞪着它看了一会儿,它的果肉突然波动起来,变幻成小文的脸!

  我吓了一跳,只见那颗果实咧开一个小口,对着我笑。天哪,我伸手想去抚摸它,头顶飘下一个声音,“别碰它,有毒的。”我慌忙缩回手,抬头望去。一个人影从树冠上跃下,轻盈地落在地面。这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体纤瘦,但肌肉非常结实。他有一双浅绿色的眸子,“你不知道吗?‘爱死你’的果皮上是有剧毒的。”

  我茫然摇了摇头,“爱死你?这种果子叫爱死你?”

  “没错啊,妖灵岛上的人都知道,你是新来的吗?”他狐疑地打量着我,“这种果实可以根据你的心思变幻出你爱人的模样,引诱你去碰它,虽然死不了,但那疼痛也够你受的。对了,我叫阿述。”他向我伸出了手,热情地说。

  “我叫何方。”我握住他的手,摇了摇。

  “何方?这名字真少见。你是刚从禁地出来的吗?”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你说的禁地,是指那座金字塔吗?”

  “对啊,这里的每个人都是从那里出来的,真有趣,除了诅咒之牢,我们还能来自哪儿呢?”

  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你以前是不是生活在穆?”

  “那当然了,难道你不是?”阿述好奇地望着我,“妖灵岛上的人,大部分都是祭司,因为违反了穆的法律才被关进来。刑期满后,由于穆早已经不复存在,他们无法返回,只好呆在岛上。这里的人,既不能被生的世界接纳,也无法去往死的国度。”

  “听起来蛮悲惨的。”我牵动嘴角,笑了一下,“不过你看起来倒是很乐观嘛。”

  “嘿嘿,其实这地方也不错,风景优美,不愁吃喝,虽然过于安静了一些。对这里的人来说,时光的流逝是毫无意义的,大家的生活极其单调,所以都在变着法子享受美食、性/爱……”

  “难道不能离开吗?”

  “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想走就走?穆的沉没,将唯一通往外界的路堵死了,我们无处可去。”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走,我带你去见先知。”

  “先知?”

  “对,他是岛上最具智慧的人,他的教导会让你心灵平静。”

  我跟随他的背影在丛林中跋涉,阿述不时回过头看看我有没有落下,一边向我介绍岛上的情况。

  “妖灵岛的历史有多久谁也说不上来,先知是这里年龄最老的人,也不过才呆了几百年而已。刚开始,这儿非常平静,没有战乱,没有疾病和死亡,也没有法律的约束,大家尽情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兴许是生活过于平淡了,有人开始不满足,他们厌倦了日复一日的单调重复,认为那是一种更深刻的痛苦,他们宁愿回到充满纷争的乱世去,宁愿生命有个尽头。”

  我心想,这跟我们憧憬的乌托邦理想多么相像啊!可是听了他的话,我开始怀疑那是不是一种理想的生活。

  “后来,来了一些黑祭司,他们迎合了那些人的愿望,把岛上的安逸生活破坏了……黑祭司是什么人?他们是研究黑巫术的,黑巫术是与死亡、痛苦、愤怒、仇恨等阴暗情绪密切相关的巫术。”森林越来越密,阿述拔出腰后的一把刀,开始劈断挡在我们前面的树枝。“他们组成了一个部落,叫血食族,以杀戮、折磨人为乐事。他们把人抓过去,用各种方法加以虐待。那些方法,可真是骇人听闻,不过很奇怪,居然有人愿意自己送上门去!这个岛上,充满了自虐狂和变态的人。”

  我完全能够理解,在这样的地方几百年几千年地呆下去,再正常的人也会发狂的。

  “我来到这里不是很久,许多事,都是听先知说的。嗯,我们到了。”他停下了脚步,望着前方。我来到和他并排的位置,看见一个很大的湖泊横在我们面前。湖水湛蓝湛蓝,蓝得有点不象真的,空气中一丝风也没有,树的倒影仿佛嵌在湖里面,纹丝不动。

  阿述大步跨下水,靠近湖边停着的一艘小木船,他抓住系在船头的绳子,把船拉过来。“上船吧,先知住在湖里面。”我极目了望,湖面一片空荡荡的,连陆地的影子也找不见。阿述敏捷地跳上船去,我只好满腹疑虑地跟在后面。

  船上没有桨,阿述的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那条小船无声无息地向湖中间滑去。我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已经没有什么能让我吃惊了。

  船在湖心停住。阿述对我说,“下去。”我愣了一下,“什么?”他指着水里说,“跳下去。”我看着蓝森森的湖水,反问道,“你是说,从这里跳下去?”他坚定地点了点头,不待我回答,一个鱼跃从船上跳了下去,只听噗的一声轻响,他的身影便被湖水吞噬了。

  湖面马上恢复了平静,一付无动于衷的样子。我看了看四周,周围寂静得有点不自然,眼前的景物就象一幅静物写生,很优美,但缺乏生气。

  我硬着头皮,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湖水有点冰,除此以外,跟岸上没有区别,我可以在水底自由地呼吸。身子在缓慢下沉,犹如置身于一块硕大无朋的蓝水晶内部。头顶上那片明亮的浅蓝正在离我们远去,身边的蓝色变得越来越深,开始发黑。

  下降又持续了一阵子,我看到了湖的底部。那里矗立着一座城堡,阿述准确地落在城堡门口,抬头向我招了招手。我扑通一声穿破水幕,恢复了自由落体。

  我摔在许多透明石头中间,手脚碰得生疼。这时我才发现,城堡周围有很大一片真空,湖水都被隔在空间外面。

  阿述上前敲了敲城堡的门,不一会儿,一群人鱼贯而出,共有四男两女,他们和阿述亲热地打着招呼,并拥抱在一起,互相亲吻对方的嘴唇。

  “我带来一个新朋友,他叫何方。”阿述向那些人介绍我。于是他们面带笑容迎上来,履行同样的欢迎仪式。我很不习惯被陌生人亲吻,如果非得过这一关,我宁可他们亲我的脸颊。但他们可不管那么多,结结实实地把嘴唇贴了上来,包括那两个女孩,而且她们象其他人一样浑身赤裸。

  “我的孩子,欢迎你回来。”最后出来的是一个老人,我在阿述他们脸上看到了崇敬的表情,心想这一定就是先知了。我本以为他会象《魔戒》中的白袍巫师一样仙风道骨,但事实让我大失所望。这只是个四肢短小的老头子,身高不足一米五,脑袋却显得奇大无比,我有点担心他的脖子会承受不了脑袋的重量。

  阿述跪在先知膝下,吻了一下他的脚背。先知把身体转向我,他的黑色眸子深不可测,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内心一览无余地裸露出来,象晾在阳光下暴晒的咸鱼干。

  “你是一个召唤者。”先知说,“你召唤了一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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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他看中那幢别墅是因为它有个地下室。当然,别墅周围的环境也很幽雅,绿草地从门前一直延伸到河边,黄昏时,朝向斜阳的玻璃窗发出耀眼的金光,连屋门前的草丛也染上一片金黄。

  他没有理由不快乐,带给他痛苦的人都消失在了遥远的年代,和永远一样远。图卡,还有凯,那个女人在他心底造成的创伤已渐渐平复。

  爱情从来不会让人快乐,他对身边的女孩如是说。

  那你会不会爱上我?女孩子天真地问他。

  如果我爱上你,就会把你杀掉。他的回答让她们觉得很酷,可是谁也不相信他不是在开玩笑。他从来不喜欢开玩笑。杀掉她们是件很容易的事,只须用手抓住她们纤细的脖子,轻轻一拧……

  他推开地下室厚重的铁门,底下光线很暗,他穿着黑衣,浑然天成地融入地下室的阴影中。黑色,他喜欢黑色,他骨子里流动的血液也是黑的。

  地下室有好多个木箱,箱子的大小足以装下一个身材适中的人。他掀起一个木箱的盖子,从里面拿出两匝钞票,一匝一万,两匝就是两万。他走出屋子,把钱随意地丢在后车座上,然后发动了汽车。

  夜晚,是属于他的。

  城市的夜很漂亮,那些闪动的霓虹灯好象Mai-Yin女暧昧的眼波。他隐在车窗后面,不动声色地观察马路边的女孩。去酒吧找女人很容易,正因为太容易了,他已经失去了兴趣。人生需要挑战。

  他瞄准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独自一人靠在人行道左侧慢吞吞地走着,身上的打扮应付任何形式的幽会都绰绰有余。他看出她刚刚失恋,心情苦闷。于是他让汽车向前缓慢地滑行了一段距离,刚好停在她身旁。嗨,他摇落车窗,把脑袋探出来和她打招呼。女孩停下脚步,她注意到他驾驶的是一辆黑色宝马530。

  “请问唐人街怎么走?”他笑容可掬。

  “你抬头看看。”女孩露出滑稽的表情。他抬起头来,唐人街酒吧的大幅招牌在空中闪亮。

  “你好象不大开心。”

  “关你什么事?”女孩没好气地回答,不过没有拔脚就走。

  “那个人不值得你留恋。”他凝视着她的眼睛,发现那里面掠过一丝讶异。

  “你说什么?”

  “不就是失恋吗?没什么大不了的,失去意味着得到。”

  “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女孩一脸惊讶。

  “如果愿意陪我去喝杯酒,我就告诉你。”

  几分钟后,他们坐在酒吧里。

  “你真的会看相?”她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我,我不大信这个。”

  他笑了笑,他知道自己的笑容很迷人。“你看,我说的情况和你分毫不差,这些事,连你的父母都不知道,你怎么解释呢?”

