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半个月过去,这个话题我们没有再提一天晚上,我的房门突然被敲响。芬姐,是我。微微颤抖的声音。
进来吧,有什么事?
我…我想说,孩子的事是…是真的。声音很弱。
是谁的?微微,我理解你这半年来并不好过,我并不反对你的私生活,但是,如果你当我是朋友,是你的好大姐,你应该把事情告诉我才是。
我说了你会相信吗?你肯信吗?微微用试探的语气说。
我怎么会不信你呢?笑话!说吧。我让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
孩子是…是莆清的。微微战战兢兢地说。
什么!?莆清?微微,到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可以瞒的啊,莆清不是半年前就…这怎么可能啊?
芬姐,真的,我真的没骗你!微微突然哭了起来。我知道我说都说不清,但是真的是莆清的啊!你记不记得上个月6号…
上个月6号不是你例假吗?那天晚上你疼得哭了,我给你吃了止痛片。我记得。
后来,我…
我回房看你的时候,你已经睡着了啊,搂着莆清的照片,脸上挂着眼泪。
是的。微微面无表情地应着。我梦见了莆清了,微微接着说,因为以前在我最痛苦的时候,莆清从来就没有离开,即使是在他很忙的时候,他都是以最快的时间内赶来。他走了之后,我真的好想他,没有他的日子我不知道是怎么过…
可是这些和你那些事有什么关系呢?我问。
我梦见莆清,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在梦里,我和他…做了…
这是很正常的生理现象啊,又能证明什么?我觉得有点不可理喻。
可是…可是…我醒来的时候,我全身赤裸,衣服都丢在了地板上,而且我身上有他指甲的掐痕,脖子还有他轻轻咬过的牙印啊!我又羞又愧但是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要知道,我不可能咬到自己的脖子的,而且,我从不留指甲,身上的指甲痕哪里来的,莆清他才有留啊!
这些都有可能是你自己做的,只是在梦里你不知道而已!我说,我有些生气她的胡言乱语,我相信她是无可奈何才急得说胡话的。
芬姐,你听我说完好不好,微微哭得更厉害,芬姐,你知道吗?那天晚上,他在梦里告诉我他以后都会来陪我,不会让我痛苦。而且真的,在以后的每天夜晚,他都会准时到我的梦里,和我…每次醒来我都是全身赤裸,身上同样留下了掐痕。每天早晨我都非常失落…可是有一天,我梦见他陪我去妇产科检查身体。莆清高兴地告诉我他终于给了我份大礼,弥补结婚两年的空缺……
微微,我叹了口气,你听芬姐说一句,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但是,你不能用你的梦来解释一切,我对你的诉说很不满意,但是你又无法和我说清。
芬姐,其实,在去医院之前,我去了…
什么地方? 我其实看过一次中医,那个老医生说是…是喜脉!芬姐,中医有可能看错,但是医院不可能同时看错吧,如果真的这么巧,那再检查一次也好。昨天,我悄悄地到了医院里做了B超,通过了仪器我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胎儿的心跳,这是千真万确的!但是,医生和我一起看屏幕的时候,却怎么也看不到有孩子的样子。医生连连说奇怪。可是我明白是怎么会事!
我突然无话可说,我也只好问,微微,你接下来要怎么做?
我不知道,我真的好怕。如果我把孩子生下来,那这个B超看不到样子的孩子生下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如果我想拿掉它,医生怎么拿掉这个看不到却一天天在我肚子里长大的孩子呢?微微哭着。
没事的,微微。我安慰着她,这个时候我也不知道为她说些什么,我的头脑也很混乱。我安顿她去睡觉,自己却失眠了。
我是不相信什么鬼的。但是我却不得不相信微微的话,因为她有医院的报告单,而且我知道她绝对没有必要去编一个这样的谎言来作践自己。可是这一切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我似乎要去寻找懂得这方面的人来帮忙。
……
我利用了到郊区厂房查货的机会,探访了年过7旬的姨婆。姨婆是这里小村所谓的“神婆子”,也似乎就是从事别人所说的巫婆之类的事情。一阵客气的问候,我道出了我的来意,告诉了一切不可理喻之事。
姨婆的神情凝重起来。她一言不发。我急了:姨婆,求求你,我知道,您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帮帮忙。
姨婆摇了摇头,我无能为力,你去求别人好了。
姨婆,我妈在世的时候,和您也是好姐妹,虽然这么多年我没有常来看你,但是,我和哥哥也常寄钱过来啊!姨婆,我求求你啦!我整个人猛地跪下。
姨婆苦笑了一阵,孩子,起来吧!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你身上,那么姨婆我也就尽力,但是,那是你同事的,恕我不理。
我还是没有起来。
良久地沉默后,姨婆开了口,孩子,你知道吗?她的丈夫做了那些事情,虽说是难以舍得自己的爱妻,但却是违背天理的事!人鬼殊途,怎么能干这种事情!你同事肚子里的是个魂胎,看不到的却能感觉到。我是有能力拿掉,只是……
只是怎么?只要我可以帮的,我都尽力做好!我仍然没有起立。
呵呵,只恐怕你帮不了。我拿掉这个魂胎,那个男的就会魂飞魄散,做这场法事的人阳寿会减4年。
姨婆!我哭了,早知道这样子,我也不会来找你了!我哭了。
傻孩子,看我这么把年纪了,吃也吃够,活也活够,虽没有享受过什么荣华富贵,但过得还算安宁,我看,你就带我到你住处去吧。
我千谢万谢。
……
我把姨婆介绍给微微。当然我保密了法事作成之后,姨婆折寿,莆清将魂飞魄散的后果。微微很感激我为她所做的,她同意了姨婆所决定的第二天晚上进行。这天,她早早睡了。然而,在半夜我和姨婆分明地听到了她明显的梦呓:莆清,这孩子咱不能要!
求求你别在求我,我也很爱你,但是,人鬼殊途,即使我怀了你的孩子,也无法生下来抚养!
不行!不…不…
翌日,只见微微坐在床边,脸色苍白。我递了杯牛奶,她推开了。转身,幽幽地对我说,芬姐,你瞒了我些什么事?
没有啊。我只能装笑。
你不要瞒我,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不想伤害了姨婆和莆清。
你…我顿时呆住,你都知道了?
昨晚,莆清在梦里把一切都告诉了我。他说他对不起我,他只是舍不得我一个人在世上,所以晚上才偷偷地和我幽会,谁知他的冲动又让我…他很后悔,他本想保留这个魂胎,但是如果我把它生下来,我就会死去,而那个孩子也不能在世间存活,只能去阴间。他不想害我,也不想连累其他人…微微哭着扑到我怀里。
我无奈的抚摩着她的头发,微微,事情到了这个时候,姨婆也答应了,你还年轻,将来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去做,你不能在这个时候打住。
微微点了点头,一切就那样在晚上开始了…
姨婆点燃了蜡烛,布好八卦阵。她让微微坐在阵中,口里念念有词。慢慢的,她上了香,祈求一切的安稳……
忽然,蜡烛灭了,不知从哪飘来一张白纸,姨婆把它点燃,烧成灰,放到杯子里,加了水,让微微喝下去……
这些都是我在门缝里看到的,我不能进去。而后不久我却听到了一声尖叫,是微微的!难道是…我不敢再看,同时,我又听到一声非人类所能发出的声音…
……
不知什么时候我昏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醒来已经是早晨。我起身走动,姨婆在一旁静静地坐着,微微嘴边带有鲜血,衣服上也都是血迹。
微微!你没事吧?醒醒!我扑过去。
她没事的,醒来就好了。姨婆轻轻地说。
谢谢姨婆!我感激。我扶着她到我房间休息。
……
一周之后,姨婆回乡下去。我花了我两年的积蓄为她在那里建了一套房子。尔后,我陪微微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没有怀孕。
一年之后,一向硬朗的姨婆悄然地在睡眠中去世…… 都市聊斋之情瓶
拿到此次拍卖会的拍卖品清单,林涛第一眼就看见了那只青花瓷大瓶,豪华铜版纸上清晰的彩色照片上,那只高1.5米的大瓶光彩夺目,瓶上的图案是一个年少贵族女子,面带愁容,手持玉萧,极目远眺,仿佛在等待归人。资料介绍处却只说此瓶配一个紫檀木底座,再没有别的说明了,更别提瓶子来龙去脉。林涛顿时就喜欢上了这只大瓶,“这瓶子一定会是我的!”林涛暗暗下定决心。
拍卖会上,林涛对其它古董都不感兴趣,专心等待着这只编号为016的拍卖品。终于等到了它,在明亮的灯光照耀下,这只青花瓷瓶在转盘上缓慢转动,做工精细的釉彩,刻画入神的图案,实物比照片更加吸引人的目光。
志在必得的林涛以四十五万元的高价拍得了这只青花瓶以及所配的底座。三天后,当拍卖行工作人员亲自把瓶子送来时,对林涛说:“林先生真得很有眼光,买下这只瓶子,不过此瓶的原主人交待过:千万不要把瓶子放在这只底座上,否则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欣喜若狂的林涛小心翼翼把瓶子放在大厅中央,仔细欣赏着,并没有太在意拍卖行工作人员的话。瓶上的那仕女图是吸引林涛的主要原因,那种忧郁的愁思,非常入神,令林涛不禁佩服起此瓶的画匠手法之巧妙。
左右围着瓶子转了十几圈,林涛总觉得有些不如意的地方,想了半天,他把放在一边的紫檀木底座垫在了青花瓶之下,他眼睛一亮:“这就对了。”本来稍嫌矮点的瓶子加上了底座,正好跟人的视线相平,“赏心悦目,赏心悦目,哈哈!”
