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间,回到了旧社会
恍惚间,回到了旧社会 少见了~~~~~~ 没有性何来爱,性爱 观点不同,没什么对错,分就分了,不委屈自己就好了. 大家都没错,只是没有碰到对的人而已,分手其实是好事。观念不同,很难一起走下去。 和这个男的有同样不幸的经历,不过是在8年前 偶认为,这不是谁爱不爱谁的问题,而是两个人合适不合适的问题,观念是否一致的问题,一切不可强求!!! 人和人就是不一样,选择自己合适的,才会拥有幸福! 个人理念不同么,可以理解的you are right!!
I think ,youshouldrefuse him. 没有对错,观念不合~~~~~~~ Originally posted by quakeralan at 2004-9-23 16:41什么乱七八糟的
作者比较幼稚, 鉴定完毕
说得好!$支持$ Originally posted by 网事如风 at 2004-10-1 18:10
个人意见不用哪来参考~~
首先故事的可信度不高 不太符合客观现实例外例外
其次 谁都没错 男的想要是正常的 26了还没碰过女人 下半辈子容易......
所以他坚持后 仍然得不到 自然要分 不见得这个跟爱矛盾~~
女的也没错为了洁身自好拒绝男友婚前性行为 不但符合基本国情更受法律保护 但是为什么没有XX成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只是在电话里谈的 不是在床上给了彼此太多考虑的时间
所以这个男的笨到如此26岁找到女朋友就不错了 HOHO~~~
这个答案我实在太欣赏了。
不接受不经过大脑思考的婚前性行为,水到渠成和随随便便完全不是一个境界,请后者不要老和前者相提并论。谢谢。