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n
发表于 2012-6-20 12:38
hh2
发表于 2012-6-20 12:41
真空呀,还搭理这样的。看人家以前都发些什么帖子就知道了,发帖子说半天,然后最后说是瞎猜的啦不负责任。动不动说什么刑法却一点分析做不出来,向“司法”举报、“举告”,嘻嘻。德国毕竟是法治国家,要真的“举告”多次,而且胆敢实名“举告”,大家就瞧好吧。
ein
发表于 2012-6-20 12:42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2:47
ein 发表于 2012-6-20 12: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知道自己的错误就不要嘴硬了,好不好。
没道理吧!这是你的老一套。我再翻翻你的贴看看有没有违反德国法律的。如果镰刀斧头帮 是你的马甲,那么能查到你。我再给警方补说一下。
ein
发表于 2012-6-20 12:55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3:01
hh2 发表于 2012-6-20 1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空呀,还搭理这样的。看人家以前都发些什么帖子就知道了,发帖子说半天,然后最后说是瞎猜的啦不负责任。 ...
你敢实名,我就敢举告你!我既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举告。我将你的帖附上就行。决定权在德国司法,我本人不会负任何责任。只要德国司法认为犯罪成立,会启动法律程序。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3:10
ein 发表于 2012-6-20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都懒得纠正你的错误了,给了你那么多的提示。如果你真的举报了,我只能对你说自求多福吧。最近你可要 ...
在德国由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只举事实的检告人不会被追究。不起诉只不过是被起诉人的幸运。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17
ein
发表于 2012-6-20 13:25
ein
发表于 2012-6-20 13:27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29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31
ein
发表于 2012-6-20 13:36
ein
发表于 2012-6-20 13:40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43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44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3:48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这里大家怎么总以举报来互相威胁呢?
德国虽然法律健全,但法律也不是那么轻易就拿来玩的,其实很复 ...
引起德国司法介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dolc是在德最大的中文网站。德国官方会有利益进入法律程序,例如展示德国的法律对任何网站都有效。
另一个相当有效地途径是:只要违犯法律的发帖人在线,就可以通过律师实时通过警方到Dolc GmBH查ip。另一个途径是,通过律师得到法庭给Dolc GmBH的强行纪录ip的命令,当嫌疑人在线时记下其ip。这个对有法律保险的人来说,没有资金的问题。查到真实身份后,即可起动法律程序,即使嫌疑人不在德国。退一万步,即使查不出真实身份,也可以通过法庭让dolc gmbh删除id。另外,法庭会提醒网站注意自己的责任,长期容忍和纵容违反刑法的行为也会被法律追究。
ein
发表于 2012-6-20 13:53
ein
发表于 2012-6-20 13:55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55
hh2
发表于 2012-6-20 13:56
大家忽略那位吧。那个状况,假如真举报了,警察会照顾的。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3:57
"镰刀斧头帮匿名不是无法举报的理由, 你Y就别二百五啦发表于 2012-6-20 13:47"
当然不是。主要是ip的记录问题。见:http://dolc.de/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9723407&ptid=1495219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4:01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4:02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你去看看就知道了,德国有几个因为网上言论被起诉的? 寥寥无几,除非是那种长期的,大量的,经常 ...
你的意思是,任何人在网上可以任意违反德国法律而不用怕被追究?这倒真是个理由让德国检察院感兴趣。
昙花一现
发表于 2012-6-20 14:04
我觉得hh2这人很不错 虽然有时候语言犀利 但是很有道理 她出现在我的帖子2次,每次都帮到我不少。
楼主有点偏激了吧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4:05
hh2 发表于 2012-6-20 1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忽略那位吧。那个状况,假如真举报了,警察会照顾的。
然道你们真想让萍聚成为开元那样?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4:07
bonie123
发表于 2012-6-20 14:08
李伯凌 发表于 2012-6-20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哈是who啊?
以前叫哈哈儿,小哈。挺好得一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出来的HH2,你说多讨厌
Sky23
发表于 2012-6-20 14:28
鳖肉 发表于 2012-6-20 1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
bist du krank?
刚才问过了柏林的警方030 46644664,不是不追查,而是一定要追查。
ein
发表于 2012-6-20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