  “我,我不知道。”女孩喝了不少酒,舌头有点大了,“不说那些倒霉的过去了,如果你真的行,那就帮忙看看我的将来吧。”

  “没问题,你想知道十年后的事,还是马上要发生的?”她正在钻进他的圈套。

  “我对那么远的没兴趣,我想知道马上要发生的。”

  “好吧,那就说今晚。”他看见她很努力地瞪大眼睛,她快要撑不住了。“今晚,你会遇到一个真正的男人,你的人生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哈哈,你真逗,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人。”女孩大笑起来,声音惊动了邻座的客人。

  “你看出来了?那么,为此干杯。”

  “坏蛋,讨厌,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女孩的身子向地上慢慢滑去,他及时伸出一只手,扶住了她。该回去了。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他把女孩放在别墅顶楼的大床上,然后剥光了她的衣服。她仍在沉睡中,丝毫没发觉身边潜伏的危险。

  他从柜子里取出一瓶酒,靠在沙发上慢慢喝起来。酿酒技术退步了,他发觉在这里喝到的酒,没一瓶比得上那个古老的年代。穆的酿酒师,是最棒的。可惜那些技术已经失传,就象他的宗教一样。

  他的宗教叫婆鲁门,是最古老的宗教之一。他们认为,痛苦可以激发人体深处的潜能,所以他们用逼近人类忍耐极限的痛楚来折磨自己,无论虐待别人或者被虐待,对他们而言都是家常便饭。到了后来,几乎没有哪个教徒是四肢健全的了,在他们聚会的地方,到处都是血淋淋的残肢断体和惨无人道的虐待仪式,大家用所能想到的一切方法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

  十八岁的他,是忍受不了这种疯狂的教规才逃离的。不过他无法否认,那血腥的场面确实有吸引他的地方。他经常梦见自己被绑在树桩上,黑祭司将一枚枚烧得通红的铁钉钉进他的身体……他异常恐怖,然而在极度的痛苦中,他体验到了一种从所未有的快感。他感到浑身战栗,仿佛置身于造爱的高潮,不,那比高潮来得更强烈,更持久。从入教的第一天起,那些教义就深深烙印在每个教徒的灵魂里,他们通过一种类似催眠的方式让新人接受教义,不管他离开多远,黑暗都在召唤着他,没一天停止过。

  他喝了好几瓶红酒,酒精让他有点晕乎,不过感觉刚刚好。他拉开橱柜,看见一排闪着寒光的手术刀。那是以前从医院偷出来的,也不能算偷,他是正大光明拿出来的,反正谁也看不见他。几乎所有的东西,只要用得着,他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得到。

  女孩在床上翻了个身,她的酒醒了。当她看见自己赤身裸体的样子时,她害怕起来,倒不是怕被人奸污了,她的害怕源于手脚上戴着的镣铐,她被拴在床上了,而且嘴里还塞着条毛巾。这无论如何显得不大正常。

  周围是空荡荡的房子,装修得富丽堂皇。她开始努力回忆怎么来到这里的,头还在疼,不过她还是想了起来,一个男人,对,她结识了那个男人,是他把她带到这里的吗?他会是个变态狂魔吗?女孩吓得瑟瑟发抖,然后她听到了脚步声。

  “我认识他?哦,当然。”先知低下头,似乎在搜索陈旧的记忆。“他是一个婆鲁门,由于背叛女王,被判了八千五百年的禁锢。这可是个漫长的期限。”他重又抬起头来,盯着我,“今天正好满八千五百年,所以诅咒解除,你被释放了出来。”

  “你不该召唤他,每个加入婆鲁门的人都被下了诅咒,这种诅咒就象附骨之蛆,无论你如何抗拒,都无法摆脱。婆鲁门通过折磨肉体,使精神力得到飞速提升,我不知道他因何加入婆鲁门,但婆鲁门并非一个完善的教派,最终,没有人能逃脱被毁灭的命运。”

  我知道缪塞斯为何加入婆鲁门,是强烈的嫉妒心在作祟,为了打败图卡,得到心爱的女人,他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好了,现在开始今天的第一课,我们走吧。”先知往城堡内部走去,其他人默不作声地跟在后头,我向阿述投去疑惑的一瞥,他摇摇头,向先知的背部一指,示意我跟着他。

  我们穿过一条狭长的走廊,窗外的湖水在地板上投下蓝幽幽的光影。“我们现在去哪?”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阿述。“图书室。”他小声地回答。

  我们进入一个巨大的环形房间,地上铺着柔软的地毯,一圈六米高的书架把靠墙的空间全占据了。房间里很暗,但阿述把门关上后,房间中央突然发出亮光来,光线来自房子正中的一个水晶球,它放在一个金属支架上。先知站在水晶球旁边,我们则盘膝围坐四周。我依然不习惯在异性面前赤身裸体,所以目光躲躲闪闪。反而我对面的那两个女孩子,神色倒是坦然自若。

  “首先是冥思。”先知的话音在空旷的图书室内回荡,“何方,也许你还没有真正尝试过与自己的心灵对话,其实那很简单,就象你在诅咒之牢里所做的那样。”

  我环视周围的人,他们已经闭上眼睛,沉浸于冥思苦想之中。当然,这很容易,我在那个黑牢里已做得足够多了。我闭上双眼,心中思潮翻滚,还有机会重返我的世界吗?这问题让我很烦恼。缪塞斯利用我的身体在做什么?我还能见到小文吗?哪怕只见上一面……

  “问题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就象树上的果实,熟了就会掉下来,你无须寻找答案,答案自然会来找你。”我睁开眼,看见先知笑咪咪地注视着我。“没什么可担心的,孩子,集中你的精神,你会发现自己无所不能。”

  我的鼻子嗅到一股难以形容的香气,一激灵,醒了。其他人都端坐不动,只有我身子歪倒在地,口水从嘴角挂下来。“你睡着了?”对面的女孩友好地问我。我顿觉脸上发烧,别人在冥想,我却睡得昏天黑地的,而且姿势这么不雅,真是丢脸。

  阿述说,“现在是午饭时间,吃东西吧。”我们的脚边摆满了各种水果,异香扑鼻。我饿坏了,见先知不在场,便大把抓起果实往嘴里送。那些果实的形状和味道都很独特,我敢肯定,地球上没有那样的品种。阿述等人见到我这副饥不择食的模样,皆忍俊不禁。

  填饱肚子后,大家开始翻阅图书室内的书。我也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那本书是写在羊皮纸上的,页边已经有点磨损了。我看不懂封面的文字,不过觉得字体很眼熟,好象在哪儿见到过。我很快想了起来,这些字跟刻在铜镜边框上的很相似。

  我把手上的书塞回原处,百无聊赖地踱来踱去。阿述拉住我,“怎么不看书?”我无奈地说,“我不认识字。”阿述笑了起来,“这里的书需要用心去读,而不是眼睛。”他把一本书递给我,我好奇地翻开第一页,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页面上的字在发光,它们象灰尘一样漂浮起来,拼凑成一张人脸,先知的脸。

  我揉了揉眼睛,心里叫道,我操!先知在书中抿嘴一笑,笑容带着蒙娜丽莎式的神秘。“这本书的内容是关于黑巫术的研究,相关的书籍书架上有很多,这是第四册,如果你对婆鲁门感兴趣,那就挑对了。”

  我盘腿坐下,这个姿势虽然不大舒服,但在没有桌椅的情况下,只好将就了。

  “婆鲁门的教徒不是很多,因为正常人很难接受这样极端的教义,他们行动诡秘,这是由于在二十三纪七十年,僧侣行会通过了一项规定,将婆鲁门清除出正统教派。这使得他们不能明目张胆地招募教徒,不过也为其涂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这种神秘感对有些人来说,是具有吸引力的,他们出于某些隐密的需要,往往会受其诱惑……”先知的头像每说完一段话,书就会自动翻到下一页,甚至闭上眼睛我也能听见他的叙述。

  “婆鲁门的不完善性在于,肉体对痛苦的承受力是有限度的,当突破这个极限时,婆鲁门将毁灭自身,所以归根到底,这是一种毁灭性的宗教,它的终极目标是自我消灭。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并不一定是错误的,新生总是孕育在破坏中,人类也只是宇宙的一份子,一个片断,每一个物种都以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他们建立一套价值体系和属于自己的规则,并努力将其推而广之,希望使之成为凌驾于万物之上的规则。可是当这种规则超出了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或者触犯了另一个更强有力的物种时,他们就大难临头了。即使宇宙中最强大的物种——神,他们的意志也不是永恒的……”

  我有点头晕脑涨,合上书,那个头像随即消失了。“孩子,你需要休息一下。”不知何时,先知已经站在我面前。

  “这个世界,真有神的存在吗?”我提出心中的疑问。

  “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神,这就是我们修行的目的。至少,在穆的历史上,象图卡这样的祭司,就迹近于神了。”

  “可他还是无法挽救穆,甚至也救不了凯和他自己。”

  “你怎么知道他挽救不了?穆的沉没对人类来讲可能是个悲剧,但对于宇宙而言,又算得了什么?人们祈求神的佑佐,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却因为神没有帮助他们战胜绝症,或者没有帮他们猜中彩票的号码和惩罚那个作恶多端的歹徒,就动摇了心中的信仰,认为神是不存在的。可是神没有义务为你服务,实际上,这样的神除了你自己,没有别人。对于神来说,善与恶并无分别,你能分辨一只蚂蚁的好坏吗?同样,人类的标准又如何适用于神呢?你无法用凡夫俗子的思维去揣测神的想法,去揣测图卡的想法。”

  我低着头,思考着他的话语。这是第一课。

  我们回到岸上时,天已经暗下来,我问阿述,“光线是从哪里来的?我直到现在也没看见太阳。”阿述说,“这里根本没有太阳,至于光线的来源嘛,我也不清楚。”

  “你没有问过先知吗?他总不会不知道吧,他好象无所不知。”

  “他告诉我,妖灵岛并非真实存在的,它只是意念的产物,我们头脑中有黑夜白昼的概念,所以就有了昼夜之分,所以你不要老是用现实世界的观念来衡量这个地方。”

  “可是照这样说,应该有太阳才对呀,因为我们的头脑里已经习惯了太阳的存在。”

  “喂,你真是死脑筋。”旁边的女孩叫起来,我记得她的名字叫亚拉,人很活泼。“可是也有人不喜欢太阳啊,要是这部分人够多,意志够强,他们让太阳消失也没什么奇怪的。”她挑衅似地看着我,“比如我的读心术比你强,我就可以猜到你心里在想什么。”

  “你,你会读心术?”我想起了缪塞斯,“你能看到我脑子里的想法?”

  亚拉微笑道,“虽然我不是很精通,但我也能看出点东西,你愿意让我试试吗?”

  我犹豫了一下,好奇心促使我答应了。亚拉用她的红眼睛盯着我,让我想起了兔子的眼睛或者红眼病人,当我第一次面对他们颜色各异的眼珠子时还真有点不适应。“嗯,我知道你喜欢一个女孩,她叫苏小文,还有,你刚才好象想到了某种动物,它有长长的耳朵,还有红红的……”她突然回过神来,生气地说,“好啊,你在用那只动物影射我!”说着她握起拳头,做出要跑过来打我的样子。

  “真是了不起!”我只好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我只能捕捉到某些强烈的思想,对于那些隐藏得很深的思想,就无能为力了。如果你的意志够坚定的话,我甚至一点也读不出来,比如我每次都读不出阿述心里在想什么,而他总能准确无误地读出我的心思。”亚拉看了阿述一眼,脸上突然红起来。我虽然不会读心术,但我相信亚拉一定喜欢阿述,这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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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掠过一颗星星,又一颗,接着,无数的星星象雨点一样划过天际,景象十分壮观。我望着天空,惊叹道,“阿述,流星雨吗?真是美不胜收!”

  “不,他们是人的灵魂。”阿述说。

  我张大了嘴巴,“什么?”

