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25

鬼差

或者,不会痊愈了?

       不是方清辉心狠,要想拉丁香一起同赴阴司。实在是现在床上躺着的丁香,气息那样微弱,几乎看不到她胸口的起伏。而她的眼神,那样呆滞绝望的凝视着床顶。方清辉盯了她一柱香时分,没有看到她眼珠转动少许。

       她这个样子,实在……像一个死人。

       然后,那名红衣和尚说话了。他的声音低沉嘶哑,像毒蛇的咝咝声,让方清辉听得头皮发麻。他问:“贺公子,你真的决定了?这事可不是儿戏。”

       他们要干什么?方清辉疑惑。

       贺游之恶狠狠的开口:“她既一心想死,我便叫她连鬼也当不成。她想变成鬼与那小子双宿双飞?做梦!”

       这恶少在说什么?方清辉一头雾水。

       贺游之脸上露出森冷邪恶的笑意:“她不是顶看重这把伞吗?哼,订情信物是吧?给我把她封在伞里,永世不得超生!”

       他咬牙切齿。

       方清辉陡然明白,他们是要伤害丁香,要把她的魂魄活生生的封在这把伞里。

       心胆俱裂!

       他和身向房间里扑上去。虽然不知道一个孤魂如何可以阻止这件罪行发生,可是他一定要阻止。

       这个时候和尚已经开始在手里画一个印结,食指遥指丁香。

       丁香的身子,像提线木偶一样一下子坐起。她的脸上第一次出现惊怖欲死的情绪,眼睛一下子睁至大无可大的地步。

       方清辉冲向和尚的身子。

       他的身子虚缈的穿过和尚的身子。呵,原来他已经身死,不再具有身体,可以阻挡这些恶行。

       他和身去摇撼烛火。第一次他发现,他能形成小小的气场,在空气里产生微风,让烛火摇曳,眼看就要熄灭。

       这时,时间不过才过去一眨眼功夫。鬼差也跟着冲进房间里。

       也许鬼差是来擒拿他的。方清辉想。他又向贺游之冲过去,想扼住他的脖子。

       事实上方清辉不清楚自己能够对活着的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这全是他情急之下的行为。鬼差向方清辉追过来。

       而这个时候,和尚微一蹙眉:“有异物入侵。”他说,手里结个印结,嘴里念念有词。

       情形一片混乱。突然一股大力涌来,方清辉感觉到他这个虚无的形体被撕裂开来,一股刺痛入脑,痛不可当,他被震出楼外去。

       他的气场被震散,几乎凝聚不回魂魄。而念着楼下丁香的安危,方清辉又倍觉心急如焚。

       突然楼上传来一声女子长长的惨呼:“老天爷呀——”这一声凄厉的呼声,划破夜空,接下来,楼上再无响动,一片死寂。

       又隔了许久,低低的念诵声响起。那是和尚作法的声音。

       方清辉的魂魄仍无力动弹。他悲愤的,无奈的听着楼上的动静,一颗心,渐渐的,沉往极深极黑的深渊里去。

       这一刻,心如死灰。

       这一个晚上,过得那样漫长。几乎喧攘了整夜,小楼上的灯烛,终于熄灭。

       最后,方清辉看着贺游之与和尚并肩下楼。贺游之手里持着那把伞,脸上是一副志得意满的阴毒神色。

       方清辉几乎要被排山倒海的痛苦所撕裂。他已经猜到了丁香的命运。

       永远被禁闭在黑暗的伞内作一抹幽魂,寂寞痛苦的独个度个千百年的岁月。丁香怎么可以忍受这样的痛苦?她从小便那样怕黑。

       现在,那把伞,一点一点的,随着贺游之的走远,从方清辉的视线里……消失。

       消失在他的视线里数百年。这把伞,他一直苦寻不得。

       白月的脸上,出现了同情神色。她说:“于是你就不肯转世投胎,坚持要寻找出这把伞,对不对?然后,容融拍了MTV,想来你无意中看到,于是就找来了这里?”方清辉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说:“你推论得不错。我当时,一心想要报仇,于是努力的拖着已经几乎要灰飞烟灭的魂魄,藏到了花坛下的一个缝隙里。当日来索我的鬼差,不知道是不是让那恶和尚打得形神俱灭了,一直没有人再来拿我去阴司,我就一直那里缝隙里凝聚精力。”“后来,我也学懂了如何操纵自己精力的方法。到我足够强大了,我就去找那恶少报仇……仇是报了,可是……我始终找不到那把伞,于是我一年一年的在人间呆了下来。”

       白月想到了一个疑点:“可是你对容融出手?你不是说只对恶少一家报复吗?”

       方清辉眼睛里露出怨毒神色:“她……她是贺游之的夫人转世……我认得!”

       白月不耻:“贺游之的作为,管贺夫人什么事?你还搞株连?真是不分是非。”

       方清辉辩说:“不是,我找她,是因为我在报复贺家期间,听到她……那贺夫人跟贴身侍婢说话,原来当初那佣妇安排我到柴房与丁香相会,全是这贱人的主意,故意设下圈套,然后再通知贺游之来捉奸,好让她除掉丁香这样一个可能跟她争宠的人。”

       原来……如此。白月再问:“那你昨天并没有杀死容融,又是什么原因?”

       方清辉的身子一抖。他轻声说:“那是因为她的惨叫……那声惨叫,跟当初丁香死前那一声惨叫,那样像,都是充满绝望惊怖……”他用手掩住脸。

       白月在心里替容融庆幸。若不是方清辉临时想到丁香,这上下,容融早已香消玉殒。

       她说:“那你今天,实在不该来的。就算容融的前世是贺夫人,可是这一世她已经转世为人,哪有这样生生世世追着要报仇的?再说,这个女子,大有可能只是容貌相似,你就要对她出手,有伤天德。”

       方清辉显然不服。他的眼光对着床上那蒙头大睡的人扫过去,眼睛里露出冷冽之极的神情。跟着他像想起了什么,颓然的叹了口气。“罢罢罢,”他说,“我反正已经落入你手,说什么也没有意思。你故事也听完了,要动手便动吧。只不过……”他迟疑一下,放软了声音:“若是你日后有缘,发现丁香被封印在某地,请你高抬贵手解救她,让她再入轮回。”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26

伞囊

白月扬起眉:“你在伞里没有发现丁香?”“没有。”方清辉懊丧至极点的样子。

       这才是他今天晚上会再出现在这里的主因吧?白月推测。在发现数百年的寻觅是一场空之后,他自然会寻找迁怒的对像。而容融,符合他的条件。

       昨天放过容融,也是因为他数百年的寻觅有了结果,得回那把伞,所以他心软了一下。

       白月一下子想明白了整件事情。

       她闲闲的说:“可是,据我分析,丁香应该就封印在这把伞里。”

       方清辉一下子瞪大眼睛。他呐呐的说:“可是,我查验了整晚,也没有发现……”

       白月打断他的话:“既然贺游之决定了要把丁香封印在伞里,那么没有特殊原因,他该不会中途改变主意。而你又十分确定是这把伞……卖伞人装伞的铁箱子与伞囊,上面都有符文,用于封印灵体。所以,可以推测,丁香的魂如果被封,那么一定是在这把伞里。”

       方清辉的身子,突然簌簌的颤抖起来。

       无数次的失望之后,突然,一线希望又出现在眼前。

       他恳求的望着白月。

       白月仔细的检查手里的油纸伞。

       气息很干净。唯一一丝可疑的邪气也跟方清辉身上的怨气一脉相承,应该是这两天方清辉一直持着伞沾上去的。

       难道她的推测有误?白月的神色变得凝重,她逐分逐寸细细检查。

       气氛异样的凝重。方清辉的视线一直跟着白月抚在伞上的那只手移动。

       白月突然笑了。

       她轻轻的转动伞柄。

       伞柄转开了。里面,居然是中空的。

       方清辉看得目瞪口呆。他呐呐的说:“什么时候,这伞里有了这样的机关?”白月答他:“要在伞上做这么一个小小的暗格,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暗格里塞着明黄的丝绢。白月小心的拉着丝绢拉出来,丝绢里,有一块小小石头,淡青色,上面几道红痕,似血丝。“我想这个,才真是丁香寄生的所在。”白月把这块小小石头托在掌里,轻声的说。

       方清辉双目炯炯的盯着这枚小小石头,神情悲伤不胜。“他们竟然这样待她。”他低语。然后,满怀希望的看着白月:“上仙,您可能破除这样禁制?”白月笑了。这怨灵病急乱投医,居然叫起她上仙来了。

       “何前倨而后恭也?”她笑着问。

       “求求你!”方清辉居然一下子跪倒在白月面前,声音里带着一丝呜咽。

       吓,这来自封建时代的男鬼居然为个女鬼向一个女人屈膝!白月跳起身。“快起来。”她叫,“我可不想折寿。起来,我马上帮你。”方清辉这才站起。

       白月把这枚小小石头托在左掌中,然后右手结出印结,喃喃念起一段咒语。

       好像没有作用?白月开始想另外一个解除禁制的咒语。

       试了三个,总算在最后一次成功了。随着咒语结束,眼前突然幻出淡青色的烟雾。然后白月与方清辉的眼前突然一花,烟雾一下子散尽,一个古装的美女已经俏生生站在原地。穿一身素白的衣裙,她果然如方清辉所说,是一名深具古典美态的女子。眉如远山,眼似春水,只不过眉目间有着暴戾怨毒神色。

       她怔怔的站在这里,脸上神情迷惘,像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里。然后她看到面前的白月,也不打话,一拧眉,就伸出纤纤十指向白月抓过来。

       好强的怨气!那样冰寒的气息。

       白月在心里想,她这样解救一个怨气极深的怨灵出来,是否做错了?

       “妹妹!”这时方清辉冲上前来,拦住丁香。

       她一怔,侧头看着方清辉,然后身子剧震,眉目间戾色渐渐散去,颤声问:“辉哥哥?”“是的,我是清辉。”方清辉激动得声音发颤。“天可怜见,我终于找到了你!”自然,接下来是话说别来情事的时段。白月自管自倒了杯水,坐在一边旁听。

       他们俩都激动得颠三倒四,说了良久才说完整件事情。

       丁香过来对白月裣福一礼:“多谢这位小姐。全靠你,我才能脱出生天,与辉哥哥重聚。”白月微笑。这样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戏码俗是俗,可是由她一手促成,还是令她欣喜。她问:“你们准备何去何从?”方清辉怔了怔:“原本已落在小姐手里,我也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怨灵,人人得而诛之。可是现在找到了丁香……”隔了这么长的时光才见到丁香,要他束手就死,他实在不甘心!

       丁香则是脸色大变。

       她一下子衣袂飘飘掠到方清辉身前。“你要让辉哥哥神形俱灭,除非先把我杀死!”尖尖的指甲,眼看就要划上白月的面颊。白月微笑。丁香毕竟没有实战经验,虽然怨气强大,可是比方清辉好对付多了。她轻轻一个侧身,反手已经扣住丁香的脉门。

       “上仙留情!”方清辉身形甫动,也不知是想拦住丁香还是与丁香合攻白月,这时一看胜负已分,急急的顿住身形。他急急的说:“我……我愿意赴死……上仙,求你放过丁香,她才自伞中出来,什么事也不懂……”

       丁香哭了。她呜咽着说:“不,辉哥哥,你若不在了,我也跟着你去。”

       好像电视连续剧里常见的那种催人泪下情节,恶人正在对苦情鸳鸯紧紧逼迫。白月哭笑不得。她说:“难道你们以为我是法海?只要你们答应不伤害生灵,除魔卫道又不是我的职责。”方清辉与丁香的声音一下子停顿。他们静静的消化了两分钟,方清辉才向白月跪倒:“多谢小姐怜悯。”白月放开丁香的手,侧身闪到一边去:“少多礼了。我传你们一篇经文,让你们慢慢化去怨气吧。要不就算我放过你们,怕哪一天你们又遇到那些声称要为世人除害的高人,来把你们化个神形不剩。”她念出经文给他们听。

       方清辉与丁香都凝神细听。听完了,他们对望一眼,心有灵犀般一起对白月施礼:“多谢小姐,我们再无什么可怨恨的事了。”然后他们直起身,脉脉对望,眼中都流露出喜悦甜蜜神情。眼前一花,这两人已经在空中飘起,跟着他们手拉着手,衣袂飘飘的从窗户里飘了出去。接着,两个人的身影变得透明,融入了深黯夜色里。

       白月望着转眼间空空如也的窗子,露出一丝温暖笑意。

       室内的温度已回复正常。白月收回她施加于容融与江昶身上的符咒,这两名青年也醒了过来。眼睛一睁开,他们都一下子站起身。无视白月,他们眼睛里只看见彼此。然后两个人一起向对方奔过去,紧紧拥抱在一起。

       隔了许久,容融才转过脸来,问白月:“现在,是否一切都已过去?”

       白月答:“是的,没事了。”

       容融满足的低叹一声,再把脸埋到江昶的怀里。

       白月趁江昶与容融沉浸在甜蜜二人世界中时,悄悄离去。

       现在,那把伞放在白月的房里做摆设。这是容融坚持要送给她的谢仪。

       白月轻柔而仔细地把这支钗包好。她确实有些不舍得,不自觉地多用了两张上好的绵纸。这样精致的钗现代的工艺已经是不可能制作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少女,还是那样微微地一笑,轻轻把钗放在她手中“好了。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看着她如此的笑容,少女有一丝羞赧“它在你头上好看多了。你本可以卖其它的给我。”少女对从她头上拔下这支钗感到很不好意思。

       白月摇摇头,她的声音有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再好的东西也需要等待它的有缘人。我们做的是只是牵线的工作,无论在哪它都会回到你身边。”

       少女在那一瞬间,觉得这家店和眼前的素衣女子跟自己手中这支钗一样神秘。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27

夕阳-发钗

我的父亲想买一根古董簪子,他需要专家为这个簪子鉴定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遇见了几乎可以改变我生命的两个人,枫迦和楚空。但是当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以后,我的生活依然和原来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我记住了一个故事,一个离开我很近,却又很遥远的故事。

       我安静地听着,他的声音不高,甚至有些纤弱,有些低沉。

       公主夕阳出生在一个落雪的黄昏,当侍女把她的父亲,大郑王朝的端王殿下从醉梦乡中唤起的时候,公主尊贵的父亲才从美人酥软的身上回过神,并且记起了自己有一个庶妃今天在生孩子,好像已经生了一天一夜。

       不过这些都是在酒醒之后才想起来的。

       由于有些难产,过于长的时间消磨了端王本来就不持久的耐心,当他听到侍女柔美的声音说着,恭喜王爷喜得千金的时候,昏沉的脑袋不比外面厚重的夜雪轻快多少。他听见老女仆用不讨人欢喜的声音说着请王爷赏名,随口答了一个词,行了,就叫夕阳好了。女孩的名字就这样由她的父亲定下来,她无所谓喜欢与否,不过倒也像感觉到似的,哭了出来。而她的母亲,那个秀美虚弱的女人有些欣慰地闭上了眼睛。

       他们谁也没有在意,其实那天的黄昏没有夕阳。

       夕阳这个时候不能称为公主,现在的她不过是轩辕王族一个亲王的女儿,但是人的命运很多时候就这样充满了变数。大家都认为夕阳以后要像端王殿下数不清的庶出女孩儿那样,寂寞而富足地过完一生,而郑的天子则完全改变了这些。郑王朝的王下了一道旨意,收养夕阳和其他几个宗室的女孩,让她们作为公主一样生活,也给予她们公主的尊贵和头衔。

       这是家族的荣耀,端王听了很高兴,于是对自己亲生的女儿,一个新进受封的公主重爱起来。在夕阳进宫前的三个月中,她享受到了最好的丝绸和最丰厚的乳汁。

       只不过有些遗憾的是,这一切,她都不复记忆。

       对面的男人说到这里的时候,停了下来,眼光有些迷离,我拿起放在咖啡旁边的牛奶给他的杯子里倒了一点,然后问他,“怎么停下来了?然后呢,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吗?”他笑了一下,温和的表情一如既往。

       “看怎么说了,说起不愁吃穿,那么公主的日子真的不错,……”

       “哈哈——”我笑了几声。

       “枫迦,你怎么也学了一些悲秋伤月的情绪,世界上的人没有吃喝的有的是,公主已经算不错了。”

       当我说完我自己的观点,如果枫迦不同的话,他总是会笑,然后像抚摸宠物一样安抚我的头发,不过今天的他有些反常,他只是拿起自己的杯子喝着冷掉的咖啡。

       “夕阳,那个故事中的公主和你有着同样的名字。”

       我笑,“嗯,果真好难得呢。”

       “咖啡冷了,我送你回家吧,这个故事明天再继续。”

       他说完,站了起来,拿起我搭在椅背上的衣服为我穿好,然后拉起我的手向门口走去。

       和他交往一年,每当他这样说的时候,总是有些很重的负面情绪,我有的时候理解,有的时候并不理解,不过我却从来不多说什么。我不想知道过多的东西,我也不想让自己难受。

       何况今天的我,感觉有些不同。

       夜晚的时候,天空清朗,淡薄的云挂在天际仿佛抹在暗黑色绒布的水彩。我打开了窗帘,外面的月光倾洒满地。

       想着今天枫迦的故事,想着这个活在他故事中和我拥有同样名字的女孩。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了一些哀伤的情绪。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27

百年基业

多么奇怪呀,公主夕阳,念着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想流泪。

       王子弥江是郑朝王后的嫡长子,自他出生,郑王就祭祀太庙,宣告天下,弥江就是郑朝数百年基业和天下万民的储君。

       如此隆重,如此华丽的少年,天下除了君父外都要跪拜他的,可是谁也不知道,在他的心中,一样有荒草,一样有孤寂。同样少年花一般的年纪,庶出的兄弟都在假山后面玩耍,他却在酷暑午后捧着政要一点一点地读。很多时候,他会从厚重的书本中抬起稚嫩眼睛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那个时候,他也会呈现一丝的迷茫。

       “小哥哥,你是谁?”

       女孩稚嫩柔软的声音突然传进弥江的耳中,在沉寂的太子东宫中仿若天籁。弥江看见在垂花门前站立的女孩,乌黑的头发,雪白的皮肤,还有如太液池幽深的池水一样的眼睛,这些都配合着夏日的阳光,强烈无比地刺入弥江的眼中。

       “小哥哥,你是谁?我走迷了,你能告诉我回去的路吗?”

       王子弥江伸出手,轻抚着女孩的发顶,他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是如此的接近。女孩抬起眼睛看着他,幽深的眼中没有情绪的变化。

       你是谁呢?

       “那,你是谁呢?”

       任何时候,王子弥江都不会放弃主控的权力。

       “我是公主夕阳,我的名字是夕阳。”

       如此得亲近,女孩身上特有的幽香如轻烟般飘在弥江的周围,这个一向以控制力自傲的王子,第一次被迷惑了。

       故事讲到这里,枫迦又停了下来,他的手中拿着那根黄金钗,满满地转着。

       “夕阳,你不喜欢留长发吗?”

       “喜欢,怎么不喜欢。只是这些年过度修饰我的头发,它们满身伤痕,同时也很疲劳了。于是我剪断了它们,让它们休息。”

       我双手支撑着脸,直直地看着枫迦,慢慢地说着什么。

       “夕阳,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见面的吗?就是因为这支钗。”

       他说的一点都不错,就是因为枫迦手中的黄金丹凤簪。纯正黄金,打磨得精致亚光表面,那只凤的造型如战国时代古墓图画般的古朴,可是凤嘴衔着一颗如同经过数学计算后切割的蓝宝石,让这根钗在简单华丽之外显出几分诡谲。

       如果不是这颗蓝宝石,我的父亲不会犹豫不决的。

       我笑着从他的手中接过这根簪,学着他的样子慢慢地转着。

       “枫迦,你说,在你研究的那个年代,有这样的技术吗?如此精确的切割可以让一颗带着萎黄色的钻石成为稀世珍品,而这样的技术竟然属于一个神秘的王朝。枫迦,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不存在于二十五史中的郑,我也不相信这颗宝石属于那个年代,你弄错了。”

       而你的父亲,他犹豫了,说明在某种程度上,他相信了。

       枫迦看着我,有些淡淡的无奈。

       “夕阳,为什么你不相信呢?那是一个神秘的时代,也许有些东西会成为过去,可是那些人也许会依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夕阳,你相信来世吗?”

       我笑了,没有回答。

       太子弥江很喜欢和夕阳在一起。东宫的奴仆们经常可以看到公主夕阳乖巧的爬在弥江的怀中,而太子用他纤细尊贵的手指为夕阳梳理着如水般倾泻的黑发。

       真是兄妹情深呢。

       他们总是这样感慨。

       外表华丽的大郑宫中隐藏着都是冷酷和血腥,而王朝未来的天子竟然能如此的温情,这让这些看多了世事的老奴生出一种敬重和温馨的感觉。

       “小哥哥,你知道我的家在哪里吗?我好像很久没有回去了。”

       夕阳看着被阳光照得有些透明的手指,看着外面银雪覆盖的天地,眯着眼睛问弥江,而弥江放下手中的政要,在夕阳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笑着说,“就在这里呀,你的家在这里。还有,不要叫我小哥哥,叫我的名字,我是弥江。”

       枫迦这次讲的故事更少,在他喝水的时候我问他,他们可以算是早恋吗?王宫中真的有如此纯真的情感吗?

