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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6-18 11:57 编辑我请求live老大主持公正: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28002&extra=page%3D1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38596&extra=&page=1
gonk与lillyanna结怨由来已久,尤其是她在那起触犯刑法第166条侮辱宗教罪事件中火上加油煽风点火,与她在德版28层的表现一模一样。当25楼和27楼劝大脸MM与lillyanna不要继续因德语见解问题争执时,她唯恐天下不乱,火上加油煽风点火挑起争端。本来她清楚地知道结怨的双方应该彼此忽略,避免交结,结果她偏要在18楼拍lillyanna的砖。人家没有理睬她,她又继续在28楼更起劲地拍砖,捏造事实指责lillyanna“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错,并且和纠错的人争执”。因此lillyanna有理由反击: “至于那个仅因为与德籍男友厮守就自以为德语好的,自从三好楼见识你的德性后我就根本不理你,你老厚着脸皮跟在后面含沙射影,实在惹人讨厌恶心!奉劝你还是少在婚版唧唧歪歪,以学业为重,否则都换了2个专业还完不成学业毕不了业,男友仅是炮友变不成丈夫就悲哀了”。 这仅仅是警告,要求井水不犯河水。谈不上人身攻击,最多算热嘲冷讽挖苦,何况并没有确指是那个ID。
gonk自已对号入座,造谣污蔑人身攻击lillyanna:
40楼“又开始你的老本行,诽谤!)”
“你这个毒蛇心肠的所谓信教人士操心”
“你这种混淆是非的人还真是诽谤人张嘴就来”
“对于lillyanna这样的id,别人纠正她的错误她的言语就会涉及到人身攻击混淆事实”
42楼“人家的诽谤功力一流得很。。。她的雷语很多的”
46楼“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就你强!”
“每次跟您沾上点边不是被您拿来当挡箭牌,就是被您诽谤”
“再让您那无比自信的脸皮继续厚下去”
50楼“您又开始显露蛇蝎心肠了”
“您那块黑心拿出来让众人瞅瞅。您诅咒人”
52楼“诽谤别人的事情只有你能干出来”
54楼“您要是行得正还怕围殴哪?看看你的恶毒言语,真替你羞。我这么个小id哪里有啥号召力,哪有您的号召力强,跟凤姐姐有一拼。大家都被您的惊世语言为之一振哪。我可没诽谤啊。遇到这等神人,谁不8g围观一下都闲跟不上时代。”
57楼“是你这只恶毒苍蝇到处飞吧?”
60 “谢谢你让我耍猴免于度过一个无聊的夜晚。不过你的伎俩就那么两样儿,既然耍猴已经让人知道楼你是什么样的人了”
以上gonk写的字句比较lillyanna写的字句,造谣侮辱诽谤与热嘲冷讽挖苦的区别界限显而易见。何况lillyanna两次短信gonk寻求和解,提议各自删帖:
lillyanna 2010-5-9 16:18
上次我因讲述争执的起因提到你,主旨不是用你做挡箭牌,而是希望消除误会,说明我并没有先去招惹别人。你本来可以在这当儿扮演调停斡旋的角色结束争端,但是你却选择了火上浇油煽风点火,甚至胡说我歪曲事实,所以后来大家消除误会,我却讨厌了你。以后你多次对我写的帖子说三道四, 我一直不理你,这次你又来说我一错再错不认错云云,我就乘机发飙教训你,希望达到今后井水不犯河水的目的。
如果你愿意把从28楼起对我的拍砖吵架帖删掉,我也愿意将我针对你的帖子删掉。如果你同意就短信回复。如果不同意则不必回复,我丝毫不勉强你。
•
lillyanna 2010-5-9 21:43
昨天我已经删掉能够删掉的
其他没有删掉的,是因为你已经在你的帖子中复制引用了,因此即使我删掉自己帖子里的,它们依然存在你的帖子中,所以我提议你我从28楼起全部删掉互相攻击的帖子
你不同意删帖没有关系,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综上所述, 我请求live老大主持公正:
A. 立即解除对我的禁言,我可以不再去德版。
B. 否则对gonk也同样禁言14天。因为争端是由她挑起的,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的字句比lillyanna写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投诉别人之前,最好先看看自己做过什么说过什么。至少有一点,你的气量不足以面对别人对你的质疑或者批评。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1 17:18 编辑
我到这里不是来八卦消遣的,想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不是德语专业的,德语水平低,但是有很多刚来德国的留学生,他们的德语水平比我还低,经常有人需要帮助翻译简单的词句。我就是来为这些德语水平不如我的人服务的,不是来与德语水平比我好的人较劲逞能的。
对楼主的求助帖,自己觉得还能胜任,就写几个句子供人选择参考。如果楼主认为没有参考价值,直接忽略就行了。对别人给楼主提供的帮助,我没有必要挑剔逞能,既然能到德国学习,楼主自有择优选择的能力。所以我从来不拍人砖,认为楼主是婴儿,非得有人为他拍砖敲定谁好谁劣喂进嘴里。
我不拍人砖,也讨厌被人拍砖。因为被拍砖了就得回复就得解释,嫌浪费时间了,你有拍砖的闲工夫,还不如多写几条句型供别人选择。如果被人拍砖导致偏楼,歪到根本与楼主求助的主题无关更是讨厌,直接认为是半桶水逞能,卖弄自己比别人强。
这就是我到热线的主旨与有些人不同导致的差别,导致的互相不理解。 我到这里不是来八卦消遣的,想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不是德语专业的,德语水平低,但是有很多刚来德国的留 ...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17: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的目的不是去抬杠,就该心平气和
你是为帮人的,达到目的就可以了 如果你的目的不是去抬杠,就该心平气和
你是为帮人的,达到目的就可以了
xeonrong 发表于 2010-5-11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指点
但是莫名其妙被拍砖肯定郁闷
上网浪费了自己的时间还受气
我承认自己气量小真还想不通 楼主,有话公开说,甭再短我了~~谢谢您啊,我短信箱容量有限。
我只想问一句,你知道什么叫拍砖吗?别人说你的回答有不当之处就叫拍砖了?