  “妖灵岛上空的每一颗星,都是一个活着的灵魂。他们在妖灵岛外的无限虚空中永恒地飞翔。”另一个女孩喃喃说道,象在吟一首诗。

  “不要接近岛的边缘,否则,你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阿述警告道,“你不会希望永远呆在寒冷的天空中吧。”

  白天,我和他们去先知的湖底城堡上课,夜间因为我们不需要睡眠,所以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岛上四处游荡。我们走了很多地方,足迹所及之处,至少有我生长的城市那么大,然而据阿述说,这不过是妖灵岛很小的一部分,那么这个岛到底有多大呢?我想象不出来。

  阿述带我看了那口井。之前我并不知道他的用意,一口水井有什么好看?这个岛上有很多匪夷所思的东西,比水井有趣多了。但他的神情郑重其事,让我觉得,那个井不简单,里边一定隐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

  井藏在一圈浓密的草丛中,杂草有一人多高,不进到里面去,根本发现不了那口井。草象章鱼的触须一样动个不停,看起来有点恐怖,我问他是如何找到那口井的,他没有回答,只是神秘地笑了笑。我发觉他的笑容和先知越来越象,充满了讳莫如深。

  我扒在井口,向井底望去。井下有水,水发黑,感觉很深,水面浮着我的影子。我的心跳又恢复了正常,我没有看到任何值得惊奇的东西。

  “井底下没什么,很平常。”我瞪着阿述,“你大老远把我带过来,就为看这个?”要是阿述不能做出一个好的解释,我相信自己会发火的。

  “这不是一个水井。”阿述慢条斯理地说,“很多年前,它是通往穆的唯一途径。所有从诅咒之牢释放出来的犯人,都经由这里回到穆。”

  “很多年前?那么现在呢?”

  “穆已经不存在了,现在这个井通往哪里,谁也不知道。它是岛上为数不多的难解之谜中的一个。”

  “那么有没有人尝试到底下去呢?”

  “当然了,每年都有,那些活得不耐烦的人会从这里跳下去,然后再也回不来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我捡起一块石头,扔进去,没有任何回声,那层黑水仿佛是虚幻的物质。石子下落很快,越变越小,终于连一丁点影子也看不到了。

  我赶紧离开了井沿。

  “任何两个相对的事物,都没有绝对的界限,生与死也一样。如果这只手是生……”先知举起左手,“这只手是死。”他举起另一只手。“那么……”他把双手合拢,“我们就是两只手之间的空气。”

  “我们记得生前的事情,却不知道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所以生是过去,我们是现在,死是未来。我们无法预测未来,但是,既然我们身上带有生前的影子,那么也必然反映某些死后的状况。”先知的目光扫过众人,“死后的世界不是终极归宿,因为过去、现在和未来总是相对而言,现在会成为过去,未来也会转变成现在。如果把我们看成过去,死后的世界就是现在,那么未来呢?”他把十指交叉在一起,仰视房顶,“生与死犹如岩石的横截面,层层叠叠,每个人都有无数个前世今生,这是精神不死理论的基础。”

  “既然如此,为何我们关于前世的记忆是一片空白呢?”我提出了疑问。

  “这里提到的前世今生,和人们常说的不是同一个概念。它是空间概念,而非时间,时间只有在某个具体的空间内才有意义,它不能脱离其存在的空间。中国古代关于冥界的传说中有个很有趣的东西——孟婆汤,转世投胎的人喝了它,就忘记今生所有的经历。虽然这个传说是错误的,但孟婆汤的隐喻不乏可取之处。思维总是和时间密不可分,就象时间不能脱离空间一样,思维也无法脱离时间,再短暂的思维也需要时间的参与,否则一切为零。既然一个特定的空间只能有一种时间,那么我们的记忆当然也无法跨越不同的空间,当精神从一个空间过渡到另一个空间,所有的记忆便留在了原来的地方,这跟喝了孟婆汤是同样道理。”

  每次上完课,我们都要进行一项测试,以检验冥想的成果。这个测试就是大家轮流把手放在房子中央的水晶球上,水晶球会发出亮光,光的亮度与我们意念的强度成正比。阿述的手放上去时,水晶球的光通常是最亮的,而我总是最暗淡的一个。不过几星期后,我已经快赶上亚拉了,这让她很不高兴,因为在我面前她再也臭屁不起来了。

  尽管阿述告诫我不要靠近岛的边缘,可我还是抵挡不住好奇心,和另一个女孩菲敏偷偷跑到了那里。

  岛的边沿象刀切一样,几尺开外就是无穷无尽的虚空,白色烟云在我们面前盘绕不去,似乎随时要扑上来,把我们拖到虚空中去,这时我才感觉妖灵岛只是漂浮在宇宙间的一粒微尘。

  我们呆了很久,我仰躺在地上,把手臂枕在脑后,望着头顶绚丽的灵魂之雨。那些光点从暗黑的天宇划过,象滑落脸颊的泪珠。

  “你流泪了。”菲敏提醒我。我赶紧擦掉眼角残留的泪水。“你在想你的爱人。”她的读心术比亚拉强。

  “是的,我很思念她。”我叹了口气,“只要能回到她的身边,我做什么都行。”菲敏用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说,“问问先知,也许他有办法帮你。”我点了点头,说,“谢谢你。”她莞尔一笑。

  她的笑容僵死在脸上,而我则被她胸前喷出的血溅了一身。我低下头,看见她的胸口破了个洞,一截锋利的箭尖露出来。我退了一大步,听到耳边锐利的破空声。

  有人偷袭我们!

  我扑倒在地,几枝箭越过头顶,扎在空地上。我的皮肤因感受到箭杆散发出的寒气而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紧接着,我身后的树林中传出了阿述愤怒的呐喊,兵刃的交接声。菲敏倒在我身上,我一把抱住了她。几个人影向我这边飞奔而来,阿述的声音大叫道,“快跑,何方,快跑!”我乖乖地扛起菲敏,向另一个方向跑去。背后有个脚步声越逼越近,不知是敌是友。我猛一回头,看见一张狰狞的鬼脸,鬼的手里握着柄弯刀,高高举起。

  我吓得魂飞魄散。

  刀光一闪,鬼的脑袋被从后面劈成两半,脸上的面具滑落下来。阿述一把拉起我,喊道,“跑,快跑!”那个鬼踉跄了几下,从地上摸到被削掉的头盖骨,捡起来拿在手上,狂笑不止。

  我和阿述发了疯般跑去,三道人影在背后紧追不舍。我们施展了飞翔术,一株株参天大树迎面扑来。然而追兵的速度一点不比我们慢,加上背负着菲敏,我们始终摆脱不了他们。

  “去那边。”阿述突然拉起我的手,折入另一条路。

  不一会儿,我们眼前出现了金字塔巨大的侧影,阿述停下了脚步,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回头看去,身后几十丈远的地方,三个黑皮肤的面具人站在原地,盯视着我们,那藏在面具后的凶恶目光让我不寒而栗。

  我们已经耗尽了力气,再也跑不动了。不过很奇怪,他们没有追过来,过了片刻,那些人一个个转过身,消失在丛林的阴影中。

  阿述气喘吁吁,身上湿透了。我想起怀里的菲敏,赶紧探察她的伤势。阿述说,“不要紧,她已经截断了知觉,不会感觉到疼痛的。”我端详着她的脸,菲敏的表情很平静,象睡着了。我放下心来。

  “那些是什么人?”

  “血食族。这是我第二次遇上他们,真恶心!”

  “那个以杀戮为乐事的部落?他们为什么不继续追赶我们?”

  “因为我们进入了禁地。”他的目光紧盯着金字塔的入口,神情紧张。“走,我们赶快离开这里。”他在菲敏的伤口上摸了摸,那支箭象冰一样融化了,菲敏的胸前只留下一滩水渍。她睁开了眼睛。

  阿述迫不及待地站起来,刚才逃命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慌张。难道金字塔里潜藏着什么危险?可我上次出来的时候,没遇到任何意外啊。

  “他们害怕看守。”阿述没有理会我的疑问,直到我们走出很远,进了树林,他才如释重负地说,“看守的职责是监护禁地,他会抓住任何入侵者,把他们的灵魂吃掉。”

  “可是,我没有在里面发现什么活物,除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他笑了起来,“也许吧,它有很多化身,你只是没见到它邪恶的一面而已。”

  我想起小女孩银灰色的瞳孔,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站在阳台上,迎着月光褪下血迹斑斑的裤子。他的大腿布满深浅不一的伤痕,有的还在流血,他拿着刀,在上面又加了一道,看着红得发黑的血从表皮下渗出来,他感到了一丝满足。

  这副臭皮囊限制了他的行动,使他感觉自己的力量大不如前了,而且减弱的趋势仍在继续。

  这让他很烦。

  妈的,他恨恨地骂了一句,我可不想变成一个象何方那样的窝囊废!想起何方,他的嘴角又露出了笑意,这家伙不知道发疯了没有,但愿还没有,否则就无趣得很了。他开始觉得把何方赶走有点操之过急了,这让他失掉了很多乐趣,猫戏耗子的乐趣。权势,金钱他不需要,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他都不感兴趣。无可否认,他当时害怕了,害怕何方找到一种对付他的办法。现在回想起来,他又不禁嘲笑自己的胆怯。

  他慢慢踱回房间,往杯子里加入一点红色的液体。不久前,他刚刚找到一种比酒更美味的饮料,这种饮料让他精神振奋。他静静地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对于穆来说,他可能是最后一个幸存者了,他不同于世界上的任何人,这种不同在给予他优越感的同时,也带来深入骨髓的孤独。当同时代的人皆长眠于海底,只剩下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这感觉简直和到了世界末日没什么区别。

  他拿起杯子,把那杯饮料喝掉的同时,似乎也将孤独一饮而尽。他抹了把嘴角残留的红色液体,眼角瞥见桌上的一本通讯录。何方留下的通讯录。

  他随手翻了翻,视线落在其中的某个名字上。哦,他笑起来,有意思,绕了一大圈,居然又回到了原点。

  程婴下了班走出电梯时,迎面看见一个男人拿着束郁金香站在大厦门口。她停住了脚步,考虑是否改走后门出去。但那个男人已经看见了她,急步向她走来。

  “你好吗?”他笑得很诚恳。

  “唔,还行。”她避开了他的视线,心里打鼓。

  “送给你的。”他把花递上来,她存心让他下不来台,所以没有伸手。几个同事围了过来,拍着他的肩膀,“嗨,何总,哪里发财啊?”他笑着与他们调侃,末了说,改天请你们喝茶。同事们识趣地退开,“好,说话算数啊。”他笑道,“跑不了的。”

  她心想,该说再见了。这时他转过身面对她,“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你说吧。”她冷淡地道。

  “你没吃饭吧?离这不远有家日本餐厅,咱们边吃边谈好吗?”