林涛得意地笑了起来。突然想到了拍卖人的话:“原主人交待千万不要把瓶子放在底座上?这是什么意思,瓶子不放在底座上,那要这个底座干什么?现在好象也没什么事啊。”林涛摇摇头,不再去想这莫名其妙的话。
林涛是名年青商人,却爱好收藏古董,家里装饰的极为古典化,这只大瓶放在大厅里很合适,与那些古代家具相得宜彰。
只顾着欣赏瓶子,林涛偶然一看表:“呀,今晚跟刘总还有饭局,我怎么忘了。”林涛稍做收拾,就离开了他独居的别墅赶赴酒店。
深夜,多喝了点酒熟睡中的林涛突然醒了过来。因为他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在这间只有他一人居住的别墅里,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有贼,仔细听听,却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在低声吟哦着什么,林涛的睡意已经被惊没了,他悄悄走出卧室,循声而去。
声音就在空旷的大厅里,一个低柔带着忧郁的女子声音:“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女子声音在反复吟哦着诗经里的《子衿》篇,惊讶的林涛遍寻不到人影,当另一个高昂的男子声音突然响起时,把处于紧张状态下的林涛吓的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那男子吟的是《诗经》里的《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见鬼了,见鬼了。”林涛喃喃而语,他狠狠掐了一下腿,清晰的疼痛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那一男一女的声音明明是从那青花瓶里传来的,清醒的林涛绝对能肯定。他冲了过去,把紫檀木底座从青花瓶下抽了出来,声音曳然而止。
胆大的林涛守着分离的瓶子和底座一夜无眠,当他再也听不到声音时,他知道问题肯定是出自瓶子上。
拍卖行一开门,早就等候已久的林涛马上冲了进去,当他揪住那个工作人员的衣服时,把那人吓了一跳:“什么事,什么事,林先生,有话好好说。”林涛发觉自己的冲动,急忙松开了手,他急急问那工作人员:“那青花瓷瓶的原主人是谁?”“对不起,林先生,你应该知道我们拍卖业的规矩,不经卖主同意是不能泄露卖主的任何资料的。”工作人员婉言拒绝了他。林涛抽了一迭钞票,塞进工作人员手里,又被他还了回来:“林先生,不要这样,你这样会害我丢掉工作的。”
看着林涛那着急的样子,那工作人员说:“这样吧,我有卖主的电话,我给你打个电话问问他是否愿意见你。”片刻他就回来了,递给林涛一张纸条:“这是卖主的地址,他愿意见你,去吧。”林涛狂喜,把那迭钞票又塞进工作人员的手里,就冲出大门,开车走了。 接待他的是年轻人,一看就是个纨绔子弟,林涛开门见山把自己前夜遇到的事情都说了出来,赵宁——就是那纨绔子弟蛮不在意地说:“谁叫你不听我的话了,我家人都知道不能把瓶子和底座放在一起,如果放一起了,肯定会有异相发生。这瓶子是我家的祖传古董,老爷子在世时当个宝贝,老爷子没了,我又缺钱花,才把这瓶子卖了,你只要把瓶子和底座分开放,就没事了。”
林涛追根问底问他原因,赵宁不耐烦地回答:“这瓶子和底座上都有鬼呗。”他转身离开,回来时,手里拿了一本小册子:“想知道为什么,你自己看吧。”
翻看这本明显是年代久远因此纸张发黄的古董手抄本小书,一个凄楚的故事呈现在了林涛眼前。
清朝乾隆年间,某汉人大臣之女李从珂,善书画,精音律,艳名才学远扬,李从珂被皇后招入宫中给格格伴读,遇到了贝子逸庆,两情相悦却总会劳燕分飞,由于逸庆的家族严守满汉不得通婚的禁令,逸庆被远调云贵驻守,李从珂被迫出嫁。在出嫁前为自己画了一幅小像:手持玉箫,等待远征边疆的逸庆。李从珂在出嫁前只有一个要求,她要一个有自己自画像图案的青花瓷瓶做为嫁妆。其父请来朝内著名工匠为其赶制,从珂在工匠身边时时监看制作进度,当毛坯成形时,一把匕首割破了自己的手腕,血滴落毛坯上,点点滴滴如桃花之艳,悚目惊心。
青花瓷瓶出窑之日,李从珂自缢于自己的房中。数月后消息传到驻守云贵边疆的逸庆耳里,他也自刎于营帐外紫檀树下。沾满热血的紫檀树被其忠实部下砍下一段,快马送到京城李家。
痛失爱女的李父得知逸庆的死,感其深情,将这段染血的紫檀木送给工匠加工为底座,让其和自己女儿感情的寄托——那个青花瓷瓶终生相守。可是谁也没想到,瓷瓶只要一和底座接触,就会出现李从珂和逸庆的声音,二人生前相互吟哦的诗句。从此没有人敢将二者再放到一起,只是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不要将青花瓶和底座放在一起。
掩卷深思,林涛终于知道了,李从珂和逸庆的灵魂都随着他们的血被吸附于青花瓶和紫檀木底座上。两个被禁锢的灵魂,在生前不能比翼双飞,在死后也只能彼此两两相望。
青花瓷瓶和紫檀木底座在几天后被送到了一座位于僻静之处的寺院里,林涛请求主持将瓷瓶和底座合放在佛前可以时时聆听佛经,“愿佛能化解这段孽缘。” 林涛在佛像前合什祈祝。希望佛家的梵唱能净化他们的灵魂。林涛在临走之前最后看了一眼那尊安静立在底座上的青花瓷瓶。
几个月后,林涛再次来到佛前,一个僧人说:“施主,那瓶子碎了,有一天我们晚课时,它突然自己裂开,碎了一地。”林涛询问:“这瓶子在这儿的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异常现象?”僧人回答:“没有,它就那么突然裂开碎了,所以我们把碎片都埋了起来。”
离开寺院的林涛暗暗祝福:“李从珂、逸庆,释放你们的灵魂,去轮回转世,再续你们的前缘吧。” 都市聊斋之蛇灵
飞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鬼使神差般去蛇园,尽管这座新建立的蛇园是全亚洲规模最大的蛇类保护区,极尽宣传之最,但飞叶自小就对蛇没有好感,所以她也没法解释为什么自己会随着人流踏进了蛇园。
蛇园共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蛇馆——也就是一些珍稀蛇类展览以及全亚洲最大的蛇类研究所,后半部分则是蛇类保护区。馆内配备的讲解员喋喋不休对着人群讲解这些珍稀蛇类的种种特性,人们带着好奇而又厌恶的目光打量着玻璃柜内的蛇,而那些滑腻又瞪着惨绿眼睛的爬行类动物也隔着玻璃注视着外面的世界,却没有人知道它们在想什么。
在展区中心有一个小小的没有封顶的玻璃柜,里面只有一条小蛇,细长如铅笔大小,黑黝黝的身体,碧绿的眼睛,蜿蜒盘旋,极为可爱。飞叶拉住讲解员:“请问,这是什么蛇?”讲解员回答:“这是一种目前没有任何资料记载过的新品种,没有毒,性情又很温和,是我们的研究人员前几天在后面的蛇类保护区无意发现的,目前正在研究中。”
飞叶俯下身,伸出右手想去抚弄小蛇,小蛇却突然高昂起头,身形一闪,缠到了飞叶的手腕上。飞叶猝不抵防,大惊之下一声尖叫,身边的一切也随之定格。空气突然如水般急速流转,只是一刹那间,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周围的人群仍然来来往往,身边的讲解员也笑容可掬,飞叶低头向手腕看去,哪里有什么小蛇,只是白晰的手腕上套着一只黑色的镯子,飞叶再向身边看去,先前放着小蛇的玻璃柜也无影无踪,只余一片空地。
深呼吸,再深呼吸,飞叶勉强稳定住自己,犹抱三分希望询问身边的讲解员:“请问刚才这里是不是有个玻璃柜,里面放着一条才发现的新品种的小蛇?”讲解员有点诧异地回答:“没有啊,蛇馆这里面所有的蛇都在四周的展柜中,尽管有一些是非常珍稀罕见的,但并没有还未被发现过的新品种。”
跑出阴森的蛇园,骄阳刺花了飞叶的眼睛,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真的很痛,飞叶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她抬起手臂:“那这只镯子从哪儿来的?”小蛇在缠上手腕的一瞬间消失了,然后多出了这只镯子,那是不是意味着这只镯子就是小蛇幻化而成的?飞叶摇摇头:“子不语怪力乱神,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可这只镯子确实如小蛇首尾衔接,蛇眼处镶着两粒碧绿色的宝石,沉甸甸的不知是什么材料做成,黑色的镯身看久了,有种流光溢彩的碧绿如水银般隐隐流动着。 “不行,尽管这镯子很漂亮,但我不能就这样接受这个来历不明的东西,我要知道原因。”飞叶对着阳光,晃了晃手上的镯子,微眯着眼睛下定了决心,她想把镯子褪下来,可是镯子就象长在了手上一样,任她如何拽也拽不下来,也只好由它去了。
重返蛇园,展柜中群蛇突然不知原因的骚动,或退避至深处,或畏缩成一团,飞叶目不斜视,径直走进研究所。亮出自己的警员证,飞叶很顺利地找到了研究所的所长。她撒了一个谎:“所长你好,因为工作需要,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蛇的灵异方面的传说和相关资料。”所长很爽朗地告诉飞叶:“我们这个研究所是研究蛇类的实用科学,至于那些传说什么的,我建议你去找我的博士导师李府教授,他对这些东西比较感兴趣,也有较深入的研究。”
飞叶以为李府会是个六七十岁的白发老人,没想到他只有五十出头,整天与这些可怖的爬行动物打交道却如此和蔼可亲,这真是令她想象不到。李府很热情地接待了飞叶,然后在他询问的目光下,飞叶将手伸了出来,李府看到那镯子,先是一愣,伸出手指轻拂着镯子,接着若有所思,最后渐渐激动起来。他站起身,在满屋子的书柜之间走来走去,在掀倒了数个蛇标本,抽掉了几十本书之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本颜色发黄的手抄本,他仔细翻阅了一会,然后立刻冲出房间,把目睹这一切的飞叶搞得如坠云雾,未几,李府手里握着一只滴管,小心翼翼走进房间,他站在飞叶面前,飞叶能看到滴管里有一滴淡黄色半透明的液体,李府突然抓起飞叶的手腕,把这滴液体滴到了那只黑色的手镯上。
飞叶瞪大了眼睛,因为根据自由落体定义,那滴液体应该会沿着镯子流到她手上,可现在那滴液体却悬浮在手镯上方不到一厘米处,手镯的蛇眼处也就是那两粒绿宝石突然发出强烈的光芒,手镯通体那种隐隐约约的绿光也快速流转,炽光大盛,包围住了悬浮着的液体,就如巨蛇噬物一般一点点将液体吞没,最后那种绿光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如小蛇吐信一般在镯身上闪烁流动。
艺高人胆大的飞叶见到这种怪异的情景不但不害怕反而感到有趣:“李教授,这液体是什么?这又是怎么回事?”“刚才这滴液体是新鲜的眼镜王蛇毒液。”李府见到飞叶因为惊讶而瞪大的眼睛反而诡异一笑,“至于你手上的这镯子嘛,那话说起来就长了。”
“开天辟地之后,世间万物皆有其种族,蛇族因其历史悠久,在各大种族中也占有一席之地,而蛇族之王有两件信物,一是‘赤涎金’,一是‘黑沫金’,皆产于亿万年蛇窟,‘赤涎金’色赤红,由各色蛇毒涎浸泡亿万年而成的金属,是天下至毒;而一物克一物,亿万年蛇窟里总生长着一种叫做‘碧沫草’的碧绿色小草,‘碧沫草’喜欢生长于受蛇毒蒸氲至深的金属之上,是一种解毒良药,于是这种金属日夜受蛇毒和‘碧沫草’两种相生相克的薰染,就变成了‘黑沫金’,它色黝黑,通体流转着隐约可见的碧绿,却是天下解毒良药之最。”
飞叶越听越惊讶:“李教授,你的意思是……”李府点头:“‘黑沫金’见毒即解,所以刚才我才滴了一滴眼镜王蛇的毒液在镯上做试验,结果你也看到了,所以我确定你手上戴的镯子即是‘黑沫金’所制,并且‘黑沫金’和‘赤涎金’世间罕见,你却拥有如此之大一块‘黑沫金’,我估计你与蛇族有极大的关联。” “可是我拿不下来这东西怎么办?”飞叶求助般望向李府。“呵呵,拿不下来就拿不下来吧,‘黑沫金’放在身上对你有百利无一害。”“那我该怎么做?”“你什么也不用做,你们只是有缘。”
离开李府的工作室,飞叶摇摇头:“这都什么事,莫名其妙招来一个跟蛇有缘的评价。算了,不去想它啦。”回到警局,忙忙碌碌的工作又淹没了飞叶的日常生活,让她无暇它顾。作为一名普通的文职警察,飞叶的日常工作就是处理局里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一日放假,飞叶正在街上闲逛,本就身高一米七二,人又活泼开朗,再加上身着一套鹅黄色短裙,手腕上套着那只“黑沫金”镯子,极为清爽可爱。飞叶昂着头,享受着和煦的阳光。“抓小偷啊,抓小偷。”有个妇女在叫着,警察本色令飞叶顿时敏锐地找到方向,还好穿着半高跟鞋,追了一条半街,小偷就在行人的堵截下被飞叶追上,一式利落的空手道把小偷摔倒在地,她就反扭住小偷的手臂,把他交到闻讯而来的巡警手里,丝毫不理会行人投来的各色赞赏的目光。飞叶拍拍衣服转身欲走,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一种阴冷却又炽热的怪异感觉,手上的“黑沫金”微微跳动,碧绿快速流转起来,飞叶猛一转身,那种感觉突然消失了,身后只有一大群围观的行人,她看不出有任何异常的现象。
以后数日里,飞叶确定有人在跟踪自己,因为当她走在大街上,经常会感觉到那种冰冷和炽热同时存在的注视,每一次“黑沫金”都会提醒她那人的到来,只是以她敏捷的身手,竟然没有一次发现跟踪自己的是谁。
这天刚下班,天空飘起了丝丝小雨,飞叶撑着伞在人迹稀少的小路上慢慢走着,她确定身后三四百米处那辆缓缓而行的黑色奔驰车是在跟踪自己。她故意走进一条小胡同,掏出一面镜子,可以看到那辆车上下来两个男人。
“奇怪,明明看到她走进这胡同了,怎么人没了?”那个高个子的男人轻轻叫着。“找本大小姐有什么事吗?两位。”飞叶从旁边的天台一跃而下,那高个男人伸手想抓住她手腕,飞叶退后一步,摆出空手道的架势准备开打,另一个比较斯文的男子出声了:“不要鲁莽,先生要我们来,是请飞叶小姐的。”他转向飞叶,目光很诚恳:“飞叶小姐,请原谅我们采取跟踪这种不光明的行为,我们先生有事相求,所以要我们来请小姐过府一叙。”在这两个人的身上,飞叶找不到以前那种冰火交融的感觉,却也暗自奇怪:难道有两批人在跟踪我?