       还有,他们和那个黄金簪子有什么关系吗?

       “夕阳,你总是这样,耐心一些,这个故事还很长,它不过刚刚开始而已。”

       我趴在他对面的桌子上,继续听着,也继续想着。

       这根簪子本是父亲要买的,可是就是由于它的宝石切割技术过于完美而他产生了怀疑,于是他让我向一个古物鉴定专家楚空询问,就是那一天,我遇见了枫迦。

       楚空曾经是父亲最好的朋友,二十多年前他们都在伦敦上大学,不过后来的很多年楚空失踪了,除了他之外别人都不知道他那些年的去向。一年前,楚空重新回到中国这片土地,并且成为了远东大学的历史系主任,专门负责郑朝历史的研究。父亲说过他的研究是冒险而不合时宜的,在父亲眼中,或者说,在除了楚空之外所有人的眼中,郑朝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人自己幻想写出来的东西,它并不存在。但是,作为楚氏矿业的唯一继承人,楚空不但得到了他想要的职位,也得到了近亿元的研究经费。父亲现在和他的关系并不如他们回忆中的那样密切,不过既然共同走过青葱岁月中最美好的时光,那些带了灰尘的时间还是无法消除那些友谊。这次就是,当他们一个电话彼此联系上的时候感觉还是很亲切,而这次父亲打电话却是有事相求。

       我拿了父亲给我的盒子装了那根簪子来到他的办公室中,眼前除了只见过一面的楚空,还有一个年轻人。楚空坐在他的办公桌前面,双手交握,干净而清瘦的手显得骨节分明,腕上简洁的百达菲利亚光白金表则显示一种暗隐的奢华。他上身穿了白衬衣没有打领带,领子那里解开两粒扣子,有些慵懒的感觉。有的时候我不禁感叹,他和父亲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父亲已经开始有些两鬓微白,而对于楚空来说,时间对他并不残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28

绢帕

“夕阳,这是我的学生李枫迦。他看着那个年轻人说,他曾经对古物鉴定产生过浓厚的兴趣,相信他可以为你提供一些你需要的东西。枫迦,她就是夕阳。”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冲着我笑了一下,很温和的一个人。

       郑的薰王后是一个高贵的人,罕见的外姓王族出身让她拥有了比别人更多的东西。郑王爱她,因为薰王后是用一种很单纯的感情来爱她的丈夫和儿子。

       她希望他们快乐。

       端王虽然品行不端,酒色过度,可他依然权倾朝野,为了郑,她建议她的丈夫收养宗室的女孩,这样可以笼络王亲,也可以缓和矛盾。郑王显然很喜欢这个建议,十年来,他不断剥弱那些绊脚石,直到有一天,御书房的王接到了一个消息,端王辞世,那段不见血的战争才如郑王的很多往事一般,放入了他的记忆中。

       然后呢,外藩是另外一个威胁,就让端王的女儿去和亲吧。

       想到这里,突然一阵强烈的咳嗽让他不能克制,然后感觉嗓子甜腻,拿起绢帕轻轻抹了嘴角,一片殷红。

       郑王就在这样的时候撒手归西了,年仅十四岁的太子弥江登基为王。

       “夕阳,你感觉这个那个王死的悲哀吗?他原本有很多事情要做,结果却是上天中断了这一切。”我和枫迦爬上了香山的顶,看着满山的红叶,他突然这样问我。

       “嗯,……还好呀,当时理疗设施很差,而那个王处在一种每时每刻都在担心,都在耗费精力的生活之中,英年早逝也不是不可接受的。只是枫迦,……这个故事是你自己编的,还是你研究的呢?”

       “文章天成,妙手偶得。”枫迦下巴昂得高高的,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桀骜的才子,“对了,夕阳,这些天看你和你的父亲关系不是很好,没什么吧。”

       “嗯,还好,他的脾气不是很好。”

       我随便坐在石头上,看见枫迦的眉有些微皱,他和我的父亲都不喜欢我过于散漫的习惯,在他们心中,我应该是一个身穿香奈尔,举止优雅的淑女,可惜我不是。

       “你的父亲好像不是很喜欢我。”

       “不是,他不是很喜欢和楚空有所关联的人,他说过,他和楚空的价值观不同,而且,呵呵,我的母亲原来暗恋楚空,这也是我刚刚知道的……说些别的吧,我的父亲不会影响到我的朋友的。”

       “枫迦,你好像很喜欢那根簪,你看着它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很莫名的温柔。”

       枫迦的头发被山顶的风吹得有些零乱,他拿出浅色的墨镜戴在脸上,却转过了头,看着遍野的红叶。

       印像中的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睛,温和的笑容后面是不容易发掘的情感。他隐藏了很多事情,也许是并不令人愉快地往事,也许是曾经的爱情。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他也没有说。

       “嗯,……,我喜欢那个,它居然可以让我想起很多往事,在我以为我全然遗忘的时候,……”

       公主夕阳逐渐感觉到,寂寞的情绪又回到了她的身上。弥江不再是那个可以陪着她的弥江,他已经成了所有人的王,在外人面前,他们见面要恪守礼节,公主夕阳要向他的爱人跪拜的,这让她有些难受。

       不过当她看到疲惫紧张的神情逐渐消磨弥江英俊的脸庞,她的心如被人纠起般的痛苦。

       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即使父亲和从小就宠爱她的郑王的先后离世都没有这样的感觉。

       公主夕阳对父亲的记忆不是很深刻,自小在大郑宫中成长,端王殿下仿佛不是与她骨血相连的亲人,而是一个权压天子的端王。

       那,郑王呢,与弥江相似的脸,却让夕阳有种自内而外的疏离。那个人,不单纯,所以不快乐。

       夕阳端着一碗燕窝放在了弥江的书案旁边,烛光下的弥江还在写着什么,英挺的眉微微皱起,淡色的薄唇几乎抿成一条线。她的手指按住了那微皱的眉,想要抚平它。

       弥江放下了笔,在夕阳的唇上轻啄一下。

       “夕阳,这些天比较忙,等过了这一段,我陪你去西山赏枫。”

       夕阳拿起瓷勺,喂着弥江燕窝。

       真快,又是秋天了,弥江,你已经快十六岁了,也许,……

       该立后了,不过这句话她没有说出来。

       故事的走向已经开始有一些不如人意了。

       “夕阳,你觉得他们会发展得怎样呢?”

       “他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公主夕阳是公主,她也姓轩辕。”

       “夕阳,你真的不可爱,为什么不相信他们的爱情可以让他们改变这些呢?”

       “爱情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尤其是他们。”

       “枫迦,我不是不可爱,我只是很喜欢悲剧的故事,既然是故事,那么他们分开也就是悲剧的结束吧。”

       很清淡的一个故事呢。

       枫迦继续讲。

       那个少年在有的时候远没有他们认为的那样稳重,或者可以说如今他要面对的事情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吧。他不是没有好好思考过他和夕阳的未来,可是由于过于得敏感和早熟让他知道结果是什么,也许潜意识当中,他想把这个责任推给别人,或者也可以说,他想不顾后果的任性一番。

       他向他的母亲请婚,他想要娶那个女孩。

       “母后,我要立夕阳为王后。”

       郑王弥江还没有亲政,他的母亲急切地看着王朝的重臣在行使原本属于弥江的权力,于是他提议弥江早日大婚,这样就可以宣告成年而收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但是,弥江的提议却让薰王后不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29

占星师

“郑王,有些事情要考虑清楚。”

       薰太后是一个聪明的人,她懂得怎么说话才让她英明的儿子保存了面子,并且引导他自己思考,自己选择。她需要他的儿子可以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这在她看来,也是一种尊重和信任。

       “郑王,你已经是大郑的主人了,在你的心中,臣民的幸福就是你的幸福。”

       弥江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其实很了解自己的处境,如果自己要宗室公主为后,那么那些表面上以社稷为重的大臣就敢用乱伦的罪名废了他,然后呢,郑陷入内乱,那些小民百姓将永无宁日。

       但是,如果放弃夕阳,就如同分割开自己的心,一个空心人可以活下去吗?

       男人视爱情为对自己的犒赏,而女人才视爱情为自己的全部。

       “这是一个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故事,对了,枫迦,今天我家有舞会,你来吗?”

       “夕阳,为什么你总是不看好他们可以在一起呢?”

       “是你编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枫迦,你来吗?”

       “嗯,看样子可能不能去了,今天有一个实验要做,楚教授很重视这个。他将坚定那根黄金钗是不是过去年代的东西。”

       “对了,你的父亲还对这个钗感兴趣吗?”

       “他?已经放弃了,最近他和楚空的关系很紧张。”

       我们分开后,我回到家里,最近我和父亲的关系也不好,我一直躲避着他。这次当我转过门口楼梯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客厅里,手中拿着一根烟,像等了我很长时间。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他总是用一种对待不听话小孩子的口吻和我说话,我不想总是和父母争论一些我们永远不能达成协议的问题,所以我没有说话,绕过他想上楼。

       父亲站了起来,对着我的后背说,“夕阳,不要再听那个李枫迦讲的故事,活的现实一些,做一些你应该做的事情。楚空过的很不现实,你不能受他的影响。”

       我反驳,“枫迦不是楚空,他们是不同的人。爸爸,为什么你总是分不清楚?还有,他是我的男朋友,我希望你可以接受并且喜欢他。”

       “夕阳,我只接受你选择与之共度一生的人,要知道你是我的女儿。”

       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很凝重,却让我不得其解,这个时候父亲书房的门打开了,看见母亲走了进来,看着我们两个,却没有说话。这个时候,我却清楚地感觉到,母亲同意父亲的话,并且很认真。

       “如果你继续和那个楚空他们混在一起,你就不再是我的女儿。”

       我转身上楼后,父亲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

       最近枫迦的工作很忙碌,我们见面的时候并不多,除了一起吃饭逛街之外,他也很久没有给我讲那个故事了,不过,奇怪的却是,当枫迦把黄金钗拿回实验室之后,那个故事仿佛有了生命般在我的脑海中继续演绎,而那个时候,我就是公主夕阳。

       公主夕阳以为自己可以接受弥江娶其他的女人,可是当她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身穿红色的礼服以一种王后的傲慢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她竟然有些恨,可是令她茫然的是,她竟然不知道应该恨谁?整个大婚的典礼上,弥江都没有看她。

       前一天晚上,公主夕阳用她的手捧住了弥江的脸,她的眼睛如同噩梦中的黑色漩涡一样吸引着弥江的全部神经。

       “弥江,你还爱不爱我?你究竟还爱我吗?”

       她反复问着这句话,反复吻着弥江干涩的嘴唇。可是到了最后,弥江选择的确是把她揽入怀中,然后,沉默。

       弥江的眼睛中看不出表情,令人难以想像的沉静一直笼罩着他,而这些如水般的清淡使人们惊奇地发现,他们年轻的王,成熟了。

       是呀,夕阳和弥江都知道,这一切没有人逼迫弥江,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夕阳看着眼前的弥江,突然感觉很熟悉,一种许久之前被遗忘的感觉又被唤醒了,现在的弥江很像他的父亲,那个总是很慈善的出现在夕阳面前的“父王”,那个不单纯也不快乐的郑王。

       一个洋溢着鲜红色喜庆氛围的夜晚过去,人们恢复了平日的生活。

       大郑宫里有很多秘密,不过人们是不会乱说的。曾经在很多年前,一个宫监不小心说了一句,“郑王喜欢晚上喝点清水,”就被那个王割掉了舌头。

       这里最安全的,就是不会写字的哑巴。

       清晨打扫院子的老奴看见公主夕阳手中拿了一根簪子坐在台阶上面对着晨曦发呆。她手中是黄金打造的丹凤钗,凤嘴里含着一颗璀璨的蓝宝石,闪烁着异样的华彩。

       公主喜欢自言自语,有的时候老奴听见了,他们也会装作没有听见一样。

       “这是弥江送的,他说过,这颗宝石是依照开国的时候一个很有名的占星师留下的图切割的,镶嵌在这里是装饰,可是用在战场上却可以是武器。它反射太阳的光芒可以灼瞎敌人的双眼。”

       说到这里,公主夕阳的双眼看着升起的太阳,苍白的脸上显出红晕。

       从这以后,弥江有了新的王后。

       夕阳变了,变得堕落而放肆。

       她不够成熟到承受她作为公主的名分,或者说,她过于成熟到看到一种末路的绝望。

       我在半夜的时候从梦中惊醒,手中抓住柔软的被子,身体上却还有梦境中的记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烈酒划过喉咙后的烧灼感觉,弥江那双没有神情的眼睛就在我的身后,看着我。

       现在的我无法作出公主夕阳的行为,但是我可以理解她。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29

灰色的网

披上了衣服要到楼下厨房拿些水喝,经过客厅的时候却看见灯光昏暗的亮着,父亲在讲电话。

       “……,我不想了解你的课题,楚空,离我的女儿远一些,……”

       他已经尽量压低声音了,我却可以感觉到其中的强硬和怒气。

       “……,我们一家都是普通人,我只希望我的女儿平静地生活,我不需要她有任何的不同,楚空,她不是晓泱那个疯子,她不能卷入你们所谓的传奇。”

       说完挂掉了电话。

       我立在楼梯的阴影处,看见父亲点了一支烟,用手把前额的头发抚了过去,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他在那样的灯光下吸着烟,烟头的火光一明一暗,一向沉稳强势的父亲显得有些脆弱。

       再见楚空是在他对近期研究的报告会后,在这次展览上,我却没有见过那个金钗。他还和以前一样,合体细致的衣服总是不张扬的表现出他的出身和气质,亲切,却也疏远。

       夕阳,来了。

       带着长辈的和气跟我打招呼,我笑了一下,问他,楚叔叔,那根钗呢?

       他了然般的挑了一下眉,然后说,“夕阳,那个还在研究。因为有些是超出了我们原有的知识,所以需要时间验证,也需要时间让大家接受。”

       “楚叔叔,我听见昨天你和爸爸的电话了,你们有事情瞒着我,而我却是那个当事人。”

       他拍了拍我的肩,“夕阳,也许你父亲说的对,很多时候我不懂人情世故,这次的事情,也许是我错了。不过,我还是坚持,很多事情不能阻止而是要让它们发生,然后自己寻找解决的方法,那个时候,你就不再是需要父母保护的小孩子了。”

       “我还有事,以后见面再聊。”

       留下了一头雾水的我,他走了。我更加困惑了。

       为什么梦中的那根金钗如此的熟悉,为什么我会继续枫迦的故事做这个梦,还有,为什么,那个公主,和我长的同样的一张脸?

       郑王弥江很痛苦,当他看见这样的公主夕阳他就更加的痛苦。公主放肆的笑声就好像一张灰色的网,弥江有些无法走出去的窒息感觉。他抱起醉倒在花园中的夕阳,听着她沉沉地低语,“弥江,弥江,我们曾经起誓要相爱的,可是如今的我们,还爱着对方吗?”

       弥江低下头,用自己冰冷的额头贴在夕阳滚烫的脸上,喃喃地说着什么,谁也听不清楚。

       御花园的火红蔷薇后面,新王后阴郁的眼睛仿佛淬毒的箭。于是,大郑宫中开始悄悄流传着一个可怕的故事,公主夕阳勾引他们英明的郑王。

       薰太后找了公主夕阳,她们之间有过一个很秘密的对话。

       “她们都说了什么?”

       枫迦问我,这次我们见面依然继续这个故事,不同的却是,这次是我给他讲。

       “枫迦,你知道英国的爱德华八世吧,就是那个为了美国的辛普森夫人而放弃英国王位的人,你对他怎么看呢?”我反问了他一句。

       “嗯,很复杂的一个人。我记得看过一本书,上面说伊丽莎白二世女王恨他,因为他的退位而让伊丽莎白虚弱的父亲亨利成为了国王并且肩负起二战期间艰难的责任,这些都直接导致亨利六世过早的去世。”

       “那么,你认为爱德华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吗?”

       “也不是。至少,他选择了,并且坚持了下来。他可以在很长的岁月中坚持对希普森夫人的责任,这也是一种负责。其实,……”

       枫迦停了下来,他没有继续说。

       其实,那个时候,辛普森夫人应该自己走开的,是吗?为什么女人爱了,而事情不完美,那么只应该是女人承受这一切呢?

       故事中也是这样,薰太后找到了公主夕阳,她劝她放手。

       “……,夕阳,他是郑王,而你是公主,你们错就错在都姓轩辕。如果他要娶你,那么弥江必须放弃所有和你走,他将不再是弥江,他也不再是轩辕的王子。

       “他是锋利的剑,只能用在战场上,而这里就是属于他的战场。你不能让他埋在土里被污泥浊水腐化,……

       他是天下万民的王,小民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

       “那我呢,”公主夕阳有些声嘶力竭。

       “我的幸福呢?”

       “夕阳,不要忘了,你也姓轩辕。你是轩辕王族的公主。”

       “我不是,我不过是端王酒后和一个侍女乱性生出来的,我也不过是你和父王用来笼络端王的棋子,在你们眼里我什么都不是。可是我的母亲用生命换来我的生命,弥江用十年的时间来告诉我,我的家在这里。”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他,我不想放弃。”

       “如果你爱他,为什么不能放手呢?”

       “我们曾经对天地起誓,日月为鉴,我们的爱永不改变。所以我不能放手,我看不见退路!”

       薰王后听了失望地摇头,然后落寞地走了。

       故事讲到这里,我抿着嘴,看着餐厅外面的天空,骄阳似火。

       “誓言呢,我虽然不信神,但是我会祈祷。这样的誓言由于过于得绝对而过于的脆弱。枫迦,你想知道结局吗?”

       “也许我已经知道了。在弥江的立场,他也许为了很多事情而彻底放弃夕阳。也许,他只是为了可以让夕阳重生而放弃她。”

       我点头,“对呵,是弥江背弃了誓言,并且彻底的颠覆了它。”

       有一天,弥江下了圣旨,要夕阳下嫁番王,重新行使王朝公主最重要的职责,为了她们父兄的江山而祭出自己的人生。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0

婚礼

夕阳接到圣旨就直接去问弥江,为什么?

       “枫迦,你想知道弥江怎么回答的吗?”

       “我,……,不再爱你,……”

       枫迦说出这句的时候格外得沉重,仿佛生命都无法承受一样。

       “对,就是这句话。弥江对夕阳说,我不再爱你。”

       “真伤感呢,真伤感呢,……”

       “夕阳,这其实很绝望,不是伤感。你无法想像,当一个人说出这话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我不知道,也想像不出来。枫迦,故事就这样完结了,今天我来,是要和你说,我下个月结婚,……“

       啪的一声,他手中的水杯从手中滑落,水落在厚厚的波斯地毯上,居然没有溅起水花。

       其实那个故事还有一段,没有结束,不过不适合我讲过枫迦听。

       公主夕阳在她出嫁之前的一天身穿正红色的吉服去找弥江,然后他们度过了一个很狂乱的夜晚。我在梦中感觉到那种红色的喧嚣和窒息,被扯碎的裙子,如夜一般长发,还有情欲贲张的疼痛,都如此的鲜明烙入我的肌肤。

       夕阳很疯狂,她没有明天,弥江很绝望,他失去了曾经得到的最珍贵的东西。

       然后,夕阳用那根凤钗刺穿了喉咙,血洒在弥江的眼睛中,滚烫的。

       故事结束了,完全结束了,我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城旭是父亲最得力的助手,他比我大三岁,我们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曾经以为,我们会这样像兄妹一样直到永远。可是有一天他向我求婚,说想和我一起走完剩下的人生。

       我想,恋爱和结婚是两件事,恋爱要找一个自己爱他多一些的人,而结婚,要找一个爱我多一些的人,于是我接受了他。

       枫迦对于我而言,过于的缥缈,仿佛,不是真的一样。

       这些天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它太真实了,就好像前生的记忆从我出生那天就印入我的生命一样。我迷惑过,好奇过,可是这些过后,生活就如同父亲说的那样,那又如何呢?他曾经阻止我知道我想要知道的这些,可是在我知道之后,我还是选择了继续正常而普通的生活。

       我不是公主夕阳。

       今生的我,就是夕阳。

       婚礼的准备很繁杂,每天都会很忙碌。试礼服,定酒店,还有录像和宾客的名单,这些都是琐碎而实际的,不像我的梦境伸手都无法触摸,这些事情想甩,也甩不掉。

       婚礼那天,我看见了枫迦,我从来都不知道,白色燕尾服的他如此的英俊,就像幻想中的王子。他还是温和地笑着却有几分的苍凉,“夕阳,可以和你说几句话吗?就在,那个紫色的花下面好了。”

       他的脸有一半隐藏在花的阴影下,看不清楚。

       “夕阳,我说的全都是真实的,虽然不奢望可以改变什么,可是总想告诉你。”

       “我总是做同样的一个梦,里面人生活在特殊年代。他们每天演绎的故事集合起来就仿佛一个人的一生。我很困惑,可是不能解释,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楚空,他用他的眼睛看着我,就好像已经明白了所有。

       “然后我就遇见了你,才有了我们一年多的相处。我一直和你讲那个故事是因为我知道故事的开始却不知道结局,梦中的夕阳总是在我将要苏醒的时候说着一句话,可是我却怎么也听不清楚,只记得她鲜红色的衣服和破碎的笑颜。

       “不过,梦就是梦,很快苏醒过来。明天我就要走了,去楚空发现的遗址继续发掘。

       我就在这里和你道别吧,我不想等到婚礼的开始。“

       枫迦走的时候我没有转身,却冲动地问了一句。

       “弥江,今生你爱我吗?”