  她想说晚上已经约了人,话到唇边,却成了“好吧。”在他热辣辣的注视下,她觉得自己的大脑有点不受控制。

  一顿饭就把程婴辛辛苦苦筑起的防线冲得七零八落。他依旧是那么风趣,唯一的改变是比以前更沉稳老练了。他就象一个训练有素的剑手,每句话总能命中她的心坎。好几次,她被逗得开怀大笑,而所有的防备也在笑声中消解于无形。

  当她低头看表的时候,发现天已经很晚了,快乐的时光总是显得短暂。

  吃完饭,他开车送她回家。到了楼下,她正想打开车门出去,他按住了她的手,“还记得那些美好的从前吗?”

  噢,她怎么可能忘记?程婴觉得自己一辈子也忘不掉,那个狂乱而甜蜜的夜晚。她的眼睛湿润了。

  他的手臂伸过来,将她揽入了怀中。程婴没有注意到车顶的后视镜里面,他的笑容。

  如果她注意到了,结果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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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回去并不是没有可能。”先知沉吟良久,终于开口了。他的皮肤随着水晶球的光泽不停变幻着颜色。“你跟我们不一样,你的身体没有死亡,所以理论上,你仍然有重返生之世界的可能。”

  我不安地盯着他,等待他说出“但是……”把我的梦想残酷击碎。

  “有很多门可以通往生之世界,这些门总在时刻不停地变换。把你带到这里来的,是一个固定不动的门,这道门是大祭司创造出来的,我们谁也没有能力复制一个。但我可以帮你找到一个门,并把它暂时固定住,你可以通过它到达你想去的地方。”每个人的脸上都呈现出期待的表情。他的目光变得捉摸不定,“不过,所有的门都在禁地里边。”

  大家面面相觑,阿述吹了个口哨,“也就是说,想接近那个门,先得通过那该死的看守。”我看见其他人的眼中或多或少露出了恐惧。

  房间内一片静默。

  “看守只有一个,我们有八个。”阿述咳嗽一声,打破了沉寂。“我们都是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在这个地方这样活着,就算活到天荒地老又有什么意义?我想做点有意义的事,何方,我和你一道去。”

  我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正想回话,亚拉把手高高举起,“我也去!”然后另一个人大声说,“算我一个。”接着是菲敏,以及所有的人。

  我眼圈一热,望着那一张张亲切的面孔,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先知轻轻叹了口气,从脖子上摘下一条项链,递给我。“这是钥匙,它可以帮你打开回去的那道门。”项链上挂着块形状怪异的物件,象一颗石化了的动物牙齿。

  我把项链紧紧攥在手心。先知摆了摆手,“你们走吧,我想一个人安静一会。”他弯着腰慢慢走出了图书室。这一刻他给我的印象,只是一个孤独、衰弱的老者。

  原本漫长的黑夜在感觉中变得异常短暂,我们围着一堆篝火,用心灵彼此交谈。这可能是我在妖灵岛渡过的最后一个夜晚了。

  满天的流星终于消逝了,阿述站起来,踢了踢脚边即将熄灭的火堆,“朋友们,出发吧。”大家的目光都指向我,他们无声的鼓励让我原本有些动摇的信念重新变得如金刚石一样坚定。

  没什么能够阻挡我了。

  程婴挪动了一下身子,立刻痛得吱牙咧嘴,胳膊上的绳子箍得很紧,已经深深陷入了肌肉里。地下室很黑,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她努力回忆,自己在这里呆了多久?八小时?还是十小时?她觉得口很渴,急切地需要喝点水。

  那个恶魔,变态狂……她一想起那顿可怕的晚餐,胃部就一阵收缩,不过她已经没什么可吐的了,地下室里充斥着一股呕吐物的酸臭味。她慢慢打了个滚,想离开墙边放着的冰柜远一点。她知道那里面是什么,她希望自己永远不曾知道。

  那里边的东西,相信任何人看了都会记忆深刻。

  那天晚上,她留何方在家过夜,他们重温旧梦,一直胡闹到凌晨四点才鸣金收兵。她累坏了,第二天上班心神恍惚,把一份报告打错了好几次。好容易捱到下午,他过来接她,他们去了他的别墅。然后,她再也没有踏出别墅一步。

  她觉得肉的味道有问题,不象鸡肉,也不象牛肉,还有那瓶酒也不对,她只喝了一口,觉得有股子腥味,还涩涩的。“这是什么肉?”她皱着眉头问他。

  “人肉。”他用刀叉叉起一块,塞进嘴里大嚼。

  她以为他在开玩笑,“恶心!说真的,到底是什么肉?味道怪怪的。”

  “说真的,我不喜欢开玩笑。”他的嘴巴不停地一动一动,眼睛盯着她。她突然有点害怕,觉得他嘴唇上红红的液体象是血。

  “呃,我该回去了,明天还要上班。”她推开前面的餐具,站了起来。不知怎的,她突然想逃离这个窗帘紧闭的房间,太压抑了。

  “坐下。”他冷冷地说。

  他的态度让她很惊讶,胸口有股无名火在一蹿一蹿,“我要走了……”

  “我叫你坐下!”他猛地瞪起眼睛,把手中的刀插进桌子里。她从来没见过他这般凶神恶煞的模样,被吓坏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绕剿身边,搂住瑟瑟发抖的她,温言劝慰。“你哪也不用去,这是你的宫殿,你就是这里的女王。?/p>

  “可……是,已经很晚了,我不能不回家……”她缩了缩身子,怯怯地说。她觉得他的神态、语调和以前大不一样,好象变了个人。

  “你要我重复多少次?你这个贱货,你的眼里只有他吗?”他的眼中闪着狂乱的光,象只欲噬人的野兽。她害怕极了。

  “他算个屁!”他甩了她一记耳光,她的半边脸顿时肿了起来。

  “做这些菜,你知道我花了多少功夫?还有,新鲜的人血和葡萄酒混合,是不是别有滋味?”他老鹰抓小鸡似的拎起她,把桌上的肉大块大块往她嘴里塞。她想,他一定是疯了。

  然后,他带她去了地下室,让她看了冰柜里的东西。

  她晕了过去。

  门外漏进的光亮将地下室的黑颜色冲淡了一些,程婴艰难地转过脖子,看见一个黑影站在门口。

  她赶紧闭上眼,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里。他回来了。

  她感觉到他慢慢走过来,在她面前停住。她装作昏迷未醒,然而身体却抖得象风中的树叶。

  “亲爱的,这样子一定不舒服吧?”他的手指在她干裂的嘴唇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开始给她松绑。

  她的脑子飞速运转,那扇门就在他背后不远处,也许只有三四米,如果用脚或者拳头出其不意地袭击他的下身……她学过的女子防暴术或许能派上用场。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别犯傻。”他的手停了下来,“我对你的态度……”他向墙角的冰柜瞟了一眼,“取决于你想不想做一个乖女孩。”

  她刚刚积聚起来的勇气完全崩溃了,象一付多米诺骨牌。

  我们通过大殿时没有遇到任何阻挡,这并未使大家放松戒备,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的危险还在前方。

  “怎么打开门呢?”亚拉的话音刚落,我脖子上的项链突然射出光来,那颗牙齿开始发热。迷宫大门悄无声息地滑到了一旁。

  我们不安地对视了一眼,向那条明亮的甬道行去。甬道里很静,静得我们的心跳和呼吸声听起来跟擂鼓似的。“别怕。”阿述拍了拍亚拉的背部,她的脸色苍白得厉害,我向身后看去,其余的人虽然神情凝重,但还算镇定。

  我在出发前问阿述为什么不带武器,他回答说,任何武器对看守都是不起作用的,我们可以倚靠的,惟有内心的信念。

  在第一个岔道口我们停住了,该走哪条路呢?我前行了几步,牙齿项链的温度在冷却。不是这个方向。

  这时我们听到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声音极其锐利,之所以觉得锐利是由于我们的耳膜感到针扎般的疼痛,难受极了。

  它来了。阿述的眸子显得更绿了,有点象石缝内生长的苔藓。亚拉花容失色,两只手紧紧拽住他的胳膊。

  “何方,你走!我们引开它。”有人推了我一把。

  我回头飞快地看了他们一眼,毅然拐进了右边的那条岔道。现在可不是依依惜别的时候。

  我拔脚飞奔,脑子里接收到其他人发来的讯息。他们叫我快跑、快跑,千万别停下。我们的心灵穿越空间,依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感觉到他们化整为零,分头跑进不同的岔道。

  接着,看守出现了。

  菲敏停下了脚步。她的前方站着一个小女孩,正用银色的眼睛瞪着她。

  菲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里,她慢慢向后退去,感觉脚跟有点发软。

  小女孩裂开嘴巴,令人难以置信的,她的嘴巴越裂越大,居然将整张脸都覆盖住了!她的身上长出了数不清的手,数不清的眼睛,那些眼珠都是银白色的,象死鱼眼。

  它向菲敏扑过来,速度快得象一道光。

  它的形象旋即在我脑海中消失了,我突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心脏象被利刃狠狠刺了一下。

  前天晚上,我缠着菲敏带我去岛的边缘,她答应了我。我们避开其他人,偷偷地跑到那个危险的地方,我记得自己因想念小文而流泪时,她象姐姐一样摸着我的脑袋,柔声安慰我。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孩子啊!

  现在,她被吞噬了。

  我差一点就要掉头回去,告诉他们我放弃了,我不能让这么多人为我做无谓的牺牲,这简直成了拯救大兵瑞恩的情节了。但我克制住了自己,现在回头已经太晚了,只会让菲敏的死变得毫无价值。

  我继续奔跑,从一条岔道转入另一条,眼前的甬道跑不完似的。他们的灵魂一个接一个消失了,我的心里只剩下一个信念——向前,一直向前。我已经来不及悲伤。

  脖子上的项链越来越热,甚至有点发烫。我知道,离目的地近了。

  皮肤上的剧痛让我差点喊起来,我低头看见那颗牙齿变得通红,象一块火炉中滚落出来的煤。我停下来,盯着眼前的墙壁,那上边出现了一道黑黑的缝,慢慢张开。

  我找到它了!

  阿述的讯息从远处传来,“何方,你找到了吗?”他的讯息中充满了焦虑,我这才发现,只有亚拉和他的精神仍在活动,其他的人……我再也不敢想下去。

  “我找到了!找到了……”我发出讯息,可是得不到他的回应。不!我脚一软,几乎瘫倒。泪水从眼眶涌出,模糊了我的视线。

  “你找到了!”是亚拉的声音。

  我近乎疯狂地大喊,“是的,我找到了,亚拉,你快逃吧!”那条项链剧烈地燃烧起来,我看到墙上的裂缝正在飞快地合拢。

  亚拉的声音显得很平静,“那太好了,何方。你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我也一样。”她微弱的讯息低下去,再也听不到了。

  我挤进那道利齿般合拢的缝隙里,听凭黑暗将我吞没。项链已经烧成了白灰,在我颈部留下一圈无法磨灭的伤痕。

  荆玲今天有点心神不宁,老是感觉会出什么事。几分钟前她刚刚和林渝通过电话,她找他是为了打听何方的电话号码。

  “林哥,你最近有没有碰到方哥?”