“你们先生是谁?”“飞叶小姐去了自知。”那斯文男子不卑不亢回答。奔驰车里挂着厚厚的窗帘,飞叶也懒得如俗人般去扯开偷看,毕竟自己无财无权,无别人可贪之物,车行不过半个小时就停了下来,车门缓缓打开,飞叶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飞叶不知自己所在这座城市里竟然有如此之人间仙境,蒙蒙细雨中,耸立着红色尖尖的烟囱的白房子宛若童话中的城堡,郁郁葱葱的爬山虎铺满了一墙的青翠,再配上房子右面那座瓦蓝澄清的小湖,如果此时打开的大门里走出一位仙女,飞叶估计自己也不会太过吃惊。只不过当飞叶走进那栋古香古色的大门后,迎接她的不是一位仙女而是一个男人。
男子三十岁左右,鹰鼻隼目,顾盼之间颇具王者之风,只是那一抹极其温和的笑容冲淡了给人无形中的压迫感,飞叶望着那抹笑容发起了呆:这笑容有些熟悉,在哪里见过吗?见到飞叶发愣的样子,男人的笑容加深:“飞叶小姐你好,我是祥云集团的祥云,欢迎你。”
飞叶挑高了眉头,传闻中祥云集团的黑幕老板原来就是这样子,“估计祥董找我不会是有案要报。”祥云也照本宣科挑一挑眉头:“早听说飞叶警官伶牙利齿,果然不同凡响,那好,我就开门见山了。我要你手中的‘黑沫金’。”这次飞叶可真是吃了一惊:“你怎么会知道我手上戴的是‘黑沫金’?”祥云却极为轻松地回答:“我有我的情报网,我本想用重金买下你的‘黑沫金’,但当我通过调查得知你的为人后,我改变了主意,想求你借‘黑沫金’一用。”
不等飞叶说什么,祥云就向楼上走去:“要知道原因,请跟我来。”他带着飞叶走进二楼尽头的房间,一面巨大的落地窗将外面的湖光山色一览无遗,房间淡淡的粉红色温柔之极,到处张贴着可爱的卡通图画还有四处都是的玩具,可是躺在床上的那个小女孩却享受不到这一切,一张苍白的小脸,紧闭着的眼睛,手腕上插着输液管,一滴滴液体通过输液器流入她的体内。祥云爱怜般吻了吻小女孩光洁的额头,“这就是我的女儿羽翼。”飞叶望着昏迷中的羽翼,心底突然升起一种柔情,她伸出手温柔地抚摸着女孩,手上的“黑沫金”却突然微微跳动起来,碧绿又开始快速流动着,映着黑色的镯子在白晰的手腕上特别醒目。
“她怎么了?”看着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却享受不到室外美丽的景色,飞叶很难过。“她妈妈去的早,只有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三年前,我带她去登山,只离开了她一会去找路,回来时她已经昏倒在地了,去医院却找不到外伤,只能查出她中了毒,是哪种毒至今不知道,要靠每季换血以及大量的药物控制她的病情,所以当我得知这世上竟然还有‘黑沫金’这种解毒圣药,就把你请来了。”
“我知道了,可是我也并不知道‘黑沫金’到底是如何解毒的。”飞叶试着把镯子放到羽翼的头部,“黑沫金”突然起了强烈的反应,碧绿色的光芒强烈却又异常柔和,笼罩住了羽翼的全身,光芒缓慢流动起来,就象在吸取羽翼体内的精髓,羽翼突然剧烈咳嗽,脸色涨红,仿佛血液都冲到了头部。祥云不安起来,拨起电话找来私人医生,他对飞叶说:“把他叫来,以防万一。”
羽翼的脸色越来越红,即使“黑沫金”所发出的绿色光芒都掩饰不住那血一般的红,飞叶突发奇想:“祥云,你去找碗水,我试试把‘黑沫金’泡过的水给她服下看看会有什么效果。”飞叶把“黑沫金”擦拭干净,然后浸泡在水里几分钟,原本清澈的水一会儿就变成了碧幽幽的草色,祥云扶起了羽翼,让飞叶把水慢慢喂进她嘴中。本来一直在咳嗽的羽翼把水呛出了一小半,但在喝下水之后,咳嗽突然停止,却反胃起来,顿时呕吐出一大团鲜红粘稠的微腥液体。
医生赶到了,祥云急忙把医生叫到羽翼身边为她做全面检查,羽翼呕吐之后反而脸色好转,不再如血般鲜红,人也平静下来,“黑沫金”收敛了强烈的光芒,又恢复成往常隐约流转的碧绿,飞叶疑惑:“这就算解毒了?”医生查看了半天,又抽了一点羽翼的血液忙着做测试,最后告诉祥云和飞叶结果:“再换一次血就没事了,然后再休养一段时间,保证她会如正常孩子一样活蹦乱跳,只是不知道你们找到什么良药,竟然让她恢复这么快。”
打发走尚在疑惑犹还喋喋不休想打听原因的医生,飞叶和祥云相视一笑,“你救了我女儿一命,不知道我用什么方法能报答你。”飞叶摇了摇手上的镯子露出顽皮的笑容:“是它救了羽翼而不是我,好了,就算你欠我一个人情吧。天色也不早了,我要回家去了。”
谢绝了祥云要请她吃饭的好意,飞叶仍然由来时祥云的手下那个斯文男子送回了住处。一夜沉睡,早起飞叶发现窗外晴空万里,雨后空气又极为清新,快乐的飞叶一路蹦蹦跳跳象个孩子一样去警局上班。在警局门外遇到了警务处长,他看到飞叶的快乐劲儿好象也被传染,弹了弹飞叶的马尾开起玩笑:“飞叶警官,你看自己象个警官多些还是象个大学生多些呢?”飞叶跟处长平素关系极为容洽,又被其经常视为女儿看待,所以也嘻皮笑脸回答:“报告处长,本人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警官。”处长哈哈笑了起来:“好个油嘴滑舌的小妮子,对了,有件事要交待给你。市监狱昨晚发生犯人集体暴乱,监狱方面抽调了大批警力去维持秩序,由于人手不够,所以向我们求援,我们已经派了一批警员去了,你也在分派人员名单之列,去向监狱的内务处报到,做一些零碎的杂务工作,也就几天的时间,好好工作。”飞叶答应下来,立刻就赶往市监狱报到。
在一大堆蔬菜以及死鱼、肉排之间走来走去的飞叶满脸沮丧,她低声咕噜着:“搞没搞错,让本警官跑到这里当厨房监工,简直是大材小用嘛。”
厨房外一阵喧哗终于令飞叶忍不住了跑了出去,只不过是又有几个犯人闹事嘛,飞叶倚着门看热闹,十几名看守员将闹事的三五个犯人隔离开来,远处有几个犯人朝着飞叶吹口哨怪叫,飞叶正想发威给以颜色,突然又感觉到消失了好几天的那种怪异,是谁?飞叶敏锐地打量着四处,有人在暗中监视着自己,那种冰冷而又炽热的感觉,没错,就是这几天一直在跟踪自己的那个人。“黑沫金”轻轻跳动着,仿佛在提醒飞叶潜伏的威胁,飞叶轻抚着镯子:“宝贝安静,我知道的。”
回到厨房,一阵阵香气惹得飞叶口水直流,她磨磨蹭蹭钻到大厨身边:“李大叔,什么东西这么香哦?”大厨笑呵呵地说:“你这谗丫头,今天中午做的是炸鱼、猪排和炒青菜。”
在警员食堂区,那些男警官高谈阔论,而飞叶则在努力解决掉自己餐盘中那一大堆诱人的食物:“这猪排好吃是好吃,就是老了点,这炸鱼怎么这么腥,李大厨怎么搞的啊。”飞叶还在挑剔着食物中的一点点小毛病,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我……哦,是你啊,祥云……找我有什么事吗?嗯,好的,到时见。”飞叶接到祥云邀请自己喝下午茶的电话不知怎么着,就有些开心,心里一丝暗喜竟然露在了脸上,旁边的男警官打趣他:“哟,飞叶警官满面春风,是不是男朋友有约啊。” 飞叶装作瞧不起他的样子,扭着头哼一声,扬长而去,身后传来一阵哄笑声。
跑到内务处请了一下午的假,飞叶就离开了监狱。脱离监狱阴森压抑的环境,接触到外界新鲜的阳光和空气,飞叶象只离开笼子的小鸟,在街上乱逛。“下午茶是三点钟见面,现在才一点,逛逛街等祥云吧。”一路上吃掉了三支冰淇淋,买了两张CD,一堆漂亮的小饰物,两点五十分,飞叶坐在那家露天的茶屋等候祥云。
三点、三点十五分、三点半,祥云一直没有来,飞叶照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拨回去,却是一个公用电话亭的电话号码,正在懊恼间,茶屋对面的超市门口,大屏幕电视里,女播音员正在播报一条新闻:“今天中午我市监狱发生一起严重的人员中毒事件,经专家调查,是有人在食物中投毒,包括犯人和看守员集体中毒,至目前为止已经死亡三十七人,由于查不出毒物的类型,中毒者得不到有效的治疗,死亡人数会进一步增加。另据可靠消息,监狱中一名叫飞叶的女警官失踪,警号为: 72108963,可能与此案有关,因此被当局列为高度嫌疑分子,请广大市民有相关线索踊跃报告当局,热线电话39426-57366.”
飞叶又惊又怒,自己只离开监狱两个多小时,竟然发生这么多事情,还被视为投毒分子而被通辑。电视里自己的照片明晃晃放大在众人面前,过往行人也有人注意到飞叶,对着电视窃窃私语。飞叶突然感到茫然,站在大街上不知所措。
一辆车在飞叶身边停了下来,飞叶被人拉进车里,她下意识挣扎着,“大小姐,你别乱动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警车就快到了。”熟悉的声音,飞叶扭头一看,竟然是祥云的那两个手下,她不再挣扎,车迅速开了起来,不远处已经传来警车的警笛声……
“飞叶小姐你好,容我们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金羽,他是火羽。”斯文男子把自己和那个高个子的男子都介绍了一下。“叫我飞叶就行了,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祥云约我出来自己却不见了?还有,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飞叶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
金羽沉稳地开着车,火羽掏出手机,按了几个键接通后递给飞叶:“你自己跟先生讲吧。”电话里传来祥云的声音:“飞叶,有人在陷害你,向监狱下毒再假冒我约你出来制造你畏罪潜逃的证据,你先避一避,估计此时你回警局也说不清,因为当局一贯的作风就是找不到原因就随便找个替罪羊,金羽和火羽是我最得力的部下,就让他们保护你,我这里有别的事情脱不开身,相信我,这件事我会帮你解决的。”听完了祥云这一大串话,飞叶静下心来道了一声谢谢,“你用不着谢我,你也救了羽翼一命。”
挂上电话,金羽头也不回就说了一句:“后面的警车咬的很紧,前面也有堵截,你们坐好了。”他从一条小巷拐了出去,突然提速,然后就象警匪片中的车战一样,在公路上演了一出十数辆警车追赶一辆黑色奔驰车的好戏。