       ……

       他没有回答,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的声音幽幽传了过来,“昨天我听见了她的话了,她说,我曾以天地起誓爱你,可是今天世界已经改变,所以我不再爱你,……”

       听着这话,我笑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城旭温暖的手抚过我的眼睛的时候,我看见了眼泪。

       “小夕,怎么哭了?”

       “没事,听完了一个故事,有些伤感,不知道为什么,……”

       他笑着用手绢擦掉我的眼泪,“嗯,还是个小孩子呢,故事结束了,就结束了,忘了吧。”

       楚空虽然没有邀请函可是他还是来了,手中拿着一个盒子。

       “夕阳,祝你快乐,你已经长大了。还有,这个给你,是送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哪个丹凤黄金钗。父亲走了过来,有些生气,“楚空,你这是做什么。”

       “哦,老沈,你太紧张了,你总是不相信孩子,一位他们容易被迷惑,可是事情不是很完美吗?这个是我们出土的东西,经过科学检验后证明你当时没有花大价钱买它是正确的,我们研究的时代太遥远了,不能切割这样的宝石,不过它也并非一文不值,这可是三克拉的蓝宝呢,……”

       楚空被父亲拉远了,我手中的金钗沉甸甸的,那颗宝石的确炫目,发出女神眼睛一样的诡异的光芒,……

       也许,那个真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附录:

       发钗考证

       发钗和发簪都用于插发,但两者的结构有所不同:发簪通常做成一股,而发钗则做成双股;另外在用途上也有一些区别。

       发钗的普及大约在西汉晚期,自此以后,它一直是我国妇女的主要头饰之一,直至今天,发钗在妇女的梳妆品中仍占有一席之地,比如现在的发夹,就是由发钗演变而来的。

       发钗除了在质料及长短上有所区别外,更主要的特点还在于钗首上的不同装饰。

       发钗的安插也有多种方法,有的横插,有的竖插,有的斜插,也有自下而上倒插的。所插数量也不尽一致,既可安插两支,左右各一支;也可插上数支,视发髻需要而定,最多的在两鬓各插六支,合为十二支。

       如果在发钗上装缀一个可以活动的花枝,并在花枝上垂以珠玉等饰物,这就成了另一种首饰,名为“步摇”,因为插着这种首饰,走起路来,随着步履的颤动,钗上的珠玉会自然的摇曳。

       红云叼着一个面包从外面进来,手上拿了一张传单,古色古香的画面很好看。

       白月也被吸引了,拿过来看看。

       浆声灯影秦淮河,千古幽情寄与谁。香艳的文字,精巧的图片,原来那里曾是江南的艳歌美境。无数的美丽人儿,该是何等绚丽风光呀。

       “这里怎么样?”

       “姐,听说那里的小吃不错,我们去吧。”

       白月彻底失望了,原来红云把它带回来是因为底下的一行小字:本地特色小吃也是风味独特回味悠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2

匪我思存-臂搁

午后的蝉声隐隐,阳光透过窗上的格眼透射进来,隔了玻璃,车水马龙都成了无声的电影,连小猫儿也伏在窗下睡着了。博山炉里焚着檀香,淡白的青烟逸出,店里静得似乎连空气都凝固了。白月用一只玳瑁钗簪起长发,松松地挽个了髻,忽听里间传出一声尖叫。

       她不禁喟叹一声,在心里开始倒数计时:“三、二……”还未数到一,红云果然已经从里间窜了出来,说是窜一点也不过份,就像是只小箭一样“嗖”地射到了眼前。照例是穿着热裤小可爱,火辣辣惹人注目的粉颈之上扣着银链,链坠上的铃铛兀自叮铃乱响。

       白月柔声问:“气急败坏的,见鬼啦?”

       红云将漂亮的大眼睛一翻,虽是双胞胎姐妹,和白月如出一辙的外表,但白月是静静的碧涵秋月,红云便是这静月映在水中的倒影,波光潋滟,飞光流云。一开口就是亦怒亦嗔:“见鬼有什么稀奇,走过路过哪天不见着十只八只鬼?”将手一扬:“姐,你瞧瞧这个。”

       红云手中是一只形致小巧的玉臂搁。臂搁是文房用具,又名秘阁,原来古人写字,是自右向左。为了防止手臂沾墨,就产生了枕臂之具臂搁,作书挥毫时枕于臂下,就既防墨迹沾臂,又防夏天臂上汗水渗纸,亦可代纸镇,是书案常置的器物。白月见那臂搁玉质细腻,莹然光润,通体无瑕,乃是上佳和阗白玉,其上只疏疏浅镂几枝柔柳,淡雅可人。

       白月微蹙了眉,挥开红云斜剌伸来的禄山之爪:“拜托,这可是明代陆子岗的琢玉,市值不菲,千万别毛手毛脚打碎了。”红云道:“这上面附着一个女鬼。”白月淡淡瞥了她一眼,红云理直气壮的将脸一扬:“是我唤醒她的,人家一睡几百年,好容易遇上咱们生有灵异,可以见着她,大家说说话解解闷多有趣。”

       白月轻轻叹了口气,说:“你就会惹事生非。”忽听幽幽亦是一声长叹,其声娇柔婉转,说不出的入耳动听,只叹喟道:“这世上,不惹事亦是生非。”白月不觉问:“你是谁?”那女声幽暗,如泉如咽,说不出的风情旎旖,却只怅然若失一般:“我……我是谁?”

       我是谁?

       铜镜里一张芙蓉秀脸,两颊敷了淡淡的胭脂,红晕却从肌理里透出来,只衬得一双剪水双瞳,眼波欲流。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比起那老大嫁作商人妇的琵琶女,到了如今,未尝不是个好结果。……行结郦礼于芙蓉舫中,箫鼓遏云,兰麝袭岸,齐牢合陛,九十其礼……我要的,他一一都给了我,如今还有什么不满意?

       瓦砾落在船舷之上,篷篷有声。明媒正娶我这风尘之人,真的就这样不见容于世间?岸上的人义愤填膺连辱带骂,向船上投掷瓦砾,他却吮毫濡墨,笑对镜台,赋催妆诗自若:“鸳湖画舸思悠悠,谷水香车浣别愁。旧事碑应衔阕口,新欢镜欲上刀头。此时七夕移弦望,他日双星笑女牛。傍曳歌阑仍秉烛,始知今日是同舟。”

       人间若问章台事,钿合分明抵万金……我回过头去盈盈浅笑,他以嫡配之礼待我,我不嫁此人,却要嫁与何人?

       暮色四起,一钩新月映照江面,烟笼寒水,舱外终于渐渐寂静。推开舱窗,凉风袭来,冷沁骨髓。

       天气那样冷,周家人将我赶出来时,身上只一件翠色单衫,三寸金莲踯蹰而行,却不知要去向何处。风尘女子的身世多如浮萍,十岁那年我便被卖入娼寮,既入得这门,便是永世不得翻身。琴棋书画,诗词曲赋,每日五更起来练嗓,妈妈吸着水烟,烟筒嘟噜噜地响着,她喷出一口轻烟,声音也悠悠似那烟缕散入空中:“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我们这门子里,一样要艺有专精,才好衬得一张脸儿锦上添花。光凭张脸,那是下三滥的站街妓。”稀奇,不稀奇,连妓亦分三六九等,但一样是倚门卖笑背人弹泪,我到底倚仗天禀过人,在姐妹里也算得个拔尖儿,犹憧憬一个出淤泥而不染,只盼遇得良人,赎得此身。

       到底,是叫我跳出了娼门。十四岁那年,他是大学士周道登,妈妈做主,将我卖与这位白发苍苍的权臣贵人。周家门庭显赫,规矩森严。当家的主母听说买得我这风尘女子回来,进门之后便在上房诫饬训斥半晌,又命婢女执家法来,打我三十棍“规矩杖”。血肉模糊,痛苦辗转,我只咬了龈牙一声不吭。那张皱纹千沟百壑的脸上,却只有漠然的冷淡,如看着毫不相干的一出戏。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2

狐媚子

已知这里,没有我的活路。

       五更即起,至上房站规矩,夜里挟了铺盖,睡在主母床前,递茶侍溺,一唤便要醒起。哪里还能沾半分文墨,筋骨疲至力竭,再无心思想着书画吟唱。每日青衣素鬟,偶然那日在鬓畔簪了朵红绒花,主母便冷笑一声:“果然是狐媚子,成日爱着花儿粉儿,想着勾三搭四。”便命婢女往脸上一口啐来。

       那唾沫不许擦,腻在脸上一点点干,一点点涩,皮肤一分一分地发紧,只觉得奇痒钻心,方知是痛不可抑。几乎已经绝望,想过一索子吊在那房梁上。替老爷点烟的小厮看在眼里,那日饿饭罚跪,他悄悄袖了只馒头来给我,低声相劝:“姐姐,你这样年轻,不为旁的,忍着总有条出路。”那只雪中送炭的馒头,一两句关爱的话,我心里微微一酸,这府里唯有他还将我当人,当成弱质可怜的女人。足以将我的心又慢慢缀连起来,顽强而执着地活下去,苦熬着没有未来的明天。

       惭惭觉得一丝温暖,如果能够看见他。只是将他当成个希望,当成是自己唯一的回护,是这如海侯门里唯一的慰藉。挤着功夫背着人,绣了双鞋垫,眼瞅着主母出门上香,偷偷约了他在后园里,方递在了他手上,却双双叫总管拿了个正着。

       主母上香回来,一听得此事,冷笑一声:“早瞧着你们眉来眼去,原来早就勾搭成奸!”不无得意回头瞧了老爷一眼:“我就说这娼门里皆是烂货,迟早不守妇道。”那个老爷,满脸的白胡子气得几乎都要翘起来。我却只有绝然的痛快,这糟老头子凭什么就霸了我一生?他怒喝一声:“撵出去!”主母晒笑:“还算便宜了这污滥货。”

       撵出了周家门,天宏地广,我却只如飞絮浮萍。流落吴江街头,几成乞丐。栖身庵堂,做些洒扫粗活,那些尼姑见不得我吃一碗闲饭,每日只是冷嘲热讽。原来佛门亦不是清净之地。这日却遇上贵客来上香,布施了五十两雪花白银,师太当即眉花眼笑,让入后堂用素斋。那贵客却是二八年华的娇饶艳姝,扶着小鬟迤逦而来,正执帚打扫中庭的我惊呼失声:“徐姐姐!”

       这一声终于改变了我的命,有同门之谊的徐佛,将我接回她的寓舍。庭院深深,绿柳垂杨掩映粉垣红楼,好个雅娴之地,却是吴江人尽皆知的胭脂境、销魂窟。我净身洗发,换过身干净衣衫出来拜谢徐姐姐,却只见她惊艳的目光:“影怜,真真是我见犹怜。你不若重操旧业,必有所成。”必有所成?我脸上不禁浮起笑容,这勾栏院里,风尘之中,能求何所成?不过挣一口饭,舍得这身子罢。兜兜转转,原来到底逃不开这软红轻偎的生涯。

       徐姐姐一手操持,引路搭桥,宴请了吴江名士。我一阙诗成,轰动席间,从此才名不胫而走。却原来世上人贪图附庸风雅,青楼卖笑,能诗能画,倒替我博个花魁名头。从此我改姓为柳,易名为隐,辗转吴越,寄居松江,秦淮河的桨声灯影,绮光年华,时人将我与七位才名卓越的姐妹,并称秦淮八艳。

       功成名就,往来无白丁。这日复社首领,大才子张缚设宴相邀。我青衣素服,只命小鬟抱了琵琶,款款步入齐楚阁内。席间诸人惊艳的目光,早已是见怪不怪,微微一笑,便叫了张缚的字:“西铭,今日诸多贵客,我却来迟了,还望乞谅!”旁的人哪里肯等闲饶过这一句,定要罚酒。我只淡然道:“诸位公子皆是雅量,隐雯不才,献丑一曲,为诸位公子佐兴。”接了琵琶,轻拢慢捻便一纾歌喉:“拂衣欲走青珊瑚,?苟床谎匝越J酢P媵麒吕椎缟吵啾挚遮ぁ!迸蔑o#朽星星校囱诓蛔∧侵枭乃嗌敝淙瞬挥赏s缰帽喽瘛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3

美人芳草

一盏女儿红慢慢咽下去,先苦回甘,微辣入喉,我心思冗杂,突然呛住,忙取了手巾子掩着轻咳不止。小鬟轻抚着我的背,无意中向他一瞥,他却正正望着我,那目光中甚是关切。一对上我的目光,却又连忙转脸向一旁。我心里突然回过神来,那酒的辣里便泛上一缕甜。

       夜凉如水,席间诸人早已是酒酣耳热,我酒意沉突,趁人不备去向廊上,倒是一轮皓月,寒浸浸的月光映得我衣如白雪。风里传来茉莉花香,隔壁院中的歌吹之声隐隐绰绰,醉意迷朦,拔下金钗击柱轻唱:“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余音犹自缈缈,突然见那青砖地上,倒映淡淡人影。

       蓦然转过身来,是他,果然是他。他的眼睛在月色之下,温和如水:“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姑娘异禀过人,却原来所求不过如此。”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所求不过是一个情字,至真至诚的情字。他的眼中似流露千言万语,我只觉酒意上涌,人却微微有些眩晕。

       他一字一句地曼声吟哦:“应有江南寒食路,美人芳草一行归。”美人芳草一行归,我急急地睁开眼睛,他不闪不避,只是那样瞧着我,四周夜虫唧唧,花香浓郁,我却似置身怒海狂涛之中,只是不信,不肯信,不能信,害怕信……

       我求了这么多年,等了这么多年,却原来,等得竟是他。

       描金花烛成双插在堂上,烛焰轻漾,照得一室洋洋的春意暖人。忽而如痴,忽而如醉。他执了笔替我描眉,那笔尖柔若无骨,似舌尖轻舔在眉端,又痒又酥,叫人浑身失了力气,再也没有了支撑。他低低地在我耳畔昵喃稼轩的名句:“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爱儿,你这一双眉妩,叫人想见春山。”

       我的眼波似流,仿佛要连自己也要化成水一下子全泼出来。我回眸浅笑:“那么——我从今后易名如是,柳如是。”他不答话,只吻在我眉间,那滚烫的唇烙在我额上,烙在我心上。我只觉得自己身似那描金花烛里的芯,慢慢融,慢慢焚,慢慢燃,散如无尽的光与热来,明亮璀璨。天与地豁然开朗,仿佛一切皆是五彩流离的光华,我竟然能再世为人。

       逍遥不问红尘事。每日只是填词作曲,两相唱和。幽静的闺阁只有风光旖旎春风无限,只羡鸳鸯不羡仙。他虽家有妻子,可是他以赤诚待我。他不诳不骗,不许不愿,却令得我百折千迥,一往无回。

       他赠我一只臂搁,因我性好书法,此物日日相伴,贴于肌肤。他说:“我要你最亲的人是我,最亲的东西亦是我的。”翻心一想直如蜜甜,自然是他,当真是他,也唯有是他。世界便只是一个他。越是美好越是惶然,从来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一切太甜美,所以叫人有梦境一样的恍惚,只怕醒来失去。

       那一日,终究还是来了。他接得家书,浓浓的眉头便微微皱起。我知他由祖母抚养成人,事祖母至孝,这家书,必是老人家想念孙儿。我劝他:“公子离家已久,家人必然记挂于心,公子应返家探望为宜。”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那眼神一如初见:“如是,我怎么能抛下你。”我微微一笑:“我与公子两心相悦,是为情也,公子与家人骨肉至亲,亦为情也。如是安能存一己私心,以与公子之情,夺公子骨肉之情?”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心里直如万箭穿心。不能以己情夺彼情,可奈,会否那彼情会来夺己情?直一昧安慰自己,不会,不会……

       桃叶渡,夏日阳光如碎金,斑斑斓斓散下来,照在我的裙裾之上,江风盈袖,吹得我衣袂飘飘若飞,近处林木间皆是蝉声,声嘶力竭的鸣叫,叫得人心里隐隐生出烦躁。这一别,山长水远。他执着我的手:“如是,你好好保重,我会来接你的。”

       “虽知己而必别,纵暂别其必深。冀白首而同归,愿心志之固贞。”薛涛笺上写出密密的簪花小楷,将一颗心细细揉进每一笔划里,臂搁熨贴在肘下,触肤生温。搁下笔后,只是细细摩挲。上好的和阗白玉,通体无瑕,出自琢玉名家陆子岗,当值千金。

       可是在我心里,何止万金?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我那梳奁里,虽及不上杜十娘怒沉的百宝箱,但凡世上奇珍,珍珠翡翠,猫眼夜光,何物没有?可是那些珠光宝器只是冷冰冰的死物,散发着铜臭的腥咸,是叫人唾弃的俗物。

       这臂搁却是活的,如一颗篷篷跳着,我将它抵在胸口上,那里也是一颗心在篷篷跳着。

       山长水阔知何处,渐行渐远渐无书。他不是薄幸,可他是孝子,他的妻子张氏“生而端敏,孝敬夙成”,被“三党奉为女师”。我这样的女子,实在不能见容于他的高堂。我知他苦衷,语意婉转,只求能与他厮守,哪怕只是作妾。但只要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名份又算什么?他无限凄苦,只言道堂上祖母不许他三妻四妾。

       香君前来探我,方转过泥金屏风便讶然:“姐姐怎么瘦了如许多?”瘦了么?梳妆台上的镜子已是多日不曾细细端详。他不在,我簪花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珠翠满头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画眉与何人看?他不在,我穿那些绫罗绸缎衫子给何人看?

       香君忽然喟然轻叹:“姐姐真痴子也,只盼陈公子待姐姐,亦是如是。”

       如是,如是,他自然亦是如是,怎么会不是如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4

大明朝

许久之后才知道,香君并不是一语成谶,而是欲语又止。

       那一日终究知道,他竟新纳了蔡氏为小妾,却原来,并不是不许纳妾,而只是,不愿纳我这风尘女子。

       天崩地裂亦不过如斯!往昔之言历历在目: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于君绝!海枯石烂言犹在耳,到了如今,竟然是闻君有二意,故来相绝决……

       他与我来往,是风流韵事,是一段佳话。可不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能是堂堂正正,立于人前。我到底是错了,他没有勇气去打破那世俗枷锁。他读的是圣贤书,求的是科举功名,他是“清流”的中流砥柱,要有忠,要有孝,要有节,要有义,独独与我的这情,是孽情丑陋,只能视作浮云。

       案上的臂搁冷冷散发润泽的珑光,我伸手举起,便欲向案上击碎……

       手到底还是缓缓垂下,到了如今,玉碎又有何用?盈盈一滴泪,终于堕在臂搁之上,泪痕宛然,渐渐干去,如许多年前在周家被啐在面上的那唾沫,腻在脸上一点点干,一点点涩,皮肤一分一分地发紧,只觉得奇痒钻心,方知是痛不可抑。倾尽了一颗心,却原来不过如是。栏外暮色苍茫,青山妩媚,却只不过如是。

       月还是那轮好月,皓然圆满。我依着薄醉徘徊月下,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总赖东君主……凭什么要总赖东君主,难道我自己的命运,我自己不能去掌握?

       我从此依旧是秦淮河上婉转的一声娇叹,引了生张熟魏朝秦暮楚客似云来,却只冷眼旁观。仿佛赌着一口气,一定要三书六聘,明媒正娶,嫁了出去。他是才高八斗,我就嫁学富五车!

