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54

上校说完,便俯下身子打开他的公文包,从里面拿出一块红布。

    "我忘了告诉您一件奇怪的事。"说着,他把那块红布递给福尔摩斯,说,"第一尊佛像被送回来后,我检查了一下,发现像底表面已经碎了,像身里塞着这块布。这块布在失窃前就有还是后来被放进去的,我不知道。"

    从我坐的地方看去,那块布很大,可能是一条毯子。

    "奇怪。"福尔摩斯说着,用手摸了摸那块布,"这是我见过的最精细的编织品,相当紧密,绝对结实,华生。注意那两条从中心织出的金线。"

    "看上去像是一条毯子或是一件长袍,"我说,"到底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凝神静思起来。然后,从他的表情上我知道他有了答案。他笑着说:"很有趣,亲爱的上校。请您把这块布留在我这儿一段时间好吗?可能会有用。"

    "您可以想留多久就留多久。"上校回答。

    福尔摩斯把布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到扶手椅旁。

    "那么您对我的问题怎么看,福尔摩斯先生?"

    "我敢肯定,利德灵顿上校,您给我们看的绝不是个毫无价值的东西。"福尔摩斯说,"不过,幸运的话,我们很快就能解决。我会跟您一起回您格洛斯特郡的家,我想亲眼看看房子及其周围地基。当然,还有那两尊佛像。"

    福尔摩斯转过来对我说:"华生,这次我得叫你呆在这儿,你不能跟我一起去。我要你现在就走,然后马上再从后门回来,要保证没人看见你又进来了。呆在屋里别出去直到我回来。还有,华生,你回来后,请呆在卧室里,拉上窗帘,天亮后再拉开,然后,你也可以在其他房间自由活动了。"

    我大惑不解,对福尔摩斯的要求也很失望,这个案子比我原来想象的要有趣,我本打算跟他一道的,但我还是照他说的做了。我知道,问他为什么也是白问。

    我们两个和利德灵顿上校一起走了出来。走到牛津街,人很多,我们就分开了,我从后门回到了我们的住处。当时,天已经黑了,我确信没人看见我。

    那个晚上真是难熬,白天的酷暑一点也没有减退。最后,我只好坐在窗前的地板上,点一根蜡烛,翻看我的治疗日志。后来我睡着了,当我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蜡烛已经燃尽,在地板上睡了一晚上,我全身僵直。我爬起来,走到客厅里,满脑子都是前一天下午利德灵顿讲的那个古怪的故事。福尔摩斯还没回来,我猜他应该还在格洛斯特郡。

    上午十一点的时候,哈德逊太太来了,说楼下有两个送货员送来福尔摩斯先生的一个大包裹。我说让他们进来。他们进来时,我没太注意,因为当时我正在看一篇关于热带肾病的论文。

    "放在哪儿,老板?"一个人问,那人年纪很大,穿得破破烂烂的。我指了指房子中央,继续读论文。那个老人递给我一支笔,让我在收件单上签字。

    "签在这儿,快点儿,华生。"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我们时间不多。"

    我抬起头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老人直起身,好像年轻了很多岁,站在我眼前的这个人正是我的朋友。

    "福尔摩斯!"我大叫道。

    "没错,华生,是我!这是我的搬运工同事,苏格兰场的托比亚斯·格里格森先生。"

    格里格森摘下他的送货员帽子,鞠了一躬。"很荣幸,老板。"他说。

    "福尔摩斯,看在上帝的分上,您得给我一个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很生气,倒不是因为我没认出他来,而是因为我受到了双重欺骗,看到福尔摩斯难以掩饰的笑意和格里格森洋洋自得的表情,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请接受我的道歉,华生。"福尔摩斯咧嘴笑着说,"在这件事里,你作用重大,还有要事要你去做。请跟格里格森先生去另一间屋子换换衣服。另外再放一套衣服到这个大包里带着,然后,我会跟你解释的。"

    说着,福尔摩斯走到靠背椅前,把椅子挪开,揭开一块地板。那里一直是个藏身之所,以前福尔摩斯曾用过多次。他把那个大包放进去,迅速地盖好地板,又把椅子挪回原处,动作从容谨慎。然后,他躲在窗帘后边朝下面的大街张望,静静地笑了。

    我按他的要求做了,在他的帮助下,我装扮成一个送货员,跟格里格森没两样,格里格森并没走,他藏在我的卧室里。

    对于福尔摩斯的做法,我百思不得其解,像往常一样,他来去匆匆,没有时间跟我解释。我们穿过贝克街,又走过一条背街的小巷,来到一栋废弃的房子前面,福尔摩斯撬开门锁,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进去了。我们换上便装,把送货员的制服堆在地上。

    "现在我们只能说两句话,华生。我们很快就要见到主犯了。很危险,但我相信我们胜券在握。"

    身着便装,福尔摩斯和我走回家去。福尔摩斯的眼睛巡视着每一个过路人,但是我们一刻也没停,一直走到住处。

    "现在,华生,"进门后,福尔摩斯说,"除非我判断有误,门铃几分钟内就会响起来,哈德逊太太会把我们下一位客人领进来。"

    福尔摩斯坐到他的扶手椅里,把利德灵顿上校留下的那块红布铺在大腿上。他轻轻地抚弄着那块红布,把其中一条金线缠在手腕上。

    五分钟不到,门铃就响了,哈德逊太太一脸困惑地说,有一个先生要见我们。她领进来一个和尚,那人穿着一件橘黄色的长袍。虽然他剃了头,一身佛教徒的打扮,但他的脸一望便知是一个欧洲人。

    福尔摩斯两眼放光,就像是一个渔夫看到大鱼咬钩了一样。

    "华生,"他高兴地说,"让我给你介绍杰克·伊文斯先生,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来自盐湖城。他因盗窃和非法闯入在美国几个州都受到通缉,是安东·福勒一伙的骨干之一。"

    福尔摩斯一揭穿他的身份,那和尚的举止就变了。

    "我可不是来跟你吵架的,福尔摩斯。东西在哪儿?福勒给我发过来了,这回他可不是开玩笑的。"

    那和尚的装束和他刺耳的美国口音形成强烈反差,我忍不住笑起来。但是没高兴多久,房间的门突然被打开了,另一个和尚站在我们面前。

    "这位,"福尔摩斯并没有转身看一眼闯入者,他说,"就是臭名远扬的安东·福勒,我们这个时代的艺术品大盗。我向你表示祝贺,安东,你躲了这么久。我很高兴,你对艺术品的狂热最终还是把你吸引到这儿来了。请坐。"

    "我没工夫跟你废话,福尔摩斯。这是你最后一次干扰我的计划了。拜托,我们两个手上都有武器,如果拿不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是不会走的。"

    福勒比我想象中的更高更瘦,也更加亡命。他两眼飞快地扫视着房间,边说边仔细地检查着每一样东西。不过,一无所获,他骂了一声。

    "东西在哪儿,福尔摩斯?"他问。

    "恐怕你找不到。"福尔摩斯说,并点燃了他的烟斗。"伊文斯,亲爱的伙计,"他继续说,"看一眼窗外的大街吧。看了你就会知道,警察已经包围了这栋房子。"

    "他在虚张声势。"福勒说。

    "不,他没有。举起手来。"

    这话出自格里格森,他突然打开房门,大概是收到了福尔摩斯的信号。惊慌失措的伊文斯放下了枪。说时迟那时快,福尔摩斯像猫一样悄无声息地闪到福勒身前,打掉他手上的枪,一把将那块红布裹在他头上,拉紧了缠在手腕上的那根金线。脖子一下子被勒住了,福勒呼吸困难,倒霉的他倒在地上,气喘吁吁,胡乱地抓扯着红布想拿掉它,但一点用也没有。福尔摩斯一脸胜利的表情,看着福勒在自己脚下折腾,几秒钟以后,他拉了一下另一根金线,松开了蒙在福勒头上的布。一时之间,福勒喘不上气来,在地上一会儿喘息一会儿呻吟。几分钟后他才缓过劲来。

    "对你来说,这是一次极好的经历,亲爱的安东,尽管恐怕有点不太愉快。你刚刚体验了一次大名鼎鼎的卡尼西卡毯,它曾经闷死过一个古代的皇帝。应该说,这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东方古董。"

    福尔摩斯低头看着他的手下败将,然后扶他站起来。

    "我请你朝下面看看,安东,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敢说,即使你把我们杀了,你们也跑不掉。我还要告诉你,你的那些秘密潜入伦敦东方协会的同伙也已经被捕了。你早就应该知道有今天。"

    福勒一脸怒色,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就诱捕了他,他的眼中怒火中烧,我想,如果不是他动弹不了的话,他一定会把福尔摩斯和我们其他人五马分尸的。格里格森给他和伊文斯扣上手铐,带到街上,他们很快被押回了苏格兰场。

    "福尔摩斯,您一定对自己感到很满意。一个惯犯草草收场。我祝贺您,不过,我不太明白,我感觉好像错过了主要情节。"

    "是的,华生,不过,这不是你的问题。过去两天所发生的事只是一系列事件的结尾,主要情节在一段时间以前发生在印度,那一部分你不太熟悉。也许我跟你讲讲那些事,你会很感兴趣。"

    "当然,"我说,"那非常有意义。"

    "不过,让我们先看看这件逃脱了福勒之手又让他走向毁灭的宝贝吧。"

    福尔摩斯挪开靠背椅,飞快地揭开地板。他把事先藏在下面的大包取了出来,打开包裹,露出一尊佛像来。福尔摩斯把佛像头朝下反拿着,用手指轻轻敲了敲底部。

    "也是空的,跟我想的一样。"他说,"华生,快点儿把你包里的大剪刀给我。"

    我把剪刀扔过去,福尔摩斯接住剪刀,底部覆盖着一层很薄的石膏,他拿剪刀剪出一个洞。过了几分钟,洞越减剪大,我们可以看到,在雕像内部有一个矩形的东西,一盒什么东西。福尔摩斯继续剪,等到剪到足以拿出盒子那么大时,福尔摩斯伸手进去把盒子拿了出来。他兴奋极了。

    "现在,"他说,"华生,如果我没估计错的话,我们有了来自古代的一批财宝。"

    他把东西放到桌子上,继续打开包裹。一个黄金的小盒子出现在我们眼前,表面有华丽的图案,还有一些古代文字。

    福尔摩斯笑了。"几年前,这件东西差点儿就是我的了,我还以为它永远地消失了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的确是一件宝贝。它是个遗物盒吗?"

    "里面装着很多卡尼西卡国王的珠宝,他是古山的国王,那是一个好战的民族,大约两千年前,他们建立了幅员辽阔的帝国,从印度北部一直延伸到中亚。这上面刻有铭文,用的是他们的文字,叫卡若斯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文章证明了这一点。让我们打开它,看看里面装着什么。"

    真的就像福尔摩斯说的。盒子里面全是精美绝伦的珠宝,首饰上镶嵌着红宝石、蓝宝石,还有翡翠。

    "瞧瞧这个,华生。"福尔摩斯大声地说道。他拿着一枚巨大的金戒指。上面有两条漂亮的大蛇互相缠绕着,顶端是一个佛教的十字形,在古代这是好运的象征。这时。落日余辉透过窗户射进室内,戒指闪闪发光。

    "试试,华生。"福尔摩斯说着把那枚戒指放到我的左手上。"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分享一下古代国王的遗物。你的可要比福勒的愉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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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戒指戴上,并仔细端详了一阵子。那玩意儿漂亮极了,但我并没有动心。福尔摩斯继续翻看着盒子里其他的东西。他把珠宝都拿了出来,现在冲着光看,然后又用耳朵听。我看见他使劲儿地按盒子的左边。突然响了一声,接着就听见福尔摩斯高兴地叫了起来。

    "啊哈!华生,这儿还有。看,底部是假的。让我们看看还有什么。"

    福尔摩斯从盒子上把那个假的底子拿下来,把它和珠宝一起放在旁边的桌子上。里面有一个小布袋,用锦缎做成,还有一个小卷轴,但我一时看不出质地来。福尔摩斯展开卷轴,上面写着一些古老的文字。

    "桦树皮,"他说,"用于书写的最古老的材料之一。一篇简短的铭文,用的是一种叫普兰科特的古代印度方言。我们先来试着读一读,不行的话再去博物馆咨询专家。"福尔摩斯举起眼镜对着卷轴,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儿,然后说道:

    "写下来,华生,我差不多能通读全文:'大彻大悟的佛祖释迦牟尼,他的一缕头发,即使卡尼西卡的财宝也无法与之媲美。'所以,我们现在知道了,包里装的是菩萨本人的一件遗物,也许就是在他大彻大悟或者圆寂时得到的,但我们无从知晓,华生。我们并非信徒,所以我们还是不打开为好,让那些虔诚的佛教徒来开吧。"

    他把袋子和这个卷轴放回遗物盒,又把假底子照原样安上。"不早了,"他说,"我们应该吃晚饭了,然后抽上一支醇厚的雪茄,喝上一杯甜美的白兰地,我再跟你讲讲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所以,华生,福勒现在是终得其所--落入了政府当局之手,他一生作恶多端,罪有应得。"

    我看着福尔摩斯点燃一支雪茄,悠闲自得地坐在他心爱的椅子里。他神采奕奕,难得高兴这么长时间。

    "案子破了,看得出,您很开心,我亲爱的福尔摩斯,不过,有些部分我还是不太清楚。您是怎么知道福勒会轻易地落入您的圈套的?您怎么知道第二尊佛像里藏的是什么?还有,您又怎么知道那里面一定藏着东西呢?"

    福尔摩斯从我的话中听出了怒意,尽管我极力忍着,但没什么用,我仍在为自己没有看穿他和格里格森的伪装而感到不快。他的语气更加自得,我觉得好像有人在往我的伤口上撒盐。

    "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华生,其实本身很简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是这样。福勒是个贼无疑,不过,他对美很有品味,应该说是一种对称的美感,但却最终导致了他的毁灭。他走进我们的住所就像我几年前在德拉仪走进他的营地一样。这些年来,他所向无敌,这种感觉有时让他不惜冒生命的危险。因此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接近我,可以这么说。他这么做了,恐怕就彻底失败了。至于其他的问题嘛,我亲爱的华生,你知道我推理的能力还算不差,我斗胆说一句,我很快就能推测出,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尊佛像里一定藏着什么不寻常的东西。而这一次,我是确切地知道。事实上,我一直在等待着它的出现,尽管我不知道何时何地。当利德灵顿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就假定第一尊佛像是个骗局,它里面被人不知不觉地放进了那块古怪的红布。善良的上校故事还没讲完,我已经看到了结局。格洛斯特郡之行只是为了证实我的假设并取得第二尊佛像,那东西福勒急切地想拿到手。你可能仍然觉得整件事疑雾重重,华生,只是因为你不了解起因。"

    福尔摩斯吸了一口气,他突然站起来说:"华生,这是个宜人的六月的夜晚。还有几个小时天才会黑。我们到格林公园去走走吧,我会把福勒一案的前一部分原原本本地讲给你听。"

    那天晚上是伦敦少有的好天气。街上三三两两的男女愉快地散着步,有的手挽着手,有的还牵着狗,孩子们玩着夏日的游戏,人们兴高采烈,笑声不断。我们快走到公园时,人才少了一些,福尔摩斯又继续讲起来。

    "故事的开头很不寻常。在瑞金纳德·麦斯威尔事件之后紧跟着就发生了。"

    "您是说,当您还在印度时,这个故事就发生了?"我问。

    "正是,华生。你还记得吗?我在印度时有一个假名,叫罗杰·兰登-史密斯。"

    "当然记得。"我回答。

    "麦斯威尔的事情完了以后,我仍用这个名字和身份。很方便,最重要的是,真实可信。我跟总督道别后,继续我的旅行。我坐上火车向西走。我计划在印度呆上几个月,然后去阿富汗山区。

   "从加尔各答出发后,我停留的第一站当然是巴纳拉斯,也是一座印度教的圣城。我记得,从加尔各答坐上图番快车,一路上平静无事,我住进克拉克旅馆,那是我们在印度比较舒适的一家旅馆。

    "自从孟加拉的事情以后,我需要过一段安静的生活,所以我一般呆在旅馆附近,晚上才大胆出去走走。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记录前几个月所发生的事情。除了旅馆的那些服务员以外,我没跟别人说过话,服务员都很能干,也很有礼貌。晚上比较冷,我一般静静地坐在阳台上,直到天黑,那时蚊子开始猖狂起来。

    "第三天晚上,我到城里闲逛。跟印度其他城市一样,夜幕下的巴纳拉斯披上了一件神秘的外衣:一片黑暗,人类的声音虚无飘渺,无数双赤裸的脚在街上走来走去,狗声阵阵,还有豺狼和鬣狗的尖叫声。但那里基本上还是一个乡村,跟大都市截然不同。最重要的是,那是个宗教中心,印度教最崇敬的地方之一,也是世界上一座相当古老的城市。

    "我穿过城市中心区勾图利亚,然后到恒河边的德舍西瓦梅塔台阶,那里是一个巨大的沐浴场所。虔诚的印度教徒临终前都会到那儿去,离开人世,获得永生,从眼泪谷中解放出来,梵语里把这叫做轮回。

    "你很清楚,华生,我不是教徒,几天后,对巴纳拉斯的这种古怪的宗教狂热行为,我就不感兴趣了。我第三次晚上出去漫游后回到旅馆,决定离开巴纳拉斯。但是,我的行程却突然被推迟了,因为第二天早上出事了。

    "我起得很早,但我没在克拉克旅馆吃早饭,而是去了巴黎旅馆,那家旅馆坐落在军营路对面,因此得名。但那是一栋很舒适的房子,房前的花园里满是九重葛和蓝花楹,在晨曦中含苞待放。

    "我走进去,看见一个印度男人和一个英国女人,他们坐在阳台的角落里,好像正在严肃而沉重地谈着什么事情。据我判断,那个男人大概四十岁上下。他穿着讲究,从他的举止上来看,他应该是一个地位较高的印度人。从他的体形和口音上,我觉得他是孟加拉人。那个女人年轻一些,身体瘦弱。她脸色苍白,两眼红肿,还流着眼泪,很明显,她哭过了。"

    福尔摩斯看着他们,那个女人突然站起身来,好像是生气了,她大步走进旅馆里去。那个男人对她的这一举动非常吃惊,但并没有跟上去。他从椅子里站起来,惊讶的神色变成了悲哀,然后离开了旅馆。

    "我直接走进早餐厅。侍者给我上茶后不久,刚才那个女人也进来了,她在我旁边的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这样我可以仔细地观察她而不至于显得无礼。从外观来看,她很年轻,也许刚三十出头,举止有贵族做派,已婚,丈夫多半是我们的一位政府官员,她对侍者讲印度语,而且还讲得很不错,可见她在印度已经生活过一段时间了。侍者跟她很熟,服务也细心周到,这说明她不是个普通客人,在这儿也住了几天了。但是她脸上的表情却是悲痛和恐惧,看得出她相当紧张。她偶尔擦擦流下来的眼泪,我注意到,摆在她面前的食物,她几乎一动未动。她不停地拨弄着她的结婚戒指,时不时地看一眼花园门口,好像在等什么人出现。"

    那时早餐时间快结束了,福尔摩斯说,餐厅里没有别人,只有裹着头巾的侍者站立一旁,准备为他们服务。然后,他决定走过去了解一下那个女人悲伤的原因。他飞快地在一张名片上写了几句话,吩咐一个侍者拿到那个女人那儿去。他写道:

    请恕我冒昧,我注意到您十分紧张,在为您丈夫的下落担忧。也许日上三竿之前,我们可以去阳台上再喝一杯茶,聊一聊。我或许可以帮您找到他。

    刚看到这张字条,那个女人很惊讶,也非常生气,一个陌生人要帮忙去找她的丈夫,福尔摩斯看见了她怀疑的眼神。突然,她的脸色变得很冷漠,甚至是冷酷无情起来。她抬起头,朝福尔摩斯点了点头。福尔摩斯便叫侍者把茶给他们端到阳台上去。

    "我根本不认识您。"那个女人说,"不过,您既然知道我丈夫失踪的事,所以您一定参与了陷害我丈夫的阴谋,告诉我他在哪儿,我恳求您。"

    她的眼中充满了绝望。福尔摩斯估计得没错。

    "您说对了,女士。我们素未谋面,但我可以发誓说我不知道您丈夫在哪儿,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所知道的都来自我的观察。"

    "您的观察?"她语含讽刺地问道。

    "一个女人焦躁不安地拨弄她的结婚戒指,并注意着旅馆门口等着什么人来,这一看就能明白,那个人肯定是她丈夫,但他没有来,这让他的妻子极度惊恐。服务员看起来跟您很熟,所以我想您一定已经等了好几天了。您害怕的是,现在您的丈夫遭遇了不测。"

    "作为一个药剂师,您真是太聪明了。"她说。

    "我以前还干过别的。也许,女士,给您看看这个才能得到您的信任。"

    那是一封总督写给罗杰·兰登-史密斯的短信,为一件在巴特那的小事感谢他,还热情地赞扬了他。她看完信后,福尔摩斯对她说:"我向您保证,女士,您完全可以相信我,我只是想帮助您夫妻团聚。"

    她苍白无力地笑了一下,说:"这么多天以来,我第一次感觉到有了一点希望能找到我深爱的文森特了。"

    "请您把整件事情从头讲给我听听。"福尔摩斯说。

    "我和我丈夫在印度已经住了六年了。我们本来住在加尔各答,前不久搬到了德里。我丈夫叫文森特·史密斯,是印度考古勘测的总指挥。我们一直过得平静而幸福,因为我对他的考古事业也很感兴趣。跟很多到这儿来的英国人不同,我丈夫的工作并没有让我们分开。他把他的热情和考古发现都跟我一一分享,我也尽力助他一臂之力。"

    "您丈夫写的书我很熟悉。"福尔摩斯说,"请您说下去。"

    "您知道,我丈夫把他的一生都投入到重建印度历史和保护印度历史遗迹的事业中了。他现在正在写一本关于南亚次大陆早期历史的书,我斗胆说一句,那将是多年来这一领域中第一流的作品。在写作过程中,文森特对早期历史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但是他感觉到自己十分欠缺早期佛教方面的知识。于是,他开始热心于把勘测推进到尼泊尔的德拉仪一带,他相信,在深山老林中一定隐藏着一些考古遗迹可以解决很多历史问题。他研究过众多课题,但是这一次我发现他几乎陷了进去,想的说的全是这些。"

    正当她丈夫全神贯注之际,她说,有一天在考古时来了一个英国人,他刚到印度不久,自称是个受过训练的考古学家,正在找一份野外考古员的工作。他出示的介绍信上,对他的评价很高,尽管考古队里谁也没听说过他,但他很快就被录用了。他说,他不久前在河内跟法国人一起工作,又在香港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决定到印度来找份工作。他的推荐信上全是溢美之辞,看上去法国学者们说得有点过了。在文物方面,他懂得可真不少。他说自己对比哈尔北部以及尼泊尔德拉仪一带的地形很了解,说是曾做过专门研究。这一点让他立刻引起了她丈夫的注意,只是简单地跟他谈了谈,她丈夫就当场雇佣了他。

    "那人叫安东尼·弗丹。"她继续说,"从一开始,我就觉得这人看着很不顺眼,相貌堂堂,过分殷勤,油腔滑调,我从心底里觉得他不可信。但他却很快赢得了我丈夫的信任,他们俩变得形影不离起来。他们越聊越起劲儿,文森特开始经常请他到我们家里来。这种关系让我非常不自在,有几次我甚至中途起身离开,弗丹总是贪婪地看着我,这让我不得不离开那个房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55

她丈夫对她的怀疑不以为然,还斥责了她一顿,说她的疑虑都毫无根据。第一次,她觉得跟丈夫有了距离,丈夫对她的关心也有些变了。但是,她越看弗丹越觉得信不过他。

    "因此,当文森特决定派弗丹去德拉仪对佛教遗迹进行初步的考古勘测时,我感到了一种解脱。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从尼泊尔统治者手里拿到了这次远征的许可,然后弗丹出发了,身边只带着一个助手,这大概是三个月以前的事了。考古队本来要给他提供一队工作人员,但他拒绝了,他说到了以后,在当地雇佣、训练工人就行了。"

    一个月后,她丈夫兴高采烈地对她说,弗丹取得了重大发现,他找到的一些遗迹可以将佛教的历史向前推进,这是个相当轰动的消息。弗丹的画像和图表都非常详细。考虑到这份报告是对印度古迹的巨大补充,她丈夫没有校阅就安排立即出版。

    "六个星期以前,"她接着说,"文森特回到家,情绪非常低落。他说弗丹的报告刚从印刷商那里拿回来,正准备出版时,他发现文章里有一些重大出入。跟他的副手穆克吉磋商后,他们觉得,弗丹不是犯了大错误就是制造了一场大骗局。尽管报告已经印出来了,但是文森特决定推迟出版,先进行一次实地调查。但最近弗丹却不再回信,失去了联系。现在只有穆克吉意识到可能上当了,为了避免给自己和政府带来困窘,文森特决定亲自去调查一下。

    "穆克吉先出发了。几天后他从巴特那发回电报说,那个地方已经被弗丹及其同伙洗劫了,而他们抢走的主要是文物,弗

    丹本人已经逃之夭夭,很可能带着从古迹中得来的战利品离开了印度。这证实了我丈夫心底的忧虑。他仍然觉得必须亲自去一趟,他强烈地感到自己被出卖了。

    "两个星期前,他上路了,让穆克吉留下来负责考古勘测,他以需要几周时间来详细记录自己的考古报告为名,出发前往尼泊尔的德拉仪。他答应我一到就给我发电报。但他离开后,却音信全无。十天了,我得不到一点儿他的消息,于是,我决定去找他。穆克吉陪我一直走到这里,他恳求我别再往前走了,他说光是德拉仪恶劣的自然环境,我就受不了。他说他要把一切都告知政府当局,并派一队警察和印度士兵去寻找我丈夫,但我不同意这样做。我丈夫不想让弗丹的事公开,为此他不惜一切代价。所以我意识到我只有一个人深入德拉仪的丛林地带去找我的丈夫。您昨天也许已经看到了,那个跟我一起在花园里的人就是穆克吉。他还是想说服我别去,但我打算今天就去巴特那,再前往德拉仪。"

    说到最后,福尔摩斯从她脸上已经看出了心底深深的恐惧。

    "我认为您冒险去德拉仪是不明智的,女士。喜玛拉雅沼泽地的重重危险的确能让您寸步难行。如果我让您相信您丈夫只是落到了一个精通考古的江湖骗子手上,那么我就太不负责任了。实际上,他落入了一个文物惯犯之手,那人相当危险。那个自称叫安东尼·弗丹的人真名叫安东·福勒,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抢劫、盗窃文物古董,不断地毁坏历史遗迹。安东尼·弗丹这个名字是他过去曾使用过的假名之一。他在河内和香港的活动,我了如指掌。法国安全部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发出了通缉他的警告。不过,遗憾的是,印度还没有得到消息。"

    她看起来比刚才更害怕了。"他会伤害我丈夫吗?"

    "在他找到他想要的东西前还不会。但愿他还没准备好去别的国家作案,也希望他还没有找到他的目标。也许他得在您丈夫的帮助下才能找到,或者鉴定真伪。无论如何,我必须跟穆克吉谈谈,然后出发去寻找您的丈夫。"

    "我想跟您一起去。"她说出这几个字时异常坚定,福尔摩斯知道根本劝阻不了她。

    "我想您还是不去为好,但是如果您坚持,我也不能强迫您留下。不管怎么样,我得尽快跟穆克吉先生见上一面。"

    穆克吉还没有离开巴纳拉斯,一小时后,他来到了福尔摩斯的旅馆。德拉仪一带史密斯可能关心的一些地方,穆克吉都很了解。他还给福尔摩斯带来了详细的地图。

    "您知道,"穆克吉说,"我们所关注的德拉仪地区,困难重重,我们也是刚刚开始在那一带进行考古勘测。在这一点上,尼泊尔拉那多年以来一直坚持: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入。但是,不知何故,这次他们变得温和了,同意了这次探险。"

    听到他的最后一句话,福尔摩斯笑了,这很明显,一定是福勒对拉那宫中的一个小人物许以重金,引诱他从王公那里骗得了他想要的东西。

    "一大笔钱就能解决问题,穆克吉先生,我敢肯定,福勒一定跟几个人许诺说跟他们一起分赃。谁是现任拉那?"

    "那个地区属于卡德加·山姆希尔将军的管辖范围,他经常出去打猎,不在家。我们向他报告了第一个考古发现,是在汝敏德发现的一根阿育王柱子。您知道,这个发现证明了那个小山村就是菩萨的出生地。但是将军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允许弗丹自行进行考古勘测。"

    穆克吉指着地图说:"考古地区就在这儿,用红笔勾出的这一片。位于两村之间,一个村子是汝敏德,佛祖悉达多·乔达摩的出生地,另一个村子叫迪拉乌拉科特,可能是他父亲的城池遗址。最初的调查就是在这两地之间进行的。对这一地区,弗丹刚做了一个初步的勘测,就开始迅速地劫掠起来。在几个地方,他从遗迹中收获颇丰,他大肆地破坏古迹,疯狂地搜寻未知的财宝,这对将来的考古发掘来说实在是天大的不幸。所有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遭到了破坏。不过,我了解那些佛教遗迹,我敢说他判断有误,因为遗迹里很少有值钱的东西。"

    "所以,"福尔摩斯说,"他还在找,他要的东西也许价值连城,驱使他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仍然留了下来。因为有样东西让他没有逃跑,这个流氓东方学家。"

    "我想到一件东西,不过只是猜测。"

    "是什么?"

    "比布拉瓦宝物盒。"

    "那是什么?能告诉我吗?"

    "这是一个古老的传统,在佛教徒中仍然通行,先生,公元一世纪时,克什米尔宗教会议后,卡尼西卡国王到佛祖的出生地旅行,他留下一件礼物以示纪念,那件礼物是一个宝物盒,里面装有价值不菲的财宝,这成了古山皇室收藏品的一部分。同时,里面还有佛祖的遗体,装在一个小布袋里。起先,宝物盒供奉在汝敏德附近的一个佛塔里,后来被移到了嘎比拉瓦斯都城,那里是佛祖长大成人的地方,他也是从那儿开始云游四方以求顿悟的。"

    "对我们的对手来说,这真个合适的猎物。光财宝就值一大笔钱,更何况还有佛祖的遗体,这让福勒的战利品的价值变得无法估量了,特别是如果被卖给一个富裕的外国佛教徒的话。所以福勒埋伏起来,直到发现了目标再出击。他还把史密斯当作人质,以获取需要的信息。告诉我,亲爱的穆克吉,嘎比拉瓦斯都在哪儿?"

    "确切的位置没人知道,不过,我猜大概在迪拉乌拉科特村附近,那个村子就位于尼泊尔边境的那一边。"

    "史密斯同意这个看法吗?"

