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绘画版权合规指南(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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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AI 绘画行业现状
1
AI 绘画平台现状
2022 年 8 月 Stable Diffusion 开源,该开源支持在普通显卡上运行,用户可本地部署或在线生成图像,使用门槛大幅降低,从此刻开始,AI 绘画正式快步发展。
截止目前,AI 绘画平台有以下分类:
对话形式:以自然语言或提示词
webui 式:提示词上带有参数配置
comfyui 式:以工作流形式进行 AI 绘画
对话形式的平台以自然语言或提示词进行生图,代表的平台有 ChatGPT4o、即梦、midjourney,该类平台最重要的是以语言来控制生图,该类方式系最基础的方式。
今年上旬网络上大火的用语言告诉 chatgtp4o 来生成 iphone 自拍就是这一典型形式。
webui 方式是最开始 Stable Diffusion 平台一种体现形式,他的主要交互方式会比纯对话方式会更复杂一些,在原有提示词(自然语言)的方式上加入图片/模型/生图方法等一系列参数配置。把对话式比喻成画笔和画板,那么 webui 式就是 PS。
comfyui 方式是在原有的 webui 方式上进行改进,不再以单网页的配置方式进行生图,而是以工作流的方式进行生图,这个上手难度会比较高,但对于批量生图以及专业级精细控制方面有非常大的优势,一般 AI 绘画的工业级生产会采用该方式。
2
AI 绘画模型
对于 AI 绘画来说,平台只是一个操作方式,而模型是 AI 绘画的基底,在 2025 年,AI 绘画模型主要分成以下大类:
平台自有模型:不开源,不可私立部署,如 chatgpt4o 的生图模型
开源模型:可私立部署,平台承载为 Stable Diffusion,市面上常见 checkpoint 检查点模型与 LORA 低秩序适应模型
checkpoint 检查点模型是生图的基础模型(文件大)
LORA 低秩序适应模型可以在 checkpoint 检查点模型基础上完成特定化(如风格、人物、服饰)
checkpoint
LORA
3
AI 绘画模型
AI 绘画的出现使大家绘画的门槛变低了,但原有的绘画程度还是没有变的,AI 绘画只是在各个程度上进行赋能,每个层级的赋能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对于版权合规来说,需要区分程度的不同制作不同的方案。
01
基础级:娱乐化+个人尝试
该类一般为个人使用,满足个人的兴趣爱好,多用的平台常为对话式,示例如网上火的用 chatgpt4o 真人转动漫,或者生成小插画。
02
进阶级:创作辅助+效率提高
该类相比 1 类会更深入一点,但也只属于轻交付的内容,使用人员本身并不是专职,而是有画图需要,比如新媒体运营创作文章进行配图。该类常见场景如下:
设计灵感草图生成
内容创作配图定制
个性化数字产品定制
03
专业级:商业化+产业整合
该类属于重交付,使用人群本身具备设计/绘画功底,使用的平台更倾向于 webui 与 comfyui 式,常见场景如下:
规模化商业设计
影视与游戏工业化应用
02.
AI 绘画司法实践现状
从 2023 年开始,目前比较出名的关于 AI 绘画案件为:“春风案”(2023)京 0491 民初 11279 号、“伴心案”(2024)苏 0581 民初 6697 号、“透明艺术椅案”(2024)苏 0582 民初 9015 号。
下面是三个案件的基本介绍:
01
“春风案”
(2023)京 0491 民初 11279 号
在本案中,原告李某运用开源模型 Stable Diffusion 生成了一张少女特写图片,随后以“春风送来了温柔”为标题,将其发布在小红书平台上。然而,被告刘某却在其百家号账号所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这张图片作为配图。基于此,原告以被告侵害作品署名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生成图片过程中,通过精心设计提示词、细致调整参数等一系列操作,对图片生成进程进行了个性化的掌控与抉择。该图片的最终呈现,与原告所输入的关键词以及审美选择之间存在紧密的“映射性”,其中凝聚了原告的智力劳动成果,充分体现了原告独特的创造性表达。由此,该图片具备一定的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图形作品范畴,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院明确指出,由于 AI 模型本身并不具备成为作者的能力,在整个创作过程中,真正发挥实质性智力作用的是原告。因此,法院判定原告为该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法院着重强调,尽管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使人们的创作方式发生了变革,但这并不影响著作权制度继续发挥其鼓励作品创作的重要作用。只要相关创作成果能够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02
“伴心案”
(2024)苏 0581 民初 6697 号