       终于等到我要的人,东林领袖、文章宗伯、诗坛李杜……不知那赫赫的才名之下,是怎样一个人。我却托词密友,言道:“吾非才学如钱学士虞山者不嫁。”这句话令得钱谦益心旌神摇,我亲赴半野堂拜访于他。幅巾弓鞋,著男子服,自称“女弟”,他已年过五旬,我却在他眼里看到摄人的光芒。我不以色事他,而惑其以文采风流,世人谓我此举“神情洒落,有林下风”,他是何等的当世大才子,见我如是惊才绝艳,如获至珍。

       夜风吹来有一丝寒意,他将大氅披在我肩上,笑容满面:“夜寒露重,夫人要珍重身体。”我握了他的手,微笑着的眼里却恍惚要落下泪来。从此我是钱夫人,明正言顺的钱夫人。我求仁得仁,从良得良人。

       这良人虽是鹤发鸡皮,比我大上三十六岁,但确是一颗真心待我,任旁人说他“亵朝廷之名器,伤士大夫之传统。”他仍肯以嫡娶之礼相迎,旁人视若惊世骇俗,他却只是执了我的手,在物议沸腾中默然一笑。

       他在虞山为我盖了壮观华丽的“绛云楼”和“红豆馆”,富贵繁华,安逸闲适,早早叮嘱过了家中上下,人人皆是客气待我。他自更是温存有礼。还有什么不知足?闺房之乐,甚于画眉,他道:“我爱你乌黑头发白个肉。”我脱口相答:“我爱你雪白头发乌个肉。”他仰面大笑,我亦是言笑晏晏。旁人眼里,是才子佳人,宛若天成罢。

       我终于有了家,可是,却失了国。

       清兵铁蹄长驱南下,山河破碎,烽烟四起,京城失陷,大明朝在天旋地转中颠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一力支持谦益变卖家产,装备义军反清。

       大势已去,节节败退。

       乙酉五月之变,兵临城下,我劝谦益殉国。他静默片刻,携我的手至西湖之畔。

       五月天,杨柳丝丝弄轻柔,榴花初燃,风老莺雏。一勺西湖水,百年歌舞,百年沉醉。那李易安有不肯过江东的豪气,我安能摧眉折腰任见河山受鞑虏蹂躏?湖水青碧如幽幽一方翡翠,泛着黛色的涟漪,远处隐隐一带青山如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熟悉而淡远的呼声,生死大劫,却原来不曾忘却,根本不曾忘却那个男子。却原来嫁与旁人,并不是得偿所愿,只是赌一口气,为着他赌这一口气。惊痛里不能再想,不敢去想,不愿去想。他被清兵俘虏后慷然赴死就义,惨烈至于众口皆碑,而我今生与旁人相携赴幽泉。

       卧子,我只能待你来世。

       谦益已缓缓步入水中,我脸上只有宁静和熙的微笑。

       卧子,卧子,你是否在奈何桥上等着我?

       谦益突然回过头来,道:“如是,水凉。”

       我胸口突然一窒,他已经步步退却,直退上岸来。

       我突然觉得无穷无尽的悲哀,我千挑万选,所择的良婿,却原来是这样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到底是逊色于他,到底是争不过他。

       我猛然掉过头去,奋身欲沉池水中。他能逊色于陈子龙,我却万万不能!

       衣袖却被人死死拉住,谦益哀哀地看着我,目光中的了然与通透,却突然令我竦然一惊。

       我以为他不知道,或者,他仍旧是不知道。嫁他之后,他肯让我着儒衣出闺门会客,甚至替陈子龙的诗集作序。他知道?他不知道?可是他目光中只有无尽无际的悲哀,我急促而紧迫地喘息着,像是要窒息的一尾鱼,只想跃回水中。

       他一字一顿:“如是,千秋骂名我来背负。”缓缓道:“史阁部一意孤行,全城苦守,结果如何?是屠城十日,血流成河。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我声音凄厉:“任你如斯诡言,亦不过替腼颜出降狡辩,叛国贰臣,你背负得起,我背负不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5

大株芭蕉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瞧着我,良久,突然道:“莫若说,你恨我不如陈子龙。”一语中的,我全身的气力突然一松,却原来家国只是一个籍口,我这铮铮的一身傲骨,只是一个籍口,我软软晕倒。

       这一病缠绵数月,病榻之上只闻夜雨凄清,隔着窗儿点滴到天明。窗外是大株的芭蕉,漱漱有声。松江我那小红楼前,亦是植有大株芭蕉,每逢夜雨,卧子总伴我静听那淅淅雨声。我发着高热,那个名字噎在胸口,每次呼之欲出的最后一刹那,总有理智能及时拦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一碗碗的苦药喝下去,高热却总是不退。我昏昏沉沉睡着,仿佛灵魂已死。

       颊上突然传来一阵清凉,我用仅存的力气睁开双眼,却是那只臂搁静静放在枕上。谦益却远远立在床前:“如是……”

       我终于落下泪来,争不过,争不过,这许多年来还是争不过一个他,那陈子龙是我命中的魔障,避无可避,无路可逃。我慢慢伸手握住臂搁,像是想握住梦中的过去,谦益只是望着我,一刹那像是老了十年。

       我的身子渐渐起复康健,山河早已变色。谦益奉了满清的诏书,北上为官。

       我盛妆相送,却身着一身朱红。谦益变了脸色,那些来送他的新朋故友也变了脸色。朱红,不忘朱明,如清脆的一耳光括在他脸上。我痛意而绝决地看着他,他的目光反倒安静下来,仍是那种了然的淡定通透。

       我从心里憎恨这目光,说不清道不明的憎恨,我错了,他错了,我们两个都错了。既不能为国,亦不能为家,这俗世令人厌倦得透了。

       我开始放浪形骸,甚至公然当着他儿子的面与人调情。钱公子气得要鸣官究惩,我只幸灾乐祸着瞧着归家未久的堂堂钱尚书。

       谦益淡淡告诫其子:“国破君亡,士大夫尚不能全节,乃以不能守身责一女子耶?”

       轰然便是一败涂地尽失城池——我终究不是他的对手,割袍断义也不是他的对手。他不是我想的那样,我亦不是他想的那样。

       家还是徒有虚名的家,国却是早就亡了。我倾尽妆奁之资献与南明朝廷,只盼能唤回东风。谦益不言,我亦不语。这是为国,还是为着陈子龙,他早已经不再问,我更不会再提。那个国寄托了我全部的信念,因为那曾是陈子龙的信念。那个国是我全部的过去,见证过我今生的唯一。

       山河寂廖,残梦终醒,南明朝廷苟延残喘,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麻木地瞧着谦益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终于撒手人寰。

       钱公子在灵前嚎啕痛哭,所有的人都是素白的衣衫,屋内皆是白汪汪的帷幕,四处挂着丧幡,我披在头上的孝布生硬摩挲在脸畔,粗糙如砾,我竟然没有哭。

       钱家上下皆道我没有良心,谦益,你视我为至爱,我只能待你为知己。我终究是有负于你,这灵堂之上,连泪已干涸,半生就这样遥迢无望地去了。

       那些旧日的诗句,还言犹在耳,你荫蔽了我半生,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现世安稳,你却撒手去了,抛下我继续留在这尘世受苦。

       尸骨未寒,族人却已经寻上门来,挽了太叔公出来说话,言道钱家家产,不能再掌控于我手中。

       家产?

       我漠然望着披麻带孝的族人,他们如一群狼,眼里幽幽发着噬人的光芒。七嘴八舌搬出了祖宗家法,嘿,祖宗家法,甚至说我多年来并无生子,要撵我出门。太叔公坐在堂中上首的大圈椅上,只嘟噜噜抽着水烟,我突然微微有些眩晕。极小的时候院子里的妈妈也是抽这样的水烟,我在堂前咿呀学着唱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一个词转吐不过来,妈妈顺手用烟杆打过来,火辣辣得痛,却忍住不能吱一声,从头再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终究是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终于缓缓道:“太叔公,此事等过了头七,我请阖族公议就是了。”

       太叔公慢条斯理地磕磕烟袋,说:“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只要今天大家说个齐全,也是个了结。”

       我瞧着他泛着烟黄的牙,只是一阵恶心。

       这样的腌臜气如何受得?

       谦益,方知你素日里曾替我抵挡了多少风吹雨洗。我到底是负了你,如今难道竟保不住你身后这点产业?

       我淡然道:“好极,就请太叔公宽坐,我命人去请阖族长辈,还有近支子侄们来公议。”回首便吩咐婢女,叫厨房预备素宴。

       他们松了口气,大约没想到我如此知趣。

       我走回房中,暗暗写了封书信,命人送与知县,再出来亲自执壶斟酒。

       阖族人都放下心来,我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孀妇,最后还不是任他们宰割?酒过三巡,我陪笑道:“众位侄子陪太叔公坐坐,我上去开箱子取地契账簿。”

       房里金碧箱笼,高柜抽斗,这一切,楼下那群人垂涎欲滴罢。我缓缓打开抽斗,一条长长的素色寒绢,轻盈若雪。轻轻抛过房顶的大梁。

       谦益,我负你良多,今日便全还了你。

       卧子,你答应过我,会来接我。

       我派人寄与知县的信——夫君新丧,族人群哄,争分家产,迫死主母。

       楼下酒宴正酣,那些人浑不知,一个也逃不了牢狱之灾。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6

锦盒

唇边终于浮起一个浅淡笑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白月长长的睫毛如蝶翼忽闪,柔声问:“你为什么不去投胎转世?”

       那声音却静默片刻,方道:“俗世纷扰,那一世我有如花之貌,林下之才,事国节烈之名,到头却只是枉然,何必再生受一番煎熬?为人其苦,不若为鬼。”

       红云咭得一笑:“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情形可不一样了。”正说话间,忽见有人推门进来,白月小心将臂搁放回锦盒中,起身迎客。

       却是一男一女,男的年可五十许,大热天里全身的名牌西服,粗肥的脖子上若不是系着领带,真叫人怀疑他是否还有脖子。女的却是韶龄妙女,身材妙曼,姿色过人。将嘴一撇娇嗔道:“答应人家买钻石,却带人来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

       那男子道:“听人说这种地方才有好东西呢。”四面环顾,只见店堂洁净如茶舍,几把明代的鸡翅木椅,线条简洁明快。他伸手摸了摸那椅子,说:“好是好,就是样子太简单了点,要是雕上富贵牡丹,龙凤图案,这椅子就好看了。”

       那女子在他臂上轻轻一拧:“这种地方的东西,全是些破破烂烂的老古董,只好配你们家那个黄脸婆吧,正好一样又旧又破。”一转脸却看到锦盒中的臂搁,咦了一声:“这个倒是真漂亮。”

       “漂亮就买。”肥油的一张脸上绽出笑颜,趾高气昂问:“老板,多少钱?”

       白月淡淡一笑,缓缓道:“前阵子拍的清乾隆粉彩御题诗文竹节臂搁,以71万元成交。这只是明代子岗所出的和阗白玉臂搁,曾为名妓柳如是所有,我们目前叫价210万人民币。”

       红云好笑着瞧着对方瞠目结舌,从她手中接过了臂搁,轻轻放回锦盒中。笑得一脸灿烂如同窗外的阳光:“店小本薄,概不赊账,请付现款或刷卡。”捉狭地挤一挤眼睛:“先生,要不要包起来?”

       就是白月,也忍俊不禁,微笑瞧着那两人急急仓惶离去。

       红云扮个鬼脸:“他们两个怎么一幅活见鬼的样子?难不成他们和我们一样,异禀过人,可以瞧见这臂搁上的柳如是?”

       臂搁上隐约传来一声轻笑,而后低低一声喟叹。声音几乎轻不可闻:“原来几百年过去,却原来情形亦不过如是罢。”

       附录:

       臂搁考证:

       我国以前的书写格式,是自右向左。为了防止手臂沾墨,就产生了枕臂之具-臂搁,其竹片肚稍虚起,不惹字墨,最为适用。有了它,作书挥毫时枕在臂下,就既防墨迹沾臂,又防夏天臂上汗水渗纸。另外臂搁还有一个用途,纸轻易被风掀,压在上面,可代文镇。

       臂搁又是书案重要饰物,富书卷气。一般用去节之竹筒分劈成三刻制。因是枕臂之用,宜浅刻平雕,以刻制书画为主。有镌座右铭以为警策,有刻所喜之诗画以作欣赏,有刊挚友亲人之赠言以为留念。它确实还有一些秘记档册的作用,故极受士人的偏爱。

       臂搁是常置案头的玩物,日夕摩挲,愈摸愈润,久之似得人之灵气,更具神采;又因竹子性凉,古人即用“竹夫人”(唐时称竹夹膝,宋又称竹妃、竹姬、青奴等)祛暑,故每当心情烦躁,或精神倦怠之际,能独坐清斋,手抚臂搁,闭目养神,则可令人蠲虑忘世,得一时之清静,盖手掌有劳宫穴,触竹有凉侵肺腑之感。犹似佛门僧人坐禅以竹“性板”(又称禅板,形式似臂搁,但长达42厘米,由半爿筒竹制成,光素不刻文饰)置膝上抚手静心。这一妙用大概也是古人所谓的修心养性。

       另有觅择异形竹或珍稀竹类,如人面竹(一称龟背竹)刻制为臂搁的,那就更物以稀为贵,奇趣耐玩了。

       白月用毛巾仔细地替红云擦拭一头湿发。红云的头发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蓬得满头都是,所以她不能剪短发,只能紧紧地用头绳系住。这样“张狂”的头发洗起来自然更加麻烦。红云没有耐心,每次都弄不好,等干了一梳免不了又要哇哇大叫。

       “姐。今天来的那个人……你确定那把古梳可以卖给他们吗?”红云有些不确定,先前她在店里找东西,一失手险些把那漂亮的梳子掉到地上,差点把白月吓死。

       结果不到半个小时白月就把它卖掉了。之后还狠狠瞪她一眼说:“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你总有一天弄碎它不如卖了换钱花。”

       “你现在倒担心起那把‘倒霉’的梳子来啦?你已经是第几次差点把它掉在地上了?我还以为你看它很不顺眼呢?”白月故做不解地调侃她,嘴角隐隐地笑意出卖了她,可惜背对着她的红云看不见,可怜地想着怎么跟她解释。

       终究还是不忍心看她那么烦恼“放心吧。我是不会忘记我们的‘职责’的。”红云闻言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姐,其实我不完全是担心那把梳子……”

       白月感动地笑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妹妹是更担心她忘记职责而受到惩罚。

       “看你下次还敢这么毛手毛脚的了。”

       “我一定努力控制。”说话间她已经不小心的把一个红木雕刻掉在地上,换来白月一声惊呼。

       红云暗想,还好这个摔不碎。

       商品八:玉梳

       魂牵梦萦

       江心无月

       广袤无边的枫树林,饱经风霜的红叶鲜红得仿佛要滴出鲜血,繁茂的枝叶遮天避日,形成凝重的红云,低低地压在人们的心上。

       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7

谜一样的男人

是谁,是谁在说话?我猛地睁开眼,惊恐地弹坐起来,急速地喘息,瞳孔因为心脏的剧烈收缩而微微放大,双手紧紧攥着项链上的吊坠,想借此摆脱那个诡异的梦境,但收效甚微。为什么,还会梦到?不敢再睡,只能披衣起身,坐在书桌前,开始翻阅桌上的案卷。

       本人凌霄,25岁,正值挑选男人和被男人挑选的临界点上,就职于本市第一医院心理科,专门研究人的心理状况并寻找为其排减痛苦的方法,也曾获得类似“优秀”、“模范”之类的称号。但如同顶尖的理发师难以打理自己的头发,我不知道该用何种理论来解释自己的问题。

       小孩子5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而我,就在那个时候开始,每当睡觉总是做同一个梦,给人一种让人心碎的熟悉,好怕好怕,往往睡不到一小时就哭着醒来,但醒来后只记得无边无际的红枫林里,有一个声音不停地重复一句话,久而久之就不肯睡觉。人消瘦得很厉害,父母很焦急,带着我四处求医,但无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吃了很多安神助眠的药物,却毫无效果,每天强撑着眼睛想睡又不敢睡,人瘦得只剩一张皮了,只待一阵风将我刮回轮回殿去。每个人都知道我活不过这个秋天,人们只能拍拍父亲的肩膀,道声节哀。

       但是就在那时,我遇见了一位高僧。

       那时我正裹着父亲的大衣,坐在路边,看着树叶在凋零的刹那在空中漂浮的身影,曼妙而又凄凉。一个身影站在身前,挡住了光线。

       你是谁?我眨了眨眼睛问。

       他,一脸的慈悲,没有说话,长长的眉毛无风而动,只是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额头,我只感觉有一种暖流从头顶流进身体,突然觉得好困,就依靠着树睡着了,迷糊中好像听见他说,千年情缘,痴缠一生,是福是祸,唯天可知,阿弥陀佛……

       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父母欣喜的微笑。再低头,见在颈间垂挂着一颗毫不起眼的黑色珠子,但我知道,或许我可以安心睡觉了,再也不会有枫林,再也不会有诡异得如同预言的声音了。我得以平凡地长大,和寻常人一样读书、生活、工作,只是在每个深秋时分,路过枫林时,不禁会驻足观望一番,那种熟悉的感觉在血液中奔腾,有一种冲动想进入红叶中畅游,但理智即使将我的脚步拉了回来。

       但是没有想到,岁月弹指一挥间,才过了二十年,深秋季节,那个窒息的梦境重又占据了所有的睡眠时间,仿佛一闭上眼,便是遮天避日的红叶,风一过,如同在树枝间跳跃扭曲的火焰,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而那颗珠子只是静静地垂挂在颈间,颜色黯淡。

       当我掩上卷宗,已是旭日东升,带有温度的光芒驱散房间的黑暗,我闭着眼睛沐浴在晨光中,以期望洗刷内心的窒息和迷茫,同时一遍又一遍地催眠自己:凌霄,你很正常,凌霄,你会没事的……

       适时响起的门铃声将我奔腾不止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开了门,不期然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眸子,乍看一下平淡无奇,但细看之下却好像有一层黑色迷雾笼罩着,看不清其真实的想法,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问,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的脸闪过一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道,不,凌小姐,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不过我的照片经常在财经杂志上出现,说不定你有印像。

       是吗?但是我从来不看财经杂志。

       霄霄,霄霄,昊天是不是很帅,送给你当男朋友好不好?

