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itchy 发表于 2016-2-1 01:15

买房的话,可以以自用为由与原租客解除合同吗?

我们这里租房市场紧张,我和男友都是学生,宿舍申请不到,租房许多房东又嫌学生租不长,所以迟迟找不到房子。这种情况下家里建议我们买个房子住,以后毕业不住了也可以租出去。
问题是,这边在售的房子几乎都是出租状态,只是房东转手。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要买房之后以自用为由,要求现在的租客搬走,请问是否可行?如果可以,是像租房一样需要提前三个月解约吗?

新人不太懂,还望大家多指教!

mixmas 发表于 2016-2-1 07:15

自住可以要求房客搬的,但是有时候也难免要扯皮

尽量找没有房客的房子买吧

mading 发表于 2016-2-1 08:31

有租客的比较麻烦,老年人,残疾人,孩子附近上学的,孕期等情况都不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一般来说,有租客的房子比空的便宜。

你们买房自己用,这样的还是避免吧。

zihan 发表于 2016-2-1 10:40

这个你最好在买房子的时候跟卖方的人达成协议。卖房的人出租的房子,最好卖房人自己亲自去节约。
你们签合同可以写明,房子交接必须是房屋清空的状态。Notar公证这个环节重要,一定要通过Notar说明
付款以及交接是在房子清空的前提下进行的。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6-2-1 10:49

如果对方是刚住进去又是单身啊学生啊,那就很容易能解除

kidkudo 发表于 2016-2-2 10:19

租客你要搞定

DAB 发表于 2016-2-2 11:03

你们自己都是学生,不稳定因素太高了。与其在买房上面牵扯那么多的精力,不如租房。
我也是个人的一些建议,以前念书的时候,谁没有个五次以上的搬家经历啊{:5_387:}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6-2-2 11:16

你父母估计是要借机买方投资,这个注意不错, 但是如果你想买一个值得投资, 又值得自助的房子的难度远远大于租房。

如果你已自助为由,基本上可以赶走所有没有kundigungschutz的租客,如果租客是个有正经职业的人,一般都没问题,人都怕麻烦,你怕,他也怕,如果你占理, 那么多数人是不会和你纠缠的, 毕竟他们损失更大, 德国虽然保护租客,也一样保护私有财产,所以你在找房的时候要注意房客的素质,如果是单身的白领, 或者是双职工小夫妻,都问题不大,买之前也要和房客沟通, 了解他们的想法, 对于那些明确表示不搬的,就不要路考虑了。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2-2 11:46

Schutzfrist bei Verkauf: Bei der Umwandlung von Miet- in Eigentumswohnungen genießen Mieter einen besonderen Schutz. Der neue Besitzer der Wohnung darf seinem neuen Mieter erst nach einer Sperrfrist von drei Jahren wegen Eigenbedarf kündigen (§ 577a BGB). In manchen Bundesländern beträgt die Frist sogar zehn Jahre. Vor dem Kauf einer vermieteten Eigentumswohnung sollten Sie sich unbedingt bei der jeweiligen Gemeinde nach der genauen Sperrzeit erkundigen. Noch besser: Sie kaufen gleich eine nicht vermietete Immobilie.

Mehr hierzu bei: http://www.finanztip.de/kuendigung-wegen-eigenbedarf/#ixzz3z0DMOMdg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2-2 11:47

你们要等三年的话,都读完书了。

septitchy 发表于 2016-2-2 14:16

DAB 发表于 2016-2-2 10:03
你们自己都是学生,不稳定因素太高了。与其在买房上面牵扯那么多的精力,不如租房。
我也是个人的一些建议 ...

你说的有道理,我们这也是房子太难租,没办法才考虑买房子的,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房子当然还是先租房啦~

septitchy 发表于 2016-2-2 14:18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6-2-2 10:16
你父母估计是要借机买方投资,这个注意不错, 但是如果你想买一个值得投资, 又值得自助的房子的难度远远大 ...

投资倒谈不上,主要还是想解决自己住的问题,也算父母留给我们的一点财产
目前我们也还在观望,看看这样是否可行,谢谢您的建议!

septitchy 发表于 2016-2-2 14:25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2-2 10:47
你们要等三年的话,都读完书了。

那也太久了!三年一定可以毕业了~
不过您给出的信息好像是针对住户是老人、孩子、孕妇这些受到保护的情况,我们这里大都是年轻力壮的租客,应该用不了三年,哈哈!
我又查了一下,好像如果买房人自己还在租房子住,然后买了房子想要自住,可以以此作为理由和原租客解除合同(当然您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况除外),只是没有查到要提前多久解约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2-2 14:27

septitchy 发表于 2016-2-2 13:25
那也太久了!三年一定可以毕业了~
不过您给出的信息好像是针对住户是老人、孩子、孕妇这些受到保护的情 ...

不是呀。老人孕妇什么的是harte fall跟这个无关。柏林甚至是十年的sperrfrist。要是那么容易改变用途性质,投资房也不会比自住房便宜那么多了。反正转手给有自住需要的就完事了。

http://www.finanztip.de/kuendigung-wegen-eigenbedarf/

timotheos 发表于 2016-6-15 20:15

投资房 和 自住房 用途性质 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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