火羽突然傻呵呵地笑了起来:“难道我们就这样一直开下 天色已经阴暗下来,一个身影慢慢从茂密的树林中凸现出来,在黑暗中,那人手上一团火焰特别醒目。飞叶失声叫出来:“‘赤涎金’!”尽管飞叶不知道“赤涎金”的样子,但她手上的“黑沫金”也通体碧绿,发出一团绿荧荧的冷光,一红一绿在黑暗中极为相配,这自然就是天下至毒的“赤涎金”以及天下第一解毒良药的 “黑沫金”。
“你是蛇……不,你是蛇族的……。”飞叶努力想找出一个词来正确形容面前这个“人”,她突然激动起来:“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在监狱里下毒陷害我,我在那里明明感觉到你的存在。”“不错,是我干的,我的目的就是要陷害你。” 那人走到了飞叶身边,那双阴险的眼睛很放肆地盯着飞叶。“为什么?你用这么多人的性命换来陷害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火羽!”金羽从远处跑来,向火羽做了一个手势,于是上一秒钟飞叶还在瞪大眼睛诧异着眼前的这一切,下一秒钟已经被火羽一掌打昏,不醒人事了。
“好痛。”昏迷中的飞叶刚一苏醒就叫了起来,头部的疼痛让她想起被火羽打晕之前的事情,“火羽你这……”她目光捕捉到坐在地上守着她的火羽和金羽,顿时闭上了嘴。那两个鼻青眼肿的家伙身上伤痕累累,火羽肩膀处还在隐隐渗着血,金羽身上的衣服沾着斑斑血迹也碎烂不堪。借着皎洁的月光,飞叶看到地上还有几滩深色的痕迹,估计也是血迹。
“那人哪去了?”飞叶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火羽咧嘴一笑,扯动嘴角的伤口又呲牙,“那家伙让我和金羽两个人合伙打跑了呗。”“飞叶,先生在离这里不远处等我们,先别问为什么了,我们快点离开这里。”金羽起身,拉着飞叶就走,火羽紧随其后,三人穿过树林,回到公路边。
倚着车等候他们的祥云眉间有一丝令人琢磨不透的神情,他依然很冷静沉着,四人上了车,祥云亲自开车驶向市区,“你要开向哪里?”飞叶望着越来繁华的街道问祥云。“去医院,我们先把还活着的中毒者救了再说。”
四个人潜进医院,偷了四套医生服穿上,然后光明正大在各病房里穿梭往来,将“黑沫金”浸泡过的清水喂服那些昏迷着的中毒者喝下。
趁着他们三个男的在里面忙活,飞叶溜到走廊上来透口气,“呼,今天这一天真是够刺激了,如果我能死里逃生,一定要将这故事拍成电影。”深夜寂静的医院走廊里本来空无一人,可此时却有一个身着白色医生制服的三十岁左右女人慢慢走过来,飞叶低下头,怕她认出自己不是本院的医生。偏偏低垂的眼晴就瞅到那双黑色皮鞋的主人停到了自己面前。
“飞叶。”飞叶一惊,差点蹦了起来,“你是谁,怎么认识我?”那艳丽的女子浅笑:“我是莫蓝,不要惊动他们,你跟我来,有人找你。”那女子转身离开,飞叶站在原地想了一下,却直觉地相信这女人不会害她,于是也没有知会祥云等人,径自跟莫蓝离开了医院。
莫蓝的车开到了郊区外停了下来,这里已经极为偏僻,几里外才能看到几点模糊不清的灯光,两人下了车,莫蓝带着飞叶向一座小山丘走去,步行了约十几分钟,在山腰一处平坦而又隐蔽的空地,莫蓝停了下来。
此时是凌晨三点多,天空仍然一片黑暗,夜空中的繁星极为明亮,飞叶却顾不得欣赏这美丽星空,奔波了一天,腹内空空如也特别难受,从空地边缘阴影处走出来的男人却转移了她的注意力,令飞叶大吃一惊。
“李府教授?!”李府神色恭敬的向飞叶鞠了一躬,然后说:“飞叶小姐,是我,我请你来,是想给你讲一个故事。”飞叶就着月光打量着李府的脸估计着: “这老头没有神经病吧,凌晨把我叫来给我讲故事,还这么严肃。”但看到李府和莫蓝一本正经的样子,本想发笑的飞叶只好强忍下来。 开天辟地之后,神创造了万物,因此万物形成了自己的种族,蛇由于存在历史悠久,数量繁多,于是也形成一个大的种族,蛇王是蛇族的最高领袖,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治着世间所有的蛇类。蛇王拥有蛇族最高的灵力以保护和统治蛇族,可是他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他需要每千年蜕一次皮,蜕皮期间就如普通的蛇一样没有丝毫灵力和抵抗力。
蛇族也有天敌那就是鹰族,在两族之间曾经爆发过无数次斗争,在历年伤亡无数的结果下,鹰族新任鹰王决定与蛇族握手言和,两族商定在自然界正常的弱肉强食竞争之外,停止战争。可是鹰族有一部分成员却极为不满,认为新任鹰王这种作法破坏了鹰族亘古以来的规矩,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于是他们决定私自挑起两族之间的战争。
蛇王每隔千年蜕一次皮这本是极大的秘密,却不知怎么泄露了出去。鹰族的叛徒利用这机会,一部分在自己族内制造事端缠住鹰王,另一部分却趁机偷袭蛇族。不巧当时蛇族四大长老有两位出外办事,剩下的两位长老抵御不了众多的鹰族袭击者。正当鹰族的袭击者快要进攻到蛇王蜕皮休眠的地方时,鹰族的鹰后赶到了,她是受鹰王之托来协助蛇族的。只是鹰族反叛者势成骑虎,竟将鹰后一起攻击,而当时的鹰后刚生完孩子,体力不支,虽然在两位蛇族长老和众多蛇族成员的支援下,依然无法打退鹰族的进攻,而蛇王蜕皮正是关键时刻,正处于假死状态毫无抵抗能力,敌我力量实在悬殊,鹰后只好做出了一个当时自认为正确而实际也不得不那样做的选择,她施展灵力,将蛇王的元灵从肉体中抓了出来,带着蛇王的元灵脱离了蛇族的地盘。尽管后来另两位长老也及时回来集蛇族全力打退入侵者,但自此也失去了鹰后以及蛇王的下落,蛇鹰两族后来竭力打听他们的下落多年都无踪影,所以猜测当时鹰后伤势过重,可能跟蛇王同时逝于荒野之中,但是鹰王一直不肯相信这是事实,一直在寻找鹰后下落,而蛇族之王的王位也因此空缺着,等待着蛇王的归来。“
李府将一段传说娓娓道来,飞叶不知不知觉中坐到了地上:“好有意思的故事,后来呢,李教授,难道鹰后和蛇王真的再没有回来吗?”李府叹了一口气: “蛇族除了一名长老留守管理,其余的三长老都分散各界寻找蛇王以及鹰后的下落。寻找了这么多年,却毫无线索,他们都有些失望,却没想到让我遇到了你。”李府话题一转,扯到了飞叶身上。
飞叶指着自己惊讶不已:“我?”“没错,我就是蛇族四大长老之一叶青,莫蓝也是长老之一,我们两个分别在人界与冥界间四处寻找蛇王的下落,但是找不到一点头绪,直到那天你找到了我那里。”李府,不,应该称他为叶青了,激动起来,“飞叶,你知道吗,‘黑沫金’是蛇王的信物之一,颇具灵性,它有自己寻找主人的灵力,所以当我看到缠在你手上的‘黑沫金’镯子时,我就知道你肯定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我去寻找莫蓝确定事实,所以直到现在才来找你。”
飞叶不由自主望向她的眼睛,柔和,带着一抹浅蓝的瞳孔仿佛象个漩窝般吸引着飞叶的注意力,在莫蓝浅施灵力之后,飞叶发现自己身体不能移动了,意识却非常清醒。莫蓝伸出右手给叶青,两人将右手握在一起,左手却同时做了一个奇特的姿势,嘴里也低声念着什么,然后两人同时伸出左手中指,弹向飞叶太阳穴两侧。
飞叶的五官同时溢出几缕淡淡的彩色薄雾状气体,在飞叶身前悬空飘浮着、旋转着,然后混合起来形成一团光雾,光雾的中心则是一条金光灿烂的小蛇。叶青和莫蓝向小蛇鞠身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估计是在行礼,小蛇在光雾中轻轻跳动着。飞叶手腕上一轻,那伴随她多日的“黑沫金”突然又变成一条小蛇,飞箭般冲进光雾,与原来那条小蛇合二为一,光雾色彩大涨,多种艳丽的色彩在黑夜中快速旋舞着煞是好看。
飞叶张口就问:“这就是蛇王?”她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可以随意动弹了,光雾中小蛇弹出一丝绿光射入叶青怀中,然后瞬间消失于空气中。叶青从怀里掏出什么东西,然后走向飞叶。“飞叶小姐,这是我们蛇王为了感谢借用你身体沉眠这么久的时间而送给你的一份小礼物。这项链的链子是蛇族最美丽的蛇皮制成,下面挂着的是一小块‘黑沫金’,我们后会无期了。”他把项链挂在了飞叶脖子上就跟莫蓝同时消失在飞叶眼前。
“呃。”被这一切搞懵了的飞叶半天后才反应过来,“蛇王的元灵怎么会跑到我身上来,还有那个戴着‘赤涎金’的男人又是谁?为什么这么多事情都发生在我身上?这一切谁能告诉我呢?”荒凉的山丘上,只有夜风下瑟瑟做响的树叶在轻摇着,提醒飞叶这一切不是一个梦。
飞叶在下山的途中考虑着:“这一切是不是意味着都结束了,我可以过正常的平静生活呢?”突然想到身上还有一个涉及几十条人命的投毒官司,她就头疼起来,好在莫蓝来时开的车还在山脚下,飞叶跨进车里,发现自己在来时将手机遗忘在车上,而祥云已经打过来数次电话了。
飞叶开车准备驶向市区,一边拨通祥云的电话:“祥云,我是飞叶,刚才我出外发生了一些事情,你们现在在哪里,我回去对你讲,这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呢。”正说着,本来寂静的公路上突然响起汽车引擎猛烈发动的声音,一辆黑色的汽车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猛地撞向飞叶的车。祥云从电话里听出声音不对劲,急忙询问飞叶身在何处。飞叶刚匆匆说出自己所在的地址,就被那辆车撞下了公路。
汽车在几十度的斜坡上翻滚了几次,终于沉闷地落在了公路一侧十几米的坡底,飞叶被急速翻滚的汽车摔得七荤八素,身上骨头好象散了架一样酸痛,但她不得不尽力从车里爬了出来,谁知道这车什么时候会爆炸。使尽最后一丝力气,飞叶把自己从变形的车身里拽了出来,然后仰身躺在了地上。而那个肇事者突如其来的靠近并没有令飞叶感到吃惊,因为她又累又痛,神经都有些麻木了。
“晴雨,我们又见面了。”飞叶认出说话的男人正是那个戴着“赤涎金”屡次陷害她的家伙。“我不认识什么晴雨,你认错人了。”飞叶反驳他。那男人大笑,一双眸子在黑夜中闪闪发亮:“你当然是晴雨,鹰族的鹰后,鹰王祥云的妻子。”飞叶气喘吁吁抬起头:“你胡说,你有什么证据?”