    "就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多次,我保证他跟我持同一观点。不过,我们一直没有公开,因为我们知道,这个推论如果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后果将不堪设想。文森特和我一样,我想不管情况多么危急,他也不会把这个秘密泄露给弗丹。"穆克吉说。

    "现在是我们的大好机会。如果史密斯真的在福勒手上,我们就应该马上赶到嘎比拉瓦斯都,或者去迪拉乌拉科特更好,我肯定地图上找不到这个古老的地名,除了古文物研究者以外,没人知道。也许只有在那儿我们能遇上福勒。"

    "我不能呆在这儿,福尔摩斯先生。我有责任找到史密斯先生。"

    "我想说的是,您对我们此行至关重要,穆克吉先生,就像您现在所做的。没错,其实,您必须去;您必须陪着史密斯夫人,保证她的安全。我则走另外一条路。"

    听说马上要离开巴纳拉斯去寻找丈夫,史密斯夫人大喜过望。不过,福尔摩斯却不那么乐观,他知道福勒可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阴险狡诈,残忍无情。事实上,很有可能在他们到达前,福勒就已经找到了猎物。如果那样的话,福尔摩斯相信,福勒会毫不犹豫地干掉史密斯,拿他的尸体去喂德拉仪的豺狼。但是,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让穆克吉跟史密斯夫人一道走最直接的那条路去汝敏德,他们三天后在那儿会合。福尔摩斯独自上路,非常希望能得到一位朋友的协助,他知道那个人在德拉仪很有影响。

    "那天已经不早了。"福尔摩斯说,"穆克吉和史密斯夫人马上就要出发,赶下一班去巴特那的火车,那样他们当天晚上才能坐最后一班船渡过北边的河。他认为他们这样就可以比较轻松地在第二天到达贝萨村,第三天最后到达汝敏德。我们在旅馆的花园里道了别。"

    福尔摩斯一直等到傍晚,然后,他匆忙换上印度男人晚上的衣服,宽松的衬衫和长裤。白天的话,这样装扮就足够了,天黑以后,这身打扮也至少可以让他行动起来比较方便。他招了一辆人力车,把他送到火车站,上了一趟开往莫迪哈利的列车,那是一座距离尼印边境不远的小城。

    "车厢里很拥挤,我和一个印度家庭坐在一起,他们很和气,把东西分给我吃。他们下车后,就剩我一个人了。你可能对我这次冒险行动感到困惑,华生……"

    "是的,"我说,"我不明白。您为什么希望找到史密斯而不管福勒?"

    "你知道,华生,我虽然喜欢冒险,但并非有勇无谋,如果我对结果没有把握我就不会插手。这件事情,坦率地说,失败的可能性很大,我本来不应该管,但有一个原因:我在德拉仪有一个帮手。如果我能找到他,他就会给我提供巨大的帮助。他叫巴拉兰,住在一个叫哈里亚婆的村子里,那儿离莫迪哈利很近,火车在那里有一站。"

    福尔摩斯是在从加德满都向南的长途跋涉中认识巴拉兰的,他说,巴拉兰还请福尔摩斯去他家住了一段时间。那时,福尔摩斯了解到,巴拉兰受到当地人的普遍尊敬,把他看作某种首领。他的家族本是一个古老的山地部落头领,但他的父亲被敌人从山上赶到了德拉仪的丛林之中。敌人以为可怕的疾病和气候会置他们于死地,但他们活了下来,不仅没有死,反而兴旺发达起来。巴拉兰继承了父亲的产业,成了地主,他经常外出察看自己的财产,他总是打扮成一个普通人,以便获得本地区的一些信息。因此,人们很爱戴他,对他也很忠诚。

    "火车到达莫迪哈利站时,已经是夜里了。"福尔摩斯说,"幸运的是,虽然很晚了,但我还是找到一个马车夫,他认识去哈里亚婆的路,也愿意带我去那儿。我爬进他那辆老爷车,我们一路向西飞驰而去。"

    那条路一开始还比较平坦,因为那是该地区的一条正路,不过很快他们就转向北朝尼泊尔边境驰去。他们走入一片茂密的森林,路开始变得崎岖不平,到处是车轮压过的痕迹,马都不想再走了。当他们走到德拉仪,福尔摩斯看到一块很大的白色石碑,标明印度边界,他知道离朋友的家不远了。一小时后,他走进一座玫瑰园,路的尽头就是巴拉兰的大宅子。房子漆黑一片,福尔摩斯走上台阶,但是,很快出来了一个仆人,告诉他主人在家。福尔摩斯被领进客厅,几分钟后,巴拉兰一脸睡意地出来迎接他,并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

    巴拉兰骨骼比较粗大,福尔摩斯说,脑袋也不小,一头浓密的黑发,鬓角处已经花白了。他大腹便便,双腿细长,但走起路来却行动敏捷,也不失优雅。在昏暗的房间里,他双眼闪烁着,当他笑着欢迎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能看见他的白牙。

    "我到这儿来是有一件十万火急的事。"福尔摩斯说,"我急切地需要你的帮助。"

    "说说看。"巴拉兰说。

    福尔摩斯说着,巴拉兰脸上的表情变得严厉起来。

    "这可是个艰巨的任务。"巴拉兰说,"我见过这个人,你叫他安东尼·弗丹。人们叫他'马丹',或者叫'致命礼物'。他到处抢劫,破坏寺庙,把村寨化为废墟,拿走我们的神灵,运到国外。为此,他手下有几伙土匪,他们对他惟命是从,抢劫后,马丹给他们的奖赏也很阔绰。"

    "他到哪儿都这么干,"福尔摩斯说,"每到一处,他总是作恶多端。他杀人无数,自以为很了不起。"

    福尔摩斯历数福勒的种种罪状,巴拉兰仔细地听着。福尔摩斯说完后,他一时什么也没说,他的表情更加沉重。

    "你不能单干,得有人帮你。"他说,"来,我们马上就走。"

    福尔摩斯跟着他的主人穿过玫瑰园走到马厩。巴拉兰在那儿养着大象,他挑了一头最高大的奔赴丛林之旅。

    "它能带我们去任何地方。"巴拉兰笑着说。他轻巧地一跃而上,伸出一只手给福尔摩斯。大象从地上立了起来,仆人递给他们每人一把来福枪。

    "让我们看看,"巴拉兰张着大嘴开心地说,"看我们怎么来对付这个欧洲佬。"

    天上挂着一弯新月,万里无云,月光皎洁。福尔摩斯凝神静听森林里的动静,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不时有猫头鹰和其他一些夜间活动的鸟飞过,还有一些小动物疾跑而过,他还注意到偶尔有一双黄眼睛紧盯着他们,然后继续前进。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56

那头大象依照巴拉兰的指示而动,福尔摩斯很快就习惯了坐在象背上前进。他们走了一个小时,巴拉兰让大象放慢速度,改变了方向,开始朝西行进。不一会儿,他们到了一个小村子。巴拉兰示意大象停下。他们下到地面上,马上就有三个人出来迎接他们,那三个人全身上下只裹着缠腰布。他们来去无声,从他们的相貌和深色皮肤上,福尔摩斯很快就判断出他们属于塔如部落,是德拉仪的一个古老的种族。

    巴拉兰问了他们几分钟,然后他转过来对福尔摩斯说:"这些人本来是在福勒的考古队里干活的,当他们发现福勒把找到的一切,包括他们的神龛,都据为己有时,他们就不干了。他们向当地的警察反映这个情况,但一点用也没有。现在,福勒的一个主要同伙戈甘·森是这一带的土匪头子,警察都怕他。他们一共有二十五个人,现在都跟着福勒在迪拉乌拉科特,离这儿有五英里。史密斯在他们手上,受到了非人的对待,昨天晚上,穆克吉和史密斯夫人坐火车刚到格勒科普就被他们抓住了。"

    巴拉兰这么一说,福尔摩斯意识到局势更加恶化了。"不过,还没有什么损失。"巴拉兰说,"有个人能帮上忙,他是个年轻的军官,阿赫尔部落的一员,叫简·巴哈德。他为人清正廉洁,是少数几个能拒绝犯罪分子和政府官员奉承利诱的一个人。他们已经派人通知他了,他很快就来。"

    过了一阵,一个年轻人大踏步地走过来,他相当魁梧,留着不太协调的黑胡子,穿着警察的制服。简·巴哈德笑着走进来,露出一口白牙,鞠了一躬,然后跟巴拉兰迅速地说了一句,巴拉兰接着对福尔摩斯说:

    "得知上个月弗丹的劫掠活动,简·巴哈德已经召集了大约六十个人,全副武装,他们准备好了跟我们一同前往嘎比拉瓦斯都。我们将在弗丹一伙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包围他们。"

    巴拉兰迅速地讲解了路线和攻击计划。福尔摩斯强烈要求进入福勒的营地和他正面交锋。福尔摩斯补充道,福勒是他的一个夙敌。他还解释说,除非万不得已,决不开枪,以保证史密斯夫妇以及穆克吉先生的安全,这比擒获福勒更为重要。巴拉兰向他保证,一旦人员就位,一切就听他指挥。

    "简·巴哈德答应我们,在拂晓前带着他的人到福勒营地附近跟我们会合。巴拉兰和我以及愿意加入我们的塔如人,走出小茅屋,走进凉爽的夜色中。那头大象被留在了村子里。

    "尽管巴拉兰大腹便便,可在丛林中他却健步如飞。对这片地方,他很熟悉,我只能跟在他后面。丛林里漆黑一片,惟一能见的就是那条土路,还有走在我们前面的包着头巾的一队人。

    "这样走了三个小时才接近目的地,我们来到迪拉乌拉科特外的一片空旷地带。巴拉兰走进一间小茅屋,并示意我也进去。几分钟后,简·巴哈德进来了。他宣布,福勒的营地已经被他们的人给包围了。福勒以及戈甘·森一伙人都跑不了,并说剩下的事就看我们的了。"

    福尔摩斯和巴拉兰继续走进营地,尽量接近中间的篝火。除了一名守卫,别的人几乎都睡着了。史密斯、他妻子和穆克吉坐在地上,挤成一团,离篝火不远,他们的手脚都被绑着。土匪们随地而卧。营地中有几顶帐篷,福勒肯定睡在一个帐篷里面,土匪头子戈甘·森则在另一个里面,他们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我决定走上前去,虽然这有点鲁莽。我径直走到守卫面前,用印度语跟他说话,要他带我去见福勒。丛林中突然冒出来一个高个子英国人,这让他惊恐万分,他没有发出警报,而是带着我直接去了福勒的帐篷。福勒正睡着,身边有一支来福枪。我把枪拖过来,他一下子就醒了。但为时已晚,我拿枪指着他的脑袋。

    "'慢慢站起来,福勒,不许出声。'他一切照办。华生,我必须说,当福勒认出我来时,我正用来福枪抵着他的左鬓,他脸上充满了怀疑和恐惧,我这辈子很少让人那样。他害怕得发抖,但我却不敢有丝毫的犹豫,得把他看紧了。我示意他放人,他立刻照办了。我叫惊慌失措的史密斯夫妇和穆克吉跟着巴拉兰。我们走回到我们自己人这边,终于安全了。这个时候,福勒脸色苍白,好像一个幽灵。"

    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福尔摩斯说。福勒意识到我们只是以智取胜,便从惊慌中回过神来,他转身就跑,狂奔回营地,大叫他的人起来战斗。但是,警告来得太晚了。简·巴哈德和他的人不想放过福勒一伙,他们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有利位置。接下来就是一场不可避免的大屠杀。所有的盗贼和杀人犯在他们起床的那一刻就被消灭了。

    "我吩咐两个塔如人守护史密斯夫妇和穆克吉,然后就冲回混乱的场面中。但当我到达时,一切都结束了,一个也没跑掉。在晨光中,当时的情景看着令人毛骨悚然。包括戈甘·森以及福勒的三个欧洲同伙在内,共有二十四个土匪倒在地上,死了。只有四个人活了下来,但伤势严重,他们都被带去问话了。但是,让我极为吃惊的是,福勒竟然跑掉了。哪儿也找不到他。他利用火拼开始前的那一瞬间逃进了丛林。他到底是蜷伏在附近,还是在荒野里漫无目的地瞎跑,我不知道。

    "我决定顺其自然。如果福勒还活着,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我们不想再找他了。我们给印度和尼泊尔当局都发去短信,要他们警惕他的行踪,但福勒还是逃之夭夭了。"

    当天晚上,他们在护卫下,在西姆拉翁嘎附近宿营,第二天到达印度边境,福尔摩斯在那儿跟巴拉兰和简·巴哈德道了别,和史密斯夫妇以及穆克吉一起去了德里。在火车上,福尔摩斯了解到文森特·史密斯的痛苦经历。他们不断用酷刑威胁他,但他还是把他们引上了歧途,直到有一次偶然地发现了那座佛塔,里面藏着福勒搜寻的目标:卡尼西卡的宝物盒。

    史密斯说:"您可以想象,福尔摩斯先生,当我看见这件无价之宝落到了福勒手上时,我有多么惊恐。他贪婪地盯着佛塔,然后他意识到他不再需要我了,痛苦的时刻到了。他残忍地想尽各种杀死我的办法,他甚至想把我打伤后扔去喂野兽。我妻子和穆克吉的被捕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我才逃过一劫。然后,他派一个手下奥博特设法把宝物盒送了出去。现在,我们丢失了宝物盒,但我希望总有一天能把它找回来。"

    "我相信一定能,不过这需要一些时间。"福尔摩斯回答道,"您可以相信,巴拉兰和简·巴哈德会竭尽全力把宝物盒追回来,也许会安全地放在伦敦。"

    福尔摩斯在德里没呆多久,他临走前,史密斯告诉他关于福勒的最新消息。有人看见福勒逃往尼泊尔,但随后又失踪了。尼泊尔当局已经得到了消息,但他们还没有回复。福勒又一次巧妙地避开了追捕。

    "因此,华生,印度的故事我讲完了,多年以后,福勒终于在伦敦落入了法网。"

    "真让人难以置信,福尔摩斯。您是怎么知道佛像里有宝物盒的?又为什么会有两尊佛像?"

    福尔摩斯笑起来。"比两个还要多。但是我把答案留给你自己去想,我亲爱的华生。推理很简单。走吧,不早了,我也说够了。如果我们快一点,回家前我们还能喝上一杯浓啤酒。"

    所以,我们飞快地走进那家位于大英博物馆旁边的酒吧,那是福尔摩斯最喜欢的一家,把安东·福勒抛到了脑后。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57

苏门答腊的巨鼠

我把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英雄业绩写成书公之于众时,我曾特别提过,书中涉及到的很多案子都没有出版。为谨慎起见,这些故事几乎永远都不会被公开。其中只有一个故事--《第二块血迹》,很早以前我就征得了福尔摩斯的同意,决定在适当的时候出版。

    另外还有一个案子,现在我发现,对这本书来说,它非常合适,如果想全面了解福尔摩斯在东方的传奇经历的话,这个案子是必不可少的。福尔摩斯曾在荷属印度群岛航行过,故事就发生在那段漫长的航程里。读者也许还记得,以前在介绍那桩怪案--苏塞可斯的吸血鬼--中,我曾提到过这件事。这个故事与玛蒂尔达·布理格斯号轮船以及苏门答腊的巨鼠有关,福尔摩斯觉得世人根本无法接受。事实上,这个案子把原始人类和欧洲现代文明相接触所带来的可怕后果表现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此前或此后经手的其他案子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在这个故事中,我想让福尔摩斯现身说法。他回到英格兰后,把他的手稿给了我,也就是这篇故事的原稿。他还对我说,他在新加坡度过了一段较为平静的时光,那时,他精心写就了这篇原稿,然后登上了开往累范特的轮船。这篇还是延续了福尔摩斯惯有的言简意赅的风格。粗读一遍后,我把稿子放在白铁皮盒子里,那里面有很多福尔摩斯在查宁十字街考克斯公司的文件。对于是否应该现在发表,尽管福尔摩斯一直表示怀疑,但他也不得不同意我的意见:如果想完成他的东方历险记,这篇文章的内容非常适宜,而且也很必要。手稿没有标注日期,我也没有做任何改动。

    亲爱的华生:

    我到达新加坡后不久,发生了一件事,为了你,我决定把它记下来,或许有一天你还会像以前一样,把这个故事告诉读者。这个地方酷热难耐,我只能在清晨写作,但在离开之前,我必须完成。

    1893年春天,我去了孟加拉南部的吉大港,我在那儿已经订了一张玛蒂尔达·布理格斯号的船票,前往荷属印度群岛。我之所以选择这艘船,是因为它的预定路线迂回行进,绕了个大弯子最后到达目的地巴塔维亚①① 现在的印尼首都雅加达的旧称。,那里是荷属殖民地的首府。轮船从吉大港出发,进入孟加拉湾,停靠安达曼岛以及其他一些港口,首先沿着缅甸南部培根附近的海岸行进,然后前往马来亚和新加坡,最后到达爪哇岛。这段航程最少需要三个星期,也可能更长,因为这种货船路线并不固定,经常停靠在一些偏僻的地方,事先也没有安排。这对我来说非常合适,在南亚次大陆的那段经历结束后,我需要一段安静的日子。

    这艘船悬挂的是美国国旗,除了载货,还搭乘了十二名旅客。我上船后不久就发现,除了两个在后面的故事中要出现的人以外,其他人我都不感兴趣。有六个人是布莱克顿先生和他的家人,一个美国的传教士家庭;还有一对老年荷兰夫妇,带着他们有残疾的女儿从荷兰返回巴塔维亚;剩下的两名乘客我马上就会介绍。如果我想寻找一些振奋和鼓舞的话,我会失望之极,但是,呆在印度的那段日子让我身心疲惫,我只是想让大海的温柔平静来放松心情、恢复体力。

    在这段航程中,我又改变了身份。这是为了更加小心我那些狡猾的敌人,特别是安东·福勒,他现在已经知道我还活着,他们很可能会跟踪我。我化名为威廉·瑞德福,看起来只是一个声称自己对亚洲尤其是荷属印度群岛的考古感兴趣的人,是个业余爱好者,此外没有什么生活支柱。为了避免说错话,我每天晚上都和船长一起用餐,但是其他时间就不得不在我的住处和别的乘客一起吃,我住在上层客舱。在舱里吃饭时间不长,容易应付,除了有时那些美国孩子比较吵闹,但他们一般还是比较乖的。船长是个大个子的瑞典人,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大海,其次就是船上的食品。

    就在这次平静的航程即将结束之前,我认识了另外两名乘客,莫泊图伊斯男爵,以前在荷兰--苏门答腊公司工作,还有他的妻子,我很快知道她有英国血统。我们第一次谈话时我得知她叫爱伦,娘家姓哈吉森,她是那位东方学者布莱恩·哈吉森最小的妹妹,关于布莱恩的'鬼'故事我以后再告诉你。莫泊图伊斯夫妇幽默风趣,善于交际,尽管对船上的人我感到厌倦,但是他们俩的出现却让这次酷热难耐而又平淡无奇的航程增添了一丝亮色。有几次,特别是在培根,我都冒险登岸去满足我对古迹的好奇心,再记录下来,一直到很晚。你会看到我的作品《缅甸的历史遗迹》,是我化名威廉·瑞德福所著,那篇专论我回来后发表,它是我这次旅程的全部作品。

    莫泊图伊斯男爵祖上是乌得勒支市一个古老的荷兰家族,他曾在政府任职多年。在阿姆斯特丹工作一段时间后,他被派往日惹王公的朝廷担任驻扎官,他和妻子就住在那儿。

    即将到达目的地的最后一天,他们一定要我答应去他们在中爪哇岛上的家做客,玩几天。我愉快地答应了,因为这次航程比我预想的要长。现在我已经完全厌倦了大海,渴望看见一个新奇的地方,同时也想找个新问题来活动活动我的脑子。

    我们在巴塔维亚分了手,他们继续前往日惹,我则要在这座大城市里停留几天,看看能否达到目的。这是一座普通的东方大都市,天气炎热,像东方很多城市一样乌烟瘴气,但是没有我在加尔各答感受到的那种神秘感。这里原本是一座信奉印度佛教的岛屿,但是现在伊斯兰教已经代替了佛教,同时也夺走了它的艺术财富。在整个亚洲,伊斯兰教徒和皈依者基本上都破坏或毁灭了挡在他们面前的东西。我在巴塔维亚漫无目的地玩了一个星期后,决定离开,其中的高潮是我抓住了一个傻乎乎的小偷,他本想偷我的钱包,却被我逮个正着,差点儿没打断他的手。

    尽管天气热得难受,但是这次航程还是给了我休息的机会,现在我觉得体力又恢复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想在离开前去参观爪哇的古代遗址。然后,我捎信给莫泊图伊斯男爵,说我几天后就会到达日惹,希望他们还欢迎我。当天我就收到了回音,他们说非常欢迎我去做客,想呆多久就呆多久。我立即给他们发一封电报,表示接受他们的邀请。

    我坐火车去了日惹,男爵派人到火车站来接我。没多久我就被安置到了男爵那宫殿般富丽堂皇的寓所里。驻扎官邸是一座很大的荷兰式平房,周围环绕着阿姆斯特丹风格的大花园。王公的宫殿坐落在城中心,统治着整座城市,官邸距离那里只有几步之遥。

    一天晚上,我第一次接触到了日惹社会。莫泊图伊斯夫妇举行了一次热闹豪华的晚宴,王公本人也到了一小会儿。王公已经上了年纪,身体瘦弱,但是双目仍然炯炯有神,帝王风度犹存。商人社团差不多都参加了,特别是那些在这座热带岛屿上有大生意的人。他们红光满面,大腹便便,这些情况我一目了然,我很快就对这种华丽奢侈感到了厌烦。

    莫泊图伊斯一定是注意到了我的不自在,他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那里坐着一个相当专业的人,我刚才并没注意到。

    "这位先生是我在上次旅行中认识的,我经常提起他。"莫泊图伊斯这样介绍我。"他对这个岛上遗留的古迹非常感兴趣。这位,"他转过来对我说,"就是莱顿的范·鲁伊斯代尔教授。"

    范·鲁伊斯代尔点了点头以示欢迎。他没有站起来,我不觉得这是他的粗鲁无礼,因为他那肥胖的身躯实在很难从椅子上站起来。即使坐着,仍看得出他个头很高大,他人很聪明,身强力壮。他长着一张圆脸,秃顶,边缘还留着几缕棕色长发,他眼睛很小,却目光敏锐。他示意我坐到旁边的椅子上,然后我们开始谈话。

    除了知道他叫范·鲁伊斯代尔,我还了解到,他是欧洲顶尖的考古学家之一,而且他还是一位训练有素的古生物学家,在比利牛斯山研究哺乳动物取得了重大发现。荷兰政府请他负责东印度群岛的考古发掘工作,他在爪哇已经三年多了。

    "我猜您大概是个考古学家。"鲁伊斯代尔说,有一点屈尊的口气。他的英语说得很流利,但没说几句,就表现出了十分的自信。

    "我没受过专业训练,只是一直很有兴趣。"我用荷兰语回答他,从孩提时起我就会说荷兰话了。我用他的母语回答他,让他很高兴,我们两人都笑了。

    "作为一个英国人,却能说一口地道的荷兰话,真是让人高兴啊!"

    他看起来真的很开心,那晚我们的谈话便使用了两种语言。我们谈论了印度以及亚洲其他地方的古代遗迹,完全顾不上别的客人,我们过得非常愉快。

    范·鲁伊斯代尔刚刚完成了一处叫做博洛布答的著名佛教遗址的初步清理工作,现在又开始对普利姆巴南的几座佛教寺庙进行调查,普利姆巴南是一个村子,离日惹不远。但有一次,他严肃地说:"但我对这些遗迹并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一些深层的东西,也许隐藏在背后。"

    我请他说说那些深层的东西,他毫不犹豫地回答说:"这些遗迹,源于各个历史朝代,但从人类悠久的历史来看,并不算古老,那些无生命的石头,有的甚至还有精美的雕刻,都经过了一段漫长的历史过程,我们对此知之甚少。历史学家对它们的兴趣远胜于我,我只关心起源,包括人类的起源和人类的早期社会,人类最早了解以及驯养的动物,还有他们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我感兴趣的是人类文明的起源。您知道,我最早是个古生物学者,研究早期哺乳动物。因此,当我开始研究那些佛教寺庙时,激起我兴趣的是大自然,我沉溺于描绘那些动物和其他稀奇古怪的生物。您曾经从现实的角度、从古生物学的角度,而不是从宗教幻想的角度看待过那些佛教雕塑吗?"

    我说我甚至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我猜印度人丰富的想象创造出的那些东西是用于教化人,但是这个世界往往不像我们当初所设想的那样,而是变得很奇怪。

    范·鲁伊斯代尔看着我,说得很简单:"我也早就有了跟您同样的观点。但我的调查却让我看到了事情的不同。现在,我相信,对这些东西我们的了解还远远不够。这些庙宇、巨猿和猴子,半人半鸟,人身象头的神骑在鸟、啮齿动物以及公牛身上,长着四只手臂的神,这些到底都代表着什么?"

    "当然,"我说,"您不相信这都是远古动物的真实描绘吧?"

    他笑起来,说:"我不太相信,尽管我也不认为只是想象出来的。不过,我相信,它们可能是后人对早期生活的一种描绘,可能被宗教歪曲了,可能是一种对史前的仪式或祭祀形式的记录,但现在已经不为人知了,有时我也搞不清楚。"

    他的脸色越发严肃起来,他把手伸进外衣口袋里翻找着什么,只见他拿出一个银制的小圆盒子。他把盒子递给我,叫我打开盒子看看。里面有一个发白的东西,大概有四分之一英寸长,我立即认出这是一颗牙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58

"一颗门牙,"我说,"可能是一种啮齿类动物,一种鼠类的,可能是普通的田鼠。"

    "是的,没错。"他说,"再看看这个。"说着他从外衣里又拿出一个大一点的盒子让我打开。那里面又有一个发白的东西,这次有四英寸多长,跟第一个样子差不多,就是大了很多。这颗牙嵌在一块黑石头里,部分已经变成了化石。

    "非常奇特。"我说,"样子跟第一颗几乎一模一样,除了要大很多倍以外。这是一颗啮齿类动物的牙齿,或是一种类似于啮齿动物的物种,不过体型巨大。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在欧洲是找不到的。"

    "看来您很精通古生物学。您说得没错。这件东西很稀有,其实来自苏门答腊,几百万年前,这一物种繁盛一时,但是现在已经灭绝了。这是一只巨鼠的牙齿,那种动物可能有几英尺长,我得说,它们极其危险凶猛。很难想象这种动物到底有多么巨大的破坏力,想想普通老鼠的速度,再加上这样的大个头。很少有人能认出这是什么,您真是厉害。也许您愿意抽空去我的实验室,看看我发现的其他物种。我想您一定会很感兴趣的。"

    "是的,我非常乐意。"我回答说。

    范·鲁伊斯代尔笑了。"'要打破这扇神奇的门,我需要一颗老鼠的牙齿。'摩菲斯特①① 歌德所著《浮士德》中的魔鬼。这样说,那就让我们看看要打破怎样一扇神奇的门吧。"

    范·鲁伊斯代尔说他要去城外察看两处新发现的遗迹,要走几天。等他回来后,随时欢迎我去他的实验室。我们又接着谈话,到我们分开时,其他客人大部分都已经走了。

    "我看您二位一定谈得很投机吧。"我们的主人说。

    "是的。"范·鲁伊斯代尔说,"您的这位朋友是一位消息灵通人士,而且还是个优秀的考古学家。"然后他向我们道了晚安。我目送他那庞大的身躯出了门。

    就剩下我和莫泊图伊斯两人了,他转身对我说:"他有一个聪明的头脑。但是他无所畏惧,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有两次,我不得不深入到岛内偏僻的腹地去救他。他什么都不怕,愿意为科学献身。他没有成家,也没有好朋友。他全副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了,别的一概不闻不问。"

    "这种全力以赴的做法,我非常敬佩。"我说。

    "他一定感觉到了这一点,因为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对一个人有如此持久的兴趣。"

    莫泊图伊斯掏出一只旧的银怀表,说:"很晚了,我还得准备一份文件,明早好送去给王公签字。睡个好觉,亲爱的朋友。"

    我看着男爵径直走上了环形楼梯。我很快就困了,自从我离开印度后,这是头一次预感到将要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那个周末我收到了范·鲁伊斯代尔的消息。那是个大清早,我接到了他的一张字条,他告诉我他此行非常成功,如果我还有兴趣,可以第二天四点左右去找他。

    没想到,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范·鲁伊斯代尔的住处。他住得离马琳泊罗很远,那是一栋寄宿公寓,叫孔雀宝座,位于市场后面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里。经过一长排低矮的拱道,走进一个死胡同。右边挂着一个小木牌子,上面刻了一只孔雀。

    我敲了敲门,马上就出来一个仆人把我引到教授的住处。院子就在门的另一边,修剪得很漂亮。到处鲜花盛开,这家小旅馆和过去一样非常整洁,跟城里别的旅馆不同。

    范·鲁伊斯代尔住在这栋大房子后部一间白色的小屋里,对着花园的尽头。那是一间灰泥房子,锡制的房顶刷成了绿色,有一条狭窄的门廊,通向周围的房子。高高的围墙为他隔出了一片十分私密的空间。

    我进去的时候,鲁伊斯代尔坐在书桌前,房间很大,既是起居室又是书房。书籍和纸张放得到处都是,有空的地方就放着骨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标本。我瞥了一眼墙上的架子,注意到几块很大的化石,包括一块古驴的股骨、一块早期猿的头骨和几个我不认识的标本。一个架子上放着大量的海贝壳,很可能是附近海域里早已绝种的动物遗骸。范·鲁伊斯代尔正在分捡一些他刚找到的东西,地上到处都是盒子,有的半开着,我能看见里面是一些他最近勘测的成果。他站起身来欢迎我,然后让我坐在书桌旁的一把舒服的椅子上。

    看起来他好像遇到了麻烦,但眼神却很兴奋,一副自相矛盾的表情,似乎是他发现了非常具有科学价值的东西,但同时又很神秘,让他大惑不解。

    "看来您的勘测非常成功。"我指着一个打开的硬纸盒对他说。

    "让我意外之极,我的朋友。离开这里才几天,在一片从未探测过的地区,我偶然发现了巨大的财富。每种可想象出的远古形状在那儿都能找到。看看这个,迄今为止还无人知晓,一头古代的野猪,还有这个,一块类人头骨,年龄、体形不明。我们的发现远不止这些,那片区域方圆几平方公里,值得详细考察研究。"

    范·鲁伊斯代尔一边说一边大口地喘气,他在房间里兴奋地走来走去,前额上渗出了滴滴汗珠,动作比我第一次见他时要优雅得多。他继续细说着他的发现,不断冒出新的想法。他的话滔滔不绝、言之有物,我本以为他是靠了后天的勤奋工作才取得这样的成绩,但现在我知道,他还是个极有天分的人:研究起极具科学价值的东西来,他的头脑是一流的。

    说着说着,他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他转向桌子,从上面拿起一件东西,递给我说:"看看这个,您觉得这是什么东西?"

    我一看就明白了他在为什么而烦恼。那是一颗巨大的牙齿,和几天前那个晚上他给我看的那颗巨鼠的牙化石几乎一模一样。

    "这跟那块化石一样。"我说,"只不过是现代的。这其中肯定有一些事情是我们不了解的,那块化石如果我们没认错的话,那么这种动物已经从史前时代活到了现在。但是找不到其他证据,也没有人曾经看见或描述过这种动物。也许这些形状只是个巧合。那颗牙齿可能是别的动物的,也许是另一种不同的物种。"

    "确实没有人看见或提到过这种动物,但这并不说明它不存在。我同意这种想法很奇怪,这种动物没有灭绝,现在是否依然存在还有待考证,但并非不可能。"

    "让我们来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因素,"我说,"剩下的无论是什么,也不管有多么不可能,一定就是答案。这没有绝对的不可能,只是接近罢了。一只巨鼠从史前时代活到现在,这一观点将违背整个物种进化的趋势。但我们并不能排除这一想法。您愿意再去您发现它的那个地方吗?如果您去,我非常希望能和您一道前往。不管结果有趣与否,对那个拥有如此众多不可思议的发现的地方,我至少能去看一看。"

    "如果您能陪我去,那就太好了,瑞德福,不过路途十分艰辛。那个地方在搜娄以东大约五十公里处,位于中央山脉的低气压里。我不知道在此之前是否有荷兰人深入到那个地区,但这一次我不想再独自前往了。谁也不知道--一次滑倒,或是一次小小的失足,就会掉到悬崖下或落入深坑里。不仅是摔断一条腿或是扭伤了脚踝,甚至还可能搭上性命。除此以外,"他又加上一句,"谁又知道我们会发现什么呢?"

