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qun 发表于 2008-7-22 12:27

为什么我的试用期比别的同事短?

单位同事的试用期都是六个月,但是我的合同上是四个月,这是个好事情还是有什么其他说法?:D :D :D

yco 发表于 2008-7-22 12:31

恩,是蛮特别的。

也就是说,别人做满5个月会被kun,你做满3个月就可以开始准备打包走人了。:)

liqun 发表于 2008-7-22 12:33

啊,那是坏事情啊.............

yco 发表于 2008-7-22 12:36

原帖由 liqun 于 2008-7-22 13: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啊,那是坏事情啊.............



开开玩笑拉,没事的,长短不重要,开始用心一点,4个月转眼就过去了,再往后就见机行事了。

liqun 发表于 2008-7-22 12:47

问了几个干了一年或者其他部门的新同事,都是六个月的试用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短.正在学习阶段,压力很大,几个稍微新点的同事,来了一年的,都是有工作经验的,几个星期就上手了,我四个星期了还去各个部门学习.

liqun 发表于 2008-7-22 12:49

要不要去问问人事部的头有什么不同吗?

不双 发表于 2008-7-22 13:10

公司是不是比较爱你

wey 发表于 2008-7-22 13:12

试用期一般就两种


三个月:einfacher Arbeiter

六个月:            Akademiker

liqun 发表于 2008-7-22 15:16

那我这四个月什么意思,反正我是我们厂学历最高的女的..

wjf_77 发表于 2008-7-22 15:18

ich auch, 3 Monat Probzeit, abder 6 Monat Kündigungsfrist

maschinen666 发表于 2008-7-23 15:05

试用期其实就是个双方相互了解认识的一个过程,就象结婚后的那段。时间长短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对雇主来说他们觉得在这个时间内基本可以掌握新员工的工作能力了。对雇员来说这段时间也足够上手开始正式工作了。仅此而已。上手的快,公司对你的满意度高,那么试用期就会相应调解。不是一成不变的。

新如果你是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自然就不需要很长时间的试用期,照此类推。公司在用人原则上会有具体的办法。
本人的工作合同上规定6个月的试用期,我是4个月通过的。我的朋友中也有这样的情况。

eule 发表于 2008-7-23 15:59

多一个月试用期是给LZ学历的尊重.

maschinen666 发表于 2008-7-23 16:27

原帖由 eule 于 2008-7-23 16: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多一个月试用期是给LZ学历的尊重.
呵呵,那不是博士毕业要一年的试用期!:D

wyyo 发表于 2008-7-23 17:36

公司怕你kun他,所以给你试用期短点:)

liqun 发表于 2008-7-23 20:26

谁知道了,反正要被炒也不在乎这两个月了,刚开始工作,先使劲干吧。干好了,也不怕他炒我,我自己还要跳槽呢。: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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