在本案件当中,原告林某借助 Midjourney 与 Photoshop 软件,通过对提示词加以修改、对图片进行迭代,并且针对具体表达实施个性化的修改与选择,从而创作出了《伴心》图,随后还进行了作品登记。而被告杭州高斯气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常熟市琴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于小红书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及 1688 网店等渠道使用了案涉图片。原告认定被告的此种行为侵害了自身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这两家被告告上了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是具备独创性的表达,并非思想或者创意本身。案涉的《伴心》图主要以城市、水面、建筑、爱心以及水中倒影作为关键元素,在场景、环境、色彩、光影、角度及其排列组合等多个方面,均展现出了作者独特的选择与安排,具备独创性,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理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原告是使用 Midjourney 与 Photoshop 软件进行创作的,其享有的著作权作品仅限于作品登记证书附件所明确载明的《伴心》平面美术作品。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案涉图片这一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
被侵权作品
案涉侵权图片
03
“透明艺术椅案”
(2024)苏 0582 民初 9015 号
在本案当中,原告丰某明确主张,其借助 Midjourney 等 AI 工具精心创作的“幻之翼透明艺术椅”系列美术作品,遭到了东山公司等相关方的抄袭行为,并且这些被抄袭的作品被用于生产与销售。原告进一步阐述,在 2023 年 8 月的时候,其于小红书平台将涉案作品予以公开发布,之后东山公司曾主动寻求合作,然而最终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在此之后,东山公司通过类似的 AI 工具生成了近似的设计,并进行了量产与销售,这种行为构成了著作权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
而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其一,被告指出原告在创作过程中缺乏原始记录,这使得原告难以体现其在创作过程中投入了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其二,被告强调涉案图片的生成高度依赖 AI 工具,这种生成方式具有随机性,难以复现相同的结果;其三,被告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图片在具体的表达形式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最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经过全面且细致的审理之后,作出了相应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涉图片
被诉产品
三案对比如下:
> 点击放大 <
基于上述三案分析,笔者总结标准 AI 绘画版权的认定标准为:“人味”越强,独创性认定几率越高。
如何评价“人味”,以下我从层级来划分:
L1:不带有具体目的地单纯(单次)输入提示词产生的图片:不具有独创性
此类场景通常出现于个人基础层级(兼具娱乐化与个人尝试性质)。在此场景下,一般仅需输入提示词,随后等待 AI 生成图片。依据从司法实践中归纳总结得出的标准来判断,此类图片并不具备独创性,因而不构成作品。
L2:少量输入提示词,不带有具体目的对图片进行筛选:不具备独创性
以本人所处的此类场景为例,在处理文章时,我通常会为其配置相应图片。就讨论是否带有特定目的而言,从一定层面来看,确实存在。然而,相关提示词的设计并非复杂,反而显得过于简易。与此同时,在图片选取方面,通常不会进行细致筛选,而是以直观感受为主,只要看着顺眼,便会选用。这种情形与“透明艺术椅案”(2024 苏 0582 民初 9015 号)类似,有可能被判定为缺乏独创性,进而不构成作品。
L3:带有具体目的地多次输入提示词,带有具体目的性质对图片进行筛选:具备独创性
在该类场景下,轻交付情形较为常见,且多为轻交付的商业类订单。例如,针对特定节日制作节日或活动海报时,借助 AI 绘画开展辅助设计工作。在此场景中,操作人员会带有明确目的多次输入提示词,并对生成的图片进行筛选。若此类操作多次重复进行,应认定其具备独创性,构成作品。
L4:带有具体目的地多次输入提示词,带有具体目的性质对图片进行筛选并进对图片内容行改动:具备独创性
依据“举轻以明重”的原则,在轻交付场景下,已足以体现出独创性并构成作品。而重交付场景,例如规模化商业设计,除了运用 AI 绘画工具外,还需借助传统工具(如 PS)展开细致设计。在此类情形中,考量的并非仅仅是 AI 绘画这一单一因素,而是从整体层面审视人的参与程度。由此可见,该类情形具备独创性,构成作品。
03.
