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4-1-6 21:36

24岁女生被男人掐死

默哀。据朋友说这个男的确实时是一时冲动,平时性格很温和的。男的辛苦养家,女的给她绿帽子。

Reisender 发表于 2014-1-7 20:55

按LS某位的说法,养小三的中国男人都该被掐死。。。估计中国人口会少三分之一了吧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3:48

Antja 发表于 2014-1-7 13:41
你要跟那个男的接触过就不会这么想了,典型的温柔家居男,虽然长得高大,不过真的是说话都不大声的,就是 ...

目测那个男的妈很牛在家里很强势

kelly171 发表于 2014-1-7 12:17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0:07
不是,除非你是外交人员享有豁免权可以不受当地法律管辖,一般来说,先适用当地法律,然后回国补差,具体 ...

那中国杀人死刑怎么补差。。。。

☆笑着流泪★ 发表于 2014-1-6 22:32

{:5_314:}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1-6 22:40

。。。我看到这新闻,就翻出来给BF看。总觉得我有天也会被他开玩笑用力过猛给弄死。

aua 发表于 2014-1-6 22:50

后知后觉者,莫如君哉

默哀一下,杜塞一个24岁女生被她男人掐死了...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98979&fromuid=190635
(出处: 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萍聚社区)

不过楼主倒是给出了动机。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4-1-6 23:38

法官应该判那男的也出回轨,然后被机器掐死。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1-6 23:4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1-6 23:43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4-1-6 23:46

是真的有出轨这回事还是只是此温和男以为她出轨?貌似上次南京80后丈夫砍死90后妻子的也是呵呵,如果想来个死无对症,我觉得人品太卑劣了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1-7 00:15

都死了,他说什么都可以啦

cheung_2009 发表于 2014-1-7 02:04

就算对方做出再过分的事情也不能下狠手起杀心啊。女孩的父母下辈子可怎么过活。

安家龙 发表于 2014-1-7 07:53

这是要给杀人犯洗地吗?既然杀了人,就要有胆儿承担后果,不是生死大仇,就对妇孺下手的,不值得同情

immerfalsch 发表于 2014-1-7 08:36

所以说找对象最重要的还是人品,其他都是浮云。人品不好,丧命都有可能。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1-7 08:48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4-1-6 23:46
是真的有出轨这回事还是只是此温和男以为她出轨?貌似上次南京80后丈夫砍死90后妻子的也是呵呵,如果想来个死 ...

你觉得那个男的还有机会给自己辩白吗?估计已经被强制了。他们的事朋友一直知道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1-7 08:52

安家龙 发表于 2014-1-7 07:53
这是要给杀人犯洗地吗?既然杀了人,就要有胆儿承担后果,不是生死大仇,就对妇孺下手的,不值得同情

洗地不洗地还重要吗?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情理,法由法院去裁决。试想,哪个男人能容忍自己老婆给自己带绿帽子?如果这个男的不是吊儿郎当的话。大家看待问题都是法大于天,但也要兼顾情理。达到教育后人的目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1-7 08:54

cheung_2009 发表于 2014-1-7 02:04
就算对方做出再过分的事情也不能下狠手起杀心啊。女孩的父母下辈子可怎么过活。

夺人性命罪大恶极。可怜天下父母心。夫妻双方相处,互相忠诚很重要。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1-7 08:55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1-7 00:15
都死了,他说什么都可以啦

他说不了什么了吧?估计发生后已经被强制了吧?我们是旁观人,就事论事。

yayoi 发表于 2014-1-7 09:25

一念之差毁了两个家庭。凶手怎么这么冲动,如果是真的养家戴绿帽,把女的扔给出轨对象让人家养去么。这下那个出轨对象最爽了,免费打完炮还可以完全不负责任!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4-1-7 09:39

他们2个应该是暂住这里的中国人。既然国籍是中国,德国应该没有权利宣判,执行吧?这种情况应该被引渡回国,然后再判。除非因为某种原因,男方请求在德国宣判,执行的。
是这样么?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0:07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4-1-7 09:39
他们2个应该是暂住这里的中国人。既然国籍是中国,德国应该没有权利宣判,执行吧?这种情况应该被引渡回国 ...

不是,除非你是外交人员享有豁免权可以不受当地法律管辖,一般来说,先适用当地法律,然后回国补差,具体到这个案子,那个男的先在德国法庭用德国刑法审判,然后接受刑罚,出来一般就遣送回原籍国家,到了中国以后直接控制住,用中国的刑法审判,如果中国的刑法量刑超过德国的,需要在中国继续坐牢补满,如果相同或者不足德国量刑的就当场释放

macfan 发表于 2014-1-7 10:07

女的出轨,也不是男的可以掐死女的的理由。不是总有人说,狗咬你一口,难道你还要反咬一口回去么?
别人的错不是自己可以作孽的理由。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4-1-7 10:17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0:07
不是,除非你是外交人员享有豁免权可以不受当地法律管辖,一般来说,先适用当地法律,然后回国补差,具体 ...

谢谢科普。
一点儿心意,送给环保的裴永俊先生!{:5_335:}{:5_332:}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0:22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4-1-7 10:17
谢谢科普。
一点儿心意,送给环保的裴永俊先生!

{:5_319:}

gaogenxie 发表于 2014-1-7 10:43

女人出轨就该死吗,男人出轨就该被接受,什么世道,这是封建社会吗?无语了都。

安家龙 发表于 2014-1-7 10:5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1-7 08:52
洗地不洗地还重要吗?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情理,法由法院去裁决。试想,哪个男人能容忍自己老婆给自己带绿帽 ...

情理也没有出轨就可以下杀手一说!哪个男人都不能忍自己老婆给戴绿帽子,女地就该忍男人劈腿了?这样说法,夫妻无论哪一方出轨,另一方就可以杀人了?兼顾情理,中国的情理只有杀人偿命一说!

安家龙 发表于 2014-1-7 10:56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0:07
不是,除非你是外交人员享有豁免权可以不受当地法律管辖,一般来说,先适用当地法律,然后回国补差,具体 ...

嗯,这个解释靠谱
这个男人就看是判故意杀人还是失误杀人了,看他到30好几才结婚,还找个小姑娘,估计是自视甚高的,可找个老婆,还被老婆劈腿,说明他也只是个看人外在的货,心理落差太大导致出手伤人。
这种时候的据说朋友贴,只能是越描越黑。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1:02

安家龙 发表于 2014-1-7 10:56
嗯,这个解释靠谱
这个男人就看是判故意杀人还是失误杀人了,看他到30好几才结婚,还找个小姑娘,估计是 ...

这个肯定不是失误杀人,如果想轻判的话只能往无预谋的冲动杀人那个方向辩护,毕竟一时起意和蓄意谋杀性质差很远。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1-7 11:0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1-7 11:10

安家龙 发表于 2014-1-7 11:11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4-1-7 11:02
这个肯定不是失误杀人,如果想轻判的话只能往无预谋的冲动杀人那个方向辩护,毕竟一时起意和蓄意谋杀性质 ...

其实目前该男的证据非常不利,邻居还有所谓朋友的证词,说明该男有蓄意杀人的动机,这时候越是朋友贴,他越是倒霉。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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