  “这段时间我很忙,没空。你有什么事?”

  “嗯,我的手机前几天在车上让偷儿摸了,我换了新号码,何方不知道。”

  林渝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丫头,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岂止喜欢啊,简直爱死他了。”她格格笑。

  “好了,你把新的号码给我,有空我会转告他。”

  荆玲想了一下,说,“这样吧,还是你把他的号码给我,我自己打给他。”她怕林渝一回头就把这事忘了。

  “也好。” 林渝报出一串手机号码。她记了下来。

  她在手机上摁下那串号码,不知怎的,心里有点紧张。几个月没见他了,她发觉自己很想他。这可不多见,她当然清楚他们之间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他对她来说,就象天上挂着的月亮,好看,但永远摸不着。我也没指望什么,看看也好,就当望梅止渴。她安慰自己说。

  按到最后一个数字时,她的手指停了下来。她忘了,这几天身上不方便,所以连KTV也没去,整晚泡在酒吧里。她犹豫了一下,合上手机。还是过几天吧,她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

  从酒吧出来,电光在夜空中张牙舞爪,一会儿把天空照得雪亮,一会儿又恢复乌黑的本色。在黑白交替中,炸雷一个连着一个,旁边停车场内的轿车报警器响成一片,搅得整个世界不得安生。荆玲招了辆的士,刚坐进去,豆大的雨滴便没头没脑下来,把车窗砸得啪啪响。

  不止楼梯口,整幢楼都黑得不同寻常,只有几个窗口透出点微弱的烛光,在风声中摇摇曳曳,孤苦无依的样子。

  荆玲知道又停电了,她快步踏上楼梯,木制的楼梯在脚底下咯吱作响。这幢楼快成危房了吧,她有点担心它会在暴雨中塌掉,也许该换个窝了,为了省钱把命搭上,不值得。

  进了房子,她踢掉高跟鞋,把身上淋湿了的衣服脱下来,只剩一条三角裤头和胸罩,两者还都是半透明的。她已经习惯了在家中这么穿着,她住在顶楼,周边又没有高楼大厦,不必担心春光泄漏。

  蜡烛放在桌上,伸手可及,天气酷热难当,整个城市早已实行了电力限量供应,荆玲住的地方属于荒郊野外,一礼拜少说得停三次电,所以她准备了充足的蜡烛。

  啪,她用打火机点燃蜡烛,走进洗手间。在拿墙上的毛巾时,她不经意瞥了镜子一眼,觉得镜子里的自己眼神有点怪异。

  我看见荆玲出现在镜子前的时候,心里冒出的念头是——先知的计算出了错误!我本应出现在小文的房子里,他却把我送到了这里!

  不过情况还不算太糟,毕竟荆玲认识我,要是他把我送到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里,才叫麻烦。

  我看见她在瞪着我,显然,她发现了异常。我舒展开面部肌肉,用尽可能柔和的声调说,“小玲,我是何方,还记得我讲的那个故事吗?”

  荆玲尖叫了一声,把手中的蜡烛向我掷来。蜡烛摔在镜子上,蹦出几滴火星,所有的影像都消失了。

  荆玲吓坏了。她转身砰的一声撞在门上,额头起了个小包。要不是外面下着暴雨,再加上身上几乎什么也没穿,她肯定会一直跑到马路上去。

  她扒在房门口,眼睛死死盯着洗手间的门,不管那里出来什么东西,她都会不顾一切地逃跑。然而,洗手间里什么动静也没有。

  荆玲冷静了一些,她想到了林渝。也许只有他才会相信她所看到的一切。

  她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林渝睡得正香。他没好气地问,“谁啊?”

  “是我。”她的声音仍在颤抖。

  他不耐烦地说,“小姐,你在美国吗?知道现在几点?”

  “对不起,我有件事非跟你说不可。”她结结巴巴把刚才见到的一幕说出来。

  “你有病啊!”林渝猛地挂断了电话。

  荆玲定了定神,开始对刚才见到的一幕产生了怀疑,难道那只是自己的幻觉?她不是个胆小的女孩,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的欲望驱使她重新拿起蜡烛,战战兢兢地推开了洗手间的门。

  我坐在黑暗中,陷入了绝望。我得承认,小玲做了个明智的决定,当初我应该也象她那样,对超出常理的事物避而远之。可我却象只扑火的飞蛾,硬生生地撞到火焰上去,被烧成一团灰。

  镜子再度亮了起来,小玲去而复返。

  她的脸庞虽然布满惊恐之色,但这回并没有把蜡烛扔掉。这让我看到了希望,“听我说,小玲。我真的是何方。”

  “我才不信你的鬼话,何方好端端的,怎么会跑到镜子里去?我知道了,你一定是那个缪塞斯!”

  “不,那个何方是假的,他才是缪塞斯,他占有了我的身体!”我好容易抑制住激动的情绪,我不想把她吓跑。

  “哼,你以为我会相信?”她露出嘲讽的笑容,这反而让我放心下来,至少她愿意听我说话了。

  我的脑中灵光一闪,“小玲,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个笑话吗?医生和皮匠?”

  她的神情迟疑起来,“可是,这也不能证明你是真的何方。”

  “但至少可以证明他是假的。我和现实中的何方,我们两个人只能有一个真的,对不对?”我见她漠然不语,接着说,“你可以给他打个电话,如果他不知道那个笑话,谁真谁假不就明摆着了吗?”

  她眼睛一亮,说,“好,我马上去打电话。”转身走了出去。

  我只能祈祷缪塞斯对我的了解,还没有达到事无巨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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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到一分钟,小玲就回来了。一看到她,我心头的大石轰然落地,谢天谢地,他不知道。

  小玲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喃喃说道,“我真不敢相信,真不敢相信……”可是她的眼睛告诉我,她已经相信了我的话。

  “他是怎么把你弄进去的?”

  “说来话长,小玲,你先让我出来吧。”

  她望着我,“我该怎么做?”

  “叫我出来。”我说。

  她依言对着镜子喊了一句,“你出来吧。”

  我面前的墙壁活动起来,小玲的形象晃荡得厉害。我迎着墙壁撞去,又看到了那道极明亮的闪光,而后是黑暗、冰冷,仿佛一下子跌入了地狱。

  我的视野中有个模糊的人影,它像一幅抖动的画,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我的视觉正在恢复。

  哦,天哪!小玲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惊异的表情凝结在脸上。

  我回来了。

  小玲伸出手来试探我的身体,结果什么也没碰到。我微微一笑,捉住她的手。她像触了电,本能地往回一缩,瞪大了眼睛。

  “怎么会这样?”

  “用意念。”我张开双臂,给了她一个热烈的拥抱。“我不知该怎样表达我的谢意。小玲,谢谢你!”

  她的身体由于过于紧张,绷得象一张弓。我拍了拍她的脊背,试图使她放松下来。

  几分钟后,我和穿戴整齐的小玲跑下楼梯,闯入倾盆大雨中。街上车辆寥寥,小玲手里的雨伞根本顶不住肆虐的暴雨,她的长发湿淋淋地粘在肩膀上,嘴里发着牢骚,不知是在抱怨天气,还是在抱怨我,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我们等了好久,才发现一辆打着空车标志的出租车停下来。司机打量了小玲几眼,大概觉得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冒着大雨外出很不寻常,“小姐,你去哪?”小玲把林渝的住址报给了他。

  那中年司机是个话痨,一会儿埋怨天气,一会儿又说客人少,生意难做,一路废话不断。小玲一句也没搭理他,眼睛直盯着我。我笑了笑,开始把自己的遭遇告诉她。

  中年司机停止了唠叨,眼睛从后窥镜内贼溜溜地注视小玲,我知道是小玲变幻不定的表情惹了祸,于是在她耳边说,“看,司机在注意你,他可能觉得你心理不正常。”小玲狠狠白了那个司机一眼,后者连忙转过了头。

  到了林渝楼下,我猛按他家的防盗门铃。刺耳的铃声响了一次又一次,最后一个愤怒的声音在对讲器里嚷道,“妈的,谁啊?”

  “是我,何方。”我回答。

  他愣了一下,“你们他妈的都不用睡觉吗?”

  “快开门,我有急事。”

  “急你个头!”林渝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按下防盗门的开关。

  不出所料,看见门外只有小玲一个人时,林渝一脸错谔。“你们玩什么鬼名堂,何方呢?”他把小玲拉到一边,往楼道里探头探脑。

  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嘿,看什么?”他整个人顿时像中了定身法,一动不动。小玲在旁边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让林渝安静下来。当然小玲功不可没,如果没有她在场,想让林渝相信我,势必要艰难许多。

  “我需要时间冷静一下。”他拿起一根烟咬在嘴上,又用手摸到打火机,可是打了好几次也没打着。我看见他的手在哆嗦。

  小玲夺过打火机,帮他把烟点上了。“你一个大男人,胆子还没我大呢,真没用。”

  “要不怎么叫你鬼见愁呢?”他斜睨着她,拍了拍胸脯说,“明天得找个医生,看看心脏有没有吓出毛病。”

  我笑了,开始说俏皮话证明他已经镇静下来。

  “我有点被搞糊涂了,为什么她能看到你,我却不能?”

  “因为是她召唤了我。”

  “就这么简单?可是除了声音,你还能给我一点其他证明你存在的依据吗?”