AI 绘画版权合规要点
1
AI 绘画平台现状
本分析以结果来推过程,现从司法来看,AI 绘画给司法带来了什么变化。
在司法实践中,传统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会有以下举证类型:
01
原始创作证明
底稿、原件:作品创作过程中的手稿、设计图、源代码等原始材料
合法出版物:已公开发行的书籍、光盘等,需标注作者、出版单位等信息
著作权登记证书:由国家版权局或地方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是权属的初步证据
认证机构证明: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出具的认证文件
02
权利取得或继受证明
委托/合作创作合同: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的合同
转让/许可合同:著作权转让协议或独占/排他许可协议
继承文件:遗嘱、公证书等证明权利继承的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
第七条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传统的举证通常涵盖两个部分:起点(原始材料)与结果(最终成品),并未着重关注过程。这并不难理解,在 AI 绘画尚未出现之时,人们普遍默认,在绘画过程中,人的智力自始至终都深度参与其中。然而,随着 AI 绘画的诞生,情况便变得复杂起来。
从现有的案例情况分析,就涉及 AI 绘画的相关事宜而言,在未来的举证环节中,“传统举证方式与 AI 绘画创作过程记录相结合”这一模式,将逐渐成为主流趋势。
2
生产阶段
在司法实践中,鉴于 AI 绘画所带来的影响,有必要将 AI 绘画的创作过程纳入考量范围,合规要点也将聚焦于此。
关于创作过程记录应涵盖哪些要素,基于本人的作图经验,现给出如下要素:
创作意图记录要素
技术操作记录要素
迭代优化记录要素
01
创作意图记录
主要载体和体现是提示词,里面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主题与风格
主题与风格部分应明确核心主题,如“未来城市”或“森林精灵”,并指定艺术风格,例如“赛博朋克”或“水墨风”,同时描述情感与氛围,如“孤独”或“宁静”。
水墨画风
视觉细节描述
视觉细节描述需包含环境要素,如“雾气弥漫的森林”或“霓虹闪烁的街道”,人物或物体特征,例如“持剑的红袍骑士”或“天空之城”,以及构图与视角,如“对称构图”或“俯视角度”。
天空之城
色彩与光影
色彩与光影部分要详细描述色调控制,如主色调选择“暖色”或“冷色”,特殊效果如“黑白高对比”,以及光影设计,包括光源方向如“逆光”和强度,例如“强烈对比”或“柔和漫射”
光影对比
02
技术操作记录
为人在使用 AI 以及相关工具的记录,以下记录包含的内容:
工具选择与模型选择
平台类型:如 Stable Diffusion(深度定制)、Midjourney(风格多样性)、即梦(新手友好)等
模型类型:根据需求选择 checkpoint 检查点模型、lora 等模型
参数配置
> 点击放大 <
辅助技术应用
PS
3D建模结合ControlNet生成绘画
ControlNet 插件是一个专为 AI 绘图设计的辅助工具,它能够通过分析线稿、草图等辅助信息来控制 AI 生成的图像内容。例如,艺术家可以利用 ControlNet 插件精确控制人物的姿态,确保生成的图像与原始草图保持高度一致,从而提高创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03
迭代优化记录
表现为图片筛选过程以及生成结果分析(如色彩偏差、构图失衡、细节缺失等),主要为以下内容:
优化策略与调整
提示词迭代:从模糊描述(“好看的风景”)到具体指令(“夕阳下的金色麦田,梵高笔触”)
参数调优:调整 CFG 值强化风格、增加迭代步数以细化纹理
技术补充:添加负向提示词(如“避免畸变手指”)排除常见错误
版本对比与定稿
多版本存档:保存每次迭代输出的图像,标注修改点(如“V2:修正透视问题”)
最终成果输出:高分辨率导出格式(PNG/JPG)、应用场景标注(印刷/社交媒体)
在创作过程记录方面,当前各平台均采用了不同的记录方式。这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为创作者提供了便利。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类记录方式仅起到辅助作用。从专业角度而言,最为适宜的方式依旧是运用专门的记录文档。
对话式
突出以自然语言交流方式或输入提示词方式生成图片,自然语言豆包,chatgpt4o 等,提示词式如即梦、midjourney(以类似聊天记录形式保存)
WebUI 式
comfyui(工作流)式
以专门的 json 格式文件进行保存,能够记录全过程
鉴于以上信息,在生产阶段最为合规的点有以下两点:
建立设计文档
谨慎选择工具/模型避免侵犯他人权利
设计文档包含以下要素:
需求分析
模型/工具选择
绘画迭代记录(按照不同工具的记录方式放入文件)
各工具的记录方式已经将提示词、参数配置含入。
有能力的还可以针对该份文件进行时间戳认证。
时间戳认证(Timestamp Authentication)是一种基于数字签名技术的电子存证手段,用于证明电子数据(如文件、网页、音视频等)在特定时间点已经存在且内容完整、未被篡改。其核心功能是为电子数据提供权威的时间证明和防篡改保障,解决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问题。
