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发表于 2026-1-11 17:04

【AI合规】“AI魔改”视频背后的法律风险,你必须知道!

作者:微信文章
2025年12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重点清理基于四大名著、历史题材、革命题材、英模人物等电视剧作品进行“AI魔改”的视频。专项治理后,广电总局将认真总结,进一步研究制定综合治理举措,健全工作机制,保持治理的常态化、长效化。



2026年1月8日,腾讯官方发布,经平台巡查发现,个别账号存在违规发布不良导向“AI魔改”视频的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的相关规定,平台对相关短视频内容和账号进行处置,专项启动以来,共处置违规短视频内容1078条。



作为关注境内外AI合规的法律从业者,笔者针对“AI魔改”视频背后的产业链涉及的不同角色及其法律责任,以及注意事项和维权策略进行梳理,进行实务分享。



“AI魔改”的不同参与角色,分别有什么法律风险?

在“AI魔改”灰色产业链中,不同角色的法律风险与行为定性不同。

专用工具开发者

No.1

开发“魔改/盗链/解析”等专用工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下游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作品,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易沦为侵犯著作权罪的共犯或帮助犯,对于此行为,亦可能以非法经营罪兜底处理。

素材提供者

No.2

提供无版权授权的影视片段、高清无水印素材、演员声纹或肖像克隆数据的行为,直接侵犯著作权的复制权、发行权。

代客定制“AI魔改”视频者

No.3

在明知对方未获授权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改编、换脸、传播等服务的,直接触发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风险,并叠加侵犯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内容传播者

No.4

将“AI魔改”视频上传至平台获取流量分成,构成侵犯原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可能侵犯演员的肖像权与声音权。

发布视频的平台

No.5

平台作为传播载体对用户侵权、违法内容负有合理注意义务与必要措施义务,对“AI魔改”类违规视频负有发现即处置的主动审查与快速下架义务,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侵权内容传播,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承担“避风港原则”下的连带责任。

图片源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四大名著、历史革命题材的人物、英模英烈,是否都具有人格权?

《民法典》明确规定人格权的主体是“自然人”。

四大名著中的虚构人物(如孙悟空、林黛玉)已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享有具体的人格权,但其扮演者(演员)及作品作者享有人格权与作品完整权,受著作权保护,“AI魔改”不得歪曲原作精神内核。

真实历史/革命人物:人格权保护的特殊领域,法律不仅保护其生前人格权益,还对其死后名誉、荣誉等进行特殊保护,“AI魔改”禁止侮辱、诽谤、丑化其形象。

英雄烈士:享有更严格的人格利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这类保护不仅针对其近亲属的个人情感,更侧重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英雄烈士任何形式的诋毁、恶搞都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标注“AI生成”不能完全免责

无论是历史人物、文学人物,还是革命英模,其人格尊严和名誉、荣誉都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利用AI技术对其进行恶搞、丑化、贬损,是高风险的违法行为。即使视频标注了“AI生成”、“纯属虚构”,也并不能完全免除其侵权责任。如果其内容足以让公众产生误解,或客观上造成了贬损人物名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后果,创作者和发布平台仍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合规提示:AI 创作应坚守三条底线

不侵犯著作权、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涉及历史、革命、英模题材时,应保持敬畏之心,尊重历史事实和民族情感。



“AI魔改”的法律边界

“二次创作”视频应当注意合理使用范围

珠海中院发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十

“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应当注意获取合法授权,重点表达创作者的个人观点,在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内,基于评论、批评、新闻报道、教学或科研等非商业性质目的,适度使用影视作品素材,并确保不会对原作品合法市场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声音权益亦受法律保护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入库案例

编号为2025-07-2-474-001,案号为(2023)京0491民初12142号,殷某桢诉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纠纷案

法院明确: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后的声音,一般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公众根据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识别出特定自然人的,则该声音属于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未经自然人许可使用经人工智能技术处理的声音,构成对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侵权。



不同角度的法律维权

在AI创作盛行背景下,“AI魔改”视频因其颠覆性和猎奇性,往往具有传播速度快、侵权行为隐蔽、损害后果难以量化等特点,维权需要根据维权主体身份、侵权内容性质、损害后果等因素,选择不同策略。

1

固定证据

立即对侵权视频、发布账号、传播链接、评论、播放量、弹幕等进行全面录屏、截图、网页取证。为免推销之嫌,后台私信笔者,可获取笔者处理法律案件时常用的取证软件。

2

联系平台快速处置

通过平台官方举报渠道,明确以“侵犯肖像权/名誉权”“内容侵权”等理由举报,要求平台删除视频、屏蔽链接、封禁账号。

3

行政维权

网信部门:当“AI魔改”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可向网信部门举报,要求其依法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当“AI魔改”视频用于商业广告、营销等营利活动,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其依法查处。

文化和旅游部门:当“AI魔改”视频涉及文化、旅游等领域,可向文化和旅游部门举报,要求其依法查处。

4

民事维权

若平台未及时处理或侵权行为造成较大损失,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可根据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或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诉讼对象可包括内容发布者、内容制作者、网络平台。

若平台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存在,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可要求平台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通过发送律师函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追究平台的法律责任。

5

刑事维权

针对严重侵权行为(如亵渎英烈),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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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艺术创作和技术探索享有自由,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涉及真实人物,尤其是英雄烈士时,创作者应秉持尊重和审慎的态度。

面对“AI魔改”视频侵权时,反应要快、策略要准、手段要多元,对于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案件,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尊重历史、敬畏英雄是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有的基本守法要求。



杨小梅律师

本文作者简介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盈科全国“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盈科广州国际法律事务部副秘书长

盈科广州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擅长组织协调法律解决方案落地,具有十余年的各行业企业服务经验,为企业解决经营管理的疑难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专业领域】

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公司治理、企业法律顾问、涉外争议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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