  这有何难?我从他嘴巴夺下香烟,在空中掐灭了。

  “噢,好,好吧。”林渝捂住了脑袋。

  “我要见小文,你陪我去。”

  他抬头望了一眼窗外,“怎么也得等到天亮吧?现在还不到四点,雨又大。”

  “好吧,你们先休息休息。”我让步了。

  林渝坚持让我和小玲呆在一个房间里,看来他还没做好和一个隐身人呆在一起的心理准备。这点我完全理解。

  “你可以抱抱我吗?”小玲躺在我身旁,凝视着我。我抱住了她。

  “简直象做梦一样!”她感叹了一句。不一会儿,她疲倦地闭上眼,鼻子里发出轻轻的鼾声。

  我感觉小玲大脑皮层的意识活动明显减弱了,偶尔有几道火花闪过,可能是在做梦。我产生了和她融为一体的冲动,便尝试着进入。我碰到了一层薄如蝉翼的膜,那是她的意识之膜,非常脆弱,我轻轻一戳,就把它捅破了。

  小玲梦见了自己的童年。

  地点在一个小院子里,有几座老房子,家具看起来也很旧了,上面落满了灰尘。房间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橙黄色阳光,显得很不真实。

  院子里有几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和她一般年龄,他们在玩一种很普通的游戏——捉迷藏。我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他们。她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过,却好象没有把我摄入眼底。对了,我只是个局外人,我的存在与否和她没有关系,和这个梦没有关系。这点我清楚。

  看得出来,她沉迷于这种游戏,潜伏在隐蔽的角落,等待猎手的逼近,她觉得既兴奋,又害怕。如果范围扩大到整个住宅区,她有几个谁也发现不了的藏身地点。其中最隐密的一个是在一幢小楼的楼梯拐角,去那里须经过阴暗的走廊,即使在白天,楼道里的可视度也和夜晚没太大分别。她多次躲在那黑咕窿咚的楼梯里,逃过追捕者的视线。

  不过这次的范围缩小了许多。先用石头剪刀布猜出猎人,一个小男孩被不幸选中,他双手蒙住眼,趴在墙壁上数数,从一数到一百。利用这短暂的时间,小玲和伙伴们开始四散寻找藏身的地方。

  她胸有成竹地跑到旁边一个小房间里,挪来靠在墙角的木头梯子,架在衣柜边沿,然后顺着梯子爬上去。

  衣柜顶上有个箱子,放棉被用的,刚好能容下一个人。

  她钻进箱子,用手把梯子推到一边,接着放下箱盖。做完这一切,小男孩便进屋来了。小玲透过黄豆大的锁孔,看着那个小男孩在底下无助地走来走去,她捂着嘴,想笑,却又不敢。让他找个够吧,她又赢了。她总是能赢。

  但这回和往常有点不一样。

  小男孩突然仰起脑袋,定定地望着衣柜上面,吃吃笑起来。难道他发现了她?不可能,除非他有透视的能力。

  可是他脸上的笑容分明在说:他知道她在箱子里,他看见她了。

  她盯着小男孩诡异的笑容,只觉得心里发冷。

  “我抓住你了。”一只手从黑暗中伸来,掐住了她的后颈。一只冰冷的手。

  她尖叫起来,这个时候她应该惊醒了,可是没有,梦仍在继续。我知道,那是因为我在场。

  箱子从衣柜上滚落下来,摔得四分五裂。小玲面无人色地从箱子里爬出来,她很害怕。我大步跑过去,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软,手心全是汗水。“别怕。”我说。她回头看那个摔裂的箱子,地上除了几块木板,别无他物。

  “没事,只是个梦。”

  她抬起头望着我,“你是何方?你怎么会到我的梦境中来?” 她的眼睛水灵灵的,是个美人胚子。

  “因为我进入了你的意识。”

  “这么说,你可以和我待在一起了?”

  “是的。”

  “那太好了!不要离开我,我好害怕!”她紧紧揪住我的衣角,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我不会离开的。不要怕。”我蹲下身,把她抱了起来。她把脑袋埋进我怀里,轻声说,“你真像我的爸爸。”

  我抱着小玲,行走在无边的荒野上,地上有许多奇怪的突起物,似乎还在缓慢地蠕动,不远处,一条黑色的河流悄无声息地流淌着。这就是小玲的精神世界吗?

  她在我怀里睡着了,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是时候了,我知道,我们两人只能有一个保持清醒状态,她的躯壳无法容纳两个灵魂。

  “何方——,何方——”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呼唤从远方传来,象沉雷碾过旷野。我往呼喊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看到一片阴云笼罩的天空。我象道闪电般穿越大地,来到了天的尽头。那是我进来的地方,小玲的意识边缘。

  但是那层意识之膜像一堵白墙那样拦在我面前,它看上去坚韧无比。

  并不仅仅看上去如此。我向白墙冲去,结果像撞进了棉花团里,无数蚕丝般闪亮的丝线将我四肢绕住,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挣脱出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成语——作茧自缚。

  “喂,你醒醒。”林渝大力推搡着我的身子,我感到胳膊要被他摇落了。“何方在哪里?”他焦急地左顾右盼。

  “别再晃了。”我抓住他的胳膊,“我在小玲的身体里,我被困在里面了。”

  他呆呆地瞪着我,我看出他并不相信,也许他认为我又在恶作剧。要把具体情况跟他解释清楚恐怕又得费一番口舌,我直截了当地说,“我知道你不信,在脑子里想个数字吧,看看我能不能猜到。”

  他拟的数字是十六,我不费吹灰之力就猜中了。这下他相信了,“靠,为什么到她身体里去?”

  “一时大意。”我说。

  “一时大意?”他颇为费解,“那怎么才能出来?”

  “恐怕得等她睡着了以后,那时她的精神防卫机能比较薄弱。我可以自由来去。”我从床上爬起来,感到下体有点不舒服。

  我走进洗手间,在镜子中看到了小玲的影像。

  我脱掉身上的衣服,望着自己胸前小巧结实的乳房,平坦的小腹,修长白皙的双腿……。我抚摸着这具青春洋溢的躯体,指尖有种奇妙的感触,既不同于触摸别人,又不完全像在触摸自己,是两者揉合在一起的奇妙感受。

  “替我买些卫生巾过来。”我把门推开一条缝,对在客厅里坐立不安的林渝说。

  “这玩意儿我可从来没买过!”他双手一摊,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少废话,妈的!”我砰地一声甩上门,心里蹿着一股无名火,难道就这个样子去见小文?我听见林渝在门外嘟囔了一句,“女人真是麻烦!”

  我们选择了一家茶楼的封闭式包厢作为和小文见面的地点。在我的催促下,我们比电话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到达。我迫不及待想见到小文。

  “做女人的感觉如何?”林渝一脸坏笑,“我还是没法把你当作完完全全的男人看待。”

  我瞪了他一眼,“别再往我伤口上撒盐了,我已经够不幸的了。”

  “我们的谈话,小玲醒来会记得吗?”

  “不会,不过我不想谈论她,她是个好女孩。”我说,“职业不能决定一个人的贵贱。”

  “她来了。”林渝指着门口。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心跳暂时停止了。

  小文穿着一件粉蓝色连衣裙,这条连衣裙我以前见她穿过。她回头向迎宾小姐轻声道谢,然后走进来。我情不自禁地站起身,却被身边的林渝一把按住。他微笑着说,“小文,你好。”我意识到现在还不是真情流露的时候,只好悻悻地坐回原位。

  “你约我有什么事吗?”小文在我们对面坐下,略带矜持地一笑。她和林渝见过多次,也算比较熟了,但我们分开后,联系他们的纽带自然而然断了,她弄不清林渝约她见面的用意何在。

  我的目光痴迷地停留在她身上,她的头发,她的眼睛,她嘴角若隐若现的梨涡……我想把她抱在怀里。小文察觉到我异样的眼神,把视线避了开去,我读到她的心思:这个女人真没礼貌!

  “嗯,事情是这样的。”林渝看了我一眼,他对我把这烫手的山芋交给他处理显得很不满意。他先喝口茶,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开始讲故事。

  情况不容乐观。小文对林渝的话持怀疑态度,随着这个故事向匪夷所思的纵深发展,她的怀疑也在一步步升级。在林渝讲到我被关进镜子的时候,她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今天可不是愚人节!”她迅速地站起来,“对不起,我还要去上班。”我想拉住她,却被她冷冷的眼神制止住了。我们眼睁睁看着她转身出去,消失在门口。

  “她不相信。”我低下头,前额重重撞在桌上。林渝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这是正常的,换了我也一样。兄弟,别灰心,再想想别的办法。”

  我脑子一片混乱,什么也想不出来,林渝也没什么锦囊妙计,最后我们只好决定,回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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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回家途中,林渝的手机响个不停,他接听了几个电话,无奈地对我说,“真烦人,看来我不得不回公司一趟,你先回去,这是房门钥匙。”

  我改变了主意,说,“借用一下你的车。”

  “你想去找小文?”他吃惊地问。

  是的,我不会这样轻易放弃。“我不想一整天什么都不干。”

  “你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你也不想想现在的处境?难道我们不应该先想办法对付那个魔鬼吗?”

  “不,还不到时候。”我把手放在他肩上,“相信我,我必须先找到小文。”

  “你这个样子,她会接受你吗?”他摇着头,但终究拗不过我,只好把车子留下来,自己叫了辆出租车回公司了。

  我开车到小文楼下那棵熟悉的大榕树旁边,然后静静地在那里等待她的到来。树影在地上越拉越长,这期间我到路边的小店里买了盒香烟,只用一个多小时把它抽光了,我嘴巴里的烟味大概可以熏死一只猫。第二次我跑过去,买了又一包烟和口香糖,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不住打量我,我在他心里看到了欲望。他把口香糖递给我的时候,碰到了我的手指,我知道他是故意的。

  “下了一夜的雨,今天天气凉快多了。”他向我搭讪,我没加理会,实际上我恨不得用宇航服把自己裹起来,知道那些男人对我想入非非可不是件愉快的事。我的视线越过他的头顶,看着墙上的挂钟,六点半了。

  我用柜台上的电话给小文家里打,电话铃响了很久,没人接。难道她还没有下班?小文的妈妈呢?我记得她不喜欢外出,除了画画,没什么其他爱好。

  我踱回汽车,眼睛不放过路上每一个行人,但没有发现小文的身影。我好容易控制住直接给小文打电话的冲动,缩回车内,听着CD机里播放的歌曲,开始又一轮漫长的等待。

  “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到黄叶滑落,等等到哭了,为何爱恋依旧……”我沉浸在黄磊伤感的歌声中,直到第二包烟抽完。沉重的睡意包抄过来,我侧躺在座椅上,头顶着车门,很快睡着了。

  我恢复了自由,坐起来,看了一眼蜷缩在车座上的小玲,胸中涌起一股柔情。我拂开她垂落在眼皮上的几缕长发,暗暗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为什么叹息,只是觉得命运对她并不公平,她不比任何人差,聪明、漂亮,而且坚强,她应该拥有更美好的生活。

  我把目光投向前方,看见一辆银灰色的小汽车与我的车子擦身而过,停在小文居住的那幢楼底下。起初我并不在意,但车门打开后,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我顿时象打了针强心剂,兴奋得双眼发亮。

  是小文!她回来了!