平台/模型选择方面需要慎重,需查看平台/模型的权属规定:
即梦用户协议
有条件的商用
商用范围
3
交易阶段
合同是交易最为关键的载体。本章节着重阐述 AI 绘画创作合同应如何进行设计。
首先必须明确,AI 绘画创作合同并非直接予以重构,而是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实施增添内容的操作。
传统商业绘画创作服务合同结构:
01
合同主体信息
02
项目描述与要求
作品内容
主题、风格(如写实、卡通)、尺寸、分辨率、数量
用途限制:(如仅限广告宣传、产品包装)
创作规范
需符合法律法规,保证原创性,禁止侵权
色彩、构图等需满足商业标准
03
创作周期与交付安排
时间节点:初稿、修改稿、终稿的交付截止日期
交付形式:电子文件(如 PSD、JPEG)或实物,注明格式要求
验收流程:甲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如 7 个工作日)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04
费用及支付方式
05
知识产权归属
版权转让
多数合同约定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保留署名权
乙方保留版权,仅授予甲方特定范围的使用权(如限定用途、期限)
侵权责任
乙方需保证作品原创,若引发纠纷需承担赔偿
06
保密条款
07
违约责任
08
其他通用条款
适配 AI 绘画的商业绘画创作服务合同,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点:
01
创作规范条款改进
02
交付条款的改进
创作规范条款主要为模式的区别:允许使用 AI 绘画工具和不允许 AI 绘画工具
为何会存在禁止使用 AI 绘画工具的设计?相较于传统的手绘、板绘等绘画形式,AI 绘画所呈现的创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人力投入,这就如同工业化生产与纯手工生产之间的差异。在当下这个时代,不乏借助 “纯手工” 概念进行营销以获取客户的情况,而且从商业信誉角度来看(例如,某知名大厂售卖的绘画产品若被曝光使用 AI,可能导致其品牌粉丝群体流失),在未来 AI 绘画日益普及的形势下,这些都是必须予以考量的因素。
基于成本因素的综合考量,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使用 AI 绘画工具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在拟定设计合同时,需审慎考虑以下几方面举措:
01
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及平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要求。
02
保证所采用的模型遵循合规性原则。
03
务必使创作成果达到具有较高独创性的水准。
就交付环节而言,有必要增添关于 AI 创作过程的具体要求。
4
诉讼阶段
在诉讼过程中,关于原告举证方面,前文已有所提及。针对涉及 AI 绘画的举证,其实质是在传统举证的基础上,增添 AI 绘画创作过程记录,在此便不再展开详述。接下来,转换视角,于本章着重分析此情形下的抗辩角度。
与传统举证类似,在 AI 绘画时代,举证范畴涵盖传统举证内容以及 AI 绘画创作过程记录。相应地,被告的抗辩应基于传统抗辩框架,着重审视原告举证是否符合 AI 绘画版权认定标准。
传统著作权抗辩事由:
01
权属与主体适格抗辩
原告非适格权利人
被告非实际侵权人
抗辩被诉行为非自身实施(如平台账号借证经营、ICP 备案主体与实际运营者分离)
02
作品属性与保护范围抗辩
客体不构成作品
客体属于不受保护类型
03
侵权要件不成立抗辩:接触+实质性差异
接触:告在创作时接触过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或者存在接触的可能
已经发表的作品,被告证明自己没有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性或被告作品独立完成
未发表的作品,原告应证明被告实际接触了权利作品
实质性差异
整体对比:美术/图形作品需整体视觉效果差异显著(如人物造型、元素布局不同)
抽象过滤法:文字/视听作品需剔除思想、有限表达后剩余部分不相似
04
合法来源与免责抗辩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
其他合法来源:被诉内容来源于公有素材
在先作品:表达源于第三方合法作品
权利用尽:商品首次合法销售后商标权用尽(适用于衍生商品)
05
责任承担抗辩
停止侵权例外:若停止行为损害公共利益或导致重大利益失衡,可主张以赔偿替代停止侵权
赔偿数额抗辩:质疑原告损失计算(如销量减少证据不足)、侵权获利(需结合财务数据)或合理费用必要性(如公证费是否虚高)
就上述抗辩事由,从笔者专业观点来看,需着重强调针对对方案涉图片的独创性提出质疑。此情形可视为一场黑暗森林,只要有一人率先开头,质疑对方作品是 AI 生成,后续便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效仿,直至成为一种常态。
04.