    我当即就接受了他的邀请,我们说好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黎明时分,一辆轻便马车来接我们,我们带上装备,被送到下一个大的城镇布拉乐。然后,我们就得步行了。

    到布拉乐之前的路程,我们走得很顺利。经过了大片稻田,然后到达了布拉乐。在那儿我们找了两个挑夫帮我们搬运装备。那时是上午十点,太阳已经开始无情地炙烤着我们。我们把路线告诉向导,从中央山脉脚下向东往上开始了长途跋涉。我们得翻过第一座山到达对面的山谷。范·鲁伊斯代尔发现的那块地方就在那儿。

    我们沿着一条小路行进,首先经过了一大片茂密的森林。那条路倒是常有人走,没有什么障碍,低矮的灌木丛也没挡住去路。头三个小时我们走得很快,下午一点左右,我们走到一片空旷的地带,快要接近山顶了。我们坐在树阴下歇了一会儿,等挑夫给我们准备好吃的。

    "再往上爬个把小时,"范·鲁伊斯代尔说,"我们就到山顶了。从那儿就能看见我们的目的地了,那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地方。"

    当我们到达山顶后,我才明白范·鲁伊斯代尔为什么那么不愿独自前来,下山的那段路崎岖不平、遍地岩石,沿着山谷向下足有五百英尺长,一失足就会直落入谷底的河流之中。不过,山谷中却是片植被繁茂的低地,一部分覆盖着森林,另一部分是巨大的岩石,我觉得都是些玄武岩。

    范·鲁伊斯代尔指着我们对面山边的一小块微黄色的土地,说:"那儿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幸运的话,黄昏时我们就能到。"

    下山的路非常费劲,我记得有好几次走到陡峭的地方,我都觉得不该冒生命的危险。不过,除了双脚磨出了水泡以外,我们还是安全到达了谷底。峡谷上有一座狭窄的人行小桥,走在上面真叫人胆战心惊。走到对岸后,我们开始在山谷中继续向东跋涉。我们穿过一片茂密的大森林,挥刀砍出一条路来,夜幕降临前,我们终于到达了范·鲁伊斯代尔在山梁上指给我们看的那个地方。一片黄色的土地,长满了象草,就像他对我所描述的那样。夕阳闪过最后一道金光后,隐没在西边的大山背后,我们刚从那里翻越而来,黑夜马上就来临了,我们什么都看不见了。我们决定搭起帐篷,早点休息。挑夫为我们做了一顿简单的晚餐,然后我们就准备睡觉了。

    范·鲁伊斯代尔虽然身体肥胖,体力却不差,身手也很敏捷,这再次让我印象深刻。一路上,他说话不多,现在他却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明天的计划。

    "我们提前到达了。"他愉快地说,"明天我们就开始着手进行调查工作。我已经丈量过这片土地,也拟出了一个计划。明早我们再来仔细讨论一下。我们得在这儿请三个工人,找当地的村民即可,我第一次来时他们就帮过我的忙。现在我们先休息一下吧。"

    第二天一大早,不到五点,工人们就来了,都是附近一个村子的村民,除了一个胖胖的爪哇人,他满头是汗,看起来其他人都是他雇来的。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们对他们讲了讲工作进程以及近在眼前的任务。那个胖胖的爪哇人叫乌鲁,他在必要的时候充当翻译。他可以说英语、爪哇语,还有那些人所说的不知名的方言。

    接下来我们整整干了三天。范·鲁伊斯代尔事先已经选好了我们工作的确切位置。那里很快就被清理干净,挖出了一条壕沟,于是发掘工作开始了。每挖到一个样本,我们都得标明它的大小、性质和出土地点,这活儿干起来可不轻松。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58

我们一共有五个工人,他们每天早上黎明就到。乌鲁给他们一些必要的交代。范·鲁伊斯代尔和我指挥,他一个人几乎毫不费力地就能组织他们把那些我们要带回去的样本包装起来。一点到三点时,酷热难当,我们就休息一下;否则我们就一直工作到黄昏时分。

    头三天的发掘工作后,范·鲁伊斯代尔和我开始讨论我们找到的那些样本。我们都很清楚,那个地方的确非比寻常。我们常常觉得很惊讶,很多反常的发掘物继续困扰着我们。毫无疑问,这块土地里蕴藏着可以用于科学研究的无比巨大的财富,其中很多将拓宽现有古生物学研究的领域。但是,那个在范·鲁伊斯代尔书房里的不祥征兆再次出现:我们不仅又找到了牙齿,而且在不同的岩层还找到苏门答腊巨鼠的各种遗骸化石。不过,在表层的发现物里,同种老鼠的遗骸绝对是近期的没有改变的形式。事实上,近期的样本数量远远多于远古的。

    "这种巨鼠确实存在,"一天晚上,范·鲁伊斯代尔说,"而且直到今天仍然存在。我们必须面对这一无法回避的结论:苏门答腊鼠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连化石也找不到,但现在突然重新出现了。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我跟您一样困惑。"我说,"但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它们的再次出现可能是因为现在发生了什么事,在别的地方可能会再找到一些化石,从而组成一个连贯的记录。但这中间的差距实在太大。表层的发现物中,最久的顶多不超过一个世纪。不过,我亲爱的教授,还有一些事情同样令人费解。"

    "是什么事情?"他问。

    "那就是:苏门答腊鼠,不论是远古的还是现代的,很明显都以同一方式被害。您注意到了吗?从我们发现的头骨上可以看到,它们头部被猛然一击,这几乎立时就要了这种啮齿类动物的命。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显然是个杀戮场,这种鼠和其他动物死后被抛尸于此。如果真如我所料,那么我们就要面临一个更加无法解决的问题:它们是如何被杀?为何被杀?因为杀死它们毫无技艺可言。这是一种可怕的动物,行动敏捷,凶猛残忍。它是怎么被杀的?还有一个问题,可能最难以解释,是被谁杀死的?"

    我的话让鲁伊斯代尔感到不安,他准备在他的理论中采纳我的看法,但他有些怀疑,也不愿意再继续这个话题。

    "瑞德福,我亲爱的瑞德福,我们都不知道,只是在猜测,但您的话却能证实我的假设:这种老鼠是野生的还是家养的?也许两种都有。如果早期的巨鼠是死于同一种方式,那他们可能是被早期人类所杀,也许是用于祭祀仪式,人们捕获了它们又养了一段时间。也许,就像您说的,我们偶然发现了一个祭祀的场地。但是,够了,我们得工作,然后再分析,理论的形成只能是在我们取得了所有的证据以后。"

    "尽管如此,这种老鼠现在跟我们在一起,"我说,"不管它们的历史是怎么样的。而且不止一只。"

    "您说的没错。"他平静地说。然后他安静地站起来,不再说一句话,走向他的帐篷。

    我一个人在篝火边坐了好一阵子。

    天气凉了起来,我盯着即将燃尽的篝火看了很久。范·鲁伊斯代尔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很明显:也许就在附近,在某个隐蔽的地方,这种巨鼠和周围的人类依然存在,他们之间的关系神秘而不为人知。

    我走进帐篷,躺下来,却睡不着。我们找到的那些东西还在困惑着我。丛林里有各种各样的动物活动的声音,一切并不安静,差不多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才安静下来,只是偶尔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回响在静谧的夜空中。因为睡不着,我爬了起来,准备打着灯笼看会儿书。但是,我想,我首先应该四处看看。

    我看见,范·鲁伊斯代尔在篝火不远处睡得很香。天上有云,星星不多,月亮笼罩在薄雾中,但是走路的话,月光还是够亮了。我们的向导静静地睡着了。我能看见的最近的一条小路对着我们挖掘的地方,一直通到一座山上去。那条路我没走过,于是决定去爬一爬。

    当我爬到山顶,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离大海如此之近,可能还不到半英里。我发现自己正站在山的裂口处看着面前的小海湾,银色的月光洒满了海面。我甚至能听到微弱的波涛起伏的声音。

    我站在那儿看着,发现在岸上有一处闪光的区域。光闪动了几次,每次相隔一两分钟。然后,我看见从遥远的海上传来了回答的信号。我决定再走近一点。

    当我走近发出第一个信号的地方时,海上的亮光靠近了,我意识到有一艘小船刚刚靠了岸。我听见几个人从船上下来溅起的水声,还有他们的低语声。一个人说话带有英国口音:"安静,现在别亮灯。等我们到了岩石上再亮。我们很近。有人可能会听见。"

    那群人离我越来越近,岩石就在我左边,他们燃起一堆火,开始说话。他们一共有五个人,四个欧洲人,一个当地人。我认出那个当地人就是乌鲁,我们的工头。他第一个说话。

    "明天晚上,别迟到了。正是时候,没有月亮。天黑后来。等着。"

    "很好。我们能拿多少?"那个跟他谈话的人说。

    "也许二百,也许更多。"

    火光移向那个说话的欧洲人,他显然是这伙人的头儿,我惊讶地发现,他正是玛蒂尔达·布理格斯号的那个瑞典船长,我就是坐那艘船抵达巴塔维亚的。

    "很好。我们一定来,不会迟到。别让我们失望,乌鲁,你以前干得不错。这是你的钱。"

    说着,他递给乌鲁一个包。乌鲁贪婪地紧紧抓在胸前。

    船长和他的人站起身来,回到小船上,再返回轮船。在月光照耀的地平线上,轮船形成一个巨大的黑影。乌鲁消失在黑暗中,我也回到了我的帐篷里。

    清晨,工人们来了,乌鲁也来了。他们告诉我们那天还是像往常一样工作,但只干到四点。在范·鲁伊斯代尔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回答说晚上要去庆祝一个重要的节日。范·鲁伊斯代尔对误工非常失望,但他不得不勉强同意。

    "今天我们一天都会想着晚上的节日聚会。"他开玩笑地说。

    乌鲁也说他很忙,那天和第二天他都不工作。他离开后我才放了心。

    头天夜里的事,我对范·鲁伊斯代尔只字未提,我保持着沉默,不想让他烦心,也不愿意打搅他的工作。他带着笔记走进帐篷里,我跟四个工人留在挖掘现场,除了一些关于挖掘的事情,我也不和他们交谈。其中有一个年轻人叫布郎,能说一点英语,但在乌鲁面前他从来不说。我朝他示意,让他跟我来一下。我们走出挖掘现场后,我跟他打听关于节日的事情。

    起初,他以为我要说服他们当天继续工作,所以语焉不详,他只是不断地说对他们而言,那是极其重要的一天。我让他放心,告诉他我只是对他们的人民和历史感兴趣。别无他意。然后,他才跟我说起来,虽然他的话我只听懂了一部分,但主要意思还是清楚的。他们的部落是苏门答腊巴塔克的一支,是一支古老的山地部落,他们企图保持独立,不受荷兰人的控制。他们自称为诺热姆-巴塔克,因为他们来自苏门答腊附近一个叫多巴的地方,在他们的语言里那叫诺热姆。他们是"海上的吉普赛人",到处流浪,四海为家。这里是他们主要的居住地之一。他们已经在这儿生活了好几代了,学会了如何在海上和丛林里生存。最初,岛上的动物很凶猛,特别是那些巨鼠,经常攻击他们,生活异常艰苦。但是他们的神科罗,加入了巨鼠的队伍,于是,巨鼠变成了他们的朋友。科罗作为一只巨大的黑鼠受到了崇拜,他们互相保护。

    有一天,科罗走了。在天上,科罗对他们说,他们必须返回诺热姆。就像他们过去常做的那样,整个部落都要离开,回到他们的起源地苏门答腊。

    开始的时候,他们和亲族见面,大家还很友好。科罗又出现了,他们都很高兴。但是,很快他们就打了起来,因为巴塔克人的国王玛哈吉·提日胄跟科罗是敌人。科罗诅咒玛哈吉,后来,一个叫马里安的白人来了。他是科罗的朋友,但是,玛哈吉在一次争论中把那个白人杀了,科罗怒不可遏。他对他的人说,他们应该离开,带上他最小的两个孩子回到爪哇去。由于马里力安的死,科罗不再是黑人而变成了白人。于是,这个部落的人带着科罗的小孩子,一男一女,出了海,再次来到了这个地方。在这里,他们把科罗的两个孩子养大,继续繁衍生息。他们每天都祭拜科罗,明天是他的一个重大节日。

    我问他在哪儿庆祝。他指着北边的一座山,说,科罗居住的大房子就在那儿,也是他们养育科罗子孙的地方。还有最后的两个,他们都很老了。科罗告诉他们,他的子孙已经所剩无几,所以又要开始流浪了。整个部落都聚集起来庆祝这个大节日,科罗将对他们讲话,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我问他我能否去科罗的家看看。他说他可以带我去,但是我绝对不能告诉别人。他说,我也可以去参加节日聚会,只要藏起来不被人看见。科罗不希望我给他们带来伤害。

    我让一个工人捎话给范·鲁伊斯代尔,说我要出去几个钟头。他正埋头编目录,没有注意,不一会儿,我和布郎就走上了北山的斜坡,消失在丛林里。布郎走得飞快,不带一点声音,我尽量跟在他后面。如果没有他,我一个人可不认识路,那条小路走到一个地方分出好几条岔道。布郎走了右边的一条,接着我们开始往陡坡上爬,大概爬了有几百英尺。然后,我们的头顶上方出现了一段古老的石阶。布郎纵身一跳,把我也拉了上去。我们沿着石阶爬到顶,来到一片空旷地带。

    我向下俯瞰,大吃一惊。这是一处庞大的石庙建筑,在当地还不曾见到过类似的庙宇。但现在已经废弃了。矗立的大殿有几百码高,就像一座黑色的金字塔,直插云霄。在我们正前方,有很多大型雕像,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动物,有大海龟、鱼,它们后面是一些丛林动物,大象、老虎、蛇,最后,在寺庙脚下有一根柱子,柱顶立着一只巨大的老鼠,它的尖牙露在外面,爪子做势欲抓。周围的一切都是黑色的,跟它的白色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布郎告诉我这就是科罗。

    布郎叫我越过那柱子,我跟着他爬上了寺庙。上面是一块平地,除了一个祭坛外,空无一物。他示意我保持安静,我们又下到寺后的一片丛林里。一走进去,我就发现,这里是一个宽阔的石制圆形剧场,但覆盖了一圈植物。中央是个很大的池塘,有五十英尺深。从上面望下去,我看到了以前从未见过的景象:一只苏门答腊巨鼠,还活着,但已经奄奄一息了。它被一根粗铁链拴在墙上,似乎睡着了。布郎见我一脸惊恐,就告诉我别害怕。那动物看起来起码有十英尺长,我意识到并没有危险,但它那庞大的身躯和外表却让我感到极其厌恶,我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战。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0:59

也许是我的到来引起了那只老鼠的注意,它动了一下,但动作缓慢。它眼神呆滞,反应迟钝,过度肥胖。它很老了,这不仅仅是指年纪,还有它的形态,我所看到的只是尚未进化的历史遗物,仿佛大自然慈悲为怀,在历史进程中遗漏了这个偏远的角落。

    那儿有一大堆给它吃的蔬菜和水果,那只老鼠开始进食。布郎说,这是科罗的最后一个子孙。不会再有后代,因为它将在节日里被宰掉。然后,人们会分食它的肉,它的骨头会被放在祭祀品的骨地。没有它,这个部落也就不存在了,他们又将开始流浪,也许回苏门答腊寻找科罗新的子孙。布郎从旁边一棵树上摘了一朵花。这叫玛珈,他说。他们在祭祀后都要吃这种花,然后走去海边,睡在那儿。科罗会托梦给他们,告诉他们该怎么办,等他们醒来后,就会照科罗说的去做。

    布郎陪我一起回来时,天差不多已经黑了。一走近营地我就发觉大事不妙。我们的营地已经全被破坏了。我们的两名向导倒在灶火旁,死了。东西都不见了,包括那些样本,范·鲁伊斯代尔也不知去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布郎叫我跟他走,作为惟一的幸存者,我别无选择,只能寻求他的帮助。

    我们又回到那座寺庙。布郎把我带到一个圆形剧场上方的一间黑木屋里,他说那儿很安全。天黑后,他说,部落里的人是不允许到剧场的最高处的。科罗住在天上,他不喜欢人们晚上靠近他的家。不过,科罗会把我当成客人留下来的,布郎说完就消失在夜色中。我再也没见过他。

    科罗神允许我留下来,并没给我带来多大安慰,亲爱的华生,因为我手无寸铁,如果被人发现就只能束手就擒。但是,这里就我一个人。我只能四下张望,企求平安无事。天亮后,我会设法搞清楚范·鲁伊斯代尔出了什么事,洗劫我们营地的恶棍到底是谁。但愿鲁伊斯代尔已经逃脱了,如果被抓住,希望他还活着。

    我站在圆形剧场上往下看。一片漆黑,空荡荡的,除了住在剧场里的那些讨厌的动物偶尔动一下,四周寂静无声。几个钟头过去了。接着,就像是得了讯号,诺热姆人纷纷来到剧场。他们排成一路纵队,首先经过科罗柱。然后,爬上寺庙,又走下来来到剧场。他们进来的时候非常安静。剧场中央点着一盏灯,这是惟一的照明。大家站好后,来了一个上了年纪的祭司,后面还跟着一些僧人,抬着大白鼠的像。他们把白鼠像放在祭司面前,祭司摸了一下像的头,然后开始慢慢地跳起舞来。人们都跟着他跳了起来,几分钟后,大家疯狂了一阵,又慢慢平静下来。

    舞蹈结束后,僧人们拿出木长矛,跳进乐池,看着那个年老的祭司,他手持一根石棍,对着那只蠢笨的大白鼠的头,一棍子下去就要了它的命。别的僧人也把手里的长矛掷向那只白鼠。接下来,那只巨兽瞬间就被肢解了,人们很快分了它的肉。接着,有人分发玛珈花,然后,人们跟来时一样,排成一路纵队离开,祭司和僧人们抬着巨鼠像走在队伍的最前头。

    仪式结束后,诺大的寺庙和圆形剧场就被人们遗弃了。我一直等到人群走远才跟在他们后面,以免被发现。他们打着火把,我借着那微弱的光亮看着他们蜿蜒前进。首先去了祭祀品的骨地,就在我们营地附近。人们把最后一只苏门答腊巨鼠的遗骨抛在了黑暗之中,人群又朝小海湾行进。

    我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看见他们到了海滩。每个人都跪了下来,接着又躺下来,像是熟睡了起来。僧人们把那只石鼠放进浅水里,面朝大海,等待科罗的指示。然后,他们也躺下来,等着科罗前来托梦。

    这时,我才意识到了诺热姆人的可怕命运,不管科罗会托一个怎样的梦给他们,其他蠢蠢欲动的势力会改变他们的一生。等他们中的最后一个人也睡着后,黑夜里出现了几个阴影。我看见有乌鲁,还有玛蒂尔达·布理格斯号的那个瑞典船长的庞大身影,另外一些人我以前没见过,也许是全体船员。他们撒下一张网,把熟睡的诺热姆人全都罩在里面,并把他们的手相互捆了起来。这时我才明白,我乘坐过的那艘船现在将要搭载一批最不人道的货物--两百个人,而这些人还沉浸在信仰的梦乡之中,他们醒来后就会发现他们的神已经抛弃了他们,这个念头让我感到恐慌。

    如果我以前的工作失败了,华生,那我就不会像当时那么痛心了。我无能为力。其实,如果我插手的话,肯定会让一些人送命,他们现在被绑了起来,逃脱不了。于是,我决定离开,尽快回到日惹,把这件事告诉莫泊图伊斯。

    我转过身,在黑暗中摸索着回到我们的营地,然后出发开始爬山。走了一小时后,我决定等到天亮再走,因为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一个不留神,我就会跌落山崖而死。我坐在小路边,也睡不着,刚才看到的那一幕仍让我胆战心惊,这样一直坐到拂晓时分,我依稀能看得见才又上路了。当时下起雨来,小路一片泥泞。不过,我还是一直坚持着走到小桥,从那儿我看见了布拉乐村,从这里回到日惹就非常顺利了。

    剩下的部分就不用细讲了,亲爱的华生。我把事情一五一十都告诉了莫泊图伊斯,他对我的话有点儿怀疑,但还是派了一队人去寻找范·鲁伊斯代尔,然而,并没有找到。

    至于玛蒂尔达·布理格斯号,我可以告诉你,在距苏门答腊西海岸不远的贝蓝邦,有人看见那艘船在海岸附近漂浮。船员发动了反叛,杀死了船长,惟一的幸存者是一个胖胖的爪哇人,当他对政府当局讲完所发生的一切时,也因为伤重不治而身亡了。关于范·鲁伊斯代尔被诺热姆人用来祭祀巨鼠的谣言,正是起于他之口。我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好了,亲爱的医生,我死里逃生的经过就是这样。为了你我才把它记下来,因为这样的一个故事讲起来可能太过离奇,我相信世人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您真诚的挚友

    歇洛克·福尔摩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0

厅可马里奇谈

伦敦的天气很少能热到让人渴望冬季的地步,寒冷而郁闷的冬季通常令人倍受折磨。不过,1897年6月末,天气就热到了这个程度,那时,福尔摩斯回来已经整整三年了。那个星期适逢女王陛下加冕六十周年,整个英国都在庆祝。庆典把一群群教士从农村带进城市,大家饮酒狂欢,我们敞开的窗户下,人声鼎沸,破坏了福尔摩斯和我业已习惯的舒适与宁静。

    "不可能,华生。"福尔摩斯一边用手帕擦着额头,一边略带恼怒地说。他躺在睡椅上看早报,但却怎么也看不进去。"我们应该把伦敦留给这群乌合之众,我们到乡下找个安静的地方隐居起来……"

    "这个想法不错,福尔摩斯,但是到乡下去的这段旅途可不令人愉快。火车晚点,汽车拥挤不堪。去哪儿呢?在这个王权至上的小岛上,能到哪里去找一个安静的所在呢?到处都在庆祝……"

    "你说得没错,华生。不过,我们也别坐在这儿抱怨了。才刚11点,就已经热得快受不了了。附近有个凉快地儿--迪奥金斯俱乐部。我哥哥麦克罗夫特会让我们进去,我们就在安静的房间里度过这一天吧。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最近他们安装了一台冷却器,至少可以把温度降低二十度。来吧,麦克罗夫特和加了柠檬的杜松子酒正等着我们呢。"

    我拍手叫好,福尔摩斯不在伦敦的那段日子里,我就在麦克罗夫特的俱乐部里度过了很多安静的时光。

    "太好了!"我说,"我们现在就出发。"

    我们一边走,福尔摩斯一边对我说:"你知道吗,华生,这种酷热和随之而来的潮湿让我想起我在锡兰①① 即现在的斯里兰卡。的那段日子。非常偶然的,有一个故事,你还没听说过,跟这周的庆典有关。事情是麦克罗夫特引起的,你直接听他讲更好。如果他还没被热得筋疲力尽的话,也许他愿意告诉你他是怎么被卷进去的。"

    "太好了。"我说。总是在如此偶然的机会,我才能听到福尔摩斯讲述他在国外的冒险经历,我期待着,甚至忘了酷热。

    贝克街上人潮涌动,福尔摩斯提议我们从后门出去。福尔摩斯对伦敦的大街小巷可谓了如指掌,他带着我先穿过了一排狭窄的用大鹅卵石筑成的马车房②② 指曾用作马厩,后经部分改建供人住宿的房屋。,我以前都不知道。然后,我们就到了贝尔林街,又走到伊顿广场。福尔摩斯出人意料地在一栋非常雅致的房子前面停了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把门打开了。

    "这是一个心存感激的客户的临时住处,"福尔摩斯说,"他非常好心,让我可以自由出入。我在全城有许多安全的房子,这里是其中一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也是最好的一处,惠灵顿公爵从埃及回来后曾在这儿住过一段日子。"

    我们进去后,我看见左边的起居室里,有三个人围在一张小桌子旁。看见我们进来,他们吃惊地抬起头,福尔摩斯则马马虎虎地跟他们点了点头。我们径直走了过去,一句话也没说,很快下到一层,然后走进一个面积不大但照料得十分精心的花园。我们顺着园丁的梯子爬上后墙头,然后轻轻地跳到另一边的地面上,我们又走到一条伦敦的小巷子里了。我跟着福尔摩斯的大步子一路走来,现在已经有点吃不消了。他停在一扇大黑门前,按响了门铃。

    "这是俱乐部的后门。"他笑着说,"我经常觉得这个门非常方便,特别是如果我得迅速消失的时候。"

    一个守卫来开门,他立刻认出了福尔摩斯,便把我们直接带到一个大房间,俱乐部里要求保持绝对的安静,只有在这个房间里可以轻声交谈。屋子里的人比我前几次来时多得多,但跟我们在贝克街上那闷热的住处比起来,还是凉快多了。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一张大桌子尽头,一般他都坐那儿。看见我们,他展颜而笑,但并没有起身。

    "你好,我亲爱的歇洛克和亲爱的华生。原谅我不站起来欢迎你们,天气实在太热了,像我这种体格的人真的难以忍受。我正准备去好好凉快凉快。跟我一起来吧。对了,歇洛克,你认识酒吧里那位肤色较黑的先生吗?"

    麦克罗夫特汗流不止,在这样的天气里,他一定烦透了自己肥胖。他宽大的下巴垂着,就像是粉红色的软枕头,他的大肚子让他必须与桌子保持一段距离。但他灰色的眼睛却异常兴奋,能考考弟弟,他高兴得咧开嘴笑了。

    "你是说那个埃塞俄比亚马球选手?"福尔摩斯问。

    "是的,其实他以前是科普特教堂的大主教。"麦克罗夫特回答说。

    "没错,因为酷爱运动就辞职了。他爱马如命……"福尔摩斯说。

    "可能是阿迪斯皇室的一员……"麦克罗夫特说。

    "不,我觉得他更可能是盖拉部落的一员。看他那瘦小的鼻子,麦克罗夫特。他今天早上过得可不太愉快……"

    "跟儿子发生了争执……"

    "没错。上一场运气不好,他还在为失败而感到痛心呢。他马上就会离开去进行休整。"

    我朝酒吧看过去,只见一个相当瘦小的人正站着和别人聊天。从他纤细的身材上,我看出他来自东非,但福尔摩斯和他哥哥说的其他事情,我却一点也看不出来。

    "太多、太快,我都跟不上了。"我说。

    "不要紧,华生。你只是缺乏练习,也没有作出必要的推理的勇气。还有,这是我们兄弟间消遣的一种惯有的方式,我们都已经很熟悉了。不过,这些推论没有什么持久的价值。喂,"福尔摩斯打断了自己的话,"我看俱乐部的规矩进一步被打破了。一个女人在迪奥金斯俱乐部里!也许是第一次,我亲爱的麦克罗夫特。"

    一个穿戴华丽的女人走了进来,她穿了一身最迷人的印度服装,和那个埃塞俄比亚人说起话来。她全身上下珠光宝气,最昂贵的要算她头上那顶金冠里镶嵌的钻石和蓝宝石了,有着皇后般的自信。她看起来出身高贵,很可能具有皇室血统。

    "就像我们有时也要打破一下保持安静的规矩一样,这一次我们也把厌恶女人的严格规定放松了一点。偶尔为之,可以确保我们避免狂热。这个女人是拉杰普塔纳的一位公主,据说,有一部分血统源自十五世纪法国和葡萄牙的冒险家。在英国,人们叫她玛丽·德·伯努瓦。唉,她的家庭近来在走下坡路。不过,她还是深受女王陛下宠爱的,我让她和随从在这几个拥挤的星期里住在俱乐部。女王陛下也表达了她真挚的谢意。"

    福尔摩斯一边听麦克罗夫特说话,一边严肃地环顾四周,好像是要确保没有不友好的人或不顺眼的东西。

    "很有趣,麦克罗夫特,但是我答应华生,把那个跟你有关系的故事……"

    麦克罗夫特容光焕发,喝了一口杜松子酒,说:"你的意思是……"

    "我们以前曾谈到过的那件亭可马里的怪事。"

    "以及阿特金森兄弟。"麦克罗夫特补充道,他眼光闪烁。

    "也许你应该给我们的医生好好讲讲故事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接到你的信时正在爪哇。"

    "一定一定,歇洛克,我非常乐意。华生,您应该知道,有时政府官员会跟我商量一些重要的事情,特别是那些内阁觉得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比较棘手的问题。这常常需要中间人的帮助。那一次是四年前了,我也是坐在这把椅子里,来了一位著名的内阁大臣,那是一件跟首相有关的事。我想,歇洛克,那是1993年秋季的一天,确切地说是九月底。"

    "是的,"福尔摩斯说,"我刚刚经历了苏门答腊巨鼠的怪事,关于那件事,我已经给了华生一份书面说明。"

    "是的,"麦克罗夫特说,"这件事关系到首相以及首相跟女王的关系,非常麻烦。亲爱的医生,女王陛下并不太喜欢格莱斯顿先生,也不太信任他,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不过,值得赞扬的是,格莱斯顿常常设法融洽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是他始终没能彻底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女王对他还是有所保留。在这种情况下,四年前的九月,内阁开始讨论给女王庆祝加冕六十周年的事情。格莱斯顿先生表达了他热切的愿望,希望庆典圆满成功,不仅在英国本土,而是要在全世界。他强烈希望,对女王来说,庆典应该是一个世界性的礼物,是一次重大的成功。他再次表达了他的惊愕,说过去比金斯菲尔德勋爵是何等的聪明。不过,最让他头疼的是,庆典时他仍然在位,但却要强调女王对帝国稳定和扩充的确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说,要让人们记住,女王是在1837年继位的,当时君主政权衰微,是否能保留下去还是个问题。当然就没有人能预测到英格兰能有这么长时间的发展和繁荣。英国自从实行君主制以来,还没有出现过这种局面。因此,政府当局向她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她是受之无愧的。"

    殖民局秘书第二个说话,麦克罗夫特继续讲,说庆典理所当然应该是世界性的。不仅是在英格兰,在殖民地的所有大城市都要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不能吝惜金钱。伦敦应该举行一次大型的阅兵式,一支军队就代表一个服从女王陛下的国家。

    "首相和内阁马上就同意了。"麦克罗夫特说,"不过,格莱斯顿先生补充说,他希望能给女王送上一件独特的礼物,不但要让她高兴,而且要象征她比欧洲其他王室更加优越。聪明的迪雷斯利不是给她献上了苏伊士运河吗?就像那是她的私有财产一样。"

    那个殖民局秘书又说话了,他说他刚从国外得到了一些消息,虽然还不确定,但正好符合首相的最后一个要求。我们驻科伦坡的官员安东尼·范西塔特今晨送来密报说,锡兰出产的珍珠历年来都是首屈一指的,而最近发现了一颗最大最完美的珍珠。据说重达五百多谷,质地细腻,色泽圆润。以前拿破仑曾拥有一颗僧伽罗大珍珠,现在是法国的国家收藏品,但这颗珍珠无论是大小,还是精美程度都远远在其之上。为什么不把这颗珍珠进献给女王陛下,作为庆贺的礼物呢?