  等一下,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我看见她的身旁还有个人,是个男人。我从车里出来,快步走了上去,听见小文和那个男人的交谈声,“我送你上去。”那个男人说。

  “不必了,我自己能行。”小文的脚步不稳,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酒味。她一定喝了不少酒。

  “你还是别逞能了。”男人近乎霸道地把手伸进小文腋下,扶持着她往楼梯走去。我跟在他们后头,很快弄清楚了他们的关系。男人叫方剑,是小文的同事,一直暗恋着小文,以前大约迫于我的存在,没有公开追求小文,但暗地里不止一次拐弯抹角地表露过对她的好感。让我欣慰的是,小文对他没什么感觉,她只是出于苦闷和寂寞才答应他的约会。不过那个男的攻势很猛,并且对自己最终俘获美人心很有把握。

  也许我该庆幸,自己回来的不算晚。

  小文母亲不在家的疑团也顺利解开,她到外地参加美术界的活动兼写生去了。一连几天,小文都是独自在家,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难怪要借酒消愁。

  小文拿出钥匙,交给男同事,由他来打开房门。他扶着小文在沙发上躺下,问她洗手间在哪。小文指了指客厅一角的门,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那……那边。”方剑转身去了洗手间。

  我在沙发旁蹲下,深情的凝视着小文。她两颊绯红,眼睛半闭着,鼻子轻轻透着气,姿态惹人爱怜。不一会儿,方剑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条热毛巾。我不无敌意地看着他弯下腰,用毛巾细细擦拭小文的脸庞。

  小文不好意思地一笑,接过毛巾,说,“谢谢你!”方剑看着她,突然出其不意地低下头,封住了她的嘴唇。

  我嫉妒得要发狂了,不小心碰到电视架上的塑料花瓶,花瓶从架子上摔下来,瓶里的塑料花撒了一地。

  方剑闻声回过头,看着地上的花瓶,有点摸不着头脑。这时小文已恢复了些许清醒,她推开他,“很晚了,你回去吧。”

  方剑看着她,心头蠢蠢欲动。房子里没有其他人,小文又醉成这样子,这个时候强行占有她,他相信成功的机会很大。

  我冷眼旁观,等待他做出进一步的举动。我会杀了他。我对自己说。

  不过他最终还是克制住了冲动,心犹不甘地说,“好吧,那你早点休息。”我知道他并不是良心发现,只是自觉胜券在握,犯不着冒险。

  小文点点头,“那我不送了。”我看出她内心很害羞,还夹杂着一丝气愤。方剑刚才的举动让她不高兴,有种受到侵犯的感觉。这让我很开心。

  方剑走后,小文勉强脱掉衣服,脸也没洗就躺到了床上。她太想睡觉了。

  看着她,我心里有点紧张。我来这里,当然不只是为了见她一面,缪塞斯说的全是鬼话,他选中我做他的替身,是因为在这个世上只有我信任他,那让他有机可乘。有了第一次突破,后面就变得很容易,他需要做的,就是找到原先的那个突破口。

  我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只要小文还爱着我,她就不会抗拒我。

  我闭上眼睛,把意念集中到她的额头。

  我进去了。

  我站在皱摺密布的大地上,呼喊着小文的名字。脚下不时流过一道道闪光,象导线中的电流。我在寻找她,她意识的核心不知躲在哪个地方,人的大脑象海洋一样辽阔,如果不借助梦境,想找到她犹如海底捞针。

  我注意到地上的一个突起物蠕动得厉害,与其它突起物相比,还发出不同寻常的亮光。我想,这应该是自己要找的梦了。我蹲下来,用双手捧住了它。

  眼前出现了一座很高的山峰。落日已被云层吞噬,天空象燃烧着无边烈焰的火海。在那火海上头,有一匹独角兽形状的红霞,鲜明无比。

  这幅场景我非常熟悉,它是我脑海中无法抹去的记忆。

  小文背对着我,独自坐在山顶的草地上,遥望着天边的那抹霞光。我轻轻呼唤她的名字,惟恐一不小心,惊醒了她的梦。

  她回过头,嫣然一笑,“我一直在等你。”

  我坐到她身边,握住她的手,说,“我好想你!”她的手柔若无骨。

  “我也是,如果我们永远不要醒来,该有多好!”她温柔地看着我,“永远活在梦里。”

  我不忍心破坏她的梦想,但还是不得不说。“小文,情况发生了变化。”我痛苦地说,“我不再是我了。”

  “你变了吗?不再爱我了?”

  “不,改变的是我的身体,我的灵魂依然和原来一样,甚至,比原来更加爱你!”

  “我不懂,何方。这只是个梦,对吗?”她眸中含着疑惑。

  “不完全是。还记得今天中午,林渝讲了一半的那个故事吗?”

  她茫然望着我,没有说话。

  “我想把故事的下半部分告诉你。”我说。

  小文平静地听完我的故事,她透了口气,喃喃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吗?你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怕你不相信。”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

  她沉默了一会,说,“何方,你不知道吗?如果这世上有什么我必须相信的人,那一定是你!”

  我的眼泪不听使唤地涌了出来。

  她伸出手,轻轻触摸着我的脸,仿佛怕我会突然消失掉。我抓住她的手指,放在嘴边亲吻着,这一刻,我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孩子,我很高兴你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那个穿黑衣的人往前行来,把手放在缪塞斯的头顶,缪塞斯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黑衣人盯着他,“人生而痛苦,所以才追求欢乐,否则,欢乐有何意义?然而,一切欢乐都是海市蜃楼,只有痛苦是真实的,贯穿人的一生。人们因找不到生活的意义而迷惘、痛苦,于是终其一生寻找其意义,说到底,寻觅人生的意义是为了摆脱痛苦,达到永恒的欢乐。但是根本不存在什么永恒的欢乐,欢乐如同高潮时的短暂愉悦,昙花一现,在高潮之前,肉体承受着欲望的折磨,高潮过后,是空虚和失落。所以人类在寻觅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这种寻觅本身也是痛苦的。痛苦使人敏感,勤于思索,欢乐使人迟钝,不思进取,并导致更深的痛苦,就象吸毒的人,总是企求更强烈的快感,永无满足。快乐实际上毫无意义,你看看世间的人们,一味追求无意义的快乐,却对痛苦避之惟恐不及,这帮可怜虫,这群行尸走肉!”

  “教主……”缪塞斯双膝一软,跪了下来。

  “孩子,我知道你想了很多,直到你发觉这种思索并不能改变你的处境,你放弃了。等到机会来临,你用肉身的快乐来拒绝我灌输给你的思想,可是你应该已经发现,你的拒绝并不能使你真正快乐,只有承认痛苦,接受痛苦,你才能战胜它,才能获得解脱。现在,是时候了,你是最后一个苦行者,你要背负起属于你的职责,让这个在快乐中堕落的世界,重新认识我们神圣的教义,过一种有节制的生活。”

  缪塞斯突然狂笑起来,“不,我不想承担这么沉重的责任。你难道没有看到,这个世界的存在是个错误?愚蠢的人类,根本不值得我们去拯救,拯救他们,只会使我们变得一样愚蠢。肉体禁锢了我们的精神,削弱我们的力量,这个充满痛苦的世界是个没有尽头的诅咒之牢,难道你认为人类之一低级形式,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毁灭这个世界,才是最有力的拯救!不过我已经无须再做什么,人类无休止的享乐和索取终将超出地球所能给予的极限,这一天已为时不远。”他仰起头,大胆地直视教主,“我很高兴看到人类的彻底灭亡,我认为,我通过了您的考验。”

  教主微笑起来,“说的对,孩子。你顿悟了。”他的形象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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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缪塞斯睁开双眼,定定地俯视着躺在床上的程婴。那个时刻到了。

  “我知道你不爱我,但在另一个世界,你会改变对我的看法。让我们在天堂相爱吧,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他的手碰到她面无表情的脸庞,她呆滞的眼睛空落落地瞪着房顶。

  几天没进食让程婴瘦得皮包骨头,体重不到七十斤。他把她轻飘飘的躯体抱进浴室,放在浴缸里冲洗。她闭上眼,任由他摆弄。缪塞斯仔细擦着她瘦骨嶙峋的身体,动作很温存,象在擦拭一件易碎的瓷器。她原本柔顺黑亮的头发已经失去光泽,和她的身体一样,如一朵枯萎的花。

  缪塞斯看着累累白骨随着呼吸从她苍白的皮肤下绽放出来,不禁屏住了气。他觉得她现在的样子,有种令人窒息的残缺之美。

  他关掉水龙头,用毛巾擦干她的身体,然后小心地抱起她,象抱着一个婴儿。

  他走出别墅,向停在门前的车子行去,并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树丛中,有几双发亮的眼睛在窥视着他。

  我们怎么办?小文用目光询问我和林渝。我拉住了准备起身的林渝,“别出去。”

  “喂,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他溜走?”

  “他还会回来的。”我肯定地说。缪塞斯并不知道我回来了,就算他知道,也没理由逃跑,他对自己这么自信。不过,他的自信可能是我击败他的唯一机会。

  我们看着缪塞斯上了汽车,一溜烟开走,小文和林渝不约而同地透了口长气,脸上的表情无比震惊。

  “我的天,那个人跟你简直一模一样!”林渝说。

  “那本来就是何方的身体,当然一样了。”小文咬着牙说,“这个魔鬼!我恨死他了!”

  我依稀看见缪塞斯的臂弯里似乎抱着一个人,夜色中,我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模样。

  我们又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估摸缪塞斯已经去远,便从藏身的地方出来,往那幢阴森森的别墅行去。

  我进入别墅,从里面打开门锁。屋子里很黑,窗户封得严严实实,一丝光也漏不进来,简直象个密不透风的罐头盒子。林渝和小文两个人紧张得不行。

  “我觉得屋子里有股什么气味,说不清,不过感觉很不舒服。”小文颤抖着向我饿了过来,我握住了她的手。其实我的感觉比她强烈得多,那是死亡的气息。

  林渝找到了墙上的电灯开关,如获至宝地按下去,然而灯没亮。操!他低声咒骂了一句。

  我们的脚踩在地毯上无声无息,在地毯的尽头,有一扇黑色的门。我拉了一下门把手,门锁着。我穿过铁门,看见脚下有几级台阶,这是个地下室。

  “何方,你没事吧?”我听见小文的声音隔着铁门传来,便回答说,“后面有一个地下室,我去看看,你们等一下。”小文喊道,“你小心点!”

  我顺着台阶下去,这里比外面更黑,伸手不见五指,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视线绕了一圈,停在墙上,那里有一个电源开关在发出微光。但愿这个开关有用。我按下按钮,头顶上一盏日光灯艰难地闪了几闪,终于亮了。

  几个木头箱子占去了地下室一半空间,除此之外,墙角还放着一个很大的冰柜。为什么把冰柜放在地下室?那里面装着什么?我走过去,想看个究竟。

  掀起盖子的刹那,我的脑袋轰的一声,头皮都麻了。虽然没有形体,但恐惧感我依然能体会到。

  我后退了一步,差点坐倒在地。给那么多颗人头盯着的感觉,真是难以形容。

  我定了定神,正要往回走,却被地上一块干涸的血迹吸引住了。我蹲下身,把指头放在那块紫黑色的血迹上。那上面残留着恐惧,异常强烈的恐惧。我闭上眼,开始陷入冥想状态。有种熟悉的感觉,我觉得自己认识这个人。他是谁呢?我的意识在收集周围空间遗留的生命信息,象拼图一样把它们拼出来。形象越来越清晰了,是个女人,长头发,腰身纤细,还有……我猛地睁开眼睛,太阳穴突突直跳。天哪,是她!

