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翅人参 发表于 2012-3-26 23:4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6 2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爬上来的? 我就是跳着看了,楼太高。

我从最后5页看,嗬嗬。。昨天跟了一点就撤了。。

对了,你花粉过敏不过敏阿?

我想知道有没有人打那个针,抗花粉过敏的。。。不知道是否有副作用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6 23:45

鱼翅人参 发表于 2012-3-26 23:5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7 0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敏呢。你现在开始过敏了吗? 怎么发现的呢?

打喷嚏,眼泪,眼睛红{:5_313:}

Bai 发表于 2012-3-27 08:2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6 2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觉得和签证类型的关系不大呢,还是主要看性格。

是的,还得看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态度。

不排除有楼主这种的,刚来半年,就遇到动手的老公和私拆信件的婆婆,这个确实让人觉得难受糟心。可是问题是,楼主一开始的态度都是忍让而且不表态,想以“谦恭”的态度来表达自己所谓的“尊重”,我个人是不看好这种处事方式的,无论在家里还是外边。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8:3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6 2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婚姻家庭版应该改名为婚姻教育版

教育很难体现神奇二字呀,婚版这些年来可是神速解决了不少疑难杂事,比我们那儿的八仙宫还灵。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8:35

Bai 发表于 2012-3-26 2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么看下来,楼主这一家子都挺可怜的,楼主起初挨打,在哺乳期被打了一耳光真的挺可怜的,然后她老 ...

不要太认真{:5_327:}

Bai 发表于 2012-3-27 08:3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太认真

凌波,早!{:5_335:}

我有时候就是觉得小孩子挺无辜的,可是每个生命都得自己去经历人生这一遭,这也是我们都不可避免的。

Bai 发表于 2012-3-27 08:38

j.ge 发表于 2012-3-26 2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慎重了怎么会连老公的父母都没见面呢?婚姻不是2个人的事吧,怎么都得见见家长先把。。。算了,,,那 ...

所以说,我前边也有个帖子里写了,每个人对“责任”的态度和定义,以及所包含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8:41

Bai 发表于 2012-3-26 2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两年前你是否也说过这种话呢?而且你想一两年后让大家看到什么呢?看到你掌控了你老公?这是大家期许的 ...

那还用说,我看现在都已经掌控得差不多了,男人挨了一记两倍重的耳光不但不恼,还立马答应LZ条件,照这个发展方向和速度,一两年以后,LZ的气势那更不是现在可比了。反正华山论剑的阶段应该是过去了。对了,决战光明顶是说什么来着我都忘了?

Bai 发表于 2012-3-27 08:4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还用说,我看现在都已经掌控得差不多了,男人挨了一记两倍重的耳光不但不恼,还立马答应LZ条件,照这个 ...

所以前边果果有段说得对,这哪里是断奶,这是易主。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8:49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3-26 2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劝了劝过了,她自己有主意就随她啦,毕竟各人有各人的命,她不是说几年后来看结果嘛,也是自信她现在的手 ...

一般那种特在意自己吃亏了的,都不怎么会吃亏的。就算叨叨的那点亏,也是权衡结果,自己觉得亏了,但也是有亏有得,平了。

Bai 发表于 2012-3-27 08:5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那种特在意自己吃亏了的,都不怎么会吃亏的。就算叨叨的那点亏,也是权衡结果,自己觉得亏了,但也是 ...

想想后,觉得你说的这个还真是有道理的。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3-27 08:54

Bai 发表于 2012-3-26 2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的中文我有时候读不太顺,有的没弄懂。

{:5_332:}天赋异禀啊,还没学德语就已经掌握德语语法了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3-27 09:04

Bai 发表于 2012-3-27 0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想后,觉得你说的这个还真是有道理的。

{:5_329:}就像一开始她说被打了一下,大家好同情啊,都指责那个男的。。。
结果人家这时候才补充被打完一巴掌后自己把那个男的踢到沙发底下了,男的还又哭又道歉。。。
EQ很高啊,前后顺序排的很好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9:05

Bai 发表于 2012-3-27 09: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凌波,早!

我有时候就是觉得小孩子挺无辜的,可是每个生命都得自己去经历人生这一遭,这也是 ...

早,小白{:5_335:}

不管情况究竟如何,从某个角度来讲,她家小孩子确实可怜。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9:07

Bai 发表于 2012-3-27 0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前边果果有段说得对,这哪里是断奶,这是易主。

你又认真了{:5_387:} 这个帖子到这里,我觉得可以用娱乐的眼光来看,莫辜负。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7 09:3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7 09:3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7 09:36

Bai 发表于 2012-3-27 09:4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又认真了 这个帖子到这里,我觉得可以用娱乐的眼光来看,莫辜负。

嗯,我保持淡定 {:5_320:}

Bai 发表于 2012-3-27 09:41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3-27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像一开始她说被打了一下,大家好同情啊,都指责那个男的。。。
结果人家这时候才补充被打完一 ...

折腾啊,是我们设想不到的相处之道。{:5_392:}

Bai 发表于 2012-3-27 09:4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7 0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人容易这样,有时表现得太“谦恭”,反而被外国人认为我们太软弱。

是,其实不管在哪个环境都保持自我就好,管他哪国人嗯,在不冒犯人家的民族习惯的前提下,该如何办事就如何办事好了。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2-3-27 09:45

我觉得这件事情的症结不在你婆婆身上,反而在你老公身上的。看起来他很孝顺,即使你婆婆不问,他也会汇报吧?
其实我觉得没有什么“应不应该向婆婆汇报家务”的问题。
有些人和公婆关系融洽,很像中国以前的旧式家庭模式。
有些人喜欢独立。
重要的是,找到适合自己的模式。
和你老公谈谈你的感受,看他怎么说。
但是你要作好精神准备。要想把他从妈妈手中领出来,是很需要时间,智慧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09:5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7 1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八婆神算”如何?

神算不一定,但是改运道那是明显的嘛{:5_38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3-27 09:55

mickeybear 发表于 2012-3-27 09:55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2-3-26 15: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LZ我要就事论事的说两句了..
说到签证这个问题,你就能那么容易的相信网上说的吗?!只要自己的担 ...

我很好奇,lz跟她老公是怎么认识的?

mickeybear 发表于 2012-3-27 10:02

kakamaus2007 发表于 2012-3-26 1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从不看好这种赌博, 而且要是楼主要赌, 就要输得起。。。赢的人也不计其数, 但输的也不少。

再说 ...

我也很好奇,他到底是怎么认识她老公的.这么短时间,敢嫁个德国人,还生了孩子.

新的天空 发表于 2012-3-27 10:04

mm我只想提醒你一句,德国基本法里面有一项关于信件隐私的,无论什么情况下,没得到允许私看别人信件就是违法。相信入籍长居的姐妹一定知道。
可能人情世故文化差异需要磨合,但是这些原则的规定没有必要再去犹豫,你大可以明说,这是违法的。
还有基本法第一条尊严不可侵犯,„Die Menschenwürde ist unantastbar“ lautet der erste Satz von Artikel eins des Grundgesetzes.这些都不需要再商讨,你只需要提醒,无效就法律解决。
我不相信一个地地道道的德国人敢这样对待另一个地地道道的德国人而不受到法律约束!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3-27 10:41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3-27 0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赋异禀啊,还没学德语就已经掌握德语语法了

{:5_319:}

快笑死我了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3-27 10:4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3-27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又认真了 这个帖子到这里,我觉得可以用娱乐的眼光来看,莫辜负。

{:5_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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