    "听了秘书的建议,"麦克罗夫特说,"格莱斯顿先生大喜过望。而且,他还进一步询问,这样的一颗珍珠在我们其他产珠的殖民地国家是否也能找到,可以为女王陛下做一顶皇冠,既代表帝国的王权,又表示当地人民爱戴并效忠于陛下。还可以举行一个特殊的仪式把这顶新皇冠献给女王,让她独享终身。这也许可以代表维多利亚女王就是世界的女王。"

    那个殖民局秘书完全同意,他说,南非、印度、锡兰和缅甸都是优质珍珠的主要产地。只要时间充裕,需要多少珍珠都能找到。不过,第一步,是政府必须马上得到这颗最大的僧伽罗珍珠。

    "大家一致同意得到珍珠,"麦克罗夫特说,"因此,内阁决定派那个殖民局秘书来跟我商量这件事。我们当时就坐在这张桌子旁谈话,歇洛克。他要求我帮他找一个人完成这项任务,当然是绝对机密的。"

    "我猜,"福尔摩斯说,"这个秘书就是那个到佛罗伦萨找我,让我去一趟西藏的人。"

    "就是他,亲爱的歇洛克。他首先问起你的行踪,还问我你能否完成这项任务。我回答说,我们已经有几个月没有联系了,据我所知,你还在东方,也许正在返回途中,但是我可以尽快把这件事告诉你。当然我还提醒他,根据你在西藏和其他地方的冒险经历,我对你的能力一点也不怀疑,不过,为格莱斯顿先生弄这么个小玩意儿,可不像去西藏那么有吸引力。

    "那个秘书也同意,这项任务本身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挑战性,但是,政府打算付一笔丰厚的报酬,这还是值得的。对歇洛克·福尔摩斯来说,这只是一连串简单而无趣的事情:找到那颗珍珠的主人、鉴定真伪、商谈价格,然后买下它,把它送到范西塔特先生的手上,再由他把珍珠安全地运回英格兰。你应该记得,歇洛克,在我给你的那封信里我强调,尽管你可能觉得这个任务没有意思,但是却能让女王满心欢喜,还能加深她对格莱斯顿先生的好感,当我们到本世纪最后几年时,形势会比较危急,这样就可以让国家乃至整个帝国更加团结、更加强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0

麦克罗夫特停下来喝了一口酒,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了这么多,他相当累了,于是整个人都倒在椅子上,好像筋疲力尽了一样。福尔摩斯注意到哥哥的疲惫,他接过话题,继续说下去。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你的信时非常生气。"他开始说,"说实话,我对首相和女王之间的问题并不感兴趣,为她寻找一件开心的玩物,对我来说也不是个有诱惑力的事。毕竟,格莱斯顿先生对于我,或者我对于格莱斯顿先生,都没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想,这个任务范西塔特本人就能轻松搞定。但是,旅行让我囊中羞涩,我开始感觉到一定的压力,那笔酬金正是我所需要的。还有一点,"他从容不迫地补充道,"我的确对宝石、珍珠有一定的了解,因为这些东西总是罪犯们觊觎的目标。"

    看得出来,这最后几句话触动了麦克罗夫特。尽管疲惫不堪,但他还是强打精神,直起身子坐了起来。他说:"嗨,嗨,歇洛克太谦虚了,他没有把我之所以选他的全部原因都说出来。他成功完成了拉萨的使命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几个……"

    "行了,我亲爱的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说,"你知道,华生,我并不认为谦虚是美德,因为谦虚让我看不清真相,总是让我误解一个人的能力。如果我对麦克罗夫特提及的事情有所保留的话,那是因为我曾郑重发誓要保守秘密。我过去办的一些案子确实给了我一些特殊的经验,处理起锡兰这件事来,这非常必要,一般我是不会违背誓言的。其中一件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巴特阿尼伯爵的黑珍珠一案。"

    "正是歇洛克,"麦克罗夫特又一次打断福尔摩斯,"廓清迷雾,证实了那颗珍珠是一个半世纪以前从英国皇室被盗的。"

    "最后它是怎样在布达佩斯的一家当铺里被发现的,我想这个故事读起来更有意思,"福尔摩斯转过身来对我笑了笑,说,"那颗珍珠叫佩乐格林娜,曾经被莫斯科的祖斯马兄弟俩所拥有。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个故事说给你听。无论如何,现在,我们是在谈亭可马里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当然还有件事,福尔摩斯,"我说,"跟这个案子关系密切,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在我以前的记录里曾提到过亭可马里的阿特金森兄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在有关爱琳娜·阿德勒那件案子的开头……"

    听到我提起阿德勒小姐,福尔摩斯显然生气了,过了这么多年,他依然把她当作一个特殊的女人。他脸色一沉,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说:"了不起,华生,你的记忆力实在惊人。不错,在伦敦,以前的确有人问过我一个案子,跟这几个主要人物有关,但我在此之前还没有去过亭可马里。虽然那个案子和这件事也有些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不能公开。我所能说的是那也跟一颗宝石有关,是一颗名贵的兰宝石……还有几个谋杀犯。"

    福尔摩斯突然停了下来,喝了一口酒。他眼神迷茫,还有些许悲伤。

    "想想看,"他说,"这些玩物所带来的不幸。一颗珍珠只是一些寄生虫的坟墓,有时是一粒沙子,有时是条小虫,这些蠢笨的软体动物深埋在海水深处,一个极微小的入侵者闯入它们的私人住所,这些主人恼羞成怒,藏到一种物质里,将它们包裹起来,它们也就永远被埋住了。所有好的珠子,都是魔鬼所宠爱的诱饵。一旦重达五十谷就能引发一桩大案。也许有人会想,出身低贱却如此美妙的东西,会是绞刑架和监狱的承办者吗?但事实的确如此。这些漂亮的珍珠,如果它们真的存在的话,一定是犯罪的焦点所在,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我才接受了这一任务。啊,这颗珍珠,华生!尽管这件事让我很生气,但是却很适合我。就像刚刚被杀的猎物,会引来众多的掠食者,老雕和秃鹰盘旋在受伤或垂死的动物上空,包围圈逐渐缩小。而我则站在一旁看着,我希望他们到来时并没有发现我。危险?显而易见。我饿了猎物越近,越有可能也被吃掉。不过,罪犯的气息如此强烈,我忍不住要靠近,而且,我还要说一句,越来越如我所料了。"

    "我经常觉得您就像一只侦察犬,福尔摩斯。"我说。

    麦克罗夫特笑起来。"没错,"他说,"这是我跟我弟弟不同的地方。这样的事会刺激他,他嗅觉灵敏,而我完全缺乏这方面的能力,从这把椅子上我什么也观察不到。"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只是喝了口酒,我趁机环顾了一下四周。房间里差不多都空了。那个漂亮的印度女人和那个埃塞俄比亚人已经走了,剩下的都是些俱乐部的常客,他们大部分外表古怪,但举止文雅。房间也比较凉爽。我从旁边一扇窗户看出去,天开始乌云密布了,一场大快人心的大雨将至。我又转过来看着福尔摩斯。他脸上的悲哀神色已然不见,又继续讲起了故事。

    他给麦克罗夫特写了一封简短的回信,福尔摩斯表示同意之后,马上就接到了最后指示。格莱斯顿先生的内阁已经拨出十万英镑来购买那颗珍珠,乌得乐支的尼森也奉命开始设计新王冠。福尔摩斯将直接前往锡兰,跟我们在科伦坡的驻扎官安东尼·范西塔特见面,地点是玛里奇古迪的一家剧院,那是珍珠交易市场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那颗大珍珠就是在那儿被发现的。锡兰政府当局会提供各种协助,但是他应该知道,要得到那颗珍珠,主要还得靠自己。

    "我立即订了一张苏珊娜二世号的船票,从新加坡前往锡兰,那是一艘从利物浦开来的轮船,"福尔摩斯说,"预计十天后到达锡兰。但是,出发两天后,我们的船长就得知锡兰附近有风暴。因此,他改变航向,向北朝科罗曼丹海岸航行。我们停靠在马德拉斯以南的一座小岛旁。等了一天后,我认为走陆路反倒会更快一些,于是我下了船。我在旁迪切瑞附近登岸,并在那儿过了夜。我还给我的老朋友格拉夏写了一封信,他当时正在加尔各答,我要他到锡兰来跟我会合。我没说明原因,只是催促他说我有要事急需他的帮助。信写得很简单:'如果方便,请马上来;如果不方便,还是请你来。'第二天一早,我便搭乘第一班火车去了拉美斯瓦兰。"

    先前,福尔摩斯就怀疑最近发现这颗珍珠的事已经走漏了风声,旅途上的情况证实了福尔摩斯的疑虑。火车上人很多,挤满了来自印度各地的珠宝商,有的还远自累范特一带。他们不停地聊着珍珠丰收的事,还说到在马纳尔发现了一颗有史以来最大的珍珠。福尔摩斯静静地听着,现在他觉得这项任务远比伦敦政府想象的要来得困难。那颗珍珠已经有了个非正式的名字:马纳尔之月。福尔摩斯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装扮成一个从伦敦来的考古学教授,正从新加坡赶往锡兰,去研究著名的阿奴拉塔普拉和泊笼那鲁瓦遗址。这个学者身份很快让他的同伴们感到了厌倦,没多久他们就对这个坐在他们身边而心不在焉的家伙失去了兴趣。

    "在这么多乘客中,我只认出了一个人,"福尔摩斯说,"我在旁迪切瑞上车后她出现在火车站上,我隔着车窗看见她一直走进我这个车厢。她叫弗兰瑞丝卡·范·瑞德,不太清楚她具有欧洲哪个国家的血统。我第一次注意她是在巴纳拉斯,但我们俩从没打过照面。她身材高挑,一头长长的黑发,经常穿着印度旁遮普地区农妇的衣服。在很多人看来,她很漂亮,五官端正,肤色白皙,但她目露凶光,这破坏了她其他方面的美好形象。我曾在燃烧着的河边台阶上看见过她,但她并没注意到我,她晚上常去那儿走走,像个女巨人一样,穿着黑衣,审视着火焰,用一根长棍戳一戳,跟那些负责火葬的人说上两句,在他们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有时还对他们大声呼喝。她手掌宽大,非常引人注意,还有她的手指甲,又长又尖,很危险。她有一次大发脾气,就用手指甲戳其中一个火葬工,那人立刻流血不止。在火车上,我暗暗注意了她一阵,然后埋头看起那本揉皱了的彼特拉克的书来。"

    黄昏时,火车到达拉美斯瓦兰。那是这条铁路线的终点,福尔摩斯和乘客们一道登上一艘轮船,渡过保克海峡,前往锡兰的主岛。他下火车后,看见弗兰瑞丝卡·范·瑞德正在他前面几米处,她没跟大家一起走,而是和小工站在一旁,好像在等什么人。福尔摩斯放慢脚步,有意看看她要干什么。这时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走到她面前,给了她一个欢迎的拥抱。福尔摩斯从他们身旁经过时认出了那个人:那是塞巴斯第安·莫兰上校,是莫里亚蒂那伙人中还活着的一个死敌。他们两人的偶遇比福尔摩斯预期的要晚得多。莫兰和那个女人一起走进火车站,然后他们就从福尔摩斯的视线里消失了。天暗了下来,福尔摩斯笑了,因为他知道这次在锡兰的任务将是格莱斯顿先生派给他的最有趣的一件事。

    横渡海峡相当不易,很多乘客都病了。轮船上满载着商人和采珠工,其中大部分是印度人,也有一些安达曼人。幸运的是,路途不长。他们下船以后,又上了一列火车,沿着海岸向南行驶。福尔摩斯看着车窗外美丽的海滩和海上日落,他对即将达到的小岛几乎一无所知。他只有一张小小的地图,那还是一个在塔努时沟地下车的乘客给他的。在地图上,这座岛就像是一颗珍珠,挂在南亚次大陆的尖角上,并不起眼。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好像天堂。广阔的印度洋将其团团围住,海岸线上海港随处可见,那里有来自罗马和中国的商人及水手。岛上的地名千变万化,从中能看到入侵者的印记--葡萄牙人、荷兰人,最后是英国人。混合着当地名字的地方有亚当峰、世界尽头、污点,还有一些证明英国人存在的名字。

    翌日清晨,福尔摩斯到达了玛里奇古迪,依照指示,他去了一家位于切特街的小旅馆。旅馆的老板给了他一张范西塔特的字条,上面说他希望当天下午在剧院跟福尔摩斯见面。

    "我的房间条件很差,"福尔摩斯说,"又热又闷,只有一扇小窗户,用一张棕色的破纸封着,本意是想阻挡一下外面成群的虫子,但是根本不管用,嗡嗡叫的苍蝇不时来袭。屋子中央有一张床,脏得要死,还挂着破旧的蚊帐。我想躺下来休息片刻,但是没想到一躺上去,就感觉到有很多亚洲的小臭虫在狠狠地咬我,我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我走出旅馆,四下闲逛,来到珍珠城,那里是珍珠市场的中心。我发现那里并没有正式的建筑,房子盖得很粗糙,仿佛是一夜之间搭成的。珍珠交易结束后,那里几乎留不下什么,包括我住的那家摇摇欲坠的旅馆。所谓城,其实只是一排茅草房,临时搭起来给打捞珍珠的人和生意人住,饮食也糟糕透顶。"

    福尔摩斯走到坦克街上,那是条正路,离海边只有几码之遥。岸边,有数百艘船正在进行复杂的作业,一些船正驶向产珍珠的海面,另一些则停靠在岸边,把捕捞上来的珍珠卸下来。他发现这种作业让人非常不舒服,对嗅觉和眼睛刺激很大。成千上万的渔民潜到海底把这些软体动物捕捞上来,装在大大的黄麻袋里,送到岸边。然后,他们又把珍珠从麻袋倒进大桶里,有时也放进靠在岸边的小船里,在阳光下曝晒,使其腐烂。据说,腐烂可以让包裹珍珠的肉体松软。借助于腐烂的黏液,人们找到珍珠,从牡蛎胶里筛选出最微小的珠子,有时甚至只有半谷重。

    "莎士比亚说得没错,华生,"福尔摩斯说,"珍珠的周围总是臭气熏天。获得其他宝石绝不会发出如此的恶臭,大约两千万只海洋生物在烈日下曝晒,这些甜甜的腐肉上爬满了一群一群的青蝇及其蛆虫,发出的恶臭根本无法消散。但是,当地人就是选中了这种办法,还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批准,因为整个过程都在政府的控制之中。我想,我此行的目标就是一个人把手伸进那恶心的胶状物而摸到的一个天大的惊喜。"

    那一长排卖珍珠的商店离腐肉遍地的海边只有几英尺远。商店都是些单坡屋顶的小房子,有时一个珠宝商撑起一把大伞,在烈日下辟出一点阴凉,就成了个买卖的场所。那些珍珠捕捞户们就是在这儿把他们的收获卖给这些生意人,这些生意人又把珍珠钻孔,做成美丽的装饰品,最终戴在富人们的头和肩膀上,让他们显得更加优雅。除了这两类人,就找不到别的人了,商人和他们的代理来自各个文明国家。总是有人跟福尔摩斯打招呼,伸出手来向他兜售各式各样的珍珠。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1

麦克罗夫特停下来喝了一口酒,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了这么多,他相当累了,于是整个人都倒在椅子上,好像筋疲力尽了一样。福尔摩斯注意到哥哥的疲惫,他接过话题,继续说下去。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你的信时非常生气。"他开始说,"说实话,我对首相和女王之间的问题并不感兴趣,为她寻找一件开心的玩物,对我来说也不是个有诱惑力的事。毕竟,格莱斯顿先生对于我,或者我对于格莱斯顿先生,都没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想,这个任务范西塔特本人就能轻松搞定。但是,旅行让我囊中羞涩,我开始感觉到一定的压力,那笔酬金正是我所需要的。还有一点,"他从容不迫地补充道,"我的确对宝石、珍珠有一定的了解,因为这些东西总是罪犯们觊觎的目标。"

    看得出来,这最后几句话触动了麦克罗夫特。尽管疲惫不堪,但他还是强打精神,直起身子坐了起来。他说:"嗨,嗨,歇洛克太谦虚了,他没有把我之所以选他的全部原因都说出来。他成功完成了拉萨的使命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几个……"

    "行了,我亲爱的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说,"你知道,华生,我并不认为谦虚是美德,因为谦虚让我看不清真相,总是让我误解一个人的能力。如果我对麦克罗夫特提及的事情有所保留的话,那是因为我曾郑重发誓要保守秘密。我过去办的一些案子确实给了我一些特殊的经验,处理起锡兰这件事来,这非常必要,一般我是不会违背誓言的。其中一件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巴特阿尼伯爵的黑珍珠一案。"

    "正是歇洛克,"麦克罗夫特又一次打断福尔摩斯,"廓清迷雾,证实了那颗珍珠是一个半世纪以前从英国皇室被盗的。"

    "最后它是怎样在布达佩斯的一家当铺里被发现的,我想这个故事读起来更有意思,"福尔摩斯转过身来对我笑了笑,说,"那颗珍珠叫佩乐格林娜,曾经被莫斯科的祖斯马兄弟俩所拥有。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个故事说给你听。无论如何,现在,我们是在谈亭可马里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当然还有件事,福尔摩斯,"我说,"跟这个案子关系密切,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在我以前的记录里曾提到过亭可马里的阿特金森兄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在有关爱琳娜·阿德勒那件案子的开头……"

    听到我提起阿德勒小姐,福尔摩斯显然生气了,过了这么多年,他依然把她当作一个特殊的女人。他脸色一沉,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说:"了不起,华生,你的记忆力实在惊人。不错,在伦敦,以前的确有人问过我一个案子,跟这几个主要人物有关,但我在此之前还没有去过亭可马里。虽然那个案子和这件事也有些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不能公开。我所能说的是那也跟一颗宝石有关,是一颗名贵的兰宝石……还有几个谋杀犯。"

    福尔摩斯突然停了下来,喝了一口酒。他眼神迷茫,还有些许悲伤。

    "想想看,"他说,"这些玩物所带来的不幸。一颗珍珠只是一些寄生虫的坟墓,有时是一粒沙子,有时是条小虫,这些蠢笨的软体动物深埋在海水深处,一个极微小的入侵者闯入它们的私人住所,这些主人恼羞成怒,藏到一种物质里,将它们包裹起来,它们也就永远被埋住了。所有好的珠子,都是魔鬼所宠爱的诱饵。一旦重达五十谷就能引发一桩大案。也许有人会想,出身低贱却如此美妙的东西,会是绞刑架和监狱的承办者吗?但事实的确如此。这些漂亮的珍珠,如果它们真的存在的话,一定是犯罪的焦点所在,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我才接受了这一任务。啊,这颗珍珠,华生!尽管这件事让我很生气,但是却很适合我。就像刚刚被杀的猎物,会引来众多的掠食者,老雕和秃鹰盘旋在受伤或垂死的动物上空,包围圈逐渐缩小。而我则站在一旁看着,我希望他们到来时并没有发现我。危险?显而易见。我饿了猎物越近,越有可能也被吃掉。不过,罪犯的气息如此强烈,我忍不住要靠近,而且,我还要说一句,越来越如我所料了。"

    "我经常觉得您就像一只侦察犬,福尔摩斯。"我说。

    麦克罗夫特笑起来。"没错,"他说,"这是我跟我弟弟不同的地方。这样的事会刺激他,他嗅觉灵敏,而我完全缺乏这方面的能力,从这把椅子上我什么也观察不到。"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只是喝了口酒,我趁机环顾了一下四周。房间里差不多都空了。那个漂亮的印度女人和那个埃塞俄比亚人已经走了,剩下的都是些俱乐部的常客,他们大部分外表古怪,但举止文雅。房间也比较凉爽。我从旁边一扇窗户看出去,天开始乌云密布了,一场大快人心的大雨将至。我又转过来看着福尔摩斯。他脸上的悲哀神色已然不见,又继续讲起了故事。

    他给麦克罗夫特写了一封简短的回信,福尔摩斯表示同意之后,马上就接到了最后指示。格莱斯顿先生的内阁已经拨出十万英镑来购买那颗珍珠,乌得乐支的尼森也奉命开始设计新王冠。福尔摩斯将直接前往锡兰,跟我们在科伦坡的驻扎官安东尼·范西塔特见面,地点是玛里奇古迪的一家剧院,那是珍珠交易市场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那颗大珍珠就是在那儿被发现的。锡兰政府当局会提供各种协助,但是他应该知道,要得到那颗珍珠,主要还得靠自己。

    "我立即订了一张苏珊娜二世号的船票,从新加坡前往锡兰,那是一艘从利物浦开来的轮船,"福尔摩斯说,"预计十天后到达锡兰。但是,出发两天后,我们的船长就得知锡兰附近有风暴。因此,他改变航向,向北朝科罗曼丹海岸航行。我们停靠在马德拉斯以南的一座小岛旁。等了一天后,我认为走陆路反倒会更快一些,于是我下了船。我在旁迪切瑞附近登岸,并在那儿过了夜。我还给我的老朋友格拉夏写了一封信,他当时正在加尔各答,我要他到锡兰来跟我会合。我没说明原因,只是催促他说我有要事急需他的帮助。信写得很简单:'如果方便,请马上来;如果不方便,还是请你来。'第二天一早,我便搭乘第一班火车去了拉美斯瓦兰。"

    先前,福尔摩斯就怀疑最近发现这颗珍珠的事已经走漏了风声,旅途上的情况证实了福尔摩斯的疑虑。火车上人很多,挤满了来自印度各地的珠宝商,有的还远自累范特一带。他们不停地聊着珍珠丰收的事,还说到在马纳尔发现了一颗有史以来最大的珍珠。福尔摩斯静静地听着,现在他觉得这项任务远比伦敦政府想象的要来得困难。那颗珍珠已经有了个非正式的名字:马纳尔之月。福尔摩斯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装扮成一个从伦敦来的考古学教授,正从新加坡赶往锡兰,去研究著名的阿奴拉塔普拉和泊笼那鲁瓦遗址。这个学者身份很快让他的同伴们感到了厌倦,没多久他们就对这个坐在他们身边而心不在焉的家伙失去了兴趣。

    "在这么多乘客中,我只认出了一个人,"福尔摩斯说,"我在旁迪切瑞上车后她出现在火车站上,我隔着车窗看见她一直走进我这个车厢。她叫弗兰瑞丝卡·范·瑞德,不太清楚她具有欧洲哪个国家的血统。我第一次注意她是在巴纳拉斯,但我们俩从没打过照面。她身材高挑,一头长长的黑发,经常穿着印度旁遮普地区农妇的衣服。在很多人看来,她很漂亮,五官端正,肤色白皙,但她目露凶光,这破坏了她其他方面的美好形象。我曾在燃烧着的河边台阶上看见过她,但她并没注意到我,她晚上常去那儿走走,像个女巨人一样,穿着黑衣,审视着火焰,用一根长棍戳一戳,跟那些负责火葬的人说上两句,在他们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有时还对他们大声呼喝。她手掌宽大,非常引人注意,还有她的手指甲,又长又尖,很危险。她有一次大发脾气,就用手指甲戳其中一个火葬工,那人立刻流血不止。在火车上,我暗暗注意了她一阵,然后埋头看起那本揉皱了的彼特拉克的书来。"

    黄昏时,火车到达拉美斯瓦兰。那是这条铁路线的终点,福尔摩斯和乘客们一道登上一艘轮船,渡过保克海峡,前往锡兰的主岛。他下火车后,看见弗兰瑞丝卡·范·瑞德正在他前面几米处,她没跟大家一起走,而是和小工站在一旁,好像在等什么人。福尔摩斯放慢脚步,有意看看她要干什么。这时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走到她面前,给了她一个欢迎的拥抱。福尔摩斯从他们身旁经过时认出了那个人:那是塞巴斯第安·莫兰上校,是莫里亚蒂那伙人中还活着的一个死敌。他们两人的偶遇比福尔摩斯预期的要晚得多。莫兰和那个女人一起走进火车站,然后他们就从福尔摩斯的视线里消失了。天暗了下来,福尔摩斯笑了,因为他知道这次在锡兰的任务将是格莱斯顿先生派给他的最有趣的一件事。

    横渡海峡相当不易,很多乘客都病了。轮船上满载着商人和采珠工,其中大部分是印度人,也有一些安达曼人。幸运的是,路途不长。他们下船以后,又上了一列火车,沿着海岸向南行驶。福尔摩斯看着车窗外美丽的海滩和海上日落,他对即将达到的小岛几乎一无所知。他只有一张小小的地图,那还是一个在塔努时沟地下车的乘客给他的。在地图上,这座岛就像是一颗珍珠,挂在南亚次大陆的尖角上,并不起眼。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好像天堂。广阔的印度洋将其团团围住,海岸线上海港随处可见,那里有来自罗马和中国的商人及水手。岛上的地名千变万化,从中能看到入侵者的印记--葡萄牙人、荷兰人,最后是英国人。混合着当地名字的地方有亚当峰、世界尽头、污点,还有一些证明英国人存在的名字。

    翌日清晨,福尔摩斯到达了玛里奇古迪,依照指示,他去了一家位于切特街的小旅馆。旅馆的老板给了他一张范西塔特的字条,上面说他希望当天下午在剧院跟福尔摩斯见面。

    "我的房间条件很差,"福尔摩斯说,"又热又闷,只有一扇小窗户,用一张棕色的破纸封着,本意是想阻挡一下外面成群的虫子,但是根本不管用,嗡嗡叫的苍蝇不时来袭。屋子中央有一张床,脏得要死,还挂着破旧的蚊帐。我想躺下来休息片刻,但是没想到一躺上去,就感觉到有很多亚洲的小臭虫在狠狠地咬我,我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我走出旅馆,四下闲逛,来到珍珠城,那里是珍珠市场的中心。我发现那里并没有正式的建筑,房子盖得很粗糙,仿佛是一夜之间搭成的。珍珠交易结束后,那里几乎留不下什么,包括我住的那家摇摇欲坠的旅馆。所谓城,其实只是一排茅草房,临时搭起来给打捞珍珠的人和生意人住,饮食也糟糕透顶。"

    福尔摩斯走到坦克街上,那是条正路,离海边只有几码之遥。岸边,有数百艘船正在进行复杂的作业,一些船正驶向产珍珠的海面,另一些则停靠在岸边,把捕捞上来的珍珠卸下来。他发现这种作业让人非常不舒服,对嗅觉和眼睛刺激很大。成千上万的渔民潜到海底把这些软体动物捕捞上来,装在大大的黄麻袋里,送到岸边。然后,他们又把珍珠从麻袋倒进大桶里,有时也放进靠在岸边的小船里,在阳光下曝晒,使其腐烂。据说,腐烂可以让包裹珍珠的肉体松软。借助于腐烂的黏液,人们找到珍珠,从牡蛎胶里筛选出最微小的珠子,有时甚至只有半谷重。

    "莎士比亚说得没错,华生,"福尔摩斯说,"珍珠的周围总是臭气熏天。获得其他宝石绝不会发出如此的恶臭,大约两千万只海洋生物在烈日下曝晒,这些甜甜的腐肉上爬满了一群一群的青蝇及其蛆虫,发出的恶臭根本无法消散。但是,当地人就是选中了这种办法,还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批准,因为整个过程都在政府的控制之中。我想,我此行的目标就是一个人把手伸进那恶心的胶状物而摸到的一个天大的惊喜。"

    那一长排卖珍珠的商店离腐肉遍地的海边只有几英尺远。商店都是些单坡屋顶的小房子,有时一个珠宝商撑起一把大伞,在烈日下辟出一点阴凉,就成了个买卖的场所。那些珍珠捕捞户们就是在这儿把他们的收获卖给这些生意人,这些生意人又把珍珠钻孔,做成美丽的装饰品,最终戴在富人们的头和肩膀上,让他们显得更加优雅。除了这两类人,就找不到别的人了,商人和他们的代理来自各个文明国家。总是有人跟福尔摩斯打招呼,伸出手来向他兜售各式各样的珍珠。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2

"贼就是贼,这里的人都是这个态度。那个男孩儿在莫兰家门外的大路上被发现,然后被送进了当地一家医院。但他康复后却什么也没说,而且那以后就完全不见了踪影。"

    范西塔特压低声音,说得很快。不过,福尔摩斯没有说出自己所掌握的莫兰的罪行,因为他不想打断范西塔特。但他的记忆却迅速回到了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想起了莫兰举起大石朝他砸下来的情景。

    "还有就是,"范西塔特继续说,"莫兰嗜赌成性,经常豪赌。他很少失手,不过,上帝帮助胜者,因为谁要是敢赢他,他就会不择手段地进行报复。他有一个女人,有人说是他表妹,也有人说是他的情人,名字叫弗兰瑞丝卡·范·瑞德,这个女人教唆他,也是他作案的帮凶。幸运的是,她不住在这儿,我想她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旁迪切瑞,但是偶尔也来玩玩。我从未见过她,但是本地人都很怕她,说她就像一只随意捕食的巨鸟,在日落时盘旋在空中搜寻猎物。"

    "现在莫兰在哪儿?"福尔摩斯问。

    "这很难说。"范西塔特说,"这段时间他很少去科伦坡,而是常常在一个叫'世界尽头'的地方露营。那里是岛上最美丽有趣的地方之一。它位于岛南端的丘陵地带,是一片地势较高的平原,有各种野生动物,这很吸引他。不过,在平原的尽头,是世界上最陡峭的悬崖:直落而下,足有五千英尺。莫兰白天打猎,晚上宴饮,几乎不睡觉。仿佛在打猎中,他残忍的本性略微消失了一些。否则,就会有更多的类似于那个小夜贼的事件发生。冷酷、赌博、狩猎、生活奢靡。他需要不断补充这些营养品,为此,犯罪是理所当然的。"

    这时,威尔斯利回来了,范西塔特巧妙地转移了话题。"也许,"他说,"您只能从珍珠城着手。"

    "帕夏想跟这位先生谈谈。"威尔斯利说。

    "谈什么?"福尔摩斯问。

    "考古学。他好像注意到,埃及的金字塔和锡兰的古代遗迹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

    "我非常高兴能跟他交换一下意见。对了,范西塔特,请您先检查一下帕夏的茶杯底,再让人拿走,我想,那里藏着一张字条。"

    福尔摩斯离开了一脸惊奇的范西塔特,走到帕夏坐的地方。

    "欢迎您到锡兰,我亲爱的教授。"帕夏说,"我希望您不虚此行……很快就能回去。"

    "我想您大概要离开这座天堂。"福尔摩斯说。

    "俗世的天堂对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来说并不是一种享受,"他笑着说,"这个天堂就是最糟糕的一处。有一个伟大的阿拉伯旅行家在十一世纪时曾到过印度。他的书开头一句说,这里的人们跟我们无关,我们也跟他们无关。我生长在沙漠地带,只需要赖以生存的水,不需要更多……但是够了。现在,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我的国家正在受到奴役,我,唉,再也见不到尼罗河了。"

    他说话时,福尔摩斯在仔细地观察他。尽管他看上去根本不像个囚犯,但正是这种无法舍弃的愿望让他倍受折磨。帕夏很瘦,称得上弱不禁风,一看就知道身体不太好。他目光呆滞,皮肤泛黄,面带病容,福尔摩斯估计他大量吸食鸦片,还酗酒。他手臂上的伤疤证实了这一点。他显然是个瘦弱的病人。

    "您吸鸦片,这危害了您的健康。"福尔摩斯说。

    帕夏皱起了眉头。"您说得对,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来锡兰以前,我从不碰那玩意儿,喝酒也不多。现在,它们是我不离身的伙伴,只有它们能帮我对付单调乏味、解除流放之苦。没有它们我活不下去。不过,它们也让我噩梦连连。我穿过亚洲的森林,逃脱了梵天①① 印度教主神,宇宙最高的永恒的实体或精神。的愤怒。毗瑟*.②② 印度教主神之一,守护神。恨我,湿婆③③ 印度教主神之一,破坏神。也在等着我。"