“他说的是真的,晴雨。”祥云从公路边轻轻滑下来,挡在了飞叶的面前,隔开她与那男人,祥云还是那种气定神闲的作派,只是他突然改口称自己为“晴雨”仍然令飞叶迷惑不解。
“你到底是谁?”祥云虽然看起来极为轻松地站在飞叶和那男人之间,但飞叶能从他的背影中感到一种无形的戒备。
“我是谁?哈哈,我就是蛇王。”那男人仰头狂笑,飞叶挣扎着坐了起来反驳他:“我刚才见到了蛇王,他和蛇族两位长老在一起,你绝对不是蛇王。”
“你知道什么。”那男人不屑地冷哼。“有谁知道蛇王是双重性格,平时他用灵力将我压制住,却对外展现他那个假慈悲仁义的软弱性格,金丝那软骨头竟然会同鹰族握手言和,真是想不到他竟然让我们蛇族同天敌成为朋友,如果换成我银丝,早就联合全族力量,同鹰族决一死战了。还好老天有眼,当鹰族反叛者进攻蛇族时,晴雨你这蠢货竟然会想到把他元灵抓出肉体,没有了他的灵力控制,我也得到了解放,虽然你飞到半途体力不支殒落荒野令我们三个的元灵分散,但是很巧,你和金丝的元灵同时附着在一个驱体上,而我,却变成了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哈哈。”
银丝得意地大笑着,飞叶和祥云却默不作声,他们看出银丝在得意之下会把往事一一倾吐。“我的思想终于摆脱束缚成为独立的自己,所以我一直在考虑如何夺回应属于我的蛇王之位,而你和金丝却因为两个元灵附于一体,灵力相克反而都失去过去的记忆,这真是天助我也。‘赤涎金’回归我之后,我多次想借机除掉你们两个,却总因为‘黑沫金’在无形中保护着你们,如果不是上次金羽火羽那两只扁毛畜生破坏了我的好事,估计你现在早就被投进监狱等候审讯了。而你这蠢女人,竟然这么迅速就跟叶青莫蓝那两个金丝的忠实走狗接上了头,把金丝送回他们的保护之中。”
银丝越说越气,目露凶光,祥云不动声色挡住了银丝投向飞叶的目光,“银丝,回蛇族去吧,不要一错再错了,人世本就不是我们久待的地方。”飞叶估计祥云这番劝说是无效了,果然银丝不屑冷哼:“我没错,只要我成为蛇王,我会让蛇族成为这世间最强大的种族,而你们和金丝却是我最大的拌脚石,我当然要先除掉你们。”
“赤涎金”从他手上急射而出,如一条火蛇噬向祥云,祥云早有准备,快速转身把飞叶抱到安全的地方放下,而“赤涎金”在祥云上方盘旋,却被他身体自然散发出的一种浅浅的白光所阻挡,无法靠近其身。
银丝大怒,身体飞快旋转起来,飞叶眼前一花,就看到银丝身前多了一团如现前蛇王金丝一般的彩色光雾,光雾中一条银色的小蛇昂首吐信,异常凶猛,祥云叹了一口气,也依样在身前多出一团浅色的光雾,一只纯白色的小鹰在光雾中振翅斜睨。
飞叶看着稀奇,竟然忘了这是在生死之搏,傻傻地问:“这就是你们原形?”银丝怒视飞叶:“这是我们的元灵,不是原形。”祥云转头解释:“元灵就是我们的元神灵魂所在,元灵可以脱离肉体存在,我们可以没有肉体,但不能没有元灵,当我们的元灵消失时,我们所拥有的灵力也随之消失,所以只要我们保护好自己的元灵,完全可以制造无数个不同的肉体,你明白了吗?”飞叶讪讪一笑:“不知者不罪嘛,我明白了。”本来一触即发的气氛让飞叶这一搅和,反而不再那么紧张。 祥云叹了一口气:“我很不希望我们这样斗下去,两败俱坏是毫无意义的结果,相信你也是为自己族类考虑,为了壮大蛇族才想与金丝和我为敌,但是我不认为我们两族停战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自然界的软肉强食我们已经避免不了,何必再去人为地制造事端让生灵涂炭,于我们无益,却增加外敌侵犯的机会。何况如果不是当年我族叛乱者有着跟你相同的看法而去袭击蛇族,想必到如今,我们两族力量会更加强大,而不是现在这种群龙无首的局面。”
银丝安静了一会儿,仿佛在咀嚼这番话的含义:“可是如果不是那场偷袭,我也不会形成自己的个体,有自己完整的思想,金丝那种软弱的性格怎么会统治好蛇族,只有力量才能保证一切,而蛇族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我才能带领全族发展强大,而不是象金丝那样不思进取原地踏步。”
“你错了,银丝。”一个年轻男子态度温和却又很坚定地回答他。这个悄无声息出现,看起来眉清目秀又不失威严的男子身后跟着四个人,其中有两个赫然就是刚离去不久的叶青和莫蓝。飞叶恍然大悟:“你就是蛇王金丝!”男子微笑:“晴雨,谢谢你三番两次救了我。”
看到金丝的到来,祥云身形一定,将自己的元灵收了回来,守到飞叶身边,他握着飞叶的手低声说道:“让他们自己解决吧。”一场剑弩拔张的局面烟消云散了。银丝气焰小了很多,兀自嘴硬:“我哪里错了。”金丝向他迈前几步,银丝退后想跟他保持距离,可是金丝又跟近几步,与银丝面对面站立着。
“银丝,你错了,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根本就是一体不可分离,你为什么要分出你我呢,或许我以前太过压抑你,以至造成你现在如此的不满,我也反醒了自己在一些方面做的怀柔有余,力度不足,所以你跟我回去吧,今后我们合力统治蛇族,相信我们的性格互补会成为优秀的统治者,让我们的蛇族强大起来。”
很明显,金丝这番真切的言语打动了银丝好胜之心,他有些犹豫,期期艾艾不知想说什么。祥云突然不耐,一拳击出,将银丝打昏。金丝略显惊讶地望着祥云:“你不是说不干预我们的事情吗?为什么要将他打倒?”祥云呵呵一笑:“他很明显已经投降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追究他诬陷和伤害晴雨的行为了,可是我和晴雨久别重逢,你们别在这没完没了,回你们蛇族自己解决去,给我们一个安静的空间。”金丝会意一笑:“那我们再见了。”两个长老过去扶起了银丝,几个人瞬间消失在祥云和飞叶面前。
飞叶眨了眨眼:“够惊险,够刺激,够戏剧,够搞笑,这蛇鹰两族的恩怨算是到此为止了,可是我身上的人命官司怎么办?”祥云哈哈大笑,他略一运劲,右手中指弹向飞叶太阳穴。飞叶感觉身体一轻,突然飘浮在空中。过往的一切回忆如潮水般袭来,飞叶,不,此时应该称她为晴雨了,晴雨的元灵在半空中欣喜若狂,上下旋舞着,望着地上那具飞叶的身体。祥云抓住了晴雨:“你不要到处乱跑,把这具身体留在这里算是给人类一个交待吧,逝者已斯,好在我们已经把剩余的人都救活了,这也算是他们一个小小的劫难吧,好了,我们该走了,羽翼正在等着你呢。”
晴雨突然想了起来:“羽翼的中毒是不是跟银丝有关呢?”祥云微微一笑:“是不是现在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羽翼现在已经活蹦乱跳在我们鹰族的势力范围内等着妈妈回去。”
天色已经大亮了,一丝云雾遮住了太阳毒辣的光芒,清晨的天空清爽明朗,晴雨冲上天空,快乐地享受着许久没有飞翔的乐趣,她放声大笑:“回到天空,重新飞翔的感觉真好。”祥云赶上了她,温柔地笑着。
天空中留下了两道如烟似雾的白色痕迹,如果眼神锐利的人或许能看到那是两只白色的鹰划空而过,只是他或许会奇怪,天空中怎么会稳稳约约传来一男一女的笑声。 都市聊斋之妖戒
早听说过末凉山的风景极佳,自古出名,所以这次公司放假,何玫咬咬牙,用了一个的薪水,购买了野营装备,打算在末凉山度过这个美好的假期。
时近黄昏,专挑荒僻之路走的何玫迷路了。边走边犹豫着前进的方向,一脚踏空,何玫眼前一黑,掉进了一个洞,洞不算高,尽管人没摔伤,却惊吓过度,半天才想起了考虑怎么出去,洞很大,眼前一摸黑,只有头顶上的那片天还有丝光明。何玫打开手电筒,才发现她现在身处的地方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山洞。这只是一条长长的甬道的一部分,甬道两侧和地面都是用上好的青花石铺设,这分明是个人工建筑,何玫顿起好奇之心,向甬道深处走去。
甬道不长,只有百八十米,尽头是一道打开着的石门,上面镌刻着许多莲花图案,何玫有些疑惑,这里怎么象座墓呢?
阴暗寂静的甬道只有何玫的脚步声,以及被手电筒光芒拉长的何玫的身影在陪伴着何玫,有点不安,缓缓走进那道石门后,是一间极大的石室。
强力的手电筒将整间石室都照明了,果然是座墓,这间石室可能是主室,有几道门通向外间不知何处。室中央停放着一具玉棺,以及一张放着一个盒子的石几,再别无它物,简洁得很,却极为气派。只石室四壁镌刻的那些精致花纹,何玫猜不知要花费工匠们多少的心血。这可能是座古墓,何玫想到这儿,心里有些喜悦。她喜欢古玩,这既然是座古墓,没准会有些好东西呢。
走近玉棺,何玫仔细打量着,这棺材好象是整块黄玉雕成,触手温凉,质地极佳,何玫将手电挂在包上,伸手去推棺盖,只是试探着轻轻一推,那棺盖就悄声侧移,难道棺盖本来就未盖上,只是虚掩?
棺盖旁移后,一阵阵氤氲的白气蒸腾而出,待气体挥发渐薄后,何玫探头进去,弊住呼吸,以防尸毒或是不洁空气。
好凉,这是何玫的第一感觉,棺内还是不断向外散发着一丝丝肉眼可见的白气,见不到何玫预料中的骷髅,里面躺着一个人。
何玫吓得差点跌倒,活人躺在棺材里?定了定神,何玫仔细观察着,那不是活人。是具男尸,很年轻,很俊美,只是脸色有些发青,身着宽大的很华美的古代衣服,古尸的尸体竟然没有腐烂,还保存如此之完整,仿佛他只是睡了。
好奇怪,看他的衣装,绝对不是唐宋元明清这几代的通用服饰,难道他的年代比这还要早?这不是比马王堆女尸保存的还好吗?
再看看他,嘴角向上微微弯着,好象在微笑。微笑?何玫怎么记忆中刚看到他时,他是面无表情的呢。何玫摇摇头,可能是个错觉吧。
打量了他半天,何玫只敢看,却不敢动手去触摸他。转身再去看那张石几。只有一个精致的镙钿嵌金丝漆盒放在其上,何玫拿起盒子把玩着,爱不释手。
盒子上的小金扣松了,盒盖“啪”一声向后打开。垫着柔软织物的盒子中央放着一枚戒指。何玫把它拿了出来,在光亮中欣赏着。这戒指质地非金非铜,黑黝黝却杂带着一种血色般的红润,戒身镶着七粒颜色各异的宝石,戒里却刻着一些何玫看不懂的象鬼画符一样的符号,怪异却漂亮的戒指。
何玫试着套在自己的手指上,中指太粗,换到无名指上,却恰好合适。再拿起盒子,何玫才发现还有一迭纸夹在拿盖上,刚才只顾着看戒指,没有注意到,纸上的字何玫一个也看不懂,可能是一种古篆,把这迭纸折好放在盒子里,何玫想把戒指出拿下来放进去,以便把盒子整个带走,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取不下戒指了。戴的时候明明没有这么紧的嘛,算了,就这么戴着吧。
把盒子塞进背包里,何玫突然听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细微声音,她急忙转身,没看到有任何异常,何玫安慰自己,可能是棺盖有些滑动吧。不知怎么着,她又探头去看那具尸体,这一看,让何玫魂飞魄散,她刚才看他明明只有一丝微笑,可现在竟然是笑容满面,那发青的脸色带着这种笑容,实在太诡异,太令人害怕了。
鬼啊!何玫暗叫,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向来的甬道跑去。从背包里拿出一捆绳子,向外甩了多次,终于不知固定在哪上面,何玫拉着绳子慢慢爬了出去。没有向后再看一眼的何玫,怎么也不会知道那个笑容满面的他,逐渐眉头倒竖,嘴角噙着一丝冷笑。
外面已经天黑了,何玫更加找不到下山的路,却也幸好天黑,视力极佳的何玫,看到远处那处火光,寻火而去,遇到了一伙也是结伴来末凉山露营的年轻人。温暖的火,热情的人,让何玫减少了一些恐惧,惴惴不安度过这一夜,天亮后,问清下山的路,何玫可以说是仓皇而逃,离开这个让她恐惧的地方。
回到家中,何玫将手泡在肥皂水里半天,愣是摘不下这枚戒指,望着被拽的发红的手指,何玫真不知该怎么做了。
想起那个盒子里夹着的纸,何玫决定去见她大学的古代文学教授。老教授戴上眼镜,把那迭纸翻来覆去看了有半天,然后问何玫:“这东西你是从哪弄来的?年代很久了,是真正的古董。”何玫搪塞他:“是从一个地摊上买来的,所以拿来给老师,请您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
老教授信以为真,说:“那好,我把大意给你讲一下吧。” 南北朝时代,某王爷只有一个独子:末凉,末凉少年俊才,文武兼备,是王爷所有的期望。末凉成年后,众多大家闺秀、名门淑女他都不喜欢,却只喜欢上他奶娘的女儿——茗香。一日,末凉向茗香求欢,却遭到茗香的激烈反抗,在推拉间,茗香失手将砚台砸在末凉后脑上,重伤的末凉经太医诊断,宣告不治,王爷盛怒下将茗香凌迟处死,尸骨扔到野外喂野兽。弥留时的末凉不知茗香已死,恳求王爷在他死后,将茗香给他殉葬。末凉死后,王爷既怒又恼,怒爱子横死,恼茗香尸骨不全,无法满足爱子临死的要求,给他殉葬。后来还是王府中的法师解决了这个问题。法师收买了数万斤生长在坟边上的“腐尸草”,将之焚烧尽后的灰烬收集起来,滴上末凉和茗香的血,辅以咒符,提炼出一块“催魂金”,打制成一枚戒指,只要茗香再转世,这枚戒指就会在冥冥中招唤她,让她来到末凉身边,让她戴上它,成为末凉在阴间的妻子。
老教授一口气讲完了,“这故事很有意思啊,有点象我们这末凉山的山名来源是吧。”何玫收拾好那迭纸和盒子:“对不起,教授,我有事先走一步。”
何玫强迫自己什么都不去想,回到家,将自己抛进兑好香精的浴缸里,想彻底放松心情,淡雅的香气,热气腾腾的水,让何玫有些紧张的神经放松下来。“我是茗香?冥冥中注定我要做末凉的鬼新娘吗?”何玫还是情不自禁去想这些东西。
紧关着的浴室的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笑着说:“既然收到了订情之物,为何还不归来?”