  这个发现让我改变了原先的计划,在他的房子附近潜伏下来,待他入睡后采取行动,无疑是比较保险的选择,但我不能等,程婴在他手里。我不知道他把她带去哪里,想对她做什么,但直觉告诉我,程婴的处境很危险。

  我必须主动出击。

  我拒绝了小文和林渝的陪伴,他们去了也无济于事,我不想让最好的朋友和爱人重蹈阿述他们的覆辙。当然说服他们是件困难的事,所以我压根没有去尝试。我在小文的额头印下一个临别之吻,在她耳边说,等着我。她的眼中露出害怕的神色,伸出双手想抓住我,却抓了个空。

  我独自向停在远处的汽车跑去。身后传来小文的喊叫声,我忍住了不去回头。原谅我吧,小文,我曾经许过愿,只要回到你的身边,哪怕只有一天,我也要感谢上天没有薄待我。我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身体,不去找缪塞斯报仇,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做一个没有形体的魂灵,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开着车子,以疯狂的速度在公路上飞弛,把一辆辆车子抛到了身后。如果不是在深夜,别人一定会以为活见鬼了,因为他们看到了一辆无人驾驶的汽车。

  天还没亮,我把车子停在一座山脚下,油箱内的汽油已经所剩无几。他为什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我怀着疑虑向前方的树林走去。

  林子里异常寂静,地面有一些被风摧落的树叶,已经支离破碎。虽然不用顾忌发出声响,但我还是本能地蹑手蹑脚。

  他就在前面。

  “你回来了。”他的表情平静如水,“总会发生一些意料之外的事,这正是世界的迷人之处。”我看着他,没说什么。我们不需要对话,因为没什么可隐瞒的。

  “那个地方并不存在,对吗?只有过去和未来,没有什么现在,当你意识到现在时,现在已经成为历史。所以,没有什么先知,没有什么妖灵岛,一切都是虚幻,都是你脑子里的想像。”

  我仍然静静地望着他,没有反驳。那么你是不是虚幻的呢?

  我不是。他说,“其实你回不回来,又有什么区别?任何地方都一样,我们只是竭力摆脱一个旋涡,又陷入另一个旋涡。不过,还是欢迎你回来,见到你我很高兴。”

  不一样。我冷冷道,“这里有我的爱,也有我的恨。”

  你的恨,不用说是我了。他笑起来,“你何必把爱恨看得如此重要?那只是一种情绪而已,情绪从来都不重要,你失去肉体,也切断了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你的意志正在逐渐蜕变为神,为何还要让凡人的情绪来影响你,使你的神性变得不纯粹?”

  “我不介意把身体还给你,如果你千方百计想给自己戴上镣铐,想混迹于低级生命之中的话。我不需要它了,因为我已经顿悟,不必再借助于其他形式,肉体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蛹。”他满意地一笑,“我超越了这个世界。”

  程婴呢?我问道。

  “如果你指的是她的肉体,那么很遗憾。但她的精神会追随我,分享我的胜利。”

  我心底掠过一阵伤痛,终于还是来晚了一步。我抬起头,愤怒地盯着他。

  “我们之间还有一场决战,这是避免不了的。”他微笑着说,“来吧,我等你。”

  他的眼神黯淡下去,身体慢慢倾斜着滑倒了。

  我蹲下去,摸他——我自己的身体。脉搏和心跳都很正常,呼吸也一如平常。我放下心,开始寻找他。他在我的体内,这个我心知肚明。他不会走的,他会一直等着我,等到地老天荒也说不定。有些事情还没完成,就像我必须回来一样,尽管正如他所言,我们只是从一个旋涡踏入另一个旋涡,归根到底,我们哪也去不了,但我们还是必须这样做,否则,我们这一存在形式就不完整。他需要通过某种仪式达到圆满,我也一样,这种仪式如何表现并不要紧,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做,我们别无选择。

  下雨了,雨滴落在树顶,穿过树杈的空隙,穿过我。我停住脚步,一掌劈在一棵大树上,大树啪的一声,象被雷电击中,裂成了两半。

  一个人影从树的断层滚了出来,他身上的黑衣皱得不成样子,显得很狼狈。我迈前一步,揪住他的长发,把他提了起来。缪塞斯的身体正在缩小,黑色的头发变得雪白,还有他的衣服,也变成了和头发一样的颜色。

  他的双眸紧盯着我,原本纯黑的瞳孔现在成了银灰色。

  我松开手,吓得四肢僵冷。

  他变成了看守。

  我知道你害怕什么。他嘲讽地望着我,为你的朋友们报仇吧!

  他的话提醒了我,阿述亚拉等人的面容一晃而过,然后先知沉静的话音响彻耳边,“集中你的精神,你会发现自己无所不能。”

  这是我的体内,我的场所,在我的世界里,我就是神。

  我的身体长高了,大祭司袍射出金光,将整片树林染得如梦似幻。我用力一跺脚,大地裂开,从地底深处喷出熔岩般的火柱,我伸出手掌,火焰凝结在我的掌心,如一柄利剑。

  缪塞斯的目中流露出了惧意,往后退缩。我高举火焰之剑,向他刺去,烈焰穿透他的心口,将他浑身笼罩在火光中。

  “你解除了图卡施予我的诅咒!我看到了彼岸的光,真是幸福啊……”他微笑起来,笑容随即被火焰吞没了。

  天地间恢复了黑暗,所有的愤怒和仇恨都离我而去,我感觉身上轻飘飘的,一点力气也没有。

  雨滴掉在我的眼皮上,冰凉冰凉,我勉强睁开眼,看了一下灰蒙蒙的天空飘落的细雨,雨丝的轨迹并不确定,但归根结底,它们都在落向地面,坚韧不拔,百折不挠地向着地面挺进,这是一种精神力量。我觉得世间万物都充满了精神力量,这很美。

  我安心地闭上了眼,在雨水的洗礼中,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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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1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尾声

  小文母亲的个人画展取得了成功,参观者络绎不绝,没收门票固然是个原因,但她的绘画技巧和灵气也无庸置疑。我在人群中看到了小文的父亲,他仔细观看悬挂在墙上的一幅幅画作,看得比任何人都认真。我有过和他打招呼的念头,但最终没有上去。我不愿打扰他。

  从展览馆出来,转过几个街区,有个叫“十年”的小酒吧,名字取自一首歌。

  我到达那个酒吧是下午四点多,里面还没有客人,几个衣着整洁的男侍应生在擦桌子,把新鲜的玫瑰花插进桌子上的花瓶。

  小玲坐在吧台旁边,手里拿着一个高脚杯子,缓缓转动,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里面的液体。她今天穿了一件紫罗兰颜色的丝绸衬衣和黑色及膝裙,精巧的白金项链从领口露出来,笔直的黑发垂到肩头,简洁中透着优雅。

  “老板娘,生意怎么样?”我坐到她身边的椅子上。这间酒吧的运作资金用的是缪塞斯留下的钱,一则不知那些钱从何而来,二则即便知道钱的主人,也不可能送回去,那样只会引来更多麻烦。

  小玲展颜一笑,“你怎么有空来这里?”

  “刚从画展回来,顺路看看你。”

  “小文母亲的画展?”

  “是的。”我打量着她,“你这身打扮,可真叫干净利落。”

  她笑了笑,“我嘛,倒是喜欢象平时那样穿着,但在店里不行,店主的穿着打扮总要和店子本身协调,否则就会破坏一体性。”

  “你蛮适合干这个的,我觉得。”

  “嗯,以前对能否干好这一行没把握,就是喜欢待在酒吧里。不过挺开心的,钱也赚了一些。还是得谢谢你,没有你的鼎力相助,我的人生不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

  “我所做的一切,与你对我的帮助相比,算不了什么。我们还是别说客气话了,有酒吗?”

  “我给你调一杯。”说着她用娴熟的手法调制了一杯鸡尾酒,放在我的面前。我喝了一口,闭上眼细细品味。她盯着我,问,“味道如何?”

  “说实话,很不错。什么时候学会调酒的?”

  “跟这里的调酒师学的。”她抽出一根烟,点燃。“婚礼筹备得怎么样了?”

  “嗯,差不多了,下个月。祝贺我吧。”

  “才不,我吃醋呢。”

  我抬眼看她,“开玩笑吧?”

  “是不是开玩笑,你心里清楚,反正谁的心事都瞒不过你!”她的语气果真有点酸溜溜的。

  “我没刻意去读别人的心思,那样做有点窥人隐私的嫌疑,我觉得不好。”

  “祝福你们白头携老,早生贵子。我真心的。”小玲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想到人死后居然会去另一个空间,而且人的灵魂可以一直存留下去,就觉得自己在这个世上无论做什么,都无所谓了。”

  “但精彩的人生和平淡的人生,终归是不一样的,有爱情和没有爱情,也是不一样的,否则,我回来的欲望不会那么强烈。”我把她的手团在自己的手心里。

  “你说的对,你找到了你的爱情,不知道在另一个空间,陪伴你的会是谁,有可能是我吗?”她笑起来,“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会常常想起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想起和你一起睡觉……”她的声音很坦然,也没有脸红。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想问你个问题,你喜欢过我吗?”她的眸子定定地注视着我,有种急欲获得答案的渴求。

  “我喜欢你,一直喜欢。”我调节了一下呼吸,看着她的眼睛说,“我甚至不知道喜欢你多一点,还是小文多一点,然而在这个空间,我已经找到了作为生命补充的另一半,我只能呆在小文身边,离开她,或者伤害她的感情,都是行不通的,都等于在伤害我的本身。你明白吗?请你谅解我。”

  “我知道。其实从一开始,我就不敢太靠近你,可是最终,还是象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旋涡里,那种力量我抗拒不了,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么我是心甘情愿地陷进去。认识你之前,我不相信有什么爱情,甚至鄙视所谓的爱情,因为和那些男人的交往,让我觉得爱情只是做爱的代名词,可是和你在一起,我会心跳,会脸红,会嫉妒,还会时不时地想念你,这些情感我以前没有体验过,你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只野兽,而是象其他人一样,不仅能正常地呼吸,而且同样有爱的能力。”她吸了口气,让自己略显激动的情绪平稳下来,“前段时间我曾经很痛苦,不过一想到我的人生只是无数个人生其中的一个,就觉得痛苦减轻了,我们都有很多存在形式,不是吗?”

  我点点头。

  “你猜,我会送什么结婚礼物给你们?”

  “除了镜子,什么都可以。”我说。

  “除了镜子,什么都可以?”她重复了一遍我的话,抿着嘴,微微笑了起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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