结论
在 AI 绘画时代,创作过程的记录受到更为突出的强调。在此背景下,收益与风险并存。目前,侵权赔偿数额存在差异,有多有少。事实上,关注合规的个人或单位,其核心目的在于实现自身经营的长期稳定发展。对于这类个人或单位而言,商誉往往是他们较为看重的方面。
以下是商誉受到影响带来的损失:
01
商业信誉与市场形象受损
合作方信任度下降
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在交易前常通过企查查核查企业司法风险。若存在未结案或被强制执行记录,可能被视为“高风险主体”,导致合作终止或条款收紧
品牌价值贬损
公开的诉讼信息(尤其是知识产权侵权、劳资纠纷等)易被媒体或竞争对手放大,损害消费者信任,间接降低市场份额
02
融资与经营活动受限
贷款申请受阻
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企查查数据纳入风控模型。若存在被执行记录或未结案诉讼,贷款审批通过率显著降低,或面临利率上浮、抵押要求增加等问题
招投标资格受限
03
市场竞争力削弱
投资者信心动摇
行业准入限制
04
人才招聘困难
优秀人才倾向于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
所以,共勉吧各位。
作者简介
李梓源 湖南界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湖南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企业合作导师
覃会勇 湖南界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务负责人
曾理然 湖南界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艺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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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入门篇
法律人使用AI的12大核心技能
一、起步指南:快速使用DeepSeek的步骤
二、了解提示词:让AI听懂你的话
三、定身份:让AI“入戏”
四、讲背景:让AI真的懂你
五、提要求:让AI行动起来
六、结构输出法:让AI“按规矩办事”
七、样本示范法:给AI“参考答案”
八、任务分解法:复杂任务化整为零
九、提问迭代术:与AI的“深度对话”
十、模型对比法:AI“专家会诊”
十一、风险把控:筑牢风险防火墙
十二、价值锚定:树立正确的AI价值观
第二章 基础篇
法律人使用DeepSeek的21大应用场景
一、法律人使用DeepSeek独门心法
二、辅助撰写类案检索报告
三、辅助撰写案件汇报提纲
四、辅助撰写调研报告及检察(司法)建议
五、辅助分析侦查(调查)数据
六、辅助撰写侦查(调查)方案
七、辅助对犯罪嫌疑人画像
八、辅助制作侦查(调查)讯问笔录提纲
九、辅助撰写审查报告
十、辅助量刑测算
十一、辅助撰写起诉书
十二、辅助撰写庭审讯问、询问提纲
十三、辅助撰写公诉意见书
十四、辅助撰写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十五、辅助撰写刑事抗诉书
十六、辅助撰写刑事会见提纲
十七、辅助撰写质证意见
十八、辅助撰写辩护发问提纲
十九、辅助撰写辩护词
二十、辅助撰写审理报告
二十一、辅助撰写裁判文书
二十二、辅助撰写民事调解书
第三章 进阶篇
法律垂类AI工具的20件法宝
一、法律检索:以秘塔AI搜索、微信AI搜索为例
二、合同审查:以案牍×法天使智能合同审查系统为例
三、合同管理:以飞书多维表格为例
四、整理视听证据:以通义听悟为例
五、模拟法庭实训:以北大法宝模拟法庭为例
六、法律文书写作:以AlphaGPT为例
七、法律翻译:以智谱清言、腾讯会议、沉浸式翻译、DeepL为例
八、阅读法律材料:以豆包浏览器插件为例
九、撰写公文:以DeepSeek、新华妙笔、WPS AI为例
十、知识管理:以Get笔记、ima、“律AI多”为例
十一、实现文本可视化:以Mermaid为例
十二、实现多端协作:以微信AI输入法为例
第四章 腾飞篇
法律人使用AI加持IP的10大战法
一、书课视频一体化打造法律人IP的基本方法
二、用AI起书名
三、用AI整理书稿目录或授课框架
四、用AI辅助写作
五、用AI快速制作PPT课件
六、用AI为视频号选题
七、用AI快速生成短视频文案
八、用AI快速剪辑短视频
九、用数字人提升视频号效率
十、用AI提升网络曝光率
第五章 高阶篇
法律人的两大AI终极武器:智能体与本地化部署
一、Manus的崛起:AI智能体颠覆传统法律工作
二、零代码实战:30分钟打造你的“免费法律咨询助手”
三、开庭管理革命:DeepSeek+飞书实现“一键无忧”
四、团队任务自动化:DeepSeek+飞书高效管理团队任务
五、本地化部署:数据安全的核心方案
六、极简三步走:手把手教你部署本地化模型
七、君子务本:AI浪潮中法律人的价值锚点
附录
一、AI产品简介
二、法律AI产品简介
三、法律人必备AI资料包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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