    "您非常了解德昆西。"福尔摩斯说。

    "终于来了一个有文化的人。"帕夏说,"是的,我有很多时间读书,我很喜欢德昆西。"他稍停片刻,然后说道:"一个法国哲学家,好像就是伟大的笛卡尔,曾断言,一个人应该去外国走走,但是要注意不要离开自己的祖国太长时间,以免回来后发现自己成了个陌生人。我和我的人民分开已经十二年了。我对他们的记忆、对我家人的记忆,都在日渐模糊,我敢肯定,已经没什么人还记得我了。当然,现在他们应该允许我回国。"

    这个人依然非常自豪,福尔摩斯听着他的述说,对他充满了同情,他说:"我帮不了您,我能告诉您的您都知道:您要求减刑,只有英国政府才能批准您的自由。"

    帕夏激动起来。"所有的要求都被地方官扣在手上。"他说,"我不能指望把我关到这里来的那些人的怜悯。但是您,亲爱的先生,却可以帮助我。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互相帮助。"

    他直视着福尔摩斯的眼睛,说了一句话:"珍珠在我手上。"

    福尔摩斯极力想掩饰住内心的惊讶。帕夏的话还表明,他知道自己的任务和他的真实身份。这一切当然都是威尔斯利告诉他的。

    "我是被派来购买珍珠的,而不是来为释放一个囚犯讨价还价的。"福尔摩斯说。

    "我知道。我们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以及获取消息的途径,尽管有时不太正当。我要说的是,那颗珍珠举世无双,如果您能释放我并让我安全到达埃及,那么我的人就会把那颗珍珠送到您手上作为回报。如果我们无法达成协议,我们就会跟别国政府商议,我们现在已经开始进行接触了。我的要求是,您把我的意图直接告诉派给您任务的那些人,再把他们的回答告诉我。当然,您完全可以把我们谈话的全部内容都告诉范西塔特或地方官戈登。"

    然后,他笑了一下,说:"我对您的这个要求可能导致终生监禁……或被处死。不管怎样,这颗珍珠最终会价高者得,那些钱则用来支持埃及的反英斗争。"

    福尔摩斯说他绝不怀疑帕夏说的这些话。他回到范西塔特那儿,把谈话内容都跟范西塔特报告了。听到帕夏要以珍珠来换回自己的自由,范西塔特的脸色都变了,但他同意把这个要求报告给伦敦。

    "然后我就收到了你的信。"麦克罗夫特打断了福尔摩斯,他一直闭着眼睛听着福尔摩斯的讲述,但是并没走一点神。

    "没错,我亲爱的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说,"就是在这样一个十分为难的关头,我要你通知殖民局秘书。我的信很短:东西找到了,急需最后确认;在阿拉伯帕夏的密探手上,帕夏要求释放,以此来交换。请当局跟帕夏协商,包括释放他的问题,如果有必要的话。"

    "内阁马上召集了一次紧急会议,"麦克罗夫特继续说,"有人告诉我,那次会议一直持续到深夜。关于是否释放帕夏,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大家争执不下,有人还说国会可能要求找出释放他的真正原因。格莱斯顿先生听了各种意见后,说了他自己的看法。他说,因为事先预计福尔摩斯必能完成任务,所以制造新王冠和为女王授冠的计划已经开始了,如果在这个紧要关头不能保证得到那颗珍珠的话,就太遗憾了。现在,珍珠在帕夏手里,福尔摩斯也相信这是真的。如果代价是还帕夏以自由身,那就给他吧。他已经被流放了十二年多了,这么久以后回到埃及,他根本不会威胁到英国在埃及的统治。报纸上可以报道说,帕夏上了年纪,健康状况恶化,首相大发慈悲,所以放了他,也不要大肆渲染,这就够了。这样的话,帕夏在埃及得到自由,可能比流放到锡兰更令人讨厌。有太多国外的敌对势力,这里没必要提及,都准备跟帕夏做这笔生意。与其让他逃跑不如放了他。很多内阁成员都说:'好哇!说得对!'格莱斯顿又补充道:'我们本来打算用来购买这颗珍珠的十万英镑就节省下来了,对我们的财政大臣来说可是获益匪浅啊。'"

    "因此,"麦克罗夫特继续说,"殖民局秘书马上来找我,还带着给歇洛克的回信。信上说,如果他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的话,他完全有权释放帕夏。"

    从剧院出来后,福尔摩斯回到他在切特街上的旅馆,等着格拉夏和麦克罗夫特的回复。后者先到了。范西塔特的一个勤务兵带来了伦敦的回信。内阁同意释放帕夏,但条件是:帕夏得慎重起誓,回到埃及后绝不参与任何公众活动。他只能是个普通人,一律不担任公职。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一支军队的护送下,他可以尽快离开锡兰。一切已经安排就绪,不得有误,苏珊娜二世号轮船正停靠在亭可马里港,船长已经同意等待这位英国政府的特殊客人。福尔摩斯有权携带珍珠。在亚历山大,他把珍珠交给戈登将军,再由戈登将军把珍珠安全送回伦敦。福尔摩斯先生如果愿意从埃及直接返回英格兰,我们将提供返程途中的一切所需。在另一张字条上,范西塔特说帕夏已经同意了所有的条件,正在准备离开。福尔摩斯写了一封很短的回信,请范西塔特安排他们前往亭可马里。

    "我刚读完信,华生,就听到下面的街上一片混乱。聚集了一大群人,多半儿是泰米尔人,他们都站着,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儿,人群后部的一些人开始向前移动。他们抬着竹担架,上面躺着两具尸体。当他们走到人群前面后,队伍就迅速地走过去,很快看不见了,只剩下空空的大街。就在这时,格拉夏回来了,告诉我那两个死人就是迪亚嘎玛和纳卢斯科,正是他们找到了那颗珍珠。他们在房间里被残忍地杀害了,悲痛的人群正抬着他们去海边,准备火葬。

    "好像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被害的。"格拉夏说,"几个小时前才找到尸体。他们都被人刺了一刀,还被严重毁容,看起来凶手似乎怒不可遏,可能是因为找不到那颗珍珠吧。如果真的是因为珍珠,那他们俩就死得太冤了,因为他们已经把珠子卖给了阿特金森兄弟,珠子早就不在他们手上了。至今还没有找到嫌疑犯。"

    "现在大家不在,我们可以趁机检查一下他们的房间。"福尔摩斯说,"也许,我们能有所发现。"

    格拉夏把福尔摩斯带到受害者的旅馆,那里的状况比他住的更糟糕。大厅里很昏暗,只有一个清洁工在角落里扫地,再没有别的人。福尔摩斯塞给他一把卢布,然后他就带着他们去了那个房间。房间在二楼,狭窄阴暗,四面是墙壁,连窗户也没有,除了两张床以外,一无所有。到处都有血迹,但是却没有什么搏斗的痕迹。死者所有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满地都是脚印,死尸被发现后,进来太多的人,现场都被破坏了。

    "我们来得太晚了。除了触目所及,这儿已经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福尔摩斯说。他转过身来,又塞给那个清洁工更多的卢布,问他看见了什么。清洁工说,前一天早晨,天刚亮,大约四点来钟,两个穿着阿拉伯衣服的人走进了旅馆。他看见了他们的脸:他们都是欧洲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直接上了二楼,呆了几分钟,然后就下来飞快地跑了。在产珠季节里,旅馆有夜间交易,这一点也不奇怪,所以对这两个人的来去,他并没在意。直到尸体被发现后,他才想起这两个人来。情急之下,清洁工只记得那两人都很高大。随后他用一种充满恐惧的声音说,死人纳卢斯科的脸上全是爪痕。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3

"很明显,华生,我所一直担心的跟'马纳尔之月'相关的流血事件已经开始了。格拉夏和我回到我的住处。他还是坚持他的看法,在他们被害前,珍珠已经卖出去了,现在在亭可马里。我告诉他帕夏承认珍珠在他那儿。"

    "帕夏说的是真的,"他说,"因为珍珠现在的主人阿特金森兄弟就是他的密探,到这儿来花了两天时间买下了那颗珍珠。他带着珍珠离开时,迪亚嘎玛和纳卢斯科还活得好好的。但是,在珍珠卖出后,又是谁下手杀了那两个捞珍珠的人呢?您认为清洁工看到的那两个人就是凶手吗?"

    "我们还不敢确定。"福尔摩斯说,"到市场上去摸摸情况。然后跟我去亭可马里。"

    格拉夏走了,福尔摩斯直接去了剧场。他跟帕夏谈话,帕夏已经准备离开了,福尔摩斯告诉他,等范西塔特一安排好他们就即刻起程。

    从亭可马里到珍珠城不通火车,所以范西塔特安排了马匹和一小队军人护送。有时还得骑大象。在路上走了两天 ,比预想中的艰难得多。有好几次,为了避开罗摩四世的叛乱,他们都得绕个大弯,罗摩四世住在堪地以南的丛林里,落入他手的英国人无一幸免。有几次,他们亲眼看见了叛乱者,他们一身墨绿的服装,拿着来福枪,别着匕首。

    虽然危险重重,但他们还是抵达了目的地。福尔摩斯和帕夏直接去了阿特金森兄弟的商店,那家店叫雷珀丝迪阿金特。他们被领进一个大房间,在那儿等帕夏的密探阿不都·拉提夫。

    "留心这些门,"帕夏说,"珠宝商总是有很多不同的进出口。"

    房间里有六扇银色的门。正对着他们的那一扇门开了,阿不都·拉提夫进来了,他又高又瘦,跟帕夏不太一样。他向帕夏鞠了一躬,把一个小盒子放在他手里。帕夏把盒子打开,递给福尔摩斯。

    "这就是'马纳尔之月'。"他说,"对女王来说,合适极了。您随便怎么检测都可以。517谷重,真是一颗完美的珠子……"

    福尔摩斯想,真的非常漂亮,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精美的魔鬼的诱饵。他戴上眼镜仔细端详了好一阵,然后把它放回盒子里。

    "的确如此。"他说。

    "您现在可以拿走它了。"帕夏说。

    福尔摩斯把盒子放进口袋里。他想,现在,第一项工作完成了。如果按照原计划,他和帕夏几小时后就要登上苏珊娜二世号起程前往埃及了,帕夏获得了自由,而他为女王得到了珍珠。

    福尔摩斯停下来,好像陷入了沉思。"当时,华生,就在那个紧要关头,除了照计划行事,我决定还要做点别的事。我打算陪帕夏上船,把他安置好后,我就返回亭可马里对付塞巴斯第安·莫兰。我会把珍珠交给船长,让他到埃及后转交给当局。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能就此放过莫兰呢?我相信他就在亭可马里,我必须找到他。"

    最后几句话,福尔摩斯说得非常急切,因为莫兰正是让他在亚洲四处游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也不必再去找他了。"他说。

    福尔摩斯接着说,亭可马里的市场离一个大海港并不远,亭可马里就因为那个海港而出名。他们来到港口,看见苏珊娜二世上的灯亮了,说明船已经准备好出发了。他们走上码头,帕夏转身对福尔摩斯说:"谢谢您的帮助,我亲爱的教授,不过恐怕我们要就此别过了。一切都安排好了,威尔斯利先生会随船替您照顾我,他会向政府当局说明一切。祝您今晚好远,我的朋友。"

    福尔摩斯一转身,看见以前护送他们的卫兵现在却用来福枪对准了他。另一个人,穿着一身墨绿的叛乱者的服装,突然从黑暗中出现了。那人示意帕夏继续走上码头,并对福尔摩斯说:"请跟上。国王正在等您。"

    福尔摩斯看着帕夏低身上了一只小船,那船飞快地驶向了苏珊娜。

    "几分钟后,华生,我被带到了一个叫污点的地方,周围全是士兵和他们的领导,那是一个悬崖,朝亭可马里以北的方向延伸出去,距海面大约三百英尺高。我亲爱的医生,就是在这儿,一个最美丽的地方,上演了本剧的最后一幕。"

    我注意到麦克罗夫特一下子从椅子上坐起来,显然他还没听福尔摩斯亲口讲过故事的结局。

    "我们走到悬崖顶上,看见了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像是某些大型公众活动,一些人坐成一行,中间一个老人,我猜他就是罗摩四世,锡兰人叛乱的领袖,他两侧有很多士兵。在他们面前,跪着两个人,手被反捆在背上,正是莫兰上校和弗兰瑞丝卡·范·瑞德。我一走近,莫兰就恶狠狠地盯着我。一个士兵走过来,一刀砍断了他手上的绳子。莫兰站了起来。弗兰瑞丝卡也被松了绑,因为她是女性,还给了她一个座。不过,大家跟她保持了一段距离,因为跟莫兰比起来,他们好像更怕她。

    然后,福尔摩斯说,国王罗摩四世站了起来,用母语发表了慷慨激昂的讲话。最后几句结束语他用了英语,说:"你们这些外国佬把我们的岛都给毁了。你们到处散播臭气。你们玷污了我们的土地。我活着就是要把你们这些瘟神从我的祖国赶尽杀绝。"

    国王停了一下,然后说道:"不过,让我们记住这个晚上。福尔摩斯先生,尊贵的客人,就让你亲爱的女王陛下的庆祝盛典从现在开始吧。请把珍珠拿出来。"

    福尔摩斯把盒子递过去。一个士兵从国王手中接过盒子,放到了两块黑石中间的地上。

    "你们两人将为珍珠而战--献出你们的生命。"国王说。"脱掉他们的衣服!戴上头罩!"他命令道。

    士兵脱掉了他们的上衣,莫兰狠毒地对福尔摩斯说:"我等待这一时刻已经等了很久了。自从莫里亚蒂在莱辛巴赫瀑布去了以后,时间对我来说就停滞了。他真伟大,我永远欠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教的。他是英国有史以来最聪明、最坚强、最悲惨的人。而你,这个魔鬼,杀死了这个伟大的天才。"

    "我表示忠心哀悼,老伙计,"福尔摩斯说,"不过你一定明白,我跟你的看法完全不同。别忘了,莫里亚蒂跟在我之后到了瀑布。如果他采取聪明一点的办法的话,他今天就还活着,即使是在伦敦蹲监狱。但我们现在应该关心关心眼前的事,不是吗?"

    我看着福尔摩斯,不敢相信他说的。他也瞥见了我,脸上浮现出了惊喜之色。

    "莫兰和我,"他说,"都被脱光了上衣,将要一决雌雄,来取悦叛军。现在,华生,我又一次跟一个决心要置我于死地的夙敌站在深渊的边缘,他就是那个曾把石头砸在我的头上、差点儿让我在莱辛巴赫瀑布送命的家伙。"

    福尔摩斯停下来点了一支烟。"你一定听说过古罗马时代的安达卢西亚角斗士吧?"他一边问,一边把火柴扔进烟灰缸。

    "不,没听说过。"我回答道。

    "是个很有趣的风俗。"麦克罗夫特突然插了一句,他费劲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可能最初起源于古代印度人。角斗士的头上戴着头罩,什么也看不见。因此,他们打斗得更为精彩,当然也更加残酷,罗马观众看得也更开心。"

    "我从未想到我自己也会身处这样的险境。"福尔摩斯说,"我们开始决斗时,我突然非常感谢上帝,他让我累积了在黑夜中行走和生存的经验。戴上头罩后,我的耳朵、我的皮肤,还能发挥作用。我知道,虽然莫兰比我强壮得多,但他会发现我并不好对付。我的其他感官,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变得非常灵敏,完全可以弥补视觉上的缺陷。我能感觉到莫兰任何微小的动静。我能听到他的呼吸,以及他发出的细微的声音,能闻到他的气息和他的汗味。因为眼睛看不见,就没有了前后之分。我的全部感觉作用相等,照顾着四面八方。莫兰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其实,我们决斗时,莫兰根本感觉不到我的方位。他听不到我的呼吸,因为我尽力压到最低。我的脚能感觉到他沉重脚步的震动,但他却感觉不到我的。我静静地等着他移动。我故意嘲笑他,以便让他知道我的位置。然后,他向我冲过来,我一闪而过,朝他腹部狠狠踢了一脚。他一下栽倒在地,疼得在地上打滚,晕了过去。我揭掉他头上的罩子,说:'来啊,亲爱的上校,给你一次更好的机会。'

    "尽管他疼痛难忍,但我还是听到他狂躁地站了起来,他动作灵巧,一下抓住了我的脚。我挣脱出来,但是,当我把腿抽出来时感到一阵巨痛。莫兰站起来冲向我,我避开了他,把他一脚绊在地上。我接着又是一记狠拳,击中了他的下巴。他呻吟着倒在地上,在我脚下痛苦地喘息着,再也动不了了。我这才把自己头上的罩子撕掉。我扶他坐起来,他又有了点力气。"

    "你这个混蛋。"他说。

    "行了,别这样,亲爱的伙计,谁也不是常胜将军。不幸的是,你输掉了一笔大赌注。"

    罗摩和他的人仍旧坐着不动。福尔摩斯冲向那颗珍珠,一把抓过来,就朝夜空中奋力地抛去,所有的人都只能看着,束手无策。一瞬间,它撞上了月亮的光芒,然后慢慢地落了下来,在落入悬崖下以前,就像颗星星似的闪闪发光。突然,弗兰瑞丝卡站了起来,一脸惊恐与贪婪的模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3

"不!"她大叫。就像一只巨大的鸟,福尔摩斯说,她腾空而起,几乎就是冲他飞过来的,她的手掌和手指都伸开来,她那锋利的爪子也完全张开了。

    福尔摩斯迅速闪到一旁,看着她直冲向悬崖。一时之间,那颗珍珠仿佛悬在她头顶的半空中,闪亮闪亮的,然后继续向崖底落了下去。弗兰瑞丝卡向前探出身子,她的指甲尖已经碰到了珍珠,当时,珍珠也好像要如她所愿地回来了一样。但是,正相反,她失去了平衡,只听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她跟着那颗白色的小珠子一起落入了万丈深渊。福尔摩斯往下一看,除了海浪拍打岸边礁石所发出的咆哮声以外,就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

    莫兰冲到崖边。除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他什么也看不见,他转过身对着福尔摩斯,一脸震惊与绝望。他那种挑衅与蔑视的神色不见了,突然撒腿朝丛林里跑去,立刻就消失了。罗摩随即派了几个人去找他。

    "这时,我才感到腿上疼痛难忍。"福尔摩斯说,"我走不动。我的左腿断了,只能膝盖着地。"

    然后,只听罗摩一声怒吼,他命令手下:"把他扔进海里。"四个人走上前来,他们举起福尔摩斯的四肢,站在悬崖边开始来回摇晃。这让他受伤的腿猛响了一下,接着,福尔摩斯就晕了过去。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我醒了,天还黑着。他们把我高高抛向空中,我被扔到了一处柔软的突出物上了,距悬崖顶大约十五英尺。我躺在那里,动弹不得,只听见身下大海的咆哮声。我能看见,在远处苏珊娜二世号上的灯光,已经起程前往埃及,正载着帕夏返回他的祖国。船消失在黑夜中,然后我听见了友好的声音。柔软的手托起我,把我拉回了悬崖。我听见了格拉夏轻柔的声音,然后又昏了过去。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经身在亭可马里了,有人告诉我这一切,因为我完全不记得我怎么到这儿来的,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了。我的头很疼,腿上也缠着厚厚的绷带动不了。格拉夏坐在窗边,打起盹来。从他第一眼见到我时起,他始终是站在我这边的。"

    福尔摩斯停了停,慢慢地喝了一口酒。他讲的经历如此惊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麦克罗夫特听故事时常常有些心不在焉,但他现在也似乎被弟弟的痛苦和出生入死的遭遇所打动了。

    "两个星期后我能行走了。万幸的是,我的腿只伤到了肌肉,康复所花的时间比我原来想的要短。我给范西塔特写了封信,说明一切。想要中途拦截苏珊娜号也是徒劳的,因为船长也是合谋者之一。不过,我临走前,范西塔特告诉我,船到亚丁湾时,帕夏逃跑了,在阿拉伯海岸遇到了一伙他的追随者。现在,据说他躲在哈德拉玛乌特的某个地方,计划返回埃及。威尔斯利也上了船。但是航行中,他也不见了,帕夏逃跑时,不清楚他是掉进了大海还是已经上了岸。直到几年后,我才有机会对付阿瑟·威尔斯利先生。至于帕夏,他的任何努力都无济于事。"

    此时,已经快下午五点了。福尔摩斯讲完了故事,传来了轰鸣的雷声,瓢泼大雨倾盆而下。不一会儿,雨停了,暑热消退,伦敦沐浴在傍晚的阳光里,清爽凉快多了。

    麦克罗夫特看了看表。"女王的庆典活动结束了,"他说,"那么,我们大家起立,恭送陛下回威斯敏斯特。"

    留在俱乐部里的几个怪人跟我们一起站了起来。全城的教堂都敲响了钟。随后,就像是有人指挥,全城的人都庄严地唱起了"上帝保佑女王",众人异口同声。甚至是迪奥金斯俱乐部那沉闷的房间里,也不例外。

    只有福尔摩斯一人,慢慢地站起来,一脸无动于衷的神情,下巴僵硬。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唱。

    "没有新王冠给女王,华生。"音乐结束后麦克罗夫特说,"当然,也没有珍珠。但是,这一刻,陛下穿戴华丽,衣服上的刺绣是在印度由手工制作的。"

    我感谢他花时间给我讲述他在亭可马里事件中参与的那一部分。福尔摩斯轻轻地把他哥哥扶起来,并陪他走回房间。

    我们离开了俱乐部,街上的人已明显少了,福尔摩斯说想一个人走走,跟我约好八点在科文特花园见面,一起观看威尔第的《纳布科》。我同意了,然后,他迅速消失在人群之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4

贼市谋杀案

歇洛克·福尔摩斯处理过各种各样的犯罪案件,有的还是在地球上最偏远的一隅,这让他常常思索人的本性与犯罪的关系。跟所有真正的科学家一样,他坚信指导侦探学的规律--主要是那些观察和推理的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因此,不论是在印度和伊斯兰教国家的曲折小巷里,还是在巴黎与伦敦宽阔的大街上,这些规律都是同等适用的。不同之处只是表面的现象,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由地域造成的偶然差异。

    "举个例子来说,"一天吃晚饭时,福尔摩斯说,"有一起发生在德里的谋杀案。当时满地都是红色污点,看起来好像是血迹,从现场一直延伸到几码以外。在伦敦,我们几乎完全可以断定这就是血迹,也只可能是血迹。不过,在德里,或是印度的其他地方,这可能是血迹,也可能是萎叶,那是一种带辣味的叶子,在印度很普通,人们在嘴里咀嚼,吐出叶汁,非常像血迹,让人想到流血的动物、人或是其他什么东西。这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你必须搞清楚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我不得不同意这一点。"但是,犯罪的人呢,亲爱的福尔摩斯?印度或中国的罪犯,和我们英国的罪犯必然不同。难道我们不能谈论罪犯类型吗?"

    "我认为不能,华生。也许,对很多人来说,残忍和犯罪是他们的天性,但我个人认为不能这样来划分罪犯。没有什么罪犯类型,也没有罪犯家族。比如,冈瑟比的书讨论印度罪犯的社会等级和部族,纯粹是胡说八道。"

    听到他这么说,我大吃一惊,我一直认为,冈瑟比和斯里曼的书对逮捕次大陆的罪犯和犯罪团伙贡献很大。

    "那么,罗姆布拉索的书怎么样?"我反驳道,"他的观点是身体类型和犯罪密切相关,这已经无需证明了。他的理论让他成为欧洲顶尖的犯罪学家。"

    歇洛克·福尔摩斯对此嗤之以鼻,讽刺地说:"罗姆布拉索是个可怜的笨蛋。他关于犯罪男性和女性的书让我非常生气。他找到的例子都是那些关在意大利监狱里的穷人,都是些无辜的人,他们中很多是父亲,根本没犯罪,只是偷了一块面包去喂饥饿的孩子,那些母亲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而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不,华生,如果我采用罗姆布拉索的方法,我抓到的将是无辜的人,也许只能抓到无辜。"

    我认为这些作者在法律方面还是颇有建树的,但福尔摩斯却持一副傲慢的蔑视态度,我非常生气,不过,我也很清楚,我对犯罪学著作的了解完全无法跟他一比高下。而且,我决定继续这场争论,也许能促使他再讲一个故事。

    "不过,在我们大英帝国的监狱里可没有这么多无辜的人。我在阿富汗的亲身经历让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地人大都非常邪恶,我们如果要控制这些地区,就面临着巨大的教化任务。甚至受过教育的印度人也说,在社会下层存在大量的社会毒虫,这些人乔装打扮,绝大多数的罪行都是他们犯下的。"

    福尔摩斯开心地笑了。"很高明,华生,"他惊呼道,"即使是冈瑟比本人也无法表述得更好了。但我相信你绝对不相信这些鬼话。如果你想要我再讲一个东方的冒险故事,你就直接说嘛。"

    听到他这么说,我也大笑起来。"我本来就知道这样引导您不好。但是也许您可以给我举个更长点的例子,来证明您理论的普遍性,还有您刚才提到的特殊情况的本质。"

    "如果你的意思是,根据情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况证据,华生,那么我们可说的就太多了。一个案子发生在英格兰、意大利、土耳其、日本,当地情况各异,发生的方式也就不同。而相似的是,侦探得了解情况。普遍性存在于观察者的眼里。你应该还记得那起我称作博斯库木山谷之谜的案子吧。"

    "我当然记得。表面上来看,没有人比年轻的麦卡锡更像是杀人凶手了。要不是您的介入,雷斯垂德可能已经毫不犹豫地把他送上绞刑架了。"

    "没错。在很多重大案件中--特别是谋杀案--经常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任何其他的直接证据。因此,只有研究间接证据即情况证据来找到答案。彻底改变看法,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有罪的变成无辜的,无罪的却是凶手。"

    福尔摩斯停了停。"有一个案子,华生,"他一下子开始回忆起来,说,"可以用来说明我们讨论的主题,这是我在东方旅行时发生的,所以你不太熟悉。也许你愿意听听?"

    我们从桌边转移到我们喜爱的椅子上,福尔摩斯给我讲了下面这个发生在孟买贼市上的谋杀案。

    "你可能还记得,华生,前两天我跟你讲过亭可马里那件可怕的事情。"

    "当然记得。"

    "那以后不久,我离开了锡兰,踏上了前往孟买的漫漫征程,我真的打算回到英格兰。这一次我决定沿印度西海岸由南往北走,所以我的第一站就是那座美丽的印度城市特里凡得琅。在那儿,我结识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意大利贵族,洛伦佐·斯彼奈利伯爵。我们俩相见恨晚,我们目的地相同,所以斯彼奈利提议我们同行。我很快发现斯彼奈利对印度哲学很有研究,虽然我不像他那样热情澎湃,但我们的谈话还是非常愉快的,特别是在孤独的旅途中百无聊赖的时候。他没有同伴,就带着三个仆人,一个年轻人叫兰奇曼,既是厨子又是向导,另外还有两个挑夫,负责搬运斯彼奈利携带的大量书籍和文件。至于我自己,我对好心的伯爵说我叫威廉·瑞德福,是个律师,去孟买出差。

    "接下来的故事,华生,跟兰奇曼有关,我一眼就看出,他对伯爵忠心不贰。当斯彼奈利最后离开印度时,他简直无法接受。他大概二十岁左右,完全依靠他的主人。这个年轻人出身于一个叫乔吉的社会阶层,地位十分低贱,他出生的那个小村子是印度中部最穷的一个地区,叫布斯达,有人说那儿是次大陆最落后的地方之一。他从村子里跑出来,去了那格浦尔。斯彼奈利看见他在街上游荡,没饭吃,就让他做了自己的仆人。让斯彼奈利倍感欣慰的是,他很诚实、聪明,干活也勤快。在旅途中他也帮了我大忙。"

    福尔摩斯继续说,他们到达孟买后,斯彼奈利给了兰奇曼一大笔钱,让他把妻子接来,在贼市边上盖间小屋,那里是孟买最大的跳蚤市场。兰奇曼没有别的收入,斯彼奈利还关心他的生活问题,又留了一笔钱给福尔摩斯,大约有五百印度卢比,请福尔摩斯离开孟买前去看看兰奇曼,并把这份礼物送给他,福尔摩斯答应了。

    但是,斯彼奈利走了好几个星期之后,福尔摩斯才抽出空来去找兰奇曼。一件小案子难住了印度警方,于是福尔摩斯出手相助,直到案子破了以后,他才有时间去找那个年轻人。斯彼奈利给福尔摩斯画了一张地图,因此福尔摩斯找到了贼市,兰奇曼那间不大的土坯房就在其中。

    福尔摩斯走到那儿,只见到了兰奇曼的妻子,他们以前见过一次。不过,她一看见福尔摩斯,就放声痛哭起来,开始用蹩脚的印度语讲起她那可怜的兰奇曼的遭遇。

    前一天晚上,她说,兰奇曼跟她去看望一些好朋友。朋友招待他们大吃一顿,所以回来后,他们觉得不必做饭,就坐在小院子里聊天,后来就上床睡觉了。兰奇曼心情不太好,因为那天下午他跟租住他们另一个房间的人吵了一架,所以她尽力哄他忘掉烦恼,但没有用。有一只蜘蛛爬在旁边的一把椅子腿上,她指着那只蜘蛛说:

    "你们村子里把这种小动物叫什么?"