何玫吓得坐了起来,才发现浴室的门是紧关的,也没有什么人进来,难道是自己刚才睡着了,做了一梦?可那张脸,明明是末凉山古墓玉棺里那个男人——末凉的。
匆忙冲洗完,何玫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出了一条桃木项链戴着,把一尊装饰用的瓷观音还有一尊玉佛,反正把她能想到的所有的避邪的东西全找出来,堆放在自己的床上。
黑暗中,何玫紧紧盯着四周,手里抚摸着桃木项链,等待着可能出现的怪异。不知不觉中,何玫睡去了,一觉醒来,天已大亮,一夜无事,看来自己是神经过敏了。
一看时间,糟了,本来假期已满,今天要回公司上班的,这时间肯定会迟到的。打了辆的士就走,在一路的昏昏欲睡中,何玫到达了目的地。下车后,那的士司机摇头:“这女人真奇怪,穿着上班套装跑来 何玫自为是在向公司走去,但在外人眼里看来,那只是一个目光呆滞的女人,跌跌撞撞向山上走去。
当何玫醒来时,她并没有身处安静明亮的办公室,而是那间冰冷阴暗的墓室,暂时清醒的她恐惧不已:“我明明是在上班,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想逃离墓室的何玫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她手上那枚戒指开始灼热,七粒各色的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何玫脸上带着一种痴痴的笑容,自己爬进那具玉棺里,安稳地躺了下来。
冰冷的玉棺里,两具身着衣装的骷髅相互拥抱着……
室外,那道巨重的石门缓缓落下… 鬼给你剪彩
“唉!”钱百万胖胖的身体深深地陷在他那个舒服的老板椅里,禁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从昨天起,他就在不停地叹气,好象他那个庞大的腹腔里溢满了让他不吐不快的晦气。
钱百万是X县屈指可数的大款级人物之一。昨天开业的“富豪大酒店”就是钱百万的大手笔。酒店刚刚破土,钱百万就开始了艰苦的攻坚战,终于赶在完工之前让县委钱书记松了口,同意把酒店作为县里的定点招待处。
X县是个贫困县,以农业人口为主,真正的富豪就象野生的东北虎一样踪迹难觅。但钱百万肯下血本建“富豪”绝非一时心血来潮。县里的几大家虽然都有小食堂,就餐条件也算不错,但比起兄弟县的餐、饮、洗、娱一体化来明显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尤其是上级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的时候,县领导这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就愈发强烈。钱百万正是瞅准了这一点。当然,有经济头脑的并不只钱百万一个,钱百万的主要对手赵大亨也盯上了这块肥肉。赵大亨的小姨子是孙县长的内弟的四表姐的干姊妹,有了这重关系,赵大亨很轻易就搞定了孙县长,然后通过这块滩头阵地稳扎猛层层推进。钱百万背水一战,集中优势兵力猛攻一把手,“炸药包”、 “爆破筒”源源不断地送上火线,终于率先攻克了钱书记这个桥头堡。据说钱百万还跟钱书记攀上了亲,只要不是公共场合,钱百万一口一个四爷爷叫得亲着哪。有钱书记当靠山,有县财政作后盾,有精心准备的特色服务为保证,“富豪”还愁断了财源吗?虽然本钱大一点,不过一分投入一分收获嘛!总之一个字:值!
钱百万趁热打生铁,顺势邀请钱书记为他的“富豪”剪彩,并暗示钱书记事后奉上一笔“剪刀费”。钱书记还是乐意和群众打成一片的。于是钱百万精心筹备了剪彩仪式,请来县中学鼓乐队壮声势,特邀泳装模特现场助兴,还准备了氢气球扯条幅、滑翔机散传单,又跟电视台打好了招呼。留住钱书记剪彩的光辉形象,日后不就是活广告吗?总之万事俱备,只等黄道吉日到来了。
偏偏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钱书记出事了。钱书记应筹多,他的司机副官头天睡得晚,又用了点酒,早上起来还没完全找回感觉,开得稍快点,结果就和大卡车拥抱上了。钱书记的坐骑娇小玲珑,哪受得了蛮汉似的大卡车那个亲热劲,结果和着里面的人一块被蹂躏得不成样子。钱百万的剪彩仪式只好草草收场。问题的严重性远不止这些,倒了钱书记这棵大树,钱百万顿时成了没人罩的野猴子,而现在主持工作的正是兼任县委副书记的孙县长。费尽心机眼看就要到手的果子却被别人轻易拿下,钱百万能不烦吗?更要命的是摊子已经铺开了,百多口子人要吃饭,水、电、暖都得开销,即使钱百万也架不住坐吃山空呀!
“唉!”钱百万想得头都大了却想不出办法,禁不住又想叹气。这时,大堂经理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连门也忘了敲就闯进来。“慌慌什么?赶着奔丧哪!”钱百万尚未叹出的一口气乘势发泄到冒失的下属身上。“钱、钱经理,真、真是见鬼了,我看见钱、钱书记进了咱们的大门……”“扯淡!大白天见你个大头鬼!”
钱百万只信财神却不怕鬼,钱百万坚信“有钱能使鬼推磨”。大堂经理见他不信,急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也忘了对老板的敬畏,硬生生把钱百万二百五十多斤的身子拖到了大厅。
一进大厅,钱百万就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明明有中央空调,天气也不是多冷,钱百万分明还是感到了一股寒意,好象有一只阴森森的手从他的后背冰冷地拂过,汗毛都禁不住竖了起来。大厅里聚了一堆服务员,诅咒发誓证明自己确实看到了钱书记,迎宾小姐更是花容失色泣不成声。钱百万半信半疑。
第二天,钱百万决定亲自坐镇。说也奇怪,明明已经加大了中央空调的功率,却还是一个劲儿觉得冷。钱百万用力裹了裹裘皮大衣,略微活动一下紧张得有些发僵的脖子。就在这时,钱书记象是突然从地下冒出来,无声无息地出现了。这的的确确是钱书记,面带和蔼的笑容,栩栩如生。钱书记在门口张望了一会儿,然后进了大厅,又站在大厅中央张望了一会儿,突然面带怒容拂袖离去。大厅里渐渐又有了暖和气儿。 以后几天里,钱书记总会在八点二十分之前出现,照例笑容可掬地在门口张望,然后进大厅,再张望一会儿愤然离去。县城不大,“富豪”闹鬼的事传遍了大街小巷,门可罗雀的“富豪”就更加冷清。钱百万日渐憔悴,比他用过的任何一种减肥品都有效。从不信鬼的钱百万只好高价请了一位小有名气的仙姑。仙姑念念有辞又唱又跳,好半天才睁开高深叵测的眼睛,说“这鬼怨气很重,想必在你身上有桩未了的重大心愿。”钱百万登时恍然大悟,原来钱书记念念不忘的是让他送命的那个剪彩仪式,当然还有那笔剪刀费。
第二天的八点十八分,也就是原定的剪彩仪式的吉时一到,钱书记果然又出现了。钱百万聘请了仙姑作司仪,原以为这位吃阴阳饭的异人能为他们临时当一下翻译。谁知那仙姑装神弄鬼糊弄饭吃,哪里见过真鬼,顿时吓得屎尿齐流。钱百万只好硬着头皮亲自上阵。“下面请、请钱书记剪彩。”钱书记果然不再发怒,神采奕奕地健步上前,也不用剪子,伸出两个手指剪断了红绸,然后作出那个大家十分熟悉的挥手示意动作,当场就把扯着红绸的礼仪小姐吓晕了。钱百万倒没那么害怕了,话也说得利索了。“钱书记,人鬼噢不人神殊途,您是神仙不食人间烟火,我们就不留您吃工作餐了。这饭钱我已经加到您的剪刀费里了,请您笑纳。另外我们每个月都会按时给您寄钱,您就放心去吧,上天多言好事保佑我们发点小财。”四个大火盆里,点燃了成捆成捆的冥钞,上面浇了钱书记生前爱喝的五粮液。空旷的大厅里突地起了一阵旋风,火借风势燃得就更旺。风越来越大,吹得众人睁不开眼。不一会儿,风停了,钱书记也不见了,火盆里、地面上干干净净的,连一点纸灰也没留下。钱百万揉了揉眼睛,不相信地伸手摸了一下火盆,手指肚立即就起了燎泡。
不过,从那以后钱书记真得就再也没来过。
其实有些好看,有些也不觉得太好。不过还是一起贴过来啦。 有些不错的,楼主辛苦了。 好看啊~~~~~~~~~~~~~ 好看。没有了么? 美丽的牙齿,足以同晶莹的贝壳相媲美。
曾经有个当过教师的人,笔名叫荆歌,
荆歌曾经写过一本很厚很厚的小说,名叫《漂移》。
《漂移》中有个女人,叫冉美珠,
冉美珠,有一口贝壳般美丽的牙齿。
据说,她每天都要用盐来洗刷牙齿的表面,还要用铁丝剃掉牙齿中的污垢。
忘了说,冉美珠生活在一个很动乱的时期,那时,只有一个中华民国。
曾经有人出200块大洋,购买冉美珠的一颗牙。
漂亮的牙齿,让这个黑瘦的、平凡的女人一开口就会散发出美女才能散发出的光彩。
冉美珠的丈夫,是一个没手气的赌徒。他似乎就没赢过钱。
而且他还是一个酒鬼。
在冉美珠和她的丈夫生活的不多的岁月中,那口贝壳般的牙齿,渐渐离开冉美珠的嘴巴,它们好象厌恶了老环境,也向往起新的生活,于是纷纷跳到了赌桌上、酒瓶里。
冉美珠的牙越来越少,家里的酒瓶越堆越多,那个赌棍的钱越输越大。
冉美珠开始沉默寡言。
冉美珠的牙齿,都背弃了她,现在的她,真的看起来就像一个没有牙齿的老妇。
其实她才三十几岁。
赌棍回家了,他今天竟然赢了!看来太阳也可以从西边出来的!他现在看着太阳,就在西边,左右晃动。因为他喝的太多了,他自己也在左右的摇摆。
世界旋转着,赌棍也跟着旋转,他终于没走进隔壁的寡妇家,他成功的回到了自己的破房子里。
他看到,妻子像一条细长的丝瓜,摇摇晃晃。
冉美珠没有摇晃身体。
是赌棍自己的身体在左右摇摆。
他像一只肥胖的烤鸭子,浑身冒油,肚子上堆积的脂肪像融化的蜡像一般。
然后,他看到妻子和他笑了一下。
这一笑,让他魂飞破散!
因为,冉美珠的嘴里,明明白白的,有着一口整齐的、耀眼的有些不正常的牙齿!
冉美珠竟然又长出了牙!
明天有酒喝了!
这时,赌棍看到冉美珠以一个奇特的角度躺在了地上。
妻子的嘴,大大的张着,仿佛让人们看清楚她的牙齿是多么的整齐。
这口牙,整齐的太不正常了!
赌棍的手哆嗦着,他倒不是因为害怕,他是因为醉的太厉害了。他去碰触那口牙齿,然后,一只红色的虫子,赫然跃上了他的指尖。
虫子是圆形的,仔细一看,是血,一滴血,但是这是谁的血呢?是自己的,还是妻子的?
这口牙,白的渗出惨淡的绿色。
赌棍怀疑自己看错了。
牙齿怎么会是绿色呢?
几片瓷器的碎片,无辜的躺在肮脏的水泥地上。
他心爱的青瓷大花瓶,不见了!
这碎片,在他看来,显而易见的来自于他的青瓷大花瓶!
可是,一只那么大的花瓶,不可能只有这几块碎片。
然后,他看到了妻子口中的牙,贝壳一般的牙齿,闪着青瓷的光芒。
血在不断的涌出来,好像下水道里的粪便,一旦被堵塞,就争先恐后、毫不犹豫的冲进原本安静清白的世界!