我说句“地球是方的!!”
楼下有人回复说“不对,地球是圆的!!”
我恼羞成怒“靠,你丫敢拍我!!@#¥#……%¥……*%”
有劲吗?无聊。。。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1 18:39 编辑
楼主,有话公开说,甭再短我了~~谢谢您啊,我短信箱容量有限。
我只想问一句,你知道什么叫拍砖吗?别人 ...
verseau 发表于 2010-5-11 18: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您原来是德语版的版主,失敬
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诚惶诚恐
话说干嘛开口就是“Y” 横蛮霸道
貌似黑社会的人才是这样横眉竖眼
您回家千万个“Y”慢慢悠着说
公共场合还是学习别的版主有礼貌
见识了您躲您远一点,请您出楼 哦,您原来是德语版的版主,失敬
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诚惶诚恐
话说干嘛开口就是“Y” 横蛮霸道
...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18: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完没了了吧~~我已经回复过您了~~
2. 版主就是在自己版块里的一个打杂的,需要什么架势?气吞山河还是豪情万丈?我在德语版也就是一普通ID,您要是碍于本人版主的身份而不敢“直言”,大可不必。
不知道我复制的对不对呢?如果不对,请纠正。
如果对的话,麻烦您把您给扣得帽子摘了,不然我不太容易理解,还是您打算挑拨下我跟德语版版主之间的矛盾??别废这劲儿了~~你手段还嫩点~~
至于横眉竖眼嘛,谢谢您的臆想~~就是差远了点~~
至于那“丫”字,我上面那楼举个例子帮助您了解“拍砖”的定义,引号前面用的是“我”,没敢说您~~你犯不上往自己身上揽啊,走路捡钱的见多了,真没见过没事捡骂唉~~
礼貌啊。。。我对人都挺有礼貌的啊~~{:5_323:} 唉,每个细节都有DIN,都有人在潜心专研...
吗的今天过马路差点被车撞死,就是因为人行横道灯变红的同时,车行道的灯变绿了
祖国和发达国家的差距,看来就在这里了{:5_371:} 丫就该被封!管理员封丫封的稍微晚了些。 唉,每个细节都有DIN,都有人在潜心专研...
吗的今天过马路差点被车撞死,就是因为人行横道灯变红的同时,车行 ...
◇Ryan◇ 发表于 2010-5-11 19: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为什么进这楼?这儿不是交通版
遇到这样惊险的事受惊啦,赶快去喝一杯压惊
以后过马路千万要小心红绿灯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1 21:52 编辑
没完没了了吧~~我已经回复过您了~~
2. 版主就是在自己版块里的一个打杂的,需要什么架势?气吞山河还 ...
verseau 发表于 2010-5-11 19: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您几乎等于用激将法逼我回帖
因为您说我挑拨您与德语版版主的关系
这个帽子非同小可,我头小戴着不合适
您老留着自已戴或者以后逮着别人送吧
我问您是版主?我问您是哪个版的?
您的确说自己只是德版一个普通ID
我想您自谦,以为德版有两个版主
我误会了,给您道歉,您气量大,请多包涵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1 20:44 编辑
丫就该被封!管理员封丫封的稍微晚了些。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0-5-11 2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谁?想冒充老大还是版主?
楼主不欢迎你Y进楼撒野,Hausverbot! 你请慢走回家!
“小7呀、囡囡呀、嫩4娘滴心肝儿肉”嚎呀,嗲呀,随你便 您几乎等于用激将法逼我回帖
因为您说我挑拨您与德语版版主的关系
这个帽子非同小可,我头小戴着不合 ...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20: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激将法啊?~需要吗?哈哈
您记忆力要是还正常的话呢,好好回忆下,您是哪只眼睛看到我哪句话说自己是版主了?甭逗了~~别搞得不明真相的观众们还以为我拿个版主俩字压您呢~
至于道歉,真不用了,我也不需要,您要是真有心,就给那些给你指出错误结果被你拍了的人去道歉吧~ 这也叫人格侮辱?LZ在真空里长大的吗?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1 22:06 编辑
激将法啊?~需要吗?哈哈
您记忆力要是还正常的话呢,好好回忆下,您是哪只眼睛看到我哪句话说自己是 ...
verseau 发表于 2010-5-11 2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前天就与大脸MM握手言欢,接着又给xxxx发出2个短信言和。
昨天清晨7,8点钟就赶着上热线回复别人的咨询,别人延签被拒着急不是?
