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实务:能自己写工作证明吗?
当员工离职时要求工作证明,却被上司告知:“那您先自己写一个吧!”——这种情况并不罕见。但这究竟合法吗?员工该如何正确处理?工作证明是雇主的法定义务,不可要求员工自行撰写
萨尔州劳动商会咨询部门负责人、法学家 Beatrice Zeiger 明确表示:
“雇主有出具工作证明的义务,不能强迫员工自己起草。”
也就是说,如果上司要求你先写一份草稿,你完全可以拒绝,并明确表示:
“我对此不够专业,工作证明由您来出具,这是您的法定义务。”
员工没有义务自行撰写任何内容。
但自己写草稿也有优势——前提是要专业审核
另一方面,自行撰写工作证明草稿也有潜在好处:
- 可以对内容有更多影响力
- 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
- 便于加快流程,让上司直接修改后签字
Zeiger 的建议是:
“如果员工有能力写,也可以写。但务必让专业人士再审阅一遍。”
网络模板不可靠,不要照搬
网络上虽然有大量工作证明模板,但 Zeiger 强烈建议不要直接套用:
- 内容往往机械堆砌
- 很容易被 HR 看出“不自然”
- 用词可能不符合工作证明的固定含义规则
- AI 生成内容本质也是从模板衍生而来
专业审核非常重要——因为德国工作证明中有大量“固定语义”的用词,错误或遗漏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可请以下机构审核:
- 各州劳动商会
- 工会
- 劳动法专业律师
每位离职员工都有权获得“合格且善意”的工作证明
所有结束劳动关系的员工都有权获取工作证明(Arbeitszeugnis),且应坚持要求获得:
- **合格的**(qualifiziert),即包含工作内容与评价
- **善意的**(wohlwollend),不得损害员工求职前景
缺少工作证明会严重影响求职。
注意:工作证明属于“领取义务(Holschuld)”
员工必须自己去向雇主索取工作证明。不过,自 2025 年起,可以请求雇主以电子形式发送该文件。
在德国,工作证明是雇主的法定义务,员工应该明确自己不需要自行撰写。若遇到上司要求先写草稿的情况,员工可以拒绝,并指出这是雇主的责任。然而,自行撰写草稿也有其优势,比如可以突出自身的成就和特点,但务必让专业人士进行审核,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使用网络模板时需谨慎,因为这些模板常常缺乏个性,且不符合正式工作证明的要求。因此,在撰写和审核工作证明时,应寻求劳动商会、工会或劳动法专业律师的帮助。
最终,所有员工都有权获得一份“合格且善意”的工作证明,这对于今后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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