    "我不知道。"兰奇曼说。他生气地拾起旁边的一只鞋,朝那蜘蛛砸去。

    "别杀它,不要。"她大声叫起来。但是兰奇曼没听她的哀求,把那只无助的蜘蛛打死了。

    "安息吧。"他嘲弄地说。

    她对丈夫的做法很生气,转身要走进房间去。这时,从房客的房间里传出了声音。

    "嘘……听。"兰奇曼说,"房间里还有一个人。"兰奇曼更生气了,但她让他冷静下来,他们俩就回房睡觉了。

    因为缺钱,夫妻俩把一个房间租给了一个从外国回来的退休老兵,他们刚才就是听见他跟另外一个什么人在低声说话。她妻子说,那天下午,兰奇曼在街上就是和他吵了起来,因为这个老兵对她提出了无理要求。当时很多人都在场。兰奇曼怒不可遏,威胁说要杀了这个老兵,但被邻居们劝止了。

    深夜,她继续说,他们已经睡了,突然从老兵的房间里传来"咚"的一声巨响,把他们吵醒了,兰奇曼翻身下床,推醒了妻子。他从套中拔出刀,点燃一支蜡烛,夫妻俩就来到了走廊上。他们听见从老兵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喘气声。惊魂未定的他们推开了门,看见老兵倒在血泊中,脖子被人割断了。一个装满钱的盒子打开了,被人扔到了地上。刚才吵醒他们的声音很可能就是这个盒子掉到地上的声音。看见弄出了声响,凶手飞快地逃跑了。窗户开着,说明他是从窗户逃跑的。兰奇曼想帮帮那个垂死的人,他撑起他的头,给他喝水,但是无济于事,那老兵当场断了气。

    兰奇曼要妻子去叫警察,他去告诉头人。她说,她盯着死人看了一会儿,又看见丈夫身上也沾上了血迹。她朝警察局走去,并转身看着丈夫朝头人的房子走去,很快就消失在黑夜中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在牢房外面看见他。"她说,"我后来才从他口中得知了他的遭遇。"他后来告诉她,那天晚上天很黑,开始他走得很慢,脑子里琢磨着白天发生的事。这个无赖,企图非礼他妻子,现在死了,他忍不住感到很痛快。但是,看到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死去,他的愤怒又大多变成了怜悯,他走着走着,忘掉了自己所有的痛苦。

    突然,他脑子冒出了一个念头,这让他感到一阵惊慌:要是他,兰奇曼,被指控为杀人凶手怎么办?他不是曾威胁说要杀了这个人吗?当时有很多人在场。他吓得直冒冷汗,开始跑向头人的房子,但是当他跑到了,却没有进去,他转身又走了。他惊慌失措,在黑夜里狂奔,忘了一切,当然也忘了他的妻子。

    回忆起丈夫的话,她抽泣起来,福尔摩斯安慰她说他会尽力帮忙的。这让她又冷静下来。她说,警察发现兰奇曼没跑多远,他躲在一个朋友家里瑟瑟发抖,那个朋友恳求他去自首。他企图逃跑,这让警察相信他就是凶手。他妻子为他辩解,但谁都知道为了保护丈夫,妻子可以不顾一切。因此,兰奇曼被抓了起来,被控有罪。现在,他被关在孟买监狱的一间单人牢房里,等着印度司法部门的宣判。她获准探监,但她不知道以后会怎样。

    兰奇曼的妻子轻声哭诉着,但说到最后,就控制不住了,福尔摩斯也无能为力。他马上去当地警察局找兰奇曼。他很快被带到警长办公室,警长叫普希卡·山姆希尔,已经上了年纪,但是经验丰富。警长说,他认为整件案子是个不幸,但是情况一目了然。间接证据无可置疑。这个案子有一个证人,他说,那个人那天晚上路过他们的房子,听见兰奇曼的妻子大叫道:"别杀他!"然后兰奇曼又生气地说:"安息吧。"兰奇曼衬衫上有血迹,他的刀也从套子里拔了出来,更重要的是,他有杀人动机:兰奇曼当天曾公开威胁要杀掉他的房客。老兵的钱盒并没被拿走。因此,这不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不,警长说,我们别再浪费时间和伯爵的钱了。兰奇曼有罪。

    "没什么好说的,我的朋友。"警长山姆希尔说,"这是一起不幸的愤怒杀人案。"

    "也许吧。"福尔摩斯说,"我跟这个年轻人一起从特里凡得琅来到这里,很了解他。我不相信人是他杀的。"

    福尔摩斯请求允许他去见兰奇曼,马上得到了应允。由于手段残忍,兰奇曼被单独关在孟买中心监狱的一个糟糕透顶的小牢房里。他看见福尔摩斯,喜不自胜,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被释放了。福尔摩斯不得不马上告诉他自己会帮他,但他不知道能否成功。

    "您怎么看我的案子,老爷?我没杀人。相信我,相信我的妻子。是别人进了那个房间。从窗户进来的。"

    "那你为什么要跑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5

"我突然很害怕,老爷。我没了主意。我跑啊,跑啊。然后我发现自己无处可去。所以我去找我的朋友,他叫来了警察。就是这样。"

    接着,福尔摩斯要兰奇曼把他记得的每一件事都讲给他听,从他遇见那个老兵到他从杀人现场跑出来。他讲的情节跟他妻子说的基本差不多。福尔摩斯要他努力回想一下从老兵屋里传出来的说话声,但他想不起来了。老兵断气前什么也没来得及说。

    "在旅途中,我已经充分了解了兰奇曼,"福尔摩斯继续说,"我相信他是无辜的。现在我得设法证实他没有杀人。这可不容易。情况证据确凿无疑。怎样才能撕破这张表面情况的大网并揭露真相呢?"

    福尔摩斯安慰兰奇曼,对他说自己会竭尽全力为他洗脱罪名。他直接返回兰奇曼的家检查现场。这个时候,福尔摩斯当然不可能检查到当时的现场,警方已经彻底搜查过了。尽管如此,福尔摩斯还是开始了工作,仔细检查地面和少得可怜的几样家具,一张吊床,还有其他几件东西。窗户还开着,那人在匆忙间就是从这儿逃走的。凶手听见兰奇曼和他妻子走了过来,飞快地越窗而逃。窗框和窗台上好像留下了类似于手印和脚印的污迹。但是如何证明这些都是别人而不是兰奇曼的呢?

    福尔摩斯很快意识到,他那观察和推理的方法还严重地依赖于另一组假设,那不仅跟罪犯和警察有关,还跟社会本身有关。

    "在伦敦,我们的观察和推理,"他说,"是建立在伦敦人通常的想法和做法的基础之上的。这组假设适用于欧洲人,但我在东方的经历却与此大相径庭。现在,我是在孟买,而且还是处于社会下层,我得马上换一种方式来思考。我的问题还是一样。那个被害的老兵是谁?他从哪儿来?是谁杀了他?出于何种动机?但是,当我扫视着满是灰尘的房间时,完全找不到答案。如果那些问题跟我在家问的一模一样,答案会不同吗?"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立即意识到,在这个案子里,检查最微小的细节,仔细回想兰奇曼和他妻子证词里的每一句话,审视每一个证据,最后都会得到另一个假设,可以解释证据,故事就完全不同了。在犯罪现场我重新开始了努力。如果我检查房间足够仔细而巧妙的话,一定能发现有价值的东西。最后,在床底下,我看见了两小块微红色的泥土,还挺软和的。我看到了希望,因为我注意到,在床头沾着一块同样的泥土,一定是什么人的脚蹭上去的,可能是死者,也可能是杀死他的人。我又检查了一遍窗台,让我高兴的是,我发现了同一种泥土的微小痕迹。我希望这不是城市这一带的泥土,把它们小心地装进一个小信封里。我检查了房间的其他地方,还有所有的鞋。房间里并没有红土,鞋子上也没有。我还找到一条线索,证明兰奇曼妻子所言非虚,但还不足以改变什么: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一只拖鞋鞋底上有一只死蜘蛛的尸体,已经被踩瘪了。"

    福尔摩斯还是不太清楚,只知道那种红土一定是凶手鞋上的。他马上回到警察局,又跟警长山姆希尔谈了一次。福尔摩斯对他说希望验尸,检查检查死者的衣服以及别的东西。福尔摩斯已经帮助警察局破了很多案子,所以警长没有反对。他本人已经做出了结论,所以没有兴趣去寻找证据来证明兰奇曼无罪。

    首先,福尔摩斯验了尸。他运气不错,因为几个小时后,尸体就要被送到火葬场去,跟孟买很多无名的尸体一起被大火烧掉。福尔摩斯先检验了伤口,断定那是用一把长而锋利的刀大力砍断了脖子上的主动脉所造成的。除了脚,老兵依然穿戴整齐,脚上没有泥土。他的鞋已经被脱掉了,卫兵告诉福尔摩斯鞋被偷走了。福尔摩斯没有发现别的伤口。但是,这个老兵却浑身肌肉、强壮结实。到处都有迹象表明,他死前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徒手搏斗。他肩部和腹部都有一些很明显的伤疤,是由更严重的伤口留下的,为此,他一定经历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无法动弹的恢复期。他面容丑陋,表情冷酷,这说明他这一生好狠斗勇,最后也死于暴力。他的头发灰白却很坚硬,在左脸颊上还有一些小伤疤。即使是死了,从他的嘴唇上仍能看出他的残酷。他既不是廓尔喀人也不是锡克教徒,很有可能是马拉他人,那是印度最好战的一个部族。

    接着,福尔摩斯又检查了他的口袋,发现了两件有意思的东西。第一件是一截轮船票,上面有他的名字,叫威克兰·森,还有起程地点:亚丁港。很明显,这个老兵曾在累范特居住,最近才坐船来到孟买。另一件东西是一份文件,部分用法语、部分用阿拉伯语写成。但被血浸湿了,好像是在近东跟什么雇主签定的参军合同。这个人大概这辈子就当过雇佣兵。

    "我正准备离开时,从他夹克里掉出来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华生,才是真正幸运的发现:那是一只坏了的银耳环,样式很独特,镶着一小块天青石。我看那不像是印度的东西。"

    然后,福尔摩斯要求看看那个钱盒,那是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很多印度卢比。除了盒子和那些钞票,没有其他线索。非常有意思的是那些钞票都相当旧了,一个刚来的人从银行换来的钱,一般都是比较新的票子。一些钱也沾上了血迹。福尔摩斯费劲地数了数,大票子不多,基本都是小面额的。一共是一万卢比,对一个士兵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比他能挣到的薪水要高得多。福尔摩斯更好奇了。这个老兵是怎样得到这些钱的呢?付的是哪种纸币?不太可能是印度卢比。不对,盒子里的钱远远超出了一个士兵的薪金,他应该还有一个收入来源。是什么呢?是他偷的吗?如果是,是偷谁的呢?

    福尔摩斯仔细端详着盒子,寻找线索。就是一个普通的孟买盒子,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在一些小铺子里就能找到,通常放在商人的坐处旁边。这个盒子上有一把小锁,但是钥匙却找不到了。

    "盒子就是这样,华生。我没有更多的线索。一小块泥土、一只坏了的耳环、一个装有一万卢布的木头盒子、一张说明这个士兵来自亚丁港的船票,还有一张用法语和阿拉伯语写的文件,被血迹浸过,所以我看不完全。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事后我才知道,当时我掌握的线索足以破案了,至少,我已经能找到罪犯作案的方式了。在这儿,我想要强调紧接着的下一步是:脑子里必须用一根线把各种疑团串起来。我们要做的是把发生的事情画成一幅图,或者一组图。必须对事件进行译解,重温一遍,就像一个历史学家破译历史之谜一样。"

    然后,福尔摩斯决定把这个案子暂时放在一边,他去了运动场,进行了一阵剧烈运动,之后,找了一个手艺高超的孟买按摩师来了一番印度式按摩。最后,他穿好衣服,坐在阳台上,喝了一口浓浓的印度茶,里面加了很多糖、香料和纯水牛牛奶。

    "这时,这个遇害老兵的故事以一种全新的形式浮现在我

    的脑海里。"福尔摩斯接着说,"速度如此之快,我仿佛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些贫乏的证据,立刻就真相大白了一样。现在,我要跟你讲讲我是怎么一步一步想明白的。

    "首先是这个遇害的老兵本人。他受过军队训练,具有作战经验,我估计,大概二十年前,他作为一名英国军队招募的新兵被派往海外。任务结束后,他离开了女王陛下的军队,也可能被解散了。然后,他又当上了雇佣军,为法国作战,我想,他应该在北非参加过多次战役。现在,多年征战的他满身伤疤,于是决定退伍回家,干点儿太平事。两天前,他搭乘一艘运输船来到孟买,到码头逛一圈我就能找出那艘船。踏上印度的土地,他决定就近找个住处。几经打听,他意外地来到了我们兰奇曼的房子。兰奇曼的妻子把一个房间租给了他,老兵却又想非礼她,正在这时,兰奇曼回家来了。他听见妻子的叫喊,接着就是一场激烈的争吵。兰奇曼威胁说要杀死老兵,但围观的人群及时制止了他们,最终没有动手。老兵认为自己已经付了钱,所以坚持当晚要住下来,第二天早上再走。兰奇曼也只得同意,老兵把行李放在房间里就出去了,直到傍晚才回来,他前脚到,兰奇曼跟妻子后脚就也从朋友家回来了。

    "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天下午那个老兵一定去某个地方跟杀他的那个人见过面了。问题是,在哪儿呢?这个问题,华生,一想就明白。一个饱尝艰辛的雇佣兵,出生入死多年,坐了几个星期的船终于到达了孟买。他最想去的地方是哪儿?

    "轻轻松松就能猜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个老兵首先去的就是最近的妓院和鸦片烟馆,在孟买这样的城市,也许只有这种地方能让他找到安慰与乐趣。他去了,先喝了个酩酊大醉,然后找了一个在那儿出卖肉体的女人。他身上没钱,但他拿出一副从国外带来的廉价耳环送给她。从没有客人这样做过。那女人被他的亲切打动了,对他说自己想从良过正常人的生活。她说她存了些钱。老兵提议两人一起过。她就回去收拾可怜的几件家当,她回来前老兵偷走了她的存钱盒。她跟踪他一直到了兰奇曼的家里,趁他睡着了就一刀结果了他。在他最后的挣扎时刻,奋力从女人耳朵上拽下了一只耳环,耳环掉在他军服的褶子里了。钱盒掉在地上。兰奇曼和妻子被吵醒了,冲进房间。那女人夺路而逃,慌乱间没来得及带走钱盒。剩下的故事就不用讲了。

    "我必须承认,华生,回想起来,这个故事有点异想天开。不过,我别无他法,只能顺着我自己编造的离奇情节往下走。在运动场享受完以后,我去了城里的妓院区。我从距离兰奇曼家不远的地区开始,首先去了位于正街上的几家。我跟他们打听是否有个长得像威克兰·森的家伙曾经来过。他们都大笑起来,回答说来这儿的人都长这样。从我的描述中没人认出威克兰。"

    当他走到小水沟旁,福尔摩斯看见了一些东西最终让他破了案:在一家妓院前面有两个人在挖地,做什么用他并不知道。他走上前去,才发现他们挖出来一大堆红土,跟他在老兵房间里找到的那种一模一样。他可能已经找到了目标。他走上狭窄的楼梯,进了一个房间,里面装饰着俗气的天鹅绒。一个女人做在一张小桌旁。他对她说想看看姑娘们。于是,她就把妓院里的几个可怜的姑娘叫出来,一一让福尔摩斯过目。这些姑娘身着艳丽的沙丽,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个个笑容满面,她们的脸都是面粉糊的颜色,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和怨恨。福尔摩斯把她们仔细看了一遍,想找一个耳朵受了伤的,但没找到。他挥手让她们都下去了。

    "怎么了?这些是我最好的姑娘,您都看不上。"坐在桌边的那个女人说。

    福尔摩斯觉得这个老鸨极其令人反感,身体肥胖,一头橘色头发实在恶心,脸上覆盖着厚厚的粉,穿着一件红色天鹅绒长袍,脖子上戴着一根粗大的项链,全是假的孟买珍珠。

    "我想找那个耳朵受伤的。"福尔摩斯回答她说。

    她皱起了眉头,犹豫了一下。"今天她不在这儿。今天她休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5

"我会付一大笔钱。"福尔摩斯说。

    "很好。我这就去叫她来。等着。"

    福尔摩斯等了几分钟。那间房子里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熏的香和廉价香水的味道让他直想吐。

    那个老鸨回来,带来一个相当年轻的姑娘,她没穿职业服装,而是穿着普通的沙丽。她脸上没擦粉。不过,她的右耳裹着胶布,另一只耳朵上的耳环跟福尔摩斯发现的那只样式一致。幸运之神让他很快找到了结局。

    福尔摩斯伸出手,把那只耳环的残片递给她。她大吃一惊,害怕起来。她示意福尔摩斯跟她走,他们去了她的房间。老鸨看着福尔摩斯咯咯地笑。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小姐,"福尔摩斯用印度语说,"我已经查到,你昨晚残忍地杀害了一个叫威克兰·森的家伙。至于你为什么这样干,现在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我的一个年轻朋友被冤枉,替你背了黑锅。我得帮他洗清罪名。所以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一趟警察局。"

    她站在那儿,一语不发,一动不动,福尔摩斯觉得仿佛过了很长时间。然后,她轻轻地说:"您是对的。我的确杀了威克兰·森,但我为什么杀他,对您和警察来说都很重要。我跟您去以前,我希望您能听听。"

    福尔摩斯在角落里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她转过身,说:"我在这个房间已经住了十一年了,也干了十一年。我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带到这儿来了。"

    她开始讲自己的故事。福尔摩斯很快发现,虽然自己靠着想象出来的故事找到了凶手,但却跟真相相去甚远。

    "我出生在南边的一个小村子里。"她说,"父母是农民,家里很穷,总是饿肚子。我妈妈生了五个孩子,生下我之后,她就死了。我父亲尽力抚养我们长大。有一天,他对我说我要去当一名神庙舞女,这是很光荣的事。我将成为湿婆神的妻子。我感到很自豪,因为我完全不知道'神庙舞女'意味着什么,但能嫁给神,我觉得非常幸福。几天后,我穿上美丽的衣服,被人带到寺庙,僧人们进行了祈祷,给我施了涂油礼。我在那儿呆了几天。然后我父亲就把我带走了,对我说我得进城去。我的表叔,也就是他的表兄弟,会来接我。我还是干神庙舞女的活儿。我会吃饱喝足,还能挣大钱。我会过上好日子。

    "一天,我父亲的表兄来把我接走了。我们离开时,我伤心地哭了,但是我父亲跟我的兄弟们都充耳不闻。他们都走开了。我跟着表叔坐火车来到孟买。一到孟买,他就把我带到这儿来了,把我卖给您刚才在楼下见过的那个女人。很快他们就教会我干这种事,我成了个见不得光的女人。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呆在这儿,我终于明白了神庙舞女是什么意思。

    "这么久以来,我从未见过我的家人。我父亲来过几次,但他只是来把我的钱都拿走。我表叔当了兵,他出去打仗了,我想,他再也没回来。

    "两天前,来了一个男人。我不认识他,但他点了我。很多人来这儿,他们认识我,所以他叫得出我的名字,我一点儿都不奇怪。他喝醉了,还想抽鸦片。起先他对我很好:送给我一副耳环,我戴上了。他夸我长得漂亮,还温柔地抚摸我的脸。突然,他性情大变,他抓住我,想强行搂抱我。我没有反抗,他做完后,扔给我一些钱。他大笑起来。然后他告诉我:他就是我父亲的表兄,就是把我带到这儿来的那个表叔。他是来要钱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告诉他我什么也没有。但是他翻遍了这间屋子,找到了我多年来藏下来的钱,那是我准备赎身的钱。他把钱都拿走了。我跟着他,但我们到了他住的地方时,他威胁要杀死我,把我推了出来。我绝望地回到这里,决心报复。天一黑我就去了他的住处。他的窗户没关,我看见他睡得正酣。酒和鸦片让他不省人事。我从窗户爬进去。他一定是听见了什么,因为在睡梦中他嘀咕了几声。我害怕他醒过来,所以一个箭步冲上去,使出浑身的力气割断了他的喉咙。他断气前挣扎着睁开眼看见是我。鲜血从他的脖子喷到床上。他试图抓住我,我一把推开了他。但他的手抓住了我的耳朵,还拽下来一只耳环,疼得我差点叫出声来。我想夺过我的钱盒,但钱盒摔到了地上。我听见有人来了,没来得及捡起钱盒就跳窗户跑了。出来后,我对那些钱就无所谓了。这个人终于死了,自从我离开出生的小村子以来,这是我最大的快乐。现在您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了,我也不怕跟您去警察局。"

    福尔摩斯又从椅子上站起来来回踱步。"关于故事的基本情节,华生,我完全估计错了。我只是想到了证据间一种可能的联系,是一个善良的人告诉了我真相。"

    那女人一说完,福尔摩斯就决定采取行动。他叫那个女人呆在房间里等他回来。她同意了。然后福尔摩斯直接去了警察局,又找到警长普希卡·山姆希尔,他负责兰奇曼这件案子。福尔摩斯告诉他刚刚听到了事情的经过,非常紧急。警长认真地听福尔摩斯道出了真相。

    "瑞德福先生,"山姆希尔说,"我知道您根本不相信年轻的兰奇曼有罪,还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这样的话,您的说法我一经核实就会放了他。我是个老警察,我必须亲自出马。至于您说的那个年轻姑娘,我一定会秉公办理。有些案子,"他笑着说,"不论我们多老了,警察都不能意气用事。"

    警长跟福尔摩斯握了握手,请他把那个钱盒还给那姑娘。福尔摩斯照做了。他离开孟买前得知,那个姑娘离开孟买避难,不再回来。兰奇曼和妻子团聚,福尔摩斯不时地得到他们的消息,自从这件事后,他们的生活一直过得平静而幸福。

    我的朋友靠在椅子上,朝我这个方向看了一阵,但并没看我。

    "因此,我亲爱的医生,"他说,"对情况有各种不同的解释:警长的、兰奇曼的和我的。最后,还有真相。或者说,我们也能这么想。"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6

杰萨梅尔之谜

我以前已经好几次提醒过读者,1894年歇洛克·福尔摩斯刚返回英格兰的头几个月里,他患有严重的精神忧郁症。不过,随着破案机会的增多,这种抑郁也逐渐减弱了。从1895年的诺伍德一案开始,一直到世纪末,福尔摩斯都没闲着。因此,我用不着设法让他情绪高昂,但听他讲东方历险记的机会也少得可怜。一般我只能听到只言片语,有时是一些古怪的片段,无法串联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个故事也是我把一些断断续续的奇怪片段组合而成的,花了很长时间。这是福尔摩斯在1895年到1896年间给我讲述的冒险经历,我把它们编辑成一个连续的故事。在那期间,福尔摩斯经常到欧洲大陆去,他已经声名广播,很多国王和国家元首也请他去破案,甚至还有罗马教会。在那桩臭名远扬的布索尼女儿一案之后,有一个短暂的间歇,他才把这个故事的最后一部分讲给我听,我也才能把这个故事理出了条理。

    福尔摩斯在东方各地游历了将近三年后,才踏上归途。他计划最后从德里向西,经过拉贾斯坦和信德,到达卡拉奇,在那儿搭乘一艘货船驶向地中海。

    在德里,他遇到一个法国人,叫路易·伯努瓦·德·布瓦涅,他和同伴一起去拉贾斯坦旅行,他有个仆人叫希瓦,是个印度小伙子,还有一个年轻的瑞士画家,一开始只知道他名字叫肖姆伯格。福尔摩斯觉得大家情趣相投,他提议同行,自己仍化名为罗杰·兰登-史密斯。伯努瓦非常高兴地同意了,他已经安排好了要穿越沙漠,再加一个人会更有意思。他在之前的旅行中有一点超支了,所以也很乐意这一次有人与他分担费用;他觉得一路上再多一个旅伴并没什么不同。

    伯努瓦准备了各种线路,包括了拉贾斯坦的主要城市--节布尔、乌代布尔和焦特布尔--还有一些不太有名的城市,比如说杰萨梅尔,那是沙漠以西很远的一座城市。很少有欧洲人踏足,故事中所描绘的美景吸引着伯努瓦,于是他把那里也列入了这次长途旅行的目的地名单。福尔摩斯在去卡拉奇南部之前,也想在那儿停留片刻。他完全没想到,到那儿去会把他卷入一系列事件之中,无限期地推迟了他的返乡之行。

    "我们准备好后就马上出发了,华生。"福尔摩斯开始讲述了,"在尼萨目丁,就在德里旧城之外,我们雇了挑夫搬运行李,又雇了熟悉沙漠的向导。我们将骑马前往焦特布尔。到达后,改骑骆驼继续剩下的旅途,因为据我们的向导说,从焦特布尔再向前走,是一片会移动的沙丘。我们一起到达信德的海得拉巴城,然后我跟他们分开,他们向北前往拉合尔,我向南去卡拉奇,在那儿坐第一艘轮船回欧洲。"

    说到这儿,我打断了我的朋友。

    "当然,福尔摩斯,绝不止这些。我很难相信您只是这么简单地跟这两个人同行。"

    福尔摩斯露齿而笑。

    "我发现,你对我话语的洞察力加强了。你说得没错,华生。一个人走并不困难,我宁可一个人。除了一位叫斯彼奈利的意大利伯爵,无论是在公海上还是在山区,我都很少能遇到聊得投机的旅伴。但这一次,他们所说的跟我的观察有很大出入,这立即引起了我的兴趣。有两个欧洲人在印度旅行,一个是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他说自己是个日记作家。照他们自己的说法,故事平淡无奇。在马赛,他们偶然坐上了同一艘开往孟买的轮船,就这样认识了。他们觉得彼此很合得来,就决定同行,并合写一本游记,那种书现在总是装点着英国中产阶级的书架。"

    表面看来,福尔摩斯说,一切合情合理。他们举止文雅,跟那个印度小伙子的关系也相当不错。两人的穿着打扮也很得体,英语说得还可以,确实也做他们说的那些事。那个年轻的画家肖姆伯格,每天早上选择不同的地点,搭起画架,直到中午才回来。另一个,叫做伯努瓦的,黎明即起,出发前一直写作。

    "外行就只能看到这些,华生。但对一个不仅是看而且还看得非常仔细的人来说,远不止于此。在这儿,亲爱的医生,我要说的是,我看到了很多跟他们自己所说的不相符之处。他们的话是有意要误导我,尽管我至今没有证据,但我预感到,在他们无辜的外表下面隐藏着险恶的目的。"

    福尔摩斯估计肖姆伯格二十出头。他中等身材,长得很瘦,可以说是骨瘦如柴,头发剪得很短,身体却很结实。他走路腿有点瘸,这是福尔摩斯看到的他惟一的身体缺陷。他认为这是某次受伤致瘸的,后来他又发现了一道新的枪伤留下的疤痕,证明了这一点。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但他尽量避免与人对视,仿佛想隐藏什么。

    伯努瓦年纪大得多,四十多岁,不是那么瘦,但高一些,差不多跟福尔摩斯一样高。他的手上有深深的伤疤,脖子上那条很长。他英语说得相当标准,只是不时冒出些法国口音,他也尽力克服,但福尔摩斯觉得他虽然看似平静,但其实是在掩饰一种极度的不安,任何时候都可能爆发。

    "两个人都很强壮,他们的脸因长期的风吹日晒而显得粗糙、坚硬。"福尔摩斯说,"看来他们一定当过兵。他们的手掌宽大有力,也说明曾干过重体力活。他们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画家或作家。所以,华生,从我第一次听到他们的故事开始,我就知道他们撒了谎。"

    开始的几天,福尔摩斯继续说,他们的旅途平静无事。第一天他们到达帕拉特普尔城外,第二天又前进到安泊,在王宫里过了夜。翌日早晨,他们在蓝姆巴克迎接了节布尔的王公。他非常有礼貌,受过英式教育,乐善好施,他们后来觐见的君主也都是这样。王公邀请他们留下,多久都行,但几天后他们就向王公辞行,继续向南前往乌代布尔,在构达和布恩迪地区停留过,参观了传说中的木城东克。

    "在东克,我第一次感觉到我的旅伴有了些新的问题。我必须说,尽管身边风景如画,但我已经觉得有点无聊了。我们离开德里已经六天了,跟世界失去了联系,在烈日骄阳下走了整整一天,真是又饿又累。天快黑时,东克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我们在城外支起了帐篷。趁仆人们准备晚饭之机,我们走进城去,离我们扎营的地方大约有半英里的路。"

    走到这里,福尔摩斯和他的旅伴们已经习惯了很多人向他们招揽生意,主要是城里的商贩雇来的小男孩,他们围住一个人,希望把他引到某个贪婪而肮脏的店主手上。但是在东克,他们预想中的一幕并没有出现,他们进城后,几乎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城里很安静,街道上空无一人,直到他们看见了大清真寺的门才意识到,这时正是晚祷告时间,所有的人都面朝麦加跪着。

    "东克跟拉杰普塔纳的其他地区不同,"福尔摩斯说,"这里信仰伊斯兰教,好战的印度教统治着这一大片沙漠,只有这里除外。拉杰普的很多城市都是用大理石或石头砌成的,这里却完全是木制结构,雕刻着精美的装饰图案,涂上了绿色、金色、红色,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颜色。"

    他们站在那儿欣赏宫殿的时候,肖姆伯格一个人走了。他说他想一个人在城里逛逛,画个素描,然后自己回到营地。伯努瓦和福尔摩斯在一条街道的拱廊下坐了几分钟,欣赏着海市蜃楼的美景。然后他们开始慢慢往回向主要的城门走去。在离清真寺不远处,福尔摩斯惊讶地看见肖姆伯格正偷偷地走进一栋小房子里去。他没跟伯努瓦说,因为他觉得说也没用。迎着落日,他们回到营地,简单地吃了点晚饭,马上就睡下了。

    将近午夜,福尔摩斯被黑暗中传来的一些声音吵醒了。伯努瓦和肖姆伯格正坐在一小堆篝火旁,尽量压低声音在窃窃私语。

    "我们得干掉他。"肖姆伯格说,"我们本来就不应该让他跟着我们。这是个天大的错误,我告诉你。他让我有点不自在。方朵姆上尉得知我们中间有个外人也很不安,这是他的人今晚告诉我的。他们已经着手调查此人的来历。如果他查到我们正在……"

    "别发神经了,小点声,你会把他吵醒的,笨蛋。"伯努瓦小声而兴奋地说,"我告诉你,他要跟我们一直走到信德。他碍不了事,只是个从伦敦来的乏味的药剂师。有他在对我们有利。他是个英国人,这让王公很高兴,也不起疑。他们光去注意他了,就注意不到别的,尤其注意不到你我。他还给他们看病开药。你觉得我们能这样不被人注意地走多少次?不,在到达海得拉巴之前,他什么时候走由我说了算。让方朵姆见鬼去吧!那帮该死的家伙在沙漠里得听命于我!等到了杰萨梅尔以后,我们再决定,必须到那个时候。"

    "真是一段有趣的谈话,福尔摩斯,我不得不这样说。"我插嘴说,"了解到更多的秘密,您一定很高兴吧……"

    "说得对,我亲爱的华生。我不是来看风景的,这你知道。几天以后,王公们和他们的宫殿让我有点看烦了。他们的虔诚和他们的罪恶一样闻名。除了王室的一些平常事,没有什么值得观察和推想的。但是,在帐篷里听到这段谈话,我在黑暗中笑了。接着,我的两个旅伴去睡觉了,听见他们沉重而平稳的鼻息声,我也在沙漠的清冷中睡过去了。"

    福尔摩斯黎明时分起了床,肖姆伯格已经搭好了画架,他说要在画布上把照耀沙漠的第一缕阳光描绘下来。在不远处,伯努瓦正在写他的日记。

    "您睡得真香,我敢肯定。"伯努瓦向我问候。

    "确实很香。"福尔摩斯回答,"你们两个今天早晨真刻苦啊。"

    "也许比您看到的还要刻苦,我亲爱的罗杰。我已经出去了一趟,给我们三个打来了早餐。瞧,三只野山鹑和一只孔雀!"