10点钟左右,别人发若干Maile找我,说我ID被封她无法看到我的回复。
我随手写的东西又不值得复制保存,要重写一遍心烦不心烦?
所以让她直接去找老大找版主要法律咨询
我当然想不通啦,本来已经平安无事了,干嘛还要禁言,多此一举?
话说您嘴很厉害,我是惹不起您,真的怕您耶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1 21:29 编辑
您记忆力要是还正常的话呢,好好回忆下,您是哪只眼睛看到我哪句话说自己是版主了?甭逗了~~别搞得不明真相的观众们还以为我拿个版主俩字压您呢~
您倒没有拿版主二字压我,您也没有说过自己是版主
是您头像下有这两个字,我就查户口问您,您是哪个版的版主?
版主是我眼睛看到的字,德版版主是我脑筋想出来的。
不然干嘛您不管自己的地段,去德版?
您建议我向被拍砖的人道歉,貌似是我被拍,不是我拍别人耶!
您这是看帖不仔细,还是先入为主有偏见? 这也叫人格侮辱?LZ在真空里长大的吗?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0-5-11 20: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人投诉我,害得我被禁言了
您看我写的和别人写的,谁写的更过份?
字句厉害的没有被封,弱一个等量级的反倒被封了
所以想不通,就对版主出言不逊,胡说八道
结果投诉人自己站出来,并不是我猜测的那人和那伙人
我当然之能请求封楼,并向版主赔礼道歉 别人投诉我,害得我被禁言了
您看我写的和别人写的,谁写的更过份?
字句厉害的没有被封,弱一个等量 ...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21: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比较过分 你的比较过分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0-5-11 22: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偏见! 偏见!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22: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实话 实话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0-5-11 22: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9:} 偏见!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22: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您真有派,哪个名门出来的弟子啊?开口就认为别人对你有偏见? 楼主,对你印象很深是法律版。说自己是专业法律人士,说出很多东西都是错误的不说,还不承认。典型的偏执狂。如果整个萍聚都对你有意见,你自己真该好好想想了。还有,你的德语真的很次很次,根据你德语水平你根本不能在德国从事法律行业的工作。 谢谢!指点
但是莫名其妙被拍砖肯定郁闷
上网浪费了自己的时间还受气
我承认自己气量小真还想不通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18: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拍你的没有一个是莫名其妙的。 拍你的没有一个是莫名其妙的。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1: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以拍砖取乐逞能的拍砖党来说拍砖并不莫名其妙
对不懂网上有拍砖党的人来说被拍砖就是莫名其妙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2 12:37 编辑
楼主,对你印象很深是法律版。说自己是专业法律人士,说出很多东西都是错误的不说,还不承认。典型的偏执狂 ...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1: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只要我的雇主不嫌我德语不好法律专业知识不好就好
你怎么认为我直接当成无聊拍砖党找碴拍砖取乐就好
你在法版那个关于毕业后的工作签证的楼里拍砖吵架
最后楼主超出所愿所求毕业后共获得一年半的签证
证明所谓楼主是非法居留要被驱逐出境的危言耸听
不是帮忙而是故意添乱, 而我的咨询意见被证明没错 对以拍砖取乐逞能的拍砖党来说拍砖并不莫名其妙
对不懂网上有拍砖党的人来说被拍砖就是莫名其妙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2: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人说你都是拍转,你说别人都是正确的。还是去心里医生那里吧,你绝对有病了。 只要我的雇主不嫌我德语不好法律专业知识不好就好
你怎么认为我直接当成无聊拍砖党找碴拍砖取乐就好
...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2: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现你记性还不好,不是你说的那个帖。是说的两个中国人离婚的那个帖。你说的根本不对,而且里面有一个法律专业人士反驳了你,你还不承认,一直在狡辩。唉,真是人至贱则无敌啊! …… 您真有派,哪个名门出来的弟子啊?开口就认为别人对你有偏见?
捣蛋鬼 发表于 2010-5-12 06: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有派,不是出自名门“三拒”或“兔子”,但一直被有偏见的人误会是“三拒马甲” “兔子马甲”,享受被拍砖的待遇。原因是去年劝阻对“三拒”人肉搜索后在国内各网站进行名誉毁坏而得罪了一帮要这样干的人,所以对我围攻群殴见面就拍,名曰拍“三拒马甲”和“兔子马甲”
我注册上网是为了对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帮点力所能及的小忙,即便是罪人或有错的人我也照帮不拒,因为基督徒要把神的爱与众人分享。最后再声明一次:我不是“三拒马甲”,也不是“兔子马甲”,我是“lillyanna”的马甲,只因“lillyanna”享受14天“休假”无法上网,所以由我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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