       我终于将眼光收回,低头看着正眨巴着眼睛,紧扒着我不放的红色无尾熊,淡笑道,荷,我不知道你的兴趣是当红娘,而且穿得还像红包似的。

       红包撇了撇嘴道,可惜我们十几个红娘都没有把你推销出去,真是失策。

       我失笑。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的惊吓,长大后我生性淡泊,处世不惊,仿佛所有的热情都在上一世用尽了,习惯独来独往,待人处事不温不火,然而,总有一些朋友围绕在身边,夏荷就是其中一个。用她的话说,我是黑夜中的烛火,而她们是渴望光明的飞蛾。我还能说什么呢,都已经不是人了。

       今天来的是夏荷和她的未婚夫,以及做为伴郎的神秘男子陆昊天,为的就是商讨下星期五婚礼的安排,而我做为伴娘不得不参与烦琐的讨论,即使我所做的只是捧一杯热茶坐在一边点头。夏荷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霄霄,这次可是你第七次做伴娘了,什么时候才能喝到你的喜酒啊。我道,你也知道我这是第七次啊,还好意思叫我继续做。夏荷用很可怜地眼光看着我道。可是她们一个接一个早婚,我能去找谁。我说,你不知道做了三次以上就很难嫁出去了吗?以后你养我啊。夏荷很开心地点点头,说,好啊好啊,我养你,我养你,听了我直翻白眼,对旁边一脸无奈的男人说,你怎么还没有教育好她。夏荷的未婚夫只能说,只要你早点结婚就好了。我正要接腔,却被那个陆昊天抢去了话头。他说,或许凌小姐很快就可以请你们喝喜酒了。说完,还冲着我笑了笑,说不尽的古怪。我只能点了点头,说,是啊是啊,到时候准备好贺礼就好了。

       临走前,夏荷递给我一个狭长的木匣子,说,这是昊天送的新婚贺礼,可惜不适合我,今天就当着昊天的面送给你了。我接过,有点沉,木匣子是用上好的檀木而制,散发的檀香宁静而悠远,因年代久远呈现焦黑的颜色,而表面经常被人摸索,显得温泽润和,相信这样的盒子里装的一定不是凡品。打开盒子,一支玉梳静静地躺在鲜红的锦缎上,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样式古朴典雅,好像是唐朝的作品。的确很难想像她这个跳豆用如此雅致的玉梳,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恐龙的脚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39

轻罗扇后

我细细地打量着玉梳,突然发现在玉梳的几个梳间有几丝红丝,好似有鲜血的沾染。我的脑子里开始出现许多跳跃的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现,稍纵即逝,如流星般划过天空,抓不住一丝一毫。我有一种预感,这只玉梳一定和我那古怪的梦境有关。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刚触碰到冰冷的玉质,一股电流冲进体内,强烈地撕扯每一个细胞,我直直地倒了下去,落入一弯臂膀之中,夏荷惊惶地呼喊声逐渐模糊,身边升起了青色的浓雾。我渐渐沉浸在一个梦境之中,真实得让人分不清楚现实与虚幻的梦境。我只知道,在那个梦境中,我不是凌霄,我的名字是红袖。

       我叫红袖,出生在唐朝最繁荣的时代,蜗居在长安。这一片滚滚红尘之中,所谓大隐隐于市,我想我可以算是最大的隐士了。

       在长安,提起牡丹坊,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男人们暧昧地挑挑眉,面上春意昂然,而女人们则羞红了脸,啐上一口,甩袖离去。牡丹坊,是长安最大的青楼,有最艳最大的牡丹,最精致的亭台楼阁,最豪华的装饰,最烈最醇的酒。自然,还有最美的女人。在觥筹交错之间,美人脸上的那一抹红晕,让王孙贵族如痴如醉,轻罗扇后欲迎还拒的盈盈秋波,让土仕绅豪如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地投入无底的销金窝中。

       我喜欢看人,坐在高高的楼台上,俯视着芸芸众生,冷冷地看着一场场虚假的男欢女爱。对面街角的那个乞丐本是江南有名的富豪,却爱上了牡丹坊里的姑娘,被掏空了家财,扔到了街上,但痴心不改,每天守侯在门口,饱受门卫的老拳,也要看一眼曾经海誓山盟的她。然而,等到的只是一句,滚开!免得脏了本小姐的衣服。在后园正努力清洗一大堆衣服的老妇人曾是名振一时的花魁,当年有多少人捧上千金为求一笑。而如今,一旦年老色衰,昨日的你哝我哝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昔日的车水马龙变为门可罗雀,往日一口一个心肝宝贝的情人怀里是新一代的绝代风华。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拎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从喉头滑如胃中,开始如岩浆般翻滚。我满足地叹了口气,靠在栏杆上感受着秋天的气息。清风拂面,温柔地仿佛情人指间的爱怜,带着各异的胭脂花粉味,吹动了屋檐上铜制的风铃叮叮作响,声音清脆而绵长。这时间,怕是山前的枫林也开始红了吧。

       红袖姑娘,今天是不是……

       微一抬眼,见嬷嬷正垂手立在门边,一脸的渴望,见我一颔首,那整张橘皮似的脸开心地舒展开来,忙唤了夏荷为我置了一身火红的衣群,佩带上最珍贵的珍珠宝石,抹上最上等的胭脂。夏荷谓叹道,小姐,你真漂亮。我不置可否,对着铜镜笑了笑,镜中模糊的人影笑如春花,倾国倾城。

       路过一个小小庭院,忽听得一个人道,赵将军真是好运气啊,一来就遇上红袖姑娘献舞。

       另一个豪爽的男声朗声大笑道,小小舞伎有何能耐,能让那么多人着迷,不过是卖弄色相而已。

       只是卖弄色相而已?我对夏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饶有兴趣地躲在花丛后寻声望去。见几个人正坐在石凳上说话,其中一个二皇子,以及一些跟班。而那个说我只是卖弄色相而已的男人正在喝酒,看他举杯的姿势就可以看他应该是个武将。他模样不错,朗目剑星,气宇轩昂,身材健硕而又无野蛮人的剽悍之气,再加之陪坐在一边的是对皇位虎视耽耽的二皇子,可见此人身份的尊贵,若是能攀上,怕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了,难怪旁边的女人们一个个眼角含春。

       二皇子忙道,赵兄,你这句话可就错了。红袖小姐的确是美艳动人,但光凭这点也坐不上花魁的宝座,只有你看过她的舞蹈,你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真是此舞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天上人间也不过如此了。

       那个男人大笑道,你们这些文人把这些风月之事看得比命还重要,你可知道沙场上的一刀一剑才是最惊心动魄的,那软绵绵的歌舞我还是不去了,免得影响喝酒的心情。

       赵兄,你这不是不给小弟面子嘛,走啦走啦。

       见那个男人被二皇子拖走,我才从花丛后面出来。卖弄色相……是吗?我倒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所谓的天上人间。我低声吩咐了夏荷几句。

       人人都知道牡丹坊中挂牌的姑娘都冠以花名的。其中以四朵名花艳压群芳,牡丹的雍容华贵,碧莲的清廉自洁,海棠的楚楚可怜,寒梅的冷艳清高,让世上的男子魂牵梦萦,失魂落魄,但牡丹坊的花魁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舞伎,而且那个舞伎最爱拿乔,高兴的时候出来舞上一段,赢得满堂喝彩,不高兴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见踪影。对此,嬷嬷却毫无怨言,让那些王孙贵族怨声载道偏又望穿秋水,与众女调笑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问上一句,今天红袖来不来,怎不叫一票美女咬碎一口银牙。而我,却生来享受这种眼神,我问身边的夏荷,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夏荷急忙摇着头说,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真的。我看着她惟恐我不相信的焦急样子,不禁莞尔,拍拍了她的头,阻止她将头摇下来的行为。其实我做的不过是卖了个面子,把她从一个喜欢虐婢的主子手中要了过来,不料把的心也要了过来。

       我登上舞台,只往台下瞟了一眼,喧闹的大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酒杯从手中滑落,摔在地上破碎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本来正在享受爱慕者殷勤的美人顿时沦为壁上花,却不等表现出怨妇的模样,咬着锦帕,用恨恨的眼神瞪着,巴不得瞪出个洞出来。而那个男人正和二皇子一群人坐在最前排,默默地喝着酒,面无表情,想必不情愿得很,与周围淫亵的目光格格不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1

佩剑

接过夏荷手中的佩剑,向乐师打了个手势,琵琶声如迸泻的水银炸开,带来一片金戈铁马之声,将手中的双剑舞将开来。火红的身影在不大的舞台上腾挪转移,风,化为我灵动的舞步,琵琶声,是浮动在空中的音符,一个又一个或正或斜的银色光圈荡漾开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懂得我的舞蹈,还是只会注意我的脸蛋和身体,这些都已经不在考虑范围之列,我只是让自己沉浸在一阵急似一阵的琵琶声中,用身体、用感情、用双剑舞出关外的漠漠黄沙,滚滚狼烟,两军交战前的一触即发,兵刃相接时的惊心动魄,夕阳下打扫战场的凄凉荒芜……当最后一个颤音回荡在空气中,我缓缓地起身,看见那男人眼中的激动和欣赏。

       要知道所谓公孙大娘的舞剑术,杜二娘的“神针点睛”和顾三娘的“朱笔飞毫”并称当代三绝,又以公孙大娘的舞剑术为首。诗人杜甫还特意做了首诗,赞曰:“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而我作为公孙大娘的首席弟子,自然不能丢了她老人家的面子,而我做的,仅仅是将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

       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去,空留身后如雷的叫好声。

       再遇上那个男人是在上香途中的枫林中,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闹剧。几个自诩为潘安再世的纨绔子弟在深秋时分,自认为潇洒地摇着纸扇,拦住了我和夏荷的去路,没说两三句话就开始动手动脚。我冷冷地笑,正要动手,他挡在我们的面前,只是那么一站,低喝一声,滚!暴戾之气喷薄而出,吓得那几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人落荒而逃,连掉了的扇子都忘了拣。

       赵将军好威风哦。我说。

       他有些诧异,问,为什么在下不自报家门,红袖姑娘却知在下名谓。

       我淡笑,避而不答,反问了一句,二皇子不太好相处吧。

       他恍然。要坐上皇位,除了自身的实力之外,还需要拉拢一票人,以寻求经济、军事上的支持,那些握有兵权的将军们自然成了香馍馍,而镇守北疆,在安西都护府统率边防守军的赵天昊成为二皇子寻求合作的目标。他苦笑道,政治复杂多变,今天的朋友很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谁都不能相信,杀人于无形,还不如在沙场上,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一刀下去落得干脆。

       那今天赵将军是来……

       我是来看我的兄弟们,他们都是大唐的好子民,他遥望着矗立在山头的寺庙,眼神飘渺,我仿佛在刹那间置身于庙宇之中,隔着袅袅的香火瞻仰一个个长生牌位上默默无言的名号,在绵延的钟声和低喃的诵经声中成为永恒。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也许是兄弟们保佑,能在这里遇见红袖姑娘,实在是在下的荣幸。说完微微一笑,露出白色而整齐的牙齿,眼睛弯弯的,笑容明亮,好像划破春天的莺啼,化为百花盛开的瞬间,但眼底却有一抹化不开的忧伤,浓重而深邃,清晰地疼痛着。虽然我不明白一个人的笑容为什么可以拥有如此矛盾的极端,但我只知道,就因为这个笑容,我爱上了眼前的男人,爱得痛彻心扉,从此,万劫不复。

       你并不适合沙场,我说,你的眼底沉淀着因为杀戮而凝结的忧伤,深不可测,不可触摸。

       他的身子整个振了振,眼睛闪过复杂的情绪,似惊喜,似悲苦,似释然,似无奈,交织在一起。良久,才长叹一声道,红袖姑娘真是在下的知己,但一个只懂得耍刀弄枪的武夫不打仗,又能如何?

       我笑道,辞官归隐,种上几亩良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岂不悠哉,总比见到自己兄弟的尸体和牌位好上千百倍,莫非赵将军舍不得荣华富贵?

       他朗声大笑,区区不才,哪里还舍不得这几斗米的,若红袖姑娘肯为在下织布制衣,别说辞官归隐,就是发配到边疆,在下也是十分愿意的。

       平生第一次,为了一句话,竟然羞红了脸,如同枫叶刚由青转红事的那一丝红痕,清涩却又艳丽无比。而他,只是愣愣地盯着我罕见的那一抹娇羞发起呆来。四目相投,含情脉脉,此时无声胜有声,只有风吹过枫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耳畔回响。直到夏荷看不下去了,硬是咳嗽了几声,我们才惊醒了过来。

       有空请来我的红袖阁坐坐。我客套了一句,拉着夏荷匆匆离去,却不料我这一客套,为红袖阁套来了一个白吃白喝的将军。

       白天,我们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在城外的郊游。马蹄溅起的点点尘土都带有我俩的欢笑。夜晚,或在月光的银辉下,我抚琴,他舞剑,或在房间中秉烛夜谈,他谈西疆的粗旷豪迈,人心朴实,我谈江南的烟雨凄迷,远树含烟。一日复一日,他眼中的爱怜日渐堆积,浓得化不开的深情总在四目相对时将我溺毙在其中,但我不躲不逃,心甘情愿。

       秋已深了,经霜的枫叶灿烂地如同二月花,恣意燃烧人们的视线。坐落在枫林之中,品茗青雅甘醇的碧螺春,实在是一件趣事。端杯相敬,我开玩笑道,赵大将军,何时把你在我这红袖阁里费用清一清,我这里可是以黄金计价,怕时间一久,即使赵将军当掉裤子也付不起这个价钱。

       他笑道,红袖阁是你的,你又是我的,那红袖阁自然就是我的,自己的东西还要付钱吗。

       我听得好笑,此人脸皮之厚,世上绝无仅有,不禁徉怒道,哼,你的都是我的,我的可不是你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2

仙女

对对对,我从上到下,从每一根头发到脚底的泥巴都是属于红袖姑娘的。他笑着一把拥住我,耳鬓私磨。又说,只是不知红袖姑娘什么时候给在下一个名分。我大笑地挣脱开,才跑了两三步,又被他一把抓进怀里,牢牢地锁在坚实的臂弯里,灼热的鼻息喷在耳后引起阵阵颤栗。他轻声道,红袖,我为你赎身可好。

       斜瞥了他一眼,我说,怎么,将军府上少一个端茶递水的称心丫鬟,将心思打到本姑娘头上了。

       他笑道,我可不缺什么丫鬟,只缺一位将军夫人,不知道红袖姑娘有没有兴趣。

       我瞪他,那我缺一名护院,不知道赵将军有没有兴趣。

       他还一本正经地点头说,好啊好啊,你做我的将军夫人,我做你的护院。

       他耍赖的样子很可爱,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神情,让人不忍心拒绝。轻抚他的脸,我叹了口气,昊,你是我今生的劫数。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他开心地笑了,抱着我转圈,四周的景色飞快地旋转,令人晕绚,枫叶在树枝间跳跃,如同无数对龙凤花烛舞动的火焰。

       我想,我们会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但事情远非我们想像地那么简单,婚姻并不是一场家家酒,只要你情我愿,盖上一块红布就可以替代凤冠霞帔。他是将门之后,名门之子,而我只是一个叫红袖的舞伎,即使拥有绝世容颜,过人之才,也不过是个倚门卖笑的舞伎。自他那天回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根据夏荷打听的消息,不知道什么原因,赵老将军大发雷霆,将自己的宝贝儿子杖责二十,关入房间软禁起来,而他的母亲更是夸张地晕了过去,醒来后整天以泪洗面。

       昊,你可知道你的父母正在为你物色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小家碧玉,以便断了你的念头,难道我们注定有缘无分,无法白头偕老吗。

       一个人坐在阁上,怔怔地看着远方,我感觉凛冽的秋风穿过身子,在心上留下一个血洞,汩汩地流着鲜血,疼痛,刺骨而尖锐。我终于下了个决定,唤来了夏荷,低低地说了句,你陪我去见一个人,一个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

       三天后,皇上亲自赐婚,将苏尚书的千金许配给赵天昊将军,十日后举行婚礼。

       他是被人架着拜了天地,抬着进了洞房,多日的绝食使他的脸颊深深地陷了下去,脸色苍白而憔悴,原本刀刻似的轮廓变得更加鲜明,让人看了心疼。红袖,他醒了,睁开眼,伸手覆盖住我正在他脸上摸索的手,温柔地笑道,真好,又梦见你了,你带凤冠的样子真漂亮,好像仙女下凡,不过仙女是不流眼泪的。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微笑,说,亲爱的昊,你并没有做梦,我就在你的面前,今天是我们成亲的日子,我们已经拜过天地,我们可以白头偕老了,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皱了皱眉,说,我记得我是和苏尚书的千金成婚,为什么……

       我就是苏尚书的千金,我是苏红袖。

       他愣了一下,然后夸张地叹了口气道,早知道你是苏尚书的千金,我就该吃饱了喝足了,以准备今天的洞房花烛夜。

       我连忙塞了一汤勺的粥堵住那张毫无禁忌的嘴,以掩饰微红的双颊,说,我知道你很疑惑,为什么牡丹坊的舞伎会成为苏尚书的千金,我给你讲故事吧。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富家女爱上了穷书生,为了爱情舍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任由艰辛的风霜在娇柔的面容上刻下岁月的痕迹,她,如同失去了水分的花朵迅速地枯萎着,但每晚回倚在门边期待上京赴考的丈夫高中归来。即使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眼睛仍是朝着门的方向。在简陋的葬礼之后,她的女儿带着信物去找父亲,这才知道当年的穷书生中了状元,被丞相看中,招了做女婿。自然是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忘记了在家乡的妻儿。女孩恨她的父亲,是他的薄情寡义导致了母亲的死亡,她不顾父亲的呼唤转身离去,在各处流浪,直到遇到公孙大娘,拜了师傅学习舞蹈,长大后成为牡丹坊的幕后老板,每天坐在高阁上看尽人世情爱。她不相信爱情,却在某一天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与他厮守终身,她去找了十几年未见的父亲。她突然发现,或许,她没有想像中那么恨眼前这个霜染鬓发,老泪纵横的男人。

       他紧紧地抱着我,以期补偿我少时所受的所有苦难,低声喃喃道,红袖,你是枫林中舞蹈的精灵,从见你的第一眼起就轻易捕获了我的心,我愿好好地守护你,给予你世间最大的幸福,即使毁天灭地,也再所不惜。

       我亲吻着他如刀剑一般的眉毛,说,你不需要毁天,也不需要灭地,只要你能和我永远在一起,不要抛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就可以得到我的灵魂。

       755年冬,以诛杨国忠为名,时为平卢(治今辽宁朝阳)、范阳(治今北京)、河东(治今山西太原)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及其部将史思明乘机发动叛乱,率15万大军由范阳南下,直指洛阳和长安。“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皇上任命朔方(治今宁夏灵武西南)节度使郭子仪为主帅,赵天昊为副帅迎战。

       那时,我们已成婚五年,依然如胶似漆,恩爱甜蜜。每天他会用一把玉梳替我盘起发髻,为我画眉,他总会亲亲我的脸颊,说,红袖,红袖,真想为你梳一世的秀发,画一辈子的眉。而我,则每天下厨,为他煮一些他最爱的小菜,再热一壶好酒,在盈盈花丛中看着他笑着走来,将我拥入他的怀里。

       但当他要回北疆的时候,总舍不得我去受苦,希望我呆在安定繁荣的长安,但我不愿和我的母亲一样,将其一生耗尽在无穷无尽的等待当中,就把两个儿子扔给了赵老将军,化了装偷偷地跟在大军后面,直到半途被他发现,当着众兄弟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脸无奈地将我拥入怀里,宣布我为他的传令官,女扮男装,编入他的帐中,从此寸步不离。我们共乘一骑,驰骋在仿佛没有尽头的草原之上,枕在他的腿上看毫无瑕疵的蓝天白云,唱着粗犷豪迈的歌谣,跳着热情奔放的舞蹈。只要他在身边,那些粗茶淡饭,淡汤浊酒胜过山珍海味,琼浆玉液。跟了一次两次之后,他走时顺便将我打包,以免我风餐露宿,让他心疼。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2

盔甲

但这一役他却坚持让我留在军帐之中,不可外出,还派了两个小兵守在帐外。听着山崩地裂的喊杀声,我如坐针毡,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折磨得我坐立不安,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要到他的身边去,不然,我一定会后悔终身。换了一套普通战士的盔甲,不顾小兵的阻拦,我冲到战场,那些飞溅的血液和残肢,和我们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兄弟与敌人同归于尽,那两个小兵为了挡住向我落下的武器,也倒在血泊之中,但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只有一个信念,赶快到他的身边去,一定要快。

       终于,我看见他了,骑在“踏雪”身上的他浑身浴血,连“踏雪”的身上也都是红的,他如战神下凡,所向无敌。四周的敌人一次一次地围上来,却一次一次倒在他的银枪之下,我可以看见他们在胆怯,他们在颤抖,他们的长官大叫着放箭,快放箭。我微一转头,看见一羽飞箭正悄然无息地接近他,我没有多想,飞身扑了上去,撕裂的疼痛从胸口炸开,红色的液体激扬开来,无力的身子从空中坠落,落入熟悉的怀抱。我看到他眼中的难以置信,他眼中的忧伤让我心疼,他说,袖,为什么你要来,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两行泪流了下来,混着刺眼的鲜血。

       我想安慰他,想伸出手触摸他的脸,告诉他我没事,但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周围越来越冷,无边无际的黑暗落下帷幕,阻隔了我心爱的他,只有悲怆的哭嚎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响……

       怀中的玉梳落在地上,沾染了两人的鲜血,诡异地闪烁着翠绿的色泽……

       周围的青雾渐渐散去,我知道我又回到现实世界,缓缓地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看来我又为医疗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右手很沉,抬不起来,好像被什么压着,转头一看,原来是被人牢牢握在手里,捧在心口,不能动弹。见我醒了,忙问,感觉怎么样,头疼不疼,我马上叫医生过来。

       我拉住他正要按铃的手,微笑着说,昊,原来你长胡渣是这个样子的。

       他怔在那里,笼罩在眼睛上的黑雾如同曝在阳光下逐渐消散,显出清明而漆黑的眸子,欣喜的笑容绽放开来,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好似三月的阳光劈里啪啦地照过来,灿烂得让人晕眩。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霄,你都想起来了吗。

       我点点头,说,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有你,有我,有夏艳,还有其他人,既甜美又悲伤。但是昊,今生我只是凌霄,不是红袖,没有绝世容颜,没有倾城舞姿,你会不会觉得失望。

       他眼底深藏的忧伤如潮水般涌了出来,他低低地说,霄,我也不是前世的昊,你还会爱我吗。

       看着他忧伤的样子,我觉得好心疼,前世的一幕幕又飞快地在脑中闪过,他眼神清明的样子,他遥望山顶寺庙飘渺的样子,他在枫林中舞剑的样子,他在月光下诉说绵绵情话的样子,他争着和我抱孩子的样子,我们在草原驰骋的样子,他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样子,还有,最后那一刻无泪恸哭的样子……我将头埋进他坚实的胸膛,一遍又一遍地说,我爱你,我爱你……

       他捧起我的脸,眼神专注而虔诚。他说,那你可不可以答应我,永远陪伴在我身边,不能和上一世一样,早早地离我而去,将我一个人扔在你不在的世界里。

       我拼命地点头,拼命地点头,直至我们相拥。

       病房的落地窗外是一片火红的枫林,随风摇曳的树叶如同跳跃的火焰,好似千年前的那一片枫林,有个男人跪在其间三天三夜,恳求法师以其三十年阳寿换取来世的情缘。

       附:

       玉花鸟纹梳,唐,长10。5cm,宽3。5cm,厚0。4cm。

       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

       唐代妇女往往在头部插梳以为装饰,此件玉梳器薄、齿短,恐非用以梳理头发,而应是置于头部的饰物。唐至五代,用于头部的玉饰品一般都较薄,且玉质精良,表面少起伏变化,刻画图案多用阴线,线条直而密,这些特点在此玉梳上有明显的体现。

       红云一个上午就痴痴地看着桌上的这个物件,眼睛似乎都没有眨一下。

       “你看死了它还是那个东西。怎么也不会变成一面雕花镶宝石的梳妆铜镜。”

       白月摇摇头,把东西从红云面前拿开,免得她真的看出一个斗鸡眼或者金鱼眼。

       红云一下子把头摔在桌上“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毁了我一世英明。我怎么会买了这个奇怪的东西回来。天哪!你放道闪电劈死我吧!”话音刚落果然天空一道霹雳。

       白月赶紧关窗关门“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后面的衣服还晒在外面。没见过嘴这么霉的。”

       红云赶快跳起来火烧屁股地去收衣服了,她最喜欢的一件红色连衣裙就晒在外面。

       白月关好门窗,拿起那件东西细细打量,脸上露出笑意,这个傻妹妹,还真给她拣到宝了。看看她难得的懊恼样子,白月坏坏地决定明天再告诉她。这是一件上好的古董。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3

温明-葬器

大红的喜轿,随着轿夫的脚步轻轻颤着,我知道,这是在上山了,我还知道,这山必

       是美的——不然,何至这些粗鲁汉子的脚步也轻快如许?