    伯努瓦指着一大堆羽毛,厨子已经把那些可怜的鸟拔了毛,用铁签穿着正在火上烤着呢,不久,三个人就狼吞虎咽起来,然后又喝了一大杯印度茶去油腻。

    饱餐一顿之后,大家精神抖擞,骑上恢复了活力的马,继续朝乌代布尔前进。那里的王宫面朝一片优美的湖水,周围环绕着矮山。城市是一簇白色的房屋,坐落在一个小山谷里,在王宫的屋顶上就能看到那个山谷。王公坚持要他们留下来做客。

    过了几天,他们根本不想离开这个快乐的山谷了。福尔摩斯的同伴们似乎越来越名副其实了:是两个来沙漠观光的旅行者。伯努瓦穿行于城里的大街小巷,为买一些小装饰品讨价还价,还不停地写日记。肖姆伯格不间断地素描和作画,在福尔摩斯看来,他的画从未传达出景色真正的美妙之处,但偶尔有几笔也能让人感觉出他画的是什么地方。

    伯努瓦一再对欣喜的王公说,他将把日记写成一本关于印度的书,要用肖姆伯格的素描作为插图。福尔摩斯认为,他们再也想象不出更好的工作了,不过现在做的事决不是他们真实而隐秘的任务。王公本人也比较爱好文学,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允许他们进入他藏书颇丰的图书馆,还命令他的大学者,一个叫夏玛尔·达斯的,尽量满足伯努瓦写书的各种要求。

    "有一次我们去王室图书馆,纯属偶然地,我了解到一些事情,这让我停下来思考,想起他们俩一个更可怕的企图。"福尔摩斯说,"当我懒洋洋地翻看一本描述穆格尔帝国历史的大部头书时,我得知,两百多年以前,穆格尔皇帝的军队跟拉贾斯坦王公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有几个士兵幸运地活了下来。他们大部分是法国人,也有葡萄牙人。其中最著名的是一个叫让·德·波旁的人,他服侍过阿克巴尔国王。当我看到下面几段时,大吃一惊,另外有两个早期的探险家名字就叫方朵姆上尉和伯努瓦 ·德·布瓦涅,但我的兴趣也更浓了。"

    "真是不可思议,福尔摩斯。多么奇怪的巧合!一个是您那晚偶然听到的谈话里的名字,另一个就是您的同伴之一……"

    "巧合,是的,华生,但却是最根本的巧合:巧的是,同名同姓,但我知道这绝非偶然。而且,还有一个惊喜,来源于一本扑满灰尘的旧书,绝对可靠。感谢上帝,虽然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完美。当然,我对伯努瓦没提过一个字,他当时正跟王室图书馆的人聊得起劲呢。我合上书,在脑子里记下这些,我得好好琢磨琢磨:如此说来,有两个方朵姆上尉,两个伯努瓦·德·布瓦涅。"

    过了很多天,伯努瓦和肖姆伯格都没表示出要离开乌代布尔的意思。到了第十天晚上,伯努瓦宣布,他们已经在这儿呆得够长,应该上路了。他说话的语气比较急,但没说原因。他们告知王公,王公听说他们要走非常伤心,鼎力相助,还给了他们健壮的骏马,送他们上路。

    福尔摩斯说,焦特布尔是下一个目的地。从乌代布尔走三天才能到达,那座沙漠城市位于干燥地带的中心,只有多刺的灌木才能存活。到那儿后,福尔摩斯发现年轻的肖姆伯格越来越紧张,他说话几乎控制不住怒气,倒霉的挑夫稍有不是他就大发脾气,有几次他还拳脚相加。伯努瓦轻声警告他要控制自己。福尔摩斯没说什么,他跟在他们身后,以便观察他们。

    焦特布尔的王公外出打猎去了,所以他们在城墙外扎营,他们还经过讨价还价,雇好去杰萨梅尔的骆驼。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6

现在他们才算真正走进了拉贾斯坦的沙漠。以前走过的地方气候干燥,岩石很多,偶尔还能看见阿拉瓦里山,现在则完全变成了一大片毫无差别的黄沙地带,沙粒极其微小,即使是微风也能把沙子刮到人眼里,非常不舒服。当时正值冬天,天气凉爽,阳光强烈,一路上寸草不生,只是偶尔能看到商队艰难地向东行进。沙漠一望无际,看起来很平坦,毫不费力地就能抹掉一切痕迹。

    现在福尔摩斯已经非常清楚,他们前往目的地的行程都是由伯努瓦精心计算好的,原因还不明确。就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操纵着,他们总是走一段,就停下来让伯努瓦记日记,这成了制约旅行时间的主要因素。福尔摩斯没什么意见,他满意地等着看好戏。不过,肖姆伯格却时而平静时而发怒。他似乎急于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因无法忍受他们如此缓慢的行进速度,有时还朝伯努瓦发火。

    还差两天到达杰萨梅尔时,向导告诉他们,一支途经的商队头领警告说向西有强烈沙暴,他们最好绕道向北,去一座叫班普的小城。从那儿走,他们就没什么麻烦了。

    "尽管有危险,我认为我们还是应该按计划前进。"伯努瓦说,"也许明天沙暴就停了。再说,我们也不能保证从此往北就不会遇上沙暴。"

    "您选择吧,"福尔摩斯说,"我没有意见。"

    但是,肖姆伯格看起来却很怕沙暴。

    "我不喜欢沙暴。"他兴奋地说,"在北非我见过一次,要我说我们还是绕道吧。不会绕多远,我们安全得多。"

    "不能绕道。"伯努瓦冷冷地说,"我们按计划前进。"

    肖姆伯格没再说话。

    "这样,华生,我们继续按原路线前进。几小时后,早晨的凉爽消失了。阳光火辣辣地炙烤着我们。但是,更糟糕的是,刚才还是温柔的微风,现在已经大大加强了力道,沙子刮到脸上、手上,我们感到阵阵刺痛。一场沙暴正在酝酿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前方不远处,沙丘顶部的沙子正在旋转上升。"

    天快黑了,他们焦急地寻找遮蔽物,向导改变了方向。不一会儿,他们看见地平线上有东西。向导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废弃的大寺庙里。向导叫他们进去,沙暴袭来时,就在那里躲避。

    福尔摩斯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沙子在他们身边剧烈地旋转着,就好像空气都被吸走了。寺庙没有屋顶,他们只能面朝着墙。但是,风越刮越猛,沙子被刮得到处都是,充满了他们的眼睛和鼻孔,甚至根本无法呼吸,否则肺里也全是沙子了。

    在沙暴最强烈的时刻,肖姆伯格开始恐怖地尖叫。"我们不能呆在这儿!我们应该继续走!明白吗?你跟我一起吗?我们会像老鼠一样死在这儿!"

    他抓住了福尔摩斯的手臂,但福尔摩斯挣脱了。接着,肖姆伯格从寺庙里直接跳进了风暴里。伯努瓦静静地坐着,但福尔摩斯却跟着他冲进旋转的沙粒里。他抓住肖姆伯格,把他拉了回来,肖姆伯格瘫倒在地,哭了起来。福尔摩斯跟伯努瓦把他的脸冲墙。伯努瓦朝他大声叫喊要他安静,但他还是自顾自地哭,伯努瓦仍在呼喝,福尔摩斯假装没听见。

    风暴逐渐减退了,来得快,去得也快,福尔摩斯往外看出去,风暴过后,除了令人眩目的白沙,什么也没留下。

    "最糟糕的时刻过去了。"伯努瓦说。

    "别叫我闭嘴。"肖姆伯格暴躁地说,"在撒哈拉,我多次死里逃生。你难道忘了吗?这是最后一次……"

    伯努瓦狠狠掴了他一记耳光。

    "记清楚你是谁,我又是谁。"伯努瓦恶狠狠地说。

    肖姆伯格冷静多了,他满脸郁闷的表情。寺庙的地面已经铺了一层厚厚的沙子,三个人艰难地迈步走向沙漠。他们一切装备都不见了。牲口、水、食物,还有向导--一切都完全不见了踪影。他们一无所有了。

    "我们完了。"肖姆伯格说,"我敢肯定。这一次,我们死定了。"

    "你这个该死的胆小鬼,闭嘴!"伯努瓦吼道。

    肖姆伯格还在不住地抽泣,伯努瓦猛摇他想让他安静下来,但并不奏效。伯努瓦撇下他不管了,开始寻找道路。他们看见就在几百码之外有篝火,他们立即朝着火光走过去。那是一群古哲尔牧人,领着他们的羊和骆驼。他们说他们白天在萨姆,为躲避风暴绕了个弯子然后才走回原路,他们也要去杰萨梅尔。牧人们给了他们吃的,还提供了晚上睡觉的地方,说非常乐意大家一起去那座沙漠之城。破晓时分,他们起了床,骑上牧人们的骆驼,开始了最后一段旅程。

    走了整整两天,他们才走出那片沙丘。晴空万里,没有一丝云彩,阳光无情地炙烤着大地。第二天傍晚前,他们远远地看见了目的地:一片沙色的高塔和围墙屹然矗立在沙漠之中。

    "我永远忘不了当时的第一感觉,华生。"福尔摩斯说,"我们骑马穿行在巨大的拉其普特纪念塔林之中,它们分散在沙漠里,黄昏时,我们通过了城市的正门,就在城墙下搭起了帐篷。我们筋疲力尽了,看见城里的人似乎更加不类常人。居民们都像鬼魂一般,穿着白色束腰长袍,戴着白帽子,脸上还罩着白色面纱。这是座耆那教的城市。人们用面纱把脸团团裹住,以防不小心吸入一只苍蝇或蚊子什么的而受伤。除了这一古怪行径之外,这里的人看起来比较安静,我们在印度其他地方能发现的很多古怪而过分的行为这里都没有。伯努瓦、肖姆伯格和我就走进这样一种特别温和的宗教氛围中。"

    我在这儿打断了福尔摩斯。

    "我敢说,福尔摩斯,这座怪城的普通居民与这两个客人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一定深深地触动了您。"

    "是的,真是这样,华生,肖姆伯格和伯努瓦都很凶悍,他们带着任务而来,但我却还不太清楚他们的任务是什么。伯努瓦是头儿,他老练、冷静,善于算计,意志坚定。肖姆伯格是帮凶,容易激动,也许正是因为他很难预料而更加危险。"

    "有时很困难,我想。我不得不说我十分佩服您的勇气和忍耐力。"

    "面临紧要关头,人往往很有勇气,华生。至于我的忍耐力,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待。我几乎一无所知,我保持着沉默,没什么意见,应该说,有时有点像一般英国人的作风。我只顾开玩笑,即使是沙暴当头,我也表现出了英国式的镇定从容。总之,我是一个英国药剂师罗杰·兰登-史密斯。

    "杰萨梅尔跟印度其他地方一样炎热,"福尔摩斯继续说,"我们住在一家马尔瓦人的小旅馆里,即使是在晚上,我们也得搬到屋顶上去睡,那儿比房间里凉快多了。黎明时我一觉醒来,俯瞰着城市恢复活力,人们进行早间的例行仪式,沐浴,点火做早饭。我们到达后的第四天,天快黑时,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幸运地了解到我同伴的更多秘密。"

    他们两人都突然变得躁动不安起来,福尔摩斯说,他们不敢冒险往前走一步。他们显然是在等待,也许是某种信号。天气酷热难忍,福尔摩斯独自跑出去买当地人穿的那种凉爽的白色棉布衣服,包括面纱。穿戴一新后,他走上高高的城墙,想欣赏一下沙漠的风景,他朝下看时,却发现下面坐着希瓦和那两个驼夫,他还以为在那场沙暴中,这三个人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呢。

    他们正在谈话,所以并没看见福尔摩斯。不一会儿,那两个驼夫就离去了,福尔摩斯飞快地冲下去,尾随着希瓦到了他的住处。希瓦走得很快,在人群中,福尔摩斯差点把他跟丢了,当希瓦走进一家旅馆时,福尔摩斯又跟上了他。那是一家当地人开的旅馆,门厅又小又脏,福尔摩斯跟着希瓦上了楼,他轻轻地敲了敲他的门,以免惊吓他。希瓦打开门,福尔摩斯揭掉面纱,他吓得脸色苍白,就像看见了鬼一样。他企图反抗,但福尔摩斯把他推进了屋里。

    "别怕,希瓦。"他平静地说。福尔摩斯告诉他,他们在沙暴中活了下来,安全到达了杰萨梅尔,还说自己绝不会伤害他,只是想听他讲讲肖姆伯格和伯努瓦的事。

    "如果我对您说了,他们会杀了我的。"希瓦说。

    "所以你就趁风暴逃跑了。他们以为你死了。实际上,你以为我们三个也死了,对吗?"

    "是的,我以为你们死了,我是跑了。我给伯努瓦当了三年奴隶,现在我又害怕起来了。"

    "别担心,希瓦。我跟他们不一样。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希瓦慢慢冷静了下来,开始述说。"三年前,"他说,"我在孟买遇到了伯努瓦。我家住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每天都得辛勤地劳作。那年大旱,我的孩子们都没饭吃。伯努瓦答应付给我一笔不错的薪水,我把钱寄给妻子足够养活她和孩子们了。所以我跟着他在拉贾斯坦旅行了三次。这是第四次。他每年都这个时候来。我们每次都走同样的路线,在杰萨梅尔呆七天,然后去信德的海得拉巴,到那儿以后,他就一个人继续前往卡拉奇,我回孟买。

    "每次快离开杰萨梅尔时,他都要去曼都尔,在那儿,我们的马匹都要驮上重重的帆布袋子。直到第三次,我才知道带子里装的是什么。就是去年,有一天晚上,他和方朵姆上尉秘密碰头,那些袋子就是上尉拿来的。方朵姆上尉来到杰萨梅尔。他裹着头巾,只是听着,一言不发。后来,一些仆人和干活儿的人告诉我,方朵姆上尉是兰达人的头领,他们是一群奇怪的人,多年以前移居到此,拥有大面积的土地。几百年过去了,他们人口越来越多,现在非常富有。但他们坚持不与印度教徒和耆那教徒来往。他们雇佣了很多人,但人人都是有去无回。"

    "方朵姆上尉住在哪儿?"

    "在曼都尔城中心的一栋大房子里。那是他的地盘。"

    "带我去那儿。"福尔摩斯说。

    "我只能带你到曼都尔城外,据说进曼都尔城容易,但如果没有方朵姆上尉的允许,谁也甭想离开。"

    "好吧,但我们得快点儿。"

    他们走出旅馆,从一个最近的城门出了城。他们找到一个马车车夫,他年纪虽大但精力充沛,愿意把他们载到曼都尔城外十英里的地方。天黑了,福尔摩斯本想让希瓦再说一些情况,但有车夫在场,希瓦一言不发。

    走到一个地方,希瓦觉得再往前就有危险了,他叫福尔摩斯下车,对他指了指东方,然后叫马车夫掉头回杰萨梅尔去了。

    "现在,我独自一人走在曼都尔城外,华生。四下无人,我朝着希瓦指示的方向,一直走到城门。我没有看见守卫,就径直走了进去。一进城,我发现城里热闹非凡。大街上人来人往,一派繁华富庶的景象。这里好像不是印度一样。街上有路牌,院子里盛开着九重葛,都盛开到围墙外面来了。房屋的式样还保留着中世纪法国村落的风格。街道铺着鹅卵石,整洁干净。我仿佛来到了一座欧洲小镇。"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7

福尔摩斯走进一家看起来像咖啡馆的小店。人们说的话听着像一种古怪的法语和葡萄牙语的方言,又夹杂着很多印度语。福尔摩斯坐下来,所有的人都看着他,屋里顿时鸦雀无声了。福尔摩斯大着胆子,用法语高声说他想见见"方朵姆上尉",每个人都能听见。接着,本来正在享用晚餐的人们都站起来离开了。很快,屋里就只剩下福尔摩斯和店老板了。

    "我又说了一遍,那个老板走过来,用当地语言说:'Mandorme personne nahi jo s'appele Fantome',如果懂法语和印度语,就完全能听懂,意思是'在曼都尔,没有人叫方朵姆上尉'。显然,他在撒谎,我决定离开那家店。"

    这时,走在漆黑的大街上,福尔摩斯无法再进行调查了,因为他突然被一群带着枪和棍棒的人包围了。他们像是一队当地的宪兵。他们也用那种方言谈话,但这次,福尔摩斯什么也没听懂。

    "我到这儿是想见见方朵姆上尉。请立即带我去见他。"他大声而有力地说。

    那些人都大笑起来,他们把挣扎着的福尔摩斯带到了一栋小房子里。屋子里,一个男人坐在桌子旁边,头发又长又白,胡子也很长,非常突出,从体型上来看完全就是个法国警长。

    "你是什么人?到这儿干什么?"他用英语粗声粗气地问福尔摩斯。

    "我是谁跟你没关系,"福尔摩斯坚定地回答,"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看看这个吧。"

    福尔摩斯递给他一封信,那是总督大人为保证罗杰·兰登-史密斯在次大陆的安全通行而写的,他说:"我想见方朵姆上尉。"

    那封信似乎产生了预期的效果,那老人的脸上显出了困惑的表情,他说:"很好。既然你一再坚持,那好吧。这并不困难。上尉离这儿不远,见到陌生人他总是很高兴。"

    福尔摩斯在一名卫兵的陪同下离开了警察局,他们穿过业已安静下来的城市。月光下,福尔摩斯看见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基本属于拉其普特样式,但其花园和装饰显然是欧洲风格。

    警长把福尔摩斯交给一个哨兵,用当地话低声交代了一下。福尔摩斯跟着哨兵走进宫殿,那人让他在前厅等着。

    "我等了几个小时,虽然我身处险境,但我还是打了个盹儿。拂晓前,有人给我端来了茶和早点,我被告知上尉很快就会接见我。"

    福尔摩斯被领着走过一条走廊,走廊尽头是一个大房间。在角落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十分瘦小的人,当时天还没大亮,在微明的晨光中,福尔摩斯还看不太清楚那人的脸。他走上前去才发现,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穿着印度公主的服装。

    那女人招手让福尔摩斯坐到自己旁边,她说:"我就是方朵姆上尉。我听说您想见我。"

    "太奇特了,亲爱的福尔摩斯!"我惊讶得忍不住叫出声来。

    "是的,华生,我完全没有料到,对眼前的一切,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上尉觉察到了福尔摩斯的惊讶,她说:"您好像,我的朋友,应该说,有点吃惊。怎么了?"

    "方朵姆上尉这个名字让我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

    "名字无关紧要。"她说,"这是我一个先辈的名字,只是为了误导外面的人。我的真名叫做伊丽莎白·德·格里默,我是兰达的女王,也是曼都尔真正的统治者。而您,"她看着面前的炉火继续说,"不是一个叫兰登-史密斯的简单的英国旅行者,而是英国政府的密探,据我的情报人员说,您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的确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女士,但我不是英国政府的密探。我是个私家侦探。至于我为什么到这儿来,说来话长,我想您也不会太感兴趣……"

    "正相反,福尔摩斯先生,我手下已经了解到您的很多丰功伟绩。"她指着一个文件夹说,"您头脑相当聪明,而您这个人更是无人不晓啊。"

    "谢谢您的夸奖,女士,但我不得不说您比我更高明。曼都尔城和兰达人的秘密没有泄露出一丁半点。甚至是我们最优秀的东方学者,已经画出了整个次大陆的地图,但也没有提及您以及您的人民。"

    "是没有走漏风声,但也不绝对。"她说,"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在印度,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们,特别是那些王公们。我们的先辈们受过严重的伤害,我们必须学会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生存。因此,我们只好靠小计谋骗人生活。"

    "听您的名字,我觉得您很可能就是让·德·波旁的直系后裔。"福尔摩斯说。

    她笑了笑说:"这么说,您已经知道了一些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事。没错,我是他的直系子孙,曼都尔城里大多数人都是。我们叫他让·勒格郎,或者马哈-让,他是曼都尔城的创立者,阿克巴尔最勇敢的士兵。国王把这个地方作为赏赐奖给马哈-让,他和妻妾、家人们就在这里安居下来。但是没过多久,当地的王侯对他们的存在感到害怕,因为他们不是印度教徒而信仰基督教。马哈-让受到国王的保护,但是国王死后,杰萨梅尔的大王率领一支拉其普特王子的联盟军攻打曼都尔,他们杀死了马哈-让和他的很多家人。他的长子皮埃尔一世带着幸存者逃到了沙漠的岩洞中。沙漠严酷的生活环境锻炼了他们,他们学会了在一无所有的条件下生存。然后,发生了一件幸运的事。那就是著名的九颗宝石日,在你们的纪年里那是1686年7月15日。就在他们居住的岩洞里,虽然没什么吃的,但他们却发现那个地方能让他们变得富有而强大。"

    她伸出手来给福尔摩斯看,她戒指上镶着一颗巨大的、闪闪发光的红宝石。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红宝石,"她说,"一颗精美绝伦的宝石,是皮埃尔一世的小儿子艾米尔·勒· 珀帝·哈雅发现的。自从它被发现后,历任曼都尔城的统治者都戴过。这是那天偶然发现的九颗宝石里的一颗,很快又发现了更多的。这些活下来的人偷偷把各种宝石拿到市场上去卖,不久以后,他们就用换得的钱修建城池,还从波斯及累范特地区以高价组建了一支忠诚的雇佣军,有的人还远自非洲。我们成了东方各国统治者主要的宝石供应商。波斯国王现在的御座,就是内帝尔·沙阿从印度抢来的孔雀宝座,上面的珠宝就产自这片土地,我们正坐在这片土地上谈话呢。现在,我们富裕而强盛,还秘密地在世界各地继续寻找我们的利益。"

    "是什么利益?"福尔摩斯问。

    "首先是我们自己的势力和财富。我们兰达人数量很少,还不到一千人,但我们从曼都尔去欧洲、美国和远东地区都很容易。在欧洲,我们有自己的房产以及情报网络,可以提供我们所需要的各方面的信息。除此以外,最高司令部还为我们做出指导性意见,由皮埃尔三世进行具体说明,他知道,英国势力侵入印度将会给我们带来灾难性的打击,他警告说我们必须准备迎战。我们还支持全世界的起义运动。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我们资助了法国。我们是拿破仑的主要支持者,我们还不屈不挠地支持法国和德国在非洲的事业。并且还将继续做下去。"

    "那么,伯努瓦和肖姆伯格一定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福尔摩斯说。

    "您的眼力实在惊人。您说的一点也不错。您的旅伴,肖姆伯格和伯努瓦只是我们的客户,在非洲与英国作对。肖姆伯格实际上是个在非洲长大的瑞士人,比布尔人更像布尔人,他志在将英国人赶出非洲。几年前,他的家人在利安得·詹姆斯爵士的一次突袭中被消灭了,因此,他对英国人怀有刻骨的仇恨,一心想要把英国打倒。"

    "那伯努瓦呢?"福尔摩斯问。

    "他是个军团士兵,在阿尔及利亚服役,征服撒哈拉,巩固法国在北非的既得利益,他是马哈-让一个好友的后代,那人是伯努瓦·德·布瓦涅一世,这里都叫他伯努瓦·勒·佩米·多斯特。他跟肖姆伯格不同,对英国没有仇恨,只是个职业军人,在执行任务。"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什么?"

    "应该说是出口,从印度出口钻石和珠宝。这是他们第四次来曼都尔。这回,他们要带走价值几百万英镑的天然钻石,运到君士坦丁堡的市场去卖,卖得的钱将用于资助起义军队。这些钻石是我们送给他们的礼物。"

    "回报是什么?"福尔摩斯问道,话中带着讽刺意味。

    那个女人笑了。"是的,您一点也没错。我们的确期望回报,那很简单。"

    她摇了摇铃,进来一个仆人,她用当地方言跟他说了几句话。

    过了一会儿,那个仆人把伯努瓦和肖姆伯格领了进来。看见福尔摩斯,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两人脸上反而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亲爱的罗杰,"肖姆伯格说,"跟我想的一样。你是个英国间谍。"

    "您大错特错了,我亲爱的吉亚科莫;我,应该说是为自己工作的。我不为英国政府效力,也不为别人,我得补充一下。不过,就算作为一介平民,我也不喜欢你在印度的所作所为。你得收手了。"

    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仇恨。他转过身来对伯努瓦说:"你看,你看,在东克我就警告过你,但你根本不听。"

    伯努瓦依然泰然自若,他没有理睬他的同伙,对上尉说:"我们的东西什么时候能装好上路?"

    "现在已经装好了。但是我们在拉合尔的人传来消息,说海得拉巴发生了骚乱,英国在通往卡拉奇的主要道路上部署了几千人的军队。你们最少还得再呆五天才能走。"

    听到这个消息,肖姆伯格更加愤怒。"但我们明天一大早必须出发。否则,没等我们赶到卡拉奇,船就已经出港了……"

    "冷静点儿,肖姆伯格先生。你也太容易激动了。"方朵姆上尉说,"他们会等你们上了船再起航,我们也都已经安排好了。现在,先生们,能保证我们获得酬劳的文件在哪儿?"

    "我想我们的英国朋友应该马上离开。"伯努瓦平静地说。

    "别担心。我们的朋友不会离开曼都尔。他是我们永远的客人之一。他在这儿所知道的根本无关紧要。"

    "如此说来,就太好了。"伯努瓦接着说,"这是法国政府和布尔政府签署的官方机密文件,授权布鲁塞尔伯爵兄弟公司,独家享有在法属阿尔及利亚以及布尔人统治的纳塔耳和德兰士瓦省永久的采矿权。我们认为伯爵兄弟是曼都尔城的兰达人惟一的代理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8

福尔摩斯走进一家看起来像咖啡馆的小店。人们说的话听着像一种古怪的法语和葡萄牙语的方言,又夹杂着很多印度语。福尔摩斯坐下来,所有的人都看着他,屋里顿时鸦雀无声了。福尔摩斯大着胆子,用法语高声说他想见见"方朵姆上尉",每个人都能听见。接着,本来正在享用晚餐的人们都站起来离开了。很快,屋里就只剩下福尔摩斯和店老板了。

    "我又说了一遍,那个老板走过来,用当地语言说:'Mandorme personne nahi jo s'appele Fantome',如果懂法语和印度语,就完全能听懂,意思是'在曼都尔,没有人叫方朵姆上尉'。显然,他在撒谎,我决定离开那家店。"

    这时,走在漆黑的大街上,福尔摩斯无法再进行调查了,因为他突然被一群带着枪和棍棒的人包围了。他们像是一队当地的宪兵。他们也用那种方言谈话,但这次,福尔摩斯什么也没听懂。

    "我到这儿是想见见方朵姆上尉。请立即带我去见他。"他大声而有力地说。

    那些人都大笑起来,他们把挣扎着的福尔摩斯带到了一栋小房子里。屋子里,一个男人坐在桌子旁边,头发又长又白,胡子也很长,非常突出,从体型上来看完全就是个法国警长。

    "你是什么人?到这儿干什么?"他用英语粗声粗气地问福尔摩斯。

    "我是谁跟你没关系,"福尔摩斯坚定地回答,"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看看这个吧。"

    福尔摩斯递给他一封信,那是总督大人为保证罗杰·兰登-史密斯在次大陆的安全通行而写的,他说:"我想见方朵姆上尉。"

    那封信似乎产生了预期的效果,那老人的脸上显出了困惑的表情,他说:"很好。既然你一再坚持,那好吧。这并不困难。上尉离这儿不远,见到陌生人他总是很高兴。"

    福尔摩斯在一名卫兵的陪同下离开了警察局,他们穿过业已安静下来的城市。月光下,福尔摩斯看见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基本属于拉其普特样式,但其花园和装饰显然是欧洲风格。

    警长把福尔摩斯交给一个哨兵,用当地话低声交代了一下。福尔摩斯跟着哨兵走进宫殿,那人让他在前厅等着。

    "我等了几个小时,虽然我身处险境,但我还是打了个盹儿。拂晓前,有人给我端来了茶和早点,我被告知上尉很快就会接见我。"

    福尔摩斯被领着走过一条走廊,走廊尽头是一个大房间。在角落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十分瘦小的人,当时天还没大亮,在微明的晨光中,福尔摩斯还看不太清楚那人的脸。他走上前去才发现,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穿着印度公主的服装。

    那女人招手让福尔摩斯坐到自己旁边,她说:"我就是方朵姆上尉。我听说您想见我。"

    "太奇特了,亲爱的福尔摩斯!"我惊讶得忍不住叫出声来。

    "是的,华生,我完全没有料到,对眼前的一切,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上尉觉察到了福尔摩斯的惊讶,她说:"您好像,我的朋友,应该说,有点吃惊。怎么了?"

    "方朵姆上尉这个名字让我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

    "名字无关紧要。"她说,"这是我一个先辈的名字,只是为了误导外面的人。我的真名叫做伊丽莎白·德·格里默,我是兰达的女王,也是曼都尔真正的统治者。而您,"她看着面前的炉火继续说,"不是一个叫兰登-史密斯的简单的英国旅行者,而是英国政府的密探,据我的情报人员说,您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的确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女士,但我不是英国政府的密探。我是个私家侦探。至于我为什么到这儿来,说来话长,我想您也不会太感兴趣……"

    "正相反,福尔摩斯先生,我手下已经了解到您的很多丰功伟绩。"她指着一个文件夹说,"您头脑相当聪明,而您这个人更是无人不晓啊。"

    "谢谢您的夸奖,女士,但我不得不说您比我更高明。曼都尔城和兰达人的秘密没有泄露出一丁半点。甚至是我们最优秀的东方学者,已经画出了整个次大陆的地图,但也没有提及您以及您的人民。"

    "是没有走漏风声,但也不绝对。"她说,"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在印度,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们,特别是那些王公们。我们的先辈们受过严重的伤害,我们必须学会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生存。因此,我们只好靠小计谋骗人生活。"

    "听您的名字,我觉得您很可能就是让·德·波旁的直系后裔。"福尔摩斯说。

    她笑了笑说:"这么说,您已经知道了一些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事。没错,我是他的直系子孙,曼都尔城里大多数人都是。我们叫他让·勒格郎,或者马哈-让,他是曼都尔城的创立者,阿克巴尔最勇敢的士兵。国王把这个地方作为赏赐奖给马哈-让,他和妻妾、家人们就在这里安居下来。但是没过多久,当地的王侯对他们的存在感到害怕,因为他们不是印度教徒而信仰基督教。马哈-让受到国王的保护,但是国王死后,杰萨梅尔的大王率领一支拉其普特王子的联盟军攻打曼都尔,他们杀死了马哈-让和他的很多家人。他的长子皮埃尔一世带着幸存者逃到了沙漠的岩洞中。沙漠严酷的生活环境锻炼了他们,他们学会了在一无所有的条件下生存。然后,发生了一件幸运的事。那就是著名的九颗宝石日,在你们的纪年里那是1686年7月15日。就在他们居住的岩洞里,虽然没什么吃的,但他们却发现那个地方能让他们变得富有而强大。"

    她伸出手来给福尔摩斯看,她戒指上镶着一颗巨大的、闪闪发光的红宝石。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红宝石,"她说,"一颗精美绝伦的宝石,是皮埃尔一世的小儿子艾米尔·勒· 珀帝·哈雅发现的。自从它被发现后,历任曼都尔城的统治者都戴过。这是那天偶然发现的九颗宝石里的一颗,很快又发现了更多的。这些活下来的人偷偷把各种宝石拿到市场上去卖,不久以后,他们就用换得的钱修建城池,还从波斯及累范特地区以高价组建了一支忠诚的雇佣军,有的人还远自非洲。我们成了东方各国统治者主要的宝石供应商。波斯国王现在的御座,就是内帝尔·沙阿从印度抢来的孔雀宝座,上面的珠宝就产自这片土地,我们正坐在这片土地上谈话呢。现在,我们富裕而强盛,还秘密地在世界各地继续寻找我们的利益。"

    "是什么利益?"福尔摩斯问。

    "首先是我们自己的势力和财富。我们兰达人数量很少,还不到一千人,但我们从曼都尔去欧洲、美国和远东地区都很容易。在欧洲,我们有自己的房产以及情报网络,可以提供我们所需要的各方面的信息。除此以外,最高司令部还为我们做出指导性意见,由皮埃尔三世进行具体说明,他知道,英国势力侵入印度将会给我们带来灾难性的打击,他警告说我们必须准备迎战。我们还支持全世界的起义运动。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我们资助了法国。我们是拿破仑的主要支持者,我们还不屈不挠地支持法国和德国在非洲的事业。并且还将继续做下去。"

    "那么,伯努瓦和肖姆伯格一定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福尔摩斯说。

    "您的眼力实在惊人。您说的一点也不错。您的旅伴,肖姆伯格和伯努瓦只是我们的客户,在非洲与英国作对。肖姆伯格实际上是个在非洲长大的瑞士人,比布尔人更像布尔人,他志在将英国人赶出非洲。几年前,他的家人在利安得·詹姆斯爵士的一次突袭中被消灭了,因此,他对英国人怀有刻骨的仇恨,一心想要把英国打倒。"

    "那伯努瓦呢?"福尔摩斯问。

    "他是个军团士兵,在阿尔及利亚服役,征服撒哈拉,巩固法国在北非的既得利益,他是马哈-让一个好友的后代,那人是伯努瓦·德·布瓦涅一世,这里都叫他伯努瓦·勒·佩米·多斯特。他跟肖姆伯格不同,对英国没有仇恨,只是个职业军人,在执行任务。"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什么?"