血,看来是从冉美珠的肚子里流出来的。
赌棍又仔细的研究了一下妻子的嘴,那不自然的张开的大嘴,不是血盆大口,但是,那里似乎变成了一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温泉。血在源源不断的供给着。
青瓷花瓶的瓶颈,有贝壳般整齐的花边。
这些花边,现在正躺在冉美珠的嘴里。
剩下的花瓶碎片,现在正躺在冉美珠的胃里。
“她应该多吃点饭,这样我的花瓶她就没办法吞下去了。”
这是赌棍的一个想法。
这是我猜测的赌棍的想法。
因为他很沮丧,他失去了心爱的青瓷大花瓶。
然后他第二天照例出现在了赌桌上。
我的牙,很不幸的,非常不好。
因此,要经常光顾牙科医院。
今天,坐在冰冷的等候室里,看着电视上播放无聊的印度连续剧。
身边,一位老人蹒跚走来。
他的手里端着一个塑料的托盘,里面盛装着他的苞米般粗糙的坏牙。
以及贝壳般的假牙。
那苍白的假牙上,竟也折射出了淡绿的青瓷般的光芒。
我抬头看着窗外,皑皑白雪中,赫然挺立着几棵老松,枝头上折射出青瓷般的光芒。
再回首,老人已经不知所踪。
我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满眼的,恍惚间,都是那一抹淡淡的绿。 贤妻 作者jinseok
阿二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着,不时地抬起手瞄瞄手表,妻子美兰该下班了吧,逛到6点半“准时”回家吃饭。
阿二和妻子美兰结婚已经十五年了,他们没有孩子。他们在大学里相识,但他们却并非校友。那时候,阿二是中文系的学生。而美兰则在学校食堂打工,在此之前,阿二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和一个食堂“卖菜的”结为终身的伴侣,但是命运却永远不愿委身于人们的意料之中。
“嘿,阿二,今天找到灵感了吗?”一个粗犷的声音在阿二的身后响起。
阿二慢慢的转过身——他似乎永远是那么慢条斯理,看到邻居金虎骑着他那辆28寸的老式自行车,迎了上来。
噢,忘了告诉大家,阿二是一个作家。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阿二是一个“尚未成功“”的作家。他从小阴郁的性格似乎注定了他的一生都不会有大起大落,他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成为一个作家,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读不懂他写的文字,他仍然愿意成为一个作家。于是,他每天在他所生活着的小城里寻找灵感,从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到二十五岁同美兰结婚,直到四十岁的今天,站在小城中心的大街上,他依旧在寻找他的灵感。
阿二微微上扬了一下嘴角,算是对金虎的回答。然后看着金虎那高大的背影飞驰而去。
“也许我该为我的邻居写一篇东西。”阿二心里想。他习惯了称他笔下的文章为“东西”,因为他懒的去为他写的文章分类,小说,传记,散文……这些大学里每天接触到的词汇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他只是他自己,他只想写他自己脑子里的“东西”。
邻居金虎就如这小城里所有忙碌的人一样,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每天朝九晚五。阿二一直认为,懂电脑的人一定能赚很多的钱。虽然自己对电脑一窍不通,至今仍习惯了用手写稿,但他对懂电脑的人一直有种好感,这种好感来源于他对智慧的崇拜,他喜欢有智慧的人,当然除了他那只有初中文化的妻子——美兰。他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她,他只知道他爱她。
“金虎有足够的钱买一辆小汽车,”阿二想,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的邻居还是每日乐此不疲地骑着那辆锈迹斑斑的老爷车。“也许,他家的车库里有一辆小汽车吧,只是他舍不得用。”想到这里阿二笑了,因为他的邻居是个出了名的“小气鬼”。
阿二又瞧了一眼腕上的手表,六点一刻,该回家了。
阿二的左脚刚跨进大门,妻子美兰就迎面扑了过来,不留余地的在他脸上“吧”地亲了一口:“老公,吃饭了~”阿二习惯性的倒退了一步,差点跌出门外。“这个女人总是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她的爱意”,阿二心里想。
事实上,美兰比阿二小五岁,阿二刚刚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未成年。她初中一毕业,父母就托城里的亲戚把她送进了阿二的学校工作。相对于村里其他的女孩子来说,她似乎是幸运的,因为‘在城里工作’是值得她们和她们的父母拿来炫耀的事。但是阿二心里清楚,美兰内心并不甘愿就这样把她的未来双手贡奉给命运。他甚至认为他们的相识也只是妻子的一个圈套,她想通过他来了解食堂以外的世界,另一个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能超越她现实生活的世界,但他就这样心甘情愿地落入了这个圈套。
阿二换了鞋子,坐在餐桌旁静静地打量着这个他再也熟悉不过的身影。因为没有生过孩子,美兰35岁的身体仍象她15岁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的诱人。不,她的身体在岁月的打磨下散发出了成熟的魅力。她长长的卷发垂到腰际,略施芬黛的脸颊在那恰到好处的五官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动人,饱满的双胸和微翘的臀部将她苗条的身材画出了一道弧线。但是当阿二的眼光落到了妻子的双手的时候,停住了。那双手老了,甚至老于本该属于这个年龄的女性的双手,原本滑细的皮肤上似乎被人用一把微型的小刀划上了道道的细摺子,就象一块极好的真丝围巾却被它的主人拿来包装了仙人掌。
“她的主人是我。”阿二想到这里,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愧疚又浮了上来。因为他的梦想,他一直没有外出工作过。他甚至不知道,他投出去的稿子能否换成花花绿绿的钞票,哪怕只是为这个家添置一个小茶几也好。他很清楚,十五年前的他从没想过生活中面包和水的地位超越了他的梦想和爱情,但是现在,他不得不开始考虑这些了。这个家一直是美兰在支撑着,她换过无数的工作,从学校食堂打菜工开始,她跟着别人卖过菜,去皮鞋厂打过工,在超市里收过钱,在饭店里洗过碗……甚至连阿二自己都记不清妻子倒底换过多少工作,他只知道妻子一直让他过着无忧的生活,每顿饭都保证有新鲜的菜和肉,就象十几年前在学校每天偷偷在他的饭盒里添上一块大排一样。即便如此,美兰还是没忘记她当初对阿二的承诺,她要努力地接近阿二的精神世界,直到有一天,和阿二的精神融为一体。阿二想,或许她已经做到了。在阿二的帮助下,美兰已经在成人大学毕业,如今的她,在一家私人的外贸公司工作,她的努力让所有人忽略了她的过去,除了阿二。
“在构思你的新作?”美兰笑盈盈的端出刚做的菜,“那也得先填饱肚子再说。”
阿二深情地看了一眼妻子,说道:“我来帮你。”
美兰象孩子似地开心的点了点头,把晚筷放到阿二手里:“你放一下晚筷,我去推妈出来。”
想到母亲,阿二的心里就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在他的孩提时代,他从不敢向他的同学提起他的母亲,之所以说是同学而不是朋友或者伙伴,是因为他没有朋友。在他的字典里,有同学,有邻居,有同屋,就是没有朋友。因为他害怕,害怕他一不小心向那些“朋友”透露了他的秘密,一个关于他家族的秘密——他的母亲是一个“神乩”,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驱鬼人,用再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巫婆。事实上,他的家族从远古以来便一直从事着这所谓的“工作”,阿二一直否认他属于这个家族,因为他是母亲被人强暴后的结果。他们没有告诉他他的父亲是谁,但他却暗自庆幸他不是两个神乩的结晶,虽然这样想对他的母亲是一种不孝。
阿二之所以会痛恨甚至惧怕这一“职业”,是因为他的童年经历了那个特殊的年代。他的亲人——虽然他不愿承认他属于他们,被挂上“封建迷信”的牌子,被脸上还稚气未脱的穿着绿色军装,手臂上带着红色臂章的人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的母亲和他躲在家里唯一的地洞里,看着亲人们被一一带走。他看到母亲的眼泪在无声的流着,他知道他是家族唯一的传人,他们必须得保护他来延续这个家族的神秘事业。幼年的阿二看着母亲的眼泪,心里什么都明白,是的,他什么都明白,对于同龄人来说,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他已经习惯了旁人轻蔑,讥讽,嘲笑的眼神,他已经习惯了将一切放在心里,他的幼小的内心承载了太多的秘密,终于,在这一天,他身体里另一半血液觉醒了——他爆发了。
他猛然跳出地洞,朝着已经远去的绿色人影大叫:“救救我!”那绿色的影子停了下来,阿二看到一双双惊讶的眼睛,有熟悉的和不熟悉的。就这样,阿二加入了那绿色大军,他的命运完全驶向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原本阿二以为他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那可怜的老母亲了。虽然直到今天他也不后悔当初的举动,但对于母亲,阿二的心里总是象搁着一块大石头,怎么搬也搬不动。事隔多年,当阿二再次见到母亲的时候,她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每天呆呆的望着窗外,自己和自己说话,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当阿二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里居然有一丝痛,他原本以为他对她早已没有了感情。
阿二是在老家的房子里见到母亲的,他当年的邻居张素用尽了一切办法,终于联系到了他。张素告诉他,他一直照顾着他的母亲,虽然从出事的那天起她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但是出于道义,他还是收留了他,现在他自己的身体已经病危,不能再照顾她了,希望阿二能好好对她。
阿二冷笑了一声,屋里的气氛开始冻结。阿二心里藏着另一个秘密,他说了,他什么都知道,是的,年幼的他很清楚,张素就是他的亲生父亲。虽然他们的相爱受到了家族的抵制,但这也不能阻止阿二的出生。这个家族为了他们的所谓的荣辱,上演了一出“母亲被人强暴而产下一子”的好戏。然而,这无疑是自欺欺人,阿二日渐成熟的脸庞象极了年轻时的张素,不用亲子鉴定,都能让人深信他们是父子而不疑。
张素苍老的脸上掠过了一丝尴尬,或许在儿子面前他永远没有秘密。阿二没有说什么,起身走了,临走前,他说了一句让张素老泪纵横的话:“我会把你们一起接走”。
阿二至今仍忘不了美兰第一次见到他父母的惊讶的眼神,因为他告诉过她他的父母早已不在了。但是这个聪明的女人马上恢复了原态,并且用极快的速度把这两个家庭新成员安顿的舒舒服服。对于这些,阿二一直心存感激。张素在来到新家的第二个星期就去了,做的很安详。阿二想,也许是他心里的包袱终于放下了吧。人就是这样,紧崩的神经一松,就走了。
好几年过去了,母亲的病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阿二也没有带她去治疗,他害怕有一天母亲突然清醒了,又揭开他心里的伤疤。也许这样做他自私了,但是阿二却不想破坏现在的生活,他乐意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他要对美兰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阿二看着美兰把母亲推出来,坐在她身边开始喂她食物。阿二的心里突然涌出一股冲动,他说:“今天让我来喂她吧。”说这句话的时候,阿二的语气很平静,但他自己知道他的内心正翻腾着波浪。他的思绪飘到了三十多年前,飘到了那个他还不会开口说话的年代。他的母亲,那时还正风华正茂,一口一口地给他喂着饭,满脸洋溢幸福。阿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得这些,普通人甚至连他们刚学会说话以后的记忆都没有,他却清楚的记得他是如何从那个温暖潮湿的洞穴里出来,如何接受这世界给他的第一缕阳光,如何清楚的听到他的母亲第一次轻声的呼唤他的名字,是的,他都记得。此时他不得不承认,那个古老的家族带给了他不一般的基因,虽然他拒绝接受。
美兰有些惊讶,这是她第一次从丈夫口中听到这句话。她似乎看到了婆婆眼里闪烁着泪光,又或许,这只是老人眼晴浑浊的分泌物罢了。
在外人眼里这个家很完美,事实上,它的确是。除了阿二心里一些沉重的秘密和家庭偶尔要面对的经济负担,不得不说这个家在如今物欲横流是年代是完美的。
美兰有些忐忑的告诉阿二,下周她要和公司的老总一起出广州参加一个商品交易会,希望得到他的允许。虽然时间已经跨过了21世纪,但这个家却依然保持着上世纪中国家庭的传统和严谨。在阿二眼中,这不是男尊女卑,这是夫妻间的相敬如宾,如果今天换做是他,也会一样请求妻子的允许,这或许是这么多年他们之间的爱情依然鲜活的原因。
阿二点了点头。虽然他很不喜欢妻子的老板,那个大腹便便的暴发户,在他的生活里除了金钱就没有其他的追求。但阿二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他的慷慨,他们的小家也许
难以维持,虽然他每天在努力的写稿,但这年头人们似乎更喜欢新奇甚至变态的东西,极少有人愿意去分享阿二的思想,尽管阿二的内心是如此的丰富。阿二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要去几天?”阿二喂了老母亲一口饭,慢慢的说。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来去大概要一个星期,我真的很担心没有我你和妈怎么办。我会准备一个星期的换洗衣服,而且会定一个星期的外卖,希望不会出什么其他的岔子。”美兰的言语里透露着忧虑。
阿二突然意识到这是美兰第一次出远门,对于她走后他的生活会否一团糟,他心里也没底。他知道,在家里,妻子永远是属于他的,但是在家之外,她应该有自己的世界。
“没事,我不是小孩子,你放心去吧。”阿二说着开始帮忙收拾碗筷,已经吃完饭的老母亲在轮椅上打起了磕睡。
“谢谢。你送妈进房间吧,我来洗碗,你的手是用来写作的,不适合做家务。”美兰感激的对丈夫说,她知道丈夫一直都十分理解她,“其实我认为,你应该学习一下电脑,这会对你的写作有很大帮助。”
阿二没有说话,他知道妻子的话有道理,但是他心里却没有做好接受这个新事物的准备。也许文人就是这样,他们能自如的遨游于自己的思想世界,却害怕接受外来的新事物,对他们来说,这不亚于是一场革命,在还没做好充分的准备前,他们仍会小心翼翼。
晚上躺在床上,美兰反复的交代阿二如何照顾老母亲和照顾自己。在妻子的絮叨声中,阿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梦中的世界里,阿二突然发现身边没有了美兰,他象一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而美兰那胖得象猪一样的老板在远处大声地嘲笑着他。他寻找着,摸索着,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楸起过,他突然后悔自己为什么答应妻子让她离开,她离开后的世界是如此的可怕。
阿二突然惊醒了,出汗的双手急着去摸索身边的人。还好,妻子还在。阿二在妻子耳边轻声的说:“你出去了要保重身体,警惕你的老板,他不象一个好人。”美兰翻了个身,发出轻微的酣声。“她是单纯的,她的世界里没有坏人,也许我太多虑了,也许我只是不习惯生活里没有了她。”阿二想。
美兰走的那一天,阿二去了车站送她,看着她和那个另人厌恶的老板踏上了火车,阿二的心便空了。他和平时一样开始在这个小城里闲逛着找寻灵感。他不知道下一篇东西该写什么,他好象突然意识到,其实真正的灵感是他的妻子——美兰。还没到六点半,阿二的步子就开始往家赶了,家里还有他的老母亲,他曾经爱过恨过的老母亲,他必须去照顾她。如果她忽然从床上跌落,亦或是一口痰堵住了气管,然后走了,那么美兰会伤心的,阿二呢?或许他也会伤心吧。
在家门口,阿二又碰到了邻居金虎。今天是星期天,难得的空闲,他正帮着他的妻子晒被子,七岁的儿子在一旁跑来跑去。阿二羡慕的看了一眼他们,是的,他从来没有羡慕过他,但是他今天却从心底羡慕他。“如果美兰在的话,我不会羡慕他,我也会和美兰一起晒被子,然后写一篇叫做是‘周末晒被记’的东西。”阿二想。
“嘿,阿二,晚上过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金虎大声的招呼着他,他的妻子则在一旁微笑着。
阿二楞了一下,他觉得自己听错了,他的小气的邻居请他吃晚饭?