       我微微挑了轿帘,斜瞥了出去。正是十月深秋时节,一山红叶蓊蓊,如噙着一天的血。夕阳从背后撵了过来,照在我微露的四指上,将一层触目惊心的红揉进我新染的蔻丹上,刺得眼睛忽然一痛。

       我闭着眼睛,喘息。眼前恍惚如同梦幻,红的天,红的地,红的嫁衣……双瞳顿时蒙起一层氤氲的血色,承受不起这炫目的色。

       低低按着额头,摸索出那面从不离身的玉镜,打眼望去,蓦地一惊——镜中,一对血红的双眸,正含笑看我。

       “银针——”我骇得惊叫,镜子落在柔软的轿底,没有一丝声响。

       “小姐,怎么?”轿帘猛地被挑开,人群似乎被惊动了,看来我适才的尖叫,着实吓到不少人。银针连忙探身进轿子,紧紧捏着我的脉搏,清秀的脸上满是担忧。

       “眼睛……你看眼睛……”我紧紧扯着银针,适才的幻梦慢慢散去,我的口齿开始清楚:“你看那镜子,怎么我眼中有血?”

       银针怜惜地捏着帕子擦了擦我眼角的泪水:“小姐,你自从离家,早也哭,晚也哭,别说是一对眼睛,便是铁石心肠也给你哭出血了。”

       我默然,只慢慢松开银针的手,倚着椅壁,长长地叹了口气。

       终究还是要嫁了,徽州严家富甲一方,偏又是书礼传家,严三公子更是今科才放榜的进士,端的前程似锦。论门第,论家室,论人物,爹爹实在没有回绝的理由。

       稼笙……玉镜的棱角嵌进手掌,冰冷跟着切入心里,我切切地念着:我等了你三年,稼笙,我等不了你了。

       “清寒……”一个声音忽然冒了出来,如同急诉,如同低唤。

       清寒是谁?我忽然坐得笔直,只觉得一身冷汗,狭小的花轿,哪里有第二个人的影子?

       “银针!”我第二次尖叫起来。

       “小姐小姐——”银针慌慌张张地奔了来,挑起轿帘,急急问:“怎么了,又怎么了?”

       “没什么……”我咬了咬嘴唇,随口问道:“这山……叫什么名字?”

       银针忽然抿口一笑,嘻嘻地道:“说来也巧,正犯了小姐的名讳。”

       “温明?”我也多少有些诧异。

       “不错”,银针随手一指,划过漫山飘零的红叶:“这里就是温明山。”

       温明山,一美如斯。

       远山的暮岚在山间逡巡旋绕,慢慢飘来,一分分加重,如同情人枕畔的呼吸。

       “银针?”忽然发现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我低声问:“怎么了,怎么不走了?”

       “小姐……”银针擦了把汗,勉强笑着说道:“这个时候居然起这样的大雾,走不得啊。”

       走不得?我四下环顾,只觉得雾蒙蒙一片,四下都是混浊的白色,令人胸口发闷。银针正在和宗参将低声商议着,依稀听得见她的焦虑——“不成,决不能让小姐在这里过夜,太危险了。”

       银针本是君家同宗的一个亲戚,十岁上父母双亡,爹爹出钱为她爹娘置办了棺木,又收留了她。本说是留在府中,只当半个女儿将养,银针却叩头说宁可服侍小姐,报答君家大恩,这一服侍,就是八年。银针毕竟是读过书的孩子,又蒙爹爹妈妈另眼看待,说话气度,自然和府中其他仆役不同,每每遇到事情,她倒比我有定夺些。

       “看那里——”忽然一个轿夫惊叫起来,手直直地举起,白雾中隐隐约约透出一块血红,渗透地触目惊心。

       “是夕阳!”宗参将低声道:“这下就好办了,顺着太阳的方向走,准保没错就是了。”

       “起轿。”

       银针斩钉截铁地道,紧紧抓了我的轿栏,我隐隐地感到了她的颤抖。

       忽如其来的浓雾,显得极其诡异,我坐在轿里,任凭帘外人的脚步将我带向未知的未来,手心的古镜捏出了汗,竟似也在微微颤着。

       “银针,我有点怕。”我忍不住忽然开口,声音竟嘶哑了。

       没有人回答——

       “银针,银针——”背心忽然传来一阵冷意,轿子明明是在移动的,小小的窗帘,依旧映出人形的侧影,只是那侧影僵硬得令人恐惧。

       一把拉开了窗帘,侧影蓦然倒下,那是一张铁青的脸,如同在棺木中渐渐干枯的尸骸,从狭小的窗口一下倒了下来,一对眼珠啪的落下,带着浓血落在我手里的古镜上。

       几乎是与此同时,轿子停了下来,砰然搁置在地上,另一边窗口也骤然探进一颗头颅,青色的头巾裹着乱糟糟的头发,正是家里的轿夫。

       我瑟瑟缩成一团,左右两颗头颅占去轿中小半空间,猩红的轿毡,第一次变得如此恐惧。

       不敢再依靠,背后的绸布无风自鼓,前方的轿帘忽然被掀开——

       “小姐!”一只手死死扯住我,银针骇极的脸满是汗珠,我的腿已经软了,被她一扯向外奔了一步,险些栽倒在地。

       银针紧紧抱住我,周围的大雾已经完全变成血红色,咝咝地旋转。

       四个轿夫,八名护卫,在红雾里僵立,雾中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压力,一点点挤压着他们的躯体,四肢在迅速枯萎,头却胀大了足足有一倍,一粒粒眼珠落在地上,滴溜溜转个不停。

       偌大的空地上,只有我,银针和宗参将。

       “小姐当心。”宗参将定定执着宝剑:“这是尸气。”

       “尸气……是什么?”我哆嗦着问,好在是武将的女儿,总算跟着爹爹看过些杀伐撕斗,不然只怕真要摊倒在地上。

       “尸气就是……”宗参将的话顿住了。

       十二具没有了眼珠的尸体似乎听见了人声,一起向我们走了过来,已经干成枯骨的足趾渐渐从靴子里刺出,挣开干瘪的皮,白得刺眼。

       “小姐闪开!”宗参将脸色已经变成死灰色,深深吸了口气,向前走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4

骨骼

骨骼碰撞的声音磔磔,在这荒凉的温明山上,显得极其诡异。

       剑光一闪,一具尸体的胳膊落下,断臂的裂口极力收缩着,似乎有什么要破体而出。

       宗参将目光已经血红,剑锋在行尸走肉间穿梭,手脚和头颅一起落在地上,残留的躯体一起收缩着,忽的,无数青色小虫钻了出来,反过头去,将尸身上的皮肉啃得干干净净,又一起挤在腹腔里,噬咬着肝肠内脏。

       雪白的骨架,头颅和腹腔黑压压挤满了尸虫,我忍不住一阵反胃,就要呕出。

       “不要吐!”银针忽然死死扯着我:“那些……那些虫子好像闻得到腥气。”

       只这一句话,我把胃里的翻江倒海一起压了下去,只见骷髅的头颅慢慢转向我们这边,竟一步步走了过来。

       地上的手足和头也似乎感受到了空气的波动,慢慢爬了过来。

       我和银针心里已是雪亮,谁也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生怕它们“听”见,只是,它们已经慢慢“走了”过来,尸体里的尸虫兴奋的蠕动着。

       尖叫憋在喉咙里,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停止这场恶梦。

       不要过来……不要碰我……分不清是我在颤抖,还是银针。

       “老子在这里,有种过来吧!”一声怒吼,宗参将在另一边大喊着,这个身经百战的汉子,现在竟然也颤抖如同秋风里的落叶。

       十二具白骨一起转过身子,动作生硬,其中两个还撞在一起,肋骨险些勾住。

       快跑啊,我心里在低喊,只是不敢出声。

       一步,又一步……宗参将只是站着,死钉着骷髅的脚步,好像在计算什么。

       终于,他再也忍不住,转身就开始飞奔,只要是人,没有人愿意和这些挂着尸虫的骷髅动手的。

       地上两只枯手迅速飞起,一左一右抓住了宗参将的双肩,我和银针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宗参将已经转过身——只是就在那一瞬,一颗骷髅头骨也已经飞起,雪白大口张开,一口咬住他的面门。

       无数尸虫似乎在瞬间一涌而上,半声刺耳的尖叫诡异的中断,好像是声带被啃断。宗参将的身躯顿时变成了挣扎的黑色躯体,密密麻麻的尸虫发出了兴奋的吱吱声,好像很久没有再尝过如此的美味。

       “银针——”我什么也管不了,颓然跪在地上,终于喊了出来:“杀了我……杀了我……”

       “小姐……别……怕……”银针抱着我,无助地安慰。

       吱吱的啃噬声结束了,尸虫散开了些,当中新生的白骨缓缓转过身,慢慢走了过来。

       这一回,我们无可逃避。

       我不是怕死的女人,但是我不敢想像可能的……结局。

       我和银针一起向后瑟瑟退着,触手忽然一片冰凉,我一惊,连忙缩回手,回头看去,是那面小小古镜,背面青螭纹似乎要在这血红的大雾中活过来。

       我一把抓住镜子——那是稼笙留下的唯一,如果一定要死在这里,我也带着它罢。

       翻过镜子的瞬间,红雾滴溜溜转动了起来,在眼前形成了奇妙的气旋,一转,又是一转,竟一起钻入了小镜里。

       明亮的阳光骤不及防地洒满全身,我一阵眩晕,倒了下去。“清寒……”倒下的刹那,依稀有人在耳边呼喊。

       “小姐,这位小姐……”一个男子的声音在我耳边低唤:“醒来,醒来。”

       我醒不过来,阳光里我的脑海一片惨白,我嗫嚅着问:“我死了么……这,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君小姐,你没事了,你们冲撞了尸气,幸好没事。”那个男子的声音温厚镇定:“睁眼看看,这里是温明镇。”

       温明镇?

       看来我这个名字起得当真大大俗气,随处都可以遇到。

       抬起头来,面对我的是高高的牌楼,青石板上三个大字龙飞凤舞:“温明镇。”

       眼光一震,这里,我仿佛来过。

       是的……那青石的长街,青石的牌坊,阴郁恍惚的天空,我似曾相识,肩膀忽然冷了起来,我打了个寒战。

       “温明。”一件长衫落在肩上,那温厚的声音忽然响起:“吓坏了吧?”

       我气愤得扯下长衫,猛地扭过头——眼前的公子清秀如晴空,温文如美玉,端的令人眼前一亮。

       “公子自重!”我将长衫摔在地上。

       “嗤——”右边,银针忽然笑了起来。

       “银针,你笑什么?”我恼了,这蹄子平日决不会这么不知进退的。

       适才的公子也笑了,和银针一左一右,笑得我摸不着头脑。

       “小生姓严,名叔南,表字子陵。”那公子忽然一揖:“在这温明镇恭候娘子多时了。”

       娘子?我吃惊得睁大了眼镜,细细打量着眼前的男子,天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救我的人,就是严三公子,我未来的相公?

       “你……不是在徽州城么?”我吃吃地道。

       “此处离徽州不过三十里。”严子陵轻笑着指点:“有严家的七处铺子,我图这里清净,便建了处别院,一年里在此处倒是比在家还多些。”

       “哦。”我低了头,不语。

       “爹爹说,要你在这里将养几日身子。”严子陵笑笑:“家里也要重新布置嫁仪。”

       我无话可说,遇上这样大大凶煞不吉的事情,严家就算要退亲,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和难过,严子陵轻轻拉了我的手:“莫要难过,温明,你知道我救了你回来有多开心么?”

       我摇摇头,轻轻挣开他的手,低眉道:“公子守礼。”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5

怒红绣坊

他脸上失望的神色一闪而过,随即爽朗一笑:“子陵忘形了,娘子勿怪。”

       温明小镇倒是五脏俱全,一路上茶叶铺,古玩铺……十之七八是严家的产业,这是我第一次走在大街上招摇过市,虽然十分羞涩,却不十分窘迫。来去行人的目光深邃且温暖,好像欢迎一个归家的游子,让我莫名地镇定。

       “到了。”严子陵随手一指,眼前是极清爽的一座青砖小院,海棠红芭蕉绿,梧桐洒秋声,极是安静,似乎听得见书声。

       门楣上四个大字颇为古朴——清寒别院。

       清寒?

       不会是错觉,我曾经连着两次清清楚楚听见有人喊着清寒的名字,难道,就是这里么?

       我疑问的目光投向严子陵,他笑笑:“清越婉扬,高洁胜寒,不好么?”

       “好……”我迟疑地答道,这几日遇到的怪事已经太多,我没法子再问下去,只是觉得严子陵的笑容似乎有些隐藏似的,又带着几分无奈的心酸。

       “这里就是温明镇的中心了,一处是我的清寒别院,一处是林姑娘的怒红绣坊。”严子陵指点着,此处极是空旷,只有左侧一处绣坊,大门似乎永远紧闭着,火红的宫灯上,“怒红绣坊”四个字如火如血。

       “进来吧。”严子陵的手若有若无在我肩上一拂,我不自觉地走进那座小院,一阵暗香浮来,青砖纤尘不染,洁净不似人间。

       似乎看出了我极其喜欢这小院,严子陵也得意之极,随手推开西厢门:“温明,你看,这里一花一木都是按你喜欢的样子布置的,以后,这里便是我们的家。”

       严子陵爱慕我的才名美貌,千里迢迢求亲,我倒是早就知道,只是没有想到他竟然是这等人物,又偏偏这般细心。人非草木,我又岂会无情?

       不知道如何做答,我只拉了银针的手,似想拉她求援,她笑吟吟道:“小姐,姑爷这般疼爱,是福分呢。”严子陵听得她说话,脸色一寒,眼光好像阴冷一转,转瞬又消失。

       “连你也打趣我。”我真的有些恼了,转念一想:“我嫁入严家,不是应该住在徽州的么?”

       严子陵脸色变了变,又嘻嘻笑着:“你喜欢一大家子么?光是妯娌姑子你就伺候不过来,咱们在这里读书弹琴,过神仙日子,岂不是更好?”

       在这样的世外清净地,读书弹琴,逍遥一生,确实是我魂里梦里想的呵,可是……只有和心上人在一起,才能过“神仙日子”的吧?

       我紧紧捏着手心的镜子——稼笙,稼笙,只怕你我此生是无缘了……

       “唉!”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事,严子陵一顿足,转身拉开房门,就要出去。

       门外,一个紫衣小婢巧笑嫣然,看见严子陵,连忙施礼道:“三少爷,我们夫人听说君……君姑娘到了,特地设宴接风,三少爷还是快些带着姑娘去吧。”

       严子陵登时展颜道:“有劳。”他转过身,笑吟吟地道:“温明,怕你还不知,怒红夫人洗手做下的羹汤,可以算是天下第一美味,你来温明镇第一天就能赴宴,真是难得的口福。”

       对稼笙的思念,让我多少有些愧疚,眼前的男子,毕竟才是我相伴一生的人啊。我连忙走了上去:“好啊好啊……银针,我们走吧。”

       严子陵和那紫衣小婢一起一怔,严子陵有些尴尬地笑道:“银针她……怕是不能去。怒红夫人从来不请外客,这是规矩。”

       “外客?”我看了银针一眼,她依然笑意盈盈,丝毫不以为意,我转过头力争道:“那我怎么能去?”

       “你是我夫人。”严子陵简单回答,一把拉了我的手,向外走去。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盛宴,一道水晶帘将大堂一分为二,堂上是请来的贵宾,堂下是怒红绣坊的常客,围着沸腾的鼎鼐,高声呼喝,随意取用。

       “三少爷到了。”严子陵一走进去,便是一迭声的招呼。

       堂上右席空着,想必是为我们二人而设,男男女女坐了七八席,这般的放肆,实在是我平生所仅见。

       “这……”我看了看严子陵:“你们平日都是这样男女混席的么?”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严子陵揽着我肩头,向空席上一坐:“温明,温明,我们这里并不讲什么规矩礼法,你且放开怀抱,大吃大喝就是。”

       “说得好!”

       “温明镇就是快意之地,啊,哈哈!”

       “好一个与尔同销万古愁!严三公子,请!请!”

       一片喝彩声传来,平日学的言行举止似乎完全用不上,听爹爹说徽州一地礼法极严,却没有想到还有这等去处。

       “请……”我捧起金卮,在众人的目光下满满饮了一杯,前所未有的眩晕奇妙地冲入头脑,莫名的悲凉,莫名的快意,我醉了。泪珠滴滴落下,声音也随着众人大了起来。

       “林姑娘唱一曲——”有人对着怒红夫人叫道。

       “究竟是姑娘,还是夫人?”我醉眼乜着严子陵,轻问。

       “姑娘也是夫人,夫人也是姑娘,怒红夫人有时候不喜欢别人喊她夫人。”严子陵摇头晃脑,含混地回答,我云里雾里,听不明白南北东西。

       当中的红衣女子也不过二十上下,一直在招呼众人,听到这一喊,随手捡起一根牙箸,铮的在金杯上敲了一下。

       这一敲之下,堂上顿时安静,所有人都不再说话,只有堂下的粗鲁汉子们,想必没有听见,兀自高高兴兴,大吃不停。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怒红夫人的嗓音,柔里带刚,铿锵悲凉,只听得我心潮澎湃。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6

怒红夫人

“好!——”堂上雷鸣般喝起彩来,众人和着她的调子齐唱着:“古来征战几人回——”不过十余人,却声遏行云。我虽未曾随父亲上过战场,但也依稀听见了金戈铁马之声,只欲令人将胸中最憋闷苦楚的事情喊了出来。

       “功名未就,我有何面目再见江东父老?”左边一男子狂哭。

       “所托非人,还不如死了干净!”一女子掩面而泣。

       歌哭声,吵叫声,觥筹交错声……高低响成一片,我只觉得胸口那极其郁闷的感觉越来越浓烈,又是一钟酒入喉,我忍不住嘶声喊道:“稼笙——”

       稼笙?几个人奇怪地看了严子陵一眼,他却似乎毫不以为意,只举着杯子大笑:“人生得意须尽欢,请!”

       人生得意须尽欢,只是,我的欢乐又在哪里?

       我累了……醉了……仰首,倒在严子陵怀中,脑中盘旋厮绕的,全是稼笙。

       我认识稼笙是许多年前了,那时我还是个少不更事的小丫头,稼笙是父亲身边的贴身侍卫,那时我只要一跑去父亲那里哭闹,他就会挥手粗声粗气地吩咐:“稼笙,带小姐出去玩,别在这里烦我!”

       就是这样一年年玩着,玩着,我长大了,银针也长大了,而稼笙,长成了成熟健壮的青年。爱慕不可救药地到来,而最终的爆发,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

       父亲不在家,我欢欣鼓舞地奔去稼笙的房间,很热的天,大门却诡异地锁着,屋里令人悸动的呻吟若隐若现,伴随着灵魂深处的翻滚。

       我不明究里,砰砰地大声砸着门。

       似乎是一瞬间,适才的声音消失了,代之的是夏日聒噪的蝉鸣,我不解,依旧拍门,难得无人看管,我想约稼笙哥哥出去踏青。

       不知隔了多久,大门忽然打开,我还来不及抱怨,一个极深的拥抱便包围了我,然后,便是一个深深的吻。他的唇在我的唇上纠缠,依稀带着残存胭脂的馨香。

       “我的小姐,我的姑娘”,他喃喃:“我想你……”

       那一刻我的天地和庭院消失了,只有滚烫的双臂,纠缠着我的身体。我抬起头,却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泪:“稼笙……你去向爹爹提亲吧?”

