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顶, 支持楼主, 也支持北北!
关心一下呵,
那对JP看样子是报告了警察,说当事人恐吓, 不知道警察会怎么处理?当事人是不是有麻烦?
支持LZMM跟北北~~~~~~~~~~~
关心一下呵,
那对JP看样子是报告了警察,说当事人恐吓, 不知道警察会怎么处理?当事人是不是有麻烦?
cocon 发表于 2009-8-10 10: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太担心,德国警察也不是傻子。她说恐吓就恐吓了,凡事讲证据!
支持一下
不用太担心,德国警察也不是傻子。她说恐吓就恐吓了,凡事讲证据!
lisa.fish 发表于 2009-8-10 1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的,JP有当事人发给他的EMAIL.
不是的,JP有当事人发给他的EMAIL.
cocon 发表于 2009-8-10 11: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谅我上次那个楼没爬完。。。爬到一半吃了个饭,楼就被删了。。。啊。。。{:4_292:}
但是还是顶LZ和北北!!
支持一下
各位付了钱请 不相信爱 修改论文,有无收据或发票,及转帐银行帐单?在该单子上,不相信爱不会提供她的税号,这就是Steuerhinterziehung。但是,光靠网上说:我支持——这不济事的。所有给 不相信爱付了钱的人必须在现实中联起手来,主动提供这些证据,才能真正帮到lz。否则,单凭lz付给 不相信爱 的金额,对 不相信爱 的打击不大。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8-10 1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这个~~~
支持!!!对待这种恶人绝对不能心慈手软{:5_349:}
进来顶一个,希望LZMM和北半球MM一切顺利~
我不了解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但我估计,这个事情闹大了,只会是:两败俱伤!
一方面,如果那 不相信爱 有文证以及人证的话,lz威胁了她,立案并获证后,这会影响到lz在德国的签证。
lz应想办法走学校律师的道,把 ...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8-10 1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的确是去举报的人越多越好
不过fa有权力查看其银行账户的,估计不少改论文都是账户汇钱,到时候他们就得好好想想,怎么跟fa解释这些钱的来历了
其实fa的人都不傻,精着呢,他们心里都有数到底怎么回事,就看他们想从严还是从宽了。。。。。
支持mm{:5_394:}
的确是去举报的人越多越好
不过fa有权力查看其银行账户的,估计不少改论文都是账户汇钱,到时候他们就得好好想想,怎么跟fa解释这些钱的来历了
其实fa的人都不傻,精着呢,他们心里都有数到底怎么回事, ...
ii120mph 发表于 2009-8-10 11: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更何况他俩有没有资格接活还是问题,现在经济这么差,FA应该会有兴趣揽点活干干。不相信爱秀过那么多lv,如果是真货,收入和支出相符吗?如果是水货。。。
更何况他俩有没有资格接活还是问题,现在经济这么差,FA应该会有兴趣揽点活干干。不相信爱秀过那么多lv,如果是真货,收入和支出相符吗?如果是水货。。。
jojona 发表于 2009-8-10 11: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 秀lv可是双面剑, 自己yy,也增加其他妇女的仇恨感, 其他女性同学也要引以为戒
更何况他俩有没有资格接活还是问题,现在经济这么差,FA应该会有兴趣揽点活干干。不相信爱秀过那么多lv,如果是真货,收入和支出相符吗?如果是水货。。。
jojona 发表于 2009-8-10 11: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据说劳动局也可以去举报一下,如果是不相信爱的博士生男友的帐号收钱的话,好像他的麻烦不会比她小
除非抄家,德国人估计也不会知道他们有没有lv的吧,呵呵
{:5_371:} 秀lv可是双面剑, 自己yy,也增加其他妇女的仇恨感, 其他女性同学也要引以为戒
xumeng 发表于 2009-8-10 11: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有什么可仇恨的,芊芊上秀比lv贵的包的人多了去了,还能一个一个诅咒不成?再说,如果真想要一个,打一个月工出来了。FA如果想查她彻底一点,税警必然去抄家。不过我觉得他俩会趁周末把东西转移了
主动提供给官方证据更好。
有学法律的人吗?按常理,恐吓他人属于刑事范畴,小逃税的不属于刑事范畴。
如果 不相信爱 未提供税号,但德国对小型自由职业者,确实有个免税范围,这个免税是免营业税,不免个人所得 ...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8-10 1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5:} 恐吓哪有那么容易
本帖最后由 ii120mph 于 2009-8-10 12:04 编辑
主动提供给官方证据更好。
有学法律的人吗?按常理,恐吓他人属于刑事范畴,小逃税的不属于刑事范畴。
如果 不相信爱 未提供税号,但德国对小型自由职业者,确实有个免税范围,这个免税是免营业税,不免个人所得 ...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8-10 1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们好象是黑工问题。据说是男的帐号收钱的,而他是拿奖学金博士生,没工作许可的吧,而且现在账户里资金来源不明,比较麻烦;女的据说还拿kindgeld,但她自己收入估计超标了,搞不好都得吐出来,并且干私活,未申报,未登记,因此未有税号,不开rechnung什么的。
另外一个楼里曾经有法律高人总结了,他俩违反了多少不同的法条
我觉得,关键还是看德国人想从宽还是从严。据说他们改论文都两三年了,如果收入一直不错,也许德国人能狠狠罚一笔,比较倾向于从严呢,呵呵
倒,怎么反被告了?!他们那边居然也不心虚啊?!
lz到底带人恐吓过不相信爱 没?如果 不相信爱 有人证,对lz,唉,糟糕!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8-10 12: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就是条中文短信
而且可以有多种解释,没有赤裸裸人身威胁
无耻, 抄没抄不关修改者的事, 只要我高兴出钱让你改已经发表的论文都可以, 论文只要没交上去就是非正式版本, 根本算不上是抄习, 再说了抄习关他屁事啊
我一直有个问题:菜籽二人组私自把交换女孩的论文放到网上让人download,这在德国算不算违法?
上次发在红楼里,没人理我。。。
lz到底带人恐吓过不相信爱 没?如果 不相信爱 有人证,对lz,唉,糟糕!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8-10 12: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带人恐吓过. 只是不相信爱不肯退钱, 那个MM急了才写了EMAIL,里面有威胁的意思,但没有实际行动.
我一直有个问题:菜籽二人组私自把交换女孩的论文放到网上让人download,这在德国算不算违法?
上次发在红楼里,没人理我。。。
jojona 发表于 2009-8-10 12: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s应该算的,但他们并未因此获取实际经济利益啊
期待专业人士出来指点迷津
不过总觉得跟黑工等问题相比,这个比较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