说邻居金虎小气可并不是街坊间的流言蜚语,阿二亲眼看见过金虎从超市拿了一大堆塑料袋回家,只是为了省垃圾袋的费用。他还亲耳听到过金虎因为他的妻子给了路边的乞丐一元钱而训斥了她一个晚上。听说他从不借钱给朋友,也从不参加任何需要花钱的聚会。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今天会请他吃饭?
邻居似乎看出了他的疑虑,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嫂子给了我们伙食费,让我们好好照顾你和你们家老人,她说你喜欢吃新鲜的东西,外卖你吃不惯。”
原来如此!阿二浑身一震,是美兰,她永远是那么的贴心,即便是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即便是家里并不宽裕的时候,她仍要给他优越的生活。
阿二的眼神暗了一下,马上又恢复了生气,一个主意浮上了心头:“不了,我自己做饭,能麻烦你把伙食费还给我吗?”
金虎的眼神里略过一丝不快,他转过身去继续晒被子,他的妻子有些尴尬,回屋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钱放到阿二手中:“大哥,嫂子没告诉我们您会做饭啊,您和老太太要是吃的不习惯,就来我家吃饭啊,别客气。”
她的话还没完全出口,就被小气的邻居一把拽走了:“晒完了,快回家做饭去。”
对面的门重重的关上了,阿二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他的邻居,不是他的朋友,他没有朋友,“邻居金虎应该也没有朋友。”他想。
阿二回家看了一下老母亲,她还是对着窗口,喃喃自语,或许那是驱鬼的咒语吧。阿二没有理会,他已经习惯了听这样的永远听不懂的语言,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此刻,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阿二出了门,来到附近一家书店,买了一本菜谱。书店的老板很奇怪,因为他知道他是一个作家,一个无名作家,一个作家有一天突然看起了菜谱,那在外人看来是异常奇怪的事。阿二不理会,又径直来到市场,买了一大堆的菜和肉,就象美兰平时一样。
是的,这就是阿二的主意,他要学会做饭,等美兰回来,他要给她做一顿美味的晚餐,并且,每天给她准备可口的食物,就象这十五年来她每天对他做的一样。
回到家,阿二才发现,这些年来他是多么的幸福。这些他看着非常古怪的电器,任他怎么摆弄也不听使唤。他似乎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第一次接触到凡间的高科技,头痛不已。当年他逃出老家以后不久,就被城里一对老教师夫妇收养,他们的生活虽然清贫,对阿二却是百般宠爱,就象如今的美兰对他一样。可惜他们没有等到阿二结婚的那一天就离开了他,对于他们,他的内心只有感激。
当阿二终于学会摆弄煤气灶以后,他开始着手准备食物。他照着菜谱按部就班,尽管这中间他割破了手指,打烂了几个盘子,但最终,他做的第一道菜出炉了。他先是喂老母亲吃完了饭,接着自己慢慢品尝自己的杰作。“明天我可以做的更好”,阿二想,“美兰看到这个会高兴的。”
晚上,阿二第一次洗了碗和盘子,听着盘子叮叮当当的唱歌,阿二的心情忽然开朗起来。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阿二已经不记得上次有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和美兰结婚的时候吧,那时候的她光彩照人,她悄悄的对我承诺一定会有一天走进我的精神世界,和我融为一体,我想她已经做到了。”阿二忽然感觉到幸福,是的,他一直是幸福的,只是他不知道。
“你很幸福,好好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吧。”一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惊的阿二手一抖,洗了一半的盘子跌落在地,提前完成了它的使命,变成了碎片,五颜六色的肥皂泡在阿二的身前飞舞。
阿二慢慢的转过身去——是的,他总是那么慢条斯理,即便在他内心怀着巨大恐惧的时候,他看到他的老母亲端坐在轮椅上,眼光犀利地看着他。“为什么是犀利?”阿二想。可能是他看惯了母亲涣散的眼神,永远不会有焦点的眼神,而现在她眼神的焦点是她的儿子——阿二。阿二下意识的揉了揉眼睛,等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老母亲依然如故的瘫坐着,嘴里咕囔着,阿二走近看了看她的眼神,没错,她的眼神依旧是涣散的!一种不详的预感传遍了阿二的全身,他放下手中的东西,拿起了电话。
“老公,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啊~”电话那头传来妻子那熟悉而又温暖的声音。
阿二的心头一松,和美兰寒喧了几句。他告诉美兰他和老母亲在邻居家吃的晚饭,他还说,邻居金虎老婆的妻子做的菜不及美兰的十分之一,把美兰逗的咯咯笑,说他怎么也会耍起幽默了,是不是认识了别的女孩子。就象所有甜蜜的夫妻一样,当两人分居两地的时候,电话和电脑就成了最好的通讯工具,而对于阿二来说,无论是何种方式,只要让他知道他的美兰好好的,就是他最高兴的事。
是的,他的美兰,这是阿二第一次在心里这么称呼他的妻子。以前,每当妻子对他撒娇亦或是用她固有的“极端”的方式向他示爱的时候,他总会不浪漫的想,是不是最近看了什么奇怪的爱情小说,又或是受了哪个奇怪的女同事的影响。而今天,当他自己想强烈的表达他对妻子的爱的时候,他才明白,爱情在时光的冲洗下慢慢变成了亲情,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我们需要不时的把他拿出来,告诉自己我们对爱人的感情,而不是一直深埋着。阿二很庆幸他明白这一点还不是太晚,等他的美兰回来的时候,他也要以他的“极端”的方式告诉她他的爱。
美兰在电话里告诉阿二,这次的交易会很顺利,他们谈成了几笔大单子,可以提前2天回家了。阿二尽力掩饰着内心的喜悦,在妻子的眼中,他是稳重的,不善言辞的,甚至有时候有些木讷的。他开始想象着当妻子回来看到他做的一桌丰盛的晚餐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场景。他的心中非常期待。
阿二挂了电话,内心还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直到他看见了他的老母亲。刚才那个声音又回响在他的脑海中,他看着眼前毫无反映的母亲,强迫自己去相信刚才只是一个幻觉。他告诉自己,他是一个唯物论者,尽管他的骨子里流淌着古老而又神秘的血液。
这几天小城的人都在议论,那个平时整天逛街寻找灵感的作家怎么消失了。一些好事的中年妇女甚至天花乱坠地谣传作家和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私奔了,趁他老婆出差的时候。因为他们觉得,文人是那么琢磨不透,他们清高自傲,情感丰富,也许这个结局更适合他们对作家的想象。邻居金虎也不时好奇的窥视阿二家的窗户,怎奈阿二不想别人知道他的秘密,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只是偶尔能听见做饭炒菜的声音。
阿二感觉这几天的突击训练成果还不错,至少他学会了做四个菜,一个汤,可以凑成一顿晚饭。他的老母亲一如既往的瘫坐着,只是偶尔他会发现她的眼神突然变的犀利,而后马上恢复了常态。他始终认为这是他的错觉,毕竟,眼神这种东西,你认为他想表达什么意思他就会表达出什么意思。
今天晚上美兰就要回来了,阿二的心扑扑的跳着,他努力的做完了四菜一汤,尽可能的把他们做的最美味,然后躺在沙发上,静静的等着他的美兰回来。
这五天,他没有创作,因为他找到了比创作更吸引他的东西,那就是如何表达他对妻子的爱。十五年,这十五年他都没有对妻子说过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爱她,今天晚上,做好一切的准备,他要告诉她她内心的感受,他还要告诉她,他要为她写一本书,名字就叫做《贤妻》。 阿二很后悔为什么他在沙发上睡着了,以至于美兰回家都没有去迎接她。他只知道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美兰泪流满面的动人的脸。“她一定是感动了。”阿二想。“我的美兰……”阿二深情地看着美兰,缓缓拉起她的手,但是他并没有起身,他想就这样看着她,他的妻子,他的美兰。
“什么?你是在跟我说话?”美兰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她那闪着泪光的大眼睛努力地眨了几下。
“是的,我的美兰,这十五年来我一直忽略了我对你的爱。我把你当作我的妻子,仅仅是妻子,仅仅是亲人,我习惯了你的照顾,就象我习惯了我的养父母的照顾一样。但是当我身边没有你的时候,我才知道,你不仅仅是我的妻子,也是我这一悲子最爱的人。”阿二动情地说。
美兰的身子微微颤抖着,过了好久,她终于失声哭了起来:“老公,你一定无法理解我现在的心情。我是多么高兴我们又在一起,请你永远不要离开我,好吗?”
阿二觉得美兰的这句话有些怪怪的,但看到泣不成声的美兰,他有些自责起来,也许他不应该说这些,也许他应该把他对美兰的爱都写进书里,让她永远的回味。
“我的美兰,我已经决定从明天开始要写一本属于你的书,是的,是书,不是“东西”,我一定会让它出版,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我对你的爱。”
阿二说到做到,第二天他就开始着手写这本书,但是美兰却说,她希望这本书是电子稿,因为阿二能学会用电脑是美兰一直的心愿。这一次,阿二欣然地接受了美兰的建议,不仅是美兰,甚至连他自己也很惊讶他的变化。“也许是爱,让我做好了改革的准备。”阿二对他的美兰说。
阿二花了很长的时间学习用电脑打字,美兰也特意请假寸步不离的陪着他,这本书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阿二有预感,这一次他一定会成功的。
阿二发现他的老母亲还是不时的用犀利的眼神凝视着他。“也许她快走了”他想。创作永远是阿二最愿意和最快乐的时光。他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时间完成了这本书,有时候他甚至想,他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写这本书,仅仅是为了美兰。他突然意识到美兰已经很久没有去工作了,她每天陪着他,帮他校对,照顾他和老母亲的生活。他并没有问美兰家里的财政情况,因为他知道他的美兰会把一切都打点好,他还知道他很快就要成功了。
当阿二的书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看到美兰的眼神里有一丝复杂的情绪,“那是什么?”阿二问自己。
这天晚上,阿二亲自下厨,一家三口围坐在餐桌前,享受这最后的晚餐。
为什么,我说这是最后的晚餐?因为阿二的老母亲说了一句话,她说:“阿二,我们该走了。”阿二又一次惊得把碗掉在了地上,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听到碗撞击地板破碎的声音。美兰开始哭了起来,阿二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说:“妈,是你在说话吗?”
“是的,阿二,我们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就在你准备迎接美兰回家的那天,你忘记关煤气,我们都已经是古人了。”
“这……这怎么可能?”阿二依然坚持自己是唯物论者,哪怕有一天有人告诉他,他是一只鬼:“那么美兰……”
“是妈用法术让你们的灵魂停留在了这一时间和空间,因为你爱的意志太强烈了,所以她决定让你写完这本书再带你走……”美兰已经说不出话来。
阿二忽然变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一出自己主演的电影,幽灵电影。他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的消失在空气里,美兰的声音慢慢远去:“我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在哪里。”
数月后,一本名为《贤妻》的书在市场上热卖起来,小镇的人们是如此的惊讶,他们不知道这个每天在街上寻找灵感的小作家竟然能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完成了如此一本巨著,那些好事的妇女低估了他的能力。邻居金虎终于不再小气,他逢人便说:“我当时应该留他在我家吃饭,免费的。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以前我太不了解他。”只有美兰知道这本书的秘密,她终于走进了丈夫的精神世界,和他融为一体,每当她想念丈夫的时候,她就会翻开这本书,看着书上她纂写的序:
爱情,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
它的一部分化成亲情一起融入彼此的生命
另一部分深藏在心里
不要吝啬爱情
请随时随地告诉他
我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在哪里
……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