       “提亲?”他一笑,令我不自觉地羞愧:“向君家小姐提亲的队伍,怕是及得上你父亲的马队了吧?温明,我算老几?”

       我低头,不忍看他痛苦难过,爹爹疼爱我如同掌上明珠,我不信事情会没有转机。

       离开了稼笙的怀抱,我一路欢喜,险些和银针撞了个满怀,银针正端着一盆洗脸水要洒出去,铜盆里胭脂荡漾。

       “银针,你的脸好红。”我惊异地望着她满面的潮红。

       银针不答,只是递上一面铜镜,镜中,我的脸鲜艳如桃花,似乎可以拧出胭脂膏子来。我“呀”了一声,羞愧地跑开,留下银针在我身后哈哈大笑,声音悦耳如风铃。

       稼笙说得不错,君家小姐才貌双全,尚未及筓,上门提亲的几乎要把大门挤破。

       “女大当嫁。”爹爹无可奈何地盯着我,戳着我的脑门道:“一有人提亲你就要死要活的反对……莫非,我的乖乖女儿也有心上人了?”

       我的脸在发烧,不置可否。

       “谁家的公子?说给爹爹听听。”爹爹慈眉善目,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片刻之后他会那样的大发雷霆。再三地鼓足了勇气,我抬起头,报出稼笙的名字。

       爹爹的脸色瞬间大变,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他如此地暴怒。“放肆!”他的语气近似咆哮:“平日教你的礼义廉耻都喂到狗肚子里了!卢稼笙说到底是个下人,凭什么娶我君家的女儿?你自己掂量吧!”

       我低头,眼角有泪花浮动,笑容僵硬在嘴边,看着爹爹拂袖而去。礼义廉耻?我轻轻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便成了抽泣。

       三天后,稼笙被调去沧州卫戍,我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大门,若不是银针死死拉住我,我一定会跟着他远走高飞。

       “小姐,小姐!”银针急得声音都已经变了调:“你这样追他,等于要他的命啊。老爷什么脾气,你不知道么?”

       我颓然,顺着门框缓缓滑下,将自己的前半生连同初开的豆蔻一起锁在大院清秋中。目光中的少年渐行渐远,时不时回头,目光中有无尽相思和爱怜。

       我痴痴等着稼笙建了边功,回来娶我,一等就是三年。我没有等来稼笙的消息,却等到了严家提亲的队伍,我知道这一次无处可逃,因为严子陵的执着已经不是我可以推脱和拒绝的。

       十八岁,我没有理由搪塞了,终于流着泪看爹爹收下了严家的聘礼,不住口地夸赞未来姑爷的学问和人品。

       我知道,爹爹是真正疼着我的,这三年来不知错过了多少大富大贵的人家,爹妈一个个地讨论,打探,回绝,只怕我嫁过去受了丝毫委屈。能让他一眼认定的人物,家世和前途都决不会差的。

       本来是大哥亲自送我去徽州的,偏偏还有一山之隔的时候接到十万火急的军报,军令如山倒,大哥不敢耽搁,将我千叮咛万嘱咐托给宗参将,匆匆带着亲随打马而去,说是尽快赶回来不耽误妹子的婚礼。

       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怕,大哥幸亏是离去了,不然……

       不然,多半也要变成一具尸虫蠕动的白骨吧!

       我惊叫一声,猛地坐起身来。

       “温明,你醒了?”严子陵捧着茶钟,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回到了清寒别院的“家”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7

清寒别院

“我?我怎么?”我扶住头,恍恍忽忽地眩晕着。

       “你醉了。”严子陵将茶钟递到我手上,诡异地一笑:“是我把你从怒红绣坊抱回来的。”

       我羞红了脸,怒红绣坊里那个大呼小叫不可一世的女子难道是我?如果是我,怎么半点也不和平日相似?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我又觉得痛快异常?

       这温明镇,确实有些不对呢。

       白昼和黑夜如指尖的细沙,匆匆溜走。怒红绣坊夜夜深杯酒满,清寒别院朝朝小圃花开,我习惯了推窗即见清晨的薄雾,也习惯了带着林姑娘手酿美酒的微醺沉沉睡去。温明镇是精致的,精致到似乎可以用指尖拈碎欣赏,也是写意的,写意到我居然再也分不清日月的概念。

       只是除了,半睡半醒之间那一声声“清寒”,似乎还在提醒着我什么。

       清寒小院,三进的格局,东西厢房遥遥而对,由于还没有过门,子陵每日用过晚膳,都会退回东厢房歇息,我并未留意,倒是银针好意提醒道:“小姐,姑爷怎么算也是你夫主,万不该这么不上心的。”

       “上心又如何?不上心又如何?”我叹道,银针这小丫头跟我十年,却也如此不解我的心意。

       “小姐,你既然是他妻子,自然不是任性说一声没关系便没关系的。”银针苦口劝导:“我前夜经过东厢,见姑爷对着一幅画卷出神……”她没有再说下去,这丫头聪明得很,知道适可而止,也知道女人的好奇心。

       女人真的是种很奇怪的动物,虽然未必喜欢一个男子,却也多少不喜欢痴恋自己的人背叛。

       再三沉吟,我终于推开了那扇晦莫若深的房门——

       那是一幅什么样的画呵,不像朱砂,不似鲜血,竟然如同地狱里的火焰画成的一样,画上女子火红的双眸闪着妖冶凶煞的光,让我一见竟惊呼出声。

       “不可能!”寂静的夜里,我惊叫道:“是银针!”

       画上的女子,眉如春柳,眼似刀锋,赫然是银针,只是,银针又怎么会有如此得凶狠戾气?那双眼睛好像活了一般,追随着我的脚步,冷笑我的战栗。

       好像画卷上真的有火在烧,我一把扔开,目光却又一次凝结在案上一卷残书上。我的心砰砰跳了两下,我知道,自己已经走近了答案。

       书页折在微皱的一页……甲申四年,林氏随侍雁门,趣势改妆,得壮妇人七十有二,习练兵戈,自号娘子军。公甚喜,尝醉曰:此吾家怒红也。自此上下皆呼为怒红夫人。十月,胡自黑水下,云、雁、蓟三地危急,怒红夫人了无惧色,赴死如归,其间立功者再四。明年二月,雁门草木殆尽,人几相食,书记文雨谏曰:自古全大义而轻小节,将军何惜一女子乎?公颔首曰是,随即呼怒红入,许以宗庙。怒红笑对曰:我视君如神主,未料君视我如朐脯耳!遂掩面入内,额尔盛装出,引颈待戮,士卒恧缩不敢对,气为之夺。怒红长笑,自赴汤镬,公为之涕泣,终不肯食。七月,胡兵退,上恤公忠勇,封忠义侯,公以怒红对,上赞叹良久,许列宗庙。责令徽州令为立牌坊,永飨血食。

       怒红夫人?自赴汤镬?牌坊?莫名触目的字眼令我无语,而那个字里行间忠义慷慨的女子更是令我唏嘘,那样的女子,就这么被分食——

       哦,不,等一等,怒红?分食?

       怒红绣坊里永远沸腾的那口大鼎猝不及防地闯进我的脑海,一种不可言说的恐惧让我战栗起来。

       那个怒红夫人是谁?那个怒红绣坊是什么地方?而……清寒别院,又是哪里?

       跌跌撞撞奔出别院,我深吸了口气,慢慢转过身,怒红绣坊,已在眼前。

       怒红绣坊,两盏火红的灯笼终夜诱惑着温明镇上的行人。

       两盏灯笼似乎永远代表着好客豪迈的女主人,殷勤有礼的家丁,堂上满斟的金杯,堂下永远沸腾的大鼎和终日大笑,似乎不知生老病死,忧愁为何物的客人们。

       本来我和其他人一样,每次看见那两盏红灯便有了莫名的温暖,只是现在,一切已经不同。

       烈女?

       高倨堂上,谈吐如风的那个女子居然是烈女……而且还有一座牌坊?

       一把推开大门,一室喧嚣。堂上客高谈阔论的声音静了下来,只有堂下那群粗鲁的汉子,依然四顾无人的调笑。

       “来来来,老刘,喝!”

       “干了!谁不干谁是王八羔子!”

       偌大的厅堂,这声音听起来寥廓空寂,甚至有些寒意。

       “温明妹子……”林姑娘先是一愣,轻提裙踞,走下,对我微微一笑:“怎么了?和子陵吵架了么?”

       多甜美的声音?若不是已经见过了那卷烈女传,我如何能相信眼前如花美眷已不是生人?

       “林姊姊,没什么,我就是不明白,你们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和力气,大吼,全力推倒那只大鼎——升腾的白雾,纷纷碎裂的泡沫,血红的汤水,一起涌了出来,大鼎之下赫然是一具白骨,身上红绡霓裳宛然。

       虽然心里早就隐隐猜到,我还是吃了一惊,地上的华衣白骨对我咧嘴一笑,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而那群食客却张大了嘴,依稀可见内里的颅腔。

       “你不是人!”我终于嘶声叫了出来:“你们都不是人哪!”

       “我本来就不是人。”林姑娘目光中若有深意,对那群食客挥手道:“还站在这里做什么?滚吧!”

       我看着他们依次走了出去,转眼间,豪侠就变成了行尸走肉,队伍最前那人一脚踢在金杯之上,发出哐啷啷的脆响,这脆响似乎惊动了沉默的行列,诅咒过的巫术升腾,熟悉的喧嚣又一次喷涌出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8

恶梦

“来来来,老刘,喝!”

       “干了!谁不干谁是王八羔子!”

       “六六六呀!”

       我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一步,正撞在林姑娘身上,一想到锅中的女尸,忍不住大声尖叫了起来。

       没有人如我一般的恐惧,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若有若无的怜悯和悲哀,好像所有人都洞察了这个故事,唯有我,是被戏弄的一个。

       “温明,你知道什么是温明么?”林姑娘盯着我,似乎有什么秘密要脱口而出。

       “什么?”我战栗着问道:“温文尔雅,明净高洁,爹爹是这样告诉我的。”

       “我说的不是你这个温明——”林姑娘踌躇半晌,缓缓踱到大堂正中的一幅中堂前,中堂上世外仙姝,寂寞如空林。

       “是——这个!”

       袍袖挥处,整张中堂已经被生生扯了下来,嵌在墙上的是一个方漆桶一样的古怪东西,里面开着一面,搁着一面古镜,阴洌洌地映着寒光。

       “这……这是什么?”我分明地看见,座上男女脸上一起生了惧意,身子也在不经意间靠拢。

       “这就是温明,你在温明镇这么久,就没有发现家家都有这么一样事物么?”林姑娘一只极美的手搭在镜上,目光深深望去,虽然只是侧影,我却看得出她说不出的留恋。

       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她终于略一用力,将那面古镜翻转了过来。

       大厅在瞬间变成了一片黑暗,完全的黑暗,彻底的黑暗,似乎来自千尺下的地底。

       “温明,不要怕,不要怕呵。”依旧是林姑娘的声音,从我面前三尺处传来。

       我循声望去,目光渐渐适应了黑暗,几点磷火的漂浮下,一张面庞在黑夜中勾出惨白的轮廓来——那赫然是、赫然是适才的华衣白骨,隐隐还可以辨别出身上的红衣。

       一连串深深浅浅的感叹声响起,怒红夫人的声音在杂音中分外清晰:

       几度红尘入旧魂,无端辜负黄泉春。

       十年一觉温明梦,座上皆是断肠人。

       那声音渐次唏嘘,如歌如哭,身边万鬼唱和,似乎带着满腔的愤慨和不平。我心里莫名生出一种悲凄,若不是看见那骇人的白骨,说不定便要合着调子吟唱起来。

       “恶梦吧……都是恶梦吧!”用力捂着耳朵,跌跌撞撞地狂奔,身后的歌哭声渐渐埋入尘土,仰头,已是一天的繁星。

       “小姐,你去了哪里?”银针在清寒别院的门前想必已经等了很久,一看见我出来,立即迎了过来,满脸关切:“姑爷找你半天了!”

       我咬咬牙,这样不明不白的日子既然已经到头了,我又何必替“那个人”掩饰?怒红绣坊住的是一窟怨鬼,我就不信,清寒别院还能是什么神仙洞府不成。“银针,你跟我来——”我一把扯了她的手,直奔厅堂。

       厅上那幅中堂曾经是我极力赞赏的,据说是出自严家老太爷的手笔,高山积雪,晶莹纯澈,无论布局笔法都是一流。

       就是这一切,现在已经不过是个笑话,我怔怔地看着那面墙,青砖墙面上,一面温明如一个女人的冷笑般嚣张。

       “不要动!”身后一个声音迅雷般奔入大厅,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失态的子陵,不,我的夫君。

       深深吸了口气,我扳过了那面温明——

       几乎是与此同时,子陵站在我的眼前,那一刻,我有了哈哈一笑的感觉——什么如花美眷,无论如何营营,等待自己的,不过是一幅枯骨罢了。风流倜傥才貌双绝的严家三少爷,入了土,又和街头的花子有什么区别?

       虽然明明白白知道眼前就是子陵,但我无法对那具白骨喊出一声“子陵”来,他那么窘迫,似乎急急想要掩面,只是亦成枯骨的十指一举到眼前就放下了。

       “你和我实说吧,那个叫做清寒的女人又在哪里?你们把我找来,究竟要做什么?替死鬼么?”记得小时候奶娘不在身边一个人睡也会大哭,但是现在,我居然可以面对一具白骨平平静静地说话。

       “温明,你真是太性急了……”子陵的声音从空空的躯壳传出:“那天你若是肯多翻一页《烈女传》,自然就会发现清寒的名字就在怒红夫人后面,她们二人的牌坊本来就是温明镇的中心。”

       “那你画银针做什么?”我拉着银针的手,丰腴娇柔,传递着人间最后一丝温暖。

       “摄魂。”他大大方方地道,我开始怀疑是不是一旦做了鬼就再不知道义二字:“我们都不过是幽魂,对付活人也只有这样。”

       “笑话!”我情不自禁向后退了一步:“你好端端对付银针?杀了她之后,就是我了么?严子陵,你休想把我困在这个地方!”

       “为什么?”白骨显然激动了起来:“就因为我这样子?你只要把温明扳回来,这里就还是那幅幻像,我们……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做人。”

       “因为……”我笑了,面对一个死人,谁也不能再用婚约捆住我,我要离开这里,去找我的稼笙,我一字字道:“你不是我爱的人。”

       白骨在大笑,整个坟墓似乎也一起摇晃了起来,我不再耽搁,拉着银针开始飞奔,一步迈出了墓门——

       眼前,是一片两山之间的坟地,一点点碧绿的鬼火在飘浮,我似乎听见了“街坊邻居”们的窃窃私语。

       “是那个姓卢的恶贼么?”格格两声轻响,严子陵的白骨爬了出来,丝毫没有放过我的意思:“你居然还一心念着他!”

       我无暇去追究他如何知道我的心思,只是头也不回地又一次飞奔,昔日我听人说过,山谷之间阴气最重,或许逃出去,翻过这片山坡,就可以摆脱这场恶梦了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49

血红眼镜

“小姐。”银针跟着我飞奔,“快呀,我再也受不了这里了。”

       山不是很高,也不知跑了多久,回头看去,山谷已经一片粉红的烟岚。而脚下,不知什么时候洒落一片月光,流水一般淌过整个山颠。

       “你真的以为自己可以逃出温明镇么?”重新扭过头来,不知什么时候,严子陵竟然又站在我面前,又是一袭青衫,面庞皎洁如玉,俗世的女子,当真要为之心折。

       我一下瘫坐在地上——“严子陵,你究竟怎么样才肯放过我?”

       “清寒……你,真的不明白么?”他忽然重重叹了一声,没错,没错的,就是魂里梦里喊着清寒的那个声音:“你照一照温明吧,就什么都清楚了。”

       “谁是清寒?什么温明?”虽然隐隐猜到了他的意思,我仍然大声叫着,似乎是喊给心里的自己听。

       “你就是清寒,我的妻子,君清寒。”严子陵走上一步:“你怀里那面古镜,就是温明。”

       几乎应着他的声,我的手向怀里伸去,古镜轻触指尖,让我一惊。

       “你既然猜到了,又何必怕呢?”严子陵满脸的怜惜:“清寒,你死得太冤,到现在你还不肯从梦里醒过来么?”

       我口中依旧喃喃着“你胡说”,手却慢慢扯出那面镜子,只一眼,我几乎就晕了过去——镜中,一堆血红的眼镜闪着恶毒怨恨的寒光,焦枯的皮肤贴着骨架……那是,是一具僵尸的头颅。

       “你怨气太大,死而不化。”严子陵似乎知道我此刻的心境:“我这才替你勾了这个贱人的魂魄,清寒,只要七七四十九天,她的生魂就会炼化,你也就可以瞑目了……但你,偏偏闯进我的房间。”

       银针一直缄默,直到此刻才尖叫了一声,死死扯着我道:“小姐救我!”

       严子陵接过我手里的古镜,久久摩拭:“清寒,你的尸身,是我亲自收敛的;你的双眼,是我亲手合上的;这一具温明,也是我亲手放进你的棺内的,只是我没有想到,你怨气居然那么重,我明明合拢了你的眼睛,你却又硬生生地睁开来,盯着温明,时刻陷在幻像里不肯出来!清寒……你,醒——来!”

       他忽然用力一掷,古镜在地上跌了个粉碎,镜中血红的双目竟然流出血来,那一刻,我好像觉得心里什么地方生生断裂,痛得几乎窒息,我伸出手想去拾起碎镜,却发现双手已是焦枯狰狞的一对。

       难道……好一场恶梦,我真的也不过是个死人?

       严子陵走了过来,揽住我的双肩,古镜破碎的一刻,他也变回了骷髅的样子,雪白的指爪指着地上的血光道:“你看,你看哪,看看你究竟是怎么死的?”

       银针一声惊呼,似乎想要逃走,不怪她,无论是谁,看见月光下的荒山上,白骨骷髅拥着僵尸,都会活生生吓死的吧。

       ……

       正是十月深秋时节,一山红叶蓊蓊,如噙着一天的血。

       大红的喜轿抬上山坡,轿中娇媚的新娘满脸的愁容。

       忽然,一群黑衣人一拥而上,刀剑齐下,眨眼间,护卫和轿夫便横尸血泊中……

       那个女子,是我么?或者,就是清寒?她眼睁睁看着群盗杀人之后将财物掠夺一空,扬长而去,只剩下一名为首的黑衣男子,缓缓扯下了面罩——

       血光中那个不知是真是假的清寒和我一起大叫了出来:“稼笙!”

       是稼笙!我苦苦恋了十年,等了三年的男子,他狞笑着,拍了拍银针的肩,随手扯开了我的吉服,露出贴身的小衣。

       难道,你这样大开杀戒,只是不愿意我嫁了别人?

       撕开衣裳的一瞬,稼笙也是明显有些吃惊,相识这么多年,今日的我应当是最美的吧?

       “快动手!”身后的银针冷着脸催促:“看见女人的身子就挪不动了么?”

       稼笙嘿嘿一笑,将地上一柄短刀塞到我手上,我顿时明白过来,拼命闪躲,嘴里狂叫着:“放过我,你,你不能这么对我?”

       银针却是不耐,一伸手扯住我的发髻,稼笙抓着我的手在颈间用力一划,划断了我所有的委屈、愤怒和怨念。

       消息很快传了出去,君家小姐路遇匪盗,为保贞洁,自尽而死。严家请县里下了告示,昭立贞洁牌坊,入地方列女祠。

       严三公子得知消息,痛哭三天,亲手收敛了未过门的妻子,随后饮食不进,不出十日竟然也辞世而去……

       我回过头,看了看抱住我的子陵,虽然还是白骨,但是也凭添了一丝亲切。

       “醒醒吧,清寒。”子陵道:“我知道你临死时一口怨气发作不得,混沌了魂魄。你现在有什么要问的,就快问吧。”

       我看着银针,她的身子瑟瑟发抖,显然恐惧至极,我没有冲过去,只是静静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她冷冷一笑:“小姐,若不是你爹倚仗权势欺侮了我娘,我爹娘又怎么会一病不起?他们不肯告诉我,我可是一个字一个字都听在耳朵里的。你们君家以为收我在府里我就会感激涕零不成?嘿嘿,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明白么?”

       我听得遍体生寒,她八岁起跟着我,一起疯闹,一屋休息,一块儿研习女红,难道这十年她就是带着这样的愤怒和憎毒和我朝夕相处的么?

       “那么,卢稼笙又是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和子陵的身躯似乎同时一抖,死在自己的姐妹和情人手里,我自然悲凄;而死了之后才知道妻子念念的是另一个男人,子陵心中又何尝不会难过?