    "应该说是出口,从印度出口钻石和珠宝。这是他们第四次来曼都尔。这回,他们要带走价值几百万英镑的天然钻石,运到君士坦丁堡的市场去卖,卖得的钱将用于资助起义军队。这些钻石是我们送给他们的礼物。"

    "回报是什么?"福尔摩斯问道,话中带着讽刺意味。

    那个女人笑了。"是的,您一点也没错。我们的确期望回报,那很简单。"

    她摇了摇铃,进来一个仆人,她用当地方言跟他说了几句话。

    过了一会儿,那个仆人把伯努瓦和肖姆伯格领了进来。看见福尔摩斯,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两人脸上反而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亲爱的罗杰,"肖姆伯格说,"跟我想的一样。你是个英国间谍。"

    "您大错特错了,我亲爱的吉亚科莫;我,应该说是为自己工作的。我不为英国政府效力,也不为别人,我得补充一下。不过,就算作为一介平民,我也不喜欢你在印度的所作所为。你得收手了。"

    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仇恨。他转过身来对伯努瓦说:"你看,你看,在东克我就警告过你,但你根本不听。"

    伯努瓦依然泰然自若,他没有理睬他的同伙,对上尉说:"我们的东西什么时候能装好上路?"

    "现在已经装好了。但是我们在拉合尔的人传来消息,说海得拉巴发生了骚乱,英国在通往卡拉奇的主要道路上部署了几千人的军队。你们最少还得再呆五天才能走。"

    听到这个消息,肖姆伯格更加愤怒。"但我们明天一大早必须出发。否则,没等我们赶到卡拉奇,船就已经出港了……"

    "冷静点儿,肖姆伯格先生。你也太容易激动了。"方朵姆上尉说,"他们会等你们上了船再起航,我们也都已经安排好了。现在,先生们,能保证我们获得酬劳的文件在哪儿?"

    "我想我们的英国朋友应该马上离开。"伯努瓦平静地说。

    "别担心。我们的朋友不会离开曼都尔。他是我们永远的客人之一。他在这儿所知道的根本无关紧要。"

    "如此说来,就太好了。"伯努瓦接着说,"这是法国政府和布尔政府签署的官方机密文件,授权布鲁塞尔伯爵兄弟公司,独家享有在法属阿尔及利亚以及布尔人统治的纳塔耳和德兰士瓦省永久的采矿权。我们认为伯爵兄弟是曼都尔城的兰达人惟一的代理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8

不过,福尔摩斯很快就回过神来,开始观察我们的住处跟这个复制品之间细微的差别。他注意到墙上的画不合他的口味也不合我的口味,他意识到出了大差错。大部分藏书也都复制了,但缺少了那些珍贵的版本,也没有复制那些档案文件。所有的武器,包括他的手枪、他收集的各种刀,还有他的毒物实验都没有了,这当然是必要的警惕,因为现在福尔摩斯可是个囚徒。当他检查衣服和其他物件时,他才意识到兰达人的密探是多么仔细地搜查过我们的东西了。但那里面几乎没有我的物品,福尔摩斯强调说,他们精心挑选出了属于他的东西。

    福尔摩斯正在反复思索着这些意料之外的礼物,突然有人敲门。他打开门,原来是肖姆伯格和伯努瓦来祝贺他:"方朵姆上尉让我们来看看您,我们今晚就要走了,也来跟您告别。"

    "请进,我亲爱的朋友。欢迎来到我伦敦的家。"

    他们进来了,福尔摩斯看见他们脸上显出了惊奇之色。

    "不错,特别是在这样一个荒凉的地方。"肖姆伯格说。

    伯努瓦还是跟从前一样比较沉默寡言,他环顾了一下房间,福尔摩斯注意到他眼神有时会停留在某件物品上。他们坐下来谈话,就像是即将分别再也不会见面的朋友一样。

    "我们曾同甘共苦,"肖姆伯格说,"可惜在这场生死搏斗中我们却是对手。我会想您的,我的朋友,您把我从那该死的沙暴里拖回来,我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我应该那样做,亲爱的小伙子。至于我们成了对手,啊,我们可无能为力,对吗?"

    伯努瓦看了看表。"天快黑了,现在我该走了。几小时后我们就要出发了,"他说,"夜里赶路,一直要走到明天早上。到那时,我们应该已经顺利地通过了英国的巡查,到达了信得。"

    "那天晚上,他们走了,华生,去了信得。歇洛克·福尔摩斯却留在了他的'家'里。"

    福尔摩斯不说话了,好像故事就此结束了。他低头看着他的盘子,吃了几口菜,然后喝了一大口酒,显然很开心。

    他笑了,说:"看起来就是这样,华生。就在那时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得以逃出曼都尔。肖姆伯格和伯努瓦走后,我坐着想了一会儿,是实施我的计划还是继续等待。我看着我的可卡因和注射器,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来人是伯努瓦。他走进房间,第一次他看上去有点心烦意乱。"

    "您得帮我。"他说。

    "怎么帮?"我问。

    "我在路上需要您的可卡因。"

    "那您拿走吧。"福尔摩斯说。

    "我抓住了这个机会,华生,趁他还没改变主意,我添加了剂量,把针头插入他的手臂。他没有反抗,马上进入了一种幸福的昏迷状态。我把他扶到沙发上,就马上开始工作了。方朵姆上尉的手下在复制我们的住处时,对其中一些东西的用途并不清楚。所以我找到了很多可用于伪装的随身用品。假发、粉,我演戏时的魔术道具都在。趁伯努瓦还睡着,我迅速地把他化装成我自己的模样,然后,交换衣服,我把自己改装成了伯努瓦。我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不禁笑了,我把自己化得太像伯努瓦了,黑夜里,肖姆伯格肯定看不出来。我看着贝克街221b,歇洛克·福尔摩斯沉浸在可卡因的迷幻世界里,我会心地笑了。我给方朵姆上尉写了一封短信,把信别在伯努瓦的衬衣上:'我向您问好,感谢您对我的热情款待,在此送上一件礼物以示谢意,是一件复制品,也许是复制品中的复制品,但我相信技艺相当高超。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跑出房间,及时地跟肖姆伯格碰了面。他们走到他们的商队,没说一句话,不慌不忙地踏上了漫长的旅途。他们走出城门后,福尔摩斯才松了一口气,在沙漠中又走了几英里,他离开他们,回到了杰萨梅尔。他把肖姆伯格一伙人的情况告诉了英国情报人员。那天早上,当他们进入信得时,当场被捕。而那个假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觉醒来,一定被满脸迷惑的仆人带到了方朵姆面前,仆人还以为他可能突然病了,所以连容貌都有点变了呢。方朵姆上尉看了别在他胸口的条子,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方朵姆逃之夭夭了,我们的士兵没有抓住她。

    后来几个星期,尽管有雇佣军的重兵守卫,曼都尔还是被攻陷了,矿井被关闭,工人们获得了自由。方朵姆上尉逃往南非,在那儿她又开始监督挖掘新的钻石矿。

    "那曼都尔城里的兰达人和其他的一些人怎么样了呢?"我问。

    "他们很多移居到印度的其他地方,我估计有一些人,华生,到了英格兰,他们活动于上层社会,并不张扬。他们的城池变成了废墟,现在坐落在巨大而安静的岩洞上面,但再也没有生产活动了。我在这次毁灭行为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想幸存下来的兰达人大概不会再说起我。方朵姆上尉不是那种能轻易忘掉侮辱的人。"

    福尔摩斯平静下来,接着他说:"当然,华生,亲爱的吉亚科莫·肖姆伯格就是那个在莱辛巴赫瀑布给你传假信的瑞士小子,后来的经历让他有所改变,但我还是认出了他。"

    "好伙计,福尔摩斯,我早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您是什么时候认出他来的?"

    "立刻,华生。那就是我为什么决定跟他们一路同行的原因。但是过了很久,吉亚科莫才认出我来。也许他在瀑布那儿呆的时间太短了吧。他现在已经从基达监狱里逃了出来,逍遥法外,我相信他这几天肯定会露面的。可谁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09

后记

后记(约翰·华生医生)

    读完本书后,读者一定会忍不住思考东方对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影响,也会关心他返回伦敦后的工作情况。我记录了我朋友的丰功伟绩,但却常常记不起他的独特性格来,对那些熟悉我作品的读者来说,这不足为奇。事情过去多年了,我至今仍伴他左右,我本人对这方面的观察也许还是具有一些价值的。

    我们经常住在坡得湖湾附近的一间小别墅里,位于康沃尔半岛顶端,我记得就是在那儿,我第一次向他提问,并清晰地表达了我自己的想法。那是1894年10月的一天,秋高气爽。福尔摩斯开始对康沃尔语的起源表现出好奇,他首次提出这种语言跟占星术有关。他刚接到一批托运来的哲学书籍,但他很快就将其搁置一边,读起了早报,那个地区遥远偏僻,报纸都是几天前的了。

    他工作时我便仔细观察他。我想,对一般人来说,福尔摩斯消失三年后重返伦敦,几乎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更瘦了一点,当然也老了一点,但精力却比从前更加充沛,也更加足智多谋。他那不可思议的大脑具有透过表面洞察根本的神奇能力,他能从最微不足道的细节推断出最后的真相,还有他那永不衰退的体力,让他能够追寻每一点蛛丝马迹,这一切都没有改变,国外那些冒险经历只会更加有益于此。他仍然夜间外出巡游城市,就像侦察犬一样寻味而至,白天则安静地坐着思考手边的问题。他坐在舒适的椅子里一动不动,眼睛却茫然若失地看着前方,他那惊人的推理能力简直可以说是一种直觉,不熟悉他方法的人一定会斜楞着眼看他,仿佛这个人具备的知识不类常人。

    经常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在东方的探险让他乔装改扮的技术大为提高,幻想能力也大大加强了。这其实是他的新技艺。不过,在哲学方面,他仍然直接继承了伽利略和弗兰西斯·培根的思想,任何缺乏实验和实践基础的东西都会遭到他的蔑视。从柏拉图和古印度延续到一百年前德国学院的形而上学,对他忧郁而愤世嫉俗的灵魂来说,都是极端令人厌烦的。他认为那都是诡辩和空想,但他对异己观点持有绝对的宽容态度,也坚信应该听取各种见解,若非如此,他已经把那些学说丢进火里烧掉了。不过,有时我也感觉到他对一些大问题产生了深深的疑问,而他以前会认为那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在个人生活的外在方面,福尔摩斯仍保持着节俭的习惯,而杂乱无章的状态也没有改变,还不停地有新的发明创造。那把小提琴还在,他拉得一如从前般优美。不过,在内在思想上,我觉察到了变化。说到他奇特的个性时,我曾谈过他的双重气质。心情的摇摆让他从极度的抑郁转变成活力四射,他力求精确,机敏过人,我常常想,这与他心里偶尔出现的诗歌和冥想的情趣形成了对抗。但是,读者都很清楚,从我们认识起,福尔摩斯就时常遭遇精神忧郁症的剧烈发作。出国前,他依赖于各种治疗,都由他本人来进行。一个是抽象推理,把他引到深奥的数学和逻辑问题上,在更加实用的层面,就变成了密码术的问题;另一个是他不断地探索化学世界,以求为犯罪调查寻找更适用的试验;第三,也是更加危险的办法,当然就是可卡因,去东方以前,他就常常沉溺于此,让我十分不快。

    不过,福尔摩斯回来后,我只见他使用过一次可卡因,据我所知,他再也没有接近过那东西。对那些曾经给过他愉快,并把他从沮丧的边缘拉回来的抽象难题,他也不再感到满足。尽管回来后,他有时会感到失望,但他从不用一些外在的东西来缓解突袭而来的低落情绪。他已经自我解脱出来,绝不听任其摆布。

    有一天,我们俩坐着观赏海湾风景,我向他问起这些变化。他对自己的事一贯沉默寡言,但那次他却一改往日作风,解释说,莫里亚蒂的死具有重要意义,远远超出他以前的想象,而正是在讲述这些故事时,他才意识到其意义是多么重大。莫里亚蒂死以前,他说,他一直把犯罪当成是个人的错误行为。

    "你应该还记得,华生,我过去常说的。有一些树长到一定高度,就会长得奇形怪状。人类也是一样。我的理论是,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代表其所有祖辈,变好还是变坏表示的是进入血统中的某种强烈影响。这个人好像体现了自己的家族史。在那个邪恶的教授身上,我相信我找到了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发了狂的天才,总是折磨无辜。莫里亚蒂死后,我想,一部分邪恶也消失了。这只是一道简单的减法题:减去莫里亚蒂,我们为人类得到了善良。但是,我在东方和其他地方仍在为正义而战,于是我意识到莫里亚蒂的死并不代表什么,还有很多犯罪分子,跟他一样具有天分,比如说他的弟弟,这些人完全可以取代他。因此,邪恶依然存在,跟从前一样大行其道,这并不是一个能轻易改变的现实。我关于罪恶天才的理论不足以说明问题。我在寻找新的解释。"

    "那您找到了吗?"我问。

    "我们开诚布公地说吧,华生。你知道,我从不相信形而上学者的说法。年轻时,我相信自己能根除罪恶,或者铲除一大部分,因为罪恶在人心中的起源很简单,至少应该说很平常。但我遇到了挫折,马上遭受了忧郁和厌倦的打击,这是大脑未被充分利用的迹象。然后,我开始使用可卡因,直到新的问题出现,我才停止。"

    他大笑起来,然后接着说:"但是在亚洲,华生,我开始用不同的眼光观察事情,开始讲这些故事后,我才清楚地意识到亚洲之行对我的思想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当然,故事里很多的英国人如果从未离开英国,情况可能会好得多。事实上,如果哈吉森没有离开英国,就不会有莫里亚蒂了。"

    "好了,福尔摩斯,"我说,"您当然不是想说我们应该承担责任吧。歇洛克·福尔摩斯最终也变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喜好炫耀的人吗?"

    "我并没有怪谁,华生。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也没有坚持我的理论。但是,东方之行开始于伦敦,你可能不同意这个说法,有一天在巴纳拉斯,我坐在恒河岸边,我才意识到,在离开英格兰以前,我的东方历险早就开始了。我盯着那肮脏的河水,成千上万的礼拜者在里面光着身子洗澡,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俩以前一起遇上的一个大恶棍乔纳森·斯默。您肯定还没忘记这个人。"

    "没忘。"我说,"您说的是《四签名》里的那个卑鄙的小人。"

    "非常卑鄙,但是就是在我注视的恒河圣水里,他被鳄鱼咬掉了一条腿,也许他认为,这一损失让他倍受痛苦折磨,以至于他对自己的同类完全没有了怜悯之心。在我旅行期间,斯默的悲惨故事和他可憎的形象一直伴随着我。"

    他稍停片刻,点燃了烟斗,然后接着说:"在去爪哇的路上,轮船在安达曼停了几天。"

    "斯默因为在阿格拉参与了红堡谋杀案而被关押在安达曼。但您以前可没跟我提过在安达曼停留的事。"我说。

    "啊哈,华生,在我的讲述中省略的部分很多,否则,你那些故事的篇幅足以跟亲爱的撒克里抗衡了。说说我被允许在布莱尔港下船的事就够了。我在岛上闲逛,常常想起斯默以及其他关在那个凄凉之地的阴谋家。我爬上哈里特山,离斯默在后普镇的小茅屋已经很近了。我看见了很多像汤加那样的人,安达曼人帮助他逃跑,又到伦敦来行凶作恶。斯默叫他嗜血小毒蛇,没错吧?我看见当地居民像伦敦人一样平静而有条不紊地工作、生活。我混迹于他们之中,并没有感到害怕。我们总是认为他们不信仰神灵、不识数、原始得不知用火、野蛮而残忍,见外国人就杀。不过我呆在那儿几天却没有感到任何威胁。

    "我正要离开,却看见有一群人被带到海边一间小工棚里,准备运往荷属印度群岛充当劳工。我们的船长告诉我,那间小工棚里挤了一百一十个男人和女人,一百多个汤加人被人从他们生活的岛上带到陌生的地方。他们中间有几个能活着到达?"

    福尔摩斯停了一会,沉思起来。

    "后来,我继续北上前往锡兰,"他继续说,"在阿格拉停留期间,我又一次体验了斯默对我们说过的那些可怕的事情,他的同伙策动的兵变,以及商人安克梅特谋杀案。我对此类案件从来都很有兴趣,在杰萨梅尔,我在兰达人的矿井里看到有很多个子矮小、棕色皮肤的安达曼人在干活,他们是方朵姆上尉的奴隶,也是她的同类。就是在这儿,我开始区分罪犯和帝权的不同臭味。"

    他露齿而笑,把报纸朝我扔过来。第一页上报道了一桩总督去安达曼访问视察时惨遭杀害的案子。这起耸人听闻的罪行是一个被关押在岛上的犯人制造的,那人来自旁遮普。他出手迅速,总督和他的随从完全没有觉察到。总督只嘀咕了几句,说背上有点疼就身向前倾,倒在了水里。

    "真是件可怕的案子,福尔摩斯。"我说。

    "是的,华生,只不过是又一起另人厌恶的罪行,本身没什么意义,但是却会有各种不同的反应。我敢说我们的政府会把事情搞得更糟,他们一直都是这样。你知道,华生,这不是一场我希望获得胜利的战役。我战斗只是因为我必须,但我知道没有最终的胜利,从中我也找到了安慰。亲爱的医生,我们会说我们都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却找不到出口吗?我感觉到刮起了东风,极地的黑夜就要降临。但不要绝望,免得我们不再努力。"

    福尔摩斯不再说了,他脱掉鞋子,走到外面的沙滩上,我看见他大步流星地走着,浪花拍打在他的腿上,他的长裤挽到了膝盖,衬衣松松地垂到腰际。这时,我想,他似乎无牵无挂,只等着这个世界再来扣门。

    --约翰·H.华生医学博士

    详细说明

    读者应该了解这些故事是怎样为我所有的,因为长期以来,大家一直以为,柯南·道尔写的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书早就出版了。甚至是克里斯托弗·莫雷,上个世纪的福尔摩斯迷之一,他也相信华生在叙述中提到的很多故事,以及其他没有提及的故事都不会公诸于世了。这吊足了我们的胃口,道尔离开了这个世界,看到那些故事的可能性也随之而去了。他在九泉之下,再也不能写作,那些故事始终未能成书,莫雷在介绍《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时,无限悲痛地写道:"现在我们再也看不到它们了。"

    关于这些故事以及它们怎样为我所有,我的亲身经历至少可以说明它们是怎样被发现,又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出版。1962年12月末,我坐船去伦敦。我是12月27日乘坐USS美国号从纽约起程,四天半后到达南安普敦的,中途曾在加来稍作停留。

    穿越大西洋极其不易。在北大西洋我们遇上一场冬季强烈风暴,海浪不停敲打甲板,我们只能呆在船舱或一些大房间里。沿着走廊系满了绳子,这样我们行走时可以抓着绳子,而不至于被轮船经常的猛烈摇晃掀到海里去。在餐厅吃饭是一项锻炼平衡的运动。一开始,几乎不可能把叉子或勺子举到嘴边,但两天过后,我们就能用得得心应手了。风暴偶尔给我们几个小时的间隙,我们中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便大起胆子走到甲板上去,但是,外面寒风刺骨,天空布满阴霾,海水又黑又粘,不一会儿我们就被赶了回来。尽管风暴猛烈,但船长拒绝减速。他对自己这艘不可思议的轮船充满自信,我们几乎是正点到达加来的。我们午夜时分到达,天亮前离开前往南安普敦。当天晚上,我乘火车到了伦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8 01:10

虽然旅途艰辛,但我结识了几位旅客,其中一个是伦敦人,因母亲生病回家探亲。他名字叫麦克斯维·史密斯森。我以后再没见过他,但他告诉了我很多伦敦的情况,在漫长的旅途中,我们无事可做,不是聊天就是设法保持身体平衡。我以前来过一次伦敦,但只是稍作停留,所以我基本不了解这座城市。我告诉史密斯森,我去伦敦是去上伦敦东方和非洲研究学校,我第一个问题就是得找个合适的住处。我没有钱,路费都是由奖学金支付的,剩下的就只够维持生活了。史密斯森很同情我,他建议我别住在拉塞尔广场附近,虽然学校在那儿,从那儿往东到芬斯伯里,租金比较便宜。虽然这样走路去学校很远,但我一点儿也不介意。

    我到了以后,首先去了卡特赖特花园的一栋寄宿公寓。史密斯森说这里离学校较近,应该先去一下,我可以在那儿找个长期住处。那年冬天是伦敦最糟糕的一个冬天,寒冷而潮湿,积雪很快就被煤灰覆盖。那栋寄宿公寓可提供食宿,里面住的大部分都是非洲和亚洲的学生。这正是那里的有趣之处。但是,房子又脏又吵,房东哈德逊太太(是的,正是哈德逊太太)很胖,穿得邋里邋遢,给我们吃的东西糟透了,还不给我们安宁。她粗声粗气地叫嚷,花销大,帐单没付,学生不诚实,佣人不勤快,还说她在伦敦经营这栋公寓费用可不低。那里根本没有地方工作和学习。我呆在那儿得到的惟一快乐就是坐在大客厅里,把我潮湿得快冻僵了的双脚伸到大火炉上去烤一烤。

    我到达的当天,就第一次走路去了芬斯伯里。我先沿着贝德福街走到格瑞旅馆路,然后爬上沃顿街的山坡。我第二次去时,走进了山下的一家小杂货店。老板是个灰头发的中年妇女,叫玛丽。她穿着一件兰色的衣服,有点像制服,让她看起来很像护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话有伦敦东区口音,她也马上听出我是美国人。店内商品并不丰富,但在那一带独此一家,因此玛丽几乎认识所有的人。我告诉她我正在找住处,她说我应该去找贝莎·米尔斯小姐谈谈,她是个老姑娘,住在沃顿街上端的罗伊德广场。米尔斯小姐有时出租房屋,只有一个麻烦,她是个"健谈的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但绝对是个好人"。

    我感谢玛丽告诉我这个消息,然后爬上沃顿街的小山坡,向右一拐,敲响了米尔斯小姐的门。她来开了门,我介绍了一下我自己,告诉她我是来找房子的。她请我进去。她说,现在有一个房间,是她这里最好的,前一个住户刚搬走,如果我长租的话(最少六个月或一年),她要每周两几尼。那个房间很舒适,家具齐备,可以远眺广场。我当即决定租下来。米尔斯小姐叫我下楼到她的餐厅来,我们一起喝了点茶,吃了点小饼干,最后定下了租房事宜。

    那是我第一次跟米尔斯小姐喝茶,后来就成了家常便饭,在她家里,喝茶是每天例行的仪式。下午四点她就坐在餐厅里,面前一张旧的圆桌上摆着一套银茶具,还有一盘新鲜的普通饼干、黄油和果酱。当然,还有香烟和一只烟灰缸,米尔斯小姐可是个烟瘾极大的人。她的唇齿和手指上都留有吸烟的痕迹,这个习惯伴随了她一生。

    米尔斯小姐真的上了年纪,我想她有七十好几了,除了她嘴边的烟草渍,她脸上根本没有什么血色。她满头银发,皮肤苍白,瘦得皮包骨头,通常穿一件破旧的黑色毛衣。不过,她非常活泼,精力旺盛,她说话声音很大,嗓音低沉,听见从她那瘦弱的身躯中发出这种声音,我总是感到很惊讶。她不断地发出这种声音,滔滔不绝地讲着,我的眼睛和大脑在下午黄昏前的迟钝中变得呆滞起来。

    这样几次之后,我开始逃避她,但她却一点也不体谅我。如果我在下午茶时间回来--这是我的习惯--她就会站在门边发出邀请。如果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就能听见她高声叫道:"该喝茶了!"其他的房客是怎么避开她的,我直到后来才有所耳闻,我刚搬来的那段时间,总是只有我一个人坐到她的桌边,除非我带来一个朋友。

    我发现几乎不可能避开她,于是决定好好享受跟她一起喝茶的时光,我不想再听她唠叨邻居们,什么最近的举动,什么某某怎样了,什么特拉维斯太太有一栋房子她很羡慕等等,我开始问及她的家庭以及她住的这栋房子。她告诉我,这栋房子本是她父母的,父母死后就留给她们姐妹了,两人都没有结婚,另一个年轻时就死了。她一生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朋友就是她的房客们。她惟一一次远行是在二十年前去新西兰看望她的一个堂兄,那是她惟一在世的亲人。她一直过得很平静,读书、闲聊、喝茶,还有抽烟,而且她很满足。她眼神欢快,这让我相信她很幸福,尽管有时也感到孤独,她的财产足够她维持眼前的生活。她不必为将来操心。而且她写信成癖,她把很多时间花在跟朋友们通信上,那些朋友分散在各处,住在她没去过也不想去的地方。通过报纸、BBC,她了解这个世界。不过就是在那儿谈谈而已,没有其他现实意义。惟一一次打搅了她的生活是在二战期间,希特勒的一颗"该死的V型飞弹"落在7号前面,震碎了每家的窗户。

    喝茶渐渐成了习惯,我竟然开始期待起来,因为我发现米尔斯小姐把她的每一位房客以及他们在伦敦的活动都记得清清楚楚。有的人在她这儿住了很长时间,有的只是有时来这里。有一些人很有名。亚历山大·弗莱明爵士在这儿进进出出了大约四年。不过,对她来说,最高兴的却是谈起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以及他的到来和离去,不是写歇洛克·福尔摩斯时的柯南·道尔,而是后来的对灵魂研究感兴趣的柯南·道尔。她记得有一天晚上,道尔请求她、亚历山大·弗莱明跟他自己手握手地就坐在这张桌子旁,希望召唤一些鬼魂。"结果什么也没招来,"她开心地说,"道尔有点生气。"

    道尔只是短期到这儿来住住,他晚年讲课,想避开成群结队尾随而来的惟灵论者时,他就来住在这儿。他再也不能呆在城里的大宾馆里,虽然那里条件优越。他反而坐上一辆出租马车,离开崇拜他的人群,到罗伊德广场来找米尔斯小姐。我开始想象他就坐在这张桌子上的样子,这个壮得像牛一样的男人,留着大胡子,跟一个文弱而年轻的,也许那时还是漂亮的贝莎·米尔斯小姐说话,告诉她自己相信有来世。

    1931年初的一天晚上,米尔斯小姐说,然后她停了停,因为接下来她自己跟自己争起来--"是2月,当然,是个星期三或星期四,他通常星期四来,但是……"--这样持续半杯茶的工夫后,她才继续讲下去。1931年2月的一天晚上,那天是星期三(这对米尔斯小姐来说,比确切日期更重要),柯南·道尔来找她,看上去非常生气。他除了带着那个晚上用的小包以外,还带着几个手提箱和一个白铁皮箱。他走进屋子后说,查宁十字路口着火了,在那栋房子里他存放了很多文件。幸运的是,他的大部分财物都幸免于难。他想把这些东西存放在她的地下室里,觉得那儿比较安全。以后他会来把它们取走的。她同意了,让他把东西就放在门厅,说自己会找个地方的。她说,地下室已经没有地方了,因为弗莱明放了一些他的东西在那儿,包括他实验室里的很多仪器。

    道尔的气恼好像不仅仅是因为那场火和他的文件。自从他们上次见面以后,她觉得他老多了,看起来萎靡不振。他们就在这张桌子旁喝茶,离开以前,她说,道尔让她发誓,不管发生什么事,在他来取回他的东西前,她绝不能告诉任何人,等他死后,会有人跟她联系。她答应了,但并不情愿,她说:"看在上帝的份上,要是我死在你前头,你怎么跟我联系呢?不过,如果你希望如此,我一定会照办。"道尔笑了,她说,然后轻声劝告她,说即使有困难,也是他自己的,而不是她的。

    那晚以后,她就再也没见过道尔。几个月后,她听说道尔死了。她还是严守誓言。几年后,她接到道尔的一封信,显然是他死前的绝笔,但几年后才被寄了出来(她不知道是怎么寄出来的,也不知道是谁寄的),信上让她打开那些东西。那些手提箱里,他写道,只装有他的衣服,可以捐出去,也可以扔掉。但是那个白铁皮箱,她还得留着,等他下一步的指示。她笑起来,因为她现在还在等道尔的信,她说。

    那次谈话以后,我们很少再谈到道尔。不过,在我呆在伦敦的那段时间里,米尔斯小姐和我几乎每天一起喝茶,我们成了终生的朋友。我离开英格兰多年后,我们还一直通信。她写信的手一直很强壮,突然在有一封信里,开始变得虚弱了,那以后,我很久都没有收到她的消息了。然后,就在几年前的一天,我收到一封信和一张说明。信是伦敦的一位律师写来的,通知我米尔斯小姐已经去世了,享年九十六岁,在她的遗嘱里,她把一口白铁皮箱子及里面的东西一并赠给了我。她还给我写了一封短信,告诉我该怎么做,她希望我能照她的意思去做。那封短信一定是她在去世前写成的,信中一部分这样写道:

    我的时间不多了(下个月我就九十五岁了),我必须把我的一些重要的东西安排一下。这栋房子及其家具我捐给慈善机构,我没有子嗣,我认识的人也没人需要我这笔财产,不管是多是少。不过,有一样东西我要委托给你。就是柯南·道尔留下的那口旧白铁皮箱子。他再也没有跟我联系过,我也没听到他的指示。因此我把它转交给你,如果你愿意,就由你来处理。但千万别毁了它或是里面的东西,因为道尔可能还会出现。今天早上,我扔了好几箱亚历山大·弗莱明用过的管子和瓶子。我很高兴终于把它们都处理掉了。

    这封信几乎没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但有几句话却表明,现在我有权支配这个箱子了。几天后,箱子送到,我打开后发现,那口白铁皮箱子是位于查宁十字街的考克斯公司的,里面装着华生记录的未经发表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案子。有笔记、草图,还有整篇的手稿,字迹工整,卷面整洁。我匆匆地看了一遍,发现那些故事就是道尔在已经出版的案子里提及但却没有正式出版的故事。可以想象当我看见那些手稿时有多么欣喜!有《潘瑞多寝室案》、《铝手杖案》、《苏门答腊巨鼠》,和其他五十个他提到而没有出版的离奇故事。

    本书中的故事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1891年到1894年失踪期间的一些冒险经历。华生在前言里叙述了这些情况。这些故事都没有日期,但很明显写作过程较长,道尔也从未将其编辑成一个连续的故事。此次出版,出于编辑上准确性的考虑,除了一些细微之处,我也尽量避免增删。故事的先后完全按照道尔在文件夹里安排的顺序排列,而不是写作的先后顺序。看起来这些故事道尔写于不同时期,他可能打算单独出版而不是编辑成书。

    我希望,所有这些故事很快就能与读者见面。我不知道这是否合道尔的本意,但克里斯托弗·莫雷一定期望如此。比起道尔,我出版这本书更是为了慰藉莫雷的灵魂。

eggfelix 发表于 2005-8-15 23:42

天啊,终于看完了。

爱上你了又如何 发表于 2005-8-17 17:17

喜欢喜欢,这也能让你找到,保存了,慢慢看去,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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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再度归来的探险之旅:《福尔摩斯东方探案》--作者: 利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