       “稼笙?”银针放肆地大笑:“怎么,你以为他真的喜欢你不成?他接近你,本来不过谋个晋升的阶梯罢了,可是你一句话就可以把他贬下边城,大好的前程葬送在你手里,嘿嘿,君小姐,你以为他不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50

银针

我闷哼一声,几乎要摔倒,若是……若是卢稼笙真的是由爱生嫉,我虽难过,但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冰冷。

       “你好不知羞耻。”银针继续道:“他本来就是我的人,从头到脚都是我的人。君清寒,我们本来已经商量好了成婚,如果不是你多嘴多舌,我又何必守这三年活寡?”

       “哈!哈!”我终于明白了,只可惜明白得太晚——“银针,你哪里是为了报仇?你是在嫉恨我抢你心上人罢了,不然,你在君府一住十年,什么时候没有机会?”

       “是,那又如何?”银针厉声道:“你本来就亏欠我。”

       “好了,我明白了,只是……我有一件事情想不通。”我向前逼近了一步,刚才还大喊大叫的银针立即又开始颤抖:“那就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若不说,说不定今天我会放你一条生路。”我缓缓道,生前的记忆和情感慢慢流入魂魄,愤怒开始燃烧。

       “因为——”银针的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她看看天色,似乎胜券已经在握……

       “清寒快走!”子陵好像想起了什么,不顾我的挣扎,一把拖住我,向山下乱坟坡冲去,投入重重阴气的一刹那,我听见了一声嘹亮的鸡鸣。

       呵……天亮了。

       梦,也醒了。

       腊月。

       云州。

       今年的岁尾,雪下得分外大,云州的营衙本来就有些冷清,如今更不见什么过年的喜气。

       卢稼笙叹了口气,天不遂人愿,好不容易提了参将,本想好好过个年,偏偏妻子生了病,一直糊里糊涂地说些梦话,这几日偏又下这样大的雪。

       不过不管怎么样,埋在院子里的那一大包财宝首饰总算脱手了,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又变成了参将的印符,想想当年这件案子,做的着实漂亮。

       “稼笙,稼笙救我!”屋子里,银针又在鬼叫,卢稼笙皱了皱眉头,懒得搭理她。

       想想同级的兄弟们,还有几个不纳几房小妾的,除了自己天天守着个病殃殃的女人,哪有一点男人的样子?卢稼笙愤愤地想,等开了春,得找老邢介绍几个漂亮闺女了。

       “笃,笃笃。”几声轻微的敲门声。

       “笃笃,笃笃。”这回,敲门声更清楚了些,卢稼笙皱了皱眉头,大年下的,谁会过来串门?常听人说,有些单身女子前来云州寻亲,没了着落,就会……

       不会有这等好事吧,卢稼笙一边嘻嘻笑着,一边拉开了大门。

       门外,狂风卷着地上的积雪,风雪中竟然站着个绝色的美人儿,一双秋水满是盈盈笑意。

       “请问这位官人,我可以……避个风么?”美人儿低头问,卢稼笙这才发现她只穿了件火红的夹袄,这在寒冬腊月的云州可是要死人的。

       “快请!快请!”卢稼笙连忙将那女子让了进来,匆匆关上房门,屋里火盆燃得正旺,挡住外面刺骨的寒风。

       他自然没有留意,那个女子一路前来,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脚印。

       卢稼笙看着那女孩儿,似乎盯着一只送上门的肥羊,他上前几步,凑到她身边:“姑娘身上一点热气也没了,快进来烤火……哦,对了,还没请教姑娘芳名?”

       “我姓严……”那女子回眸一笑,似乎在斟酌字句:“我叫温明。”

       「完」

       备注:温明——古代葬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把镜子放在里面,悬在尸体上,入殓时,封入棺内。

       温明,作为古代丧葬礼具的一种,最早见于《汉书?霍光传》,对于温明的解释,东汉人服虔曰:“东园处此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敛并盖之。”温明作为葬具来记述,《汉书》中仅见《霍光传》一处,《后汉书》中未见,《三国志?魏书》中有一处,《晋书》、《魏书》、《南史》、《北史》中多见。记载最晚的是在《旧唐书》。

       从文献记载来看,温明是皇帝、王侯、大臣和高级贵族使用的葬器,但也有的考古发现说是中下阶层地主用。

       白月的手上抱着一只上好的紫砂壶,珠圆玉润。

       这是一只段泥壶。

       段泥壶是最难烧的,差了火候的壶,初成时不觉,几泡茶后,便开始“出黑”,犹如发霉。这只很有些年代了却不曾“出黑”,泡养得珠玑隐现,洁莹似玉。

       一枝蔓藤自壶柄攀缘而出,在壶身分做两枝,各自在一边兜缠,绽开并蒂的两朵花,用朱红的笔,细细描了那花瓣,隔了多少年的尘埃,兀自鲜灵灵的。这样的一把壶价格不菲。

       白月这一整天都抱着这只壶,她带着盈盈笑意,看着店外来往的行人。红云没有多问,因为她知道白月是在等这只壶的有缘人。

       天色已暗,看来佳客即将登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52

恍然隔世-紫砂壶

侯洙偶然间走进那爿古董店。

       他那时在夜市里逛,到处是喧嚣的人声。他本不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可是当他经过这里的时候,忽然看见刚刚升起的月亮,就那么细细的一弯,静静地悬在树梢头。风吹树梢动,倒像那弯月摇摇欲坠。

       便那么看着,摇摇欲坠的月,照着嘈杂纷乱的人群。

       看了许久,心里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该去那夜市里走走。这念头来得莫名其妙,然而一浮上来便像非这么做不可。

       于是慢慢地走进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原先这里也是一个集市,只是没有这么宽敞,如今旧时的房子大概都拆去了吧,但那份喧嚣始终不曾变过。

       目光在人群中穿过,似乎在找什么,可是又不知道到底在找什么。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走着,忽然看见拐角的那爿小店。

       只得一间门面,干干净净的雕花木门,灯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薄雪似地洒在店外的街面上,在光怪陆离的夜市里,孤零零地清静着。

       便以为是间小茶室,冷不防抬头,却又看见招牌——“古董杂货店”。

       侯洙倒不免意外,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

       门“吱呀”一声轻响,满耳的喧嚣便仿佛一下子隔在了外面。

       店里收拾得整洁清爽,一边有货架,架上一应的瓷器、漆器、文房之类。店角置了张古旧的四方桌,一个年轻女子坐在桌子后面,闲闲地看书。听见客人进来,也不过抬起头,微微地一笑。侯洙只觉得这安静惬意极了,便也答以微笑。

       女子并不像别家店那样谄媚招呼,依旧低头看书,留侯洙一个人慢慢地看。

       他本也不知自己为何进来,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货架,忽然在一个角落停住。

       那角落,放了一只小小的紫砂壶。

       只一手大,珠圆玉润。

       段泥壶。

       这段泥,俗称“绿泥”,生时是浅绿色,烧成了该是米白微褐。但这段泥壶也是最难烧的,差了火候的壶,初成时不觉,几泡茶后,便开始“出黑”,犹如发霉。

       这一只却不曾“出黑”,泡养得珠玑隐现,洁莹似玉。

       最奇巧的还是做工,一枝蔓藤自壶柄攀缘而出,在壶身分做两枝,各自在一边兜缠,便似两个人儿,互相地试探,试探。终于,绕上钮子,绽开并蒂的两朵花,用朱红的笔,细细描了那花瓣,隔了多少年的尘埃,兀自鲜灵灵的,恍若一双笑脸。

       “这叫做‘连理壶’。”

       那年轻女子不知何时走过来,站在他身后说道。

       “‘曼生壶谱’里,传说该有这一式。”

       侯洙一惊,“哦?”

       女子浅笑,“传说。——若真是曼生壶,该高阁供起,放在这货架上岂不委屈?”

       侯洙便也松口气,笑:“不错。”

       女子又道:“虽然不是曼生壶,到底是一只好壶。”

       侯洙望着那一双连理枝,不由自主地答:“是。”

       “要不要拿出来看看?”

       侯洙又不由自主地答:“好。”就像一只提线的木偶,要人提一下,才动一动。

       女子将壶从货架上取下。

       壶拿在手里,堪堪的一握,温润得像有生命一样。

       便不由自主地握住,像握住生命一样。

       “这壶,也不知是什么人做的。”女子闲闲地提起,“看这泥色,也有些年头了。壶底上刻了‘甲庚’,也不知是哪一个甲庚年。”

       侯洙翻过来看壶底,果然刻了“甲庚”两字。

       旁边还有两枚小篆。

       一枚“子安”,一枚“绛彤”。

       齐头紧挨,便如钮子上的一双花儿,并蒂而开。

       侯洙细细地看那两枚小篆,女子也看,侯洙便说:“是两个人吧?”

       “应该是,但只怕不是壶匠的名字。”女子忽而一笑,“先生,可是知道这壶的来历?”

       侯洙笑笑,“我怎会知道?”

       便将那壶放下,却又十分不舍。心里想,要不要买回去?

       不期然的,斜刺里伸过一只手,端起那壶。

       莹白如玉的一只手,仿佛不带一丝血色,只有无名指甲上,一点丹蔻,红艳得有如那壶上绽开的花。

       “我要了。”

       回过头,便见一个女人。

       紫红的旗袍,微卷的短发,削得极薄,所以显得精干。细长的眉眼,细长的嘴唇,深紫的口红,苍白的面色中,便有如一抹干涸的血迹,触目惊心。

       侯洙果然惊心。

       这女人面容全然陌生,却无由地感觉熟悉,有如认得了几生几世。

       侯洙痴痴地望她,仿佛失了魂魄。

       苏星的人生,在见到那只连理壶的时候,重新开始。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她是与众不同的,却又不知道,为何她会与别人不同。

       她出生的那刻,雷电轰鸣,大雨倾盆而下,她的母亲说,从来未见过那样可怕的雨,仿佛苍天的怨气,一夜倾泻。

       便在那一夜,赶来医院的父亲出了车祸,人不曾有大碍,却因此识得了一个女子,从此心就不曾再回头。

       她的母亲从未跟她提过这段往事,只说她父亲死了。

       奇怪的是,她却一直明明白白地知道真相。她仿佛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懂事的,所以发生了什么她都很清楚,连她母亲望着她的时候,那种冷漠的目光,她也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有一次当母亲又这样望着她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怨恨我?又不是我造成了这一切。你应该知道,世间的男人都不过如此。”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52

怪物

她的母亲惊愕莫名地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个怪物。

       那年,她十岁。

       长到十七岁,母亲患上癌症。

       临终时,叫来了她的父亲。

       那男人,只在她刚出生后不久来看过她,所以对她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他提出接她回去,与她的后母和弟弟一同生活,她淡然地拒绝。

       十七岁,高中刚毕业,她挽起一只旅行包,离了家门。

       走过许多城市,换了许多工作,见了许多人世沧桑,看得多了,一点点写下来,投给杂志社。日子久了,居然也混出一点小小的名气,算是一个作家了。

       但职业对于她,不过一样谋生的手段,与当车间的女工,练摊的小贩,没有多少不同。

       她写下的,都是别人的故事。

       至于她自己的故事……她没有故事。她的生活,还奇怪地空白着。

       没有恋人,连朋友也没有。

       她从小就是冷漠的,总是整天想着自己的心事,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曾经发生过,她想要记起来,可是却总也想不起来。闷闷地堵在心里,这样的感觉好不难受。

       别人看见她,总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十分怪异。因为特异而被疏远,没有人跟她作伴,虽然有一点寂寞,但她也并不在意。只想早点记起那件事情。

       生活就这样迷迷茫茫地过着。

       她走进这爿古董店,纯属偶然。本来漫无目的,在夜市里逶迤地走,嚣喧在耳边一掠而过,不留任何痕迹。

       身边的男男女女,装作不经意地从眼角打量她,露出好奇的目光。时下虽然流行复古,然而这个女子,却像从旧时画中活生生地走出来。

       不管多少人的目光,她恍若未见地走,然后便看见那间古董店。

       薄雪似的、清静的灯光,从雕花木门的缝隙里流泻,像一只手,温柔地召唤,一下,又一下。

       她久久地看着,那一扇门,就像在那里等了好久,单等她来。

       于是她来了。

       生命便在那一瞬清醒,知道为何来这世上一遭。

       “我要了。”

       苏星冲那男人,微微地一笑。

       她心知自己的美丽,曾经有杂志的编辑,同为女人,见到她时惊讶地瞪圆了眼睛,后来说:“我才知道古典的美人该是什么样子。”她又说:“为什么你不多笑笑呢?多笑一笑,没有人能抵挡你的魅力。”

       她却回答:“为什么我要笑呢?”

       那时她懒得笑,是因为觉得没有必要。

       现在,她却一心想要眼前的男人,看见她的笑容。

       心里还不免惴惴,那话是不假的么?真的没有人能够抵挡?那这一个男人,真的会上钩吧?

       男人回答:“好。”

       苏星便终于松了口气,看他失神的样子,先前的担心真是多余。

       也不免起了轻视之意,男人真是经不起诱惑,可是这么想着,心里又莫名地涌起一股悲伤。

       店的主人,那年轻女子问她:“那么,你要买这只壶?”

       苏星点头。

       女子轻笑:“可是你连价钱都还没有问过。”

       苏星眼睛看着那男人,慢慢地说:“不管多少钱,我都要买。”

       女子悠然地说:“其实也不贵,只要三千。”

       三千确实不贵,可是苏星并没有带那么多钱。

       她刚刚露出一点为难的神情,那男人就说:“我带了,我买给你。”

       她心里一惊,我买给你,这话好耳熟,她想起许久以前的一个人,也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过一样的话。那是在一间玉器店里,她手里拿着一只翡翠镯子,没有带足钱,又舍不得放下,他便走过来,这样说道。

       那时他一身半旧的青缎,却是儒雅翩然,她在逆光中望定他,只见他眼里的温柔,便意乱情迷。

       她咬了咬牙,淡淡地回答:“我们初次见面,怎么能够收你这样贵重的礼物?”

       他笑了笑,说:“没有关系,只要你喜欢。”

       只要你喜欢。

       那人也曾这样说。

       苏星更加惊心,忍不住再一次仔细端详他的面容。没有错,人还是那个人,可是又分明不是。经过这么多次的轮回,他一定什么也不记得了,所以这只是冥冥中的巧合吧。

       她便又露出清淡的笑容:“我住得不远,可以回去取钱。”

       他说:“我替你付钱,你再还我,也是一样。”

       他毕竟还是不一样了,那时他是不由分说地坚持,苏星倒是松了口气。她也是不愿放过这个机会的,便点点头说:“好。”

       店的主人把壶仔仔细细地包好,递给苏星时,忽然若有所思地说道:“这真是一只好壶,小心别打坏了。”

       苏星觉得话里似乎别有深意,却捉摸不透,抬头看时,只见那女子幽深的眼眸,微微含笑。

       苏星住的地方,只隔两条街,走走就走到了。

       她抱着壶,一语不发地走着。

       他便在后面,一语不发地跟着。

       她一次也未曾回头,却看见地上他淡淡的影子,一忽而晃得不见,一忽而又移过来,拖长了,两人的影子便迭合在一起。

       那时却不是这样。

       他们刚走到店子门口,就有他家的马车。

       她原以为他只是个寻常的富家哥儿,却不想是个有资格坐蓝呢高档大车的公卿子弟,心里便隐隐觉得有些不妥。

       他却坦坦荡荡地微笑:“来。”

       她本不是那样一个没有主张的女子,却只因他这一笑,便失了分寸。

       这一跤到底,一切都不可收拾。

       到了她住的楼下,四层的旧楼房,惟有二楼上,她住的那一间没有灯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30 01:53

木偶

苏星抬头看看,他便也抬头看看。他仍像一只木偶,线提在她手里。

       “我上去拿钱给你。”

       他说:“好。”

       她没有请他上去,他便在楼下等着。总觉得她无论想做什么,他都会依她,明明是初次见面的女子,这样的感觉好没来由,可就是不由自主。

       那一间的灯亮了。

       过了一会儿,苏星走下楼,手里拿了一只信封。

       她在旗袍的外面,套了一件线衣。

       天色很暗,本来是看不清颜色的,但他莫名地就知道,那一定是件大红的衣裳。

       苏星把钱递过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收起。

       她忽然一笑,“你也不数数?”这一笑妩媚动人,与她一直的冷淡判若两人。

       他沉默半晌,摇头:“不用了。”

       苏星又嫣然一笑,“那么要是少了的话,你再来找我好了。”

       他却不语,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她。

       春日的季节,桃花开着,玉兰也开着,清清淡淡的月光里,花影悉悉索索地摇。她眼里映着月光,也微微地摇摆不定。摇摆不定,好像并不十分自信的猎手对着猎物,不知道赌注是否下对了地方,有点莫名的张皇。

       “好。”他忽然答道。

       也许因为太突然了,她还来不及反应,他已经转身沿着小区的窄路走了。

       苏星呆呆地望着他被路灯拉长的影子,心里忽然便空落落地不安起来。

       这时候,他却又回头,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这样问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还有几分孩子气。

       她便也忍不住微笑,说:“我叫苏星。”

       他点点头,更大声地说:“我叫侯洙。”

       苏星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一遍,忽然安心了。

       侯洙,苏星。转过人世了。

       翌日夜晚的月亮更细,若有若无的一丝悬在天边,就像一缕清冷的雾气。

       苏星站在阳台上,手里捧着那只连理壶。

       煮去了尘埃,越发滋润得如同一颗珍珠,茶水微微地溢开清香,混在花香里,在侧侧轻寒的春风里,手心的温暖一直沁入心里。

       只是心里,总有凉凉的一团,是任何温暖也化不开的冰。

       侯洙走到楼下,站住。

       他从小路彼端走来时,苏星就看见他了,却故意装作没有看见,扬脸望着月亮。

       即使不看着他,她也知道他正注视她,目不转睛。

       从前也这样子的。

       月上梢头的时节,他就来找她。

       那时她是八大胡同清吟小班的红人,自住一座小楼,暮色降临,她便坐在楼上。但不肯显得是在等他,悠悠然地吃茶、赏月,却又总留了一只眼睛,在那一径幽暗,几点红灯中留意着,那一个人影有没有来?

       他来了,便松口气,却不肯先跟他打招呼。其实招呼男人,原是她的本分,可偏偏只有这一个,她不肯,总觉得先招呼了,便会被他看轻似的。

       他却也不说话,只在楼下静静地望着她。

       等得久了,忍不住低头看了看,便见他的一双眸子,像金子般微微闪亮。

       “干嘛?”她讪讪地,到底还是她先开口了。

       “看你。”

       他答得理所当然,她便忍不住脸热心跳。

       “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的什么都好看。”

       心里便一阵窃喜。那时她深信他的话,只因他的眼神如此真挚。

       然而此刻,那眼神就像针一样戳在心头,痛不堪言。

       “你来干什么?”她问。

       声音一点也不大,可是他却听见了。

       “来看看你。”他说。

       他的声音也不响,可是她也听见了。

       他又问:“我上楼去,行吗?”

       她默然良久,说:“你想上来,就上来吧。”

       侯洙的脚步沿着楼梯上来,苏星打开房门,却没有打开防盗门。

       他也不要求开门,两个人便隔着门说话。

       侯洙说:“昨天我回去,还是数了一下你给我的钱,结果发现多了五百。”

       “哦,是么?”她漫不经心地说,“那一定是我数错了。你今天是来还钱的?”

       侯洙沉默地看了她一会儿,屋里的光线亮,楼道里的光线暗,她的脸庞模模糊糊的,却依然美得惊人,就如同雾气笼罩的一支曼陀罗。

       他说:“我本来是想来还钱的,可是路上我把钱花了。”

       苏星忍不住轻笑:“那你来干什么?”

       侯洙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明天再来还你,好不好?”

       苏星望着他,即便换了人世,那人眼里的执着还是没变,心里便泛起一丝酸楚。

       宿命已定。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低低地说:“你一定要来?”

       侯洙点点头。

       她笑了笑,“那你就来吧。”

       苏星到裁缝店,取她定做的旗袍。

       那爿裁缝店,就在那条夜市的街上,晚上是夜市,白天是商业街。

       旗袍是大红的,大红锦缎,轻轻一抖,便在阳光下泛出媚惑的光泽。

       裁缝问:“要做新娘了?”

       苏星怔了一会儿。

       新娘?新娘。

       “是啊。”她笑笑,“快了吧。”

       “那恭喜啊!”裁缝乐呵呵地说道。

       恭喜……

       “恭喜啊,姐姐!”

       “恭喜啊,这回脱身火坑了!”

       “恭喜啊,姐姐就该飞上枝头!”

       “恭喜啊……”

       那些欢笑的声音,在耳畔幽幽地回响,倒像阴毒的火,一点点噬着人的心。

       手里的大红旗袍似是越来越艳,陡地张满了整个天地间,像火,也像血,无边无际,将一个渺小的人儿困在其中,逃不脱,挣不开……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古董杂货店》※★※--作者:蒋胜男、匪我思存、飞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